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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6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5012702
1引言
云南省楚雄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倾斜,呈倾斜葫芦形,最高山峰为西舍路哀牢山脉的小越坟山,海拔2916 m。楚雄市属北亚热带冬干夏湿季风气候区,地处高原,地形复杂,海拔高差大,具有“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的气候特点。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日照充足,霜期较短,冬春降水偏少;年平均气温16.7 ℃,地形比较复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突发性灾害,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等,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思路,同时做好森林防火技术应用,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2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林业工作者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实现市场经济与自然资源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能实现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协调,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和谐发展,同时还能更好的保护自然环境。基于楚雄市的实际情况,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开展,能够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让乡镇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争取自然效益与经济效益,将发展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生态建设的角度上来。总之,新时期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现实意义不容忽视,相关林业人员要高度重视森林防工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敢于接受挑战,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尽责,要善于从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找突破口,从而提出改善的措施,提升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防控能力。
3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
3.1植被丰富,可燃物过多
实施10年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成效显著,楚雄市森林面积从2006年的329231.6 hm2上升到2016年的347207.1 hm2,增加了17975.5 hm2,增幅为5.5%;活立木蓄积从13511360 m3上升到20011860 m3,增加了6500500 m3,年增650050 m3,增幅为48.1%;年总净生长量从668170 m3上升到970270 m3,增加302100 m3,增幅为45.2%;消耗量从343252 m3下降到120192 m3,降幅为65%。近10年的封山育林,森林覆盖率越来越高,植被也越来越丰富。随之而来便是枯叶落叶的沉积,腐殖层也会越来越厚,这些都是属于非常易燃的部分,也为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2宣传不够,意识淡薄
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方面的还存在一些漏洞,乡镇面对的宣传对象多是成年人,另外针对未成年人的宣传还存在一些不足。宣传的方式过于简单,内容不够丰富,比较醒目的宣传标准、宣传栏、宣传标语相对较少,这些都会影响到乡镇防火宣传的力度。从相关数据来分析,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人们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例如:上坟烧纸、农耕季节随意烧灰积肥等。另外,乡镇防火领导小组一般是为了“应付”而成立扑火队,但是由于生活因素的影响,这些队员很多都外出务工,防火队名不副实。目前,所签署的防火责任书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到宣传的实际作用。
3.3村级森林火灾应急方案不够完善
乡镇重点林区大多数村都制定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但是在防火期间,高火险期值班的过程中会出现脱节的情况,缺乏实际操作性。例如:在接到火警之后,应急处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尤其是责任分工体现的不够明确、具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在具体扑救的过程中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村级森林火灾应急方案不够完善,还导致乡镇森林火灾案件在调查的过程中毫无头绪,增加了处理难度。对森林火灾案件开展严肃的调查与处理是依法治火的主要措施之一,能够更好地规范人们的用火行为,但若应急方案不够完善,便会与实际工作脱节,村级森林火灾应急方案也就无法发挥其作用。
4加强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
4.1不嗉忧苛斓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要将防火责任制全面实施并落实,乡镇政府镇长是责任第一人,领导班子成员要一起抓,将责任制度划分到每一个岗位的领导,由领导具体负责。以乡镇牵头对村签订防火责任书,以村对社签订防火责任书,林业站要求护林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林权所有者和政府签订防火责任书,以这种方式加强领导,并且将防火责任一一落实到每一层,落实到每一个小班、地块,落实到人头上。一旦发生火情,领导必须要带头第一时间指挥展开扑救工作,甚至要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凡是在工作上疏忽、管理不严而至使灾情更加严重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必须要追究其责任,严惩不贷。
4.2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乡镇在防火期内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居民、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基于乡镇地区的特殊情况,要充分利用“赶集天”,在醒目的区域贴上防火标语,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同时还需要利用手机、电视等媒体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将国家颁布的《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内容让更多人了解,让人们认识到森林火灾巨大的破坏性,也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现实意义,才能积极配合林业站顺利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4.3加强火源管理
在森林的防火高火险期间,重点林区必须要加强入山人员登记,从源头上进行管理,做好林区巡查的工作。例如:在重点林区,村社主要路口一定要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人群进行严格的登记。重点林区必须要加强巡查力度,部分特殊人群要全程监控,要实现严查死守。在林区制定高点设置了望台,尽可能全程随时观察全镇的森林动态,实现实时监控。另外,林业站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需要进行全面的规划,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以重点区域为主,设计防火隔离带,从而更好的防止森林火灾的持续蔓延,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能够加强火源管理同时也是提高森林防火能力的主要手段之一。
4.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方案,严惩火灾肇事者
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方案,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对扑火队伍与物资设备进行合理的调动,在火灾萌芽状况下将其扑灭,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所带来的损失。特殊节假日、防火严期必须严格实行24 h值班制度,每一天必须要由一名领导在场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现脱岗、漏岗、缺席的情况,24 h要保持信息通畅,一旦有火情,及时开启扑火方案。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进行严格的执行,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坚决做到有法必依,对火灾肇事者进行严惩,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来更好的约束村民的用火行为,将森林火灾降低到最低程度。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不能空谈,必须一一落实到细节之处。火灾的突发性与破坏性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要切实加强检查和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防火体系与制度,并且纳入林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范围当中,从而为森林资源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将火灾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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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巩固、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政法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资源所干部职工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规范化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制
1.进一步健全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落实镇政府与各村委会森林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2.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制。
3.进一步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进一步建立森林责任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每期1周时间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向其父母、亲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同时严格实施森林防火令,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手册等,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林区、重点坟场、景点等地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
2.全面推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①所有的农户要100%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野外生产性用火责任书;②护林员(村组干部)100%在岗在位或轮流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③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④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⑤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100%实名登记。
3.建立高森林火险预警示响应机制。按照《省森林防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地段、居民集中区、每个村部所在地等设立相应的预警信号牌和禁火令、宣传牌。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落实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实现群防群治,确保火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有效措施,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按照火灾发生特点和不同火险等级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时间,精心选拔责任心强,有爱林护林意识的村(组)干部、党员、社会代表为轮流巡山护林员;进一步明确巡山护林员和挂牌值班户的防火职责和任务;加强巡山护林员岗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年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加强森林防火人才的培养。目前森林防火队伍存在着力量短缺、人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专业人才稀缺、教育培训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森林防火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因此,应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三个环节,从调整结构、提高能力、激发活力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扑火指挥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人才环境,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专家型的扑火指挥人员,镇政府扑火队人数28人,配备挂包、头盔、手电筒、阻燃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其他各类各级应急村级扑火队人数为700人。
2.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镇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的原则,推进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点建设机动队伍。要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按要求配置人员和必要的扑火机具。
3.加强镇村消防队伍建设。要建立村级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制度,村民委员会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或单位的,要建立联防联保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每个村(居)和营林单位都要配备精干的专兼职森林防火人员,实行信息共享,相互监管,相互促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培训。在坚持分级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把培训工作放在村、户,使群众人人知道应该怎么样防火、怎么样扑火,提高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与技能,培养一支长久的扑火队伍。五是整合基层应急力量,组建综合应急队伍。我镇作为贫困山区,在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上普遍存在着建队容易养队难的问题。应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和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建设。组建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为骨干、林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的管理机制,通过系统培训,严格管理等方式打造具备过硬素质的队伍,使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及时的信息传递上报对森林状况实时的掌握,并定期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点演、提高扑火队伍的实战能力。一旦火情突发,可实现处置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镇森林防火工作。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实行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员制度,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望远镜,数码照相机、地形图等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编写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编写和职责,并认责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镇财政对森林防火的投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资源发展总体规划,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争取县财政支持投入。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公益性和救灾的性质,必须以政府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专门资金资金用于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储备库面积30平方米,储备砍刀85把、防火头盔30个、铁扫把180捆、油电锯5台、灭火机8台、消防手套46双、头戴式探照灯5个、铁锹30把、强光手电筒5把、灭火器100具、发电机2台、救火服装25套、破拆工具组1套、小型消防车1台。
3.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组织完成县下达的年度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
(七)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镇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镇党政其他领导为森林防火片区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行了一级管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地在发生森林火情后,采取主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项工作实行了严格管理。并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值班、指挥、应急处理等十四项制度并上墙。
(八)推行森林火灾保险,减轻林农的风险
森林火灾保险对于森林火灾起着有效的防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能够及时地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减少林农损失。要尽快引入森林火灾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出。同时,应将有限经费的有偿投入,即一是政府投入部分用于无偿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有偿扶持,有偿扶持的办法是可以收取与银行同期利息的周转金;二是林权所有者投入部分;三是通过资源部门与保险机构配合由业主出资参与森林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则由保险机构负责理赔。
三、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1月-2月)深入动员,精心部署。真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可行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干部,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二阶段(3月至12月底)按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固强补弱,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森林安全。
四、工作方法
(一)规范化建设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具体指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可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推动科学发展,以建设结合部经济强县的战略建设高度,提高对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政府主要领导将经常深入各村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按照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切实加强做好我镇X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防字当头、责任在肩、科学灭火、确保安全”十六个字工作方针。现结合我镇实际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工作领导。X、成立机构。调整充实以镇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上报镇林业站备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X、责任落实。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森林防火主要责任和责任人,并建立严格的责任书执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应落实村两委包组包片制度,划分责任区,村两委成员为第一责任人,村民小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农村六大员其他成员为成员,形成一个责任主体,实现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防火宣传。在防火期间,镇政府将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定期、不定期到辖区各村进行护林防火巡回宣传,同时,印制宣传材料,并通过村干部和中小学生分发到各家各户。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采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和利用广播、有线电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各村还要在显耀位置悬挂防火宣传标语,每村不少于X条(景区村、重点村不少于X条),在进入林区主要通道设立防火广告牌。要通过宣传,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有偿半专业扑火队成员,定期组织森林防火培训。在此基础上,各村也应组建X支X人以上由群众组成的村级扑火队和X支X人以上由村干部组成的巡火队,并将名单上报镇林业站。
四、强化值班制度。X月X日起至次年X月底为全镇森林防火期,将实行由镇班子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的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安排按日常值班安排执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的沟通工作,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村也应建立健全防火期值班制度,并上报镇林业站备案。在森林火险等级高、全县禁火令期间,全镇上下一律取消双休日,严阵以待。
五、强化措施落实。X、完善防火设备设施。把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年初镇财政预算,作为完善防火器材及防火路维修费用。镇林业站要进一步完善防火器材储备库,添置配齐设备,定期检修、维护,确保防火器材齐全、可用。每年X月份镇林业站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X公里防火路进行维修,并确保工程质量。
X、加强防火巡查。防火期间,在森林火险高发期(三级以上),挂钩村领导、包村队长要驻村指挥防火工作,各村要加强值班,并安排X至X名队员配带袖章对辖区内的田埂、旱土、山林进行巡查,防止村民野外用火;扫墓期间,各村要实行两委成员包山头、包路口,并安排人员在本村各个路口执勤,对上山或回乡扫墓的外出人员进行防火告诫,提高广大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要求上山扫墓的村民必须随身带上喷雾器等扑火工具,扫墓完毕务必用喷雾器喷洒燃烧物,全面清除火患后方可离去。并且全镇X名护林员要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六、强化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X、野外用火巡查责任。出现被督查组查实村巡逻队没有进行野外用火巡逻的,处罚X元/次;出现督查组查实未经批准的烧山炼山烧田埂等野外用火的,处罚X元/起。
X、信息上报责任。发现火警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有效制止扑灭的,经核实,给予制止者奖励X元/次;对发生火警未上报的,处予包村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林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责任人每起每人X元的罚款;对发生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力量扑灭的,给予该村奖励X元;对发生火灾未上报的,处予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林业员、护林员、包片村两委等责任人每起每人X元的罚款。
X、参加扑火责任。对镇干部、职工及时参加扑火的,每人每次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对躲避扑火者,(特殊情况的或向书记、镇长请假的除外),每人每次罚款X元,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书面检查。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各村干部负责的防火区域和工作目标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林地、林木承包合同,把森林防火工作内容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马亓山、林区周边单位的防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协调机构,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实行部门抓教育,建立健全应急分队,关键时段服从指挥。进一步明确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义务,并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经常性督查和重点性督查相结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各村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进机关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使森林防火教育覆盖全社会。确定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11月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按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标准,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标牌的设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建立健全重点林区全覆盖的宣传教育、预警体系。
(四)要在防火期内禁火令。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各村、各单位要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扑作战能力
(一)全面完成应急分队建设任务。各村建立防火期内全天值班备勤的应急分队队伍;要按照《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标准进行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军事化管理;同时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依托应急分队、民兵预备役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要对森林消防队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实战演练。重要节假日及森林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强化训练,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二)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镇、村二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成立村级义务扑火队。重点村居要以青壮年为主配备扑火队伍。各村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的,要建立联防制度,确立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
(三)加强林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长效运行能力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与水源建设结合、与公路建设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旅游开发结合、与公墓建设结合。林业站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科学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有计划地改造林内道路、林边、田边树种,根据山区特点,种植刺槐、麻栎等树种,形成具有一定阻隔能力的防火林带。要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格。
(二)完善林区公路网络,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三)做好水源建设保护工作。水利站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做到平时抗旱浇灌、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小溪、沼泽、池塘等,形成森林防火水源条件。
(四)实施农户搬迁改造工程。要结合生态文明村镇及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将核心生态区内的村居及零星散户搬迁出林区,集中居住。
(五)改革丧葬习俗。民政所要统一规划,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墓地,现有散坟3年内迁入公墓。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
(六)加强旅游景区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应当结合景区建设,制定中长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林火监测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扑火物资的储备。
四、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提高森林防火装备能力
(一)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实行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森林防火重点村居要至少建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每年对扑火机具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一定数量先进、新型、高效的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的机具。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内容要着重体现责任制、预防措施、扑救方案的落实和应急反应、保障机制的建立。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扑救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目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
原则: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是指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根据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县气象局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作出相应的措施。各镇、各有关单位实施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目标: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能力,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处置能力,依法治火,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依据: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境内(除城镇、街道绿化树木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预案启动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冬至至次年4月10日为森林防火期。县人民政府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提前或推迟进入防火期。每年进入森林防火期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预测、预警
(一)分级预警
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共划分为五级预警:
一、二级预警(低度危险,1级、2级森林火险天气);
三级预警(中度危险,3级森林火险天气);
四级预警(高度危险,4级森林火险天气或重要节假日);
五级预警(极度危险,5级森林火险天气或进入森林防火期)。
(二)信息报送
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报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县气象局在每日17时前向全县次日或近期内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县防火办和镇、林场的当日防火值班人员收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向本级、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出现3级以上火险预警的,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在气象服务栏目中提前向社会;各镇、国有林场每天要定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各项预警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出现4级或5级预警时,县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提出森林防火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意见。
四、预警响应措施
(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内森林防火有关文件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
县防火办要及时《防火通告》,编发《森林防火》期刊,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七个一”检查站,在高火险期检查进山的人员和车辆,宣传防火知识,减少人为进山随意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高火险期启动三级防火监控网入山巡火,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层层分解森林防火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地块的办法,做到每个山头地块都有森林防火具体责任人。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利用有线广播、会议、宣传栏(牌)、宣传车等,在林区村庄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地的固定防火宣传牌在道路两侧布设密度不少于1个/公里,村级道路要达到两村庄之间不少于1个的标准。各有林镇、村要组织森林防火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县广电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时宣传报道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以及各阶段森林防火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等。
县教育局要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年防火期间,县防火办、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全面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到位率,详细记录当天的值班情况、火情处置情况、各种灭火机械配备、检修和使用情况等,对无值班记录或简化值班记录的一律视为无人值班。
(三)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各镇与有林行政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明奖惩,做到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层层有落实。
(四)野外用火管理。各镇、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增派护林人员对林区交通要道、风景区、重点林区以及坟墓集中地区实行重点设防,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进入4级、5级高火险天气,各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组,禁止并严肃查处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荒、烧田埂以及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镇、村分工干部要分片包干到村、到山头地块,所有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死看硬守,杜绝野外用火。县防火指挥部对各镇野外用火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冬至、春节、清明重点防火时期工作。各级森林防火组织和防火单位要充分做好冬至、春节、清明等重点防火时期的野外用火巡查、瞭望和各护林点人员的监管以及防火通讯、交通等工作,层层落实预警响应各项措施。各镇要留守15名以上的灭火队员在岗,30名以上的灭火队员随时到岗,并处于临战状态;各级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要逐一排查和检修应配有的各类灭火机械,确保灭火机械的完好性,一旦发生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灭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继续巩固提高苍山、太湖山、长山三个国有林场半专业扑救队伍的战斗力。
各镇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兼职扑火突击队,配备5—30台风力灭火机(每3000亩有林地配备1台)以及其他必要的通信、运输工具。4个镇要成立灭火突击队,所有灭火队员要登记在册,灭火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防火办备案。
每5000亩有林地应选择高点设置一座火情瞭望台,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瞭望观测。进入防火期,山区行政村要按每1000亩山场确定一名专职护林员,每个护林员要配带袖章、话筒。
加强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与林区毗连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周围,要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镇和国有林场应根据地形地貌、林相等设计,建立防火隔离带,重点做好林缘村屯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防火隔离带宽度标准为:主防火道宽度20至40米,副防火道宽度10至15米。
六、加强监督、检查,限时清除火灾隐患
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对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措施不到位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出现火灾隐患的立即清除,当场不能清除的限时清除,确保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职责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审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森林防火重大新闻;提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防火令;组织扑救较大森林火灾。
县政府办职责
负责督查全县各级森林防火组织、防火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决定和意见等,指导、协调各级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县林业局(防火办)职责
加强值班调度和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指导、督促各镇、国有林场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森林防火预案的起草;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防火检查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扑火战术方案和扑救的协调指挥工作;负责林火卫星监测信息的反馈,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等。
县人武部职责
联系、组织驻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护林防火工作;就近调集部队力量,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县公安局职责
组织全县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参加一般以上至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积极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扑火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的安全警卫。
县委宣传部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监察局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工作。
县电视台职责
宣传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知识,及时报道森林火灾及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和由气象部门提供的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财政局职责
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及时拨付经县政府批准明确安排的经费,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专项经费的追踪问效。
县发改委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工程项目编报实施工作。
县交通局职责
负责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安全运输;对过往林区的乘客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职责
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的防火宣传教育。
县气象局职责
及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
县经信委职责
负责组织所属厂矿企业职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联系部、省、市驻企业职工支援森林火灾扑救。
县农委、旅游局职责
做好所属林场、农场和全县各旅游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民政局、卫生局职责
负责森林大火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开展灾民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职责
保证林区电话畅通和移动网络覆盖;发生重大火灾时,确保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镇、村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按要求组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工作,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扑火机具设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制定本地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要求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和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应及时组织镇、村、组森林防火组织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山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查禁野外违章用火;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
八、行政责任
根据《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十条和《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凡防火单位未按本预案要求实施预警响应措施,或因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挤占、挪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接到《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未按要求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命令,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致使森林火灾发生的;发生森林火灾时,未及时组织扑救致使森林火灾蔓延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尚未达到安全程度,擅自撤离扑火、监守人员或擅自脱离指挥岗位造成死灰复燃的;因预防、扑救不力,致使森林火灾蔓延到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境内的;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两年超上级下达控制指标的;扑救森林火灾时,由于指挥不当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