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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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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xx市老年人生活现状及需求调查报告 文章作者: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17日15:53 北京市老年人生活现状及需求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一大趋势,预计在二十一世纪三、四十年代将达到。目前,这一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北京市在80年代末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9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人口老化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口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都在不断提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龄问题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和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日益突出,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解决北京市的老龄问题,北京市统计局最近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老年人生活现状及需求的抽样调查。

(一)老年人的生活现状 大多数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看,70%的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近三分之二的老年人享受离退休待遇;老年人的就业比例较低;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8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公费医疗的比例达到60%;老年人的娱乐活动较为单一。 (二)老年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老年人大多愿意与子妇住在一起;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表示满意;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半数以上的老年人赞同再婚;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学习的兴趣;60%的老年人肯定自己的社会价值。 (三)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其次是“有宽敞的住房”,第三是“经济上有人帮助”和“看病就医方便”,另外,还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提出要“增加服务社区”,而提到其它问题的老年人较少。老年人所提出的问题存在着地区差异、年龄差异和文化差异。 地区差异:城近郊区的老年人对目前生活状况的满意度要低于远郊区县,城近郊区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有宽敞的住房”,位于第二位的是“看病就医方便”和“增加服务社区”,位于第三位的是“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远郊区县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其次是“经济上有人帮助”,第三是“看病就医方便”。 年龄差异:60-69岁老年人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主要涉及六个方面,根据老年人提及的多少来排序,这六个方面依次是:“生活有人照料”、“有宽敞的住房”、“看病就医方便”、“增加服务社区”、“经济上有人帮助”和“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所提的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是一个,即“生活有人照料”,而对其它问题提及的较少。 文化差异: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没有问题的人数比例越低。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和高中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是“有宽敞的住房”,而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老年人提及最多的问题则是“增加服务社区”。 (四)中青年人的观点 大多数中青人愿意与老年人住在一起;近60%的中青年人不赞同老年人就业,主要原因是老人年龄偏高、身体不好以及老人应该享受生活;中青年人中90%以上在生活中都帮助老年人;中青年人认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是很丰富;在养老方面,中青年人的看法与老年人一致,87%的人选择家庭作为老年人的养老场所;将近70%的中青年人赞同老年人再婚;中青年人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不是家庭的社会的负担。 (五)结论及对策 1、 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制定符合北京市情的养老政策。 养老问题是老龄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它包括两项基本内容,即养老期间的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关于经济保障,由于我市的老年人口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他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离退休金,因此,在发放离退休金时,一方面要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到离退休金,另一方面要随着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化,及时调整离退休金的金额,以保证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使我市的养老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关于服务保障,目前北京市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居家养老,这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调查发现,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倾向于这种养老方式,但是由于现在的家庭结构、规模正在发生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已趋于

弱化,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因此,应该把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相结合,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以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只有做到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有机结合,才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 发展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口素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真正做到老有所乐;拓宽老年人的就业渠道,实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 3、搞好社区建设,发挥社区的助老服务功能 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老年人对社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对老年人的服务功能是解决老龄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北京市的社区建设比较薄弱,不能适应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因此,在进行社区建设时,首先要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其次,增加社区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健康娱乐、学习教育、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第三,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高社区为老年人的服务质量,不仅让老年人享受到有关的照顾资源,还要让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北京市统计局)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空巢老人苦楚知多少?

所谓空巢,即空寂的巢穴,比喻小鸟离巢后的情景,现在被引申为子女离开后家庭的空虚、寂寞的状态。空巢老人即是指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生活不便、精神寂寞、病痛折磨空巢老人冷暖往往只有自己知道。

1.无人照料,生活不易

20xx年x月,75岁的中科院院士、被国际医学界誉为世界断肢再植之父的陈中伟教授,在上海独居的家中意外坠楼不幸去世。87岁的许大爷独居在北京石景山的一个小区,今年冬天连续的大雪让许大爷家里断粮了,老人无法外出买菜,到了深夜,刚刚忙完工作的外孙才给老人送来了食物。家住北京五棵松的王奶奶家中供暖出现问题后久等未能解决,无奈中只能抱着暖水袋躲在被窝里,给儿子打去求助电话。

如果说,日常生活的不便自己尚且能够艰难克服,那么在遭遇突发状况甚至发生意外时,空巢老人常无招架之力,难免产生发生在陈教授、许大爷这样独居空巢老人身上的悲剧。

2.精神寂寞,郁郁寡欢

人老了还能有什么盼头呀,瞎过呗!一句话道出了多少空巢老人的悲凉心态。据报道,今年年初,在山东济南,一周内有三位空巢老人自杀;福州的一位空巢老人因为太想儿女,屡次轻生,在今年重阳节时跳楼自杀。身体机能衰退、个人价值丧失,没有子女陪伴,都让空巢老人倍感失落,对生活失去希望。据北京、上海、武汉、厦门等多个地方对城乡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调查显示:心情暗淡、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脾气暴躁或愁眉不展,不好与人相处,得过且过等等都是空巢老人常见的心理体验与情绪状态,一些空巢老人甚至想到了自杀。

上海老龄办、宁波老龄办入户调查显示,90%以上的空巢老人都希望与人交流、老有所乐、老有所用。南京鼓楼区对空巢老人的活动需求调查显示:希望子女多打打电话、常回家看看成为众多空巢老人的首要情感寄托;多组织老年公益活动、创办老年活动室则成为空巢老人排遣孤寂生活的主要心理诉求。

3.疾病困扰,就医困难

浙江衢州的空巢老人柳大爷曾因高血压两次昏倒在家,一个人在家,最怕的就是生病。柳大爷常说。北京、厦门、延吉等多个地区关于空巢老人身体状况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人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其中超过一半的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据福建省城乡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显示:54.64%的老人表示,因为无人照料,所以最怕的就是生病。

到底有多少空巢老人?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28%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迅速扩大。专家预计,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

谁来关爱空巢老人?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需要有更多人伸出援手。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家庭、政府和社会对空巢老人的关爱显然不尽如人意。

1.子女照顾不周

目前,由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家庭日趋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代际之间的孝道、赡养、照料老人的观念日益淡化。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调查,城市空巢老人获得子女经济支持的比例较高,但在农村,由于子女自身经济压力,相当一部分空巢老人还得不到子女的经济救助。以厦门市农村空巢老人为例,只有43.0%的空巢老人主要靠子女赡养,50%以上的老人只能依靠自己劳动和养老金等度日。

经济支持之外,许多子女常常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需要。据全国老龄办统计,仅10%左右的子女能注意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如上文提到的福州空巢老人,其儿女在经济上很宽裕,经常给老人寄钱,每次都说:想吃什么尽管买,钱不用担心!却忽略了老人精神需要。

赡养父母、关爱双亲是子女们应尽的责任,面对空巢父母,作为子女是否应该自问做了多少?

2.政策保障不足

我国作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养和医的问题。 我国城乡养老保障现状不容乐观。目前,养的保障主要包括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据统计,城市中约有10%左右的老年人没有养老金,农村老年人中约有80%以上没有任何养老金,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养老保险为何物。

医的保障包括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等基本生活医疗保障。近年来,党和政府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使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是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空巢老人仍有半数以上。老人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难题仍待缓解。

3.社会帮助缺位

机构养老,主要是指通过开办老年公寓、老人院、敬老院、老年人福利院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生活、医疗和娱乐休闲等全方位服务。据调查,全国每年约有xx00多万老年人要求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而各类福利院的床位只有一百多万张,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方式,受传统习惯的影响,超过80%的老人仍希望能够居家养老。

英国等国非常重视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依托社区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物质支持、整体关怀等,具体提供服务的有政府雇员,还有大量的志愿服务者。近年来,我国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始兴起,各地也在逐渐摸索有效的服务方法。例如,杭州依托社区,以志愿者行动、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时间银行互助、邻里关照、托老服务和无偿或低偿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为居家养老构建生活照料网络。

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养老;青年一代;责任感;观念;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1-0134-03

2008年9月,由几位高校教师组成的《广西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问题研究》课题组,就当前社会面临老龄化状况下由传统家庭养老向现代社会养老方式过渡中的相关问题,对部分在校大学生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这次调查研究成果,对于了解青年一代在社会养老问题上的认识以及对养老责任的态度,观察其观念更新情况,进而加强养老政策和举措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调查所得的几组重要数据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法,即从不同的年级与班级选取126个调查对象。其中来自城镇的占30%,来自农村的占70%。目前家中无60岁以上老人的占19%,有1-2位老人的占58%,有3-4位以上老人的占23%。被调查者家中有3口人以下的为16%,有4-6口人的超过80%,这与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家在农村、多数老年人有2个以上子女供养有关。

1、有关今后与养老相关问题的了解与态度。在被问及“你觉得今后10-20年我们社会中的养老问题是否严峻”时,被调查者认为“很严峻”的有58%,认为“有一些,但不严重”的28%,认为“算不上什么问题”的4%,回答“不知道,从没想过”的9%。说明多数人已意识到今后养老问题的严峻性。而男生中,认为“很严峻”的有63%,女生中,认为“很严峻”的有53%,男生比女生高出约10%;女生中“不知道,从没想过”的有15%,男生则仅有3%,这说明对于今后的养老问题男生压力感更大,意识也更强。

对于什么是“社会养老”,这些大学生的答复是:“有所听说,但了解不多”的49%,“早就知道,也有所关注”的22%,“很感兴趣,希望更多了解”的21%,“此前没听说过,不了解”的7%,“不感兴趣,只觉得按传统的家庭养老就行了”的仅1%。说明大多数人都已注意到将来社会化养老的重要性,而单纯依靠传统家庭养老的想法已很少;同时也说明,对于社会养老的优势与方法,还应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让社会成员能够更广泛地认识了解。

对于“今后老年人养老费用及生活依靠的主要来源渠道”的问题(多项选择),选择“国家、工作单位等发放的养老金”的达83%,“子女、后代的供给”的达78%,“自己一生的积蓄”及“靠社会的资助”的分别为36%和8%。这说明现代的养老保险金形式、社会养老保障观念已深入人心,而传统的由子女、后代供给养老的想法也同时还大量保留,表明传统的孝养观念影响仍较大。

关于今后养老模式的选项(多项选择)中,最为被调查者认可的前三种是:“国家、社会、单位、民间慈善、家庭多渠道结合养老”占80%,“建立覆盖全社会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占73%,“国家、全民公共养老”占60%;而对“商业化组织提供的有偿收费服务养老”、“家庭自我养老”、“老年人自己联合互助养老”的选择分别为28%、20%、10%,均不怎么被看好;而选择“有老人的子女们进行集体合作养老”的高达36%。

当进一步问及“等以后你成家立业时,对于自家老人你会更赞成的养老方法”(多项选择)时,赞成“老人居住在家中,同时社区又能提供帮老服务”的78%,“更现代化的社会养老形式”的72%,“自己没有足够时间服伺老人时请保姆或家政业务人员照料”的35%,“完全传统的家庭养老方法”的30%,“让老人居住到专门的养老机构中”的仅17%。说明目前介于传统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之间的“居家+社区服务”养老形式更受欢迎,同时养老方法的更新也受到更多关注,而多数年轻人还是不情愿于由自己来主动安排老人住到专门养老机构中去。

但是,在“假若家中老人提出因‘家中寂寞’等原因而要到专门的养老机构去长住”时,选择“支持和理解,因为养老机构中终日有人作伴更好”的68%,加上“觉得这样很好,老人不闷了,年轻人也减轻了负担”的16%,以及“感情上不愿意,现实中也只好这样”的10%,可见这种情况下同意与基本同意率达94%,而“坚决反对,因为家里好,养老机构差”的仅6%。与上一段所述对比,看来年轻人对不考虑老人感受而由自己来决定将老人送去专门养老机构的做法,多会不情愿或“不忍心”,而对于老人自愿要去而且又“情有可原”的,则多会持理解、支持的态度。

在“假如要让老人到专门的养老机构去长住,你更愿意选择的敬老机构”(可选2项)方面,“交纳一定服务管理费,服务质量较高的公办敬老机构”最受欢迎,达86%;其次是“收费服务,同时既由政府进行投资和政策性管理,又由私人承包经营的敬老机构”,达60%;而选择“不用交费,服务一般的公办敬老机构”和“完全靠收费维持,而保证服务质量的私营敬老机构”的,仅分别为8%和7%。说明多数人更愿意信任那些交费公平合理、保证管理与服务质量、公办或有政府监管的敬老机构,而收费服务的私营敬老院,还未引起更多的关注。

2.有关养老新责任、生育新观念和养老义务的认识与选择。在“实行严格计划生育政策近三十年后,少子化加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责任”问题上,被调查者中认为“家庭和国家社会都有责任,应一起来承担养老”的达89%,“应由国家社会承担主要的养老责任”的8%,“完全是家庭的事,只能由家庭自己承担”的仅3%。由此可见,多数人都意识到今后养老问题应与国家所实行的政策有一定关联,需要由社会来共同承担起相关的责任,但同时又清醒地认识到家庭(后代)所应负的不容推卸的责任。

在被问到“假若因少子化加老龄化问题严峻,国家改变和放松计划生育政策,你成家后会愿意生多少个孩子”时,选择愿意“生二个孩子”的占61%,觉得“只生一个孩子就够了”的31%,而“希望生三个以上孩子”、“希望不受限制”、“不想生孩子,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的均较少。可见长期计划生育宣传的“少生优育”观念已深入人心。

至于认为在现代及今后社会环境中,“生男生女都一样,现代男女平等,只要有亲情关系就行”的有84%;而觉得“生男孩更好,可以‘传宗接代’,也更有能力为父母养老”的有11%,“生女孩更好,一般更好抚养,将来也更会体谅和赡养父母”的2%,“不在乎,因为今后社会里不管是男是女,长大后多会高飞远走”的3%。可见,认同男女平等的是绝大部分,虽然希望“生男”的还略多于希望“生女”的,但单纯只认为“生男好”或“生女好”的已不多。

在问到“假如让你参加‘老年义务服务队’,定

期为社会中的老人无偿地义务服务”的问题时,回答“很愿意,因为人人有责任”的50%,加上“看情况,有时间又有精力时也可做做”的30%,认可及基本认可率达80%;而回答“不愿意,因为这是各个家庭或是国家社会的责任”以及“觉得不必要,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应以有偿服务为主”的各有10%。反映出大多数年轻人对此具有相应的责任意识与付出精神,只要社会有需要和开展有效的宣传、组织行动,应是可以动员起大批青年参与义务服务与工作活动的。

对于“如果要组建专门的社会老年服务队伍”,认为合适的方法(可选2项)中,选择“采用服务公司等形式,高薪招募人员组成职业化服务队,由国家财政出钱或部分收费作保证”,或者“完全实行志愿者服务方式,谁愿意就参加”的,不相上下,均为46%;而赞同“让每个青年人都有半年~1年的时间参加义务服务队,像轮流服兵役一样,由国家用法律加以规定,除了特殊情况不用参加以外”的41%;认可“用市场运作方式,让民间组织的服务队招标承包养老业务,或实行纯收费服务”的则是31%。可见将来若要推广各种“职业化”或“义务化”的养老服务队伍组织形式,均会有良好的支持基础,这超过了对纯商业性质的服务组织形式的支持。

另外,在如何加强精神养老与亲情沟通的层面上,年轻人们的回答也很有特点。在问到“假若将来成家立业后与父母等老人分居或长住外地,在联系亲情方式上你会如何选择”(多项选择)时,愿意“一有机会就回老家中与老人同住”的75%,“定期打电话或在网络上叙亲情”的73%,“干脆接老人来住在一起”的64%;而选择“还是分开住好,只要有联络和关照就行”的,低于20%。说明年轻人只要有条件,普遍会对亲情重视。

对于“你认为可以让老人摆脱孤独寂寞感的办法”(多项选择),选择“子女后代应多主动为老人排解孤寂”的有71%,“社区等应更多创造条件为老人丰富生活”的有68%,“让老人学习接受新东西,从中获得乐趣”的有60%,“让老人多做些力所能及而有意义的事”的有57%,“应有更多志愿者来经常关怀老人,让老人不感到孤寂”的有38%,“老人应主动自己找伴或找乐,自求多福”的有28%,“通过有偿服务让老人有人常陪乐”的仅有12%。由此可见,对于老年人这样的应受照顾群体,除了老年人自身要会主动接受新事物、通过各种方式自得其乐外,来自后代的、社区的关照,对于让老年人过好幸福和乐的晚年生活非常重要。

二、结论

1.当代青年人对于传统亲情、子女责任等仍然非常看重,反映了社会优良的伦理观念、道德文化在新一代中的有效延续和影响力。大多数青年人是愿意在更新养老方式的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的,表现在对养老义务活动及服务工作的认可与支持,等等。这些应可以为进行相关的社会养老制度创新或政策调整提供必要的支持基础。同时,也启发我们:虽然我们当今的社会中,还不用担心会出现像西方国家那样的青年一代养老责任淡漠、亲情“流失”等见惯不怪的现象和问题。但如何在今后新的时代环境下,继续保持这种伦理道德文化的优势,值得重视。国家政府和社会应该通过一些良好的机制,合理巩固这种值得珍惜的亲情传统,并继续强化青年一代的养老责任感――就如同通过升国旗、唱国歌等经常化的形式强化青少年的爱国主义信念那样。

2.随着社会形势、时代环境、生活方式的变化,青年人对于养老的态度、看法,也有了不少与时俱进的转变,很多曾经在老一代中流行过的观念,在新一代中已有较大的改变。比如,对单纯传统家庭养老的依赖感已大大下降,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更新和改进养老方式充满期盼,对老年人自愿上专门敬老机构居住这样的行为已能较多地理解和支持,等等。这些,都显出与老一代人的观念有所不同。

3.长期以来国家社会在人口、养老、社保等方面的政策宣传、教育及实施活动,对青年一代观念的形成影响很大。如多年计划生育宣传中所倡导的“生男生女一个样”、“生二孩以内”等提法,就已得到当代青年的普遍认同。当然,改革开放以来外来的现代观念及新的生活方式对年轻人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4.男性与女性青年在大多数有关养老问题上的认识均“同大于异”。在男性和女性样本组分别得出的调查数据中,一方面,可以看到在一些同样问题上,因为性别差异而带来一定细节上的态度差别;另一方面,在更多数的问题上,不论男女性的态度都有着较为一致的地方,显示出明显的共识性。

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中国一般认为从60岁开始是老人,但国际上更多地设定为65岁,该调查报告以60岁为定义。2010年60岁以上人口占了12%,8个人中有1个是60岁以上的老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到了2050年以后3个人里就有1个60岁以上的老人。2011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60岁以上的老人是1.85亿。这样一个庞大的人口,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第一个是未富先老,家庭和国家的钱都比较少的情况下养老的钱从哪里来?第二个是子女的数目在减少,子女越来越多地离开家庭,将来老人需要照料的时候如何安排?国家近年来在社会保障方面做出很多努力,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实行,城镇合作医疗是从2007年开始,最近又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等,这些政策非常密集地出台,但是,它们的效果如何,需要我们去研究。

大家也许会说经济学家为什么要去研究健康和养老问题,因为我们担心长期的老龄化趋势可能会拖累经济增长。一个是赡养成本,老年人活的时间越长他们需要赡养的年限也就会越长,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其次是,老年人口增多,年轻人变少,国家劳动力也会发生短缺,所以有很多这方面的担心。但是我们又觉得这些担心有点过早、过于悲观。人口老龄化是不是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人口老龄化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质量发生。如果老龄化是伴随着健康变得更好,那么前面这些问题都不用去担心。因为他也许不需要人照料,不需要看那么多病,他也可以继续工作。如果是这种情况,对经济的增长有可能会起到促进作用。因为他贡献的时间长,积累的人力资本有更多的年限来回报。

但是要想实现健康老龄化促进经济的发展,就需要经济政策及时地调整去适应这种需要,所以我们的调查非常关注健康和政策的问题,这些研究都需要数据来支持。这些数据在国际上已经有很多,像美国、英国、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为应对老龄化的趋势而出现的调查项目。最近这些年,日本、韩国、印尼、印度和泰国这些国家都已经开展了或者正在开展类似的调查项目。这些调查项目的特点首先是跨学科,需要具体优质的社会经济数据和健康数据指标。其次,要包括中年人,因为要看他们退休决策的变化以及对中年人进行长期追踪的数据。第三个是快速地分享,科学界都可以使用这个数据。CHARLS项目是中国第一个能够满足上面这些特征的数据项目,这个项目会为中国老龄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该调查样本遍布全国,除以外其余省份都囊括在我们的抽样范围内,所以这个数据是可以代表中国的。我们第一次做基线调查是从2011年夏天开始到2012年3月结束,我们计划每两年追踪一次。覆盖了150个县/区,450个村/社区,有1万多户,1.77多万人,这个过程中实行非常严格的质量控制,数据是非常可靠的。这一阶段的数据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做了对比,人口特征非常接近。

首先,关于健康、医疗服务和保险、经济支持状况以及退休的安排。报告提供了几个综合的健康指标,比如日常活动困难的老年人比例是38%,其中需要照料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将近24%,60岁以上的人中身体有疼痛的比例是33%,体重过低的比较少,但体重超标的占了28%,其中肥胖是4.5%,高血压患者是54%,自报健康差或者很差的占到了将近三分之一。所以,从这些指标来看,中国老年人的健康还是值得担心的。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男女差别很大,比如疼痛,女性占将近40%,男性占27.5%,女性健康在各个方面都比男性要差。我们讨论男女平等的时候更多关注收入平等、就业平等,从这个数据来看,也应该关注男女健康平等的问题。

城乡差异同样很大,农村老年人各个方面的指标比城市老年人要差,所以城乡差异也应该关注老年人健康。认知能力也是健康一个很重要的维度,认知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快速下降,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比男性老年人差。认知能力差会产生很多后果,比如现在有很多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认知能力下降到极限就是老年痴呆症,将来对老年痴呆症的护理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另外一个健康的维度就是心理健康,我们使用的是国际CESD-10个问题的抑郁量表来测量老年人的抑郁情况,这个量表的分数不超过10,分数越高,抑郁程度越高。这个调查不是医务诊断,并不是说这些老年人都有抑郁症,只是说明他们抑郁的程度比较高。尤其是女性老年人的抑郁程度要高于男性老年人。由于我们同时拥有社会经济和健康指标,我们也看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家庭人均财产与健康的关系、教育程度与健康的关系、家庭消费支出与健康的关系都非常明显,但发生的原因在学术界还有很多的争论。一些医学专家说,因为经济状况不好、医疗条件差使得健康变差;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是健康差,导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并且耗费家庭资源治疗疾病。

其次,调查显示,国家要关注并推动对慢性病的诊断。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数据中发现诊断率较低。数据显示,有高血压但是并不知道的人群,在农村是44.4%,城镇是30%;治疗的比例同样有城乡差别,农村只有80%,城镇有87%,所以医疗服务在提高知晓率和治疗率上还有很大的空间。从数据上看,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非常广的覆盖,尤其是农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4%,年龄越高覆盖率越高,城市的覆盖率稍微低一些,这是因为城镇医疗保险没有农村医疗保险推广快。这些医疗保险之间的差异非常大,比如自付费用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过去一年住院花费比较高,占家庭消费支出比例接近40%,而政府事业单位职工的保险自费比例更少。所以保险的程度还有很大的差别。在门诊也是一样有很大的差别。

再次,关于老年人的经济状况。我们计算了收入和支出的贫困率,但是我们认为支出的贫困率更高,因为支出能更好地反映贫困率。60岁以下和60岁以上老年人的差别很大,老年的贫困比年轻的贫困严重,老年人是中国最脆弱的一群人。60岁以上老年人的贫困主要还是在农村,农村老年人的贫困要大大高于城市老年人的贫困,女性老年人的贫困要高于男性老年人的贫困(图2)。

根据调查,对于农村的老年人来说,跟子女一起住是一个很大的扶贫手段,家里人会给他必要的支持。如果不住一起的,子女给老人钱,使老人的贫困率有一些下降,加上政府转移支付使这部分老人的贫困率又有所下降,所以在农村家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家庭在城市的作用要小一些。在农村是子女给老人钱,在城市是老人给子女钱,正好相反。

再来看老年人的财产。在财产的构成中,房产比重最大,占到了73%,将近四分之三。在城市中占到86.5%,在农村是68.5%,将来老年人生病时是否能用上房产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的消费水平。在农村土地的价值占到财产的28%,但土地价值我们是按照产出折现计算的,如果土地可以实现交易,那么农村人的财产还可以增长,可以更多地支持农村人的消费,减少农村的贫困。

现在65岁-69岁的老年人,平均有3.2个孩子来支持他们,55岁-59岁的老年人只有2.12个孩子抚养他们,净减少了1个孩子,所以孩子能给他们的资源就减少了三分之一,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龄化后他们可用的子女资源将大幅度下降。看居住安排,仅与配偶居住和独居两个加起来占到46%,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空巢老人。但是我们再看离他们最近的子女,大部分离得最近的子女都在本村/社区,子女在本县/市的占到15.4%,子女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随时帮助,所以我们说这可能是将来比较新的一种居住的安排。老年人既可以独自居住,但需要帮助的时候子女又可以及时帮助。这种居住安排在现在还是保障了很多老年人的需要,但只有两个孩子或者更少的孩子时,最近的孩子在本社区或者本县市会更困难,所以将来我们要研究老年人迁移的问题,如果老年人不要迁移,那么子女就要搬到老年人附近住,就要放弃他们的事业回家照顾老年人,所以我们要研究老年人迁移遇到的障碍。

调查显示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就是家庭支持,从子女得到转移支付的比例是47%,老人给子女的是19%。这与发达国家是相反的,发达国家主要转移支付的方向是老年人给子女,在中国还是子女给老年人。因为我们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子女掌握的资源要多于老年人,所以更多地是往上的转移支付。从转移支付钱数的中位数来看,老年人一年中从子女那里得到的是1700元。

最后是退休的问题。城乡在就业方面有非常大的差别。65岁-69岁的人,农村户口中有将近70%的人在工作,但城市只有不到20%。城镇户口的老年人退休的情况与西欧福利国家类似,农村户口更多地是发展中国家的类型。我们再看城乡差别和性别差异,农村女性老人与城市女性老人差异非常大,在60岁-64岁组中,城乡女性就业比是6倍,城乡男性就业比将近3倍,这是我们将来讨论退休政策时城乡是要有别的。在城市我们希望这些老人可以推迟退休,在农村我们希望他们能够享受退休。在城市退休政策中,我们认为如果法定退休年龄不变的话,应该推迟强制退休年龄,使得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仍然可以留在原来的单位继续工作,单位可以继续给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事情。否则他们到了强制退休年龄就需要做出极大地调整,只能去看大门或者当保姆。如果在原来单位能够继续就业的话,他们的就业率还会有所提高。我们认为推迟退休要有经济的激励,比如他们每推迟一年退休,他们退休之后的退休金就有一定比例的上调,要在计算上让他们不吃亏。我们发现现在很多都是提前退休,在50岁到来之前很多人就不工作了,提前退休和内退很多。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方面,我们建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可以让他们按照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但比较年轻的人要逐渐提高退休年龄,尤其是女性50岁的退休年龄显然是有点太早了,城镇的女性的退休年龄甚至比西欧很多国家的女性都要早。

关于社区养老的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河南乡村失独家庭;生存现状;救助机制;计划生育政策

[DOI]10.13939/ki.zgsc.2015.46.127

1 调查目标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到如今已经有30多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的人口累积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和世界“70亿人口日”的到来时间分别推迟了4年和5年。为国家经济发展与降低资源消耗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种种原因,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群特殊家庭,即“失独”家庭。就全国老龄办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200万位“失独”父母。而在这些家庭中,因缺乏完善的理疗卫生条件和养老保障,农村“失独”家庭的晚年更加令人担忧,但目前关于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既无相关的学术研究,又无准确具体的数据,无法准确把握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因此本次针对河南地区四县十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河南乡村“失独”家庭目前的生存现状,以及“失独”家庭生活中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分析计划生育及开放二胎政策对乡村“失独”家庭的影响,从而提出一些供政府参考的可行性建议。

2 调查样本的选择以及调查方案的确定

2.1 地域样本及选择原因

2.1.1 所选的样本地区具有一定覆盖面

本次的调查样本选择了河南省汝阳县、宜阳县、林州市、新郑市共4县10村作为地域样本进行调查。从地区分布情况而言,所选择的四个县,位于河南省不同的地理方位,洛阳市汝阳县、宜阳县位于河南省西部,林州市位于河南省北部,新郑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样本地区地域分布较广。从地域地形来而言,汝阳县地形复杂,主要地形为山地和丘陵,宜阳县地形为浅丘陵,林州市地形为山地,新郑市地形为平原,样本地区基本涵盖河南省基本地形。从人口数量而言,从选择的四个样本县中选择了人口数量较多的十个村庄展开调查,保证所选择的样本区域在当地有一定的覆盖面。

2.1.2 样本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所选择的四个样本县,经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洛阳市汝阳县为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洛阳市宜阳县作为洛阳市“一中心五组团”的重要链条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林州市作为河南省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之一,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连续三十几年一直位居河南省各县(市)之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新郑市位于郑州半小时经济圈内,经济发展水平高。所选择的十个样本村,与其县级辖区内其他村经济发展程度持平,能够反映出当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经济结构而言,洛阳市汝阳县和宜阳县第二产业发展迅速,经济来源主要来自第一、二产业,经济结构比较单一;林州市第一、二产业发展更为迅猛,农田水利设施较其他县市更为完善,工业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旅游业也正在积极发展,经济结构较为完善;新郑市第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尤其是其农业机械化程度高,农产品多外销,经济结构完善。选择的样本地区包括了河南省各地区经济结构的主要状况,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2 对象样本及选择原因

本次调查对河南4县10村全部的“失独”家庭以及当地部分普通村民、村镇干部进行了实地访问,通过实地和网络两种途径向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体发放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对象的主要人群为样本地区内的全部“失独”家庭,因此明确“失独”家庭的定义是很有必要的。“失独”家庭是近年来出现在新闻报刊的词汇,普遍的定义为:“失独”家庭是指其独生子女因疾病、灾害、意外、自杀等原因死亡,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失独”家庭中的父母年龄大多在40岁、50岁以上,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通过对选择的4县10村全部“失独”家庭进行走访,可以充分了解乡村“失独”家庭具体的生存现状,掌握其在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对当地村民、村镇干部进行访问,能从侧面了解当地人对乡村“失独”家庭的看法,全面获取乡村“失独”家庭的相关信息。此外,还可以获得政府对乡村“失独”家庭的补助政策及其落实的情况;对包括农民、学生、教师、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在内的社会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可以了解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体目前对乡村“失独”家庭的关注情况。

2.3 调查方案的确定

第一,对所选择的样本地区(河南省四县十村)进行走访,通过对“失独”家庭、当地村民、村镇干部的访问,掌握样本地区中“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并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类型的社会群体进行问卷调查。

第二,整理访谈笔录,回收并分析问卷。

第三,撰写调查报告。

3 乡村失独家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经济状况困难

大部分失独家庭的收入较低,农村部分无养老金可领的老人,情况则更为严重。目前,农村失独家庭的收入主要依靠土地收入,将土地外包或租赁。健康的老人,有的则到镇上做临时工挣取一些生活费。身患疾病的失独家庭不仅要增加生活开支,收入来源也比较单一。同时,经济条件及物质基础的落后,也让他们不能及时获得失独扶助政策的相关信息,获得及时的帮助。无法到相关部门争取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3.2 精神压力较大

独生子女的父母失去孩子之后,仿佛是生命中最强大的支柱轰然倒塌,生活一下失去了重心。平时疼都疼不完的孩子突然不在了,对失独父母的打击是巨大的。部分父母心情沮丧,郁郁寡欢,再也难以展现笑颜,甚至自我封闭,抑郁成疾。然而,又不愿到心理咨询机构治疗,不愿提起孩子的事情,落寞伤感。再者农村的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城市众多的娱乐活动排解心中的难过之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大部分村民基本都闭门在家,有的村民选择用来安慰自己,孩子在另一个世界一切都好。

在随机调查中还发现,相当多的民众不知道什么叫作失独家庭,而习惯用“绝户”等概念。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失独妈妈”甚至会被戴上“克子”、“克夫”的迷信帽子。失独家庭其实就是风险家庭,不能用迷信等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怀与了解。失独父母普遍介意别人的眼光,有的甚至怕周围人觉得丧失独子(或独女)是他们命中的报应,怕别人嘲笑自己香火已断,进而隔绝了与周围人的交往。

3.3 养老制度及社会保障薄弱

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支持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政府出台的其他的扶持政策并未特别照顾到失独家庭。二是计生部门单独出台的政策覆盖面小,受益人数少。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支持的力度。虽然现有政策也提出对于失独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然而这一经济补助在通货膨胀率不断攀升的时代,对许多年老多病的暮年失独者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仍然无从解决。另外,特别扶助金的申领程序很复杂,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父母觉得很难接受用儿子的死亡证明去换补助。

特殊的身份让失独者边缘化,处境尴尬,陷入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困境。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尤为严峻,虽然2014年2月两部委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但是农村地区所面临的养老境况依旧严峻。现在城镇失独者的情况是关注重点,农村失独者的情况受到的关注还不足,而他们的情况更为窘迫,养老院数量和质量都和城镇地区完全无法相比,收入来源不稳定等,这些都是在解决失独群体保障问题时依照情况的差异需要具体对待的。

3.4 社会支持不完善

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体系尚未成熟,自组织行为和志愿者服务的农村失独家庭较少。失独父母的心理防线较高,如果没有村支部的介绍,志愿者难以获得失独家庭的信任。并且,农村年龄大的失独父母不熟悉网络,不能利用网络向社会求助。农村的失独家庭分布较为分散,乡村交通的不便利也为志愿者服务带来一定的困难。

农村的福利机构不完善。农村的养老院较少,失独父母不宜居住在普通的养老院,以免见到他人子女探望,而回忆起自己的丧子之痛。有些想要领养孩子的家庭,当地都可能没有孤儿院,不了解孤儿院的信息。即使想要领养孩子,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失独家庭的亲朋好友对失独父母的关心缺少恰当的方式,一方面怕提起失去孩子这件事情令失独父母难过,另一方面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关心失独父母。在失独父母自我封闭与消沉时,多处于观望和被动的态度。

3.5 法律法规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看2001年年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27条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必要”的标准如何掌握,由哪些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如何实施,均缺乏详尽的规定和操作细则,如此太过笼统语焉不详的规定,既不具可操作性,也因弹性过大而缺少强制性,是否帮助以及怎样帮助失独者,全凭地方政府自觉。而现实是,很多地方政府有意或无意在此问题上选择了忽视,其最集中的体现是各省及各地政府在执行《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及各省具体的实施方案时的应付了事或者漠然视之。再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通观整部立法,其第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见其依然主张我国老年人应以家庭养老为主。然而对于家庭养老已经不可能的,且数目日渐庞

大的失独家庭,整部立法丝毫没有涉及,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日渐凸显的当下,这样的立法回避或者忽视让人难免失望。

3.6 家庭结构失衡

中国人传统的观念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计划生育时代,独生子女死亡就是无后,独生子女死亡意味着断子绝孙,血脉继嗣的中断,导致该家族中延续数代、几百年的传统系统被迫中断。

失独父母还存在离婚的现象。这表明失独家庭的平衡系统被打破之后,家庭结构极度脆弱,家庭稳定性极差。子女是父母夫妻关系的纽带,一旦子女不幸离去,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失独人员因子女死亡而引起心情不畅,情绪失控,悲观绝望,容易造成性格的改变,进而影响夫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甚至导致离婚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而引发家庭解体。

4 改善乡村失独家庭状况的建议

4.1 提高经济补偿标准,完善补助政策

提高失独家庭救助的救助标准,首先,各地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补偿标准,保障其能达到当地绝大多数人群的生活水准,不能让他们因失去子女而陷入精神困境的同时也陷入物质生活的困境。其次,各地政府还应拨付相应的保障基金及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用以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这部分基金直接由当地的计生组织管理,保证在失独的第一时间,把关怀基金送至失独父母手里,并给予他们必需的帮助。在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对象提出了发放扶助金年龄限制能否放宽的意见。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特别扶助政策、统一发放扶助证件,不受地域限制。方便特别扶助人员异地领取特别扶助金,以利于“失独”家庭脱离旧日的生活空间到异地生活,减少精神上的刺激。

国家应建立独生子女人寿保险制度和意外风险公基金制度。用计划生育部门征收上来的超生罚款,作为失独基金和失独保险,来优先用于失独家庭。这不仅能帮助因尽计划生育义务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夫妇,而且也能体现出“取之于超生,用之于失独”社会扶养费使用的本质属性。

4.2 加强心理辅导,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与需求具有其特殊性,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失子之痛给他们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因而全方位的精神慰藉和关怀是救助失独群体的重要内容。

4.2.1 加大对村计生干部关于心理援助的培训

村计生干部是直接面对失独家庭的基层干部,也是失独家庭的基层干部,也是失独家庭主要的倾诉对象。针对当前计生部门普遍缺乏科学的心理援助知识的现状,政府部门应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心理知识专业培训。

4.2.2 为心理咨询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扶助政策

政府可以为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所需资金,建立一种契约关系,不由自己运作,专门针对失独者而设立,这样更容易让失独者缓解心理压力。目前社会上,大多数的心理辅导机构以赢利为目的,收费太高,大多数的失独家庭负担不起,且这些机构一般对失独家庭的情形了解不足,而且出发点不纯粹,失独家庭不愿相信私立的心理辅导机构。

4.3 完善养老及社会保障制度

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推进“失独”、“空巢”家庭社会支持体系的城乡一体化。

4.3.1 建立专门的失独养老机构

设立专门的失独养老机构可以摒弃普通养老机构复杂的申请手续,避免了在普通养老院见到他人子女探望父母引起伤感。同时,居住在一起的都是有过相同丧子经历的人,感情上更容易产生共鸣。与城市不同,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方式较为单一,村民们没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方式,不了解网络的使用方法。在养老机构可以组织一些集体活动,如外出旅游、文艺晚会等,丰富晚年生活,分散丧子之痛的注意力。

4.3.2 社会组织救助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在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组织有着本身独特的优势,专业化更强,服务内容和方式更加灵活。建立失独家庭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将针对失独家庭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整合成一个服务网络,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中枢,协调不同社会组织的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同时,为了避免社会组织出现效率低下、滥用善款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4.3.3 在家养老

一般来说,农村安土重迁的观念较为普遍。如果坚持在家养老,国家和政府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和医疗保障费用,并由居住的村集体协助解决养老照顾问题,如可以由所在的村集体为他们提供生活、就医等基本生活服务照顾;村集体出面,建立“时间银行”,即组织志愿者或“义工”与他们“结对子”,为失独父母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以争取到自己以后支取免费养老服务的资格。农村的村落与村落之间居住较为分散,为了利于照顾选择居家的失独者也可以打破一些界限,可以就近整合行政村或者自然村资源,实行便于管理的一些具体实行方式。

4.4 完善失独的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制约当前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发展的关键因素。因而我们要进一步加快有关法制体系的建设,制定一系列专门针对失独家庭养老的法律条款,将相关的政策问题制度化、法制化。建议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专门负责失独群体的组织,失独者遇到各种困惑都能及时给予帮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求助无门。

4.5 规范政府部门管理制度,使失独家庭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管理的混乱造成失独群体无法明确自己应该向某个部门表达自己的需求与意愿,出了问题也找不到责任部门,这样很不利于失独群体生活与权利保障政策与措施的实行。建立合理的表达机制与畅通的表达渠道也必不可少,近些年愈来愈严重的“越级上访”就是明显的例子,如果意见在基层就可以得到重视与解决,那么上访者绝不会越级去表达自己的诉求,以致对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干扰。

4.6 完善领养政策,有助家庭结构重构

家庭新成员的到来会让失独家庭看到生命延续的希望,通过社会领养的方式,让失独家庭继续感受到天伦之乐的幸福。一方面可以转移失独家庭对丧子之痛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失独家庭的日常生活。根据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一定的评估体系,放宽失独家庭领养政策的限制。可以完善家庭结构的失衡压力,同时减轻政府养老的压力。

4.7 非政府支持

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呼吁全社会建立亲情关怀机制,为失独家庭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尊重失独家庭,不谣传伤害失独家庭的言论,给予失独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社会募捐等形式,为失独家庭筹集民间资金,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完善失独家庭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

4.8 失独家庭的自我支持

首先要从亲情伦理上进行倡导,使失独者的亲人朋友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失独者提供帮助和服务,并在全社会中宣传这种责任意识,扩大失独家庭的亲情支持网络。失独家庭也应尝试从丧子的阴影中走出来,找到生命中能够使自己有动力的事情。培养兴趣爱好,多和朋友交流,不要自我封闭。

5 结 论

失独家庭是指在独生子女家庭中,仅有的子女死亡后父母双方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赵超提出“失独”家庭父母应由政府养老;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李绍霞建议尽快完善“失独”家庭登记工作;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卢鑫提出各级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应有所突破,专门针对“失独”群体设计扶助渠道。虽然,“失独”家庭在全国“两会”中屡次被提及,国家也颁布了两项政策保障“失独”家庭权益,但是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依旧堪忧。

乡村失独家庭困境的解决,不仅需要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加强有关农村失独家庭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社会福利机构等条件下,也需要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这一弱势群体,用行动和语言来温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失独”的阴影,重燃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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