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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研究的重要意义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存在诸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对过剩、安全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相对不足、固定资产占用资金成本过高等相对过度投资现象、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落后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价值的提升,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鉴于国有企业集团在当今中国经济体系中占有极其重大的地位,并有其自身特殊体制的特征,因此,研究国有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将为国有企业集团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进而有利于集团能够提高投资效率,提升集团企业价值,培育和发展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
固定资产投资国内外研究分析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投资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企业投资问题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
一、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国外学者主要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冲突角度、投资模式角度等方面研究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关系。
二、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主要从财务融资约束角度、投资模式角度、投资规模角度等方面研究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关系。
虽然国外学者对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的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但西方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环境下的研究结论在我国有诸多不适用的情况。因此,结合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价值理论,研究二者关系,为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证经验。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方法
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是提升企业价值,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是否可行,关键是评估投资前后预测企业价值的增减,以确保该项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目前,国际上的价值评估实务中,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三种价值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capitalization approach ),也称收益资本化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根据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使之资本化或将其折现的累加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收益法主要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法(DCF) 、经济增加值法(EVA)。
第一,现金流量贴现法(Discounted Cash Flow Method)
现金流量贴现法是指通过把企业预期现金流量进行现值折算的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其估值方法复杂、估值区间范围大,导致很难捕捉短期盈利机会,从而一定程度限制了该方法的应用。
第二,经济增加值法(Economic Value Added)
经济增加值法(Economic Value Added),也称经济附加值,是由美国学者Stewart提出经济增加值等于税后净经营利润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在采用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侧重重视税后净经营利润与资本成本,忽视了非财务信息,不能全面评估企业所包含的非财务类信息的价值。
二、市场法
市场法(market approach),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在相对完善与活跃的市场的存在、存在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企业且其参照物相同为前提下参照相类似企业价值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通过参考比较评估企业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动因素,相对比较真实地评估市场价值。但是运用市盈率来评估企业价值需要产权交易相对规范的市场,另一方面,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缺少理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市场法仅作为一种计算技术对收益法和成本法起补充作用。
三、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成本加和法,是指在企业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基础上,将被评估企业视为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体,合理评估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即评估各项可确认资产、商誉或经济性损耗,最后将各项可确认资产加总求和与商誉或经济性损耗计算,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忽视了各项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成本法以企业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以账面价值为计算对象,忽视了会计数据的滞后性。并且计算各项资产需要大量人力,商誉的估值也没有标准的参考标准等缺点限制了成本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军工企业;技术创新
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军工企业在世界各国普遍已经成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走势的跌宕起伏、资本资源的全球化配置、产品生命周期的日趋缩短,计划经济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军工企业,虽然较好地实现了雄厚的基础沉淀、有利的政策扶持与先进的技术水平三者之间的协调整合,熬过了改革的阵痛,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但如果不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用好政府扶持和政策优惠两大优势,并不能真正确保技术创新的长久活力,确保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制约军工企业技术创新的突出问题
技术创新能力是建立在企业核心资源基础上的企业技术、产品、管理、文化等的综合优势在市场上的反映,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易被竞争对手效仿、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独特能力。就军工企业得技术创新能力而言,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与国之间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的竞争水平。当前,我国军工企业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各军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正视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的短板,寻求解决之道。
(一)能够保障实施国家赋予的科研攻关任务,但难以紧跟高科技新型武器装备研发趋势
我国军工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承担众多国家重点科研生产任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研制和生产制造能力,基本满足了工业化时代武器装备的发展要求。但随着世界正式进入信息化时代,现代战争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有军工企业的人员与资源投入偏重于计划模式下完成科研任务和技术攻关,发展途径单一,不能主动抓住世界军事发展脉络,缺乏对远期军事需求分析和技术演示验证能力,以突破关键技术群为目标的研发平台能力没有形成体系,技术储备和技术优势不明显,难以适应国际化军工市场竞争。
(二)实现基础体系的系统布局,但尚不能形成整体核心实力比较优势
我国军工企业受益于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经历长期以来国家从财力、人力方面的大量投入,依托一定比例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布局,基本适应了我国武器装备发展的需求。但在这一体制之下,也暴露出了军工企业研发能力方向偏单一、创新研发能力缺欠、平台化的技术验证落后等突出问题,尚不具备支撑武器装备全研制流程的技术保障能力,没有整体形成有效的信息管控和设计验证手段,在国际军工行业没有形成显著的品牌优势。
(三)满足国内军事工业发展基本需求,但支撑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和保证能力不足
我国军工企业长期形成的单一"保成功"模式,紧随科研任务,按任务"跟随型"构建能力模式,曾经而且一直是推进国内军事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就目前神舟系列航天工程而言,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彰显了我国军工企业的整体实力。但这一体制的弊端也不可忽视,由于过于依赖行政指令,忽视了市场需求趋势,我国军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潜力,支撑技术创新的手段主要投入在科研任务上,有限的人员、经费没有真正与军事装备的核心主业相匹配,亟待统筹兼顾,将技术创新与发展只与核心主业相挂钩,抓住军工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变我国军事装备的国际形象。
二、固定资产投资在军工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剖析
军工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为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扩大生产能力及满足国防科技工业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相关建筑、设备设施(可形成固定资产)和手段建设等方面的投资。从其积极作用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能够满足军工企业科研生产任务需求,支撑武器装备朝"自主化、体系化、基本型、系列化"上发展,优化单位能力布局,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
二是能够解决军工企业在任务和能力上的关系,以任务牵引能力提升,以能力确保任务完成,既满足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需求,又满足技术能力提升需求。
三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军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有保证、引导作用强"的优势,集中力量,为军工单位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这些年来,我国军工企业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更多地依靠稳健的研发策略、充沛的资金支撑和雄厚的硬件积累,从而保持了技术创新的旺盛活力,再次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只重要力量。
三、以固定资产投资助推军工企业技术创新的对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制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这是国家对进一步加大军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提升军工企业综合实力发出的鲜明信号,反映出国家对新时期军工企业沿着"超前谋划、顶层策划、整体规划、统筹优化"的道路,坚持"保障、基础、发展",以统筹建设为主线,实现"由任务跟随型向任务、能力结合型转变"的工作新思路。
(一)正确认识固定资产投资与促进技术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军工企业依托国有经济的长久积累,依靠行政命令调用各级国有企业资源,往往通过承担的科研任务,提升技术实力,推进技术创新。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必然选择。在新技术层出不穷、尖端科技与军事装备紧密愈加紧密的21世纪,军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与促进技术创新能力之间已经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因为军工企业形成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持续的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而新技术的发展可以牵引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的申报与立项,引导国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事关国防的军工行业。而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各项新技术能力和新技术手段,又可以促进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确保在设计开发、总装集成、核心制造、共性基础上形成技术优势,提升技术优势,并保持在行业的领先。
(二)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对技术创新的引导、促进作用
军工企业一方面需要满足科研任务要求,建设适应武器装备的研发能力、研制保障能力和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善用、用好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带来的投资增量,用活、用准这些资金。通过调整固定资产投资的幅度和方向,引导技术力量向制约技术创新的关键性环节投入,突破关键技术,打破研制瓶颈,缩短研制周期,加快研制进程,实现军工企业模式由任务保障型转向任务能力结合型,技术发展由跟踪研仿为主转向自主创新,积极适应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的要求,保障新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
军工企业要通过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技术改造工作,适度超前,建设一批具有前瞻性、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试(实)验条件和设施设备,为掌握和拥有支撑武器装备和高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前沿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提供保障,带动先进技术发展。要通过军工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的高技术和集约化发展,加速机械军工向数字军工转变,突破集约化发展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和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借助固定资产投资评价机制激励持续推进技术创新
由于军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特殊性,主要是投入军事技术领域,较之民用领域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用好国家的投资,必须清晰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法令法规,理顺投资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强化投资项目的监督评价机制,协调解决各方冲突,规范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临汾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 投资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 国有企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主体。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本集团投资活动,是本集团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贯彻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和管理本集团具体投资活动;
(三)负责集团本级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投资评价等;
(四)向县国资办报送投资备案和需审核项目的报告;
(五)对所属企业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五条 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县)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
向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方向和要求;
(二)符合县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
(三)投资活动应规范执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从严管理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楼堂管所建设,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
(六)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集团公司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
第六条 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或明确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规则、权限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投资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及管理职责;
(三)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四)明确开展投资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率等内部管理控制指标;
(五)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规定或制度;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规定或制度;
(七)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和后评价工作体系的制度建设与实施要求;
(八)投资风险管理机制,重点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风险
防范措施及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
(九)需规定或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由董事会决定,企业是自身各类投资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所决定的投资事项直接负责。其具体投资活动,必须履行以下决策程序和要求:
(一)由企业负责投资管理的机构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出初步投资方案;
(二)编制或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的还应编制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三)由企业总经理负责召集经营班子研究完善,并正式提出投资方案;
(四)国有企业董事会召开会议,结合可研报告及重大风险评估意见书,对投资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议;
(五)企业投资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需要调整,或投资对象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投资合作方违约、因不可控因素造成投资风险剧增或已存在较大潜在损失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或终止投资方案的,必须经企业董事会重新决策并作出新的书面决议;
(六)企业董事会应当定期听取、分析、检查全部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县国资办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并开展监督检查;
(二)建立国有企业重要投资事项报告、备案、审核机制并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三)对国有企业总体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稽查、审计、后评价等动态监督,对发现问题进行追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职责。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除县政府直接决策项目外,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应按第二章规定的程序严格审查、酝酿、评估,由集团董事会正式会议讨论并作出书面决定后,报送县国资办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项目,不得实施:
(一)境外投资项目(包括设立办事机构);
(二)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合作的投资项目;
(三)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办公楼、业务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
(五)金融投资项目;
(六) 县国资办认为有必要审核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十条 县国资办自收到报告后 20 个工作日内,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如遇项目论证、材料补充等特殊情况,审核期限可适当延期。县国资办认为比较复杂的,必要时转报县政府批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核主要是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企业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投资管理制度、规则等。
第十一条 除第九条所列项目外,国有企业其它投资行为应在履行规定论证程序并经集团董事会正式讨论决定后,向县国资办报送备案: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核或者备案,应向县国资办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投资项目审核的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投资项目情况、投资依据、资金来源、合资合作方有关情况说明、已履行程序等);或者备案项目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决定投资的程序性文件,包括政府部门投资项目批复意见、需前置条件的职能部门意见等;
(四)经营班子研究拟定的建议意见;
(五)董事会决议;
(六)企业上一年度及上一个月财务报表;
(七)根据需要进行咨询评估、专家论证的结论;
(八)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报县国资办审核或备案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并将决策意见及时书面报告县国资办。
(一)经县国资办审核的投资项目,自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实施但拟继续实施的,重新上报审核。
(二)对投资额变化超30%或者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的;
(三)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的;
(四)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权益的。
第四章 投资风险防控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应当将投资风险的防控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企业治理、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系统、信息管理、企业文化等各方面,建立健全有利于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严格管理金融投资行为,审慎开展金融投资业务,完善和规范内部决策程序及控制体系,严密控制金融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境外投资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应当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第五章 投资监督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应根据年度投资执行情况编制年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并于次年三月底前上报县国资办。年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年度投资总体执行情况;
(二)具体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三)当年投资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成效;
(四)对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进行综合分析;
(五)需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规定进行招投标,重要物资设备逐步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购。
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和监督工作;重大工程项目由中介机构审价后支付。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监事会根据职责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国资办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县国资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所属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和投资决策程序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政府性资金直接投入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应纳入财政部门监督的,企业应按其规定接受监督。
一、国有企业在建立企业制度过程中资本预算面临的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外部经济环境问题和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问题两大类,这两大类问题直接制约着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力度,着企业的中长期发展。
(-)企业外部经济环境问题
由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许多问题需要在摸索过程中来解决,但对一些企业外部经济环境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们在决策过程中更趋于理性化,有助于制定出更符合实际的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1.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与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秩序削弱了企业加强资本预算管理的外在压力和内在积极性,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l)在多数企业进入市场经济轨道,成为竞争性企业的同时,还存在具有计划经济性质的垄断行业和官方性质的企业,这些企业的特殊地位,可以不依靠降低成本,仅依靠垄断权就能获得高效益及资本扩大的速度加快,而国有企业的各种优势则每况愈下。
(2)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企业负担不平衡。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社会包袱。如:退休人员药费、家属药费、托资等,特别是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增加较快,占企业医药费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这种情况下与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一起进入市场,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开展竞争,就缺乏公平竞争的基本前提,国有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就有可能逐年减少,资本的积累相对缓慢。
(3)维护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运行的体系不健全。对于靠假冒伪劣、造谣欺骗;哄抬物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暴利的违法乱纪行为打击不力,处理不严,使企业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
2.宏观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体制不完善、监察不力,一哄而上的重复建设,影响了企业建全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的主动性,增加了盲目性。
(l)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国家不可能再对企业的资本预算实行直接管理了,但又出现了该管而没有管的倾向,表现为宏观经济结构布局的监测、控制职能的弱化,各个地方各自为政,重复的低水平投资增加,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2)在财务制度上,对年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后,专款专用、专用基金等在报表上已不在单列反映,资本性收支作为管理需要而制订了内部报表,不需向外或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使国家对企业微观投资管理行为的调控失去了信息来源,更有甚者由于不需要内外报送资料,有的企业干脆不编资本收支计划,把应属资本性支出的项目,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生产费用,使国家税收流失,企业的资本预算管理也就无从谈起,盲目性投资成分加大,在竞争的同行中,有的甚至攀比资产规模,结果资产负债率急剧上升。
3.对国有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在解决措施上,注重采用诸如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外科手术”多,而真正着眼于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运行机制,从企业内部管理上解决问题的“内部手术”少。
由于这种倾向,造成了一些国有企业面对困难不是外找市场、内降成本,而是一味地向外争取政策支持,如减免税、低息贷款、债改投等,用于维持生机,一旦企业效益严重滑坡,外部的政策立即显得苍白无力。
因此,这种两个层次的“重外轻内”的倾向,使得国有企业的人才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建立现代企业资本预算管理的运行机制。
(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问题
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客观存在,国有企业理应苦练内功,加强科学管理手段,来求得生存与发展,但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运行下,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表现如下:
1.市场观念不强,缺乏成本竞争意识,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差。企业在中长期经营决策前,实质性的市场调查进行的较为简单,甚至于被忽视,单凭感觉片面地加大资本性支出,导致大量的无效成本增加,造成严重的损失浪费。
2.在生产经营上还存在沿用粗放型经营的方式,即通过资本性投入,靠增加产量来降低成本,当大量产品滞销积压时,又被用以促销手段,使企业营运资金周转停滞,资金成本上升,逐步形成“资本支出一增产一增销一资金沉淀一贷款增加一利润减少”的恶性循环,企业的生产效率水平,工作质量水平,经营决策水平缺乏效益意识。
3.企业每个期间的技术改造规划缺乏科学性,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变成建造房屋和购买设备具体工作,完工、安装完毕后,项目规划也随之完毕,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跟踪明显缺乏,初期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到最后变为银行贷款到位的“可批性”报告,企业的资本性支出的利息大量增加,银行的贷款也无力归还,企业的信誉随之下降。而反观企业规划后的新增设备的利用率低下,仅为40%左右,更为严重的还有一些设备至今尚未安装使用,如有台磨齿机8年前买入,一直没有安装,由原来买价19万元,资本性利息注入后为42万元,如要转让出售,那么就要影响企业的利益。
4.资本预算管理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管理的责任考核中,片面强调“以效益论英雄”,而这种“效益”往往又指产值、销售收入,一般是不包括设备利用率、大修理开支等成本降低因素在内的。一段时期被“高价格、高成本、高效益”现象所迷惑,这种只看效益,不问效益的来源,离开降低成本搞效益的做法,造成一些企业管理粗放、劳动效率下降、生产消耗上升、产品积压严重,设备精度及产品质量无保证,使企业效益下降,潜亏因素增加,最终导致亏损。破产、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资本预算与控制,提高国有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面对外部环境的问题,随着改革的进程正在逐步完善,某些方面取得较大的进展。企业的内部经营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科学管理米加以完善。
(一) 建立完整的资本预算程序,降低投资风险
资本预算原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在传统上资本一词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预算则是指详细描述投资项目在未来时期内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状况的计划。而所谓资本预算就是:规划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而资本预算的编制,则是对项目进行并决定其是否应包括在资本预算中的全过程。但观点认为资本预算就是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投资决策将决定公司未来的。具体地说,资本预算是生产设备、房屋建筑及其他设备扩建、改良、更新、重置的投资管理计划,目的是预算未来一段时间内在设备和财产方面的资本支出,确定支出限额,并作财务预算的投资支出,决定现金需量,并须经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审批。 因此,在投资决策中一个完整的资本预算程序应该包括以下步骤:
1.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开拓新市场,开发新技术,提出新创意。这一步骤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基本不属于财务的范畴,但有机会也应积极参与市场,及时了解投资项目的背景题材,动态分析一项投资的取得而失去其他投资机会的机会成本、投资的资金成本。
2.收集数据,估算项目的现金流量。本步骤应由工程技术、计划、财务、采购、生产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除了要收集工程数据和进行市场调查外,还应考虑到各种、等环境的,并对重要事件发生的概率作出预测,估算出项目的现金流量。各项未来的现金净增加额减去机会成本和资金成本后,应与投资预算相比较,如前者大于后者,则说明该项目投资是可取的,否则是不可取的。
3.项目评估和作出决策。利用收集到的数据对项目进行评估并作出决策,一般一小部分投资决策是在部门一级作出的,但大部分的投资支出要经过高层管理部门批准,对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资本支出预算应有各分项投资预算额,以便日后对投资实际支出额的控制。
4.重新评估和调整。在实际操作及项目投资运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变化,应及时地对项目进行评估,重新修改有关概率,作出新的决策,避免投资损失。
(二) 资本预算的基本技术及常用
l.资本预算的基本技术,即投资决策准则,应具有如下特点:
应考虑所有的现金流。
对现金流资金成本即项目的应得收益率进行折现。
应用这一准则可以从几个互斥的项目中选出一个最好的项目,即能使出资者的财富最大化的项目。
经营者可以将某一个项目与其他项目分开独立进行考虑,即价值可加性原则,这样可以防止风险,同时还可以落实具体责任人。
2.资本预算的常用方法
投资决策准则即项目评估方法主要有回收期法、收益率法、净观值法、内部收益率法、利润率指数法等,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应用这些方法,对资本性支出项目进行敏感度分析、盈亏平衡点分析以及情景分析等,将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为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扎实基础。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加强固定资产循环中的内部控制,保证资本预算的严格控制
资本预算项目评估、决策后,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控制,避免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造成资产的流失。
1.固定资产业务实行职务分离控制:资产的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部门、企业内部的基建部门无权提出采购或承建的要求。资产请购或建造的审批人应同清购或建造要求提出者分离。资本预算的复·核审批人应独立于资本预算的编制人。
2.固定资产取得的控制对技术质量要求较高、费用支出较大的设备购货合同,规定经由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如采购人员、工程师、生产人员、律师和会计师组成小组进行审查。
3.固定资产入帐、折旧的控制:固定资产的入帐、折旧控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折旧的控制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残值估计的合理准确。对一些利用率较低的设备和闲置的设备要进行清理,该封存或调拨的要处理,以提高设备利用率。
除上述这些执行过程中的控制外,还有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的控制,定期盘点、报废的控制等,通过这些控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度,将资本预算管理制度推上一个新台阶。
三、资本预算管理值得研究的问题
从整个资本预算的流程分析,要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降低风险概率,首先要从前期调查分析入手,在掌握大量数据资料后,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形成的产品有无销路?
·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有无保障?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质量和各项消耗是否能合乎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
国有企业税负增加,利润和折旧率持续下降,技改自有资金不足
技术改造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无庸赘言。明知意义重大,为何“冷落技改”?笔者认为,自有资金不足,是国企难以推进技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1、1993-1997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和折旧率双双持续下降
之所以选1993年为起点,是因为这一年开始实行新的财会制度,统计指标与过去有所不同。
表1中的数据来源,是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和主要财务指标。其中,税负总额是利税总额与利润总额之差。税负总额包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不包括所得税;利润总额包括所得税。
表1 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有关指标 单位:亿元
年份 企业单位数(个) 工业增加值 利润总额 利税总额 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净值 税负总额
1993 80586 7280.97 817.26 2454.7 19066.39 13304.37 1637.44
1994 79731 7902.95 829.01 2873.25 23101.98 15677.52 2047.24
1995 87905 8307.19 665.62 2874.16 30935.69 21363.89 2208.54
1996 86982 8742.42 412.64 2737.13 34764.96 23860.7 2324.49
1997 74388 9192.93 427.83 2907.22 38351.01 25883 2479.39
表2是对表1中基础数据的加工分析。其中,固定资产原价增量,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本年与上年之差;固定资产净值增量亦然。两个增量之差即为本年折旧,本年折旧与固定资产原价之比即为综合折旧率。
表2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指标分析 单位:亿元
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固定资产原价增量 固定资产净值增量 本年折旧 综合折旧率(%)
利润总额 税负总额
1993 11.2 22.5 3396.61 2321.72 1074.89 5.6
1994 10.5 25.9 4035.59 2373.15 1662.44 7.2
1995 8 26.6 7833.71 5686.37 2147.34 6.9
1996 4.7 26.6 3829.27 2496.81 1332.46 3.8
1997 4.6 27 3586.05 2022.3 1563.75 4.1
关于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从表1和表2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从1993年到1997年,在工业增加值平均递增6.0%的情况下,税负总额年均递增10.9%,利润总额年均递减14.9%。
第二,5年之间,税负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从22.5%上升至27.0%;与此同时,利润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则从11.2%下降至4.6%。
第三,1992年,财政部编印的《企业财务会计改革》一书谈到:“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率逐年提高,以工业企业为例,1982年为4.3%,1985年为5%,1988年提高到5.3%,1989年达到5.5%……”“我国现行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为5.5%,这次折旧制度改革将较大幅度地提高折旧水平,折旧率可达到6.8%-7.8%……”。表2中1993年折旧率5.6%,1994年折旧率7.2%,印证了财政部的预测。但是,从1995年起,折旧率基本上呈大幅下跌趋势,1996、1997年两年的综合折旧率,已经退回到1982年以前高度集权时期的水平。
2、1998年,情况并无好转
1998年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指标有较大的变化,因此不宜与上述数据共同列表。
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56096家)的工业增加值8032.7亿元,利润总额101.1亿元(同期应交所得税202.1亿元),利润总额2315.6亿元,本年折旧1569.3亿元,固定资产原价36308.6亿元。从这些数据可以得到的结论是:
第一,税负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进一步上升至27.6%,升幅0.6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进一步下降至1.3%,降幅3.3个百分点。
第二,如果从利润总额中扣除应交所得税,以税后利润来判断盈亏状况的话,56096家国有工业企业总体净亏损101亿元。
第三,综合折旧率略有回升,为4.3%,达到1982年水平。
3、量力而为是企业和银行的理性选择
折旧和利润是技改投资时自有资金的两大主要来源。在折旧率和利润双双持续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企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只讲技术进步的需求,不顾自有资金供给的制约,靠大规模举债去搞技改投资;二是承认供应约束,量入为出,适应技改。从统计数据来看,1993年来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67.5%略降至65.5%左右,而且比较稳定。这说明,在实践中企业避免了盲目的投资冲动,没有去增加债务绞索,而是理性地选择了后一条道路。
当然,实际上这要一条道理是银行与企业共同选择的结果,而且很可能银行所起的作用更大一些。企业自有资金匮乏的情况下,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不能不慎贷、惜贷。须知对于技改贷款来说,“有没有好项目”还是第二位的问题,首要问题是“有没有好企业”,因为债务人是企业而不是项目。一个连折旧都提不足的企业,即使有“好项目”也难以借贷,难以实施。
总而言之,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技改投资各项指标下降的状况,恰恰是国有企业和银行面对供应约束走向成熟的标志,并非冷落技改。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身陷巨大的财务风险,如不顾条件地继续负债投资包括技改投资,风险就可能变为危机
1、东亚金融危机的启示之一,是企业负债确实有警戒线
国际上对于资产负债率有着约定俗成的衡量标准,一般认为低于50%是稳健的,达到70%则蕴含着较大的风险。我国国有企业长期在高负债下经营,过去有些人认为这并不可怕,理由是日本和韩国的企业也在高负债运行。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这一论点明显站不住脚了。
1996年底,韩国全部制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76%,其中最大的30家财阀为79.5%,导致了一年后纷纷破产;日本制造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67.4%(1995年底),后果是利润低微,银行惜贷,设备投资下降,经济长期不景气;台湾制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为46.1%(1995年底),比欧美一般水平更低,因此在东亚经济危机中仍能维持适度增长。
2、国有工业企业(与国际接轨的)资产负债率过高
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合计54063.9亿元,负债合计35648.3亿元,由此可计算出资负债率为66%。但要和国外状况对比,这个数字还需作一些调整。
首先,按原价计算,全部固定资产36308.6亿元中,生产经营用的为28683.9亿元,也就是说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从幼儿园到火葬场)占21%。注意到在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中固定资产占一半略多,扣除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之后,资产负债率为74%,提升8个百分点。
其次,国有企业的一些应收账款虽已成坏账,却长期不予冲销,这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资产产总额还应再打折扣。
另外,一些隐性负债没有记入平衡表,最明显的就是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帐。
3、国有工业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已到极限
国有工业企业从总体上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已经是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
利息备付率是国际上判断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它是指缴所得税和支付利息前的利润总额与利息的比值;债权方一般要求借款人有利息备付率应保持为4:1,如果低于2:1,说明付息能力有问题。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利息支出1097.1亿元,利润总额101.1亿元,由此可知利息备付率仅为1.09%,已经无可再低。
实际上,由于综合折旧率已从1994年的7.2%降下来了约3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企业少提折旧约1100亿元左右,真实的利息备付率早就小于1,企业正在以本该用于偿还本金的钱(折旧)来支付利息。至于本金的偿还,只能拖着。
4、要扩大国有企业技改投资,就必须扩充企业的权益资本,使其增资减债
过去的投资管理中,允许企业“自有资金占30%”就可以上项目,这其实是诱导负债率高的企业往绝路上走。设想某企业有3亿元资产,资产负债率80%,要投资一个2亿元的项目;“自有资金占30%”,无非是要求企业能拿出0.6亿元的现金来投资,这一点企业未必办不到;但是在没有新增权益资本的情况下,企业实际上至少净增1.4亿元负债,项目建成后其资产负债率上升为(2.4 亿+1.4亿)/(3亿+1.4亿)=86.4%
5、应该像对待外资企业那样,重视国有企业的财务稳定性
不仅大量老企业面临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险境,许多新建、在建项目(企业),也同样存在权益资本严重不足的现象,竣工投产之日就是发生债务危机之时。
权益资本是项目(企业)的财务基础,比例过低将使项目(企业)失去稳定性。国有资本投资在所有者缺位及没有建立出资人制度的情况下,常常只考虑上项目,不考虑还贷,恨不能无本投资,这是投融资体制仍在不断为国有企业制造待破产成员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