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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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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第1篇

摘 要 随着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发展,国库资金运营逐步拓展出支付系统往来、集中支付、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等多种方式,而作为复审和检验环节的国库事后监督手段却仍滞留在人工监督阶段,弊端突显。国库资金面临的风险点增多,风险隐患增大,对事后监督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能力、技术手段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但从笔者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县支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在履行规范业务、防范风险职责时存在诸多难点。

主题词 人民银行县支库 事后监督 风险防范 难点对策

一、 县支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风险防范难点

(一)监督手段落后,履职能力弱化

1.风险隐患发现难。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或违规情况,手工监督难以发现。如:经收处通过在缴款书不同联次加盖不同日期业务印章以延压税款的现象,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仅凭人工审验入库缴款书的方法难以察觉。

2.监督内容有盲点。人工监督是审查业务凭证、勾对流水清单等对纸质会计资料实施监督,对于非纸面的一些重要操作,如核算系统运行参数的设置、变更等情况,只能通过审阅系统运行日志“操作性质”和“主要内容”栏次的简略内容查看是否进行了操作,至于是否应该操作,操作的是否正确,人工非现场监督时很难做出准确判断。

3.手工监督易引发道德风险。国库事后监督为人工监督,受监督人员主观意识、业务素质等人为因素影响大,随意性强,工作完成程度不易考量,工作质量难保障。

(二)事后监督依据缺项,新业务监督无章可循

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管理制度主要是人总行2004年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办法》,内容尚未涉及集中支付、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等新兴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虽为2010年印发,但仅对业务操作程序和监督范围及对象进行了规定,未对资金清算、会计账务等监督内容做出具体规定,监督依据缺项和滞后,基层行在实施事后监督过程中,难以掌握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遇到需要规范和纠正的问题难以找出准确依据,直接影响了事后监督工作质量和效力。

(三)监督重点不突出 , 风险防控能力不强

《国库会计事后监督办法》规定的事后监督内容包括资金清算、会计凭证、业务操作等6条40项业务,监督人员要对所有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而实际上县支行监督人员多为兼职,工作量大,监督人员疲于应付,精力往往耗费在规范性和程序性检查上,对监督重点和风险点监督乏力,很难达到“对国库资金安全性进行重点监督”的原则性要求。

(四)监督人员缺乏有效培训,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1.监督人员配备不足,国库事后监督业务开展先天不足。据调查,辖区内12个县支行,只有两个日均业务千笔以上的支行有专职监督人员,占比0.17%,其余均为兼职;兼职监督人员中70%为国库部门人员,其余为其它部门人员。同时,县域事后监督未独立于会计核算,监督人员的从属地位和重要且繁杂的工作任务,形成了事实上责、权、利的不对等,这也加剧了事后监督队伍不稳定的程度。

2.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监督岗位职责需要。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业务能力相对强的人员优先安排在会计核算岗位,多数监督人员本身业务基础薄弱,又缺乏系统地、适时地、有效地培训,学习更新业务知识往往从师于一线会计核算人员,形成师傅(前台)带徒弟(事后),徒弟(事后)监督师傅(前台)的尴尬局面。

3.监督人员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以上诸多主客观因素导致部分管理者和事后监督人员对事后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潜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表现为管理者不注重监督人员培训工作,不督促监督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不检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对监督内容和目的不明确,对国库会计核算、财税等相关业务知识知之不全或知之甚少。

二、 对策建议

(一)建立高效、数据共享和控制流程化的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

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电算化、网络化发展的需要,改进事后监督手段,尽快开发与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对接的事后监督系统,实现风险控制流程化,利用两系统数据自动比对和计算减少监督人员的重复劳动,同时也减轻对监督人员业务能力的依赖程度,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此系统还应具备事后监督数据归类、统计、汇总功能,监督人员可通过对监督情况、监督差错等内容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评价会计核算质量,预警会计核算风险,具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二)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国库事后监督制度体系

建议有权部门对现有国库事后监督制度进行梳理,并根据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和国库业务发展,出台配套的、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只有做到有规可依,才能做到严格守规,也才能违规必纠。

(三)改革管理体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议支行国库事后监督员归口纪检监察办公室管理,增强监督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国库核算部门对监督意见的重视程度,加大纠改力度,增强防微杜渐的主动性。再者,岗位补贴也是一种激励,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督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主动性,从而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库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监督效能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3(3)-0090-04

国库会计风险作为中央银行的高风险区域,是资金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随着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的推广运行,国库会计组织体系和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导致会计核算和风险分布呈现诸多变化。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监督的意义在于对国库会计核算过程和环节加以预测分析,是实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验的有效手段。本文以国库资金风险在国库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表现作为切入点,提出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新形势下,由单纯针对核算结果的事后监督到面向核算过程的全面监督转变的整体思路,并给出有效提升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国库会计核算过程风险分析

(一)内部流程的操作风险往往与资金损失事件构成共同体。内部流程的操作风险是指操作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工作疏漏、不规范的业务操作、对核算系统功能不熟悉或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基层人民银行国库人员如果主观上对操作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员参与的过程,就可能出现内部控制松懈、制度执行不严,从而引发资金案件。某支行员工挪用公款7000万元一案,经办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原始凭证有三处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依然受理了该业务,最终导致挪用公款事件的发生,这正是相关业务人员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引发资金损失的教训实例。目前,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的大环境下,国库数据在实现集中化的同时,也逐渐实现了网络化和无纸化管理,国库人员只需打开系统菜单,做相应的点击操作即可完成某项国库业务的处理。这样一来,在减轻国库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国库人员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依赖性,如果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可能导致国库人员对国库业务的理解把握能力、灵活处置能力和应急控制能力的弱化,那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国库人员不能及时正确处理,就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同时,如果国库操作人员的素质跟不上国库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对新推广的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服务功能不熟悉,极易因操作失误引发风险。

(二)制度性问题将成为核算业务操作风险防控的基本着力点。制度是所有业务活动的基础。从国库现存的相关制度看,核算业务还存在着部分制度与业务发展不协调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也是诱发操作风险引起资金损失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体现在:国库现有制度及规定不能涵盖国库各类业务的全部过程,使部分业务环节可能存在无法有效监督的状态。如国库预留印鉴方面,国库预留印鉴用于国库库款支拨、更正、退库和对账等相关业务凭证及报表上,随着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和银行业务的细化以及内设部门增加或变更,新旧预留印鉴变更情况时有发生。目前指导国库会计业务行为的重要规章制度中,对预留印鉴的启用、变更、遗失及注销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对预留印鉴中印章的种类是行政公章、财务公章还是业务公章,以及印鉴的形状、大小、字体及是否可以带日期等并未进行统一规定。在国库业务实际监督工作中发现,留存在国库部门或监督部门的预留印鉴种类繁多,有行政、财务、业务和柜台印章,而且有的印章带有核算日期,有的印章没有带核算日期,这给国库部门和监督部门核对印鉴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时常会因预留印鉴问题产生疑问,给国库的资金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三)业务核算集中和系统设计的缺失可能形成新的核算监督风险。由于国库核算系统的更新及业务模式的改变而产生的新的风险点,使得核算监督进一步复杂化,如果监督水平跟不上,容易造成因监督缺位而产生的风险。一是集中支付业务先支付后清算的方式使资金出口监管处于被动地位。由于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较多,办理清算时间集中,因此对于大量的明细支付信息难以进行审核。目前对该业务的审核主要集中在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票面要素的完整和合规方面,对于资金支付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资金用途及科目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则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业务处理差错及风险的可控性有待提高。TCBS是一个扁平化伞状结构的业务系统,地方各级国库在拓扑结构上均为相互平行的远程客户端与TCBS中心相连接,因此省分库对地市中心支库及区县支库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有所削弱,下级国库的业务处理差错和业务操作中的风险上级国库无法直接控制。三是系统参数设置规则和程序较为复杂,不利于基层业务人员掌握。TCBS参数设置规则复杂,而且需要各级国库之间联动,某县支库的参数设置错误可能会导致全省所有国库的参数设置无法生效。根据对陕西辖内县级国库现状的分析,目前普遍存在人员老化、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因此TCBS参数设置工作对人员素质的较高要求是基层国库面临的严重挑战。

二、现行会计核算监督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受传统监督模式制约,国库会计核算的风险点依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目前,事后监督工作的定位是在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全面监督的同时,对涉及国库资金风险的业务和操作环节实施重点监督。从当前事后监督部门的监督实践看,全面监督至少要完成“一折角”、“二审核”、“五核对”等一系列工作,以保证原始凭证和印章印鉴的真实性、各类凭证要素的合规性,以及各类会计资料账证、账表、账账相符;此外还要承担会计资料的排序整理、装订编码、入档保管等大量辅工作,在业务高峰期更是埋头于大量的会计核算资料中。如果完全靠手工处理,事后监督人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暇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进行深层次监督分析,难以发现隐藏其中的一些风险隐患。因此受这种传统监督模式制约,事后监督工作很难向纵深发展,导致国库会计核算的风险点依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二)实施非现场监督,难以全方位把控会计核算风险。目前事后监督部门单独承担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其实施对象是对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而非国库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这种监督模式只是依据国库部门提供的静态核算资料,根据监督人员对被监督资料可能存在的问题来审视业务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目前,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从受理会计资料开始到记账凭证、账表以及系统相关凭证输出打印是一个动态过程,事后监督人员要从核算后台角度来全方位分析和判断国库会计核算过程是否存在作案动机和违规操作的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如前台会计核算人员是否违规兼岗、操作人员离岗是否及时退出操作界面、操作人员名章、预留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等,这些情况仅站在事后角度实施非现场监督是难以判断和发现的。从近年来人民银行通报的会计核算中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发案过程主要是在核算过程中,如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有章不循,随意减少必要的操作环节等等,都是产生风险的重要因素。而事后仅靠静态的会计资料实施非现场监督,在相关会计资料中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因此现行事后监督模式难以全方位控制国库会计核算风险。

(三)部分县(市)支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机制有待提高和完善。依据现行规定,对未成立监督部门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原则上实行跨部门监督,由本行视具体情况确定。在部分未上收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的县(市)支行,其国库事后监督实行了跨部门监督。事后监督岗位从国库部门分离出来后,在部分未上收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的县(市)支行,有的设在办公室,有的设在内审纪检部门(事后、内审、纪检岗位合署办公),从监督管理层面上看是增强了国库事后监督岗位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可能让该监督岗位处于懈于管理的境地,即本部门主任不好管,该部门与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不对口而无法管,被监督的国库会计部门管不了,从而可能导致部分县(市)支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流于形式,形成了新的监督风险。

(四)国库会计核算的现代化与事后监督手工操作的差异,可能形成国库核算监督的操作风险。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系统的建设,从全国统一设计推广应用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1.0版一直到4.0版,再到目前逐步在全国推广应用的现代化的TCBS,国库资金在途时间明显缩短,国库数据进一步集中,国库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国库工作效能有效提升。而多年来,事后监督部门对国库核算业务一直实施手工监督,这种国库会计核算的现代化与事后监督部门传统的手工监督方式之间的差异,与当前央行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形势不相匹配,不利于充分提高监督部门的工作效率,难以真正发挥风险防范的作用。

三、会计核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向核算过程监督转变的必要性

(一)会计核算监督是一个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验的有机整体。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应该是核算部门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以及监督部门事后检验的一个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库部门和监督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国库业务实施有效监督。国库部门负责对国库业务进行事前柜面审核、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监督部门负责对核算结果进行检验,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实现国库业务的全方位的监督。认真、细心、扎实地做好事前审核可以及早发现票据差错和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事中控制可在业务处理的动态过程中将风险排除或降低到最低程度,达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发生的目的,促进国库制度落实、业务操作规范,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可以弥补事后对会计资料静态监督不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问题发生的萌芽阶段,而事后检验是过程控制的延续,是对会计核算业务存在问题的复查和审核。因此,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防控手段的相互补充、互相配合是防范和降低国库资金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构成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从监督性质来说,事前监督是对国库核算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事中监督是对国库资金操作过程风险的监督,事后监督是对内部资金风险结果的判断和检验,发挥着最后“防火墙”作用,三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共同构成内部资金风险监督机制。其共性体现在:都必须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业务处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区别体现在:事前监督把握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事中监督是对业务操作环节的基本风险单元进行控制和监督,是业务过程中实现风险防范的一道重要防线;事后监督虽然是对国库核算最终结果的监督,但存在时效性较差等问题,只能对国库部门提交的日常核算资料进行监督检验,为防范后发风险提供防控分析和监督依据,对核算中已发生的风险则无能为力,在风险控制体系中属风险识别和预警环节。由此可见,事前审核是基础,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检验是保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位一体是人民银行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需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三者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

(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配合有利于提升资金风险的控制能力。事后监督的工作载体主要是国库部门的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这是国库会计核算结果的集中反映。风险产生于过程,反映于结果。在结果中发现问题时,风险早已在过程中发生,控制措施已经失效。因此,事前制定详尽全面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事后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其目的都是为了防范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如果仅局限于对结果的检验,仅靠事后监督部门的力量来完成核算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倘若在事后监督过程中对核算结果未发现问题,并不能排除核算过程不尽规范的可能性,仍存在形成国库资金风险隐患的可能性。因此,将国库会计核算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与事后对核算结果的检验相结合,构筑国库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相互配合的统一监督体系,是提升国库资金风险控制能力的有力保障。

四、提升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的新思路

要提升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事后监督部门在强化监督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突破监督理念,增强与国库部门的监督合力,把握好各个会计核算操作环节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策略。

(一)建立核算过程监督标准化操作流程,将风险控制于会计核算整个环节。现行的会计核算监督机制侧重于对核算业务结果的事后审查,而对于防范性的事前及事中监督则相对缺失。要防范核算资金风险,仅仅局限于对核算结果的检验是不科学的,必须将风险控制的重心放在核算过程。因此,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的重点,应在提高事后监督效能的同时,与核算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每一个核算环节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杜绝业务操作人员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二)合理设定现场监督内容,灵活采用现场监督方式。事后监督应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向风险性监督过渡。通过对核算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点进行观察、识别和分析,实现对相关风险的持续监控和有效管理,做到核算结果监督和核算过程监督的多渠道控制。建议合理设定现场监督的内容,灵活采用不定期监督与突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外来会计资料的交接、重要物品保管、会计重要事项、柜面监督情况、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核算等进行现场监督;二是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涉及账务参数或财政体制参数设置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检查TCBS中相关模板的参数设置和变更情况;三是对重大节日、重点业务、重点岗位进行有目标、有针对性地重点查验。总体来说,要做到现场监督内容客观扎实,不留“死角”和“盲点”,使风险隐患降至最低。

(三)创新会计核算监督手段,提高国库业务监督效率。在TCBS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国库会计核算监督系统,并与国库业务系统连接,实现数据的充分利用。通过向事后监督部门提供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数据、业务操作日志监测数据和关键业务的重点监控数据,从而实现对TCBS业务处理、参数设置和账务记载的全面监督。监督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将把监督人员从大量机械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此外,可在应用监督系统的基础上,对日常监督过程中积累的监督业务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风险产生的正向成因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并将该模型程序化并嵌入监督系统中,由监督系统根据该预警模型的建模原理,自动识别、计算并预警信息,从而进一步提高发现国库业务潜在风险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增强国库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1]安喜锋.新型信息系统下央行国库监管问题探讨[J].西部金融,2011,(2):52-53。

[2]白守应.事后监督部门实施国库现场监督的难点分析[J].西部金融,2011,(11):77-78。

[3]高锐.提升央行事后监督效能的途径探析[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35-37。

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第3篇

1. 财务岗位风险总体类型

1.1管理风险。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制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和质检系统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在目前的财政改革形势下,建立完整、统一、完善的财务制度体系仍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当中,客观上造成管理制度上的不详备,在财务工作的某些环节、部分程序或相关措施上仍存在漏洞,造成管理上的风险。

1.2系统风险。从财务的管理职能来看,目前财务工作涉及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各项财务业务又与多个具体的业务相关联,涉及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交叉合作,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与各单位内部相关业务的管理质量和水平息息相关,如:资金管理涉及科研经费管理、基建项目经费管理、接待费管理、出国费管理、交通费管理等,能否系统开展财务工作存在风险。

1.3环境风险。就财务业务本身而言,会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因素,对财务风险程度起到一定影响。财务人员不足导致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单位由于财务人员不足,不能完全按照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形成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

1.4主观风险。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财务管理负责人应加强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摈弃经验决策、“拍脑门”决策等主观决策习惯,降低财务决策风险。就个人而言,如果财务人员不注重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知识学习,不熟悉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缺乏工作责任心,则从事任何财务岗位都会有较高风险。这也是发生廉政风险的内因。

2. 防控财务岗位风险的建议

2.1完善财务和内部管理制度。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检验检疫事业的快速发展,建议财务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财会工作岗位职责,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2强化财务稽核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财务稽核的财务监督作用,将单位财务稽核的重心放在提高依法理财、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上,使财务稽核由事后查处向事中控制、事前防范转移,实现了财务稽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资金效率和降低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职稽核员,会计人员较少的单位,由会计主管兼任稽核员。通过财务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避免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2.3落实财务工作第一主体责任。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提高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规的自觉性,支持财务部门依法行使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定期培训及宣贯,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切实确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2.4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财务人员的敬业精神、诚实状况、业务知识以及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素质的优劣,是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有效与否的决定因素。如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不高,并且粗心大意,对内部控制的程序措施和方法理解错误、判断失误、曲解等都会造成内部控制失效。因此,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特别是以诚信为标志的职业道德水平显得尤其重要,要加强对全局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提高财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财工作方针政策的坚定性,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ACS系统;风险;建议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ACS),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国推广,系统运行平稳,业务处理准确。ACS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支付清算高效快捷的优点突显。但ACS上线运行以来,人民银行基层行处理业务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运行维护、人员管理、监测监管、日常操作管理等方面存在潜在风险点,不容小视。

一、基层会计核算部门人员管理存在风险点

一是ACS数据大集中后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核算采取分散受理、集中处理的模式,存在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下降风险。营业网点操作员的主要职责是业务受理和凭证扫描上传,不再承担几张录入和符合操作,对此营业网点操作人员甚至管理人员容易产生麻痹思想,认为基层的会计核算风险随之减少,容易忽视内控制度的落实。实际上,营业网点在整个会计核算链条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凭证入口直接关系到业务交易的真实性,一旦前台操作员审核不严甚至伪造交易凭证,极易造成资金风险。另外,ACS前、后台分离的工作模式,容易使基层会计人员产生只会操作扫描上传不懂核算原理的局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工作能力的下降。

二是ACS上线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岗位职责发生变化,ACS现行工作职责仍沿用ABS时期制定的内控制度,工作职责存在部分脱节,内控制度中很多制约性内容失去了针对性。

三是ACS上线后,岗位人员工作压力的风险点不容忽视。应考虑人员公差、病休假顶岗问题。还应考虑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人员、支票影像交换的业务人员、重要凭证管理人员、印章分管人员合理兼岗的问题。有些县支行营业部门同时要承担国库业务、支付结算、反洗钱、财务、现金管理等业务,因而岗位人员内控管理尤为重要,对要害岗位加强风险点的排查与监管必须防控相结合。

二、ACS功能存在潜在的风险点

一是ACS缺乏预留印鉴的审核比对功能。ACS上线运行后,对预留印鉴的审核仍停留在手工折角核对,对预留印鉴的审核仍停留在手工折角核对,这种方式与系统的高度电子化和网络化极不匹配,工作人员对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的核对仍采用手工验印方式,印鉴审核过程完全依赖前台操作人员的主管判断,工作人员的疏忽会对国家资金带来风险。工作人员有时为了保证影像也能够正常通过,账务中心也作正常账务处理。这就使得印鉴核对这项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极易造成核算风险。

二是事后监督子系统实时监督的内容较少。系统对部分业务操作实现了“T+0”监督,提高了事后监督的时效性。但目前仅对开销户、系统参数维护、核算部门在非工作时间处理业务及时推送事后监督进行实时监督。从防范资金风险角度出发,把好资金出口关,是对资金安全极大的保障。但ACS并未将资金出口的核算纳入实时监督范围。

三、ACS运行与网络安全存在风险点

ACS上线后,客户端由Uinx平台转移至Windows平台,在操作、维护等方面都趋于简单方便化,但于此同时网络安全的风险点也暴露出来了。

ACS由财务管理、业务处理、业务监督、会计档案、信息管理、综合前置等子系统组成,与支付系统或其他业务系统(将来接入货币发行核算系统、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连接,办理会计核算业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ACS上线运行,实现了会计核算数据大集中,将不同的业务系统通过各种方式连接到会计综合管理系统,接入金融网络的单位越来越多,原来分散的系统风险集中于ACS。由于数据集中后数据处理基于网络信息技术,使得ACS运行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凸显,且突发性、危害性增强。

四、相关建议

(一)健全体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制定ACS岗位人员操作规范,对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控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风险警示教育,促使会计人员适应管理扁平化的发展趋势,全面加强会计管理,并将人员的业务培训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远程网络、协同平台等多种方式,着重加强会计理论、实际操作以及新业务和新技能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真正理解并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和业务风险点,提高会计管理能力和会计信息分析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发展的需要。四是通过组织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学习,使风险意识渗透到会计人员的思想深处,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有效防范会计风险,将内部控制、效能管理与风险控制有机结合,有效化解资金及各种矛盾,提高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真正树立起风险防范的坚实屏障。

(二)完善系统功能

一是研究启用支付密码功能,采用密码校验手段,自动判别票据或凭证的真伪,增加系统对预留印鉴的识别审核功能,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二是完善系统用户管理功能,严格用户登录和操作的权限控制,严禁非法用户进入系统。改进系统登录方式,增设认证证书登录验证环节,确保用户登录系统的安全性和唯一性。三是采用科技手段提高业务回单防伪功能,如在回单空白处增加打印二维码等。另外,加快推广应用综合前置子系统的进程,全面开通并使用电子回单,以防范纸质回单的伪造风险。四是在系统中扩大实时监督业务范围。将支付往账业务、跨网点转账业务、跨核算主题转账业务等作为实时监督的内容推送至事后监督进行实时监督,为资金出口再加一道防护屏障。

(三)管护网络,保证网络安全

一是出台ACS运行管理办法,加强网络控制,明确专机专人专用,严格ACS业务用机管理。二是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快ACS同城和异地备份中心建设,提高系统应对灾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建立ACS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机的处置能力,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资金安全。(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 内控制度

自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后,各单位即撤消了原银行账户和核算部门,所有的收支业务均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统一核算,基本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即银行不再按各核算单位单独设置银行账户。对此。审计机关在审核核算单位账务时就无法深层次的核查各核算单位的资金流量,也无法查验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众所周知,货币资金是一个单位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大的资产之一,大多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案件都与货币资金的管理不善等有关。因此在会计集中核算下强化单位内控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现状与问题

1.岗位设置不合理,控制分离不到位。目前核算中心编制受限,人员往往紧缺,岗位安排不尽合理,甚至出现一人多岗和不相容的岗位互相兼职等现象,如记账员、程序维护员、资金管理会计等岗位没有很好进行职务分离与制约,存在着一人多岗等业务,支票、印鉴的管理也没有真正做到分离与控制,存在很大程度的风险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核算中心的真正集中核算与统一监督。

2.费用管理缺乏刚性,支出随意性大。在条据审核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标准核拨支出,各项支出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如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车辆费等仍然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虽有制度规定限额,但实际报账中却流于形式,即只要有相应的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核算人员往往碍于情面就予以报销。

3.业务流程单一。电算化程序弱化。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虽然设置了审核、记账职能,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其凭证的编制、审核、记账等业务基本由核算会计来完成,记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操作,违规使用反记账、反结账功能,造成核算责任不清、工作秩序混乱和程序管理失控等问题。

4.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能力不强。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工作大多是由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监管机制的缺失,不能有效地保证内控制度体系的安全、稳健、有效运行,由此产生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能力不强。不能针对具体的风险采取应对措施。

5.绩效考评缺失,核算与监督执行不力。由于缺乏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对各报账单位和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无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考核,使其应用的核算与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造成工作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各项工作业绩与管理水平不能上台阶。

二、对策与建议

1.科学设置岗位,健全责任考核。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按照“科学合理、系统完整、制衡有力、运转高效”的目标要求,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划分职能,层层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对于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进行详细的分工与稽核控制。即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坚持票据与印鉴分离、银行日记账的记录和银行账务核对工作的分离,实现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的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在记账核算方面,核算会计不应一人完成审核、记账业务,必须由审核员审核后方可入账;在会计电算化方面。为保障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账簿的延续性,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稽查制度。不但要增加电算化系统维护岗位,保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与数据资料库的安全完整,而且还要强化各核算业务不同岗位之间的稽查与审核,禁止一些违规使用反记账和反结账现象的出现。

2.强化条据审核,严把费用支出。一是委任业务熟练、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门担任稽核,专门审核各项支出费用;二是在条据审核过程中把重点放在条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三是将着眼点落脚在票据合同是否齐全,经办审批人员是否符合权限,费用支出是否符合使用用途,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超预算等现象,以从严把关,确保各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规范制度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目的就是为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效率。因此,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有一套规范的制度进行管理与约束,形成有科学的业务流程进行控制与完善。如在资金的使用方面,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对于大额支出(除零星日常公用开支可提现外),必须通过转账支付,并根据支付金额设置不同权限,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权限办理相关业务。不得越权审批。对于每笔支出业务必须做到与收款人的账号核对相符,若不相符则坚决拒付,尤其对于固定资产购置与大修方面。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或必须由工程预决算中心预决算的项目,没有相关手续,一律不予支付,以防止部门利用转账支付套取现金。同时,要以精化细化规程为切入点,以合法、公开、方便、高效为目的,细化规程,优化流程,全方位的公开办事程序和简化审批程序。

4.健全监管机制,降低核算风险。核算中心应建立核算会计、资金管理会计、总出纳、程序维护员和稽核等岗位建立交叉审核机制,每月月末须进行审核一次。并将审核结果一并装入记账凭证之内。对于在交叉审核过程流于形式或在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造成失误将根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会计核算中心应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核算会计的账薄及凭证抽查与外部审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节约监管成本,又能健全内外监管机制,有效地防范和降低了会计核算风险。

5.建立考评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会计核算中心应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和业务职能,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和内部监督程序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的执行等方面要作为考评工作的重心,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项目,既要有目标性。又能体现可行性;二是对各项考核结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说明,将其逐步纳入年终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和辞退考核中,不断地激励和促进各业务人员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