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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产权;资产化管理;资源性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2-0160-07
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中国正面临全社会在短期利益驱使下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和破坏性开采,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资源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归结为产权界定不充分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因而,加强以产权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是关系到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高低和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是以矿产资源为管理对象涉及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权限划分所形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矿产资源管理手段和运行制度三个基本方面,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展开分析,归结为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模式选择和模式构建的核心即矿产资源配置制度安排两个问题。
1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产权约束分析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变革,我国矿产资源管理逐步实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并由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向矿产资源产权管理转变,从而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管理模式,但是矿产资源管理还存在产权管理混乱、市场与行政错位、部门之间条块分割、资源补偿不合理、政策法规不配套等问题,从而导致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方式单一,配置程度和综合效益低下。从制度变迁来看,产权安排的不完善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低效的主要制度根源。具体地讲,我国产权制度存在着理论上和事实上的规定不一致,产权结构不完整,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安排失效,产权交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方权能界定不充分,造成产权重叠或缺失:一方面,国家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界定不明确,所有者权益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不能明晰界定产权流转以及流转的主体地位,产权残缺。缺少动态流转所有权,导致资源流失和浪费;另一方面,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与作为监管者的国家政府之间的权能不明确,导致地方腐败严重,监管力度不够;再者,矿山企业的权责安排模糊。矿山企业行为具有严重的外部性,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
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指一个社会所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突出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其表现的可交易性致使产权构成市场机制的基础和运动内容,其核心功能是使人的权利与责任对称,从而承认其具有将外部性制度性地转化为内在性的可能,具有向人们的行为提供合理预期根据的功能[1]。
根据产权的定义,矿产资源产权是指所有和使用矿产资源的权利,由于矿产资源的属性和产权的性能,有效率的矿产资源利用只有在交易中进行,才能使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趋或一致。而实现矿产资源资产产权的交易,应该有健全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
孟昌的研究表明: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一种公有制基础上的委托――关系。张维迎在1995年就从一般原理的角度证明过这种公有制条件下的委托――关系的低效率性质。其根源在于矿产资源所有者事实上的“缺失”。在国有产权的前提下,由国家所选择的人行使矿产资源的其他权能,由于矿业主体作为权利的使用者,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其为将来进行保护或投资的动力减弱,对经济绩效和对其他成员监督的激励降低,而国家要对这些者进行充分监察的费用又极其高昂,再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经济的速度和政治上的稳定,从而导致大量的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积聚。
产权不明晰是引起不经济性的一个典型问题,哈丁在“公地的悲剧”中说明了产权明晰对资源永续利用的至关重要性。德姆塞茨指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2]。在资源无主或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资源使用者缺乏对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从而其贴现率较高,使其倾向于选择当期较高的开采率而忽视对资源耗竭的补偿。在资源无主的情况下,使用者相互争夺公共资源价值的行为还会导致租值消散,大大增加社会成本。
因而,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所存在的问题使得产权的基本经济功能,如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外部性内部功能,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等不能或不能完全得到充分体现,这就抑制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效率,从而不利于矿业经济的增长。需要改革现有的矿产资源产权界定不清和政府审批制度,在明晰矿产资源产权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使产权主体多样化和产权交易市场化。
汪小英等:基于产权约束的中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2期2 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模式是资产化管理与资源性管理的最优组合对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模式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矿产资源手段(资源配置方式)中政府计划与市场调节的组合;二是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设置形式。政府计划与市场管理组合可粗略地分为政府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与市场作用相结合、市场作用为主三种形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设置可大致划为集中统一管理部门、分散管理部门、部分集中分散管理三种模式。关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选择矩阵的若干元素见表1。
结合世界各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模式,可作出简单判断,影响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两方面因素的不同组合,构成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若干种形式:高度集中单一计划的经济体制,建立的是分散互相牵制耗能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而市场化程度高时,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也向相对集中互相协调聚能管理转变。因此,可以认为表1中模式、和是各种组合中相对合理的选择。
表1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模式的矩阵图示
Tab.1 Matrix diagram for the model of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部门设置形式
Department
setup shape资源配置方式
Resources allocation model政府管理
为主政府管理与市
场作用相结合市场作用
为主分散管理部门部分集中分散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部门
2.1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设置形式――相对集中互相协调的聚能管理模式矿产资源管理模式决定了国民经济基础性地位的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贡献效率的高低。因此,如何合理地采取有效的管理形式处理好矿产资源中分权与集权的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是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中必须重视的问题。这里我们通过对政府影响力与管理集中度的关系来分析探讨政府管理对矿产资源生产影响力的效果。
矿产资源管理中,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管理效率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集中度越高,并非矿产资源管理效率也越高,两者的关系如图1。
图1 集中度与政府影响力效果关系
Fig.1 Relations of concentration and government influence
图中,集中度――收益曲线显示,随着集中度提高,收益相应提高,但提高幅度呈递减趋势。从集中度――风险曲线可判断风险先呈下降趋势,然后不断提高。由集中度――收益曲线与集中度――风险曲线的叠加所形成的集中度――政府影响力效果曲线表明,随着集中度从零不断增加,政府影响力效果由负值逐渐增加,到达一个峰值后又转向降低,并逐步降为负值。
图1中显示了五个集中度选择区域。Ⅰ、Ⅴ区域是两种极端情况,Ⅰ区域为过度分散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因其无序管理使部分矿产资源生产固有的效用变为无效,政府难以发挥管理效用其影响力效果为负值,而高度集中的区域Ⅴ也是一种无效的矿产资源管理。当矿产资源管理适当集中归口到一定政府部门后,集中度为a,其集中管理效应开始显现,此时政府影响力效果为正值,Ⅱ区域为政府影响力快速增长区域,Ⅲ区域为成熟区域,政府影响力效果最佳;当集中度为b,风险降至最低,边际政府影响力效果最大;集中度进一步增加至c时,集中度的边际收益与边际风险相等,政府影响力效果最大。在Ⅳ区域,随着集中度的提高,风险增加的幅度大于收益增加幅度,政府影响力效果开始降低,当集中度为d时,收益与风险相等,政府影响力效果为0,此区域为政府影响力效果衰退区域。所以Ⅲ区域为矿产资源管理集中度选择的理想数值,选择政府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的部门结构时,应以此为参考区域。
结合中国新时期经济体制的特点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现状,我国目前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可概括为大部分集中,个别分散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属于Ⅱ区域,政府影响力效果较弱,与理想的设置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动变革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
从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管理体制遵循国家―省―市的管理体制和国家―部―直属单位的管理模式。在全国层面上的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在省、市的管理以省级管理为主。国有地勘单位的属地化使原有的对矿产资源部门管理的模式变成了国家和地方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由分散互相牵制耗能管理向相对集中互相协调聚能管理发生转变。然而现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凸现出集权过多与权力过于分散,国家和地方以及各个部门间利益关系和权力机制的矛盾和冲突等问题。因此,规范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矿产资源权限,提高管理集中度、理顺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和有效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层级结构间沟通,同时考虑地区性因素,实行统一原则下的差异化管理,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趋于理想设置模式。
2.2 矿产资源的管理手段――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配套改革的逐步完善,以市场取代计划作为对生产要素包括矿产资源的基本配置手段已成必然。同时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国有矿山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都要求通过市场为经济手段充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益,正是在此基础上我国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应运而生。资产化管理是矿产资源表现为资产属性而侧重于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的间接管理。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有利于形成强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通过正确的资源价格引导,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有效克服单纯的行政手段管理资源的弊端,大大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
然而,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不仅需要严格的市场条件,包括产权明晰的矿产资源市场体系,而且由于市场本身缺陷的存在,导致部分矿产资源难以实现资产化管理。首先,市场不能使经济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状态。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之上,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有许多资源是垄断性的,大多数市场都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我国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矿业权这种特殊的“商品”市场上,难以形成或采取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其次,市场不能有效地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以及资源利用的世代公平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利用者从个人利益出发采取的行动并不一定同社会的利益相协调。开采企业的收益与总的社会效益可用图2来表示。
图2 开采企业的收益成本与开采量的
经济―社会效益关系
Fig.2 Profit costs of mining enterprise and economicsocial
benefit relation of exploitation amount(TC―开采者总成本,GSU―总社会效益,
TR―开采者的总收益)
[KH-+1.4mmD]将曲线TC向上平移至TC′的位置,与GSU相切于a1点,与之相对应的开采量为Q1,此时:
总的边际社会效益=开采者的边际总成本,总的社会收益最大。
Q1为社会收益最大的最优开采量,a1b1为社会最大收益,C1b1为开采者的净利润。
由于存在开采者净利润,必然吸引众多的开采者进入,致使开采量增加,当开采量增加至Q3时,开采者的总成本等于开采者的总收益,纯利润为零,生产达到均衡,很显然对于社会的收益来说a2b2
开采者的均衡开采量Q3超过了社会最优开采量Q1,并使得社会的纯收益下降。这说明,在完全竞争情况下,开采者的行为背离了社会最优的要求,其结果势必导致开发秩序的混乱和不合理。由于自主决策会产生低效率,因此,我们不能把矿业企业简单的设定为竞争性企业,放任和自由竞争的市场会引导资源类企业的短期行为、浪费行为和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巨大破坏行为。因此把资源类企业理解为趋向于垄断的企业,靠法律、靠政府管制形成一种有效和有序的制约。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矿产资源高效率、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一个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体系应当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寻求资产化管理与资源化管理、行政和市场配置方式的最优组合。资产化管理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资源性管理,两者有机结合与协调应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正确取向。如图3,政府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以行政和技术手段为主,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合理利用和持续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政府所应用的市场手段,则看作是行政管理的一定环节和侧面,并主要体现在建立产权明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的价值流转体系两个方面。
3 市场化的配置制度安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有效运行制度基于上述分析,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应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模式,而构建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起市场化的矿产资源配置制度。所谓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制度主要表现为把矿业权作为一种产权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评估、拍卖和交易等商业活动。所以,矿产资源产权改革市场化的实质是在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使用制度和价值流转体系进行的改革与创新,其关键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所有者(国家)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建立明晰的矿产资源产权关系。
有效率的矿产资源产权是一个权利集,是一套科学、可行的规则组合,尤其是国家产权的综合性安排。我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把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的基本制度结构分解为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矿业权。矿产资源所有权是各种资源产权中最彻底、最完全的权利。矿业权由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是对所有权进行限制的定限物权,其赋予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探、开采等活动的权利,矿业权又进一步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权利,其在矿产资源产权安排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有效实现。
3.1 产权界定制度――明晰矿产资源产权
现代产权理论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产权明晰。矿产资源产权明晰是指矿产资源所有权及权能在国家、勘察单位和开发企业从经济上进行明确划分,从法律上作明晰界定。产权明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产的归属关系明晰;二是财产所有权主体明确条件下,产权实现过程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明晰,这两个层次缺一不可。
由于产权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外部性内部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对矿产资源产权的明晰,使各种经济主体的责、权、利明确,可以使矿产资源达到有效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根据“科斯定理”,对外部性问题,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而且产权是明晰的,那么不论谁是产权的主人,通过市场都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因此,矿产资源的产权明晰,重在责权利的统一与不确定性的减少。
从形式上来说,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主体非常明确,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运行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产权界限模糊,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责,并没有明确的人格化代表,所有权实际上是被地方和部门所分割,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未能得到真正体现,矿产资源资产收益被转化为地方、部门、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产权关系不清,权、责、利主体不明,管理混乱。因此,通过明晰产权来减少矿业权人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从而促使其选择社会最优的开采路径,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前提。
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同时存在,即“税费并存”,这既是我国现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其主要问题的根源所在。就“税费并存”制度的本质上说模糊了“税”和“租”的界限。政府既是国有资产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通常意义的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角色。国家进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应明确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收取资源租金的职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明晰产权关系,而这本身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 产权保护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所涉及的是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和有效利用的问题,它决定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4]。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入而产生的,在矿产资源有偿取得的制度安排下,国家一方面从经济上实现了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这为实现矿产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得政府从以前繁杂的矿政管理中解脱出来,转而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主要是矿业权的监督管理,这有助于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对矿产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彻底解决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程度来看,在其改革的20多年里经历了“象征性”的有偿使用、增量的有偿使用到完全的有偿使用三个阶段,其构成见表2。由于我国矿业权市场正处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改革初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并存在各种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业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矿业权的获取和出让。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不足可简要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①从制度体系的内部结构来看,部分制度自身目标不明确,且相互间功能界限不清晰;②从制度体系的整体来看,其基本功能不完善,作用有限[5]。
表2 矿业权有偿使用构成
Tab.2 Compositions of compensated utilization of mining right
环 节Link税 费Tax and fce矿业权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矿业权占有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矿产资源
开采、销售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
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矿产资源“税费并存制度”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具体体现,但税费的设置、性质、用途并没有反映出市场经济规律,没有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关键就在于我国采用无偿性的税收贯彻有偿开采的原则。具体地说,即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手段力度较弱,各种矿产资源税偏低(仅为发达国家1/3―1/2的水平),自然资源加工后的衍生产品(如石油以及煤电)的消费税或者缺位或者很低,导致这些资源的利用没有在利益的约束上得到体现,不能充分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存在有偿与无偿的“双轨制”,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出资的“两权”仍然是无偿取得的,使国家权益大量流失。矿产资源的廉价甚至是无偿使用使得资源开采企业缺乏珍惜资源的内在动力,破坏性开采现象严重。在资源廉价或无偿使用制度下,矿业市场秩序混乱,利益分配扭曲,市场机制对资源市场调节力度大大减弱。
我国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同时,并未从物权角度对矿产资源使用权做出明确规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本质或关键在于国家应从这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取得经济利益[6]。“税费并存”制度的内容其实质是行政管理权,没有经济上的含义,也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因而是一种法律意义或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需要向经济所有权转化。
为解决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权益不对等的失效,必须实行使用者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入矿产资源使用权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获得的产权安排制度。理顺矿产资源的构成要素,加大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税费额标准和改变计征方式以及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率和矿业权使用费标准,充分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
3.3 产权交易制度――矿业权流转
构建市场化的矿产资源配置制度,资源有偿使用仅仅是第一步,真正有意义的是允许并鼓励矿业交易并培育与之相配套的完善规范的矿业权市场。实现矿业权的自由流转而达到资源市场化的有效配置。
新的《矿产资源法》规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但作为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不能买卖。所以,矿产资源的市场化流转是以矿业权市场化方式来实现,矿业权市场化是一种既保持国家所有性质又须有偿出让及开采权流转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运营的模式,这过程不是所有权的丧失,而是所有权的转换,是法定所有权真正向经济所有权转换过程。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仍有监督权利。
但目前我国矿业权市场还发育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市场主体不充分。由于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导致市场主体尚未真正形成。同时对矿业权人权益特别是探矿权权益保障关注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人们进行矿业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了多元化主体、多元化资金进入矿业权市场,进而抑制了矿业权市场的进一步发展;②市场发展不平衡。一是矿种结构不平衡,在现有矿业权出让转让实例中,多是砂、石等建材矿产,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相对较少。二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发展不平衡,一级市场相对规范,但活力不足、范围不广,二级市场比较活跃,缺乏有力监管手段。三是矿业权结构不平衡,采矿权出让多于探矿权出让转让。四是地区不平衡;③市场体系不健全,矿权流转方式不顺畅,矿业市场结构和市场功能发育不完善,各要素市场尤其是技术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缺乏良好的组织,中介要素“缺位”,导致信息不畅通。
矿产资源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必须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矿业权合理流动,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反映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调节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其重点是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矿业权市场的规范运行。采取的主要举措有:①加快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②转变当前协议配置方式,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地位,在矿产资源规划统筹安排下,逐步推行矿业权取得和使用中的“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出让方式,促进矿产资源产权化,对于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取得的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允许产权人依法通过出售、作价出资、股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③从改善环境、加大地勘投入、增强调控能力、合理分配收益等方面入手,为培育和规范矿产资源产权市场提供基础支撑。
图4 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的综合管理模式
Fig.4 Integrated management model of the new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4 结 语
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绝对所有权,但至今尚没有真正走出公共所有、政府管制的计划供给模式,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安排对矿产资源的配置效率逐渐降低,由此,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开始了适应性的制度变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的管理应是以产权约束为基础,实行行政管理和产权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配套、技术监督和经济监督相协调的管理模式,如图4。这种模式是以资源的有偿使用为杠杆,以所有者权益的实现为目标,根据市场需求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通过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产权竞争与交易,促进和加快资源产权流转和矿业权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所有者,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者有着根本的不同,它必须考虑矿产资源的合理规划、科学利用、战略储备以及依附于矿产资源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矿产资源管理是集勘探、利用、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系列活动的动态管理。具体地是三个运动体系的结合,即:地矿资源的储量勘探与探矿权市场的联系和运动系统;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保护与采矿权市场的联系和运动系统;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的勘查、规划、监测、防治、监督管理和其相互衔接促进的地质环境动态过程。以上三个方面相对独立、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了整个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整体。
矿业资源的相对垄断经营是符合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场模式,但由于约束的缺乏未能有效克服市场机制的外部性,因此,法制和政府应成为对矿业资源型企业形成约束的主要方面。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矿产资源立法,为矿产资源产权改革的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的和有效的政府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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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System of China’s Mineral ResourcesBased on Property Right Constraint
WANG Xiaoying1,2 CHENG Jinhua1,2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 Wuhan Hubei 430074,China)
【关键词】 矿产资源;管理;对策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这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越来越多,由于对于矿产资源的过渡开发,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等各种因素,从而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的有序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如何对我国矿产资源进行科学性的开发,对我国矿产资源合理的利用和开采已经成为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因此本篇文章的研究势在必行,如何合理开发我国矿产资源也迫在眉睫。
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疏于管理,监管不力
目前,我国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管理体系没有建成,很多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疏于管理,监管不力。他们只图眼前利益,根本不从长远利益考虑,从而造成我国矿产资源的白白流失。再加上,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对于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监管力度不够,有的甚至,为那些企业开绿灯,导致很多企业在开采、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存在着不少违法乱纪的行为,这样间接的造成我国矿产资源的损失,成为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1】。
(二)矿产资源开发技术落后
这几年我国不论是经济还是科学技术都在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起步还是比较晚,很多技术都远远落后于西方的很多国家。这其中矿产资源的开发技术尤为突出。很多企I只能沿用老的开发技术,盲目开采,野蛮开采,从而造成矿产资源在开采的环节就已经有所损失。另一方面,矿产资源的加工和生产更是需要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虽然这几年,我国在开采、加工方面加大了资金力度的投资,希望提高矿产资源相应的技术,但是总体来说,矿产资源的有关技术还是不行,因此在加工和生产方面也远远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利用,因此,综上所述,我国矿产资源在开采、加工、生产都达到西方先进国家的能力,很多时候,同样的矿产资源,西方国家所产生的能量要远远高于我国,在这个方面,我国矿产资源的相关技术需要尽快发展,这也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面临的第二大问题。
(三)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与矿产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规定,这与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了20年,因此可想而知,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多么的不完善。因此如何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迫在眉睫。尤其是其中关于规范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以及确保有序开采矿产资源的手段,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都需要相关专业人士的制定和规范,从而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实际的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便于日后对待不法分子以及打击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等行为都有一定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2】。
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完善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执政为民的观念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非法开采行为所带来的国家资源、税收的流失和无法弥补的能源、生态环境破坏等危害性,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3】。
(二)完善和修订《矿产资源法》
我国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1996年作了修订。该法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只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大环境和实际情况严重的不符,因此应该以《矿产资源法》的基本精神为指导,有效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国矿产资源面临的问题提出一套完善、可行性的矿产资源保护方法,从而推动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管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有力的执行下,更具体的方式中不断前进【4】。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非法采矿点都是处于交通不便的崇山峻岭之中,查处起来,需“大兵团”作战,有时又不是一次、二次行动能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和充足的人力资源。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对矿产资源执法队伍的建设,大力培养一些年轻有为的执法干部,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开采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对于那些不安规定执行的企业给予严肃的处理,从而依法办事,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净化矿产资源的开发环境。
(四)狠抓责任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即是说,抓落实、见成效至关重要。建议将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县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务的升迁纳入考评范围,一票否决,失职、渎职违犯党纪政纪的严肃进行党纪政纪处理,触及刑律的应依法严格地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五)进行综合统一开采
我认为,对于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我个人建议进行统一的开发模式,政府可以通过透明、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来招标一些专业的,大型的开采企业,通过有序、统一的开采进行科学性、可持续性的矿产资源开发,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集中有生力量进行研究和处理,避免每个企业各管自家雪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统一管理对于政府的监管要求不是很高,政府可以集中力量进行统一监管,从而让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更加的透明化,科学化【5】。
(六)加大打击力度
由于近年来矿产价格的大幅上扬,由此带来的巨额利润让非法采矿者铤而走险,采用各种手段和政府周旋,以达到其暴利的目的。马克思曾说过:利润一旦达到400%以上,人都会为之疯狂。那么如何来有效地制止这类非法行为呢?最好的办法是从刑律上处罚人,对构成犯罪的,应千方百计取足其违法犯罪的证据,进行刑罚,未构成犯罪的,应从经济上予以重罚。同时要加强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结论
矿产资源是全世界的不可再生资源,虽然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但是如果无度开采,无序使用,那么我国那些矿产资源必然会遭到破坏和损失。因此,对于我国矿产资源进行必要的管理,针对那些不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置,建立健全我国矿产资源的相关管理体系已经势在必行。希望有关部门应该尽快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和执行,对于那些不法分子和企业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理,净化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让我国矿产资源可以有序、科学的被使用,被开采,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杨艺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现实问题与对策探讨[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15, 22(4):66-70.
[2]曾海,胡锡琴,张桦.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7, 24(2):72-75.
[3]唐宇,陈甲斌.我国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 2010.
十六大报告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其主要精神有:
第一,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原来的体制有重大区别。一是,原来实行的是国家统一所有,分级管理,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而新体制实行的是国家所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企业清晰产权,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里说的地方政府,鉴于目前的管理水平,看来以包括省、市(地)两级为宜。二是,原来实行的是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分割的体制,容易出现多个部门都可以说自己是所有者的代表,对企业发号施令,而一旦出了问题,又互相推诿,不负责任。新体制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平衡,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新体制强调法治,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一切依法办事。
第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的管理包括运营和监督。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不但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还要不断提高整个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此外,对少数大型企业可以直接授权经营。当然,这也要解决出资人如何到位的问题。
第四,实行上述改革,各级政府都要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由多元投资主体形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到随意干预和损害。特别要防止有的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后,强化对企业的干预,形成新的政企不分。同时,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别要警惕和防止不法分子在新一轮改革中逃避监管,化公为私,肆意侵吞国有资产。(摘自《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一书)
【关键词】金融危机;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abstract】the main body of a book have taken current world financial crisis as background, have analysed our country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current situation, having submitted several suggestion about improving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n terms of method combining with and modern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key words】financial crisis;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1 引言
目前,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已波及全球并不断影响到实体经济,全球经济正在经历巨大的挑战。在许多世界著名的金融巨头宣布破产的同时,经济危机在各个行业领域中传播,极大的影响了房地产行业。在中国,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不断膨胀,许多城市房价虚高。然而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和房地产泡沫渐渐破裂,众多房地产企业面临着日益巨大的资金压力。那么,面对这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该如何通过这次危机带来的影响发现并应对当前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也是需要面对的挑战。
2 当前中国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房地产行业具有专业性强、风险高、投资额大、投资回收期长、工作关系复杂等特点,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趋势上看,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已经转入了人才的竞争。当前,房地产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从业人员众多,但综合型经营人才及专业化经营人才紧缺。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真正形成一个行业不过是最近几年的时间,客观上决定不可能积累大量综合型经营及专业化经营人才。加之在利润的刺激下,大批房地产公司一下涌出,使得房地产行业从业人数骤增,但综合型经营人才及专业化经营人才由于需要长时间成长,不可能在短期内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目前,我国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学历水平集中在初中到大专之间,占从业人数的85.9%,整体学历结构偏低。高学历,经验丰富的中高级管理人才,缺口在25%左右。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客观上要求房地产企业提高自身人员素质以应对经济危机,从而加剧了房地产企业对综合型经营人才及专业化经营人才的需求。
2.2 注重“选人”,忽视“育人”,人才流动率高。目前,虽然房地产企业都已经充分认识到人才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以项目运作为主,周期短、见效快,企业宁愿付给有经验、能上手的应聘者多一倍甚至几倍的薪资,也不愿意自己培养人才。这就造成了多数企业往往只将注意力集中到如何引进人才这一点,简单认为只要把需要的人才吸引进来就可以了,而忽略了如何更好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因此,在房地产企业就出现了引进来人才却留不住,甚至于原有人才还大量流失的局面。
2.3 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管理思路和手段相对滞后。目前许多房地产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仅仅行使着办理人事关系、审批工资计划、管理人事档案等静态管理职能,就其职能、发挥的作用而言,与把人力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有相当数量的房地产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还停留在简单地对员工进行考勤、分配、奖惩等方面的控制与限制,尚未提升到“以人为本”的高度上来。对员工多是靠制度约束和强制,还属“对立式管理”,缺少运用人本管理思维来发挥员工工作潜能和积极性的“互动式情感管理”。
2.4 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在房地产企业一般都偏重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而忽视了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引进。尽管很多企业都设有专门的人事部门,但很多人事管理人员还只停留在整理档案、年终评定等这些程序化、公式化的工作上,缺少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大多数人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学习,而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必然难以适应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
3 改进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员工工作内容、职业生涯规划,为其设计培训和开发的系统计划,提供员工开发技能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从而提高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要特别重视综合型经营人才及专业化经营人才的培养,为其搭建职业发展平台。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为他们创造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机会,给每一名综合型经营人才及专业化经营人才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时间,使其具有工作成就感并能逐步成长。
3.2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吸引、留住、激励人才。目前房地产企业跳槽现象频繁,如何吸引人才,保留核心人才,适度降低员工流失率,提升员工的人力资本回报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难题。为此,房地产企业应做到人力资源招聘和市场对接,多渠道、全方位引进选拔任用人才;建立动态、公平的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注重科学有效的培训,开发人力资源,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
3.3 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彻底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房地产企业要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通过人本管理,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由“外部激励”向“自我激励”转变;管理者实现由强制管理向情感管理的转变。通过管理思路、方法、手段的根本转变,达到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目的。同时,企业应树立“大人力资源观”,强调以系统、全局的观点来看待人力资源问题,把人力资源管理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使它与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以达到短期内促进企业业绩提升,长期推动企业战略实现的目标。
3.4 注重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及先进人力资源管理工具的引进。现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领导逐步意识到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步加大了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e-hr系统帮助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找到更新角度、更新方法的途径。并通过软件的实施,增加员工的参与管理意识,提高企业文化。
4 结语
总之,人力资源管理已成为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方面,房地产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驾驭自己的市场经营活动,求得经济效益的提高,不仅要提高财力、物力方面的竞争力,更要关注企业人才方面的竞争力。特别是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作为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必须要未雨绸缪,随时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和方法,为企业迎接未来的挑战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李迎春.浅析房地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j].山西科技,2009,(1)
[2]聂芳,任佩瑜.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7,(12)
[3]刘香毅.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策略[j].华东经济管理,2006,(8)
[4]杨玉萍.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分析[j].企业家天地,2008,(4)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目前,中国大部分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两种方式来实现的。医院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种类多、管理难等特点,从而导致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设备购置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以确保其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效能,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已经成为医院管理者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2011年的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的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1.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颁布后,许多医院已经结合新制度制定了适合自身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是其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是不够的,而且其制度本身缺乏明确的追踪问责机制,致使制度的执行力缺失。
同时,很多医院仍旧停留在由财务处、设备处以及总务处共同管理固定资产的传统管理模式,缺乏一个独立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而且资产管理人员很多情况下都是兼职管理,不能及时有效地与使用科室进行沟通,缺乏相互制约,极易在管理上造成脱节,导致账物不清。
2.在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
随着医院面临压力的日益激烈,各大医院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互相攀比,盲目购置,造成了规模无序的膨胀和扩大,同时,在采购之前未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作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可行性分析,致使新设备使用率低或长久搁置,加上平时疏于保养维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形成资源浪费。
3.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
医院的固定资产大多属于高新科技产品,具有价值高、数量多、更新快的特点。以前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所以账面上一直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使得支出中的维修(护)费居高不下,使得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 导致医院财务状况反映不真实,不仅无法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现实, 也不符合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对于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构建、轻管理”的现象,应当全面协调、综合治理,这样才能将存在的问题落到实处,治标治本。
1.医院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在态度上应当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来改变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质量。
(2)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必须严格实行追踪问效,强化监督考核。
(3)医院还应配备具有良好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其不断的后续教育培训,保证单位拥有一支高素质、懂业务、技术精湛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通过固定资产科学化和现代化的网络管理,逐步走向高效的管理新途径。
2.实行固定资产的采购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提高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杜绝盲目采购、避免重复购置。
对于一般的固定资产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而针对大型仪器等专用设备,还需要进行采购论证制度。固定资产在采购前,使用部门应当从长远角度去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提交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与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开会论证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杜绝盲目采购。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应当建立资产共享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后及时进行处理,从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在需求科室之间挑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其有效价值。
3.按照2011年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建立先进完善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式。
2011年度的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取消了医院的修购基金制度,建立了折旧制度,这也是事业单位会计发展的趋势所在。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可以客观准确的提供会计信息,有利于医院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工作,适应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有利于规避举债风险,为医院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
三、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是保持医院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医院的医疗水平。然而在当下,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仍然没有提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导致目前医院固定管理仍旧比较混乱,由此可见,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S】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