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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涵义
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部2003年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
(二)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
(一)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四)发展回顾
建设部于1988年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
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三)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
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四、小结
【关键词】市场经济;工程项目;管理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就是把各种资源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期望目标。各阶段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们相互衔接、相互作用,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用系统论的观点可以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这些组成部分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
1.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经营者也将其广泛地应用到了建筑施工的具体环节中去。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的建筑工程大中型项目的平均工作量的产值大约达到每天10万元至50万元。这就是说,工期提前或滞后一天,意味着经济方面的重大得失。虽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效果有时往往是非显现性的,容易为人们所忽略,但这种效果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资料分析表明,同期、同环境、同结构形式,各建设工程项目每工日完成工作量差异率可达10%~50%。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使施工指挥者有总体概念,目标明确,能定量分析问题,为正确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在工程中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可大大降低成本,不仅使建筑施工生产的经济效益提高,而且能使生产有序、稳定、协调地发展。实践中不乏成功的实例。
2 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
2.1 市场信息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信息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已愈来愈明显,信息推动已成为现实现象。而中国传统项目管理是传统估算,盲目施工,多退少补的模式,其既不能将建设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等重要的控制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面对飞速发展的信息化,又显得缺乏活力。市场信息的挑战,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2.2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建设项目决策者缺乏决策的科学性。决策者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科学的决策是建设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而当前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现状说明,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实践中的“干了再说”,花钱买教训的情况不在少数。建设项目决策人应从总体的大局出发,善于倾听不同意见,通过归纳假设演绎得出自己的科学结论。据调查,不少企业的施工管理是粗放型的,投标时无可靠依据,施工中顺其自然。这使得建筑企业在决策中无依据、具体施工管理活动中又无章法,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因而就不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 决策者对现代科技理解不深刻、利用不恰当。决策者利用现代科技,片面追求所谓现代化,如许多中小城市也片面追高层建筑越多越好就是一例,管理者应正确看待科技,使用科技,使科技真正地成为管理的臂膀,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车轮。
(3) 建设项目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经济的发展要依托于社会,以资源的过分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不可取的。
3全面提高现代化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
3.1从宏观上,把握系统管理的思想及发展的战略
(1)要用系统论的思想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模型。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将一个建设项目看作一个系统,按系统的等级特性可以将之分为六个阶段,即六个子系统,它们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后物业管理阶段和残值回收阶段。根据系统分析,建设项目各阶段内部有自己的最小成本值。同时,考虑到各阶段在系统状态下会互相影响,如设计阶段的成果,即对施工阶段有影响,也对可行性研究阶段产生影响。同时,由于在系统的各个阶段中,它们是作为相互先后的工序,共同存在于一个系统中,所以可以对它们进行优化,进而求出最佳成本。
(2)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危害后代人的需求,以破坏较少、代价较小的发展来达到最终目标。建筑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在哪个阶段都必须考虑到后一阶段的实施。实际上它是建设项目经济、环境和各阶段协调的三位一体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标志。一个建设项目从它最初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就必须有全局的观念、综合考虑。在规划每一阶段计划的过程中,必须留有相应的灵活性,以便在该阶段实施过程中能有充分利用进一步获得的市场信息做出更细更有效的决策;另一方面,在本阶段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对下一个阶段实施的影响,达到最佳综合收益。
3.2 从实施主体上,要适应科技的发展趋势的变化
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尽快适应和学会三个转变。首先,建设项目决策者必须从专一型向通用型转变,这是科技综合发展的要求;第二,科技发展的加速化要求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多掌握方法型知识,即从知识型学习走向智能型学习为重点;第三,科技发展社会化要求建设项目决策者必须从纯粹科研型转向社会型,利用科研与外部社会的相互影响,达到项目管理目标值的最佳实现。为了适应这一转变的新要求,要提高建设项目决策者的素质,具体做法除了加强以学校教育为主的素质教育外,还要实行全员的终身岗位教育,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
3.3从实施手段上,要运用科学技术管理现代化借助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进行建设项目目标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三条主线对项目进行优化组合,科技先行提高决策水平。其次,要增加建设项目决策者的科技责任。一方面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关注科技,但不能满足于纯技术来进行决策;另一方面,项目决策者需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同时,必须始终站在专业、科技应用的前沿,广泛应用、传播新科技,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另外,要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每一个项目都必须考虑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创造有利于科技正面作用的社会环境,在物质方面给予支持,组织方面给予帮助,观念方面获得弘扬。
4实践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4.1 处理好企业和项目管理间的矛盾
建筑施工企业虽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是企业与项目部在管理上的关系还没理顺,还没有真正形成企业主体对项目部的约束体系,一方面是因项目管理重心下移,企业的管理职能有所减弱,致使项目部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另一方面,有些项目经理大权独揽,随意指控,分配不均,根本不能调动项目部成员的积极性,难以保证施工过程的严肃性、规范性,也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因此,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理顺企业和项目部的关系成为推进项目管理的必要环节。实行项目管理,目的是发挥项目短小精悍的优势,使企业从全面干预转向行使决策、监控、协调、指导、服务职能,保障项目经理顺利行使其职权,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推进
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4.2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
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质量,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懂业务、善管理,既能抓住重点,又能调动项目部成员的积极性。而实际上有很多项目经理业务水平低,一个项目经理承包施工多个工程,或者是高资质项目经理承包工程而由低资质项目经理施工。这样不利于工程的系统和整体把握,从宏观上影响到了工程质量。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整体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第一是实行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制度,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人尽其才;第二是实行项目经理答疑制度,对任何工程的投标或承包施工,都应由评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提出问题让项目经理现场答疑,再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确定是否中标或承担施工;第三是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跟踪管理,通过详细、全面的资料,全面反映其管理水平,并运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把外部压力变为内部动力,促进项目经理自身素质的提高。
4.3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首先是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领导班子,精诚团结,配合默契。加强项目管理,就是要坚持责权到位、管理到位、责任监督到位。其次是要求每个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分包监控体系和经济约束体系,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的主要模式
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实际上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项目法施工,从当时单一式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运作方式到90年代末期的多学科交叉、多类别渗透、多行业运用的全新项目管理模式,以及逐渐过渡到项目管理规范化的出台到全新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人才执业资格的配套发展深化,使得项目管理工作在中国从单一到综合、从综合到系统,从系统到全过程,形成自成一体的科学体系。所以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提高和完善,发展到现在无论从理论体系的研究深度还是实践应用的广度看,都已形成固有的中国式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决定性地位,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行业中的体现,是中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浓缩和升华。本文将重点就当前推行代建制和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企业培育等热门话题做一些研讨。
1.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国际上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为了限制政府采购的歧视性,促进采购市场的开放,对于政府采购即公共采购,原先关贸总协定(GATT)在第七轮东京回合谈判中正式将其纳入议题。1979年4月12日在日内瓦签订了“政府采购原则”;1993年12月15日在原守则基础上又形成了新的“政府采购协议”,其英文名称为Agreement 0n Government Procurement.该协议将政府采购定义为:成员之间的中央政府租赁、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公共设施的活动。我国财政部财预字[1999]139号文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采购机关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行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防止采购中的腐败行为。政府采购是国外早期市场运作时区分于私营资本和政府注资的一种模式。引入中国后主要运用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期间的政府投资、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与私营投资共存的市场机制中。今天政府投资项目提倡实行代建制,实际上就是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所指的项目管理企业将要从事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作为建筑行业应当规范专业用语,简化门类、充实内涵,避免专业知识体系不必要的蔓延和滋生。如果对代建制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是否可以这样描述,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各使用单位。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一种具体运用和管理制度。代建期间,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实施主体职责。
2.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运作模式
工程总承包实际上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中的一种运作模式。建筑业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其目的主要是克服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实现从勘察设计到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的有机结合,并通过社会人才资源整合,进行整体统筹安排,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深度交叉,有效地对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进行综合控制,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缩短工期,降低投资,保证质量,确保项目投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达到投资者所期望的最佳目标。这也正是项目管理工作所要求的真实内涵。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从广义来说,就是下面设有分包的单位。具体讲就是总包企业接受业主或发包方的委托,按合同约定完成某一项工程,并对该项工程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标实现负全面责任。总包可以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分包单位,但对分包所负责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部《关于积极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我们应当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深化,站在行业规范化管理和前瞻性发展的高度加以认识理解并认真贯彻落实。
3.工程咨询企业从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运作模式
由于我国建设行业的工程咨询管理企业发展缓慢,为了缩短与跨国公司在项目管理上的差距,加快与国际接轨,建设部在2003年出台《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项目管理企业指导意见》后,又于2004年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具体要求。一方面从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与承包的角度规范了企业行为,提出了项目管理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另一方面从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化管理的角度对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担任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而且还就工程项目周期各环节的承发包模式提出了较为符合中国实际的指导性意见。这是规范建筑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体系和具体运作模式的基本依据,为建筑市场管理进行深层次、更为系统化的规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工程项目管理研究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几年项目管理工作呈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头,从专业的理论研究认识到多行业实践运用均体现了较大的进步和完善。但在研究推进深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而且有些方面对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1.过多地依赖和崇拜国外模式
应该说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进入成熟的发展阶段,有很多的认识理念以及运作方式均已上升到一定的水平和层次。但目前仍有一些人,甚至是从事该项工作研究的所谓资深人士在谈到学习国外先进的方法时,一味地将国外的东西机械地照搬、照套,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外的做法过于崇拜,甚至达到迷信的程度。应当清醒地看到国外的任何模式都有其适用背景,对于历史文化、民族习惯均与西方有着显著不同的中国。在某种程度上,有时从国外带入一种理念,如不是很好地将其本土化必然造成虚张声势、以讹传讹的现象。其实多年来我们引进英、美、德、日等国的各类知识体系,其精髓实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是不同国家、不同环境的不同表达。
作为改革发展开放的中国,不可能再走过去的老路了,但如果总是拿着国外某地区甚至是某企业的一些具体做法奉为国际标准,不假思索地否定我们自身的东西,势必影响和主导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我们应当在学其思路的基础上更为系统地研究、创造自己的模式,并使其形成适应性较强的规范科学体系,真正体现大国风范和民族气节。
2.执业资格要求与行业实际有所差距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发展成熟的标志,无论现在定位于什么层面,但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其执业范围最终应当是适应于全过程的管理环节。根据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建造师的定位与行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从知识体系到要求层次均显大而空、杂而虚。尤其是西方式的启发式、引导式的教育方式显然不完全适应目前项目管理人才的知识水平和教育理念。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管理的重点在于制度和政策适用的连续性,而目前建造师执业制度有很多环节存在政策脱离实际,管理组织松散,专业切块太细、取证与实用严重脱节,造成项目管理难度增大、总体实施效果差等问题。当然我们也力求相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过程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转贴于
3.行业协会作用没有更好地体现
协会应当是行业的窗口,是企业的喉舌,是上传下达的中枢。但根据目前的运作模式来看,许多应该是协会的职能,政府并没有真正转移业务,权限更没有下放,特别是个别部门之间多年来在行业管理上始终存在认识分歧。比如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总承包是以设计还是施工为龙头等问题至今在一些人中并没有解决,甚至出现有些部门自成一体、独树一帜,而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却得不到充分发挥,既不能很好地体现政府意图,更不能合理引导企业和有效制约市场违规行为。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移,加大社团投入、规范协会行为,将行业协会的发展不断引向健康、有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政府,服务于市场。
4.现行体制改革与市场运行不完全吻合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定位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也就是说其范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环节的管理活动。鼓励管理行为向综合性、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着意培育一批具有全过程职能的企业和咨询机构,注重规模实力,强调功能完善,这正满足了国际大市场的竞争需求,更符合我国入世以后建筑市场开放、对接的适应需求,是从战略的高度规划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现行市场运作机制下,大的国有建筑企业、咨询机构,由于社会负担,资质缺陷、市场局限等问题,其长久生存较为困难。与精巧、灵活的新生小企业相比适应性明显有别,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不占优势。因此,进一步从政策上扶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深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现状,从个人认识的角度就移设工够目管理的规范化发展问题建议如下:
1.加强“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研究
由于项目管理是国际上一种科学通用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在我国又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和发展,所以单纯区分政府投资的运作模式已不是很必要,因为不管是哪一种投资方式,对于工程建设过程而言,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都是一致的,但是“代建制”既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一种管理模式的提出,必然有着它重要的内涵,还是有必要加以重视并进行深层次研究的。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首先是明确概念定位,规范表达方式,坚持基本程序。代建制运作方式实际上就是系统、完整、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其基本程序为:编制项目申报建议书,批复并确定代建单位,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办理开工手续,组织项目实施至竣工验收,政府审计与稽查等。
(2)规范代建合同,加强对代建行为的管理,确保代建项目建设目标,最大限度地提高代建质量,消灭和降低投资项目风险。
(3)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代建人的社会、经济的法律地位,明确其与投资者以及其他承包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
(4)建立和健全工程保险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工程项目代建行为的责任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
(5)疏通行业监督管理渠道,理顺行政管辖关系,规范代建行为、严格合同签订,严密招投标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代建行为不当造成项目风险。
(6)加强代建资质管理,明确代建单位的资质条件和资源条件,将代建单位的项目承担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严格挂钩。
(7)明确代建业务范围和责任期限,划定代建服务费取费标准,严格合理取费下的有序竞争,确保代建单位的合法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保证代建责任的可实现。
(8)合理规划专业结构,强化人员素质的提高。
(9)加强行业从业力度,建立相关法律保障体系,避免代建人业务职能与其法律资格不相称、诸多关系无法协调的问题。
2.加大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推进的力度
发展和推进工程总承包是促进加快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资源不断优化组合的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最大特点是把资源最佳地组合到工程建设项目中,减少管理链与管理环节,集中优秀的专业管理人员,采用先进科学的方法,真正体现风险与效益、责任与权力、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是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的有效运行载体。因此必须提高业主方的认识,从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人手。根据建筑业企业新的资质调整和跨国承包商的介入,外资和先进管理模式的引进,一些有能力、有远见的施工企业和业主也将适应时代要求,成为先进生产方式的领头羊。特别是工程质量终身制、项目法人制的推出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必将把工程建设从分阶段、分专业、分体块的分割、小生产化管理,推进到全过程、全方位、集约化和大系统管理,真正落实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效益责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所以加快工程总承包的推进是今后工程项目管理再深化的必然趋势。
(1)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应分清层次、准确定位,进一步规范其运作行为。其主要目标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市场管理、提高建设效益。
(2)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总承包实际环节和运作方式,重点是规范合同条件,提高合同实施与管理水平,确保其健康发展。
(3)深入贯彻建市[2004]200号文精神,切实解决总承包企业资质与项目管理企业资质的接轨和融合工作,提出可行的市场准入方案。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金融服务、部门管理和公众监督机制,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5)有效规划,扶持能够适应并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大型企业,培育企业梯队。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辅助监督、专业管理、业绩考评等职能,把握发展方向。
3.积极培育和发展项目管理企业
项目管理企业应该向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发展。纵向发展战略是指由单一阶段咨询服务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横向发展战略是指服务的项目类型向多领域发展。因此当前首先是政府要拿出具体的改革意见,尽快取消一些制约项目全过程一体化综合咨询的政策限制,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垄断,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其次是现有的工程咨询企业要有改革和发展的意识,结合本企业、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三是积极寻求国际合作,组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尽快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成为国际型工程咨询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具体讲应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强化模式规范意识,统一认识,形成有国际影响、符合中国项目管理实际的固有模式,严格管理程序和环节,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发展奠定基础。
(2) 加强企业经营战略的研究和方案的制定。分层次设置企业运作标准,将项目和〔理工俄全过程或阶段落到实处。
(3) 强化专业意识,注重实效,避免华而不实的广义项目管理概念的影响和崇洋式的照搬照套。避免学术浮躁、盲目标新、刻求立意的思想观念影响行业有序发展。
(4) 广泛调研,吸引协会,研究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是健全执业资格制度,规范执业资格行为,引导项目管理运作模式的健康发展。
在评审会中,各课题负责人通过幻灯演示手段,向评委汇报了课题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并对专家评委的质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专家组认为,课题组花费了大量精力,调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做到了理论分析与实地考察相结合,课题达到了预期目标,符合课题任务书的要求和标准,对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准予验收通过。
针对“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课题,专家组认为,课题立项和立意很好,课题研究对整个行业的指导很有意义。通过实际调研及相关信息的研究,课题剖析了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工程项目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并针对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实践,提出了政策建议以及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专家组希望可以进一步增加投入,补充更多的国际研究成果,继续开展对具体模式和工具的后续研究,强化行业指导功能,研发可以投入产业中的相关数字化模型和工具。
针对“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课题,专家组认为,项目的立项和立意很有意义,研究的技术路线可行,理论指导实践,同时有许多实地调研去验证理论;同时管理模式的研究有创新,构建了一个能指导工程建设的管理规则;报告指导思想明确,资料内容比较充分,分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念、特点、分类、组成和国内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范围、特点和内容,创新性设计了立体全程模式(3DA模式)。专家组建议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通俗化,深化模式操作层面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对管理模式的标准化研究,争取主管部委的更多深入支持,继续开发管理评估和人才评价模式。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必要性;运用
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在我国,工程项目监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之初由国外引入的概念,是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作反思的结果。2004年11月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为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注入生机和活力。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1)监理市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其发展空间。(2)监理工作不到位。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3)监理收费低,还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事实上,监理单位的收费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收费不规范,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4)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二、比较分析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差异
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四控(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二管(合同、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责是为其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有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首先,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不同。第三,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不同。第四,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不同。第五,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第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资质要求不同。
三、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运用的必要性
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运用是大势所趋,其理由如下:(1)发展之需。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大和复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设计者进行项目管理变得越来越不合适,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符合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是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方式。(2)竞争所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大量的国际建筑企业涌入我国市场,我国目前有650余家注册对外经营权的国际工程或咨询公司。就这要求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体制与国际接轨,提高竞争实力。(3)体制所需。无论是从建筑业性质、功能效果认识,还是从管理规律、监理效益讲,还是从国际化、专业化的高度看,组织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社会化的监理班子,全面实施、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结合是非常必要的。
四、工程监理运用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
(1)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及合同管理。计划编制,在工程项目采购的前期,编制一份切实可行的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采购任务的范围,对项目采购特殊问题进行说明;采购原则的确定;编制询价计划,询价计划编制包括编写诸如邀请报价函、采购过程评审一类的采购文件,并建立供方选择的评价标准;合同谈判和选择供应商;合同的管理及合同收尾工作。(2)项目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造价控制任务基本包括工程量签认,工程款支付确认、变更签认及配合竣工决算的审核等。基本思路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3)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还包括各种内外关系的协调,工作重点包括: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与设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管理;与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的沟通管理;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4)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管理重点。确定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任务和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协助业主制定控制性计划,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具体实施的项目作业层进度计划。
参 考 文 献
[1]李全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浅谈[J].建设监理.2007
[2]杨勇.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的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