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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形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全省顺利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工作部署。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农田秸秆禁烧规定。
(三)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省应急管理官方微信、省应急管理官方微博、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例及反映基层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者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三、时间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开展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30日)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制作、粉刷、维护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碑、宣传牌、防火虎威威,布设防火宣传旗警示牌,印制宣传单、联防公约、标语等宣传品。
(二)重点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20日,秋防: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以“坚决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重点做好农事用火、节假日、旅游景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森林火险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结束阶段(春防:5月2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总结,回收保管森林防火宣传物品。
四、主要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使宣传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场站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员,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和信息共享、信息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联合制度,及时准确预警信息。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播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当地《禁火通告》,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站要依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火险知识、防火安全常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固定宣传牌进行粉刷,继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号的宣传。各乡(镇、场)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标识旗和火险预警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布设密度,使当地居民及时了解森林草原火险状态。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形式
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以东北大秧歌、广场舞、露天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集中开展大型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生产企业、进旅游景区”等活动,形成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消灭宣传死角,实现防火宣传范围全覆盖。结合“5.12”防灾减灾日、“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活动。二是移风易俗宣传。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高峰时段,大力倡导和推广扫墓献鲜花、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传统祭奠习俗,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三是旅游景区宣传。在“五一节”、“国庆节”等森林旅游集中时段,通过利用旅游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四是走村入户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远的优势,深入林区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厂矿、集市、学校和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通过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死角。林区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联防联户宣传。通过“区域联防”、“村民联防”、“警地联防”等形式,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及行政交界区域林区乡镇、“联防”村屯的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自我约束能力和相互监督作用。六是秸秆禁烧宣传。通过现地发放《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宣传单、禁火令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草原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七是警示教育宣传。要大规模开展以“不忘教训、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树立崇尚先进、赶超先进意识,提高社会关注度。八是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突出做好“省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搜集40年森林防火辉煌历程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感人事故、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制作宣传卡、宣传册、宣传片,召开座谈会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推动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大力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安全屏障奠定良好基础。
二、宣传重点
(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各村贯彻落实全镇森林防灭火决策部署有关情况,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典型经验,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出的奉献精神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
(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
(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五)国、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
一是充分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二是在各村组、学校和入山进林要道等地张贴《禁火令》,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提升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出动宣传车深入到村组和林区等地进行巡回宣传,提高宣传频率和范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确保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抓好重点时期的集中宣传。
一是围绕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野外用火多发期(春耕秋收)、传统节日危险期(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清明节上坟烧纸),出动宣传车辆和人员,走上街头、进村入户、深入学校,面向林区群众、在校学生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依据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动员各村护林员在其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三)抓好典型宣传,以榜样推动森林防火建设工作。
认真总结一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群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无私奉献、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组织加强扑火业务培训和演练,重点提高镇、村两级扑火指挥员、信息员的技战术水平。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警示教育和导向作用。
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维护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深入剖析森林火灾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村社切实做好工作整改,提升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防火工作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春防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各村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从预防上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各村于4月30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秋冬季节防火工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热情,重点围绕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等内容,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于12月31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负总责,办点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村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形成声势。
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在社会面积极为森林防火工作营造声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6〕142号)为主线,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现近年来面甸镇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的显著成效,推广创建活动成功经验,采取教育、文化、新闻舆论等多种手段,科学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扎实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有效把握舆论导向,增强群众消防法制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把我镇平安乡镇引向深入,切实为构建和谐面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平安面甸消防在行动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面甸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办,面甸派出所承办。为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富有声色,本着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和单位积极支持的角度,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开展系列活动,并在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2016年面甸镇平安面甸消防在行动暨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开武担任,副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宋哲峰、面甸派出所所长唐映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主任季成云、镇林业站站长张黄俊、镇农机站站长周萍、镇文化站站长吴国忠、面甸中心校校长苏劲松、面甸工商所所长田国林、面甸卫生院院长张隆、面甸烟站站长高英、面甸派出所副所长李亚东、镇政府文书杨维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唐映同志兼任,李亚东同志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
四、活动目标
全面贯彻上级通知精神,强化宣传教育效果,结合面甸实际,认真部署,组织严密,通过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手段,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委会、进农户,做到广播有声、街上有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扩大社会效果,普及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的主体意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消防宣传网络,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五、活动内容
(一)各村委会要在119消防日期间,利用广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
(二)各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在119消防日期间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制作消防宣传板报。
(三)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119消防日当天在面甸村委会、庄户村委会、红田村委会、湾塘村委会等村委会主要街道设立消防宣传咨询点,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四)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开展千名村官进红门教育活动要求,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增强广大农民尤其是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的目的。
(五)结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面甸中心校认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时间为2016年11月至12月。
六、活动要求
(一)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单位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运用消防宣传展板、播放消防音像、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形式深入企业、学校、村委会、农户开展宣传。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委会要通过广播大力宣传各类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
(三)精心安排,认真策划。各项宣传活动要本着气氛热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原则,及早动手,精心安排,认真策划,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119消防日宣传标语:
1.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2.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3.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4.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5.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6.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7.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8.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9.每个单位要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稳定人民平安。
11.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12.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13.消除火患,国泰民安。
14.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15.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16.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7.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18.贯彻《消防法》、《61号令》做好单位消防工作。
19.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20.爱心献人民,安全送万家。
21.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2.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23.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周密计划,细化方案,广泛动员,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单位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7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实施阶段(5月6日-5月25日)
1、“5.12国家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集市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建设、城管、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海事、环保、体育、旅游、科技(地震)、食品药品监督、气象等部门和供电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点,利用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案例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海港区参加市直宣传活动,其他县区地点自定,自行组织。
2、播放应急管理科教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由市电视台负责,自5月1日起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播放26集大型科教专题片《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专题片每天播出1集,宣传片每日播放不少于10条次。由城管局负责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每小时播放不少于1条。《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片源由市应急办提供。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6日至25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煤矿、矿山、建筑、危化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海事、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海事部门要深入沿海渔业村,开展海上渔业安全教育和海上救助知识宣教;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28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活动开展做法、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继续开展宣传工作的建议。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制作光盘)一并报送市应急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经费,提前布置现场、准备宣传资料,进行充分细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