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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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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颁布并实施新课程标准,是对我国教育体制、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思想的一次重大变革。全国聋教育在这个重大教育背景下进行积极的改革,特殊教育学校也需要大胆尝试语文教材在这方面的使用。因为失聪,聋童在与人交流中存在了一定的障碍,这必然使之形成在认知上的依文学语,生理上的以耳代目以及抽象思维上的滞后与形象思维上的发达等思维特点。

1存在的问题

1.1中高年级忽略基础教学环节

在教学上,中高年级比较偏向于节,段,篇,而词句间的基础教学环节却往往被教师所忽视。在上课时,教师一般不会在学生生词理解、句意理解以及文字语言表达的连贯意思上认真地运用直观方法来帮助他们,而是只用手语在一两个课时上打出课文内容就开始分析课文阶段。

1.2忽视对学生语言交往能力的培养

心理学认为,儿童掌握语言的过程是在与周围人的交流中的,聋生亦如此。聋生与他人交往最直接的方法是学习语言并运用语言;而多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恰恰就是缺少了培养语言交往的能力,也缺乏了对培养聋生交往能力的研究与探讨。

1.3忽视对聋生语法知识的渗透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比较多地鼓励学生使用手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使得学生思维较活跃,也敢于表达,但是他们却写出语序颠倒的作文。在学语阶段,健听儿童便能够获得各种语言的声音且懂得语言的意义与应用的环境,并从语义中判断环境对其自身的要求,进而根据这个要求来支配自己的活动与语言的选用;尤其是在学语的同时一并掌握了句中词语组合的原则。然而聋童却因为耳聋,形成了环境与语言相脱离现象。哪怕在低年级时候他们学习了较多词汇,但也因为他们没能及时获得组合词语的原则与语言应用环境等原因,所以写不出自然、通顺、有条理的句子。虽然教师的教学达到了标准,但也没有对其重视与强化,所以对聋生掌握语法知识的需求与渴望无法满足,这就导致了他们表达上的障碍。

2解决对策

2.1教师要成为双语转换的平衡使用者

有相关专家曾说:聋人手语跟健听儿童口语相同,在他们思维发展的早期起到了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教师学习研究并掌握甚至精通聋人母语,自然手语;然后用自然手语来帮助聋童学习文化知识,语言以及发展思维。进入中高年级,教师应该充分应用自然手语帮助学生理解他们所学的知识,并让他们理解手语与汉语的不同,教会他们运用母语来学习汉语与科学文化知识。然后在语言实践中对他们的汉语语法知识进行不断丰富,从而培养他们的语感;也要对他们从手语转换成汉语行为重视,从而使聋童的语言发展真正从手语中起到促进作用,让双语转换在教师与学生中平衡使用。

2.2加强语言教学中的基础教学环节

虽然低年级学生能够掌握大量词汇与句子,但是他们并不能准确运用这些词汇和句子,所以在中高年级,依然要对语句教学重视。从词、句开始,帮助他们认识生词并理解句子意思以及注意词语的积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分析课文。第一,用多样化手段。聋童有听力障碍,所以虽然他们见过学过很多东西,但是不能将他们所见所学的那些东西与语言文字一一相对应;这就要求教师应用多种手段(多媒体等)来帮助学生对课文内容与语言文字进行理解。第二,针对性地练习强化。学完不等于掌握,针对性地练习可以强化他们对所学知识的灵活应用,让他们真正理解课文。听说读写同等重要,拒绝厚此薄彼。

2.3注重学生语言交往能力的培养

让学生回归到社会中与广大健听人交往,是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目前的语文教材,大多基调都是叙述式的语言,对话材料少之又少;要提高聋生语言交往能力,课文内容的灵活运用以及对话内容的增加必不可少。这就要求教师应该尽可能的去改变这种现状,先是要根据教材内容对聋生语言交往欲望的激发;然后创造情境给中高年级的学生,有步骤、有目的的让他们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并奖励语言运用好的学生;最后告诉他们手语与口语表达一样重要。

2.4渗透语法教学

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法教学不同于健听学校,前者需要自然通俗;突出语言的使用规律而不是详细介绍语法的理论知识;要实用,具体以及通俗,简洁的说明语法规则;在各个教学段里由浅到深地穿插语法规则中的每个语法点。教师还应该向中高年级的学生渗透句子排列规律以及组合规律。现在的语文课文中,一般只包括语言材料与练习两方面,并不适合聋生;这就需要从聋童的角度出发,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处理――在那两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语法点与对话。

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特殊儿童;教育权;特殊教育;早期干预

一、发达国家特俗儿童教育现状介绍

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瑞士、日本等,其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均走在世界前列。其已有的有关特殊儿童教育研究在以下方面为本课题有所支持:第一,倡导特殊儿童应像普通儿童一样被尊重并接受教育。美国国会在1997年重新授权的《残疾人教育法修正案》中提出:残疾人是人生经历自然的部分,绝不用减少个人参与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权利,适当的教育服务,会使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一样,尽可能过上有创造性的、独立的成年生活。在美国,其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很少,绝大多数的残疾儿童都是在普通公立学校接受教育。在“普通公立学校设立特殊教育服务”的理念早已渗透到美国各个普通学校。此外,很多西方国家都有与美国相似的对待特殊儿童的受教育问题:英国,约有120万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其中仅有2%的残疾程度严重的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日本,从70年代开始就在许多普通幼儿园设立了特殊教育班级,并在一些特殊学校设立幼儿部以实施特殊儿童早期教育。第二,就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的保护主要有以下经验:①将对特殊儿童的鉴定评估工作纳入立法范畴,并制定一套规范化的鉴定评估细则,以保证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②重视家长与家庭的参与;③注重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0~7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若此时能给予特殊儿童个体以恰当的教育,将会有利于个体机能的重新组合。第三,不断淡化“特殊”与“普通”的区别,很多法案的重要条款都是在给已鉴定为残疾儿童的儿童提供合适其个人康复和发展的教育计划并极力提倡对其实施主流教育,特殊孩子“普通化”的理念深入人心。但我国对于特殊儿童的认识与接纳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针对特殊学龄儿童问题,接受学校少、缺乏相应设施的投入。第四,已将对特殊儿童的鉴定评估工作纳入立法范围中,并制定了系统化规范化的鉴定评估细则从而保证评估工作在各个环节上法律责任。但我国在这个领域立法仍相对落后,我国特殊儿童的鉴定以及评估工作都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持,评估系统不完善。发达国家的特殊儿童教育研究以及教育权研究均走在世界前列,无论是完善的立法技术还是实践中有助于特殊儿童接受适当、良好教育的各项举措,都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

二、西安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初探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加大了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投入,各地方政府也响应国家这一号召,不断加大对地域特殊教育学校的改建和扩建工作,笔者查阅了自2009年至2014年的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陕西省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每年都有所增加,接受的需要实施特殊教育的学生总数亦在逐年增长。西安市政府在此问题上也做出努力。但是,由于我们的特殊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必不可免存在诸多问题:(1)西安市目前的特教学校种类太少,只有针对盲、聋哑人、智障儿童的特教学校,而其他需要特殊教育又无法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儿童面临无学可上的境地;(2)特殊教育资源分布不科学,一些较偏远地区的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过少,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而一些较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又因规模太小而不能容纳更多需要特殊教育的学龄儿童;(3)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比普通儿童更加需要关爱和更多的照顾,特教教师比普通教师付出的劳动更多。但因为国家开设的特殊教育专业较少,招生规模也有很大限制,故从事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走上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就更欠缺;(4)接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数量太少,加强随班就读教室的相应特殊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5)西安市幼儿园接收程度轻微的特殊儿童入园仍是空白。目前,根据省教育厅的《关于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创建附属幼儿园的通知》,我市将第二聋哑学校列为首批唯一创建试点单位。但是,面对身体健康状况复杂的特殊幼儿群体,聋哑学校只是解决了一部分聋哑幼儿的早期引导与教育问题,而如自闭症、多动症、智力障碍等儿童的早期教育依然仅靠家庭教育这一种途径解决。

三、如何完善西安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青年教师;成长现状

我国特殊教育刚刚起步,老一辈的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相对缺乏,这便突显出青年特教教师在我国特殊教育中的重要地位。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是我国特殊教育专仟教师师资队伍中的主体,也是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所以特殊教育学校中的青年教师的成长问题也成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

特殊教育的发展必须依靠教师,因为特殊教育的对象其自身的特点和复杂性,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拥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较硬的教育教学能力,不仅如此,还需要较强的心理素质。这样才能适应特殊教育的发展和需要。并且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成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本文针对当今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在其成长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一)工作经验缺乏,成长劣势突出

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起步晚,底子薄,加上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层次低,过度理论化。导致许多作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刚刚参加工作时往往缺乏工作经验,无法提高对教学对象特殊性的认识程度和对教学的熟练度。在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成长时,他们不仅仅面临着来自特殊教育体系内的竞争一,还面对着来自普通教育的竞争一。但是由于特殊教育学生的特殊性,往往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教师培养的学生无法有像普通教育那样的进步幅度,从而导致特殊教育学校的青年教师在评比中不占优势,甚至是劣势。

(二)薪酬待遇较低,工作缺乏主动性

职业懈怠,又称职业枯竭,是一种由工作引发的心理枯竭现象,是个体在工作重压下所体验到的身心俱疲,工作积极性降低的感觉。特殊教育教师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和其教育对象的复杂性,导致特殊教育教师对他们的付出米能及时看到成果和疗效。并且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教育制度并没有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薪金奖励制度也没有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薪酬相对于工作量来说较低,所以导致特殊教育教师往往容易产生仄倦工作、害怕上课、焦急等待下班、不乐意和学生打交道等严重影响自己,产生缺乏工作主动性的心理。这种心理不仅仅会导致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本人的工作效率低下,还会导致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自身的成长受到影响。

(三)社会认同感低,工作压力大

现阶段我国政府和社会虽然加大重视特殊教育,但是,社会对于残疾人的认同感依然偏低,从而导致社会对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人员的接受程度较低。这也使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教师受到一定影响,加大了特殊教育教师在工作上的压力,降低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幸福度和职业认同。大量的研究表明,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存在整体不佳的状况。从徐美贞教授《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的数据表明,特殊教育教师心理问题的出现率普遍较高,其中轻度以上心理问题的教师占25.6oIo。专业发展水平缺乏使得特殊教育教师深感乏力。

(四)工作繁杂,学习时间短

特殊教育的职业性质要求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十分的细心和耐心,并且特殊教育事业工作繁杂,教学对象的差异性导致特殊教育教师需要根据个体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作出不同的教学反思,需要花费比正常教学更多的时间,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就会导致自身的学习时间太短,自身的专、!卜知识学习得不到很好的累积,从而导致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自我学习、成长受到影响。

二、加快特教教师成长的对策

(一)实施导师制度

导师制,作为青年教师成长的有效途径,对于特殊教育教师也是同样适用的。学习特殊教育知识的毕业生刚刚进入特殊学校,对于复杂的教学环境以及教学活动尚不太清楚,各方面知识储备不足,对于一些突发状况难以把握,从学生转化为教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特别需要同伴的帮助。这个时候作为有教学经验,知识渊博,比较有工作经验的老教师常常能对新教师起到指挥点拨的作用。实行导师制能够促进新老教师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也能促进青年教师自身的专、!卜化发展。

(二)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步伐

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的最重要措施,就是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开展针对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巡回指导,完善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的考评制度,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供平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更好提高特殊教育教学的工作质量,让特殊教育事业能够获得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和社会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认可度以及宣传力度

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对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的关注度和投入很大。但是,在具体的学校建设和教师培养以及社会宣传上往往还存在不足。所以,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特殊教育事业的宣传力度,改善公众对于残疾人的理解,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对于本职工作的认同程度,减少其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心理压力,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成长的主动性。

(四)引导教师合理工作

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研究 本质主义 后现代主义 范式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1)06―0032―04

[作者简介]王培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江苏南京 210038)

一、特殊教育研究的范式

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描述和分析不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总体性的范式问题。托马斯・库恩指出,范式是“一个特定社团的成员共同接受的信仰、公认的价值和技术的总和”。“科学发展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过程”。可见,范式作为一个研究共同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体系、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技术规范的总和,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视野与理论参照的体系。借鉴他的范式概念和理论,特殊教育研究不但涉及特殊教育研究者共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还涉及共同的教育研究信念、价值观点。以此反观,特殊教育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一)经验一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和医学/心理学为主的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即特殊教育尚未向教育学领域转移以前。这时期,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自发和萌芽时期。特殊教育与研究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及其研究。这时期的研究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的残疾是怎样的”、“如何针对残疾进行康复训练和学习”,揭示残疾和教育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重视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在研究者的学术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视为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是救赎的工具;或者认为特殊儿童可以诊断并通过经验论的感官训练能提高生存技能。形成的基本研究规范主要是从基督教/医学为基本视野看待特殊教育,把特殊儿童作为身体病态的患者,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特殊儿童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运用简单归纳和形式演绎来研究特殊教育理论和问题。特别是基于医学视角的特殊教育,表现出鲜明的实证/经验主义倾向,认为残疾缺陷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确信对特殊儿童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能提高特殊儿童生存能力。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研究尽管不具备现代教育研究意义上的实质,但开辟了特殊教育本质主义研究起点,为特殊教育研究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逻辑必然。

(二)归纳一演绎为主的教育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自觉走向科学化的黄金时期。这时期,由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范式面向身体器官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如对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如阿曼“把聋人教学缩小为单纯的发音教学,对智力发展不重视,形成了机械训练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文艺复兴运动后,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特殊教育研究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同时,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和人权思想的推进,出现了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这时期,特殊教育对象、目标等教育思想理论已超出了17世纪以来少数医生、教士等基于特殊儿童个体意义上的个体教育行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描述揭示特殊儿童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成为人们的追求和目的。特别是现代科学主义以来,随着特殊儿童从上帝的恩惠和救赎中解蔽出来,特殊教育研究也开始超越简单的上帝仁慈、博爱,走向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以特殊儿童教育为主的、涉及康复、医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领域。这时期的特殊教育研究基本成为教育学的分支,主要以教育学范式开展研究。在研究者的共同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成为了一个教育学概念的存在,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行研究。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成长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认为特殊教育本质、规律是人的理性的“客观发现”,是人的理性能力的投射,坚信人们对揭示和把握特殊教育本质、规律、特殊儿童成长规律的可能。坚持特殊教育的本质必须在理性面前接受检验、证明自己的存在。注重从科学理性出发运用归纳一演绎的方法论研究特殊教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特征。这直接为扩张隔离制的特殊学校和班级授课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时期特殊教育及其研究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一是特殊学校不断增多,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被国家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使得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专门化、体制化,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自1789年法国承认莱佩建立的第一个残疾人教育机构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都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先后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且在20世纪中叶前一直是主流的教育组织形式,即使在今天的许多国家仍占据特殊教育的大半壁江山。二是随着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等逐步加入到特殊教育研究中,为认识特殊儿童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研究得以运用经验科学的新成果进行假设和检验,进而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等,将特殊教育及其研究予以专门化、精细化、常态化。这时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确立特殊教育逻辑分析的总体性结构,总结归纳了特殊儿童教育与训练的经验,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内容和方法,许多著作奠基了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使特殊教育逐渐形成了现对独立的交叉和边缘学科,为人类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全纳教育为主的后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时期,由于教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囿于科学理性的狭隘视野内,用统一的、唯一的本质主义发现和描述特殊教育,所以面临全球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质疑和颠覆。一方面,复杂多样的教育实践、丰富多样的特殊儿童差异质疑着统一的教育规律和本质的合法存在,特殊教育研究解释和指导能力变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普遍意义的宏大理论对解决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特殊儿童的无能),面临压制个性、遗忘多样、抑制创造、扼杀活力的“现代性暴力”的指责。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和医学科学主义精细描述的残疾缺陷的差异不断被隔离的安置形态、教学

组织形态及其课程等强化和夸大,差异成为特殊儿童与其他健全儿童的本质不同。特别在安置形态上,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加大了特殊儿童的社会分层、隔离和歧视,使得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与教育学分离而转向社会学研究范式。20世纪中叶在北欧出现“正常化”(normali―zation)运动,开启了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序幕。这时期,特殊教育研究者的共同信念是,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反思现代性特殊教育理念给特殊儿童权利、尊严等带来的问题,指责特殊教育给特殊儿童带来的人本关怀的疏离,认为特殊儿童生存境遇的窘迫及其生命意义的失落是特殊教育现代性的恶果,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先后主张用融合、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的理念重建特殊教育之于特殊儿童价值秩序的位移,防止特殊儿童生命价值被剥夺或篡越。特别是全纳教育明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解决特殊儿童的发展问题。这时期,确保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尊严及其价值的实现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面对教育学对解决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注重人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研究,唤起人们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注,伸张特殊教育研究的社会学视野。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纳教育思潮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主张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空前张扬到极致,以期望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特殊儿童教育。这时期主要围绕“什么是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怎样才更有尊严、更有权利”、“如何推进全纳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一是将全纳教育作为“好特殊教育”的解释框架,并研究探索了“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实践模式。

二、特殊教育研究的困境

(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

自20世纪中叶产生融合教育后,国际上逐步形成了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与融合教育(后为全纳教育)制度并存的两种教育体制。特殊学校教育也称为传统教育。是现代性思维特征的教育方式,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特点,遵循的是现性,“诉诸科学的、精确的方法,强调理性、权威、同一性、整体性、确定性和终极价值观,遵循实证科学研究的程序一。它一方面怀有工具理性至上的价值崇尚,淡忘了特殊儿童个体的目的性价值,注重的是统一化、体制化、模式化和效率化的社会本位价值观,桎梏了特殊儿童的独立自主发展空间,淹没了特殊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在追求学科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甚至移植了普通教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系,建立概念、范畴和理论,尽管“制造”了一些特殊教育知识,但疏离了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的实际,将特殊儿童客体化而抽空了鲜活独特的内容后,研究成果无法与丰富的实践对话,且难有独特的创新。

传统特殊教育研究忘却了特殊教育自身根基与个性,其存在合理性不足的重要缺陷,为后现代思维的全纳教育进行批判和否定设置了空间和依据。但全纳教育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决定了它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只能是后现代主义的激情和义愤,是带有浓厚主观臆想色彩的“乌托邦”。一是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的理想性质。全纳教育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理由否定特殊儿童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认为“差异是正常的”存而不论,且反对传统的特殊教育分类、诊断和教学体系,遗忘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实证就是反对科学理性,从而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二是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忽视或超越科学实证理性的方法论缺陷。它强调将民主、平等、群体合作这些价值性质的应然之物作为实然的方法论,如通过民主、平等、合作建构全纳学校、全纳社区、全纳文化等,以民主、合作等价值论代替方法论或超越实证经验方法论,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差异”,存有方法论不足的致命缺陷,对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毫无益处。三是在教育对象上具有高度张扬虚妄的激进性质。它追求实质平等和关注每一个特殊需要个体生存的境遇和命运,提出“满足所有儿童特殊教育需要”、“每个儿童获得成功”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生理、心理及认知等差异对成长的制约,以及特殊儿童社会生存的现实,使得全纳教育方式和质量备受人们的质疑。四是全纳教育实践本身就是对其自身存在的否定过程。因为全纳教育一旦实施,必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特殊教育需要者的残疾缺陷进行鉴定、分类,而这些分类、鉴别本身就是全纳教育所反对的歧视和隔离;另外,对特殊需要的满足必然涉及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无法绕开残疾缺陷的差异及其建立在这一客观实在基础上的实证理性,且难以保证满足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特殊需要及其成功。可见,全纳教育存在本身极易被其理想性所否定,全纳教育就只能是这样一个悖论的存在――它自身充满矛盾对立性,又激发人们的理想张力。因此,如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彻底的颠覆与反叛,全纳教育也仅仅是在彻底反思与批判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社会批判的解构概念,而不是建构性的概念。

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反映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抵牾。传统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思维以及传统教育研究的本质主义宏大叙事,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普及特殊教育,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后现代主义的全纳教育则有利于对弱势的被边缘化的特殊儿童个体的保护和关注,有利于他们教育实质平等的实现,但是全纳教育极具理想性质,而且在本体存在上,全纳教育既然无法被一个本质所涵盖、为一个总体性所总结,其研究也就无法为其学科地位的存在而辩护。

(二)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

特殊教育本身源起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人权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的医疗、康复、训练以及基督教和人权思想的平等、博爱、仁慈等蕴涵。也就说,自其诞生起就在心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中缺失着自己自主的学科地位和意识。当前,随着经验学科的分化,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渗入特殊教育研究,使得特殊教育单一的教育学研究范式或社会学研究范式面临新的挑战,甚至连特殊教育的学科性质和地位也面临质疑。

首先,多学科的参与使特殊教育的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和不确定,教育研究的对象不再为教育学所独有,而是已经被其他学科所涵盖,成为具有多学科性公共学科。特殊教育究竟是何种类型的知识?在学科分化日益加剧、学科边界日益森严的今天,特殊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界”在哪里?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独立性已遭到边缘化,与其说是一个学科倒不如说更是一个专业领域。其次,在多学科参与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逐渐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与相关学科对话而应有的基础性的语言、

概念系统,身陷心理学、医学、康复等学科之中。当前,尽管特殊教育已从教育中分化出独特的社会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人群,形成了一个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病理学等诸学科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分支研究领域,但一方面由于特殊教育研究者对价值研究的疏离,对实证主义的事实研究的偏执,使得特殊教育范畴、概念等根本性问题尚不明晰,特殊教育不能真正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人员缺少学科独立的主体意识,丧失了坚守和捍卫特殊教育话语规则的决心和信念。

在我国特殊教育作为一个事实的专业领域,特殊教育研究正处于内在的学科焦虑之中。一方面,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事实的存在,特别是近20年来,一系列愈来愈深入、愈来愈专业化的基于事实的研究,使得特殊教育日趋独立于普通教育,展现出一种学科分化的趋向;可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仅仅立足于“事实”存在的研究,面对一系列新的实践问题和反身性的追问,显得局促不安,惶恐无奈。如:特殊教育属于教育学概念,可为什么心理学、医学和康复在特殊教育中占据相当大的空间和份额呢?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可为什么仅凭教育的专业支持解决不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呢?这直接引发了对“特殊教育是什么”、“特殊教育应当是什么”、“特殊教育何以可能”、“什么才是更好的特殊教育”等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同时,由于本土化主体研究意识的丧失,使得我国特殊教育失去了话语权和自主能动性,特别是在西方移植来的“特殊教育需要”概念啃噬下,特殊教育对象也不再确定、独特,成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收容所”。这种仅仅以移植、搬运为手段复制西方的特殊教育话语,不但难以满足我国特殊教育成长发展的渴望,而且使我国特殊教育产生身份的忘却和迷失。我国特殊教育的根基在哪里,何处是我国特殊教育的家园?这些无疑是特殊教育研究学科化、专门化研究亟待回答的问题。也许研究者的“学科情结”会被讥讽为象牙塔的自娱自乐,可缺少学科研究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特殊教育研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三)丰富多样的特殊教育实践对特殊教育研究回应能力的质疑

这主要体现在现代性思维的传统教育及其研究的矛盾在实践领域的显现。本质主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一直占据权威地位,但面对纷杂的教育实践和教育对象却无法有力回应特殊教育实践的多样性、特殊儿童的差异性等问题,许多理论失去了对实践的解释力、指导力、辩护力,引发着人们对本质主义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的合法地位的质疑:特殊教育有基本理论吗?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为什么不受重视?现有的特殊教育教科书经典理论为什么难以指导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特殊教育研究中为什么充斥着大量的心理学、医学、康复学的研究而鲜有教育研究呢?面对一系列疑问,人们开始怀疑穷尽真理的“绝对本质”,并呼唤真正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重建。特殊教育宏大理论对复杂教育现象和多学科参与的教育研究的统帅日觉无能为力。

其实,这些疑问揭示了特殊教育研究现代性思维面向复杂多样的特殊儿童教育实践的困境。一是它把复杂的教育现象、身心差异巨大、残疾程度差异显著的特殊儿童,抽象为一套本质主义的简明概念、教育原则和方法模式,甚至脱离实践和特殊儿童开始书斋式的教育研究,理论自然也就开始僵化,失去生机。如把特殊儿童定义为“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广义)”和“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狭义)”,把特殊教育定义为“运用一般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所进行的达到一般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在特殊儿童概念中,由于缺少对“正常儿童”以及“缺陷”的界定,使得特殊儿童概念因无具体所指而失去相应对象的实在意义;在特殊教育概念中,由于对教育媒介和培养目标中的两个“一般”和“特别”,使得特殊教育在失去特殊儿童这一教育对象的逻辑起点后,又失去了教育活动的范畴和边界,难以说明什么是特殊儿童,什么是特殊教育,自然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地位和生命活力。二是在方法论上,特殊教育研究对实践的归纳和抽象,是建立在对多数基础上的抽象逻辑。其在归纳过程中,对宏大叙事和普遍规律的追求,本身就剔除了不具统计意义的少数个体,将之作为偶然因素排斥在必然性之外。归纳法是有缺点的。休漠早就指出,归纳法是建立在未来与过去相似的假定上,而这假定是靠不住的。教育研究不是预言,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它虽可用概率论方法做些补救,但难适用于教育中的所有特殊儿童。这样,少数特殊儿童特别是重度的、多重残疾的特殊儿童,由于他们具体的独特性不符合宏大、普遍的逻辑结构,被排斥在外,难以归纳到总体性、宏大性、普遍性叙事预设的逻辑结构。少数特殊儿童个体成了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剩余”,他们的教育得不到教育研究的回应和关怀。例如,特殊学校中的重度智力落后儿童总是被作为可憎的、偶然因素剔除在现有的弱智儿童教育理论之外,随班就读中的智力落后儿童也常常被有意无意地遗忘而“随班混读”;多重残疾的盲童在盲校中也常常被作为“例外”,难以适用现有盲童教育的教育原则、教学方法和课程等。三是特殊教育宏大叙事逻辑对特殊儿童教育的理论“歪曲”。由于一切具体现象要进入理论总体性结构中必须服从总体性的逻辑。也就说,实践或现象仅仅是宏大理论叙事的注脚和佐证,只有符合理论需要的、一致性的材料,才能安排到理论结构中。因此,哪些特殊教育实践和对象值得研究,以及能不能进入逻辑结构,放在逻辑结构哪个位置等,都与特殊教育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需要紧密联系。那些不具普遍性的少数特殊儿童要么无法进入到宏大叙事中,要么被宏大叙事所胁迫,接受了不符合他们需要的教育方法原则,扭曲或制约了他们的成长发展。当前,特殊学校教学模式研究,很多就忽视了特殊儿童身心结构的不同,一方面被统一的班级授课制束缚在一定的班级中,另一方面被迫适用一个统一的教育原则或模式,使得他们不但可能成为本质主义的“剩余”,更可怕的是在本质主义整体划一的裁剪下贻误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扭曲了他们的个性发育。

注释:

①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育研究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178.

②张应强.中国教育研究的范式和范式转换――兼论教育研究的文化学范式[J].教育研究,2010,(10).

③④朴永馨.特殊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51,18,34.

⑤王培峰,于炳霞.教育公平是全纳教育的核心内涵[J].中国特殊教育,2004,(1);3.

⑥邓猛,肖非.全纳教育的哲学基础[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5):18.

⑦王培峰.马克思人学视域中的残疾儿童少年与教育[J].教育学报,2010,(6):29.

⑧朴永馨.特殊教育词典[M].华夏出版社,2006.

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育质量;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2

现今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一些高校教育专业要充分体现出外适性特点,基于社会需求与导向为教育与学习的根本立足点。当下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中,一些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这就很难适应特殊教育专业有关市场的人才需求。因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来培养与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1 当前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1.1 课程设置缺乏明确的指向性

当前特殊教育专业在课程设置中,并没有对课程组织目的进行清晰的明确,也没有清晰地指出专业人才的培养类型,课程设置涉及的内容包括医学、康复学、心理学以及特殊儿童教育学等等[1]。但是@种课程设置过于广泛,没有对某一特殊类型来组合课程,无法有针对性地培养从事某种特殊类型教育或者训练事业的人才。而且学科课程没有被列入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之中,则难以培养某一学科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若缺乏足够明确的特殊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会很容易由于专业口径太宽、任务过于全面而迷失方向。

1.2 课程设置缺乏足够的实用性

根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在高校特殊教育课程中,其教学实践成果不明显。比如专业外语有54个课时与3个学分,人体解剖生理学也同样有相同的课时与学分,但是很多学生却认为这些课程并不重要。高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并没有从特殊教育的实际需求出发,过于注重学科体系在课程设置中的完整性。对于一些课程与特殊儿童教育教学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就会使其教学实践成果不甚理想。

1.3 课程设置中的实践课程比重过小

特校教师的实践能力与其他知识技能相比,其重要性更高。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核心素质时,不能忽略其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特别是对学科教学能力方面。实践能力能够在实际情景的不断训练中得以强化,教育实习的实践课程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特校实践课程所占比重并不高,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实践与其所学理论相脱节,很难提高对理论知识的灵活运用实践能力。而且特校的实践课程实习模式也有缺陷,实践课程实习与理论学习之间的间隔太长而使得学生无法在理论学习时效性期间进行实践,难以有效提高实践技能。

2 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完善建议

2.1 实现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效调整

如今国家正在加大特殊义务教育的推广力度,特殊教育师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要求特殊教育高校能够培养出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拥有特殊儿童心理及训练等知识技能的师资队伍。所以,高校特殊教育应该缩小其专业口径,根据切实需求而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为社会特殊事业提供优秀的复合型与应用型人才。因此,高校可以在明确的培养目标基础上,对课程设置进行合理的设计与组织,形成指向性明确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2]。

2.2 改良课程设置以提高课程的实用效果

高校可以将一些重复度比较高的课程进行合并,并且开设特殊教育综合课程,让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朝着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帮助学生对课程知识进行灵活的转化与运用,引导学生有效地利用课程资源,避免冗余的内容降低课程的实用成效。例如,高校可以设置特殊儿童病理和康复的综合化课程,其内容可以合并特殊儿童病理学、康复学以及人体解剖生理学。另外,可以设置一些课程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比如特殊儿童家庭教育课程(即家庭教育学与特殊儿童教育实践的结合),在缩减课时的同时,也能提升课程实效性。

2.3 建立科学和完善的特殊课程实践体系

特殊教育高校应该在实践教育理念的科学指导下,对特殊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进行有效改革[3]。高校可以采用四年一贯制的实践模式来保证理论学习与实践实习的同步,所以要让实践实习的集中模式向着全程模式转变,保证理论学习的时效性,让学生能够将理论运用到相关实践过程中。另外,高校要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内容。在多样化的实践教育过程中,能够对学生的思维、学生的行动以及游戏的灵巧性等进行考验,在观察与实验过程中充分发挥创造性,提高有效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要在实践课程中推广实验课与讨论课,也要在课外增加一些实践性强的科研活动,明确学生在实践课程中所需要形成的素质与技能,合理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践课程的课时比重,构建科学、合理而完善的特殊教育实践课程体系。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新时期社会对特殊教育专业应用型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但是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必须对其予以有效的解决,才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队伍满足新时代的人才需求。因此,特殊教育高等学校应该迎合先进的教学理念,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来保证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培养出更多的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人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鲁晓泉.高校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几点建议[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1: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