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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为了实现我国保险行业进一步的发展,国家、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相应的保险关系法则,促使保险行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逐步实现与国际保险行业规范准则接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实实在在地看到我国保险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在企业管理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这将导致保险公司内部出现重大的财务问题、财务风险,大大影响整个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收入核算、准备金核算、投资收益核算、费用核算。一是对于保险公司的收入核算,保险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建立的保单关系,根据保险合同所签订的内容,进行划分、分类,找出相关的收入依据,进行相应的收入确认,按照权责发生制,做到保险合同内容与保险公司收入核算同步进行。二是对于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核算上,由于保险公司与其他企业不同,其最大的收益来源在于对风险的稳定性发挥,因此,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其实是算作于市面上的负债,通过对保险公司准备金的了解,可以进一步地估计,该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状况、偿还状况。三是关于投资收益的核算,投资也是一项增加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环节,那么对于投资收益核算这一点,主要从以下四大方面来进行整合、计算,即当前持有投资、进行市场流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的应收款项获利、收入变动后计入损益的成本费用。四是关于保险公司费用核算,在保险业务的往来中,往往会产生很多的费用,而我国当前对费用的计量方式是将其计入损益类,形成专门的费用专项,这样就将大大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以及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3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风险探析
3.1对保险风险的定义不明确、模糊
在最新的保险会计准则中,提出保险风险的定义为还没有发生的,但是存在一定趋势的将会使保险对象受到伤害的事故,包括自然力量、意外状况等,该定义的提出并不够明确。但是在保险合同中却又占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于各种保险的分类,以及重大保险的限定,没有异常明确的范围指标,这就会导致保险公司、保险企业在最后的会计核算中无法很顺利、明确地区分混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风险,无法有效地整合财务工作,使企业在财务管理上难以做出相应的风险区分度,促使最终在会计核算中,对各项指标、各类账户的分类工作造成困难,使最终的财务风险分析信息不够准确,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运营压力和管理风险。
3.2会计人员“弄虚作假”,账目核算违背原则
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在会计账目上做文章,减少经营所得利润,降低实收的税收比例。例如,保险企业在保单获得的过程当中,与投保人产生的资金业务往来,除了与投保人进行保单签订所获得的营业利润,还会产生一些其他的附加费用。比如投保人体检费、劳务报酬费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这些额外的费用将被计入保险企业成本消耗之中,那么这种将成本费用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是有悖于会计核算准则的,保险企业通过抓住会计核算准则的漏洞,对企业成本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降低,正是由于这种会计核算信息记录的不准确性,导致后面整个财务分析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准确风险。
3.3再保风险机制存在漏洞,管理不够严格
再保风险管理相对于保险管理机制更为宽泛,没有强制说明对于再保风险需要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这种不严谨、不规范的核算方式,导致了许多保险公司保险企业都纷纷踏入再保风险这一领域。由于再保风险不需要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这可以使原投保人与再投保人,通过私下协商,按特定比例共同承担相应的投保费用,降低了投保人的投保成本。但同时保险公司却可以同时得到双份的投保收益,使双方同时都处于共同获利的状态。但是这种行为其实是不严谨、不规范的,是在利用会计核算准则的漏洞基础上,进行投机取巧式的获利,具有较大的风险。
4应对保险公司会计核算中出现的财务风险的办法
由于保险公司获利的特殊性,对外部的风险掌控具有较大难度。因此,一定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风险管控,尤其是财务方面的风险,通过准确的会计核算,进行财务整合,减少财务风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4.1完善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过程
加强对企业每一专项的资金的审批审核,提高资金发放审核要求,明细资金使用的各项用途,加强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准确核算每一笔资金的流入与流出。给企业建立起多重的项目记账方式,利用银行系统以及现金出入记账双重记账系统,落实每一笔资金的动向,做好日与日之间的结算交接,汇总月与月之间的数据整合,提高月季度、年季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做好每一个月季度的预算,以及每一个月季度的结算,使财务上的每一笔资金,都最大程度用到合适范围,提高财务管理的精确度,降低财务损失风险。
4.2规范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
关于保险公司、保险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仍有一定的欠缺,没有完全遵照会计核算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对会计核算体系有一个模糊的、不够明确的概念,因此,构建一个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对实现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科学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是要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基本准则的了解,熟练运用会计核算中的各项账户关系、账户分布,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真正做到完全按会计基本准则做事,不去刻意寻找法律的漏洞,不违法、不犯法。二是要不断加强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完善,提出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每一项条款都有可执行,可操作的,实实在在的必要,而不是只停留于理论上,口头上的概念,将制度的完善真真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个会计人员上,规范好财务部门的各项专业工作。
4.3明确各成本费用的核算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内容越来越丰富,保险范围越来越广大,所涉及的保险业务也越来越纷繁复杂。因此,在目前的保险公司发展中,企业的各个支出,特别是对于关系复杂的成本费用类的核算等工作都已经引用了ERP财务核算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的有效应用,使企业信息详细分类与整合更为简单,同时计算数量也更加庞大,计算关系更为复杂,为了进一步降低人力核算的人工失误,使人工核算的压力大大降低。在之后的应用中,可以加大信息技术的科研投入,创造出更为有效的信息系统,实现更大意义上的智能化与自动化,进一步精确信息分类的准确性、费用核算的规范性,以此实现财务风险的失误性的降低。
4.4提高公司审计部门的权限
提高保险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的财务审核,加强审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的监督工作。提高审计部门的相应权限,将监督工作落实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部分,对涉及资金流动的任一流程中,都应该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督与管理,如加强对资金流动的审核和对经营管理的规范,加强对金融投资的管理风险,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审核等。通过这一系列流程性的审计审核,来提高保险公司企业经营运营的活力,提高管理核算的规范标准,以此来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
4.5建立标准化的会计核算流程
由于当前保险行业的业务流程纷繁复杂,业务种类多种多样,建立标准化的会计核算流程,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首先,需要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一个规范性的、有计划的会计核算顺序,其次根据核算顺序,将保险业务进行不同种类的分类,根据从小到大、从易到难的顺序,进行业务流程重新组合,最后制定上下统一的标准,符合业务核算的基本内容,创造性地提出发展性核算战略,建立起标准化的业务核算流程。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流动的管理,加强对每笔资金的审核,建立起规范化的会计核算标准,严格控制公司收入与成本支出的平衡,做好每个月季度及年季度的预算结算办法,从各个方面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努力实现保险公司保险行业的稳健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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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4年10月25日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该办法的颁布结束了投资公司诞生以来没有自己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历史,标志着国家第一次在制度上对投资行业的认可,它对于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行为,统一加强会计核算标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核算办法》的必要性
(一)《核算办法》的出台第一次从制度上确定了投资业的法律地位
从政府角度认同了投资控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了投资控股公司的运作模式,对加强和规范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真实反映投资控股行业会计信息、促进投资公司的资本经营和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进行投资体制改革以来,国有投资公司已具备相当的规模和实力
目前省市级国有投资公司达到256家,资产总额6500亿元,投资项目总规模上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中坚力量。国有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可以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个投资行业的会计制度,投资公司会计核算依据五花八门,很不规范。
(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外商投资公司发展迅速
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外商享受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一些国际大型企业集团,如西门子、日本NEC、德国奔驰公司等为了管理他们在中国的投资业务,相继在我国成立投资公司,目前达到60多家。
(四)20世纪90年代后期,民营企业实力大为增强
这些企业在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后,建立了投资控股公司,目前已经成立了50多家。如:新希望集团公司已成为涉足银行、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黑龙江东方集团也涉足银行、港口等多个行业,这些民营企业开始多方进行股权经营。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客观上也要求成立投资控股公司,将其作为母公司来管理股权,在会计核算方面也必然要求有一个核算制度。
(五)随着我国加入WTO,会计制度也要与国际接轨,投资公司过去执行的一直是自己制定的制度,以后也要统一到《企业会计制度》上来
但由于投资公司的特殊性,尤其政策性的投资公司,如经营投资股权的与经营实业的投资公司,对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要求有很大差别。如果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投资公司将会普遍亏损,有些可能会无法持续经营,因此也迫切要求有一部适合自身特点的会计核算办法做补充完善。
(六)国有投资公司承担着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职能
经济职能与其他企业是一致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社会职能就是要以本地区发展为目的,为实现政府特定目标而进行的投资。鉴于投资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具有与一般企业明显不同的特点,有必要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投资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一套专门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其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投资公司行业的特点。
二、《核算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体现了统一性原则
《核算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包括国有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民营投资公司。
(二)体现了投资公司的特色
《核算办法》规定了一些投资公司特有业务的会计科目设置和运用方法、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9个科目:短(长)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符合目前投资公司的现状。具体对以下方面作了调整:
1.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新办法增设了“定向投资”科目,用以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有的只强调社会效益,不强调企业效益。如果按照一般会计原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必然会对投资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而对这种影响,投资公司是不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消除的。因此《核算办法》规定,“定向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设置“定向投资”科目后,能够区分政府定向投资与公司自筹投资,反映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状况和盈利水平,合理确定对投资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基数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投资公司来说是个非常符合实际的政策。
2.股权转让收益的核算
投资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产生的收益,作为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经营业务收益,单独反映。增设“股权转让收益”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增加“股权转让收益”科目并单独列示,反映投资公司资本运作的成果,更能清晰、合理地体现投资公司的会计信息。
3.投资公司的贷款问题
投资公司由于项目建设的特殊性需要,为了使项目尽快投产见效,有的项目不但有股权投资,还适当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负担了一定比例的股东贷款。对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也是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经营业务。因此,《核算办法》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和“长期委托贷款”科目,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并且还设置了明细科目:应计贷款本金、非应计贷款本金、减值准备。
4.抵债资产的核算问题
投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通过股权交易、债务抵偿等经常取得各种非货币性资产。但存在产权变更的问题,包括:(1)无法取得产权证明;(2)取得产权证明的费用过高,且这些财产多数未作为投资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是不需用的财产物资,或是准备转让和折价出售的。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能客观地反映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构成。
《核算办法》增设了“待处置资产”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入账时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抵账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待处置资产不属于投资公司的经营资产,因此《核算办法》规定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取得的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旦转为自用时,就要按照企业自身的资产进行核算,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
5.明确了项目前期费用的核算问题
增设了“待转投资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投资尚不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如果投资谈判成功,设立了项目公司,则转入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最终没有谈判成功,导致不能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则转入管理费用。
6.利润表作了适当调整
投资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区别于一般企业,没有一般工商企业通常意义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在投资公司现行的利润表上,“主营业务利润”项目前面的几个主要项目都是空的,而且,“主营业务利润”项目可能为“零”。而后,再加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也只能是负数。《核算办法》对“利润表”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主要是将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投资公司的收益,从而解决了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零、营业利润为负数的问题。
三、《核算办法》对我公司的影响
《核算办法》体现了投资公司的特点,明确了投资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遇到的共性问题。特别是对政府委托投资等代行政府职能的业务办法规定可单设科目核算,并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尚未明确产权关系的股权性质的投资,增设“未确认股权投资”科目;对抵账物资单设“待处置资产”;将投资收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等等。这些规定对我公司今后绩效考核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现对这两方面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有利的方面
1.解决了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原来我公司利润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很小,每年只有2个亿左右的利息收入,而分红近7个亿只能作为资本利得列示在营业利润后边的投资收益项下。在现金流量表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投资分红都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次《核算办法》将投资收益作为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其现金流量也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2.解决了政策性投资亏损对投资公司利润影响问题
《核算办法》根据国有投资公司的特点,专门增设了“定向投资”会计科目,用来核算政府拨付资本金或者指定的投资项目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划转的投资项目。其最大特点就是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可以不提减值准备。增设这个科目解决了国有投资公司由于政府行为造成的亏损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考核的问题。
3.有利于加强子公司的管理,提高集团化管理水平
参控股企业要按月向总公司报送财务报表,使参控股企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按月合并会计报表可以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加强子公司的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
(二)不利的方面
1.尽管“定向投资”为我们减少了许多亏损因素,但自主投资的亏损项目依然对我公司的利润有较大影响
过去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总公司只反映分红,不反映亏损,因此不管子公司亏损多少,与总公司的业绩没关系。而现在采用权益法核算以后,子公司每个月的盈亏都将直接并入总公司的账上。根据2005年的财务预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比成本法核算减少当年利润1.2亿元。这一方面是由于非政策性投资项目中的亏损企业,其亏损额按股比直接减少了我公司的利润;另一方面,过去实行成本法核算时,上年实现的利润在第二年实际收到时再确认收益。也就是说,2004年发电企业利润高,2005年收到的分红就多,相应地,我公司2005年的利润就高。而实行新制度以后,只有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利润才能计入我公司当年的利润,所收到的上年分红只能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由于发电企业2005年利润有较大幅度的降低,直接影响到我公司2005年的利润,与上年相比减少很多,预算利润仍比上年有所下降。
2.尽管《核算办法》给了投资公司一些宽松的会计政策,给投资公司留出了一定的操作空间,但不可能解决投资公司所有的问题
在建国以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科学事业单位的科学事业费分散在各部门的财政预算科目中,科学事业单位被视为一般事业行政单位,执行《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科技经费采取供给制的办法,由国家包下来统收统支。会计人员年初按预算向国家领取,年末按支出向国家报销。这种方法不利于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束缚和阻碍了科学技术发展和进步,造成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状况。从1987年起,国家科委、财政部按照科研活动的性质和特点,相继颁布了《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科研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若干规定》,使科学事业单位从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体系中分离出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行业会计制度,并逐步建立了以科学事业费核算为主体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体系。1993年我国实施了以“两则”、“两制”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改革,改革了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适应了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与此同时,预算会计改革也拉开了帷幕。从1994年开始,财政部组织启动了全国预算会计改革,1996年11月,财政部以8号令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7年5月和7月,财政部分别颁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些法规制度成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规范。为了与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按照预算会计改革的基本要求,1997年3月25日财政部、国家科委颁发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同年12月16日又颁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这两项制度使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及核算的范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至此科学事业单位会计规范的四层次体系基本建立起来。
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补充和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以及我国加入WTO的重大影响,中国在会计改革方面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协调、接轨。从1997年财政部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起,至2001年底已正式颁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1998年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1999年财政部的有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大大提高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顺应时代要求和会计国际化进程的需要,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企业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模式的建立。
在我国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范畴,其会计核算较为简单,会计实务内容较少,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较低,要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差距就更大一些。然而,企业会计制度的快速发展给科学事业单位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越来越多的科学事业单位从原有的框架中跳出来,开辟新的业务,从事更大范围的活动。科学事业单位在日益频繁的对外交流和经济交往中,必然要求会计核算内容的变化。因此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改革、补充和完善,以满足新时期科学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要求。
我们知道,科学事业单位的最大优势是人才和技术,而在我国人力资源会计几乎是空白。如何对科学事业单位中大量的人才资源进行成本核算、价值计量和损益计算成为预算会计理论的新内容。科技资产作为无形资产在目前执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只有6、7项被引入会计核算,大量的科技资产如版权、软件、技术诀窍、配方、工艺等得不到合理的计量。结果导致科学事业单位中最大两项优势资产在会计核算上要么没有体现,要么体现不充分。这无疑对逐步走向市场的科学事业单位实为不利。因此加速构建人力资源会计和完善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绝大部分科学事业单位是全民所有制,拥有数额庞大的国有资产,但是会计核算中没有反映这些资产使用情况及增值、保值的指标。其实,同国有企业一样,科学事业单位同样面临着如何用好管好国有资产,盘活资产存量以及如何做到既维护所有者权益又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诸多问题。可见补充和完善科学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会计报表分析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纳税将是越来越多的科学事业单位面临的问题。税收征管法中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以《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而科学事业单位所执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却与企业会计制度有着较大差别。比如在资产处理、材料、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处理以及收入支出的核算等方面二者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明显不同,并且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也没有对纳税会计处理方法作专门规定,这给计税金额的计算带来一定困难,影响纳税的准确性。若能在有些方面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增加纳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不仅便于会计人员操作,而且可以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另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收支核算和收支结转,外币核算等方面也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教育程度一般反映了一个人的认知能力与专业技巧,教育程度高者对信息、事务的处理能力较强,特别是财会专业这种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学科,较高的教育背景意味着较强的专业技能。在深圳上市公司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会计人员占比为47%。因而整体来看,一个公司拥有财会人员的会计专业教育程度越高有助于该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设:假设1:财会人员的平均教育程度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对于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财会专业来说,其财会技能的获取除了来自正式的学校教育方式外,还可以从实践中学习、总结而来的技能。因此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的财会人员,其拥有多年的财会工作经历和各种复杂的做账经验,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会计规范的后果具有清醒的认识,有利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因此,提出假设2:假设2:财会人员的平均职称程度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高管团队接受的正式教育程度也是一种重要资产,可以带来较强的判断能力去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情境。如果高管团队学习的是经济管理专业,就会对财会工作非常重视,从而在公司决策时表现稳健的特征;但是如果高管团队学习的是非经济管理专业,可能对财会工作不太重视,进而在公司决策时表现激进的特征。因此,提出假设3:假设3:高管团队的经济管理专业背景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规模较大的公司不仅是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而且是当地政府宏观调控和重点监督的对象,因而这些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规范,并能够更多地关心其所处的各种社会责任,如税收、环保、就业、救灾等。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没有公众和媒体的追逐,可能会存在会计不规范、偷税漏税的情况。因而提出假设4:假设4:企业规模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实证检验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分析
从表(2)可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地方,主要集中在:
(1)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负责人缺位或是履职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管理的职责。首先是财务负责人缺位的问题,有些上市公司没有聘用财务负责人;有些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其他业务的副总兼任,但这些人员有些并不具备会计专业技能,不熟悉最基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其次是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设置问题,有些公司虽聘任了专职的财务负责人,但没有将其定位为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为其履职提供条件,如不参加经营班子会议,不列席董事会,公司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事项也不需要财务负责人审批。二是会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主要是会计人员的考核不到位,没有科学的奖惩考核制度,不能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岗位设置不符合内部牵制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财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或者财务负责人兼任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等。四是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正由规则导向迈向原则导向,需要会计人员有能力做出正确、专业的判断,具有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不规范。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但有的上市公司在原始凭证编制上都缺少最基本的要素。有的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认真,仅关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而不对经济事项所涉及的单据、合同、法律文书等进行复核。记账、登账、对账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的问题比较突出;出纳不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或以电子表格代替日记账的情况比较普遍。对账工作不到位。有些公司存在对账不及时或以口头沟通代替正式对账的情况,对账结果未得到双方确认。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销售收入确认标准不明确或不按标准来确认;成本核算不规范,有些公司采用“倒轧法”核算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没有在产品间进行分配;费用跨期、费用长期挂账或多计费用情况经常发生;未按准则要求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3)资金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以个人名义开立公司银行账户,或将公司款项存入个人账户;现金管理不规范。出纳个人的现金放在公司保险柜里。现金没有做到日清月结,没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支票管理不规范。支票领用无财务负责人签名。对于支票等票据,未设立登记薄对支票的领用、作废等进行登记。
(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公司只有会计岗位设置、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缺乏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会计差错等制度,即使有这些制度,也都是些原则性规定,或照搬会计准则的要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和检查监督不到位。有些公司总经理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就要求会计人员大额付款。不少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未形成定期的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也未跟踪落实,未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5)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控制中存在问题。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缺乏独立性。个别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系统联网,即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直接查询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甚至通过权限设置拥有修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能力。财务信息系统存在缺陷,不符合会计规范的要求。有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过于落后,导致系统运行缓慢、非正常退出、查询异常、数据异常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有些公司增减用户、修改用户的权限都没有相应的书面审批程序,或者用户权限实际上没有专人管理,往往出现会计人员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或多人使用同一账户的情况,甚至存在多人共同使用信息系统管理员账户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况。修改记录的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有一家公司修改会计记录不需要与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核对确认,也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甚至随意提供“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功能,导致修改没有痕迹。深圳证监局此次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报告旨在落实会计责任,从源头上、制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堵住财务舞弊漏洞。上市公司要以人为本,建立一支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有充分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队伍,通过吸引人才、抓好培训、强化考核等方式,提高财务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责任心;要公司管理层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立好家规,从公司自身的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控制上提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水平,建立和落实问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财务舞弊的风险;要建设好财务信息系统,更要管理好财务信息系统,在依靠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企业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时,要防止企业控制与核算的风险系统化,更不能使系统成为财务舞弊的工具。
(二)描述统计
并对样本进行检验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深圳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平均为3.56分,属于中等偏上,离5分的满分仍然还有较大的差距。财会人员的平均教育程度为3.4分,大致处于大专水平;财会人员的平均职称程度为2.63,总体处在助理会计师水平。同时高管专业背景为0.4,即高管大多在校时学习非经济管理专业。
(三)相关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影响因素,验证这些变量与会计规范的关系在统计意义上是否成立,本文对各个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其结果显示在表(4)中。从表(4)可以看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可能与高管的经济管理背景、企业规模以及独董比例这三个因素有关。并且这些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比较小,故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四)回归分析
由表(5)可知,高管的经济管理背景、企业规模和独董比例三个变量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并且都与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正相关,这说明:企业的规模越大,高管具有经济管理背景,独董的比例越高,其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越好,这里支持了假设3和假设4。正如中小板公司格林美董事长许开华所说“,先挣回钱才能有账算,没钱算什么账?过去公司宁可高价请一个工程师,也不会请一个财务总监。创业时对财务工作比较漠视。但现在经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和整改活动,让我深刻理解到企业成长也像建房子,财务会计是基础,基础不牢房子注定难盖高,也立不久的。”现在公司已投入重金投资充实财务人员、购买财务软件,并把“对内学万科,对外学松下”作为公司财务规范工作的榜样。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财会人员的学历程度和职称程度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也表明,财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并不影响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三、结论与启示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影响因素 会计教学
一、引言
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既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如果能够发现会计基础工作的影响因素,进而规范、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对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乃至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会计信息质量需求的不断提高,更要抓实抓好,坚持不懈,才能促使会计工作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李利芬,2005)。葛文宏(2010)认为企业只有重视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才能提高会计管理和日常经营活动管理的水平, 提高企业竞争力, 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更加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企业会计基础影响因素主要取决于会计人员个人层面和公司层面两个因素,其中个人层面的因素包括财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职称程度,正因为目前财会人员的学历、职称普遍偏低,导致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不高,成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突出问题(刘洁,2009;魏生辉和王凯新,2009)。而在公司层面因素则包括: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和企业规模,管理层的重视程度会影响到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内控监督的执行(魏生辉、王凯新,2009),企业规模影响公众的关注度以及公司经营业务的复杂程度,这些因素也可能会影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因而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影响因素模型见图(1)。
教育程度一般反映了一个人的认知能力与专业技巧,教育程度高者对信息、事务的处理能力较强,特别是财会专业这种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学科,较高的教育背景意味着较强的专业技能。在深圳上市公司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会计人员占比为47%。因而整体来看,一个公司拥有财会人员的会计专业教育程度越高有助于该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1:财会人员的平均教育程度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对于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财会专业来说,其财会技能的获取除了来自正式的学校教育方式外,还可以从实践中学习、总结而来的技能。因此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的财会人员,其拥有多年的财会工作经历和各种复杂的做账经验,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会计规范的后果具有清醒的认识,有利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因此,提出假设2:
假设2:财会人员的平均职称程度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公司高管团队接受的正式教育程度也是一种重要资产,可以带来较强的判断能力去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情境。如果高管团队学习的是经济管理专业,就会对财会工作非常重视,从而在公司决策时表现稳健的特征;但是如果高管团队学习的是非经济管理专业,可能对财会工作不太重视,进而在公司决策时表现激进的特征。因此,提出假设3:
假设3:高管团队的经济管理专业背景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规模较大的公司不仅是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而且是当地政府宏观调控和重点监督的对象,因而这些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规范,并能够更多地关心其所处的各种社会责任,如税收、环保、就业、救灾等。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没有公众和媒体的追逐,可能会存在会计不规范、偷税漏税的情况。因而提出假设4:
假设4:企业规模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010年4月6日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 号)和《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深证局发[2010]45 号),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全面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专项活动,调查问卷涉及会计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性情况、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等六大方面共163个常见问题。本文选择81家深圳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程度、财会人员的平均学历和平均职称数据来自深圳上市公司201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和整改报告,2010年其余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
(三)模型建立 由于主要研究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影响因素,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第一大股东的控制效应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效应,因而加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董比例、监事会规模三个控制变量,建立其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分析 从表(2)可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地方,主要集中在:(1)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负责人缺位或是履职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管理的职责。首先是财务负责人缺位的问题,有些上市公司没有聘用财务负责人;有些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其他业务的副总兼任,但这些人员有些并不具备会计专业技能,不熟悉最基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其次是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设置问题,有些公司虽聘任了专职的财务负责人,但没有将其定位为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为其履职提供条件,如不参加经营班子会议,不列席董事会,公司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事项也不需要财务负责人审批。二是会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主要是会计人员的考核不到位,没有科学的奖惩考核制度,不能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岗位设置不符合内部牵制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财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或者财务负责人兼任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等。四是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正由规则导向迈向原则导向,需要会计人员有能力做出正确、专业的判断,具有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不规范。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但有的上市公司在原始凭证编制上都缺少最基本的要素。有的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认真,仅关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而不对经济事项所涉及的单据、合同、法律文书等进行复核。记账、登账、对账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的问题比较突出;出纳不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或以电子表格代替日记账的情况比较普遍。对账工作不到位。有些公司存在对账不及时或以口头沟通代替正式对账的情况,对账结果未得到双方确认。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销售收入确认标准不明确或不按标准来确认;成本核算不规范,有些公司采用“倒轧法”核算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没有在产品间进行分配;费用跨期、费用长期挂账或多计费用情况经常发生;未按准则要求进行资产减值测试。(3)资金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以个人名义开立公司银行账户,或将公司款项存入个人账户;现金管理不规范。出纳个人的现金放在公司保险柜里。现金没有做到日清月结,没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支票管理不规范。支票领用无财务负责人签名。对于支票等票据,未设立登记薄对支票的领用、作废等进行登记。(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公司只有会计岗位设置、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缺乏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会计差错等制度,即使有这些制度,也都是些原则性规定,或照搬会计准则的要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和检查监督不到位。有些公司总经理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就要求会计人员大额付款。不少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未形成定期的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也未跟踪落实,未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5)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控制中存在问题。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缺乏独立性。个别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系统联网,即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直接查询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甚至通过权限设置拥有修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能力。财务信息系统存在缺陷,不符合会计规范的要求。有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过于落后,导致系统运行缓慢、非正常退出、查询异常、数据异常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有些公司增减用户、修改用户的权限都没有相应的书面审批程序,或者用户权限实际上没有专人管理,往往出现会计人员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或多人使用同一账户的情况,甚至存在多人共同使用信息系统管理员账户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况。修改记录的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有一家公司修改会计记录不需要与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核对确认,也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甚至随意提供“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功能,导致修改没有痕迹。深圳证监局此次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报告旨在落实会计责任,从源头上、制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堵住财务舞弊漏洞。上市公司要以人为本,建立一支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有充分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队伍,通过吸引人才、抓好培训、强化考核等方式,提高财务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责任心;要公司管理层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立好家规,从公司自身的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控制上提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水平,建立和落实问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财务舞弊的风险;要建设好财务信息系统,更要管理好财务信息系统,在依靠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企业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时,要防止企业控制与核算的风险系统化,更不能使系统成为财务舞弊的工具。
(二)描述统计 并对样本进行检验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深圳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平均为3.56分,属于中等偏上,离5分的满分仍然还有较大的差距。财会人员的平均教育程度为3.4分,大致处于大专水平;财会人员的平均职称程度为2.63,总体处在助理会计师水平。同时高管专业背景为0.4,即高管大多在校时学习非经济管理专业。
(三)相关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影响因素,验证这些变量与会计规范的关系在统计意义上是否成立,本文对各个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其结果显示在表(4)中。从表(4)可以看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可能与高管的经济管理背景、企业规模以及独董比例这三个因素有关。并且这些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比较小,故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四)回归分析 由表(5)可知,高管的经济管理背景、企业规模和独董比例三个变量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并且都与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正相关,这说明:企业的规模越大,高管具有经济管理背景,独董的比例越高,其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越好,这里支持了假设3和假设4。正如中小板公司格林美董事长许开华所说,“先挣回钱才能有账算,没钱算什么账?过去公司宁可高价请一个工程师,也不会请一个财务总监。创业时对财务工作比较漠视。但现在经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和整改活动,让我深刻理解到企业成长也像建房子,财务会计是基础,基础不牢房子注定难盖高,也立不久的。”现在公司已投入重金投资充实财务人员、购买财务软件,并把“对内学万科,对外学松下”作为公司财务规范工作的榜样。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财会人员的学历程度和职称程度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也表明,财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并不影响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公司高管的经济管理背景、企业规模和独董比例。因而提高管理层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是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方向;公司财会人员的学历程度和职称程度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财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职称程度并不会显著影响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基于分析对《基础会计》教学的启示:(1)深圳证监局在上市公司问卷和调查中总结出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常见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在讲授《基础会计》相关章节时向同学们提出来,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渗透到日常的专业课程教学之中,并且与同学们一起讨论,怎样去规避和处理这些不规范的问题。(2)由于财会人员的学历并不显著影响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因而不论是在中专、高职教育,还是本科教育,都应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教育。学校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会计人员,会计专业学生已是会计队伍的最主要来源。所以,在会计教学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教育,将会计规范的要求内化为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最容易获得实质性的效果,从而使会计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利芬:《会计基础工作应常抓不懈》,《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