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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第1篇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 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 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 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 (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 (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相一致。

2商业汇票的贴现时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变现,则可进行贴现。

商业汇票的贴现根据其风险是否转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追索权的贴现,即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即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兑现的概率要高,但我们不能简单以为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就一定是带有追索权。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全无支付风险的。企业在贴现应收票据时,应当事先约定该商业汇票是否带追索权,而不应简单地以商业汇票的种类判断其是否具有追索权。

2.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1.1 无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到期时:

1)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

2)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1.2 带有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时:

1)对方付款,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只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2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2.1 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到期时: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2.2 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1)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净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两者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到期时:如对方付款,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如到期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先补记未计部分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按本息之和),同时,借记“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至“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若短期借款无力支付,挂在账上。只是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提借款利息。

3应收票据减值的核算。

应收票据相比应收账款而言,虽然比应收账款风险小,流通性强,但因仍属于延期收款性质,如果出现减值迹象,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可参照应收账款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坏账准备-应提的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科目。

参考文献: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第2篇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相一致。

2商业汇票的贴现时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变现,则可进行贴现。

商业汇票的贴现根据其风险是否转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追索权的贴现,即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即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兑现的概率要高,但我们不能简单以为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就一定是带有追索权。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全无支付风险的。企业在贴现应收票据时,应当事先约定该商业汇票是否带追索权,而不应简单地以商业汇票的种类判断其是否具有追索权。

2.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1.1无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到期时:

1)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

2)如对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1.2带有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时:

1)对方付款,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2)对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只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2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2.1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到期时: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2.2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1)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净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两者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到期时:如对方付款,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如到期对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先补记未计部分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按本息之和),同时,借记“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至“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若短期借款无力支付,挂在账上。只是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提借款利息。

3应收票据减值的核算。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学习

《会计基础》是会计学的一门基础课,一门“入门课”,它概括了各专业会计的基本原理,也是财经院校各专业必须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此,无论是任课教师,还是初次涉足会计的学生,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会计基础》也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课程,学习本课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系统地了解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程序,扎实地掌握会计核算一整套的基本操作技能,既一个会计循环的操作过程(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多年的会计教学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在学习这门课时因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往往“事倍功半”,并进而失去了学习会计的积极性,严重妨碍了后续专业课的学习。这里面既有学生的原因,也有任课教师的因素。为此,结合多年来会计教学的经验,就学生如何学习《会计基础》,谈几点建议。

一、注重对会计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在《会计基础》中,涉及到了大量的、基本的会计概念、会计科目及账户,它们比较抽象、概括,又至关重要。因此,有许多内容是需要记忆的,当然这里指的不是死记硬背,而是说针对某一问题或概念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比如,在学习“会计”这一名词时,因其表述较长,如果单纯地去背,往往会事倍功半。对此,就应先充分理解,将其概念的表述分解成四个部分:1.采用的计量手段—货币;2.核算的对象—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3.运用的方法—专门的技术方法;4.会计的实质、职能—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这样分解后再组合到一起,就能较牢固地记住并彻底理解“会计”一词了。

学习运用会计账户时,也不能去死记硬背账户的结构,借方表示什么,贷方表示什么。会计上有那么多个账户,这样记忆往往是脑子里装得满满的,但做起业务来却不能得心应手。正确的方法是:要掌握其核算范围、账户的性质。这样,当经济业务发生后,才能准确地编写出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能做到举一反三,灵活地处理。比如说:在处理“短期借款利息”业务时,如果采用不同的支付方法和核算方式,其账务处理是有区别的。依据不同的要求,对企业“短期借款利息”业务编写的会计分录可能会有如下两种:

1.采用前两个月预计,季度末一并支付方式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借款额)

贷:短期借款 (借款额)

(2)第1、2个月,按月预计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前两个月每月的预计额)

贷:应付利息(前两个月每月的预计额)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借款额)

财务费用(第三个月的利息额)

应付利息(前两个月的预计总额)

贷:银行存款(本利和)

2.采用到期一次性支付方式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借款额)

贷:短期借款(借款额)

(2)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借款额)

财务费用(应该支付的利息总额)

贷:银行存款(本利和)

举例:某企业购进原材料,由于资金紧张,于2012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000元,期限3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6%。该企业采用按月预计借款利息,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

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短期借款1000000

(2)第1、2、3个月中,每月预计借款利息时:

1000000×6%×1/12=5000

借:财务费用5000

贷:应付利息5000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1000000

应付利息15000

贷:银行存款1015000

由此可见,同一经济业务可能会编写出不同的会计分录,至于采用哪一套会计分录,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死背会计分录,很可能就会张冠李戴。所以说,只有在搞清楚账户核算的范围,真正理解的基础上才能灵活地处理会计业务,解决各种具体的问题。

二、好课堂笔记,及时复习,独立完成作业

每个任课教师都会在讲课之前精心准备,写出教案。学生在听课中,应将教师讲授中的重点、难点记录下来,以便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合理地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有的学生会说,我的记忆力好,不用记笔记,我认为这样做不可取。人的大脑固然有巨大的信息储存能力,但要储存更多的知识,还需要借助其他方式方法,人们不是常说:“好脑子不如孬笔头”嘛,讲得就是这个道理。

一般来说,在学习后三个小时以内及时复习能大大减少遗忘。记忆的过程就是一个战胜遗忘的过程,所谓“学而时习之”,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多次谈到,《会计基础》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的课程。要想学好,不仅要多看书、多记忆,还要在此基础上多加练习,只有会做了,才算是真正理解了、学会了。练习是掌握所学知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听课效果、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不少学生有这样的感觉:看书、听课时觉得自己已经会了,可是,老师让做题时却往往无从下手,原因就在于还没有完全弄懂,需要反复练习才行,一些较难的问题更应如此。比如“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单纯地背过概念是不行的。它们一个是资产类项目,一个是负债类项目,初学者往往会混淆。类似这样的内容,就需要反复地练习,在练习中加深理解,掌握其差异所在,最终达到能够准确地区分并加以核算。

最后还需强调的是:做作业和练习时,千万不要相互抄袭,因为这样既不利于教师掌握学生的听课效果,也不利于学生们的学习。每次作业、练习应力求独立完成,并从中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的个个击破。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第4篇

关键词:黄金 白银 租赁 会计处理

一、相关问题提出

所谓黄金、白银租赁,指的是银行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出租黄金、白银,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公司到期归还等量同质黄金、白银的业务。与普通租赁所不同的是,公司租赁黄金、白银大多并非为了使用,而是为了融资,即公司将租入的黄金、白银卖出变现,获取融资款,到期日再以现金买入等量同质黄金、白银归还给银行,银行所收取的租赁费就相当于相关黄金卖出所得融资款的利息。

假设A公司的白银业务以两种方式开展:一种是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按正常商品购销确认存货、营业收入,开增值税发票,按商品销售收入报税。另一种是与银行签订白银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时,该公司需向银行归还同等重量、规格、成色的白银;租赁期内,该公司按季度向银行交付租赁费。

白银由银行交付给企业时,有两种方式:(1)出租人(银行)通过上海白银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完成租借申报,以实现白银从出租人名下过户到承租人名下;(2)交付日,出租人(银行)委托仓库将白银实物从出租人名下过户到承租人名下,承租人必须先与仓库建立仓储保管关系。A公司租入白银后,可能立即在市场上卖出,也可能用于交付客户。租入的白银在销售时开具增值税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归还时,采购的白银也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可抵扣。

那么,对于贸易型企业,租赁和销售租入的黄金、白银是否可以如同正常的白银购销业务确认存货和营业收入呢?下面将具体分析。

二、“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互换)业务模式”及其会计处理

部分观点认为,黄金租赁业务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定义,也没有任何依据,进而“租、还”金之间的差额在“公允r值变动损益”中核算也就没有基础。而且黄金、白银“租、还”金之间的差额并不适用在“投资收益”中核算。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的结果,一般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对应。而租金业务是一项融货业务,显然与“投资”没有任何逻辑对应关系。因此,应该把租入的黄金、白银放在存货中(陶岩峰,2010),并设置“租入标准金”二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反映公司租入标准黄金的初始数量和金额。归还时,根据初始应付标准黄金、白银单价和库存单价差额产生的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科目。年度终了,对滚存的租入标准黄金和应付标准黄金、白银账面余额,按期末黄金、白银库存单价与租入初始单价之差与租金数量之积,调整其科目余额。

笔者认为,如果承租企业需要取得黄金白银实物资产作为存货,通过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实现销售,之后再向出租方归还黄金、白银实物资产,则应按照“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互换)业务模式”处理。则其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借入黄金、白银时,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科目。

存货和应付账款(暂估)的记账金额为预计交付日黄金、白银(即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预计的,为接收日黄金、白银(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归还黄金、白银前,应付账款(暂估)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发生手续费(或租赁费等)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归还黄金、白银时,不作销售处理,差额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当自有黄金、白银归还时,借记“应付账款(暂估)”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外购黄金、白银归还时需要增加借记“存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差额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借(贷)记“营业成本”科目,贷(借)记“存货”科目。

三、“借款业务模式”及其会计处理

实务中一些企业在租借黄金、白银入库时,按租赁开始时的计息定盘价借记“存货”科目,贷记“短期借款――应付标准黄金(白银)”科目(张莉,2012),黄金、白银价波动带来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归还时,期初借入的黄金与归还的黄金差额由生产过程的黄金、白银产品承担,用以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科目,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笔者认为,如果承租企业并不需要黄金、白银实物资产,即承租企业在借入黄金、白银后立即销售取得资金,且租赁合同条款规定到期日以固定价格向银行买相同数量和规格的黄金、白银来归还,则该租赁合同应当视同“借款业务模式”,其主要会计处理为:

借入黄金、白银后即销售取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长期借款”科目。

将取得的货币资金与按预计交付白银的实际价值进行比较,属于短期借款的,其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属于长期借款的,其差额可以分摊计入财务费用(即长期借款折现)。借(贷)记“财务费用”科目,贷(借)记“短期/长期借款”科目。

发生手续费(或租赁费等)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到期归还黄金、白银时,如果用自产的黄金、白银归还,借记“短期/长期借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购入黄金、白银归还银行时,借记“短期/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模式”及其会计处理

有一些学者认为黄金租赁应视同金融工具,按照其实质进行判断(邹庆宝,2010),而不应该按照其形式。黄金租赁形式上看是一种融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融资和投资相结合、以投资行为为主的经济业务,因此应该作为金融工具来核算,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更为合适。其中根据存货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企业黄金租赁业务形成的相关资产、负债进行确认、计量(鲍琼、李恒、丁恒花,2011年),其理由如下:

(1)租借双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进行了黄金过户,企业已经提取黄金现货。企业在租赁期间对所租借的黄金具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企业使用黄金时,租借黄金在实物上没有办法与自有黄金互相分开。租借的黄金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以及会计上确认资产的条件。

(2)根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如果黄金市场价格上涨,使得企业租借的黄金市场价值超过银行信用额度的一定比例(如 95%),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超出部分的黄金或者提供其他银行认为有效的抵押担保。这是企业承担租借黄金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表现。

(3)租赁到期日,企业必须归还相同质量数量的黄金。中国银行规定,归还的黄金必须是交易所指定冶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的物权转移。就是说企业想用自己加工的金锭归还银行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只能使用货币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并归还。租借黄金必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以及会计上确认负债的条件。

笔者认为,此种业务模式本质是,如果承租企业租赁黄金、白银的目的是为了短期内出售交易、赚取差价,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企业向银行借入的黄金、白银,并未控制该实物资产,也未承担该实物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不满足存货的定义,不作为自身的存货;以出售日黄金、白银市价为基础收取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和以到期日黄金、白银市价为基础支付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差额,即承租企业因合同而产生的现时权利或义务的最终价值,也就是说,在到期日,向银行交换黄金、白银后,承租企业是以净额对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结算;承租企业所获得的资产或负债,是收取或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标的资产(黄金、白银)本身,承租企业需要确认的,是收取或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即该白银租赁合同实质上属于一项满足金融工具的“非金融项目合同”,则该租赁合同属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模式”。其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借入黄金、白银尚未对外销售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出售白银取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期末S金、白银价格变动时,借(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发生手续费(或租赁费等)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到期归还白银时,如果用自产的黄金、白银归还,先将期初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值按照归还日的黄金、白银市价调整至归还日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然后,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如果购买黄金、白银归还,先将期初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值按照归还日的黄金、白银市价调整至归还日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然后,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结论

黄金、白银租赁从实质上具有多种业务模式特点,也决定了完全要求每一企业按照某一模式处理并不完全合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处理。

(一)黄金、白银租赁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的范畴,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依据不足

还金义务作为交易金融负债或短期借款核算关于未来应偿还借金金额,企业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从上述定义看,黄金租赁不属于其规定的范畴,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依据不足。

(二)归还金额列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完全合适

有的企业做短期借款核算,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企业黄金租赁借入的是黄金、白银,而非货币资金,而且该业务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不纳入企业的借款信息,显然还金金额列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完全合适。

(三)企业租入黄金、白银不符合公允价值变动的定义范围

黄金、白银租赁费及借还价差作为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或损失。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的结果,一般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业务相对应。而黄金、白银租赁是对黄金的买卖交割,与对外投资无相关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企业租入黄金、白银已出售或随着生产流程进行转移使用,显然不符合公允价值变动的定义范围。

实际上,对于企业而言,购入黄金、白银即为采购入库,单位应按照存货的收发存进行结转。偿还黄金、白银即为销售,应根据收款金额确认销售收入,根据库存结转销售成本,其差价直接通过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反映。因为借金还金业务实质上是融资业务,因此,黄金、白银租赁费计入财务费用较为合理。按照租约协议总价的百分比计算,在租约期限内,平均计入各期财务费用。X

参考文献:

[1]张莉.企业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探讨[J].商业会计,2012,(10).

[2]鲍琼,李恒,丁恒花.浅析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6).

[3]陶岩峰.企业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的探讨[J].新会计,2010,(12).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理论; 会计记账方法; 会计案例

首先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它的历史起源,借贷记账法起源于13-14世纪的意大利。1494年,被誉为“现代会计之父”的意大利著名数学家、会计学家卢卡?帕乔利的巨著《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一书问世,开创了世界会计发展史上的新时代,标志着借贷记账法正式成为大家公认的复式记账法,也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始。借贷记账法中的“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账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借”、“贷”两字逐渐失去其本来含义,变成了纯粹的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的现代含义指的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记录经济业务增减变动的一种复式记账法。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特点:

一、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把每个账户的结构都设置为“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借方在左方,贷方在右方,以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没有其专门的含义。“借”、“贷”的含义因账户性质不同而不同。在资产类、成本类、费用类账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而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账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加。

二、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金额,一方面记入一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入一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贷方,记入借方账户的数额与记入贷方账户的数额必然相等,这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三、以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

由于借贷记账法在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所以,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体现出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所有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必然相等,所有账户的借方期初或期末余额合计与所有账户的贷方期初或期末合计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试算平衡公式是: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利用这种平衡关系,就可以检查各账户记录是否正确,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四、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账户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按经济性质一般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共同类六类。但为了灵活地进行处理账务,也可以设置运用双重性质账户,一个资产类账户若有贷方余额,则表示负责类性质账户,负债类账户若有借方余额,则表示资产类性质账户,这样的账户被称为双重类性质账户,如设置“往来款项”、“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账户。

现举例说明借贷记账法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

2008年10月创智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向外地某企业购入甲材料4000千克,每千克10元;共计40000元,税费为6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原材料增加了40000元,应记入“原材料”的 “借方”,进项增值税68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的“借方”;另一方面货款已付说明形成了企业资产的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表明企业的资产内部有增有减,增减金额相等。

(2)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200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 2000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投入资本的增加,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反映银行存款增加,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与资产同时等额的增加。

(3)该公司由于季节性储备材料物资需要,临时向银行借入50000元,存入银行期限为2个月。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短期借款 500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公司借款的增加,记入“短期借款”的“贷方”;另一方面反映公司存款的增加,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表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等额增加。

(4)公司商业汇票到期,以银行存款归还外地某企业材料款46800元。

借:应付票据 4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公司商业汇票到期付款,应记入“应付票据”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说明企业银行存款的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表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同时等额的减少。

(5)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前欠贷款10000元。

借:应付账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企业负债的减少,应记入“应付账款”的“借方”,另一方面反映资产的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的“贷方”,表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同时等额的减少。

(6)结算本月份应付职工工资24000元,其中制造甲产品工人工资14000元,制造乙产品工人工资6000元,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16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24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4000

——乙产品 6000

制造费用 1600

管理费用 2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40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本月份发生应付给职工工资,应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说明工资费用增加了的数额是由于制造甲产品、乙产品的生产工人工资属于直接费用,应记入产品成本,记入“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车间和厂部管理人员工资属于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应分别记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账户的“借方”。

(7)以银行存款20000元偿还银行短期贷款。

借:短期借款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企业借入款项的减少,应记入“短期借款”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用企业的资产偿还使企业的款项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通过以上经济业务情况的分析,体现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反映出了借贷记账法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找出了学习借贷记账法的规律。借贷记账法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借”和“贷”两字的方向性,因为“借”和“贷”两字只要与账户性质相联系,它们就有了方向性。

第二,工业企业会计科目设置的规范性。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必须根据会计准则设置,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一般有规范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表。

第三,工商业企业在“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的不同之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主要以机器、设备以及厂房、建筑物为主要对象,比重最大的是机器、设备。而商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主要以厂房、建筑物、柜台为主要核算对象,一般要把交通工具—车辆,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参考文献:

〔1〕 李海波.蒋瑛 .《基础会计》2011/8 P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