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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法治精神,全力实施“六五”普法
(一)制定出台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全镇总体规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措施。
(二)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建设,因人动及时调整工作班子、调整充实人员、完善工作网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健全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普法队伍。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普法联络员(宣讲人)队伍。注重兼职队伍建设,普法办人员加强普法队伍业务指导。
(四)营造浓郁氛围。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组织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辟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面临的良好机遇,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
二、突出重点对象,努力提升全镇公民法律素质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网上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引领全镇公民普法不断深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强化课堂法制教育计划落实,继续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考评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学法用法评价和评估体系,联合经发办、安监站等部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结合“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突出工作创新,丰富法制宣传载体
(一)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镇、村创造条件建立农民法治文化广场。以参加第二届市法治文化艺术节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法治书画比赛、法治动漫征集、法治文艺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稳步推进宣传阵地建设。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户外显示屏、宣传专栏、农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有声有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参加法治实践,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
四、突出组织运作,合力推进普法规划实施
(一)加强基础保障。要进一步配强配齐法制宣传专职人员、联络员等普法骨干,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村长、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元、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文艺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着力造就一支有激情、能创新、重实干的普法生力军,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行顺畅。
(二)加强督查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及时收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总结经验做法,精心准备普法台账、电子资料等载体。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专项调研。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5月份,迎接市里的检查验收工作,6月份,迎接市及省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推进表彰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果,表彰激励“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后半期工作。
2、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向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达年度法制宣传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考评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社会知晓度、满意度调查,通报调查评估结果,进一步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运行体系。
二、服务大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4、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要求,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无锡地方法规宣传力度,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活动。
三、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
6、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进一步规范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运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汇编公务员学法用法优秀征文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7、不断培养青少年法治精神。继续开展以“唱响法治 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 设立法制教育专馆、专区、专栏,丰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联合教育部门,借助青少年学生成人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家校通和网络普法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法制副 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8、努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会同经信、工商、国资等部门,继续深化“送法进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探索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组织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各类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9、着力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推广“驻村法律顾问”、“法制副村长”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律下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建设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基地,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工地设立法律超市、学法书屋,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10、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全国、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为契机,开展以民主决策为重点内容的工作指导检查,力争实现2014年全市省级示范村(社区)创建达标率30%。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双创”回头看,确保创建质量,总结创建经验,扩大创建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主题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
四、开拓创新,全面增强法治文化覆盖渗透力
11、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两办批转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加强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进一步丰富形式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六个一”(印刷一套法制宣传挂图、编撰一本法制故事精选、出版一册法制文艺优秀剧本汇编、开发一组法制宣传动漫作品、开辟一栏法制宣传专版、完善一个法律图书角)活动。录制优秀法治文艺节目,组织开展“法治文艺送乡村”活动。
12、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无锡市法治文化研发中心”,建立完善无锡市法治文化人才库,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研发、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13、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无锡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深化市(县)区、镇(街道)中心、公园、广场建设,推动在社区、学校、车站、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信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完善提升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使用效能。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14、全面开展智慧普法工程。研究制定关于扎实开展智慧普法工程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公共传媒全覆盖工程,培育1-2个省内知名的市(县)区级或1-2个全国知名的普法网站、微博、博客或新闻媒体法制专题、专栏、专版。深化与公交移动电视的合作,推进普法进地铁项目。广泛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形成智能普法平台产品等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提升智慧普法的覆盖面。
五、优化队伍,努力夯实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基础
15、不断配优配强法制宣传专职人员。强化指导和考核,不断提高法制宣传专职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善谋实干、创新进取的普法专业队伍。举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1、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方法与载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领导重视。区住建局在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局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制定了《沾化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统筹推进。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专项治理建筑领域、房地产领域乱象、物业企业文明服务等为载体,开展“打黑除恶”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是用好阵地。工程科牵头,组建专门的宣传队伍,联合安监站,在全区建设领域相关企业下发学习了《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条幅60余条,在物业管理小区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300余张,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档字〔2016〕29号)要求,市档案局于2016年6月9日至14日,积极开展第二届全国性即“国际档案日”活动。
一、健全组织,加强“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领导
成立市档案局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陈莉珍副局长任组长,韦吉爱、吉家达、谭玉江、李公慧为成员,制定方案,科学策划,精心组织,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开展。
二、基本情况及取得成绩
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按照国家及省档案局的部署,以“走进档案”统一的主题、统一的时间集中开展第二个全国性“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学习宣传活动资料,编印学习宣传教育手册,制作学习教育宣传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档案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档案工作者更好地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懂得档案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有“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明确做好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三、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一)充分做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以学习宣传《意见》为主要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贯彻《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宣传手册》;二是编写“国际档案日”专题学习宣传材料,印制《国际档案日我们做什么》学习宣传手册;三是根据国家档案报社关于征订《走近档案——档案连着你、我、他》宣传画册通知要求,积极征订《2016〈走进档案〉国际档案日》宣传手册,为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精神,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通过学习认识到,《意见》的下发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路径,就如何破解新形势下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适应问题作出了全面的阐述和部署,对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是一份纲领性文件,为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结合村级档案业务培训班,组织村居委会档案管理员、村官传达学习《意见》精神,宣传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三)制作出版“国际档案日”宣传栏。以板报、墙报的形式,制作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宣传栏,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档案工作的历史、传承和作用,使档案转化为影响大、受众多、流行广的大众文化产品,提高宣传效率。
(四)结合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全面、系统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第8、9、10号令及《省档案管理办法》等,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部门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好做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法制意识。
(五)严格依法治档。一是定购国家档案局绘制印刷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挂图,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法规,提升公民档案法制意识;二是学习贯彻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落实《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普法依法、以法治档工作,努力提高档案工作者法律素质,提升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档案事业,为档案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