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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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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突出重点,推进农村经营管理成长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开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重点课题调研。根据市农委工作总体要求,在委领导牵头下,农经处、站组织力量,历时半年多时间,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本市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现状,找准瓶颈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代草拟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本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调研成果和工作部署,选择浦东新区曹路镇、奉贤区庄行镇等4镇先行开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制定试点方案和工作规范、设计信息软件、选定交易场所等前期准备工作,正着手启动实施。

(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要求,扎实推进本市第二批92个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各试点村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帐务处理程序、加强民主理财建设、提升财务公开质量、严格农村审计监督、强化财会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进入新的阶段。同时组织各区县积极扩大试点。到**年底,全市已有15%的行政村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有近41%的村正在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到“十一五”末,本市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打下了扎实基础。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确定闵行区颛桥镇黄一村等19个村为上海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推荐浦东新区曹路镇东海村等9个村为农业部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三)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是国家财政部新颁布实施的一项会计制度。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委领导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实施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前期调研,提出相应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会同市财政部门,筹备召开全市工作部署会,邀请农业部有关部门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三是制订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累计组织市、区县二级开展培训33期,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达3500多人,一些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已开始先行实施,为确保2009年度全面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四)筹备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月,市农委召开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本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分析农村经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农村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对于推进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更好地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区县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区县、乡镇农经部门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在近10年来本市农村经营管理系统还是第一次。对会议召开,委领导高度重视,主任办公会议专门作出决定,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听取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要求,组织力量,制定方案,分工协作,积极筹备,确保了会议圆满召开,取得预期效果。

二、夯实基础,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基础性工作实现新的提升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一是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3万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达92.8%,比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浦东新区试行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行为。全市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151.2万亩,约占延包总面积的60%,其中**年新发生流转面积16.7万亩,新签订合同0.63万份,全部使用全市统一流转格式合同。三是推进奉贤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全年累计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7件,其中仲裁立案8件;调处41件,占受理案件的87%,其中仲裁裁决4件。四是有序推进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

(二)健全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物质利益和民利。一是推行会计委托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全市有1100多个村实行了会计委托,约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5%。二是切实加强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全市有98%的村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成员达7350多人。加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提高民主理财水平。三是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全市所有村实行财务公开,其中按照统一要求实行规范公开的有1588个,占全市总村数的88%,有三分之一的村民小组实现组级财务公开。四是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实行会计电算化村达1530个,占全市总村数的85%,其中浦东、南汇、松江、金山、青浦区达到或基本达到100%。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财务网络化监管新机制。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话常常被用在扶贫理念上。有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贵州省六盘水市,却不满足于“授人以渔”,还要“共建渔场”。通过“三变”(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六盘水不仅成功解决脱贫难题,还为未来打造了发展平台。

“三变”不仅是扶贫创新的探索,更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尝试。“三变”框架中,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各种要素被整合在一起,农民脱贫致富不再严重依赖外界帮扶,而是靠激活资源的价值变现。2015年8月25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六盘水召开。与会者认为,“三变”对于发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推动扶贫工作,加快农村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哒啦仙谷”的成功

在六盘水市盘县,有一个叫“哒啦仙谷”的地方,坐落在岩脚村一个约2公里长的山谷里。该村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的3500元增加到2014年的1.2万元,村集体累积300万元。而201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很难想象,几年前这里还有40%的贫困率,而现在几乎无贫可扶。

这是“三变”催生的一个典型。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项目大家“共有”,村集体有股权,农民是股东。截至2015年底,哒啦仙谷项目入园企业12家、专业合作社16家、种养殖大户32户,农家乐48家、乡村客栈22家,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哒啦仙谷式的成功,在六盘水不是孤例。

“三变”是什么?为何能带来如此大的变化?

简言之,“三变”就是用集体所有的资源入股企业,使原本难以发挥作用的集体土地、道路、水面等具备生产要素功能的资源开始变现;让分散的资金,包括扶贫资金进入企业变为股金,按期分红;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企业,分享红利。

地处滇黔桂集中连片贫困区的六盘水市,耕地破碎,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公共配套服务不完善,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农民发展难、就业难、保障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调研发现,扶贫攻坚难,难在“散”――资源散、资金散、农民散,农村经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低。由于资源分散,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性差、流动成本高,形不成产业支撑,形不成品牌和市场;由于资金分散,发挥不了整合资源、整合农民、整合产业的杠杆作用,资金使用效益低;由于农民分散,劳动力资源缺少优化整合的平台,加之外出务工人员多,导致农民占有生产资料的闲置和浪费等。

该市扶贫办调研认为,土地承包的“分”解决了吃饭问题,解决富裕问题只能在“合”上想办法。2014年以来,六盘水市开展“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找路径”活动。最终,“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作为抓“三农”的具体方法和路径,进入六盘水“三农”发展总体思路。

告别“撒胡椒面”

农村财政资金具有项目多、额度小、一次性等特点,导致财政资金无规模、财政投入效益低、财政支持不可持续等问题。如何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资金变股金”为例,“三变”实践中,六盘水市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把政府、企业、农民、社会、金融资本整合起来,走农企合作的路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外),原则上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资本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撬动一家一户的分散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到这个平台上来,用规模资金推动规模化发展。具备发展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优势产业聚集资金;对不具备脱贫条件、生产生活空间条件恶劣的地方,把资金集中投入到异地良好的产业平台上,实现农民对异地优势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破解了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地区群众在本地难以实现脱贫的难题。

六枝特区堕却乡朗树根村将财政定向投放到贫困户的产业帮扶资金120万元,由贫困户持股入股到六枝特区道地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了4000亩坚龙胆,合作社、农户按照“8∶2”比例进行利益分成。通过实施资源变股权和资金变股金,郎树根村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也在不断壮大。

2014年以来,通过“资金变股金”,全市整合农业、林业、扶贫等11个部门各类财政资金6.5亿元,撬动村级集体资金1.21亿元、农民分散资金2.94亿元、社会资金39.4亿元。

农民变股民其实是农村生产关系层面的变革,不仅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改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民变股民,推动扶贫方式的变革。

一场治理重建

“全市50多万贫困人口,80%是老弱病残,完全靠他们自己,解决不了问题。核心是乡村治理问题,必须依托集体经济的壮大。”六盘水市一份扶贫调研报告认为。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备,比如水电路,但软指标方面,农村分散的人口和乏力的管理模式日益显出弊端。建“渔场”,需要可持续的资源依托,需要有品牌有市场的产业支撑,需要有现代化的组织水平,需要高效有序的治理能力。说到底,核心在于乡村治理重建。

贫困地区的现实是农村空心化趋势严重,有的地方村干部也都外出务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就更加衰落,集体资产躺在“仓库”里睡大觉,无法实现其价值,更不能给组织成员带来利益。

六盘水市“资源变股权”的直接效果,是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先无力为村农民脱贫致富办事的村委会有了财力,也就有了为眼下谋脱贫、为未来造平台的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就有了载体。

2014年以来,六盘水市共整合15.5万亩集体土地、7.4万亩“四荒地”作为村集体持有的股权,入股到42个万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2477万元。消除“空壳村”157个,“空壳村”占比从2013年的53.8%下降到38.4%。

在“三变”实践中,六盘水市探索的“联村党委”,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2014年6月,六盘水市出台《关于推进联村党委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5000―10000村民或2―3个行政村为一个单元,设立“联村党委”,打破地域限制,将产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几个村联合起来,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村居联建”等方式,统一对辖区内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规划协调,实现强村带弱村,村与村抱团发展。

“联村党委”对于扶贫攻坚的效果是明显的。如水城县玉舍镇依托核桃产业,联合俄脚村、甘塘村、海坪村,组建玉舍镇“转山核桃产业联村党委”,核桃产业种植面积达2万亩,联合的三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500元。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概述

年,通过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领导有力。为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和。

(二)工作制度健全。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结合经管工作实际,先后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管理,与党务、行政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公开工作扎实。一是公开途径多样。主要公开媒介有网、农经信息网、市政风行风热线、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二是公开内容全面。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全面公开、重点突出”的原则。在门户网上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农经网主要公开我市农经工作亮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主要公开我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部门职能和办事程序,政风行风热线主要帮助群众解答疑难解决问题。三是工作保障到位。年,我局制作政务、党务公开栏两块,更新三次。此外,还配合政风行风评议、廉洁从政教育、“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等活动悬挂宣传横幅三条,全年用于政务、党务公开工作的经费开支4500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情况、办事程序(公开地点:政务公开栏、网、市经管局门户网站)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开地点:政务公开栏、网、市经管局门户网站)

3、部门规划总结。主要公布了年以来各年度“农经工作要点”及年度工作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风行风评议、重大活动计划。(公开地点:网、市经管局门户网站、农经信息网)

4、农经信息。主要公开全市农经工作中的亮点,包括各镇上报的信息、调研报告等。(公开地点:网、市经管局门户网站、农经信息网、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

年,我局办理市政风行风热线咨询投诉件共6件,其中政策咨询5件,群众举报1件,针对提出的问题,我局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到了及时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年,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共计4500元。其中大件支出主要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其更新3000元,宣传站牌6块500元,大型活动标语3条200元,其它各小项开支共计800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岗厦河园片区的拆迁正在进行,多数建筑已人去楼空,成了残垣断壁。但在瓦砾和垃圾的包围中,仍有几幢未拆的居民楼和一幢招待所在向外招租,有小饭馆仍在营业。

“我不搬,谁说要拆?”11月15日,一位头发花白的文姓村民对本刊记者说,他的房子仍在对外招租。在他的周围,挖掘机在运作,尘土飞扬。

一个具有600多年历史的“村庄”正在消失,它位处深圳市福田区,占地面积约23.2公顷。周围是崭新华丽的商业区,商业住宅售价已超过2万元/平方米。

由于拆迁补偿创下了深圳城中村补偿标准的新高,岗厦拆迁所造成的“富豪”话题引起了热议。与此同时,岗厦拆迁中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也是这次拆迁中的另一引人关注点。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事关今年六七月间曾引发大范围热议的“小产权房转正”话题。而不管是在深圳,还是在全国,“岗厦模式”能否成为中国城市急剧发展过程中寻求“小产权房”困局出路的一个样本?

拉锯式拆迁

政府、参与改造的开发商、岗厦股份有限公司,无一例外都对岗厦正在进行的拆迁保持了低调谨慎的态度。

根据深圳市规划局的统计,岗厦河园片区总户数478户,其中本地215户,外籍(含港澳台地区)263户。拆迁前居住总人口6.8万人,常住和暂住的比例为1:34。这里的570栋楼房曾是外来低收入人口在深圳的栖身之地。

1998年,深圳市政府就决定对岗厦河园片区进行全面改造。2002年,深圳市政府将改造任务交由福田区政府组织实施。但直至2006年7月,深圳福田区政府、岗厦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地集团才最终签订了框架性协议,正式推动岗厦河园片区整体改造。

在11年中,政府、开发商、村股份公司和村民,经历过多轮博弈。2007年,城中村的集体物业率先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但私人物业的拆赔标准迟迟定不下来,据悉,福田区政府为此在近几年时间内先后出动过上百个行政干部与村集体和村民进行谈判。

最终,根据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公司(金地集团参与此次改造的项目公司)公布的拆迁赔偿方案,共有两个标准、三种模式、六种选择。两个标准,一种是按面积划分:480平方米以内按1:1补住宅,超过480平方米按1:0.88补公寓;另一种标准按层数划分:首层按1:0.9补集中商业物业,二层以上按1:0.9补住宅或公寓。三种模式,即一是选全部实物补偿,二是选全部货币补偿,三是可选实物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按照方案,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住宅公寓按每平方米1.28万元计算,集中商业则按每平方米2.38万元计算。

大部分村民接受了赔偿标准,但仍有小部分人拒绝接受,“主要是一些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原住民。”福田区委宣传部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这使得岗厦眼下的拆迁工作进入了最后的胶着期。

在部分人看来,开发商给出的是一个相对较高的赔偿标准。据媒体转述福田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和金地大百汇公司人士的说法,拆迁后岗厦将诞生许多富翁,“岗厦原住民中的亿万家族或有20多个,而个人资产过亿的或接近10个。”

一位文姓村民言,他拥有7层楼房,过去每月租金收入为5万元,“怎么说呢,赔偿标准还行,但你跟稳定的租金收入比,还有周围的房价比,也不见得就有他们说的那么好。”他说。

违法建筑问题日益模糊

在拆赔方案中,“480平方米”是赔偿比例划分的一个临界点,也是一个敏感的数字。

按照拆迁程序,赔偿之前要经过房屋确权环节,“这个赔偿标准的给出就意味着对48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给予合法的确权。”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茂荣对记者说。从拆赔标准看,已接近1:1。

“480平方米”的划分源起于1980年代初,特区内进行第一轮的统征农村土地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用地,亦即农村集体用地转国有土地的过程,特区建立初期,国家并无资金支持,深圳不但缺乏一次性赎买农村集体土地的资金,甚至连城市建设都要依靠贷款和外来力量进行。

顾及原住民利益,也鉴于当时国家对农民住房的政策是一户一块宅基地,因此特区初期给予原住民的建房标准是:宅基地1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不得超过3层(即240平方米),且户均人数少的只能建2层。但在后来,这一标准被原住民屡次擅自扩大。

2006年,深圳市颁布《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中规定,原村民居住用地的住宅建筑面积变成了不得超过480平方米。

“4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只是相当于政府的默认,没有办法去细究为什么定在480平方米而不是240平方米,这仅是对既成事实的一个默认。”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运营中心主任高海燕对记者说。

但事实上,经过历史上屡次大规模的抢建、扩建潮,深圳城中村居民的建筑大多早已超过480平方米。在岗厦,大部分的居民住宅皆在7层以上,普遍为8至10层。

而根据1999年深圳人大出台的《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

岗厦河园片区的违法建筑面积到底有多少?这是一个各方都避讳的数据。深圳市查违办给本刊记者的回复是:“我市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于今年9月1日开展,目前正在进行中;而此前我市并未开展违法建筑的专项普查工作,因此,我办目前尚无岗厦村违法建筑的具体数据。”

金地大百汇公司总经理胡卫明则向记者表示:“岗厦没有违法建筑,因为2003年之后并没有扩建现象。对于违法建筑,我们不会给予赔偿。”

但根据公开信息,至2009年1月16日,岗厦河园片区共计438栋私房完成补偿签约,签约率达91.25%。

据悉,对于岗厦河园片区的改造是以2003年时测绘的结果为标准进行补偿。在2003-2005年,深圳再一次进行城市化土地统征,除了宅基地和10%的预留集体用地,所有土地都已收归国有。胡所指的,大概是没有占用国有土地的建筑。

而据村民透露,在1998年之后的几年时间里,村里的抢建和扩建行为一直在大肆进行,村里一度成为一个大工地。

按照违法建筑的确权流程,需要交纳罚款和补交地价款,通过规划、消防等一系列手续,但从目前岗厦的处理方式来看,通过拆迁补偿,上述程序已被一笔勾销。“这实际上等于承认了这部分的合法性。”深圳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对记者说。

个案还是试点?

“岗厦的拆迁显示的是一个单案突破的情况,但其对以后其他城中村的旧改可能也会引发相同的效仿结果。”高海燕评价说。

“这是对违法建筑一种事实上的怂恿,对于当初没有违规扩建的人来说,就等于是吃亏了。”金焰则认为。

在岗厦拆迁之前,虽然深圳市分别于1999年和今年的5月都分别由市人大出台过关于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关于违法建筑的普查和处理工作一直没有真正执行。因此,如今岗厦违法建筑的确权以及赔偿标准便无疑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参考案例。

类似的违法建筑在深圳到底有多少,在普查工作没有完成前,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但从其他的一些数据中,可以窥见端倪。

根据福田区旧城区重建局2005年7月的《福田区渔农村改造阶段性工作总结》显示,深圳特区内共有行政村91个,村内房屋4.23万栋,建筑面积2138.86万平方米。以4.23万栋房屋、每栋480平方米的法定宅基地建筑面积计算,则合法的最大建筑面积为2030.4万平方米,这就意味着,特区内的违章建筑至少有108.46万平方米。

而根据深圳市查违办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11月5日,全市共受理违法建筑申报71407宗,约占申报总量的18%。其中:宝安区40681宗,龙岗区18579宗,坪山新区6155宗,光明新区4680宗,特区内各区共约2500宗。

如此存量巨大的违法建筑,若参考岗厦模式,将是对城中村改造一个巨大的挑战。岗厦之拆迁的不同点仅在于,其位处城市中心区,土地的商业价值其他城中村无法比拟。

“实际上,岗厦拆迁中对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上,政府采用了回避的方式。”金焰说。旧城改造存在着三难:确权与否、赔偿金额、原住民的改造积极性。由开发商提供赔偿标准,事实上回避了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确权的棘手问题。

而为了照顾开发商的利益,旧城改造的土地进行了协议开发的模式,而非公开拍卖的方式。“开发商看似支付了较高的赔偿金额,但和拿这块地去拍卖的价格相比,其获利远远超过支出。”金焰认为。

对于村民而言,拆迁虽然获得了看起来相对高额的赔偿,但失去的却是一个“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即是每月获得的固定的可观租金,或者将房屋直接出售。

这也是深圳在今年所引爆的关于“小产权房转正”争议的其中问题之一,对违法建筑的确权问题,不仅仅包括城中村中大量用于出租的房屋,还包括大量在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上建起来的用于出售的违法建筑,这些建筑要么违反土地使用性质,要么违反城市规划。

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定义中,广义的小产权房已从改革之初延续至今。“小产权房”可能在土地取得、规划许可、建设手续、房屋销售手续、产权证办理等商品住宅建设销售的一个或几个甚至全部环节存在非法问题,并最终无法确定产权。

据记者了解,在岗厦拆迁中,有部分建筑涉及的即是早期合作建房的部分,甚至直至今年,岗厦仍有部分房屋对外进行私自销售,瞄准的无不是因为拆迁所将可能获得的确权以及赔偿款。

今年5月,深圳人大再次出台《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被普遍解读为是为“小产权房”转正,也即确权。但国土资源部的调查组在赴深圳调研之后表示,《处理决定》针对的是违法建筑,而非狭义上的小产权房。深圳人大官员也表示:对违法建筑进行确权只是其中的一个处理方式,同时还包括拆除、没收、暂时使用等处理方式。

“在深圳老百姓的眼里,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指的违法建筑。”张茂荣说。建9层10层是违法,建二三十层同样是违法,不管怎么定义,政府所面临的,同样是如何处理这些既成事实的违法建筑的问题。

现实利益问寻找妥协点

深圳的违法建筑之规模与数量,在全国城市中,恐怕难有及其者。

短短30年的时间,深圳从一个小渔村蜕变为一个人口超千万的大型城市,历史与现实交杂冲突,也更显其土地和住房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的困难性。

深圳历史上一共经历过五次违法建筑的抢建潮,分别为1980年、1989年、1991-1992年、1999-2002年、2004-2005年,其主要原因都与特区内城市化所带来的土地统征和土地升值有关。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最大的一次抢建潮发生在1999年深圳人大关于违法建筑处理的决定通过前后,政府试图对违法建筑的确权工作,反而催化了原住民的抢建潮。

“可能没有哪一个城市能像深圳的原住民这样以这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的过程,并获取自己的利益增长的。违多少面积算违?以前违和后来违的有什么区别?怎么甄别?都是抱着法不责众的态度,一说要确权,马上就抢建。”高海燕说。

在与城市管理者的赛跑当中,原住民可谓“屡战屡胜”,而这背后的主要根源还在于快速城市化中城市政府无力支付土地统征费用、城中村改造的补偿。而城中村和小产权房又在事实上弥补了城市基础住房等公共服务提供的缺失,解决了大量外来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

在深圳市一份《关于我市违法建筑问题的调研报告》中,也提到了政府以往的一些过失:“我们在没有支付征地补偿款,并办理相关手续,村民不愿意放弃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宣布集体土地归国家所有,造成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与此同时,多种利益群体参与抢建,“政府查到了问题的根源,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职工干部抢建为主”,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总规划师郁万钧回忆说,虽然也有农民参与抢建,但是当时深圳能被称为城市的地方很小,在农村里抢建对城市影响不大,“只是在城市中抢建和建设现代城市有冲突”。

根据报告文学《深圳传奇》的记载,当时参与抢建的大小干部有1200多名。一名局级干部因此被调离特区,还有一名副局长被调往他地。

就在今年6月,原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兼查违办公室主任卢斐斐,就因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共32万元,替辖区内的违章建筑保驾护航而被诉至法庭。

开发商是参与抢建运动的另一主力,在现时深圳诸多进行私自交易的小产权房中,便有大量的开发商与村集体合作开发的“统建楼”。

城市的快速发展、历史的负债,乃至后来的“有法不依”,最终导致违法建筑“积重难返”的局面,强拆显然势必造成不和谐的局面,全部承认又显然无力支付如此巨额的补偿。

时至今日,农民房不局限于出租,而是以村集体与开发商的统建楼形式出现,纷纷打上“小产权房”的名义进行私底下的交易,利益格局进一步复杂化。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共同组成了上海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常虽然这个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形成较晚,但无论从交易规模还是活跃程度上,都居全国首位。2002年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额都在千亿元以上,即使在统计方法调整后(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对成交金额实行双向统计,即实际成交额乘以2),也仍数十倍于其它地区的产权交易额。各地纷纷效仿上海产权市场的经营模式和运作机制,但结果多是门庭冷落,交易清淡。从产权交易机构的微观运作模式看,各地交易所在性质和交易机制上基本大同小异,作为解释这种现象的决定因素实在牵强。地区经济、科技和产业基础,以及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固然能够解释部分原因,但是否是解释像北京和深圳这样经济发达、金融市场也相对发达的城市没有取得同样效果的主要原因?除了先天禀赋外,上海发展产权市场的经验到底是什么?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本文主要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以上问题给出答案。一、发展历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权市场的发展相互促进

纵观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它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进展。从1994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算起,产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4~1996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一诞生便处在矛盾中:一方面,上海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交易机构为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购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而另一方面由于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潮(即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管机构,将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产权拆细,公开交易这些企业的股票),国务院明令禁止新设产权交易机构。因此,尽管上海有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需要,但仍只能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直至1995年7月,原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办法,上海市委才能放手把产权市场作为促进国企改革的一个环节。1996年3月,在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产权交易所,标志着上海产权市场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间的产权交易为主要特征,以政府行政撮合为主要交易手段。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近10部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政府规章,其中有9部是在1999年前制定的(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张海龙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这些规定是:《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市产权经济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破产企业产权交易实行规则》、《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内容涉及产权交易规则、产权经纪机构资格认定等,不仅为上海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创造了较为完备的法制环境,更为以后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矗在此期间,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从1996年的近40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70多亿元。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这是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转型阶段,随着政策重点转向鼓励并购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成交机制和交易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主要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变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在成交机制上,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在交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上,从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转变为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标志着上海产权交易市场进入转型阶段的主要事件有三:一是1998年专门针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府法规,即《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的出台;二是1999年底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促进资本在高新技术领域进入和退出的有形产权市场的形成;三是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国际资本进入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当前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渐成规模,上海产权市场在全国产权交易中地位不断提高。

二、政府的作用:营造产权市场发展的环境

(一)摆正市场定位,完善支撑体系,避免舍本逐末的政府行为

产权市场作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要素市场之一,只是市场经济运行体系的一个子系统。产权市场能否有效运转以及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上海产权市场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市政府在产权市场的制度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改善产权交易的制度环境,建立产权市场的支撑体系。这些配套的制度措施和支撑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法规、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严格的监管体系等。

上海产权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起步的。1999年以前,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的法规框架。在此期间出台了包括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范围、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确立产权交易规则等法规政策。

1999年以后,随着经济工作重点转向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产权市场支撑体系建设真正进入实质阶段。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和促进产权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政策,如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特别是成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出台创业投资鼓励政策、允许并鼓励民间和外资介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

设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展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上海高度重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以“十八条”为核心,出台了包括人力资源政策、资本政策和技术政策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特有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1999年年底成立了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一部分,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资源保障。(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1.授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从事产权交易的垄断地位

此举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防止可能存在的恶意或串谋压价、低估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发生。二是产权交易机构在促进地区创新活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外部性,因此在市场环境远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维护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三是产权交易机构在发展初期聚合市场资源的能力相对薄弱,实施这种“赶羊入圈”的策略有利于产权交易机构在保证生存的条件下,逐步发挥资本交易平台的作用。具体措施:

(1)确定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为交易所提供有力的信用保证

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地位和职能分别在《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以政府令的形式明文规定。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定位是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份融资等服务。同时,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了由市各委办局领导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并且挂靠在市科委下,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发展初期产权市场的市场信用和地位问题。

(2)提供垄断性资源,保证交易的活跃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经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权交易的唯一平台,凡经认定的项目,如果需要融资或产权交易的,都会由转化服务中心推介给技术产权交易所,从而享受从认定到产权交易的一条龙服务。在交易所完成的交易中,经转化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占了40%。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还享有国有产权交易的特许权和国有产权的托管权。此外,交易所还拥有鉴证权,即产权交易只有经交易所认定后才能进行工商注册和办理变更手续。

2.以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

建立一个规范的产权市场绝不仅仅是为了“赶羊入圈”。政策和体制障碍是阻碍当前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上海市政府通过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也同时提高了产权市场效率,为产权交易开辟了新的渠道。

3.整合政府资源

首先体现在较为有效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保证了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效果。上海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都是建立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或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包括垂直行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政策落实效果比较好。例如1999年由上海国资局和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防止了国有和集体产权的场外交易。

其次表现在为产权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市政府集中组织财政、税收、海关、工商、人事、技术监督、外事等19个委办局和与产权交易相关的评估等服务机构,在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提供从项目申报到融资支持的“一门式服务”;上海产权交易所也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为产权交易提供快速便捷的规范化服务。这些举措既有利于树立交易所的权威地位,也有利于吸引企业入场交易,同时大大降低了产权交易成本。

三、交易机构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上海市技术产权交易所

1999年12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产权交易,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在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创新,使其成为全国同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一家。至2001年底,累计完成技术产权交易合同3000多宗,累计交易额1000多亿人民币;其中2001年成交宗数和交易额分别是上一年的4倍多和3倍多,员工也从成立之初的7人发展到50多人。

1.运行机制

(1)以会员制为基本交易模式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要求交易双方不能直接交易,必须书面委托交易所会员进行,会员则根据交易所规定向委托方收取佣金和委托交易保证金。会员一般为投资机构、风险基金和企业集团等,申请成为会员的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目前交易所在全国已有200多个会员单位,其中约60%是上海机构。会员的会费、年费和交易佣金提成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2)组织保障和平台建设

交易所是公司法人,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市各委办局领导担任。建立三网两库一系统,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平台。三网是指中国技术产权交易网、技术产权交易所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推介网。两库是指项目信息库和高新技术专业人才库。一系统是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所监管部依据交易审查制度,负责对交易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3)运作机制的完善

一是广泛收集信息,构建跨地区信息网络。交易所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1个交易信息收集机构,进行项目信息的收集和。交易所还与美国和日本的机构合作,建立了境外信息联络处。

二是尝试新的交易方式,成立了技术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技术产权的公开拍卖。

三是寻求地方银行对成交项目融资的支持。交易所与上海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其推荐的会员单位和客户(必须为本地企业)提供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用于满足完成产权交易后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2.效果

技术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全国同类市场的发展趋势,并形成以下特点。第一,上市公司进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并成为主力军。2001年上市公司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55%。部分原因在于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上市公司投资领域的调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促进了上市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扩大企业规模和调整发展方向。第二,以本地交易为主,外地企业来沪投资增加。2001年上海当地企业间的技术产权交易占总交易额的86%,在150亿元的跨地区交易中,外地企业来沪购买产权占89%。第三,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是活跃交易的重要力量,上海国有和集体企业存量很大,这部分企业的改制和兼并收购占产权交易的相当比例。2001年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1226宗,占总成交笔数的49%;成交额170亿元,约占总成交额的17%。

(二)上海产权交易所

不同于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公司制,上海产权交易所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受早期经营国有产权交易职能的影响,其代行政府职能的色彩较浓。但在上海技术产权所成立并获准经营国有产权交易后,上海产权交易所职能重点已经转移。上海产权交易所也实行会员制管理,但交易双方有权选择是委托会员进行交易,还是直接向上海产权交易所申请自行交易。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是强制入场的,但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自主决定。其运行呈现出两个特点:

一是职能转移。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仅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成为促进不限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量比重从1996年的97%降至2000年的53%,高新技术产权交易也已占交易总量近一成。在成交机制上,以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

二是由区域内企业交易平台向跨地区产权交易平台转变,并以促进外资并购为特色。1996年,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的异地并购仅2宗,交易额仅有2600万元;而2002年的异地并购达513宗,交易额为130.32亿元。涉外产权交易在2000年约40宗;成交额约20亿元,占总交易额的4%,比1996年增长了29.25倍。2001年4月,上海产权交易所与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合作,建立并开通外资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及其他产权的“快速通道”。2002年,包括三资企业和境外企业在内的外资通过产权交易所并购重组的产权交易59宗,并购交易金额45.74亿元。同时,上海产权交易所将与海外投资银行及其在沪机构合作,建立海外中介机构点,为吸引外资“进入”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并购市场提供规范有效的服务。

(三)两个交易所的几点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