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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卫中心;固定资产衔接问题;账务处理
一、社卫中心固定资产概况
(一)社卫中心固定资产概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国家医改规划而设立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宗旨,建立集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妇幼保健、康复治疗、健康教育、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为主的 “六位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低成本、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体系。从性质上讲,社卫中心属于收支两条线的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都是财务管理乃至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点。而对于社卫中心来说,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主要资产。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社卫中心尤为重要。
(二)社卫中心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政策变化。(1)2012年12月5日,我国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做出了修订,修订后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施行。(2)2012年12月19日,我国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出了修订,修订后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
2013年1月1日起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同时施行。(3)2012年11月29日,我国财政部印发了第21号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对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都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施行。(4)2013年1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号 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该《规定》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其他衔接事项5部分。
社卫中心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就是在上述规章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变得更加规范和有效。本文主要依据2012年12月19日修订、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依据,探讨了社卫中心在新旧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衔接问题的账务处理。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
(一)关于固定资产定义的定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对固定资产的含义进行了重新定义,即明确了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高于1000元(专用设备的单项价值高于15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相较于旧制度,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同时,针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更为详细、确定的分类,更方便社卫中心等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
(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相较于旧制度,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也进行了修订。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除了不需要对档案、文物、图书、动植物等不需要计提折旧之外,其他固定资产均需要计提折旧。此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引入了“累计折旧”科目。能够更加直观和清晰的表现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情况,而且能够更有效的保证会计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三)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通过对比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明显的发现,在新制度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这是新制度的一大创新。固定资产无论是形成、使用,还是报废,均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进行计量、确认和报告。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之前,我国事业单位基本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无法真实而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变化,不利于单位管理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了解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状况。
三、在新旧制度衔接下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衔接办法。(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 (新入账)
贷:固定资产 (旧账)
同时:借:固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3)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年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新增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1)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1) 年限平均法:公式一: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公式二:每月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使用月份。2) 工作量法:公式一: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总工作量;公式二: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2)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3)明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动植物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均需要计提折旧。但是折旧年限却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且计提折旧时无需考虑净残值。社卫中心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时,也应依照此规定计提折旧。关于计提折旧,有一点需要注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在折旧全部计提完毕之后,在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再计提折旧;同时,提前予以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计提折旧。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中引入“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通过对比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难发现,社卫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时,都要将资产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引入,也是新制度的一大创新。社卫中心的资产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均需先通过该科目进行汇集,然后再进行结转。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固定资产减少都需要通过该科目,比如:当社卫中心调出资产时不需通过该科目,而是直接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还可设二级明细科目,用于具体的会计核算。
四、各地社卫中心应重视固定资产管理
(一)社卫中心应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各地社卫中心应严格参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建立健全社卫中心内部管理机制,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以及维修、盘点、保管等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使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同时,社卫中心还应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社卫中心应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程序。目前,我国企业基本都已应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很多社卫中心也引进了会计电算化系统。但是很多社卫中心的财务软件都局限于总账、出纳、应收应付等模块,对固定资产的模块相对忽视。对此,笔者建议我国社卫中心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台账、明细账等的电算化处理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三)社卫中心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各地社卫中心还应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目的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清查与盘点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使用部门参与。凡是发现账实不符或者盘亏盘盈,均要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国各地社卫中心的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的份额,同时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底重新修订并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变化较大。因此,我国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结合“新制度”的相关规定,好有关固定资产衔接的账务处理问题。通过完善账务处理,克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潜在问题与缺陷,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近年来,广州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呈多元发展态势,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导致城市管理工作日益繁重。本课题研究目的是运用财务管理方法,对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的问题进行疏导,趋利避害,有控有序,促进社区综合效益,实现社区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本文研究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问题,利用已有的和新发现的财务管理理论推动社区财务管理建设。
国内外学者对社区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许多不同之处,如国外学者认为,政府应负责宏观调控,将具体事务交给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社区财务管理趋向市场化的同时立法保障社区建设,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成社会主体承担社区中介机构,进行社区财务管理。国内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社区治理体制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府行政组织的角色及力量过于强大,社区自治组织的角色及作用过于弱小,一定程度上处于自治缺位的状态。所以社区财务管理只能通过完善社区内部制度规范业务的自身方面出发。
本课题的主要内容是如何解决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2.1 广州市海珠区社区的概况
海珠区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为33.71万户,总人口为96.72万人;常住人口为156.63万人,区辖内有18个行政街、25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1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17个社会福利单位及共计床位1797张。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广东省居民个人生活状况与主观幸福感调查报告》显示,在调查的55个县(市、区)中,海珠区居民幸福感最高。同时,全区已形成“社区牵头、物业配合、分类管理、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2.2 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的现状
海珠区社区经费来源有三个部分:一是政府拨付,其所占社区收入比例最大,主要用于行政性开支,由海珠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可知:全区全年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安排街道各项经费60169万元。主要安排了居委会专职人员经费7789万元及居委会办公经费759万元,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支出6470万元等。政府拨付数额仍每年递增,但在日常运作中切实分配和用好这庞大的资金对本地社区财务管理发起更大的挑战。二是向本居住地区的居民和单位筹集,主要用于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三是社区居委会兴办的服务事业。
调查发现,从居委会的社区事业收入和经济收入中所收取的经费占总经费比重不大,但是分项多而零散,很难做到全区统一管理。这部分资金的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从收取的资金能否循环用到群众所需的地方,还有对这两笔经费的合理监管一直饱受争议。
2.3 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专项资金缺乏整体规划
近几年,市、区一些部门把部分社会职能剥离给社区,导致社区工作加大,专项资金需要重新规划。但是大多数社区在专项资金的整体规划上,还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和操作尺度,分配常常与实际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部门之间不均。为了弥补专项资金不均的情况,有部门会以发展部门社区服务为由,获取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正常经费不足;而可留用结余资金的不成文规定,使结余专项资金偏大的部门容易出现公款私存等情况。
(2)社区费用支出缺乏控制
社区日常费用开支包括社区人员工资补贴、环卫保洁工作费用、办公开支(含文印、水电、通讯等费用)、党报党刊征订、为群众办事(如更换路灯、维修下水道等)以及行政工作招待。而社区财务工作原则上要求行政零招待,杜绝香烟、礼品、礼券等支出。非行政性招待要注明招待理由,并做到限额控制,逐笔公开,接受居民监督。但实际上,能按要求做到的却少之又少。对于社区的费用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表彰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导致这部分支出每个月浮动性过高难以控制。
(3)社区自收资金收取随意性大
某办公楼前公共用地长期停放着私家车,附近有两个老旧小区并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私家车则由一名居委会雇用的“看车人”保管,每辆车每月收费300元,虽然没有超过物价部门的有关收费规定,但是该收费行为是否得当,没有发票只有一张停车卡和一张盖有居委会章的收据是否会导致合法税收流失。个别社区还有以精神文明赞助费、社区服务管理费、户籍管理费、计生管理费等趁机“创收”现象。
(4)社区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对口分级管理
社区日常使用固定资产数量不多,流动性低导致资产被疏忽管理。在一社区固定资产账簿中,仅仅简单地登记了固定资产名称、购置年月,并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的资料描述现实状况,造成会计数据不实。同时存在固定资产支出私有化现象。固定资产也没有按照实际需要分耐用程度和价值高低进行盘点和定期维修管理,久而久之造成资产的流失。
3.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一方面,从定义上看,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日常业务操作不像国家事业单位有具体、统一的办理口径,也不适用事业单位和独立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日常工作中依照更多的是业务建议和服务指引。
另一方面,社区没有建立起细致规范的经费资金划分制度、费用支出审批报销制度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而且社区之间也存在各层面差异,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进程存在深浅不一。日常工作仅靠以往粗糙的处理方法必然会模糊职能,错乱岗位间的责权利,不利于社区对资金资产进行监督和服务业务成效考评。
因此,有理由认为财务管理制度缺失是引发社区财务问题的根本原因。
3.2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严
从社区一致的管理基调上没有配合制度执行监督或执行控制不严,延伸出业务操作不合规、控制不得力问题。区内只有少数社区居委会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负责日常会计工作外,开支坚持主任“一支笔”审批制不利于他们在处理好社区多项职能的同时做到财务工作细致化、标准化。费用支出在审批过程没严格经讨论征求多方同意,居民理财小组监管度不高。社区没有完善内部审计,有关部门在检查时只针对制度的制定情况,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这样加剧了问题产生后无人改进的恶性循环境况。
因此,有理由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审批过程不严,内部缺乏有效检查是严重制约社区的内部控制执行和资金实施效率的主要原因。
3.3 资产管理方法欠佳
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社区没有针对使用周期长短不一,维护保养需求不同的设备和资产进行点对点分级管理,做到动态变化能在固定资产账簿中予以披露,固定资产像房屋、院落等建筑物还好说,对于轻便的灵巧物品就不好去管理,造成资产管理漏洞导致资产流失更加普遍。
因此,有理由认为社区固定资产管理缺失,是由于没有应用合适的资产管理方法和遵循应有的资产分级对口管理。
3.4 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于设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开展社务公开化的社区,其目的在于使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控制不合理开支,缓解社区关系。但监督工作并未达到预期,普遍表现为:一是作为监督主体的民主理财小组业务素质偏低,存在无力按规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许多居民参与意识淡薄,不少地方的社区管理工作基本上停留在政府发动、组织、安排的状态,没有调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使得广大居民对公共事务关心较少。三是社务公开没有统一的信息标准,必须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布,没有征求居民代表意见,社区间公布信息可对比度不高。
因此,有理由认为社区财务管理不仅内控重要,外在切实的监管机制更是发现社区先存问题,促进社区良性循环的重素。
4.广州市海珠区社区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研究
4.1 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海珠区街道社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针对社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操作、运行中出现的情况进行细致的研究,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有专业会计处理能力的社区,可实行独立核算和“钱账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能力配备的社区可以联合邻近社区实行会计业务,社区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和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规范财务手续,社区经费原则上实行先商议、再审批、后使用。各类报销单据应写明用途,并有三人签字(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严禁先支后批、白条报销。固定资产坚持先入库后领用,先鉴定后报废、先报废后申购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制度。
4.2 责权利结合执行内部控制
执行社区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到位,减少业务误差。采取方法是依据内部控制的内容确定关键控制点。
社区财务管理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经费资金,二是费用支出,三是固定资产。执行步骤可有:社区内部控制的起点可以从主动依法维护居委会财产权,保证经费来源开始。财产进入社区后,通过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具体细分为:经费资金的划分,调度,使用环节;社区的经费支出审核和报销环节;固定资产的购入、报废手续及清查环节。以固定资产为例,各社区财产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在购置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审批后由街党政办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置。社区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每两年由社区财务小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小组成员由街纪委、社区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组成。清查结果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行政主要领导。对在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对权利责任实施控制,居委会可以针对岗位责任与利益挂钩,过失与处罚对等这两点开会讨论并制定《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财产使用社区及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
4.3 建立财务管理绩效考评
社区财务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把财务工作量化后评级定性,根据考评后反馈的结果优化财务处理流程,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开源节流形成良性工作成效。建立的步骤可有:由居民委员会开会征求意见,起草《社区财务管理考核细则》、《财务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等规定。
现以居委会主任的绩效考核为例进行说明。具体做法可以从规定绩效考核的时间间隔和考核内容开始,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关键业务绩效指标、管理成效指标、出勤三个要素构成。这三要素一方面会呈现居委会主任工作成效并能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然后主任应根据关键业务绩效指标、管理成效指标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和指标方向,考核指标主要为:财务规划、调整按时开展及完成率,各项费用支出合理性、准确性,固定资产管理满意度等。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核算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深入,十几年前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0年12月31日发部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体系、会计科目调整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
一、医院会计制度变化的主要内容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体现了医院会计理念的更新,形成了医院财务会计概念体系框架的基础。
与旧制度相比,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变化主要有:
1.新《医院会计制度》将适用范围作了适当的调整,只适用于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和门诊部所。根据当前医改有关政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与公立医院存在显著差异,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单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2.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及折旧的处理方法、会计科目调整,有了进一步的规定。增设了“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了“固定基金”,新增设“待冲基金”科目是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一项变革,把医院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分开来。完善医疗成本核算范围,夯实医疗业务成本数据,体现医疗业务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
3.医疗药品收支合并核算,将“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收入”科目,将“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业务成本”科目。基于医院性质的现状考虑,药品收支应购成医疗收支的组成部分,所以没有必要单列。
4.完善了成本归集和核算。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了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核算范围,通过会计科目及其所属各级明细科目的成本归集,可以为医院进一步分配间接成本、医疗技术辅助成本,进而为计算临床服务科室成本提供口径可比、来源可靠的基础数据。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1.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突出
(1)随着医院医疗规范的不断扩大,医院的固定资产也有扩张趋势,当前固定资产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①固定资产在购建过程中缺乏计划性,大部分新增加的小型固定资产未列入医院年度的资本预算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②固定资产使用科室管理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固定资产管理未落实到人,容易造成资产丢失无人负责。固定资产帐、物管理工作脱节,表现在医院的固定资产许多没有标识或品牌,特别是计算机的品牌、型号、规格多数填写不全或空白。由于电子产品更新的速度较快,主机数据内存的扩充和更换做为日常设备的维护计入当期费用,这样就造成了显示器与主机不配套,其结果直接导致帐面反映的资产与实物不能一一对应,价值不真实。
(2)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①医院各科室主任应在年末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工作的需要将再一年度需新增的固定资产及设备维护的预算上报财务科。
②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分级管理,制定加强固定资产各环节管理的相关制度,实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全成本管理。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为医院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可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把资产管理的终端链接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对固定资产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通过对固定资产科学化、现代化、网络化的管理,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管理逐步走向低耗、高效的新途径。
2.成本核算体系不完备
(1)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的另一个问题是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
①新医院会计制度未建立一套成本分析评价体系,成本核算权权表述的是一个数据的结果,缺失了对数据背后存在问题的判断,无法发挥它辅助决策的作用,无法实现它真正的价值。
②成本核算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所谓全面和系统性的成本核算是对医院的各项活动开展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然而现在的医院把重心更多的放在事前和事后进行成本核算,缺失了事中的核算,这样使成本控制链接中断,无法达到最佳效果,也影响了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完善成本核算的建议
①医院应建立一套能与医院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成本评价分析指标体系,体现投入与产出分析,即反映出医院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也包含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指标。
②另一方面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涉及到医院的几乎所有工作,医院实行成本核算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应由医院领导组织,全院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密切配合,才能快速准确的完成此项工作。对于财务部门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核算各科室的指标完成情况为医院发展决策做好基础工作。
3.医院财务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新制度的出台给医院财务人员提出了新的难题。他们已经适应旧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体系,仍习惯于旧会计制度的处理思维方式,对新制度变化的内容不能完全理解,存在着会计处理上的一些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其跟上改革的步伐,使新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阻力降到最小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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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龙翔街道办事处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为促进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贵局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工作不规范。
1.未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街道办相关制度制定时间为2005年3月,未及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
2.资产管理不规范。①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符,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6,539,551.03元,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原值5,425,787.83元,差异1,113,763.2元;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如未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未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经抽盘,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3.业务管理有待加强。①考核任务完成率不高。经抽查,抽查考核任务35项,实际达到上级下达标准27项,完成率为77.14%;②采购程序不规范。经抽查,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项目未见采购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项目验收单等资料;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经抽查,茭菱路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06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未按计划时间完成。
(二)预决算管理有待提高。
1.预决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调整幅度大,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如劳务费预算数3,657,600.00元,决算数0.00元,差异数3,657,6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680,000.00元,决算数为5,953,220.00元,差异数为1,273,220.00元;预算批复数22,377,896.00元,预算调整数(不包含基本支出)1,273,220.00元,预算调整率6%。
2.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数825,000.00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15,194.04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50.33%。
3.部分支出占用项目资金。如2019年12月31日第44号凭证,从1102民政事务经费项目中列支中队支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支出900.00元,该款项不应当从项目中列支;2019年8月31日第48号凭证,应当由单位承担的8月份医疗保险费105,491.86元从非财政项目资金中列支。
4.未依据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不准确。如财务信息列示项目支出-办公费393,677.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082.69元,单位编制决算报表时全部列入决算报表项目支出-办公费5,953,220.00元;批复的预算文件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3,657,600.00元,财务信息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4,584,240.42元,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劳务费0.00元。
5.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①原始附件不齐全。如2019年12月31日16号凭证,支付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金额22,830.40元,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该笔款项,未见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②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9年8月31日48号凭证,支付8月份单位医疗保险,金额146,428.59元,使用专户(账号:3960188000136193)支付该笔款项,账务处理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6.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16.5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68万元,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资金使用效率低。
(三)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绩效理念未牢固树立。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①绩效目标不完整。如依据街道办事处职能,2019年绩效目标中缺少监督专业管理、指导自治组织等内容;设置的效果和可持续方面不完整,如未针对临商税收、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等经济效益方面设置绩效目标;②部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不匹配。如绩效目标中设置“招商引资任务额完成率”,但该项任务目标在2019年已停止下达;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各项目之间存在重复交叉的绩效目标。如党政工作与社区工作中指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第一阶段区级示范点创建达标凤翥社区、菱角塘社区”、“完成两个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西路社区、西站社区)”等存在重复;④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如“辖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等指标值均为“7个社区全覆盖”,应以“辖区困难群体救助人数或比例”和“提升改造数量或比例”等指标值进行设置较为合理。
2.未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管理机制。未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附件不齐全,如缺少问卷资料、访谈记录、基础数据表。
(四)部门履职中,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产出目标,效益不明显。
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增长-0.49%,未达到目标11.5%;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12%,未达到目标1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增长-6.3%,未完成目标20%;建筑业总产值增速-30.14%,未完成目标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比例为66.24%,未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2.适龄儿童教育方面由教育部门负责,当需要街道办处理时,由教育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2019年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存在部分适龄儿童不愿意进行义务教育,入学率无法达到100%。
3.群众上访未形成相应的记录,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经了解群众上访人数及事项较上年并未减少。
4.部门在履职中未对部门职员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
龙翔街道办事处整改结果和目标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含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街道办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规范资产核算,强化资产日常管理。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认真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对固定资产账务及报表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已毁损的资产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③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力度。①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完善采购程序,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参照非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规范采购事项,以保证采购事项合理合法,保障单位采购经济活动安全有效;③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评估论证,预留足够的项目实施时间,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项目监督管控意识,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
1.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相关规章制度编制预算,并不断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保障预算数据全面性、完整性;不断强化预算资金约束力,优化收支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统筹规划预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制,灵活继续教育方式,不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机制,保障会计基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会计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促使会计基础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3.加强对结转结余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结合龙翔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应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完善工作方式及内容,提高效益。
1.加强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协调工商、税务等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高效服务,检查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对未达标经济目标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主动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情况,支持解决教育部门遇到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为提升辖区内人民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群众上访事项管理,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群众上访及事项形成相应的记录,有针对性的为辖区群众解决问题。对于项目遗留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群众反映问题解决进度。
4.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并遵照执行,提高管理及工作水平。
*年,*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公共财政为目标,不断夯实财政工作基础,创新财政工作方法,改善财政工作作风,着力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全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财政支出运行平稳
*年,我局加强与国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做到涵养税源与强化征管两手抓,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提前111天完成了全年705500万元的收入任务。全年我区财政收入完成971280万元,同比增加329975万元,增长51.45%,完成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入预算705500万元的137.67%。财政支出运行平稳,全年我区财政总支出预计完成925765万元,同比增加368791万元,增长66.21%。总体来看,*年财政收入实现较高幅度增长,总量、增幅、进度三项指标均达到2001年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呈现出“总量大、增幅高、进度快”的运行特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增强。
二、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以奥运建设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年,我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各项重点工程、折子工程和奥运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全年共筹集经济建设类资金545524万元。投入224818万元,主要用于德内大街改造、展西路西城段拆迁、国家大剧院外部市政道路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的承载力;投入165918万元,主要用于什刹海地区、西单地区、“城中村”、“城市边角地”、奥运场馆周边等地区的整治工程,使我区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奥运会的召开;投入119164万元,主要用于奥运场馆改造、学校教学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用房等社会事业发展用房建设,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投入2170万元,主要用于简易楼改造和故居修缮,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保护文化历史资源。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
在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继续以公共财政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加大对困难群体、薄弱环节和基层建设的投入,确保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年教育支出达111700万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了法定增长。支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投入6912万元,支持了科技创新和科技示范项目的推广,保障了“科普书苑”工程的启动。加大对文化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投入6800万元,加强了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保障了“全民健身运动”、“特色文化活动”、“奥运匹克文化节”等一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大力支持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年医疗卫生支出74663万元。积极推进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和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完成了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保障了全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经费。
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低收入者等的保障力度。发放了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生活补助金;设立了无固定收入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的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提高了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标准,由原来的人均0.5元提高到人均0.8元;向低保人群发放了消费品价格变动补贴。积极支持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按照市有关精神,对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进行了相应调整。针对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的就业问题,会同劳动局研究了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助和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补助政策。全年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共计10785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6572万元增加11285万元,增长11.69%。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指标文的管理,将指标文纳入到公文管理中,强化指标管理与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的有机结合,促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完善财政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局内外各项财政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涵盖全面、实时更新、准确有效的财政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平台。探索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的研究。完善制度建设,研究出台了《北京市*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首次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对各部门行政事业类收支结余、行政事业类财政拨款收支结余以及预算外专户资金的上缴和核拨金额等进行了批复,进一步推进了财政的法制化进程。
深化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管理制度建设。财政授权支付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年内授权支付改革单位由原来的5家扩大到42家,并首次将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到改革范围中,年底将使全区除各街道办事处、教委事业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都纳入到授权支付改革范围中。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工资统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年共实现政府采购直接支付16200万元,累计统发工资128260人次,累计发放工资金额58377万元。财政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制度约束、岗位约束、系统操作权限三种方式相互配合、相互融合的内部约束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现应采尽采,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72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718.47万元,增长11.11%。政府采购项目范围涵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等2700个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对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1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100万元—1000万元的项实行“跟踪反馈”,1000万元以上的实行“重点监控”,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效率。严格采购程序,取消在政府采购立项时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做法,规范公开招标过程中转变采购方式的程序,安装了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软件,增加了政府采购档案备案环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全区处级单位及科级单位的公务车状况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了车辆信息库。
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选取了区科委试验区经费、区卫生局科教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的试点,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引入专家考评答辩机制,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试点,提高了全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完善了我区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为下一步扩大绩效考评的范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年,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和财政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完善了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年共组织开展市追加专项资金、奥运场馆建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情况、社区医疗改革中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以及部门预算管理中信息化运维费、物业费、军退管理机构经费调整等标准测算和会计信息质量等15个项目,共涉及财政资金9.9亿元,覆盖全区近60家单位。
加强资产管理。按照中央及市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一方面摸清了我区各单位资产分布状况及资产管理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固定资产卡片库建设完善了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指导意见》,从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程序三个方面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行为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工作,完成了卡片库系统完善、网络连接以及数据的审核上报等工作,年底将实现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资产动态管理,为编制*年部门预算提供数据参考。
加强债务管理。认真落实我区各项债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政府债务运行情况;积极研究国家金融、经济各项政策的变化对我区政府债务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债务的偿还工作,维护政府信誉。截至*年底,我区直接负债480612万元,较年初增长111961万元,增幅达30.37%,或有负债总规模为134000万元,与年初相比下降了84000万元,降幅达38.53%。
六、夯实财政工作基础,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积极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加强财政法制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完成我局*-*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将法制工作贯穿于财政各项工作中,加强对政府采购、对外发文和签订合同等工作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审查,防范行政风险。
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一体化系统向二级预算单位推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都可以通过财政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财政业务。系统功能日益完善,开发“财政收支数据简表”,实现系统自动取数、自动弹出数据,使用户能够方便获得财政收支主要数据信息。加强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系统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