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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涉水产品;水表材质;安全质量分析;检测标准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3017903
0前言
随着国内社会经济的急速发展,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同时,健康意识也在逐渐的增强。人们对日常饮用水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一般解渴的基本需求上,更是希望从饮用的水中喝出健康。随之而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成为目前国内外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和健康问题。特别受近期部分城市水污染的影响,各式各样的新型涉水产品进入了集中供水厂和寻常百姓的家中。
卫生部于2001年修订并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实际上从1997年,卫生部就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的通知》,并将国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已开始将涉水产品纳入日常安全检测管理范畴,国内的涉水产品也逐渐迈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一段时期以来,国内生产领域很多涉水产品已获得国家卫生许可批件,而且在使用上和销售环节中也正在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管理,同时在其相关领域也越来越完善。
目前,涉水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也是实行“准入制”,作为重要的涉及人们健康的相关产品,其产品在面市之前,都经过了相对规范的产品质量检测和资格审批程序。
然而,在很多涉水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受行业发展水平、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受产业利益的驱使,一些把关不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惜一切手段,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进而获取更多的利润。致使市面上的涉水产品鱼龙混杂,出现不同情况的安全卫生质量问题,进而影响到饮用水的安全。
1关于城市涉水产品安全质量调查
在我国,作为重要的健康相关产品,涉水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中,与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同时,对于涉水产品的安全性的检测检验,也被相关职能部门提上重要日程。但是从近年来国内如北京、广州、重庆、南京、烟台等一些大中城市相关涉水产品的检测结果来看,形势并不容乐观。
早在2010年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2009年国内生产生活用途的涉水产品如:输水管材、水表、水质处理器等安全检测抽查结果显示:产品原材料使用标准不合格;相关材料使用规定不达标;二次污染严重;产品使用说明不规范;使用功能宣传虚假、夸大等问题突出。
种种调查机构的检测报告说明,各地涉水产品的质量状况均存在卫生安全质量问题,并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民间的重视。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对18个省份的200余类涉水产品进行质量抽查中,其将结果进行了详细的归纳、划分与总结。报告显示,这些涉水产品的不达标率已达到7.5%,其中铅、溶解性固体、浑浊度、耗氧量等指标超标依次位列前四名。与此同时,宁波市在对专业性建材卖场中涉水产品的调查报告显示,400份管材、管件产品合格率仅仅为43.26%。1997年烟台、青岛等山东省多个城市连续三年对154份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产品的检测中初检合格率只达到78%,其中用于管材的U-PYC材料不达标问题突出,其他数项超标指标中,Pb超标明显。
在调查结果较好的四川省2002年涉水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中,70余品牌的各类别产品合格率为92.8%,但其中使用范围最广的金属类产品合格率却仅为77.8%。此外,在相关检测调查报告中,国内的管材、管件与进口产品相比较,合格率距离显著。
2涉水产品影响饮用水质的类别分析及检验标准
2.1涉水产品影响饮用水质的类别
(1)水表等重要涉水产品对生活饮水水质影响。
水表是涉水产品和流量计量领域中使用量最大、使用面最广、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计量仪表之一,然而其卫生安全问题也常见诸媒体。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从北京、武汉等五个城市随机购买到5个厂家在市场上销售的12只正品水表,按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对其铜制水表的铅溶出物影响进行安全鉴定。在经过反复浸泡实验等检测后,89.8%的铜质水表铅溶出量增加值远超国家规定的每升1微克的标准。同时,还有若干水表的增加值高达标准的数十倍乃至近百倍。铜表壳曾是国际上水表使用最广泛的,但铜表壳所含的铅对水质产生二次污染,不容置疑。
此外,由于纯铜的硬度还达不到水表阀体及外壳的制作标准,这样一段时期以来,黄铜材料便广泛用于水表的阀体及外壳中。但由纯铜加工为黄铜,还需要在冶炼过程中添加锡、铅、铬、钡、锰等金属元素,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节源开流”,降低成本,就用价格相对低廉的铅来代替相对高价的锡、锰等元素。其结果,便是水表中的铅元素大量超标。此外,更有厂家用废弃的旧铜回炉来制作水表,可想而知,其产品造成的污染更无法想象。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方法
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卫生部今年组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饮用水不安全,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
(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
《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结语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
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l。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l每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l。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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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潼南县自来水厂水质情况,为农村改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对全县自来水厂及农民自打井水样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全县自来水厂水质良好,处理到位,所有指标均符合国标。农民自打井和某些镇乡水厂水样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浑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铁、锰超标,合格率分别为55.2%、92.2%。 结论 潼南县县级水厂水质较好,农民自打井和某些镇乡水厂水质甚忧,需要进一步加强净化消毒等处理。
【关键词】 深井水;总硬度;铁;锰;生活饮用水;污染
庆潼南县位于重庆西部,涪江和琼江两江交汇与四川交界,属西部较不发达地区,掌握全县的水质状况,为水文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潼南县共90多万人口,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近80万。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使天然水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镇乡采取打深井,取地下水来补充农民的饮水困难。但有些水样总硬度高,有的高达1 500mg/l,水质甚忧,现结合今年汶川地震堰塞湖泄流对全县水质带来影响的调查,将水质调查报告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样品来源
春夏两季由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各乡镇的自来水厂进行采样;采集部分村、社农民井水(疾控中心组织人员采样,农民自愿要求)。
1.2 检测方法与项目 按gb/t5750—2006的项目标准对水中部分常规指标进行分析,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样品不合格。
2 结果
2.1 2007全年对全县春夏两季(丰水期和枯水期)乡镇水厂水样和农民自打井的饮用水样品211件进行检测,在所查211件样品中,色度超标8件,浊度超标19件,硬度超标10件,溶解性总固体超标10件,硫酸盐超标2件,铁超标1件,锰超标1件,细菌总数超标23件,大肠菌群数超标6件,形势不容乐观结果见表1。
2.2 镇乡水厂和农民自打井水质检测
表1 2007年潼南县211份水样水质检验结果(略)
由于物质文化生活、卫生意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自愿要求对水样进行检测,所以农民自打井水样占较大比例,在211件中占96件达45.50%,但受经济和地理条件的影响,部分水样达不到国家标准,合格率低于镇乡水厂,结果见表2。
表2 镇乡水厂水和农民井水水质检测结果比较(略)
经χ2检验镇乡水厂水与农民井水的检验结果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50(p<0.05)。
2.3 汶川地震前后县水厂水质检测 县级自来水厂水质较好,水质检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县城居民饮水有了安全保障,2000年以来各年度水质指标无多大变化,由于我县地处涪江中下游,今年6月中旬,堰塞湖水渡过我县境内,县城供水主要是以涪江水为取水源,引起居民较大恐慌,为此,6月下旬我们对县自来水厂水样取样分析,与2007年同期6月份水样进行比较,结果见表3。
表3 2007、2008两年6月县城自来水情况分析结果(略)
从表3可以看出,由于政府高度重视,,堰塞湖对潼南县水源没有构成较大影响,对上述结果中易变、易超标指标(除以外)进行统计学分析经t检验,t=0.09548<0.2110(p>0.05)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一、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我局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关,遏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截止6月22日,共计排查未批先建企业5家,久试不验企业13家。对此,我局已责令3家未批先建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他2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尽早完善环保手续;对13家久试不验企业下达通知书,告知其久试不验的主要原因,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力度,争取早日通过验收。目前,13家久试不验企业已全部提交验收申请,其中XX县汇禾实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
对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2次,对一般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1次,现场监察频次符合环保要求,监察记录填写完整。按照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及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特别是在开展环保大检查期间,通过加大对各企业的监管频次与力度,准确掌握排污企业的污染动态,督促企业保证各项设施规范运行,并将监察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了监管工作全面到位。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监察时填写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现场监督检查单填写规范、完整。内容包括现场环境执法的机构、人员、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况、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结论、对违法行为拟提出处理建议等,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
现场监察记录对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给出明确的判定结论。对于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单位,现场监察记录中明确填写了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的名称、判别的依据或建设的进度;对于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在记录中载明了“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拟处理处罚意见或要求。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
在生态环境监察方面,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强化矿山开采及尾矿库安全检查,以检查赣江源头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开发等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农村环境监察方面,对“以奖促治”、“以考促治”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环境监察。强化畜禽养殖业监管,定期对畜牧养殖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畜禽养殖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防畜禽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人员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上岗证培训,监察大队每名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环境监察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回避制度,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
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
1 一般资料
某幼儿园共有6所幼儿分园, 共计30个班, 现有幼儿1055名、老师54名、食堂工作人员6人。一个食堂统一供餐, 每天统一配餐至全市6个分园, 供老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幼儿午餐。幼儿饮用水为桶装水, 生活用水为自来水。
流行病学调查
1. 1 病例定义:①某幼儿园儿童。②出现腹泻、发热伴有腹痛或者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症状之一者。
1. 2 个案调查情况:共调查病例276例, 某幼儿园未发病儿童120名、老师54名、从业人员6名, 患儿家庭密切接触者186名。
1. 3 基本情况:患儿分布在6所分园的27个班中, 发病年龄主要分布在6~7岁, 占发病总数的85.71%, 均为托幼儿童, 男147例, 女129例, 男女比为1.14:1。
1. 4 发病情况:7月4日午餐后部分幼儿出现发热、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患儿最高体温达41.0℃, 大便为粘液状、蛋花汤样、稀水便, 黄绿色。最短潜伏期为4 h, 最长潜伏期为30 h, 平均潜伏期为17.5 h。
1. 5 就餐情况:患儿及老师共同食用统一配餐, 就餐时间为每天11:00, 就餐地点为各分园班级内。幼儿园提供发病72 h内食谱如下。
7月2日:米饭、西红柿炒鸡蛋、肉炖茄子、黄瓜鸡蛋汤。
7月3日:米饭、肉炖海带土豆、鸡蛋炒黄瓜、紫菜蛋汤。
7月4日:米饭、白菜炖豆腐、红烧土豆、黄瓜鸡蛋汤。
1. 6 临床诊断情况 临床初步诊断为急性胃肠炎, 采用抗炎、补液、支持、对症治疗。血常规及便常规检查, 83.33%显示白细胞偏高。
1. 7 食堂基本情况调查 某幼儿园食堂位于龙山实验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面积约80 m2, 从业人员6人。
1. 7. 1 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独立原料库, 洗涮、餐具消毒、食品粗加工混为一间。无封闭式餐具保洁柜, 无面食间、冷荤间、无防蝇、防尘设施。
1. 7. 2 用水情况:食品加工过程使用自来水。
1. 7. 3 进货渠道: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为批发市场, 且无食品采购、索证记录。
1. 7. 4 食品加工和送餐人员身体情况:6名从业人员, 只有食品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明。经调查6名人员近期无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疾病, 暴露皮肤均无外伤感染。近期内无因病因事休假人员。
1. 8 实验室检测 患儿便样及食品(白菜炖豆腐、红烧土豆条)中检出肺炎克雷伯菌。其他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
2 结果
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及技术处理总则》、《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经流行病学调查、患儿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 认定这是一起由肺炎克雷伯菌所致的食物中毒。
3 讨论
这是一起典型的食物中毒案例, 发生在托幼机构。作者知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 但微生物性较多, 主要是食品加工和保存不当食物被微生物污染, 包括食品未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和时间, 某些食物中的致病因素未被彻底灭活等[1]。此次中毒事件致病因子为肺炎克雷伯菌, 主要原因是食物被致病菌污染, 但由于食物所剩无几加之加工环境破坏, 具体在哪个环节污染尚不明确。因此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堂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学校强制实施留样制度, 同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确保一旦出现食品中毒事故后, 能够迅速查明原因, 采取措施并控制事态发展[2]。必须加大对学校(托幼园所)食堂的卫生监督力度, 吸取教训, 查找薄弱环节, 减少食物中毒风险,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审批, 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 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参考文献
[1]崔景义,姜彭嘉. 沈阳市. 2003-2006年食物中毒流域行病学分析.中国公共卫生, 2007,2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