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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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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金融 融资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综合授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尚处于初期,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走在了我国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前列。2006 年深圳发展银行将自身定位为专业的贸易融资银行,并整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制度支持、物流金融、产品支持、信息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五大平台,统筹资源,集中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业务;2006 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了“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2007 年,浦发银行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服务内涵,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服务理念,紧密连接了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延伸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为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

二、供应链金融的潜在优势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将可能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其优势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降低准入门槛,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可以适当淡化对企业的财务分析和贷款准入控制,其关注的重心是每笔具体的业务交易。

2.银行通过对物权单据的控制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使风险监控直接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环节,有利于对风险的动态把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银行授信与融资主体风险的隔离。

3.交易对手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对基于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具有很大影响,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中小企业的交易对手通常为大型核心企业,银行可利用其与交易对手的资信捆绑,进一步控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

4.银行更注重企业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通过对企业信用记录、交易对手、客户违约成本、银行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确定企业在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作为其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三、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

本文列举下列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加以说明:

1.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授信贷款的业务。随着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的发展,动产质押业务也出现了发展和创新出了动态动产质押业务,即核定库存质押业务。

2.仓单质押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以仓单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出质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仓单一般是指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质押一般可以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两种模式。

3.保兑仓(厂商银)业务。保兑仓业务是基于上下游和商品提货权的一种供应链金融业务,之所以也可以称为“厂商银”业务,主要是因为该业务是通过生产商、经销商、仓库和银行的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开展的特定业务模式,银行承兑汇票是该模式下的主要银行产品和金融工具。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未来货权质押融资。这是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买方提取货物的业务,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进口代收项下货权质押授信、进口现货质押授信等方式为进口企业提供覆盖全过程的货权质押授信服务。特别适用于进口大宗商品的中小企业、购销渠道稳定的专业进口外贸公司,以及需要扩大财务杠杆效应、降低担保抵押成本的大型进口企业。其特点是无需额外担保、抵押,客户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以进口贸易中的货权质押即可轻松获得授信。使企业利用未来货权进行质押、启动当前授信,实现未来货权的“变现”。授信可以覆盖进口全流程,进口来单后既可付款赎单,也可转为现货质押继续获得融资,从而节省大量资金占用。

5.应收账款融资池。ARP(Account Receivable Pool) 应收账款融资池是一种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上的企业只要将节点企业之间产生应收账款委托与供应链合作的金融机构管理,即可获得连续的融资安排和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应收账款融资池服务突破传统授信要求,无须企业提供其他保证或抵押担保,支持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通过合理安排,使融资期限突破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降低企业资金管理难度。

参考文献:

[1]冯 瑶:供应链金融:实现多方共赢的金融创新服务[J].新金融,2008.2:60~63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第2篇

一、运输在途监管概念的提出

近几年来,关于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新的业务的研究并不少,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讲,几乎更多的研究是仓单质押模式,即出质企业将自己的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储存在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1],这一过程中,物流企业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质押品几乎处于静止状态。显而易见,79江苏商论2010.8图1运输在途监管模式·现代物流·这一模式的缺点是没有考虑货物的运输周转时间,于是文章针对这一模式的缺点首次提出了另外一种融资物流业务运作模式———运输在途监管模式。运输在途监管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出质人)将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的产品作抵押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收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物流企业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收货人。这一模式特别强调了把质押品的运输过程包含在质押过程中。

二、运输在途监管的运作模式

运输在途监管作为一项新的物流业与金融业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创新,其业务流程可参见下图1。运输在途监管模式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物流业务运作模式,无论是对物流企业、银行、发货人还是收货人均有着积极的意义。对物流企业来说,利于其开拓新业务,吸引更多的客户进驻,开拓新市场,延伸服务链;对于发货人来说,可以充分利用货物的运转时间融资,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收货人来说,可以缓解短时间内因资金短缺而订购不到货物的情况,减少了因缺货造成的缺货损失,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对于银行来说,可以推进银行业务的创新,促进业务发展,同时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有效降低了资金风险。

物流企业开展此项业务时,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去获取相应费用:(1)按照运输途中监管货物的货值(监管货物吨位乘以货物单价):1‰—5‰。(2)按照银行授信额度(贷款金额):5‰—10‰。以上二种测算方法,必须考虑到货物运输途中的监管时间,运输在途监管时间短,费用低;运输在途监管时间长,费用高。(3)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输在途监管费用加上盈利部分。通过对运输在途监管的运作模式分析可以看到,物流企业作为中介机构作用不可忽视,它担负着担保以及信用加强的中介作用,物流企业通过开展运输在途监管模式扩展了其业务范围,提高了自身的盈利能力,在自身领域取得了竞争优势。

三、物流企业开展运输在途监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运输在途监管作为物流企业开展的一项新的业务,其运作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风险,控制好风险的发生,可以使业务更好更顺利地开展。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学;中小企业;融资;商业银行;物流银行;物流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8)01-0039-04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发展,中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9.3%,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的55.6%和46.2%。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与其对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很不对称,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突显。同时,中国的银行体系存贷差过大,央行的2006年金融运行数据显示,过去一年中中国商业银行存贷差继续呈扩大趋势,截至2006年年底已达10.97万亿。巨额的存贷差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双重矛盾的客观存在,反映了投融资渠道的不畅,需要金融创新来解决。而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为我们解决银行巨额存贷差、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找到了一条好的途径。

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得到了较快的推广和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是指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小,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物流产品质押为授信条件,并运用较强实力的物流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和企业物流有机结合后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物流银行实质上是适应现实需求,物流与金融交叉融合发展的金融创新,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事实上,物流产业资本高度发达以后,会产生对金融资本的迫切需求,这是一种以物流产业资本为主导的兼并性需求。而在物流产业资本不够发达的时候,才会孕育出“物流银行”这种以金融资本为主导的中间业务形态,中国新兴的物流银行业务正是物流产业资本欠发达情况下的一种过渡形式。实践表明,物流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并不是体现在对大型金融机构的需求,而是对能够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进出口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的需求,并将其转化为物流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

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物流银行金融创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在机理,并剖析总结物流银行的几种典型的运作模式,进而探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和提高银行体系效率的重要意义;以及成功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银行和物流公司应该如何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信息障碍

某种程度上信息不对称确实导致交易的困难。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一般都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信息在媒体上公布,其经营状况、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客户关系等信息都是私人信息,而银行放贷者一般只了解中小企业的整体情况,或者说只了解某行业的借款者的平均风险和平均收益,从理论上讲,只有风险高于平均风险水平的中小企业愿意从银行借款,低风险者反而借款的积极性较低,这使银行对于向中小企业放贷十分谨慎。

(二)有效担保和抵押物匮乏

有效担保和抵押,不仅能降低借款人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亦可大幅降低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因此,要求提供有效担保和抵押是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必要前提条件。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抵押,一来是因为中国的资产交易市场尚不发达,再者是因为银行缺乏对其他资产,诸如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的鉴别和定价能力,况且上述资产易损耗、价值波动较大。

(三)金融体制障碍

中国现有的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高度集中和较为垄断的金融体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中存在先天不足。这是由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决定的。据统计,中国金融资产分布的基本格局是国有金融资产占76%;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仅占24%。高度集中的国有金融制度,只是原有的强有力的财政政策的替代,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一种金融安排,没有这样的金融制度安排,中国“体制内经济”不可能保持平稳增长,渐进改革不可能成功。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缺乏政府信用作担保,国有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

二、物流银行解除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内在机理

根据《贷款通则》第九条,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基本类型,其中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中小企业信用级别低,可抵押资产普遍较少,也难以得到大企业提供的担保,在经营活动中商业票据使用较少,要获得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票据贴现等服务在目前状况下仍然很困难。

贷款质押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将质物交付贷款人(质权人)占有,以该质物为贷款债权担保,如果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债务,贷款人有权从质物中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按质物属性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贷款业务主要为股票等可转让有价证券质押。为数不多的动产质押(主要质物为原材料)案例都发生在大型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金融机构对质物的占有权带有较强的信用特征。而对中小企业的质押贷款业务尽管充满诱惑,但由于存在诸多外部条件瓶颈而陷于停滞状态,而许多中小企业迫于短期资金压力转而以高昂的成本向各地兴起的典当行获得类似于动产质押的融资。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质押贷款业务面临以下外部条件瓶颈:

(1)中小企业真正可以并愿意用于质押的财产主要为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在一定时期内处于存储状态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对于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中小型工贸企业在资金紧张时通常趋向于直接将其变现。对于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其价值评估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难以为金融机构接受。

(2)金融机构如何实现对动产质物的占有权。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质物的占有权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质物监管与仓管服务。

(3)质物的价值评估。近年来国内的动产质押,

由于贷款额度大,质物价值评估过程及费用都能够为借款人接受。而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质押贷款,必须有便捷而可靠的价值评估操作。

(4)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对其产销供应链运行有很大影响,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权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款人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对质物的仓管与监管必须要能够良好融入借款人产销供应链之中。

质押贷款的高风险带来了融资问题和风险管理问题,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物流银行金融服务创新,能够有效解决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融资问题。国内银行主要接受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因为固定资产的不可移动性使之作为抵押物,易于监管。但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可用作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所以融资规模较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运营的资金需求。然而,企业的流动资产如存货、权利单证(如仓单、应付和应收款项单据凭证等)往往占企业总资产的较大比例。

由于流动资产的监管困难,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开展基于动产的贷款业务。在物流银行业务中,通过物流公司对流动资产的有效监管,来帮助银行和企业解决“企业想借借不到,银行想贷又怕贷”的困境,物流服务银行监管流动资产。

第二,风险管理问题。金融机构贷款存在信用风险,企业有还不起贷款的可能性。物流银行模式对流动资产的有效监管可以降低基于动产融资贷款项目的风险。另外,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原材料、部件、半成品和产成品的价格会波动,数量会变化,从而引发很多供应链风险。物流银行金融服务创新不仅可以通过监管服务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而且可以运用银行业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如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和期权等帮助企业降低供应链风险,进一步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

三、物流银行的模式及案例分析

“物流银行”业务运作具体可采取质押、担保、垫资等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是多种模式的混合。本文主要分析物流银行业务的三种主要模式,即垫付货款模式、融通仓模式和保兑仓模式。

(一)垫付货款模式

垫付货款模式可以用图1表示。

图1表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物流公司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当然,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

物流公司的任务主要包括:第一,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等情况,要查看货权凭证原件,辨别真伪,由于这些工作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范畴,这时候银行离不开物流公司的协助。第二,一般情况下,商品是处于流动变化当中的,作为银行不可能了解它每天变动的情况,而安全库存水平是可以融资的底线,但是如果物流公司能够掌握商品分销环节,向银行提供商品流动的情况,则可以大大提高这一限额。如果物流公司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提供包括商品销售的网点分布、单点销量、平均进货周期、结款信誉度等资料,使银行、生产商随时得知商品的现有状况,更好地控制风险。

2004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广东发展银行在广州举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产品推介会”双方表示,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为宗旨的“物流银行”将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10个城市试点。并将在10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推进此项创新融资业务。

(二)融通仓业务模式

融通仓业务模式可以用图2表示。

图2表明,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与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融通仓借助其良好的仓储、配送和商贸条件,吸引辐射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其第三方仓储中心,并帮助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获得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融资。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押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在实际操作中货主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货主还贷情况向货主提供提货单,融通仓根据银行的发货指令向货主交货,有效减少库存占用资金。

(三)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业务模式可以用图3表示。

保兑仓业务是指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相应的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是一种“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的三方合作模式。

根据服务协议,一方面,银行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为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卖方贷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另一方面,银行根据买方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等额的《提货通知单》,卖方只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买方发货,买方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卖方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买方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通过此种模式,一方面可以缓解经销商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使其享受到大批量定货和付款方面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不仅使生产商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其产品的正常生产,而且能够帮助生产商增加销售渠道,锁定市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融资物流 项目 管理 风险控制

随着现代金融和现代物流的不断发展,物流金融服务日益成为物流服务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不管是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还是世界最大的快递物流公司UPS,其第一位的利润来源都已经是物流金融服务。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除了要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跟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业务更加复杂,探讨融资物流的业务模式,有效地实施融资物流项目管理与风险控制,是未来物流业的决胜点。

1.融资物流的业务模式

物流金融是以物流活动和金融活动为基础,包括物流融资、物流结算与物流保险。目前讨论较多的是物流融资,它是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由物流企业对物流过程中的相关动产进行监管,建立信用关系,并有效控制风险,共同满足动产所有方融资需求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仓单质押(实物仓)、保兑仓、融通仓以及信用证下货权质押四种业务模式。

第一,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把质押物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根据质押货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

第二,保兑仓即银行在收到出质人(经销商)交纳的保证金后向上游生产商开出承兑汇票,生产商在收到银承后(前)向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模式。若银承到期后,出质人无法按时偿还银行敞口,则由生产商回购质物补足银行敞口。

第三,融通仓是指在上述操作模式的基础上,若出质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融资,则由物流企业负责处置、变现质押物,补足银行融资敞口。

第四,信用证下货权质押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

上述四种融资物流业务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拓宽了贷款抵押担保的范围,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也为银行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

2.融资物流项目管理

融资物流通过物流与资金流的集成管理,使相关企业、物流公司和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多方共赢。融资物流项目的活动千差万别,很难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融资物流项目,但是,融资物流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程序大致相同,包括融资物流项目前期调研、融资物流项目谈判、融资物流项目首次盘点、融资物流项目执行四个方面。

2.1融资物流项目前期调研

对于任何一个融资物流项目,决策之前都需要经过相当周密的调研和考察。第一,对融资企业性质(生产型、贸易型),经营状况,相关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对融资监管业务的认知程度,银行对企业的授信模式和额度以及是否有其他监管公司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和考察。第二,对质押物的监管模式(静态、动态),所有权归属,型号、规格,安全库存,每天/每月的平均出入库量,盘点的难易程度,以及质押物特性(易保存、市场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 抗跌性好)进行调研和考察。第三,对监管区域是否与非监管区区分开来,是否相对封闭, 货物出入口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备,监管区域货位的划分情况,监管区域货物出入库流程,监管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考察,绘制监管区域平面图。

2.2融资物流项目谈判

融资物流项目谈判是在进行前期调研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初步判断项目监管可行时,与出质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商务洽谈,要求:首先,根据公司报价原则和地区价格政策报价;其次,低于地区价格政策线必须取得公司主管副总的价格让步许可。最后,与之进一步协商各方面的条款,形成法律文件,签订合同。

2.3融资物流项目首次盘点

根据出质人提供的库存报表,对监管区域的质押物进行盘点核实,为下一步出具仓单做好准备。银行和监管方(物流公司)共同盘点,盘点完后由监管方在《核库报告》上签字确认。但是有时银行会全权委托监管方自行盘点。在盘点过程中监管方负责质押物的数量或重量确认,银行负责质押物价值的审核确认。

2.4融资物流项目执行

在融资物流项目中,物流公司、银行及相关企业之间通常需要签署“项目协议”、“仓库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协议”、“保证函”等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及其信用担保协议,一旦正式签署了融资物流项目的法律文件之后,融资物流项目将进人执行阶段。物流公司、银行及相关企业按照合同分别完成监管、贷款和还款等职能。

3.融资物流风险控制

融资物流是发展第三方物流的新形式,对业务管理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管理得好,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能带动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多项业务的发展;业务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经营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风险控制。

3.1质押物风险控制

其一,注意质押物产权风险。首先,必须正确地规定承担质押物产权界定的责任人,即由谁来承担相关的产权界定工作。界定责任人应该是有能力调查用户贸易渠道、结算方式、往来账目的专业人才。其次,在合约中还必须正确地确定审核产权的方式。通常选择审核产权的方式应该充分地考虑质押物的性质和上下游的贸易关系,审核人可以直接审核相关法律证明材料,也可通过审核出质货物的发票、购销合同、质检证明、上游企业的出售证明、运输发票等方式来间接界定产权。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可以审核海关通关单、关税证明、结算证明、进口许可证等来间接界定产权。

其二,注意质押物品种选择风险。应选择资源型物资、热销产品、通用产品及价格稳定的产品。

其三,注意质押物动态价格监控风险。可通过质押率、平仓线、警戒线等进行风险控制。

其四,注意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可通过用户保险进行风险控制。

3.2监管方风险控制

监管方风险是来自物流企业的风险。一方面是由于物流企业的仓储能力较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从而使在物流企业仓储过程中所质押的动产发生了质量变化,进一步使动产的价值发生了变化。这就给银行带来了风险。因此,质押物品种应选择易于计量、监管,无形损耗少,不易变质的产品;通过用户保险进行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是由于物流企业员工的道德问题,其开具的仓单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仓库中现存动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情况。因此,应严格按要求审核数据,由第三方协助核对数据,控制质押物初始数据风险。并通过落实监管制度进行质押物库存差异风险控制。通过联合反担保、加强抽查等方式,控制出质人和监管人员道德风险。

3.3借款企业风险控制

借款企业用于质押的货物的合法性以及向银行提供的虚假报表都给物流融资带来了风险。控制由质押物不具合法性而产生的风险需要物流企业利用其专业的知识与经验对质押物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判断。而控制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则可以通过信用评级的手段。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地位、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交易能力等指标来评判其信用等级。针对由于借款企业所分布的行业广泛,而给银行带来的考核困难,国内一些银行设立了行业分析员和产品经理等职位,对所涉及的各个行业进行分析研究。

3.4其他风险控制

融资物流业务中,对于特定货物应通过制定三方协议来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并要求企业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另外,项目小组严格按照质权人设立的库存价值警戒线办理出入库手续,一旦库存量到达价值警戒线,停止办理出库手续并报告质权人及公司物流业务部;在其货物未解押的情况下,需要突破货物质押总量风险控制线提货时,必须由出资企业出具加盖公章的通知函。严格审查入库实物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并记载相关事项。

4.结束语

融资物流作为一项涉及银行、企业、物流企业等多主体、多流程且不断发展的新型金融服务业务,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推动了物流企业的业务领域拓展,而且为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条件,但是这种新型业务的兴起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与以往不同的风险。认识和控制这些风险是融资物流金开展得好坏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于洋.冯耕中,物资银行业务运作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J].管理评论.2003,(9)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2-0112-04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银行通过对各类产业的供应链条进行考查后发现,借助整个供应链的健康发展以及核心企业的实力,并以供应链融资方式向位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可有效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降低中小企业授信违约率,是一种既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又符合商业银行内外部监管要求的金融创新,有助于形成银企共赢的良性局面。

一、供应链融资的概念

(一)供应链的概念

供应链(SUPPLY CHAIN)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真正得到快速发展是90年代后期。在全球竞争环境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现代管理思想不断革新、发展,企业开始运用供应链管理策略来促使企业内部和外部环节有效结合,实现供应链各方战略一体化,提高效率,取得竞争优势。

《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供应链的定义是: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活动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状结构。完整的供应链包括了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仓库、物流等多个企业,涵盖了与商品生产及运输有关的物流以及与订货、发货、支付有关的信息流和资金流。

供应链反映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间的供需关联的关系。供应链上的任何一个企业,都既是需求方又是供应方,在供应链管理理论产生之前,企业之间仅注重供需关系,而忽视战略合作关系,相互的联系较松散,决策也是相对独立的。

供应链管理研究发现,由于自给自足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在高度竞争的市场领域丧失了优势取而代之的是专业分工与战略协作紧密结合的“横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而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

这就要求企业对外部资源(供应链条上的其他企业)进行有效管理,供应链各方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具备快速协同反应能力。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战略优势,不仅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更要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二)供应链融资的概念

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上、中、下游企业组成的网络,随着供应链的形成,市场上逐渐出现了一些规模庞大、具有技术优势的核心企业,供应链常由实力雄厚的核心企业为主导,围绕核心企业的是一批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企业,为核心企业提供配套的原材料供应或分销服务。

由于实力和地位的差异,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对银行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不同的。核心企业在谈判地位、资金实力上具有优势,而配套企业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核心企业信用等级高,融资渠道广,银行授信额度充足,还可以通过预收货款或赊购等方式从其上下游企业获得融资,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不强烈;而上下游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需求强烈,但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资金缺乏是困扰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一个主要问题,并对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最终影响所有相关企业的健康发展。向配套企业提供融资,保持供应链的稳定高效运转,是供应链融资产品设计的目标。

二、供应链融资的种类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银行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融资。

二是基于货权控制和存货质押的供应链融资。

三是基于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的供应链融资。

(一)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的供应链融资

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的供应链融资是商业银行以核心客户的履约作为风险控制的基础,向其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经销商(产品用户)提供融资。获得银行融资的配套企业,在不能归还银行融资时,由核心企业承担还款责任。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的履约保证方式为:

1、核心企业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定向付款承诺或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方式为:银行为核心企业核定授信总量,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上游供应商名单,并同意当供应商根据其与核心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时,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定向付款承诺。

在实践中,核心企业通常希望对其供应商提供的担保附带生效条件,即收到与《购销合同》相符的货物或服务。而银行则发放融资时,并不能完全确定供应商将融资款项专项用于向核心企业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货物或服务,这就要求银行对融资方式进行结构化设计,使供应商融资用途和效果完全处于银行和核心企业的监控之中。

该设计方案常见于国内企业(委托方)委托进口商(通常是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设备或原材料,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由其委托方向开证银行提供付款承诺或连带责任担保。

银行以信用证作为结构化融资工具,在信用证中要求提单、第三方质量检验证书、保险单等文件作为融资付款的凭证单据,从而确保委托方收到符合要求的货物后,向银行履行其担保或付款责任。

2、核心企业向下游经销商提供商品回购保证。

回购保证是核心企业为经销商融资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销商将所获融资用于向核心企业购买货物,如经销商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核心企业按照预定的条件从经销商处买回前期出卖的商品,并向银行履行还款保证责任。汽车经销商(4S店)融资通常采用的就是该种模式。各类批发专业市场为了稳定商户,也可以通过商品购买担保方式与银行合作,为商户提供融资。

实践中,银行通常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对货物进行监管,以确保核心企业履行其回购货物的保证责任,因此,该方式与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有共同之处。

(二)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库存原材料、产成品构成企业流动资产的很大比例,这些资产在变现之前,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就是银行通过对企业拥有的存货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的融资。

该融资方式允许原料供应商、生产企业在原材料价格较低的时期,以较少的保证金(一般是货物价值的30%-40%),大批量购入原材料,允许分批提货,远期付款,减少企业存货成本及流动资金压力。

银行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对货物实施24小时监管,并仅凭银行的指令处置货物,降低风险。

基于货权控制与质押的融资方式属于《巴塞尔协议》中所谓的商品融资,其还款来源是商品交易的收益,而不是借款人财物报表上所反映的还款能力。

为了控制风险,国内银行开展商品融资时,并非单纯依靠债项评级手段,而是采取了债项评级结合债务人信用评级的方法,做得比较成功。

银行办理货权融资时,通常采取的方式有现货质押及货权质押两种,对质押货物种类的要求为:质量稳定、价格波动透明,变现能力强,银行选择与实力较强、操作规范的物流运输公司、仓储公司合作,后者接受银行委托,替银行占有并对质押的货物实行监管,并仅凭银行的指令释放货物。

而货权质押是指以仓单、提单等物权凭证作为质押,银行占有物权凭证而非货物,一旦出现融资逾期,银行通过转让仓单、提单,或将其所代表的货物提存拍卖,偿还贷款。

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属于动产质押贷款范畴,但与一般的动产质押流资贷款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

1、动产质押流资贷款的资金流与物流是脱节的,其还款资金并不直接源于动产的加工或出售所获得的资金。而在供应链融资中,资金流与物流紧密相连,还款来源往往就是通过动产的加工或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例如,一家企业以其库存的办公家具(其用途是长期使用而非出售变现)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为期6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其还款来源是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这是普通的流资贷款;另一家专营家具的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以购买办公家具,以其所购买的办公家具作为质押物,并承诺以销售家具所获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这就是供应链融资。

与前述流资贷款相比,虽然质押物一样,贷款期限相同,但由于质押物的变现可能性大不相同,银行对相同质物的质押率差别很大,前者的质押率仅为20%左右,而后者质押率可能高达70%甚至更高。

2、传统的动产质押融资业务主要考虑行业前景、财务指标与担保方式,从财务、经营管理等角度对授信主体进行评级,是基于财务报表的企业授信。而供应链融资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从业经验以及存货的变现能力等因素,其他因素则作为参考。

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开发基于货权控制与质押的供应链产品,如中国银行的融货达产品、深圳发展银行的银货通产品都属此类,目标客户一般是进出口企业和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或贸易公司。由于该类融资具有交易连续性、封闭性和自偿性特点,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履约率,贷款不良率一般控制在1%以下,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业务。

(三)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把产品以赊销的方式销售给买方,从而形成应收账款。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金,甚至给财务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造成财务危机,经营困难,生产销售难以为继。如果大量的供应商因赊销产生财务危机,导致供应商数量减少,进而影响供应链条的稳定性,也会损害核心企业的利益。

例如,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全球铁矿供应商数量由于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大幅度减少,2/3矿权集中到三家巨头手中,使矿砂定价权被供应商控制,这是钢厂忽视保持供应链稳定性的结果。通过供应链融资方式,解决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融资问题,对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都是有利的。

目前,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应收账款转让和应收账款质押两种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卖方(供应商,即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因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融资。融资的比例一般为应收账款的60%-80%,期限不超过6个月。

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更常见的是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即“保理融资”。在保理业务中,卖方与银行(保理商)签署协议,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逾期账款追收和坏账担保等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根据银行是否承担坏账担保责任,保理融资又可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通常面临的问题是应收账款质量不高,比如买方会对卖方出售的货物提出质量、售后服务方面的争议,因此,银行通常会降低应收账款的质押率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存货或其他质押物,作为一种补充担保方式;若实力较强的买方(核心企业)对其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出具了无争议证明,银行则可以完全凭应收账款质押,转让办理融资业务,而无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担保。

三、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意义

(一)供应链融资有利于提高核心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必须注重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产品和综合实力的竞争,也是其供应链的竞争。对核心企业而言,供应商决定了其原材料的供应,经销商控制着企业的产品销售。企业是否能够迅速应对市场变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应链的高效稳定地持续运转,而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持续经营又离不开银行的资金支持。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信用和行业地位,支持银行对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使供应链不断壮大,有利于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力。

(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供应链上为核心企业配套的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如果脱离供应链,用传统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去评判这些企业,其中大多数达不到银行的准入标准,中小企业陷入了银行贷款支持不足一难以发展壮大一抗风险能力降低一违约率上升一银行更不愿意贷款的恶性循环。

供应链融资业务基于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以及中小企业最具价值、变现能力最强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商业银行在融资中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债务人的违约率大大降低,可以获得的融资额度也远高于传统贷款融资额度。

例如,一家注册资金只有数百万元、资产规模不足千万元的进出口公司需要进口一船价值3000万美元的大豆,向银行申请3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以对外开立信用证,在供应链融资方案出现之前,这个申请无疑会遭到商业银行拒绝。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银行通过对进口大豆货权进行质押和转移占有,同时进口商的下游――大豆加工企业还可提供购买保证,这个融资业务对银行而言是风险非常低的业务,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

供应链融资之所以被认为是风险相对较低的融资业务,还在于融资对象是与核心企业有着稳定的产品供销关系的配套企业。

一方面,核心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能大大降低交易环节的潜在风险。

另一方面,银行能够通过信用证等结构性融资工具把握企业的贸易行为,控制贸易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使融资具有封闭和自偿性,银行在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时,看中的正是这些条件是否能够完全得到满足,而不再强求债务人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抵押,对于缺乏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无疑是最好的一种融资工具。

经济学家认为,大型企业代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而中小企业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供应链融资不仅有助于大型核心企业提高竞争力,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壮大发展,无疑供应链融资对国民

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供应链融资是商业银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降低授信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市场竞争的时间不长,在存贷款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状态下,银行更愿意向大型企业贷款,向大企业贷款的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向中小企业贷款。

中小型银行加入金融市场竞争后发现,自身在资金实力上无法与大型商业银行抗衡,在与大银行竞争大型企业客户时,常常力不从心。在市场夹缝中寻找新的利润空间的过程中,中小型商业银行发现,对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是一个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通过向供应链提供服务,中小银行也可进而获得向核心企业提供服务的机会。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型企业在市场上可以得到成本更低的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降低,大银行也发现不能够像以前那样轻松地找到动辄贷款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大客户了。

面对“金融脱媒”现象的不断加剧,以及对未来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担忧,银行的决策者意识到:必须迅速做出调整,一方面深化并加强与大型企业客户的战略合作,以保住现在的“饭碗”;另一方面,也要减少对大客户的过度依赖,实现客户结构和利润来源的多元化,以保住未来的“饭碗”。

围绕以大客户为核心的供应链,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是可以同时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的有效手段。围绕一个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商业银行可以为数十个甚至上百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有些银行将这种模式称为I+N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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