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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 公允价值 会计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确认
新准则中规定只要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就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辩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而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可见,两者所包含的内容有一定区别,但本质含义没有变化――持有期限较短。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计量
1.两者取得时会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相关的交易费用及税金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账户,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量,相关税费也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相同。
例1:2008年11月1日,A公司以963万元(含交易费1万元和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2万元)购入B公司股票120万股,占B公司0.3%的股权。
新准则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600000
投资收益 10000
应收股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9630000
原准则会计处理:借:短期投资 9610000
应收股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9630000
原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要比新准则多确认1万元当期利润,且当期资产也多确认1万元。
2.两者持有期间会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确认“投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例2:沿用前例1的资料,若B公司2008年12月1日宣告并同时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03元。
新准则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投资收益 36000
原准则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短期投资 36000
新准则当期资产没有变化,当期利润增加3.6万元;原准则当期利润没有变化,当期资产减少3.6万元。
3.两者期末计价的会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而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账户,但市价高于成本的差额,根据谨慎性原则不作会计处理。
例3:沿用例1的资料,若B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8.2元或7.9元。
新准则会计处理:
(12月31日股价为8.2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4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0000
(12月31日股价为7.9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20000
原准则会计处理:股价为8.2元不作会计处理,股价为7.9元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投资收益(961万/120万-7.9)×120万 12960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29600
在股价为7.9元时,新原准则的会计处理没有大的变化,但在股价为8.2元时,新准则处理的当期利润相对原准则增加了24万元。
4.两者处置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收益”账户,同时将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账户。而原准则中规定处置短期投资时,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的纳税事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印花税,一个是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在交易发生时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相关处理并不复杂。企业发生印花税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较为复杂的是企业所得税。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只有实际实现的投资收益才予纳税,未实现的收益不纳税,由于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既包含了已实现的投资收益,也包含了未实际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以必须对利润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才能得到正确的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
总之,只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收有关规定,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把握总体要求,就能正确处理好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和纳税事项。
参考文献:
[1]丁晓燕.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及相关问题解析[J].特区经济,2008,6
关键词:投资准则;比较分析;改进完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份额的差额,我国准则将之视为股权投资差额,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科目列示。而美国准则将差额分给具体资产,或单独作为一项商誉列示。
商誉是能为企业未来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资源,它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人们很难将它和某项资产挂钩,只有在企业整体拍卖时商誉才可能以货币计量反映。但是,如果某一投资者只持有部分股份就发生了商誉,无疑表示商誉是能够独立变现的资产,这不符合商誉的定义和特性。况且,投资成本大于净资产的份额,并不完全代表企业未来的创新能力,因而,将以上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更为合理。
2权益法的运用
21适用条件
我国准则对权益法采用了实质控制与控股比例两种标准,并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控制、共同控制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情况。准则指出:“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控制除了绝对控制(50%以上)标准,还包括协议控股,协议控制财务和经营政策,在被投资单位决策机构享有多数投票权或多数成员等情况。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同的控制。重大影响除了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至50%的表决权资本的情况外,还包括数量标准虽未达到20%,但可向被投资单位派出权力机构代表或管理人员,参与政策制定及存在技术依赖等其他情况。另外,当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能力受限时,即使以达到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数量标准,也可以认为不具有实质控制能力。在美国的APB(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8号中指出:如果一个投资者拥有被投资单位的20%或更多的有表决权的股票,则其投资会计处理适合权益法。其理由是:投资者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或财务政策施加“重大影响”。
在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数量标准上(20%以上),两国准则是一致的。但美国准则更强调20%的数量标准,而我国准则更强调对实质性控制权的职业判断,这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有着密切关系。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个人股的份额又受到严格限制,使得份额低于20%就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很多。所以我们在运用权益法时,要充分注重“实质重于形式”,予以合理的职业判断。
22权益法的中止和恢复使用
我国准则对权益法中止的条件界定为“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中止权益法”,并同时指出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发生净亏损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最多减少至零,当被投资企业开始盈利时,首先要按规定可享有的投资收益减去以前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份额,然后才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美国APB意见第18号指出:“投资者承担被投资者损失的份额可以等于或超过权益法确定的投资账面数额加上投资者的预付款,当投资减少为零时,投资者一般应中止权益法核算,而且不应承担追加的损失,除非投资者自愿承担被投资者的债务或许诺对被投资者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如果被投资者后来又报告了净收益,投资者只有在它享有该收益的份额等于在权益法中止应用期间末确认的净损失的份额之后,才能恢复使用权益法”。
可见,我国准则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权益法的中止和恢复使用,但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只是美国准则的阐述更加明确。
3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包括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期末计价。这部分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投资损益确认的基数
我国准则指出: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不包括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如外资企业可以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这部分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奖励及福利基金,投资企业不能享有。美国APB第18号指出投资者确认的损益基数是:用被投资者的报告净损益,减去全部的公司间内部利润以及累计的优先股股利。该意见同时详细指出:“就像子公司,公司合资经营或被投资公司被合并时的处理一样,投资者或被投资者未实现的公司间内部利润或亏损应予以抵消”。对于未实现的公司间内部利润或亏损的处理取决于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交易是否被认为是“正常”交易。正常交易是指能在独立的买方与卖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判断的标准是看双方交易的标的物价格是否公允,如该价格公允,则视之为正常交易,反之为非正常交易。当被投资者与投资者双方的交易被证实为正常交易时,按未实现利润或亏损的一定比例予以抵消;当双方之间的交易被认为是“非正常”交易时,则任何未实现的利润或亏损要百分之百地抵消。
从以上可看出,在同一情况下按我国准则计算的公司投资收益要大于基于美国准则的基数,因为用美国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少了未实现利润这一块。如果投资公司为母公司,由于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最终抵消,两国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相同;如果投资公司仅是参股公司,则依据我国准则编制的投资公司利润表就被粉饰了,因为投资收益被不合理地夸大。反观我国,由于大量关联方交易的存在,使得一些上市公司的利润被人为地夸大了,从而逃避其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厄运,这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在借鉴美国准则的基础上,修订我国《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准则,规范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政策,并对关联方交易的比例予以一定的限制,从源头上制止人为地操纵利润。
32投资账面价值减损的确认
首先,我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具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时,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计提,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提。美国准则根据经营者的意图将上市证券分为流动与非流动两类,在处理流动有价证券的暂时性下跌时,要通过对比总成本和总市价来确定它对有价证券价值总额的影响。相比而言,单项比较法比总额比较法更稳健,因此我国准则要求更高,也更合理。
其次,对于短期投资持有收益,我国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应于收到时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美国准则将短期持有收益列作投资收益并在损益表中予以反映。笔者认为,短期投资的目的不在于持有而在于处置以获得价差,因此,持有损益的反映并不是企业管理的重点,于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而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体现了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目的和管理的特点;同时短期投资持有时间短,市价波动大,将现金股利或利息收入的收取视为投资的收回,从而使得短期投资保持较低的账面价值,这与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结果是一样的,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对于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报表盈利较高这一现象来说,我国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纠正上市公司报表收益不够稳健的现状,促进上市公司向理性化方向发展。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准则对短期投资持有收益的处理更合理一些。
33投资的划转与出售
我国准则将投资的划转分为两类。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时,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两者差额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转为短期投资时,也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两者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美国准则在处理流动性与非流动性有价证券之间的划转时,不分类别,只要转换是在市价低于成本时进行的,就要确定新的成本基础,并且将两者差额视为已实现损失冲减本期收益。显然,我国准则更合理,因为对于随时准备变现的短期投资证券而言,只有证券变卖后的收益才是真实的收益。
在处理有关投资的出售时,我国准则对短期投资的处理和美国相似,即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结转是否同时进行,则视具体情况而定。而在处理长期投资时,我国准则略有不同,即除了将收入与账面价值和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应收股利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外,还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美国准则中计价准备账户的调整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调整分录的形式进行的。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CPA指导用书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等。
2.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提取数额由企业自行确定。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既可以采用按投资总体计提准备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按投资类别计提准备的方法,还可以按单项投资计提准备的方法。
4.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及控制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债权投资折溢价摊销可以选择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也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会计科目不同
《准则》设置了150个一级科目,除适用于特殊行业的50多个科目外,其他90多个一级科目适用于一般企业,《小准则》设置了66个一级科目,而《小制度》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小准则》的科目名称,除“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外,其他科目与《准则》科目名称完全一致。除个别科目外(如长期借款、资本公积、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核算内容与《准则》也基本相同。但是《小准则》与《小制度》相比,会计科目发生了较大变化,除取消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外,很多科目名称均发生了变化。
二、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在会计计量方面,《小准则》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不再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如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允许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准则》中允许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确认方法向《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界定标准看齐,以消除减值准备计提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对小企业的负债按实际发生额入账,不考虑其公允价值,另外,借款利息确认时也不需采用实际利率法,直接按本金乘以借款合同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即可;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量时,无需再考虑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而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加上相关的税费入账。这种单一的计量属性虽然会相对降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却可以大大简化小企业的账务处理。
三、存货处理方面的变化
《小准则》存货类科目除删除了“发出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外,其他科目基本照搬《准则》的规定。科目设置与《小制度》相比,变化较多。具体处理方面的变化如下:(1)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这个规定是向《准则》靠拢。主要在于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的存货项目的金额不能准确地反映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会严重歪曲存货的实际价值,在持续通货膨胀情况下尤为如此。(2)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小制度》中被取消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小准则》中得以恢复,核算内容与以前相同。另外,《小准则》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均计入营业外收支项目,盘盈不再冲减“管理费用”。
四、简化了对外投资核算
《小准则》将企业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沿用《小制度》中的方法,并未采用《准则》中对金融资产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的划分方式,但调整和简化了部分核算方法。具体反映在以下方面:(1)短期投资收到股利或利息时的处理。《小准则》规定,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实际收到的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这个规定与《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理相似。而与《小制度》规定的“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实际收到股利或利息时,冲减投资成本”不同。(2)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的处理。《准则》规定,债券的溢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准则》规定,债券的溢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这个规定与《小制度》中长期债权投资的处理相似。(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小准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删除了《准则》和《小制度》中允许采用的相对复杂的处理方法——权益法。并明确指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通过“投资收益”核算。
短期理财基金 火爆发行进行时
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即运作周期比较短的理财债券基金,运作周期有一周、两周、一个月、一季度或半年等。其投资标的主要是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短期融资券等。运作周期内,基金份额不能办理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运作周期结束后,会有数日不等的开放日,开放日内,基金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近期,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备受市场关注。自华安和汇添富基金公司5月份率先推出华安月月鑫和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短短3个月内,已经陆续成立了18只短期理财基金(A/B分开算),还有近25只理财基金在“排队”审批。
理财专家认为,今年短期理财债基的火热发行,主要得益于银行叫停一个月内的理财产品。自银监会禁止银行通过发行短期以及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后,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得到了发展空间。由于该类基金投资起点低,只要1000元就能买,加上“费率低、风险低、运作较为透明”等特点,所以颇受市场青睐。
“这类短期理财基金产品可能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基金创新的亮点。”理财专家表示,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填补了资本市场上该类产品的空白,为低风险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为适宜的投资理财工具。
货币基金 “时时理财”好工具
那么,秦叔经常买的货币基金是怎么回事呢?
它是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托管人保管资金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专门投向无风险的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性以及“准储蓄”的特征。
货币基金由于风险低,相应的收益也不是特别高,但今年以来,由于股市和债市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令货币基金的投资变得炙手可热,其收益率不断趋升。天相数据统计显示,截至8月28日,富国天时B、富国天时A的7日年化收益率已分别上升至4.365%与4.128%,均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一般而言,货币基金比较适合打理活期资金、短期资金或一时难以确定用途的临时资金,同时,由于货币基金申购赎回不受时间限制,可谓“时时理财”的理想工具。
短期理财基金无明显回报优势
然而,在短期理财基金火爆冲击市场的同时,它的投资回报却让基民大失所望。与货币基金相比,短期理财基金的收益率并没有显示很强的优势。
据Wind数据,截至8月24日,所有短期理财基金产品自成立以来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90%,而同期间的货币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75%,高出短期理财基金0.85%。从各个基金来看,汇添富理财30天和南方理财14天自成立以来的收益高于同期货币基金的平均收益,其A/B份额分别高出同类货基0.01%/0.19%和0.11%/0.21%。(见表)
鉴于短期理财基金成立时间较短,其短期收益可能缺乏代表性与参考价值,有待持续跟踪观察。但仅从目前数据来看,短期理财基金的整体收益反而不如货币基金,在上表可统计的18只短期理财基金中,仅有4只个基收益高于同期的货币基金,占比只有两成。
因此,《投资与理财》特约理财师建议,在目前货币基金收益还不错的时候,像秦叔那样风格的投资者可继续选择旧有的投资方式,对于短期理财产品可以继续关注。
链接:短期理财基金和货币基金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