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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宣传学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万委政法〔2018〕29号,文件相关精神,XX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提升全乡各级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结合本乡实际,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我乡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构建“法治XX”、推进依法治乡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实效,使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单位负责人及村三职为成员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对此次活动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为这次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深化教育,突出重点
我乡在活动中把乡、村干部、农民群众确立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涉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层推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乡党委政府以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重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村委会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电教片,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发挥他们在学法、守法过程中的表率作用。在农民群众中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搞好结合,统筹兼顾
我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民主法治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全面巩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二是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乡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全面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与安全生产相结合。我乡围绕平安建设,以《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宣传为抓手,加强干部群众岗位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确保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为本辖区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四、广泛宣传,增强实效
2月14日,在湖南省检察院当日的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通报中,湖南省醴陵市z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这也是该院继连续13年获评全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之后获得又一殊荣。
近年来,该院建立了以三名专职宣传专干为主,各科室内勤为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从而充实了人员力量;建立了图书室,每年拨出专款征订门类齐全的报纸、杂志等参考资料。同时,积极争取将宣传工作列入全院绩效考核任务,制定了文稿奖励办法,并严格奖惩到位,大大提高了全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近三年来,该院共在株洲市级以上考核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100余篇,在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湖南检察简报》《湖南检察政工专刊》等发表各类综合信息20余篇。
注重主题策划,提升宣传效果。该院在面临事多人少的形势下,注重通过开展好主题策划来提升宣传效果。除积极完成上级院下达的主题宣传任务外,还积极围绕本院单位和个人获得的重大荣誉和典型工作经验开展主题宣传,紧扣主题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并及时写稿、投稿。2014年以来,该院先后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发表全国“模范”检察院典型事迹、检务公开、未检工作、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等50余篇反映典型工作经验和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唐慧等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构建立体宣传格局,扩大宣传效应。在做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并于2016年3月先后开通了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去年以来,该院共通过“两微一端”各类检务信息80余篇(条),新媒体发稿、采稿数量位居株洲市10个基层院之首。此外,该院还结合“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平安创建”宣传月等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分期分批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仅去年一年,便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法制宣传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较好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文/郭秀峰)
1、我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部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部门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部门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以部门长任组长,副部门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部门老龄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部门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省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部门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省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部门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部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部门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轮训、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加大对各单位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执法机构负责本门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门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规知识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作用,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法进农家”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交通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强化村民爱路护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责任感;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依托所在社区及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等交通法规以及道路运政管理投诉举报方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强化法制理念,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民营运输企业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机构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活动安排
为推进“深化‘法律五进’服务交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2014年,将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和市、县各项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法制学术交流,活跃交通法制文化,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使交通法制工作更好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改革服务。
(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乡镇交管站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分类指导,培育典型,逐步分类建立“法律五进”活动示范点。
(五)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法律五进”活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展情况,县局行政审批股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叉检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五进”活动,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五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开展多形式地宣传教育,在全区上下创造浓烈铁路护路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我们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
1、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性宣传。我们护路办通过不定期地编发简报和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开辟专栏节目,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广泛地护路宣传活动。年编发简报和新闻稿件20余篇。同时,我们还采取在铁路附近的村屯设立护路宣传板、在村委会设立法制宣传栏、在村规民约中加入爱路护路内容、结合四五普法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了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培养了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
2、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包保性宣传。我区护路联防工作开展以后,各乡镇都相应成立了由综治办、公安、司法、武装、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法制宣传组。针对不同对象,经常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小烘炉及暂住户、有前科劣迹人员户等重点户中进行包保性宣传,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减少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可能性;预防流动人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3、面对幼小孩童,开展教育性宣传。为扩大法制教育的宣传面,从2000年起铁路沿线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课中,都普遍增设了爱路护路内容,并针对不同层面,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宣传。对幼儿班的孩子采取课前、课后讲解,与看护人搞好对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对1-5年级小学生采取每周利用课余时间,请法制副校长讲授爱路护路方面知识,同时规定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铁路护路知识教育,并不定期召开以爱路护路为内容的主题班会、队会和家长会,采取以案说法、排演护路小节目、法制演讲比赛、组建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觉爱路护路。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义务宣传队还与乡镇法制宣传组一起深入村屯、农户,向广大群众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宣传。
4、地方铁路联手,开展集中性宣传。我们和铁路部门互相配合,结合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法》;开展铁路站车专项整治;树铁路运输良好形象等活动,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组织文艺宣传队、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口号、挂过街旗等形式,每年都开展了2-3次大规模的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共出动宣传车52辆次,发宣传单2万余张,张贴标语570幅,刷写标语68条,仅四方台、东富等铁路沿线乡镇直接受教育人数达1.2万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经常性地打防结合,在铁路护路上确保安全畅通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区、乡、村三级都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加大对护路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确保打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铁路动脉的安全畅通。
1、加强治安巡控。目前,我区铁路沿线的每个村都成立了5-7人的护路联防小分队。全区共有护路联防员174名,统一标志,巡查看护。在广泛巡逻的基础上,护路联防小分队还对易发案及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重点村屯、无人看守道口等重点部位开展了重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快速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在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控巡逻的基础上,各乡镇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还经求辖区铁路部门的意见,密切配合铁路部门维护站区治安秩序。
2、明确责任监管。自2000年开展护路联防工作以来,我们就在铁路沿线乡镇的村规民约中增加了爱路、护路的内容,规范村民的行为,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护路的参与意识。每年初,区委、区政府、铁路部门与铁路沿线各乡镇、乡镇与所辖各村都分别签订《护路承包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任务。铁路沿线各村与大牲畜养殖人员、五残人员的监护人、废品收购站点和小烘炉的经营业主也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了包保责任制,每年兑现一次。2003年,我们对因乡镇领导工作变动,两个月没有配备护路办负责人,而导致护路工作无人管、无人问,工作脱节,不能及贯彻落实护路工作精神的一个乡镇,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并限令其马上配备护路办负责人员,保证护路工作正常进行。
3、突出重点整治。在认真落实防范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我们每半年对铁路沿线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了解铁路沿线的不安全隐患、重点路段和易发治安案件的重点村屯,掌握治安信息,并制定方案集中整治。今年以来,通过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共清理三无(无暂住证、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人员63名,对11名劣迹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依法取缔了3个违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点,有效地维护了铁路运输大动脉的安全。
4、强化督导检查。为了加强护路联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在各乡镇护路办定期自检自查、上报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专门成立了铁路护路工作检查督导组,不定期地深入铁路沿线乡镇和重点路段、重点村屯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限期解决,同时全区通报。督导组把各乡镇护路工作开展情况记入年度考评档案,作为年终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排列名次、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年初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我们从护路经费中拿出1万元表彰奖励了10名护路工作先进个人和10个护路工作先进集体,有力地促进了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在发展稳定大局上高度重视铁路护路工作
自护路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就把爱路护路工作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同奖惩,严格实行护路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
1、建立组织机构。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铁路护路工作作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一并实施,并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在原有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组建了包括铁路相关部门在内的全区爱路护路暨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领导小组,实现组织领导一体化,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是坚强的领导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综治办,并抽调得力干部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沿线各乡镇党委、政府也把护路联防工作作为深化基层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和全年工作规划,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护路工作领导机构,在乡镇综治办挂护路办牌子,由乡镇主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此项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情况综合、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2、注重工作协调。鉴于过去护路联防工作中地方党委、政府和铁路部门工作沟通少、信息交流少,造成护路工作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的情况,我们积极主动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工作会议等方式融洽了地铁关系,强化了配合与协作。并实行工作运行一体化,建立了以统一研究策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检查督导、统一考核验收等五个统一为基本框架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能,保证了工作质量。铁路部门也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有力地调动了双方的积极性。每年春季铁路客运高峰期,我区有3万多名农民到三江种地,为保证农时、解决打工者出行困难问题,铁路部门特别加开一列至三江的临时客车,输送打工旅客,解决了运输难题,既保证了农业生产又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