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在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中,调研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测评要素,同时也是考生比较容易呈现低分特征的测评要素。考生常见的错误是将调研意识和调研能力混为一谈,从而导致得分不高。这类要素的命题特征是一般会在题干中出现“调研”这一关键词,然后问“具体由你负责,你将怎么做?”或者“由你负责,你将怎么展开?”在安徽省公考面试的8个测评要素中,调研能力测评要素占到了15分,而且近年考察的频率也比较高,因此,应该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视。
调研能力又称信息获取能力,是指通过运用适当的调研方法获取相应的信息来达到调研目的的一种能力;其操作定义是,调研活动的方式、内容和对象的选取要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调研报告写好之后要注意反馈和报送。
调研能力答题思路与方法
1.调研的目的意义:在答题的第一个环节,应该确定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目的和意义应该是一个活的灵魂,贯穿于活动设置的每一个环节,而不是纯粹的人、财、物、地、时的罗列。
2.调研对象的选取:在调研对象的选择上,一定要做到广泛且有代表性,调研对象应该尽可能覆盖跟问题相关的多个群体。
3.调研方法的选择:调研方法应该根据活动的特点尽可能多样化。单一化的调研方法所得出的结果往往是片面的。
4.调研主题的确定:调研作为一次独立的活动,应该有主题,主题的选择应该体现调研的内容和目的。
5.调研结果的呈现:调研结束后应对信息和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统计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研,必然会出现大量数据,因此要请擅长于数据处理的人员对数据进行加工,形成饼状图、折线图或者柱状图,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同时,应该根据结论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任务布置部门。
6.调研结果的反馈:将数据化、结论化的调研结果反馈或报送给相关部门,有利于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7.调研后的回访:某些问题处理以后,应该在相关部门依据调研结果形成相应处理意见后,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回访和跟踪,从而主动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我们以一道面试题目来加以说明。
【例1】某小区存在脏、乱、差现象,业主意见较大,现在你所在单位派你去开展一次调研,请问你怎么做?
【参考解析】
目的意义:小区存在脏乱差的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广大业主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发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单位让我做这样一次调查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根据此次调研的目的,首先要确定调研内容。调研的主要内容为该小区目前环境的现状,产生脏乱差的原因,以及居民希望改善的地方和相关建议。
第二、本次调研活动的主题是:共建洁净家园
第三、调研对象的选取要体现广泛性和多样化,为此我会选择小区业主、物管人员、小区周边商户以及一些街道干部等。
第四、为了确保调研的结果更加真实和科学,我将采取座谈会和实地走访两种调研方式相结合,其中一部分工作人员直接进入小区或业主家中实地走访,并做好相关问题的记录。另一部分工作人员采取和物业管理及一些业主代表座谈的方式,从管理的角度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
第五、整个调研结束后,我会将所有人员的调查信息进行汇总,做出一份调查报告,并将此次调研的结果分析和相关建议报送给领导和相关部门,为解决小区脏乱差的局面提供帮助。
第六、为了保证该小区脏乱差的局面能够得到有效治理,我还会选择定期去回访,以便让工作落到实处。
调研能力
与调研意识的区别
在结构化面试中,除了考查调研能力以外,还会考查调研意识。为了避免广大考生把两者混淆,下面笔者就两者的区别做出说明。
调研能力是具体的,在答题中需要交代调查的对象、调查的内容、调查的方法、数据的加工、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具体信息。而调研意识是抽象的,只需要笼统的说出通过某种调研形式了解某信息即可。比如,如果某社区负责人打算在社区举办健康公益讲座,在举办讲座前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事先了解一下业主代表们需要哪些方面的健康知识。那么该社区负责人的行为就体现了他有调研意识。在答题过程中,只需要简单交代有调研这么一回事即可体现考生的调研意识。下面以例题加以说明:
【例2】要举行一个听证会,你是单位工作人员,听证参加人的信息是你公布的,但引起群众质疑,问你怎么处理?
【参考解析】
听证会是一项听取各方意见、体现行政公正的法律制度,是政府与群众之间交流的途径,其目的在于掌握实际情况,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理应受到群众监督。听证代表的产生本应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反映群众的呼声,是群众利益诉求的直接代言人,而本次听证代表的身份和资格受到群众质疑,无疑违背了听证会的初衷,降低了听证会结果的公信力。因此,作为负责人,我一定要严肃认真、耐心细致地处理群众的疑问,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使听证会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理念深入人心。
第一、耐心听取质疑群众的意见,了解详细内容,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单位领导,在获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展开详细调查。
第二、根据详细调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如果是因为群众对听证代表的情况不了解而产生误解,那么我会详细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出具听证代表的详细个人资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如果是因为群众对选取代表的标准产生怀疑,那么我会告知代表的产生是严格遵守申报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了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以及地域和阶层因素,组成结构合理,同时公布代表选取详细标准,并附上代表的资质审查资料。如果是某些代表的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那么我会上报相关部门,取消这些代表的资格,并按照标准重新确认代表名单,予以公示,坚决维护听证会的公平和公正,并在今后工作中,端正工作态度,做事认真负责,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第三、将事情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新闻媒体、会等各种形式向外界公布,保证信息的透明度,防止谣言中伤,顺利办好听证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第四、情解决之后,我会将这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写一份详细的总结报告,呈交给领导。一方面,今后应该多加强和群众的交流沟通,多方听取群众的意见。例如设置群众热线、信箱等广泛汲取群众意见。另一方面,在以后的听证会中,一定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责任明确到人,坚决维护听证会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学生心声
为评奖沦为“网抄公”
现在,社会实践成了许多高校的必备“科目”。除了定期组织学生参与“三下乡”等社会实践,部分高校还通过综合加分和评奖奖金等制度,鼓励更多的学生在寒暑假自主参与实践。这些制度确实鼓励了更多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但据记者采访了解,当中也有不少学生为了加分评奖,以造假应付。
一位食品专业的学生告诉记者,为了学年综合测评可以加分和争取奖金,占一定分数比例的“科技入户工程”必须要做,但自己缺乏农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只能形式上做一下,盖个章,而所写的调研报告就只能靠在网上搜资料,东拼西凑。
而华师的谭同学则透露,学校假期的社会实践主要以社会调查的方式进行。但她们从调查问卷到调查报告几乎全都是在网上下载的,东拼西凑就成了,而调查问卷也只是在网上随便发几份。这种情况,在广州其他高校也同样存在。
无关系无社会实践?
“学校集体安排的社会实践要学生会、团委有关系的才能去,不是我们这种‘平民百姓’有资格享受的。”一位大学生向记者报怨。“要跟老师打好关系,要不然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社会实践活动,往往是路过教师办公室,看到有实习活动的照片才发现。”
大学城某高校的一位男同学向记者抱怨,有些学生做的实践论文只是随便抄的。“学校社会实践都是走马观花的,和去旅游没有什么区别,还不如花钱去培训班,至少还能学到一些技术,对以后工作有帮助。”
农村学生说
盖章证明,自村人好办事
寒假前,部分高校向学生派发介绍信和表格供实践单位盖章证明。但记者发现,有一些学生并没有参加实践,但表格上依然盖有实践单位的印章。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的社会实践都是在自己村里“完成”的,然后就盖上村委会的章。有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透露,“谁真的会去做呢,到时去村委叫人盖个章就可以啦,反正都是自己村的,自己又是大学生,他们应该会行个方便的。”
城市学生说
缺乏专业知识,难觅实践单位
记者调查发现,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力军几乎都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在广州,有部分农业高校在寒暑假时会布置学生去做“科技入户工程”,但对于低年级还没学到专业知识的学生,甚至是非农业专业的学生来说,就显得困难了。
“很多同学不是农村的,不是很好开展。”本地一位大学生表示。有一些高校要求学生以向家乡推广学校的研究成果,或者以做一些调查的方式进行“科技入户工程”。但对于生活在城市的学生来说,寻找一个实践单位实在不是易事,而且很多人也不愿意特地跑去农村做一个调研。所以,一部分人选择放弃,就算做了,写论文还得依靠网络。
高校教师说法
奖励实践有利有弊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能,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措施,更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
一、审议意见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一)审议意见具有显著的自身特性。一是一致性。在常委会会议上 ,每个组成人员都有发表自己各种观点的权利 ,但并非所有发言都可以作为审议意见 ,只有那些合法合理、科学客观、切实可行,并且能够代表大多数组成人员意志的才能被吸纳为常委会审议意见。二是针对性。审议意见是审议同级政府和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是对公民和法人,更不是针对各级政府和两院。三是准确性。审议意见在概括事实和指出问题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各种表述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以及行文规范。四是时效性。审议意见审议的工作多为需要一段时间核实才能显现成果,因此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在2个月内将落实方案进度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大常委会,6个月内落实完毕并在常委会上作出书面汇报,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无法短期内落实完毕的审议意见,可以延迟处理,但要制定落实计划按期办理。五是可操作性。审议意见所提出具体的目标、指向、要求和量化指标等,“一府两院”在当前的条件下能够落实或通过努力能够落实的;尽量不出现无法完成或无法准确完成的建议、意见,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论述重大意义等具有“官八股”色彩的文字。
(二)审议意见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而成的书面综合意见,是“一府两院”抓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依据,它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载体,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一是审议意见不同于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提出建议,体例较为完整;而审议意见是对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改进而提出的具体整改意见,内容相当于调研报告的建议部分,但其效力高于调研报告。二是审议意见不同于审议发言。审议意见是提炼综合了绝大多数组成人员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对所审议议题提出的个人建议,其效力高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低于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三是审议意见不同于一般议事。常委会审议工作通常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一定的程序,经过归纳汇总,认真分析,去伪存真,,并形成的代表人大常委会集体意见的书面文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由此可见,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后,对不作决议、决定而又要求“一府两院”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并限期落实的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权、议决事项的重要载体。
(三)审议意见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组织跟踪检查;“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要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表明,审议意见已作为常委会意志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写入监督法,明确了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一是具有明确的地位。它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审议其工作报告时,用于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评价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种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体现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向,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强化监督效能,督促“一府两院” 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具有明确的执行力。“审议意见”不是可交办可不交办的问题,人大必须向“一府两院”交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为其改进工作的有力依据。三是具有明确的约束力。由于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多是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民生等发展的重要事项,审议意见能否得到“一府两院”的重视和落实,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监督法》明确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不仅是需要“研究处理”,而且必须将“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赋予了审议意见较强的约束力。
二、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和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效果不够好,导致人大刚性监督明显缺乏。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是人大常委会自身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存在怕对方反感、怕影响关系、怕人家说越权,是“找茬子”“添乱子”的思想,在审议工作时,不敢大胆提意见建议;有的在督办审议意见时,信心不足,畏难情绪重,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刚性不足,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缺乏刚性监督措施,造成有些审议意见有始无终,降低了人大常委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威信。二是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效力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对“一府两院”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审议意见一般只在程序上对“一府两院”有强制力,对实际工作不具强制力和约束力,导致落实时常存在空口承诺或敷衍了事等现象;有的到落实期限后,反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也仅是书面报告,没有实实在在地落实成果,没有认识到人大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的法律刚性。
(二)审议质量还不够高。一是会前调研不够深入,审议发言针对性不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审议发言准备不充分,且仅限于依照“一府两院”报告发表意见,针对性不够强、重点不够突出、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审议的深度不够,形成的部分审议意见缺乏真正能够促使“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药方”。二是态度不够端正,审议发言深度不够。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怕因发言而得罪人,专说好话、空话和套话,提出问题避重就轻,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如蜻蜓点水,又大都是弹性措施;有的发言内容表述不够严谨、规范、具体,尤其缺少明确的要求和量化的指标;有的发言只赞不议、自审自议,造成审议意见言之无物,质量较差。例如,在审议意见中提出“解决人员编制或经费”的建议,这种建议是存在问题的共性而非个性,往往难以引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也难以具体操作。三是组成人员结构失衡,审议能力不够高。由于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从事行业和掌握知识面的限制,审议中往往存在业务不够熟悉,抓不住重点要害等问题,导致审议专业性和务实性不够,甚至说外行话。
(三)审议意见的形成还不够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决定审议意见的地位和作用。《监督法》对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以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都有明确规定,而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形成程序却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某些具体工作环节存在随意性,影响了审议意见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有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没有对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充分的梳理、归纳,只重视会议主持人的意见要求,或以常委会领导的意见为最终审议意见,忽视或轻视其他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有的为图省事方便,直接将人大的视察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全文照搬,作为审议意见转送反馈;有的审议意见求大求全,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之类大而空言词见诸其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议意见应有的效用;有的审议意见初稿全由人大办秘书或工作人员撰写,由于对有关情况不了解、不熟悉,抓不住要点,找不准问题,草拟的审议意见与实际工作相去甚远;有的形成审议意见后,既没有再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也没有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缺乏法律约束力,有悖于人大常委会议事应遵循的民主集中制这一首要原则。
(四)审议意见反馈转送不及时。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后到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发送“一府两院”的时间都存在过长、拖沓的问题;有的甚至数周内才草拟出初稿,等到提交主任会研究审定,以常委会正式文件转送反馈“一府两院”时,已错过落实的最佳时段,审议意见的效能必然大打折扣,所审议的工作只能是“虎头蛇尾”,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五)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不够好。《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限内要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常委会上作专题汇报。但从实践看,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存在“以文应答”“文不对题”现象;有的到最后落实期限了,才查找审议意见对着写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交差;有的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置若罔闻,甚至对一些明显能够办到的意见也没有落实;有的只是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打算,并没有按意见整改工作等等,审议意见的监督效力未能完全显现。
(六)审议意见的督办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法》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做出了程序性规定,而没有对处理办法和结果、奖惩办法作出具体的约束性规定,各地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办法不一,缺乏规范性、系统性监督机制。在工作中,有的地方人大在交办审议意见后,缺乏对执行机关的办理落实方案、实际举措、落实进度等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只是电话过问,审查书面报告,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创新性举措,结果造成审议意见的出台与落实脱节;有的只要将审议意见转送给“一府两院”就算完成任务,至于落实过程和效果如何,缺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与票决测评机制,甚至于督办工作“听之任之”“无人问津”;有的承办机关不督促不回复,即使回复也是对照审议意见草草撰写办理落实报告答复了事,难见实实在在的落实成果。另外,人大机关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督查督办的工作机构,也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一些工作的衔接和联系上还不够严谨细致,督查督办工作不够系统深入,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难以充分发挥。
三、强化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落实监督成果的重要途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质量的好坏,是监督工作成败的关键。如何督促“一府两院”扎实抓好审理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审议意见的地位。审议意见具有监督性质,其法律地位低于人大决议、决定,但高于代表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 工作有一定约束力和强制力,其办理落实质量关系到人大履职行权的效果,更关系到“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重要性要有正确认识。要充分认识审议意见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形成反馈与督办落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二是“一府两院”要提高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机制,适时召开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会,举办“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和掌握人大监督工作的目的、方式、规则和程序,克服人大的审议意见就是走形式、敷衍了事即可,人大监督是“找麻烦”“找茬子”的错误思想认识,增进理解,扩大共识,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谋求落实效果。三是人大代表、社会公众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监督法》明确规定,审议意见及办理结果要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这表明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同样有权利、有义务,也有职责去监督审议意见是否真正得以贯彻落实,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也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自觉履行好监督职责和义务。
(二)抓好关键环节,提升审议意见质量。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审议意见质量的高低最为关键。一是抓好培训提高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增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学习、调研、审议、督办等方面能力。二是做好会前调研。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前,相关部门要围绕审议议题,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组织相关委员和代表灵活运用视察、调查、征求意见、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做到点面结合、优劣结合、上下联动,广泛深入的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全面、翔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认真归纳汇总、分析研究,形成客观真实、可靠准确的调查报告和审议发言,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三是规范审议方式。要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工作报告、视察检查报告等,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研究法律和实情,拟定审议发言提纲,做到审议发言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要实行审议重点发言和侧重发言制度,不求“大而全”,笃求“细且真”,以增加审议深度。
(三)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审议意见的形成不但程序上要合法,而且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也应该具有法律依据。一是对口整理为宜。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性较强,对所监督联系的工作情况熟悉的优势,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来整理,归纳提炼组成人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可取见解,特别是会议审议比较集中、形成共识的意见建议必须纳入到审议意见,对不同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使审议意见在文理上更加严谨、合规、合法,又能用专业性的语言真实准确地表达和反映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智慧与意志。二是内容规范、重点突出。应综合人大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意见建议,尤其要把“一府两院”看到但没想到、能办不办、能禁不禁、需要在工作中引起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高度凝炼概括,归纳整理到位,对于要求办理落实的事项、时限应明确,办结的标准要量化,形成具有科学性、建设性、针对性、实践性的审议意见,便于“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三是文件格式要规范。审议意见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它的行文要标准规范。要做到使用专用的文件用纸和文号,届别明确,格式清晰;区别会议纪要,行文的结构、形式和内容参照常委会正式文件,采用公文用语,做到文字平实简洁,语言精炼;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要有出处,原文引用,不可断章取义;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可产生歧义。四是审议意见以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宜。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一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经人大专门委员会综合归纳后,尽管能够代表常委会的意志,但并不是硬性决定某一事项,法律效力要低于决议、决定,如果再将其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就混淆了“议”与“决”的性质,使得决议、决定失去了必要性。人大常委会遵循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非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常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应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根据主任会议的职权来看,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因此,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审议意见后转送“一府两院”是合法合规,也是合乎工作实际的。
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在1980.1出生,于XX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自XX年毕业以来先后在珠海三家企业从事家电产品、自动化焊接设备、及电子通讯产品的开发工作,先后任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等职务。XX.12调入我系担任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同时兼任机电工程系党总支第一教工支部书记、机电一体化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及机修08-1班班主任等职务。
一、 胜任本项工作的个人优势简单总结起来,在以下几方面我认为自己存在一些特长
1、熟悉系里情况,虽来系里工作仅两年时间,但这两难刚好是机电系发展壮大的两年,我见证了困难,见证了艰辛,见证了坐班加班,见证了面对工作的无从下手,但同时我也看到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看到了我们在每次小成绩面前的喜悦,因此我觉得这两年的经历能够指导我在服务岗位上去怎样工作,怎样和大家交流与理解。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写作能力,在两年里熟悉了学院的各个部门,与同事关系融洽,同时参与多项院系各类文件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3、能够较快进入角色,近一年以来,受两位主任的委托,参与了系里部分工作,如果这次能够当选,相信能在短时间交接任务,尽快投入到迫在眉睫的评估工作中。
二、 工作设想讲两方面,前提是如果我能够当选:
第一,完成陈主任和王主任安排的常规工作,作为近1900学生,60名教职工的大系,事务繁多,没有固定的规律。如果本次能够当选,我会做好心理和信心的准备,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写作等方面,做到积极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去迎接每一项任务。
第二,以评估工作为中心,配合陈主任和王主任完成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检查、反馈,修订、装盒等一系列工作。这项工作是是全系最紧迫也是最头疼的,路要走、债要还,使得这项工作极富挑战,在此我希望向林秘书学习,戒烦戒躁戒脾气,与同事们相互理解,笑脸相迎,我会努力。
我系领导老师们历来重视专业实习,着眼专业特色,寻求专业的突破口,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实践中探索特色办学与人才培养之路,探索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重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自我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为了让学生能在社会实践中真正接近社会、了解社会,XX年7月4日,历史学系携手台江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了 “走进双杭爱我福州”为主题的“福州双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暑期社会调查活动”的启动仪式,为了落实这一举措,8月29日,由我系07级150多名组成的14个调查分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深入双杭文化古街正式开展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得到了系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全力支持,我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等14位指导老师亲自参与进来对本次社会实践进行全程的指导和帮助。另外我系团委不断探索,积极创造条件,不拘一格,潜心规划,探寻暑期社会实践特色,提出了“见知、见识、见习”递进式社会实践模式,主动走出去,联系地方政府,征求实践基地,配合地方政府的实际需要开展活动,以行动和专业技能服务海西建设,让同学们真正在社会实践的大熔炉里锻炼自我。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便是我系团委提出的“见知、见识、见习”递进式社会实践模式的有益探索和推进。
三、 过程写满艰辛,实践促进成长
我们的调查过程分为五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07级150余名学生分为14个组,各组在老师指导下查阅有关台江双杭的文献材料,拟定调查提纲;(2)7月5日,携手台江区举行 “走进双杭 爱我福州” 为主题的福州双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社会调查启动仪式,在各社区主任带领下到实地熟悉情况;(3)8月29日——9月3日,14个组分两批进点进行社会调查;(4)9月3号起,各组进行材料整理归纳,撰写个人和小组社会调查报告。(5)10月在各组社会调查报告基础上撰写总调研报告;10月14日,我系举办07级社会调查网页展示小组汇报与总结大会。
活动前后持续两个多月,可以说是辛苦而漫长的,在调查中我们碰到了不少困难,首先,部分原来的居民已经搬走,新的住户对这里的历史并不了解。其次,好多居民只讲福州话而不会说普通话,给我们造成了语言上的障碍,也丧失了好多信息。第三,一些居民不愿意接受我们的调查。另外,调查那几天正值暑假,艳阳高照,天气十分炎热,而且第一次做田野调查,经验缺乏。不过我们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在老师们的陪同和指导下,台江区委、区政协的大力协助下,加上我们每一组都分配一名懂福州话的同学,大家分工协作,或拍照、或访谈、或记录,我们以十二分的热情投入到了紧张的采访调查之中,真诚与每一位居民沟通。正因为有着或这或那的困难才让我们的采访更加具有意义,让我们在活动中更多的锻炼了自己。通过本次活动,我们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更好的与人沟通,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了社会经验,所学知识与个人能力得到了一次全面的尝试,同时也加深了对社会的感知,进一步促进了个人的成长成才。亲身体验了解了福州双杭历史文化街区的现状,也感受到了老百姓对于改善自己生活环境的迫切愿望,了解到了他们关于社区改造的一些想法,同时通过对社会的接触而意识到了我们自身的不足。
四、 硕果见证付出,媒体广泛关注
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终已尘埃落定,然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实践调查使我们在双杭文化古街的兴衰史、商业文化、建筑、名人、会馆、民间信仰与习俗、教育、海外华侨、对台关系等方面收获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可谓满载而归。此外,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也起到了深远影响,尤其得到了各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建政协天地》杂志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新华网、新浪网、网易、福建商旅网、福建之窗等十几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
另外,今年暑假,我系08级组建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之探访闽安古镇小分队也于7月2日走进闽安古镇,开始了递进式实践模式之见知阶段的探索。
从执行层面来说,培正现在的工作机制可以用两层皮来概括,即院与董事会与中层处室是脱节的,院一级的决策到了执行部门的处室有时常常是背道而驰的,甚至是对着干的,院一级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处室则不然,常常以凌驾于各系与教师之上的姿态出现,有些人以刁难老师为乐事,院一级在笼络教师,处室在极力排斥教师;院一级重视科研,处室一级没有相应的配合,依旧执行老的一套、没有明文规定的习惯的一套,院一级在重视教学,处室则视自己的管理高于教学,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就要强迫执行,院里与处室的人员素质相差太大,难以理解院里的决策。院、处室又与教师所想是脱节的,教师中积极争取进步的,更多的是创造条件好早早离开培正,培正只是暂时过渡的打工之地,归宿根本不是培正。教师中一些不思进取的,更是在应付,给多少钱干多少事,不给钱不干事,给了钱尽量少干事,不能提高绝对收入,就降低教学"成本",增加相对收入,教学放羊放水屡见不鲜,不做科研,混一天算一天,造成这样的情况,有这些教师自身的因素,也有培正长期的管理理念相关,只要讲台上有人并能忽悠住学生的就能在培正长期待下去,甚至还可能被评为教学的先进,久而久之,落后懈怠成了惯性或意识不到的惰性。还有一部分教师愿意进步,希望尽快地提高自己,但苦于不知道如何做,不知道路在何方,不知道科研如何搞,甚至不知道规范的科研是什么,而培正又很少有人能真正地、事半功倍地指导他们。虽然有一些退休的老教师,但毕竟激情不再,知识更新慢,现代的科研不了解,已经不关注也不了解最新的科研进展,责任心强,份内的工作肯定会做好,但已经起不到教学与科研的带头与示范作用了,起的作用与一般的讲师区别不大,再加之本已退休,后顾无忧,发挥余热工作所得聊有胜于无,目标函数中养生健康长寿是第一位的,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再拼搏,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好我好哈哈哈地做一天算一天,直至实在力所不逮为止,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高级"打工"者。这样的教师队伍使得院、处室的决策失去了真实执行的基础,一切都在天上没有落地,要么应付,要么变通,要么抵触。好的教师、老教师都没有长期化的预期,任何长期化的教学、科研、学科、制度、师资建设都会处于悬空状态,没有执行或扭曲执行。
关键词:高职院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新思路
高职院校在教会学生在未来赖以生存的技能之外,也应当给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教育,增加学生文化软实力,使得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强劲的竞争实力。所以,众多院校在进行大学课程安排的时候,都会安排以大学语文为主的一些文学类课程。职高院校希望通过这样的安排,提高学生的文学修养,增强他们的文学知识软实力。但是,通过这些手段得到的结果却让人忧心。很多高职院校的学生对大学语文课程的兴趣很小,如果不是培养方案要求,可能根本不会来上课,更别提很好地完成课程任务了。这与我们设立大学语文课程的目的相去甚远。如何更好地增强大学语文课堂的活跃度,让高职院校的学生爱上大学语文,是每一位高职院校语文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教学改革是改变高职院校大学语文教学状况的首选道路。在下文中,笔者将会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一些自己对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想法以及一些新思路。
一、明确大学语文在高职院校课程中的地位
很多高职院校的语文教师在学校氛围的影响下,也开始认为大学语文对高职学生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大学语文课程在院校课程中并不占多么重要的地位。其实,这些教师以及大多数的学生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众多专家学者都曾明确表示过,语文作为一门基础课,其对学生的影响以及这门课程在所有其他课程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大家应该认识到,大学语文是一门多功能的课程。开设这一门课的目的在于培养高职院校学校学生的文学素养,为其今后的人生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语文素养基础。此外,大学语文所要求的语文写作内容,对高职院校学生今后毕业论文的写作也是大有裨益的。当然,我们的大学语文教师使用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引起高职院校学生对大学语文课程的兴趣,也是造成今天大学语文课程持续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可是,我们大学语文教师,应当首先认识到大学语文课程在高职院校课程中的地位,明确自己作为大学语文教师所担负的责任以及大学语文这门课程真正的教学目的,将风气重振起来,为大学语文的教学发展提供一个崭新的、积极的教学环境。
二、教学模式妥善改变,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其实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并不是一开始就对大学语文这门课程提不起兴趣。大学语文教师所使用的较为传统的教学模式以及比较陈旧的教学内容是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兴趣缺乏的主要原因。要想改变这样的现状,大学语文教师应当巧妙妥善地改变自己过去的教学模式,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笔者认为,现在的高职院校教师面对的都是“新新人类”,我们过去所讲的一些内容对于这些学生而言已经有些过时。所以,我们的教学内容也应当与时俱进,在保留原有的教学精华内容之外,也应当加入一些反映时代的新鲜血液。比如,在讲古代小说的特点时,不应当完全按照教学大纲中的内容来向学生介绍,可以加入一些潮流性的元素,
比如,专门开设一个课时的时间,给学生介绍现代作家写出的颇具古风的文章、小说。如果语文教师在一学期中专门找一节课来给学生讲《甄传》的特点与内容,学生一定会对大学语文这门课产生极大的学习兴趣。
三、完善课程考核方式,用压力促进改变
在很多高职院校中,大学语文课程作为学生和学校眼中的
“辅佐课”,课程考核方式大多非常简单,学生无须用心听课,就能够很容易地完成。当然也有的教师会设置难度较高的考核方式,但得到的结果往往无法让人满意。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大学语文课程的考核方式不完善也是大学语文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如果希望将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继续深化下去,就必须努力做到完善高职院校大学语文课程考核方式。
较为传统的考核方式就是书面考试了。中国的传统教育评价模式就是“一试定英雄”,教师往往就期末考试的成绩对学生一个学期的学习成果下结论。这种“一考定终身”的方式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和可行性,但却完全忽略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仅仅以应试成绩来选拔人才。高职院校已经不再是小学、初中、高中,对于一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当区别于学生熟悉万分的考试百分制。适当地添加一些考勤成绩,在课堂上还可以加入回答问题得分的元素,这样一来,就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学语文教学中去;较小比例的期末考试成绩分配也能够减轻学生对大学语文课程的担忧,做到没有顾虑地参与到大学语文的学习中。同时,完善后的考核模式,也能让很多过去不重视大学语文课程的学生感到些许的压力,并在压力的促进下改变自己的观点,努力学学语文
课程。
大学语文课程开设的历史已经有九十多年,近百年的风风雨雨没有把大学语文课程磨灭掉,反而让这门课程在全国各大本科、专科院校稳稳扎根,必定有其道理。高职院校的大学语文课程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大学语文这一门课程的教学地位,在这全新的时代里开拓创新,求实努力,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积极探求新思路,将大学语文课程在职高院校中越办越好,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郑苏.如何提升高职院校语文教学质量[J].中国校外教育:上旬刊,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