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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会计核算;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293-01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也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特别是办学经费的多元化,改变了高校传统简单的财务管理模式,使高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变成了一项涉及到多方面的综合性管理项目。在新的环境下,对高校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研究高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对应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的意义分析
会计核算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高校进行客观、准确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从而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质量,改善和提高高校预算管理水平。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进而在办学体制以及资金来源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新的形势下,财务部门怎样才能做好高校会计核算工作成为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完善高校会计核算可以实现高校通过有效的投资来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当前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高校会计核算在制度上存在问题
目前从我国高校的财务执行现状来看,《高等高校财务制度》和《高等高校会计制度》实行的是“大收大支”以及“收支两条线”的核算体制。但是在实行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这就需要高校的各项支出应该严格按照国家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这难免跟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之间的不匹配,从而降低了高校资金的灵活性,降低了高校对资金的调度能力。
(二)高校会计核算在固定资产折旧上存在问题
在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中还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那就是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导致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因为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跟教育成本核算的实际需要不相匹配。但是,固定资产折旧作为高校成本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对于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使用收益年限内不提及折旧,这就容易导致无法对高校固定资产中的净值进行统计和计算,进而导致了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使用使用价值之间数据的不相吻合。换而言之,就是高校目前的会计数据没有办法去成功反应出高校的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以及已经损耗的价值,得到的是不完整的会计核算信息。
(三)高校会计核算在无形资产核算上存在的问题
对于高校的会计工作来说,不仅包含对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还包含很多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例如:专利权、科研成果以及土地使用权等。但是从目高校对资产的核算现状来看,绝大部分的高校都将会计核算的重点放在了有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以及核算上,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却涉及甚少,这样直接导致了部分针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管理很难执行,甚至造成部分无形资产的流失。
(四)高校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资金核算上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高校的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必然离不开大量建设资金做保障,但是高校的建设资金本身就不够充足,如果再加上不能及时控制好建设成本,特别是建设成本的核算工作,就很可能会对高校的建设规模和建设进程产生很大的影响。目前,绝大部分的高校在基本建设资金方面依然没有做到及时入账,这就形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两套核算方式”,高校的实际资产数要比账面上的数量多,造成账目和实际不符合。与此同时,高校在负债核算方面因为各个方面的原因不符合基本要求,从而容易失去高校财务负债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以至于也给高校造成了潜在的财务风险。
三、加强高校会计核算的对策分析
(一)建立跟国库集中支付相匹配的会计核算制度
在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应该根据国库集中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国库核算集中支付的核算机构,并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匹配且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经费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
(二)加强对高校折旧资产的核算
针对折旧资产的核算,高校可以参考企业实行的会计制度,从而让有原本在本期负担而并没有真正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纳入到本期的支出范畴中,对于已经支出的资金,应该分期进行平分支出。针对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高校应该改变传统对自身固定资产不考虑折旧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这种规定跟需要进行准确核算的高校的教育成本相矛盾,已经成为了高校成本核算的重点和难点。因此高校应该建立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制度和方式,并将这种核算纳入高校成本核算的体系中,并从高校的实际情况和本质出发制定出符合自身的固定资产折旧率。
(三)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核算
在高校会计核算中,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还应该转变过去忽略无形资产的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首先高校应该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然后是针对一些私自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应该马上进行处理,在必要的情况可以予以这些行为给予处罚,从而实现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最后是要加强对高校名称的保护,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企业商誉投资的规定,保证高校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合理性。
(四)加强对高校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
高校应该尽快将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到高校的会计核算范畴中,在以前,针对高校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方面存在很大的难题,导致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成本跟高校的实际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核算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严重制约了高校对新增固定资产的全面预算和管理,高校会计要让基本建设资金能够在高校会计结转中通过“自筹基建”账户或着“暂存款”等形式进行反映,从而较为完整的反映出资产管理的会计信息的来源和支出。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反映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的会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及负债的实际情况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所提供的信息,强调的是某一年度内的事业单位收支产生的现金流量,对跨期的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支付日作为费用核销,不能全面反映资产、负债情况,往往会混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这种做法导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例如,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在购买非货币性资产过程中,有的资产已到,而发票账单未到;也有的发票账单已到而资产未到;或者有的科研课题需要三年的实验周期,当年末会形成财政资金结余,这种核算方法无法真实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
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是按照发票金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而没有考虑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真实。
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没有根据使用情况计提折旧,对发生的减值和不良资产未予以考虑。由于单位在实际业务成本核算时没有考虑折旧费用,就会使得成本核算不全面,进而出现会计核算失真的现象。这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式就直接虚增了单位的资产总额,所以单位的资产核算状况也不能得到真实准确地反映。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暂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成为人为调节收入的主要渠道
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经济业务的过程中,与本单位个人及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的临时性需要结算的款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算内容主要包括暂存款、暂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账款等。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多是自单位成立以来的陈年老账,由于存在的时间过长,很多往来款项已经不能收回或者长期不能支付,形成了坏账、呆账;部分单位和个人借款后,不及时归还借款,一拖再拖,有的职工或经办人退休或调离本单位,使得部分借款收回无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将收到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在往来款中长期挂账,在没有向财政申请的前提下随意开支,这样严重违背了“收支两条线”的相关管理规定,很容易形成单位的舞弊途径。
(四)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较为简单,格式和内容与权责发生制下的企业报表存在显著差异,不能准确反映单位的真实情况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较为简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而企业的会计报表是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资金流量表组成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平衡公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或者:资产=负债+净资产。这种平衡公式将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混合在一起;同时混淆了时点信息和时期信息;再有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准确地反映单位现金收支状况,不利于单位领导依据会计信息进行决策管理,也不利于外部使用者获得准确的财务状况信息。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和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是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与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程度密切相关。因此,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是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要明确单位法人和会计人员应负的相关责任,明确在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
务素质的教育。通过培训不断地提高和更新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时学习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政策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来指导和约束我们的工作。
(二)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应建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制度,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改变原来按照资金来源列支的方式,应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在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累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也就是说,要借鉴企业成熟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科学、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
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实行“钱物分离、互相牵制、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查。财务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使用科室要根据本科室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管理,并实行使用部门领导负责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知晓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处理意见,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入账,用作修缮基金或购置新固定资产的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定期清理往来款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要有足够的认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理往来款的力度。
严格资金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以确保国家及单位利益不受损失;对于可以收回的款项,要及时通知欠款单位和个人并收回款项。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做到应收尽收。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既有文件规定,又有合法手续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管理,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坚决予以取消。
对相关收费项目,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保证事业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例如:我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我单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而此部分收入迟迟没有返还我单位,也没有纳入预算管理,这样严重影响了我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容易影响今后收入的上缴。
(四)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为决策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部分内容去掉,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全面反映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03-0029-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3-015
[本刊网址]http://hbxb.net
2014年1月1日,国家财政部颁布并实施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的高校会计制度,适应了财政预算改革和高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了高校会计信息质量。
一、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资产核算方面增加了资产折旧摊销的核算内容
高校新会计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核算高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额,这是高校新会计制度核算改革的一个显著变化。
高校在核算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仍采取“双分录”核算模式:增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的同时,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同时,增加支出减少货币资金。而在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则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增加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二)负债核算方面引入了“应付”类的科目反映高校的负债情况
新高校会计制度与过去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相比,取消了原“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并引入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当的会计科目,用以核算高校应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体现了高校权责发生制的核算要求,这是新高校会计制度从过去单纯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向权责发生制过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三)收入核算方面依然采取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高校收入是指高校为开展教学、科研以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的资金,高校新会计制度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校收入构成的总体上看,高等学校的大部分经济业务都还是运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极少数的经济业务比如说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采用的则是权责发生制。
二、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一)对于资产的核算一次性计入支出,与其相应在后续年度带来的效益无法进行配比
对于资产的核算,高校会计制度尽管引入了折旧或摊销的核算要求,但从根本上并没有使高校的资产支出在合理的使用年限里进行分配,依然一次性地在购人资产的年度里计人高校支出,使得高校在购人资产年度内支出过大,而这些资产所带来的使用效益却在往后的年度内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的方式分期体现出来,从而影响了高校资产支出与使用其所带来的效益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里确认与计量,使得配比的会计原则失效。此外,对于高校取得的资产,新会计制度并未要求其进行减值的计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高校资产会计核算的信息失真,进一步使得高校会计核算配比原则无法得到实现。
(二)在负债的核算方面高校筹资活动所引起的利息仍作为隐形负债没有通过核算进行反映
高校筹资活动产生的利息,包括借入款项产生的利息以及当前萌生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利息。从科目设置上来看,高校新会计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核算高校的负债情况,但对于高校筹资活动所产生的利息,却没有进行核算加以反映。同样,对于在高校萌生的融资租赁业务通过“长期应付款”进行核算,使得高校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在发生时全部计入了固定资产的成本,并在支付“长期应付款”时计人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未计入当期的利息支出。
(三)在收入的核算方面高校应收未收的款项得不到体现
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对于大部分的高校收入业务,除经营业务外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进行核算。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要求高等院校只有在实实在在收到相关的款项时才进行账务处理,否则,即使存在着收款的权利,也不进行核算。不对收款的权利进行核算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收入的管理,使高校的“盈利”能力得不到完整的体现,不利于高校及其上级部门掌握其真正的财务信息。
三、新会计制度下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对高校资产会计核算的建议
对高校相关的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为避免非流动资产采购造成的某一会计年度内的支出数额巨大影响高校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的体现,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按照资产的使用状况分期确认资产支出。在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增加其账面价值的同时减少所支付的货币资金,年度终了,应将属于本会计年度应确认的非流动资产的支出额计人本年的支出中,同时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的是取得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而“非流动资产基金”反映的则是通过资产的损耗而创造的高校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对高校筹资融资业务会计核算的建议
为准确计量高校筹资、融资业务的成本一利息费用,应增设“应计利息”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高校应根据借款规模的大小,按月对其筹资业务产生的利息进行合理估计,并计人相关的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对于高校发生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应对所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利息进行区分,通过“应计利息”科目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应付的利息。
通过“应计利息”科目对高校筹资融资业务所产生的利息进行核算,有利于揭示高校的“隐形负债”,使高校会计核算更加完整清晰。
(三)对高校应收学费的会计核算建议
为更全面地反映高校学费收入状况,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要求下,高校应设置“应收学费”会计科目,核算高校本年度总共应收取的学生学费。
当年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录取学生人数,计算学费收入并计人“应收学费”会计科目中;学生报到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报到学生人数,调整前期所确认的收入与“应收学费”科目金额。此时,应收学费账户余额反映了本年度应收的学费总额。当实际收取学费时,冲减“应收学费”科目。此时,应收学费账户余额反映本年应收而未收的学费总额。由于高校“收支两条线”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规定,高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必须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高校在实际收取学生的学费时必须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统一收取再返还。因此,应设置一资产类“财政专户应返还款”核算上缴财政专户应返还的款项。按照实际收取的学杂费金额,借记“财政专户应返还款”,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实际上缴时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银行存款;当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应返还款”。
由此可见,“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反映了高校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总额,而“财政专户应返还款”账户余额则反映了财政专户应返还而尚未返还给高校的款项。
关键词:环境会计;林纸一体化;生态效益
一、环境会计与环境会计核算的优势
1.环境会计简介
环境会计是一个以会计学为核心的新兴应用会计学科,目前学术界对环境会计的定义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是普遍认为,环境会计是依据会计学原理,对涉及环境产生的收益、成本、资产、负责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核算与披露的过程。环境会计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产物,他融合了会计学、环境学、生态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相关理论内容,对生态资源进行商品化核算,同时采用多种计量手段,突出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应用环境会计进行核算,有利于企业分析所拥有的生态资源,合理确定企业的中长期生态经济发展计划和战略管理规划,通过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在社会中树立企业的生态环保形象,对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机会和扶持政策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2.林纸一体化企业采用环境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森林资源并不丰富,森林覆盖率水平也不高,森林资源紧张形势要求我国将长期走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造纸行业依托林木资源来组织生产,与目前我国严峻的森林生态形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实行林纸一体化经营模式不仅可以解决造纸企业的生产原料来源问题,还可以对生态林木进行有效的保护。采用环境会计对林纸一体化企业进行核算,不仅可以较为清晰地反映出企业在保护森林生态方面的资金成本投入量,还可以反映出造纸经济的成本与收益,也能够衡量出林地资源的价值对企业总价值的贡献,实现更加客观地反映林纸一体化企业的价值,给予投资者更多的正确信息。政府、环保主义者、投资者和社会等企业相关的厉害关系人通过了解环境会计信息,关注造纸企业的生态环保问题,促进造纸企业减少造纸环节的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森林资源的重复利用与补偿再造。所以实施采纳环境会计,方便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发展方向,有利于造纸企业获得较好的社会口碑,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环保政策优惠与扶持,使林纸一体化企业获得更多的政策帮助,提高经济效益。
3.环境会计的核算优势
环境会计核算不是简单地在传统会计账中增加环境类二级科目,而是需要设置环境类一级科目进行单独核算,比如设置环境收益、环境支出等科目,并且形成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进行对外的信息披露,更加清晰地反映环境生态经济的投入产出量比。例如,银行存款中涉及的环保补偿资金单独列示,固定资产中将环保资产单独列示并单独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中对于环保项目研发的支出单独列示并摊销等,单独地在环保会计报表中汇总资产负债,收益,现金流量等会计成果,方便反映出林纸一体化企业环境类的财务管理状况。环保项目收益的实现期长,项目前期投入大,将环保类收支分离出来,将会更加客观地评价林纸一体化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外部投资者准确判断林纸一体化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实施环境会计核算出现的问题
1.理论创新与完善不足
环境会计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学科建设尚且年轻,在理论建设和创新方面还略有不足。首先,作为环境会计的核算要素,目前在业界还未形成统一意见。因此,林纸一体化企业实施环境会计,就无法准确确认会计要素和对象,将影响林纸一体化企业应用环境会计进行核算,其次,在计量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传统会计可以依据市场交易价格,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目前生态资源市场建设滞后,这些生态资源产生的成本与收益无法通过市场的交易来客观反映价值,将影响环境会计的核算与信息披露。第三,环境会计在对外报告方面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形成规范性的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各林纸一体化企业在环境会计报告披露的内容、形式以及披露的范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导致了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无法准确判断报告披露信息的可比性和全面性,也就无法做出准确的经济和政治决策。
2.法律制度建设略有不足
法律制度对发展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有很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还略有不足,影响了环境会计的理论发展与实施。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环境会计准则。这种准则的缺失,不仅影响林纸一体化企业有效地进行环境会计的核算,规范相关环境会计行为,还降低了环境成本收益核算的准确性。第二,审计制度建设未能跟上环境会计制度建设,环境审计规范目前也没有建立起来。对采用环境会计核算的企业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介机构没有准则规范来组织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的不规范性,差异性将影响证监会,环保部门等机构的评价与判断结果,无法确定林纸一体化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度,无法做出正确的行政决定与制定政策措施。
3.客观环境问题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全面的生态资源交易市场,阻碍了环境会计的发展。资源市场是对相关资源因素进行客观评价的有效的途径,通过市场交易行为,不仅可以公允地评价资源的价值,满足环境会计的核算计量目的,还能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出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另外,国家对于环境会计的推行力度不够,客观上影响了全民对环境会计的了解程度,使得环境会计在应用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
4.企业人员的重视与能力问题
因为法律制度、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林纸一体化企业的管理人员忽视对环境会计的应用。而实施环境会计,需要对现有会计人员进行知识升级,特别是对环境资源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学科知识的培养,将会花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影响企业的短期利益,所以,企业管理者也就更不愿意采用环境会计。另外林纸一体化企业的会计人员,也不具备相关环境知识,在采用环境会计进行确认、计量与核算过程中,无法准确把握环境会计的要素,可能有失公允地进行会计估计和计量,影响了环境会计的核算质量。
三、构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管理策略
1.加强理论研究
环境会计理论研究是丰富和推广环境会计的基础,应该加大对理论的夯实与完善,提高环境会计理论的指导作用。针对目前环境会计理论出现的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完善理论体系建设。第一,扩大环境会计的研究面,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对环境会计进行研究。通过更多人的参与,从不同角度对环境会计的要素、计量和披露等各方面提出意见,丰富环境会计的理论。第二,更加广泛地借鉴国外成熟的环境会计理论学说,将国外优秀的研究成果借鉴地引入到我国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起到方向性的指导作用。环境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的其他学科内容也比较多,应用性强,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应用是个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借鉴更加成熟的研究成果的支持。第三,向实践倾斜,理论研究要结合核算实际,不断提升环境会计的可操作性。目前环境会计应用问题,还是在操作环节出现的问题较多。所以,理论研究要结合环境会计的应用实际,综合考虑核算要素的客观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会计规范,方便操作使用。
2.强化法律制度建设
跟随理论建设之后的就是法律制度建设。法律制度建设是保证环境会计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需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规范与建设。首先,从宏观层面,国家应该继续营造环境保护的氛围。随着我国创新发展生态文明,开展绿色工业战略的推广,林纸一体化企业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约束,环保意识将进一步得到增强。企业必须要规范经营,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信息要全面及时地公开,这样就推动了环境会计的实施和应用。其次,加快环境会计制度与环境审计规范的制订。环境会计制度与环境审计制度是实施环境会计与环境审计的基础,应该借助理论基础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这两个制度,使得环境会计核算有法可依,环境审计监督也有章可循。
3.优化客观环境
国家应该推动生态资源市场的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市场的公平、公允交易。环境会计计量需要依赖环境资源市场的信息,像资源林的价值,土地流转价值,树苗的培养成本费用等,需要有一个较为公允的市场价值,才能保证环境会计的顺利开展。同时完整准确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促进了资源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两者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另外,国家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推广环境会计,让像林纸一体化企业一样的广大生态资源类企业了解环境会计,应用环境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程度。
4.加强人才培养与提高管理水平
实施环境会计,加强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是重中之重。林纸一体化企业管理者要在思想上重视环境会计,要有战略思想,减少短期利益追逐,树立长期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理念。同时加大对财务人员继续再教育的投入力度,扩大财务管理的视野,发挥出环境会计的技术优势。会计人员本身也要不断加强学习,了解环境会计的理论知识与操作重点,实现能够正确计量、准确核算、完整披露。并且及时反馈在实际应用中发现的问题,促进环境会计理论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的良好的学术机制。
四、结束语
环境会计有其理论特点,采用环境会计能更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环保活动以及企业拥有的环境资源情况,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制定经营活动计划与环保发展战略,也会增强企业在社会上的公众形象,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支持。因此,构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应该从理论创新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客观环境培养和人才建设等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环境会计的发展,从而发挥出环境会计的财务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高兵,杨雅喃.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发展对策[J].品牌(下半月),2015(10).
[2]戴佳琪.环境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J].中国连锁,2014(07).
[3]谢思.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商,2014(08).
关键词:CDM;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一、前言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石油、化石燃料等能源的消耗产生了大量温室气体,导致了人类环境的日益恶化。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协议书》构架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三机制”。其中CDM是建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减排交易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减排的指标要求,所以通过CDM,发展中国家可以将自己的碳排放权出售给发达国家获得收益,同时引进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对于我国参与CDM项目的企业来说,在经过核证的减排量进行出售时,必然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产生影响,从而将产生的收益和相关成本在会计上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会计准则,因此,本文对碳排放权作为生产要素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在我国适用的核算方法,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借鉴。
二、碳排放权交易概述
1.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交易,即碳排放权交易,是《京都协议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以国际公法为依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具体来说,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协议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二氧化碳,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控制。
2.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虽然没有减排约束,但中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并且已成为了西方国家企业追逐的目标。
我国企业基本都是通过与国际碳基金合作的方式参与CDM项目,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开展了279个CDM项目,如果全部实施,则相当于全球CDM减排量的50%,其中获得《京都协议书》CDM执行理事会认可的项目由37个。这让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再次掀起被关注的。中国正在形成碳排放交易的亚洲中心,未来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是能够将碳交易作为其重要盈利来源的企业。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碳排放交易可获得数十亿美元的收益,中国可以提供全球三分之一碳排量交易。与此同时,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也开始兴起。
三、国内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关于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的研究起源于美国1990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认为,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应以成本为基础确认为资产,但企业免费获得的排放配额除外。经过几次调整和修改,2007年12月,IASB与PWC和IETA提出了3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参考,并进行调查,最终,重新确定了新的会计准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免费排放配额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对免费获得的排放配额,确认资产和政府补助收入,以被授予时的市场价计量。
第二,外购排放配额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对外购的排放配额,确认一项资产,并以成本计量。后续计量中,依据减值情况,以成本或重估价计量
由于国外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发展的比较完善,我国在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我国的碳排放权进行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本文主要从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探讨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1.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
(1)碳排放权是一项资产
在碳排放权从排污权中分离之后,目前国内关于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研究并不多,参考国外排污权会计处理,可以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这一资源由于CDM的实施而具有价值,因此碳排放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而且我国通过CDM将碳排放权出售给发达国家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此外,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因此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符合资产的定义。在确定了碳排放权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之后,就应该确定其资产的类别。
(2)碳排放权是一项无形资产
通过对于碳排放权的性质研究,在企业现有的资产类别中,有三种资产比较符合其特征,即存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本文认为,将碳排放权归类于无形资产更加合适。
首先,碳排放权不应确认为存货。虽然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但是存货一般为有形的实物资产。如同存货的库存商品一样,企业持有CERs是为了出售,但是CERs是一种排放权利,并没有实物形态,因此,本文对于将碳排放权确认为存货这一观点不太认同。
其次,碳排放权不应确认为金融资产。在进行碳交易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本国金融机构的包装、开放,让碳排放权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品及担保品置于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这个角度看,碳排放权确实有类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些特点。但是,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关于碳交易的相关制度,价格机制以及信息披露与获得等方面比较缺乏,相关法律的缺失和金融工具会计法规的局限,目前在国内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因此,在会计确认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来处理变得不太现实。
因此,碳排放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因为碳排放权确实具备无形资产的特征:碳排放权是经相关权威部门签发排放减量权证,可以作为一国检出温室气体的资源,其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可以单独出售或转让。因此,碳排放权基本属于我国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进行确认。
2.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等级入账并列表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碳交易中碳排放权的计量问题主要体现在计量属性上。
(1)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财务会计中资产计价所使用的传统属性。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碳排放权的应用,主要应用于企业购置或形成碳排放权时的初始计量。企业购置或形成碳排放权的过程,一般是基于交易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并具有一定的交易凭证,以该价格作为企业购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权的成本入账是合理可靠的。
但是历史成为作为碳排放权计价的属性也是存在缺陷的。由于相同的碳排放权在不同的时点取得的成本会有很大差异,如果仍用历史成本记录,那么资产负债表上的汇总加计将失去可比的基础。因此,碳排放权的计价仅仅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不够的。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对我国企业来说,碳排放权主要用于出售,而在持有与出售这段期间,碳排放权如果始终以历史成本计量,则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收益或者损失。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差异就在于时态性。
基于以上的探讨,本文认为,对我国碳交易中碳排放权可以采用多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计量可以可靠的计量企业有偿购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权,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为碳排放权的后续计量问题提供参考。
3.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是向信息使用者传递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碳排放权的会计披露能为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等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通过会计信息披露向信息使用者传递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包括表内报告和表外披露。在表内报告方面,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三个方面来阐述。表内报告内容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项目中列示“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表外披露内容包括:企业应披露碳排放权的取得方式;企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交易额和交易数量以及价格确认方法;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碳排放权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企业所采取的减排措施情况或引进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情况;企业引进的资金数量和先进技术等相关信息。
四、总结
由以上的探讨可以看出,我国关于排放权的会计规范及指南处于规范零散状的起步阶段,理论与实务差距较大。因此,在以后对于碳排放权会计问题的研究时,还须着重解决3个方面的问题:(1)加快实现排放权会计体系与FASB/ IASB的逐步趋同,为我国碳排放权会计体系的构建奠定相关基础;但是我国在引入过程中,要处理好“拿来主义”和“自主主义”的关系,因为我国市场发展成熟度和企业运行机制的先天不足决定了国外经验难以照搬照抄,必须有选择性的予以借鉴。(2)培育碳排放权会计所需的公允价值准则规范及其市场环境;(3)着眼于准则体系的前瞻性,积极研究与碳排放权会计规范相关的配套准则,提高各个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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