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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资产评估业务; 资产认定; 公允价值; 评估技术
在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资产评估作为估算资产价值的专业工具,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当前,资产评估业务逐步转变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这已成为主要评估类型,体现了资产评估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密切联系。财政部于2006年2月新会计准则的举措,对资产评估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资产评估业务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业务是从1989年大连炼铁厂中外合资项目开始的,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目的在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转让、兼并、合资等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各领域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资产评估的管理、规范也逐步完善。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其中新的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作为专业工具,一项主要职能是为会计业务服务,二者的联系随经济体制的深入而逐渐密切。尤其是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大量运用,进一步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成为主要评估业务类型。2007年11月9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规定了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及披露要求,规范了资产评估的主要业务类型,已于2007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一些新概念,对许多会计要素重新定义,在资产、负债的计量属性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部分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了较大变化,对财务信息披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准则对公允价值限定使用条件,规定固定资产等一些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能有效地避免人为调节会计利润,有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获得长远价值。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增加了企业会计业务对资产评估的专业支持需求,在合作过程中,对资产评估业务也将产生巨大作用。本文从资产认定、价值类型、评估技术等几个方面,在分析新会计准则变化的基础上,论述这些变化对资产评估业务带来的影响。
三、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在财政部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资产评估准则的完善方向。体系中的规划中准则以及已为指导意见、待上升为具体准则的准则,勾勒出了资产评估准则体系逐步健全的主线。包括资产减值、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等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在内容和实质上是一致的。新会计准则包括了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在新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也针对特殊资产评估,规划了森林资产、金融工具等评估准则,反映了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新要求,也体现了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的相辅相成。可以看出,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时,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也在逐步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接轨。
(一)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资产认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要素重新定义,也提出了新的资产概念。《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将旧准则按长、短期划分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生物资产》准则将生物资产定义为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动物和植物,按会计核算的不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新准则还提出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的新界定,一方面扩大了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要求对一些原来不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如原来未纳入核算范围的生物资产;另一方面,对于评估客体的界定给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评估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在熟悉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的前提下,根据资产特征明确评估对象。原来可能分别评估不能产生独立现金流的三个相关资产,而三个资产组成的资产组能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现在应以三个资产所组成的资产组为评估对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
(二)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等五种计量属性,为会计业务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处理方法。同时,《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资产评估业务价值类型的选择,规范了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与会计准则中价值类型的关系,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关于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和要求,恰当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的核心问题,也是资产评估的核心价值类型。200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了公允价值的运用原则。随着财务报告准则越来越多地要求从公允价值计量,2004年10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公允价值引入了资产评估,有力地发展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密切联系。
1.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分析
公允价值在具体准则中大量运用,其价值确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企业使用的公允价值常由会计人员确定,由于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数据来源等方面的局限,以及使用有利于企业效益的公允价值的利益驱使,使得企业确定的公允价值往往存在偏颇。
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独立、专业的特点,公允价值通过评估中介界定,能有效避免企业通过使用不恰当的公允价值操纵企业利润,保证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如IAS16。
公允价值的使用加大了对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进一步突出了评估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性。资产评估师得出的公允价值不仅影响到被评估资产,也为相关行业的同类或类似资产提供了一个资产价值标准。使用的价值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如何得出合理的公允价值,都是关乎评估质量的核心问题。
2.公允价值确定的操作性分析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对资产评估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公允价值的实质含义及其可靠计量标准:在市场活跃时,公允价值等于市场价;当市场不够活跃时,公允价值应当以类似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时,公允价值则需要通过其它估值方法得出。
在各个具体会计准则中,针对不同资产的特性,公允价值的使用方法不同,确定方法也不同。对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存在较为活跃市场的资产,其公允价值的获取主要依靠市场信息;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则可能由于自身市场信息的局限,需要参考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在确定无形资产或一些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很可能无法获取市场或类似资产市场的相关价格信息,而需要使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或采用其他估值技术得出。
3. 公允价值带来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
许多原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带来资产的价值重估。企业交易活动中也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这意味着对资产评估业务需求量将大大增加。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当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三)新会计准则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许多具体规定改变了资产价值的含义,并调整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变化对原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具体评估技术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1.新准则资产项目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新准则对部分资产价值含义的规定有所变化。《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付款期限若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固定资产的价值等于购买价款的现值,而非各期付款总额;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应考虑弃置费用,其现值应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这些规定要求评估师在进行固定资产评估时,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付款期限是否超出正常信用条件;如果存在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应全部归属企业。同时,还需考虑固定资产是否属于需要考虑弃置费用的特定资产,若属于特殊资产,弃置费用及折现率又如何确定,这些都是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新要求,在评估中必须全面做出专业判断,从而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无形资产》准则明确规定,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才能资本化。同时,开发支出作为资产项目在新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出来。该类无形资产往往不存在同类资产市场,需要采用其他估值技术。评估人员应首先明确被评估资产是否达到预定用途,即能否划为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常常难以合理估计,则需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分析构成该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开发支出的条件;对开发支出价值的大小进行评估,则是一个新增的资产评估业务。此外,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不仅可以采用直线法摊销,还可采用生产总量法等方法,这要求评估人员应注意判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合理,从而正确确定其损耗。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的一些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从而有效避免企业通过计提、转回资产减值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因此,企业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为达到效益最大化,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兼具长、短期利益,很多工作需要借助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资产减值》评估准则也已作为规划中准则列入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2.价值确定方法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收益法是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它涉及三个基本要素: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期间。要素的确定与资产特征、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在评估实务中有许多相应的技术方法。新会计准则规范了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原则,《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了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内容、基础、考虑因素和方法以及折现率的预计方法。要求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改良、重组等事项,不应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内部转移价格应当调整。对通货膨胀因素的考虑应与折现率一致,折现率应为税前的折现率,从而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一致。因此,当评估人员使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遵循会计准则中相关参数确定的基本原则,使评估结果更符合企业及市场的实际情况。
四、结论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资产评估业务开辟了新的领域,促进了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强,有利于资产评估更好地为会计服务。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契机,必将推动资产评估业务加速成熟。本文仅对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初步探讨,相应资产评估的具体程序及方法,还有待于在将来的理论和实务中不断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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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企业改革正在逐步深入,无论是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还是中小企业的改组、联合、租赁以及拍卖,都牵涉到产权的变动,必须依赖资产评估业的规范操作来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资产评估市场日益壮大。但是,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造成资产评估管理混乱。目前,我国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评估资格也相对应地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与此同时,还有其他一些部门按其本部门、本专业的特殊性,也各有一套资产评估办法。这种状况形成了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多部门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承接评估项目,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
二是行政干预,阻碍了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一些地方领导出于种种原因,人为干预资产评估工作,有些单位在产权变动时不经评估,擅自处理国有资产,即使进行评估,也仅是按某些领导的意愿进行。如有的企业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入股,不计升值部分,对专利、商标、商誉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不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等。
三是未能形成真正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执业体制。我国资产评估业从发展之初就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并未从一开始就吸收别人的精华,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往往制约和限制被评估单位自由选择评估机构,形成行业垄断和地方封锁,影响了合法评估机构的公平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了拉业务、创效益,不惜弄虚作假,违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是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评估委托单位职责不明,管理无序。按规定,资产评估应该是先由资产占有单位向资产管理单位申请立项,再聘请评估机构评估,最后由评估管理机构确认评估结果。在此过程中,资产占有单位对其所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完全责任;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该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应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并确认评估结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资产占有单位故意隐瞒实情者有之;评估机构不到现场,仅按评估委托人意愿弄虚作假者有之;评估管理机构确认验证走过场,对评估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者也有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无序、监督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设想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与西方发达国家早期从传统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又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资产评估方面成功经验的同时,要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和模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去构建我国资产评估模式。
(一)建立统分结合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要使资产评估工作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建立一个统分有序、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监控相结合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用图式表示如下:
国务院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各级(省、市、县)资产评估分会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管理体制中各层次的职责是:
1 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职责。在全国设一个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目的在于适应我国国有经济份额较大、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特点,利用这个中心来从总体上配合国家的宏观管理,将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与资产管理区别开来。管理中心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其职责主要是负责资产评估的宏观管理,如制定资产评估的方针政策、建立资产评估的市场规范等。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负责制定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根据资产评估工作发展的需要,适时修改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中国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评估的立项范围、立项要求、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的选用原则以及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等,由国务院后施行。
二是建立资产评估的市场规范,为资产评估业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制定资产评估机构跨地区开展业务的规则,引进外资参与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原则要求等,形成资产评估工作的竞争机制,以促进资产评估业上水平、上台阶。
三是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就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对国务院全权负责。
2 资产评估协会的职责。资产评估协会在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法规开展工作,是专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的行业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分设若干分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具体负责以下一些工作:一是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准入制度,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目前采取的分行业管理,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取得本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的做法缺乏科学根据,应当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根据统一的标准,组织业务资格考试,确认有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监督。首先,根据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章、规范和实施细则;其次,利用计算机网络将本级所有资产评估机构的各项资产评估业务纳入监控之中;第三,实施有效的质量抽检,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3 资产评估机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具体工作规范,组织评估师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对具体的评估项目进行评估,并对其所评估的项目质量和应承担的责任全权负责。
(二)新型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构造。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可以在财政部现有的财产评估司的基础上建立。资产评估协会可以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设立。这既符合精简机构的要求,也具有可行性。理由是:(1)二者性质相同,均属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服务性中介行业;专业知识要求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仅在于具体处理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事实上,目前有许多资产评估业务就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二者的职业道德标准相同。“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灵魂,它同样也是资产评估业的生命线。(3)管理要求相同。二者都强调行业自律管理,管理手段也相同。(4)二者合并设立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风险 风险意识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提出,资产评估的发展也越来越受重视,由财政部印发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给资产评估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使得资产评估执业范围从传统的资产类业务扩展到文化、林权、海岛、玉石等相关特殊产业,并延伸到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基评估等业务领域。业务范围的扩大,会给资产评估执业带来相应的风险,这就必然要求对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对资产评估风险进行分析,从而控制防范评估风险。
一、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在接受委托方委托之后,对评估标的进行估价过程中,因自身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主体
在资产评估业务中,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人员、委托方或资产的占有方、评估的主管部门、评估行业协会以及评估报告使用人等都可能成为资产评估法律的主体。但涉及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了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而对评估各方应该承担责任的程度和方式却没有明确。因此应该全面考虑其他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使得资产评估的效果能够更有效。
2、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形式
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依照传统的法律责任划分体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给他人利益带来损害应该负担的一种财产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给他人利益带来损害应该负担的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禁入评估行业、撤销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主要是评估人员违反有关法律程序达到犯罪的程度,承受一定期限的徒刑。
二、鉴定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法律责任主体
在确定评估法律责任时,首先应该确定法律责任的主体。在评估之前,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所造成,其法律责任应有委托方承当,属于会计责任,而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公正客观性造成的法律责任,应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承担,属于评估责任。只有分清这两个责任,才能在评估中做到最大可能的公正。
2、对评估的过错进行层次分析
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资产评估法律,但是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及法规进行界定,其中可以通过重要性水平来区分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如以总资产的0.5%-1%,权益的1%,收入的0.5%-1%等为标准。另外,指标的大小也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的规模大小进行调整。而且评估人员的动机使得重大过失与欺骗难以区分。因此可以引入“推定欺诈”概念,欺诈和推定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确定评估人员法律责任时,不但要区分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还应当借鉴西方法律中“共同过失”和“比较过失”的概念。所谓“共同过失”,是指原告的过失不仅与自身有关,而且也与被告有关。所谓“比较过失”,是指根据各过失者犯有过失的程度,而分配其所应负担的损失赔偿额。这些概念对于合理确定法律责任都是有益的。
3、评估报告的使用对象
资产评估报告针对的是特定主体,对评估报告的适用范围有所限制,因此不适用于特定主体之外的社会公众。所以特定主体之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如果是因为使用了评估报告而产生了经济损失,则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应该承担以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的免除。
资产评估过程中如果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免除其责任。第一,由利益受害者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过错,例如委托人自身未指示清楚或不遵循评估报告使用注意事项,而使其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第二,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时,被评估单位不予配合评估工作,而评估机构又不能拒绝该资产评估业务,最终致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能按期按质完成评估业务所造成的损失;第三,受到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非正当的行政干预,而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又没有办法消除此项干预,从而导致发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事项。
三、资产评估风险分析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使得评估标的价值偏离客观值,给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被相关利益方进行法律诉讼的风险。
1、资产评估风险产生原因
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资产评估风险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不健全
资产评估行业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但是在我国起步比较晚,仍然算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因此其法律规范还不是很完善,至今没有专门的资产评估法律来规范资产评估的行为,而其评估涉及的范围又比较广泛,所以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执业标准不统一的局面,从而造成评估市场的混乱。
(2)资产评估专业化要求高
资产评估对专业的要求比较高,但是我国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发展较晚,硕士招生起始于2011年,因此,目前从业人员大多是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专业化水平层次不一,所以在比较重大的项目或者对专业要求比较高时,评估人员有限的技术水平会对评估带来极大的风险。
(3)资产评估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
随着市场的激烈的竞争,在有限的业务范围内,为了抢占业务,使得一些评估人员为了提高效益,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操作、不顾评估质量、粗放评估、低价取费、迎合委托方等行为。
(4)评估机构自身缺陷
评估机构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评估质量及进度等缺乏有效的控制也会造成风险。
2、资产评估风险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因此它的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具体有不同的分类。
(1)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依据法律责任主体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分为外部与内部风险。如果其造成的风险是评估机构本身不能控制的,可能是由评估法律体制、委托方、评估行政管理体制等造成的风险,是外部风险。相反地,由于机构内部管理不善、评估人员的素质水平和自身专业水平等原因造成的风险归为内部风险。
(2)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使用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使当前相关的资产评估法律及其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相符,这样造成了立法风险;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带来的风险为管理风险;由其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限制导致的风险为执业风险;资产评估委托方因为不正当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结果带来的风险为使用风险。
四、风险控制对策
1、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法律体系
目前资产评估还没有专业的法律,判断法律责任都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我国资产评估管理出现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因此,应加快资产评估立法工作,首先积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保障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并将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使得资产评估的管理更具权威性。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注重企业长远的发展,从企业长期利益的角度出发,防范资产评估风险。企业首先从员工入手,着手培养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招收已经考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上岗;同时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力量;定期开展专业业务培训,加强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并对评估人员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从而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修养。同时可以聘请资产评估业界专家作为机构顾问。设立资产评估顾问,有助于提高评估工作质量、防范评估风险。通过对评估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宣传来加以控制。
3、加强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规范和内部管理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统一职业规范,以出台的资产评估准作为职业规范,对项目进行组织与管理、对资产评估人员执业进行规范。在实践中, 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进行执业,建立从开始受理评估业务、评估前期准备、具体业务评估过程、最后的评估报告以及后期的评估档案管理阶段在内的整个评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每个阶段都应该遵循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出进行评估时的必要工作,从而加强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从而防范评估人员执业风险。
4、建立评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时需要参考大量的资料信息,因此为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评估机构则应该建立评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已有信息资源归类整理,能够最大限度地为评估人员所用,从而保障评估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保险制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不仅可以防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风险,而且也可以保障评估委托方的利益。
6、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注重诚实信用
企业的发展应该是树立质量竞争意识,克服短期利益驱动,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而诚信对于为社会中介服务的资产评估行业尤其重要。因此应该加强信用的意识来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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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评估 会计 协调与合作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简介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是伴随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业务涉及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以及财产纳税、财产保险等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市场性;2、公正性;3、专业性; 4、咨询性。
(二)会计计价的含义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 2、以会计凭证为依据。 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资产评估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程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是在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且资产评估的很多工作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简单的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是非常一致的,即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余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显而易见,帐面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资产价值,须采用现代计价法才能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发生的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一即可。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目的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中的资产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对于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如,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过时的设备、无用的待摊费用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专业人员须对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行情非常了解,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评估模式来套用。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会计师更注重历史成本而评估师更注重市场价值,这也是评估师和会计师在关注点方面的最大差异。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师必须准确记录建筑物成本,然后定期以折旧的方式将建筑物成本调整为期末净值,该处理方法是以建筑物日渐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师则对其市场价值更感兴趣。在衡量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和会计师有不同的看法。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会计将取得各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也容易确定和核查,且数据比较可靠。而资产评估是为资产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价值尺度,在资产交易市场比较发育,能够比较容易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交易案例参照物时,对资产评估的计价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 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和替代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关于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共同发展的思考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明确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各自的作用
由于会计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或者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加之谨慎原则的运用,因此会计账面数据低于现行市价,进而低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是必然的。还有,当企业发生产权交易合作分立合并等业务时,完全使用账面历史成本作为交易价值明显是不合适的。
相对于政府管理、投资者及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而言,会计的计价方式应该是较适宜的,我们没有完全以市场价格来取代现行会计计价的理由。但是为保证产权交易具有公平性。我们不能无视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甚至认为评估可有可无。
(三)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
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行业,它们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新会计准则已经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将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评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这也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挑战,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也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尤其是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要求,要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可以大胆的说,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之间的联系将会是空前的。此外,资产评估师经常利用或者参考会计信息资料,比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大量的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和财务预测数据等。当然,企业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管是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的结果,抑或企业价值评估参考会计资料,都反映了资产评估与会计是有着重要的联系,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二者之间的联系会愈加广泛。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2011.
[2]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姜楠.资产评估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一、引言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资产类型、新的市场细分对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才需求已经逐步趋向高端化。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特征明显、知识背景综合的资产评估高级人才将是未来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继2004年重新开设资产评估本科专业后,2010年又增设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目前全国有15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本科专业,68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人才培养层次的逐步高级化,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对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科定位的研究,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对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结构的研究,过去一直被淡化,这可能源于市场经济发展有待完善,对资产评估专业理论知识的需求没有现在迫切。随着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的实施,从理论上探讨资产评估的学科属性和学科知识结构,将有助于研究生的培养和未来研究方向的选择。因此有必要对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归属进行梳理,厘清学科知识结构。本文根据资产评估实务的要求,拟从专业学科属性和学科知识结构两个方面,阐释资产评估的学科定位和专业人才需要掌握的知识构成,探寻学科知识对资产评估专业方向设置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定位
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属性,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很多学者是以“倾向性”的观点阐述资产评估的专业属性。根据对文献的梳理,目前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倾向于管理学科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发轫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学、财务管理有较长的渊源关系,理应归属管理学科(李光洲,2007;邓九生,2008;唐振达,2009),在以管理(会计)学为基础的同时,还兼顾了经济、文学和理学(王开田、胡晓明,2002;张艳,2009),此观点偏向于管理学。教育部2004年在少数财经院校恢复资产评估专业设置时,将该专业归属于管理学科。从2010年15所具有资产评估本科招生院校的专业设置看,属于会计学院的有浙江财经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属于商学院的有上海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属于金融管理学院的有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共有11所,占总数的73%,因此相对于持经济学观点而言,倾向于管理学的观点占了大多数。
(二)倾向于经济学科
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经济活动服务,如果资产评估的方法误用,评估结果的理解存在偏差,则只能从经济学角度进行解释(陈鹏,1998)。同时资产评估的理论主要依附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供求理论、预期理论等,分析资产价值采用的方法也是典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张俊平,2008),因此,资产评估更倾向于经济学学科。在全国15所资产评估本科院校中,将资产评估设置于财政(税务)学院的有内蒙古财经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东商学院和河北经贸大学,共4所,占总数的27%。因此,倾向于经济学观点也符合资产评估的特征。
(三)倾向于交叉学科
交叉学科是指既包含有管理学、又有经济学,还有工学、法学等学科。张欣(2006)直接提出了资产评估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边缘性复合学科,涉及的知识面宽,需要的专业技能高,且与多种其他行业相关。从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的研究中也可以发现资产评估学科的交叉性。在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中,王淑珍、尉京红、马慧景(2002)认为,应该设置会计方向课程、经济与管理方向课程、金融与证券方向课程、税收、统计方向课程;常丽(2007)认为学科基础课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方向课程、财务会计方向或建筑工程方向课程与机械制造方向课程、金融与统计方向课程等。学科基础课就应体现不同性质高校的学科结构特点,财经类院校难以开展不动产评估和动产评估等学科基础课程。李春杰,柳娜(2010)认为学科基础课程可包括: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基础、统计学、经济法(税法)、市场营销学和信息管理系统。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看,包含有《财务会计》、《经济法》、《机器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资产评估》五门课程,这些课程处于同等重要位置,涉及到了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较多学者认为资产评估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较为合理。
可以看出,不同的学者对资产评估的学科定位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那就是资产评估需要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单一的学科知识无法涵盖资产评估的全部知识领域。从评估实务上看,资产评估需要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由于资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评估需要不同的学科知识。从资产属性和技术角度看,评估某一项资产时需要掌握资产的权属关系、状况、技术特点、管理流程、收益成本关系等,涉及的学科知识包含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技术学等方面的知识,缺少哪一方面的知识都无法正确评估出资产的价值。而职业道德是保证评估师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客观、公正、合理评估出资产价值的前提,伦理学的知识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产评估是多学科知识的交叉与融合。这种多学科知识融合的特点给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的培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对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
资产评估的多学科融合特点,决定了资产评估师需要具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关于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这里从评估师需要具备的能力、资产价值计量和学科门类的角度进行探讨,并尝试构建不同视角的资产评估知识结构关系。
(一)资产评估师需要具备的专业能力
掌握资产评估专业知识,最终还是要应用于实践。从评估师实务操作层面上看,可以将评估师需要掌握的知识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对知识的理解能力;第二个层级是运用知识的能力;第三层级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一层级是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资产评估多学科融合的特点决定了评估师需要具备基本的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只有对学科知识有正确的理解,才能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第二层级是对资产正确评估的前提。知识掌握后不一定能够运用,这就要求评估师能够恰当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特别是多学科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第三层级是评估师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关键。该层级要求评估师具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在评估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时,可以灵活、创造性地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者之间是递进的关系,第一层级是第二层级的基础,第二层级是第三层级的基础,第三层级属于最高层级,也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时需要具备的能力。
(二)不同视角下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