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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范围分类
加快本市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明晰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和投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由市场决定的国资进退,补充机制,全面优化本市国资布局。本市国有企业改革的范围,包括国资监管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后拟设立的国有企业。本市对上级上报的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分类:属公共服务类型的企业有:市供水公司、市公汽公司,竞争类型的企业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小乔米业公司、市食品公司、市饮食服务公司、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等。还有十几家未完全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小型国有企业。
二、目前本市国资推进改革所做的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车用车制度改革的日常事务,为公车改制拍卖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按规定分三类情况:对本市进入拍卖程序的公务用车进行摸底排查。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借用,占用下层单位及其他单位,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借用,占用原单位公务用车;公车私挂。截止2015年7月8日,本市共清理实际上交车辆44辆,其中乡镇上交28辆,部门上交超编公车4辆,人大、政协上交12辆。对上述产权清晰,权属明确的车辆。委托正规鉴定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程序委托拍卖公司对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分三个批次对上述44车辆进行了拍卖,除3辆流拍卖外,其它41辆全部拍卖成交,拍卖金额280多万元全部上缴国库。经过这三批次的公车拍卖,为本市公车改革积累丰富的经验,使本市公务用车改革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有力地配合省政府刚刚出台车改方案执行,为方案的实施做好对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本市的公车改革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运行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两房清理整治专项活动能否取得实效,整改落实工作为重中之重。根据全市各单位三定方案统计人员数2875人,而实际人数3521人,副科以上干部人数1427人。在这次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共清理面积10970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80023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14155平方米、出租面积15530平方米;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单位三定方案人数核算本次应腾退43008平方米,已清理腾退面积2981平方米,统筹调剂15143平方米,已封存面积9354平方米,出租面积15530平方米。
三、探索新型的国有事业单位经营之路
对本市原血防医院、蒲纺医院进行托管,寻找有技术、有资金、会经营的合作对象,委托托管经营,对提高服务质量,对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有很大的帮助。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关键词]资产减值;经济利益;考核体系
一、国有企业资产减值与相关利益
资产减值是对资产价值的一种调整。通过对各项资产价值的合理计量与对外披露,可使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所拥有的资产质量有更客观的了解,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能够做出更加合理地分析和判断。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多的企业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尽管新会计准则对有关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实务中并不能完全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当期损益的现象。企业可能通过高估或低估资产减值从而达到控制当期损益的目的。由于金业资产的多样性和不同行业资产的特殊性,当某些资产计提减值后,经过数年可回收金额一旦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这种减值损失的变化不予转回。就会导致企业的资产价值被低估,从而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
根据财务会计的目标定位,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对于国有企业资产的状况,关注度最高的群体包括: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
其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同时承担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国资委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二)企业经营者
企业资产净值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的因素,对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直接关系到个人贡献和报酬。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完成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企业经营者的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密切相关。
(三)债权人
债权人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偿债能力,而衡量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就是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当企业不能客观地计提资产减值时,表现为资产价值虚高,偿债能力指标虚高,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作出错误的分析和不恰当的决策。
二、从利益相关角度看待国有企业资产减值
(一)国资委对国有资产实施管理
主要动机是希望资产保值增值。能否有效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是衡量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主要标准。制定各项管理和考核机制都是为了促进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必然使得资产净值减少。由于资产减值涉及到一个比较复杂的判断和认定过程,资产减值的认定和处理不当,会导致国有资产价值的降低或资产流失,因此国资委对资产减值也比较谨慎。
(二)经营者承担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
根据与国资委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者要在规定期内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在会计期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一方面直接表现为企业期末净资产减少,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另一方面,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导致企业的利润减少,这会影响企业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进而影响企业经营者的绩效年薪。总之,在各项增长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面前,资产减值都是不利的因素。目前的考核指标还不能做到客观、公正,因此经营者对计提资产减值也没有主动的意愿。
(三)债权人需要通过了解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
为此债权人会对资产质量以及企业拥有的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更加关注。只有准确进行了资产减值处理,企业的资产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作为信息使用者,债权人只能被动地根据报表上的数据作出相应的决策。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债权人对资产减值的参与和监督就显得很薄弱。
三、国有企业资产减值问题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对国有企业资产减值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国资委的考核指标应该更加客观、合理地界定和区分导致资产减值的主、客观原因,细化主、客观原因的认定原则。加强可操作性。设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应注意处理好资产减值与企业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控制或堵住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和非财务指标(如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市场份额、创新能力)的考核结合起来,使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更加科学。
(二)完善资产减值的内部控制
根据五部委《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要求,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对于资产的管理以及资产价值的管理也应该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中。其中,对于资产减值的判断和处理程序也要明确。经测算、审计认定的资产减值准备提取额必须按金额明确审批权限,严格规范授权机制。内部审计监督要贯穿减值准备计提、记录和信息披露全过程。
一、按管理的环节。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过程分为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监管方法。国有资产首先经过配置才能进入资产管理体系,进行配置时要充分考虑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情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购置、调配过程进行监管,保证整个过程的透明性与公开性。在进行购置与调配时要做到使用资金的来源明确、资产预算合理、政府采购途径公开、行政调配符合实际等要求。国有资产配置以后就需要合理使用这些资产,使用方式可以是利用国有资产生产公共产品,也可以通过资产出租等方式进行营利活动,但无论是哪种使用方式都要做到建立账册、经常进行资产清查与维护,定期进行资产报告等。经过长期的使用,有些国有资产到了报废的程度或是进行资产出售、转让对国家更有利时就需要及时的处置掉这些国有资产,将此从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及时清除出去。
二、按监管主体。国有资产的监管主体包含多个层次,根据国有资产的多少及委托关系可以直接由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也可以由各级地方政府及单位代为管理,这要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按管理手段。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行政管理、法律管理以及经济管理手段。行政管理方式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曾发挥重大的作用,它主要是通过行政单位行政指令来实现对资产的管理,这种管理手段有利于集中国家经济实力完成浩大的工程,但是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中,它已逐渐失去主导地位,但仍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管理顾名思义即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下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这个过程还需要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去实施,这种方式能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而经济管理手段则是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见管理手段,它通过明确管理主体的权利与职责,实现资产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对国有资产进行灵活的管理。
当前中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仍存在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存在脱节现象。2009年推行的改革中明确提出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行预算时要综合考虑现有的存量资产、未来的增量资产以及能够支出的经费数量,做出预算后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能随便增加资产配置,但是实际的情况是资产管理经常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随意提高资产配置标准、重复配置,配置后资产又得不到充分地利用,出现严重的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近几年最典型的就是各个地方相互攀比企业办公大楼的规模,竞相扩建或修建,建成后花费了巨额的资金,但是利用率很低,明显脱离了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轨道。
二、国有企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配置混乱。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资产管理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但是有些国有企业仍然抱有原先的旧观念,不能与时俱进,重有形资产的购置而轻视无形资产的作用,不愿意花钱购买先进的管理设备和管理系统,对资产的管理继续采用手工操作的方式,这样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容易出错,同时也使资产管理容易出现超标配置、重复配置以及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也会出现对各个部门的资产配置不明确、乱配置的情况。
三、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工作尚待于加强。虽然各个国有企业都有资产管理规定与监管规定,但是很多企业的监管工作处于暂停状态,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比如国有企业资产的购置途径不公开透明、购置资金流向不明、存在一定的回扣问题等;使用时没有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批,出现国有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混乱、利用国有资产进行个人投资等现象屡屡出现;资产处置时随意性较大,常常出现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损失。这些都要求我们要加强资产的监管力度,真正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思路
针对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完善企业的预算管理,进行预算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做到资产配置、资金使用合理,并且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可以通过立法执法机构明确审批要求和程序。
二、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系统,对企业各部门的资产实时监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与招标配置、重复配置。
关键词:国有资产 管理 措施
一、前言
国有资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的快速递增,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和保障。铁路企业是特大型国有企业,被喻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有资产数额庞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铁路产业自身的不断发展对国民经济中其他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对现阶段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找到从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角度出发,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不仅可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献一臂之力。
二、目前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科学,权责不明确
铁路在当今运输中是运力最大的运输方式,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铁道部政企合一,它既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同时又经营着庞大的全国铁路网;既是一个权力主体,又是一个利益主体。这种兼而有之的情况违背了市场经济要求,影响了公平竞争,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铁路企业必然要肩负社会责任,要为社会公益服务,这样的境况,使得在一定情况下企业的利益必然为社会责任服务。兼有政府和企业双重身份的铁道部处境尴尬,铁道部要实现的增值目标和直接的行政管理手段,必然要妨碍企业的行为,影响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
另一方面,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各地铁路局现实拥有的法人财产权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权能的大小、多少在很大的程度上都必然体现出资人的意愿,由出资人预设和规定。在目前铁路局尚不具备完全独立地支配财产的能力,且外部市场条件又不成熟的情况下,出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全路运输集中统一、保障铁路的公益性等多因素考虑,出资人代表不得不对运输企业法人的各种权能加以限制和裁减,与铁路局共同行使资产的支配权,从而使铁路局的法人财产权无论在名义上或是在实际上都具有明显的缺损。在残缺不全的法人财产权状态,有限责任制度无从建立,铁路局面向市自主经营受到阻滞,难以对自己的经营效果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起完全的责任。
㈡国有资产评估制度有待完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对国有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还不甚健全,加之铁路企业有较强的垄断性,市场意识不强,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及合资经营等过程中,执行不力造成部分国有资产价值容易被低估,甚至被无偿占有和使用,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权益受损。
㈢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
对国有资产监管主要是通过国有资产监管报告来反映,以事后监督为主,对资产运营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国有资产监管缺乏规范性、时效性,监管力度较弱。触目惊心的粤海铁路私分国有资产案给我们警示:为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我们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亡羊补牢。
三、加强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㈠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为更好地管理铁路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为社会履行责任和资产利益的最大化,应坚持遵循“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建立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铁道部作为国铁企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对铁道部的职责设定和财政部授权,对国铁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授权的监督管理职责。铁道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财政部报告国铁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和年度会计信息汇总报告。扩大铁路企业经营自主权,推动铁路运输经营机制转换,推动铁路走向市场。
各国铁企业以国家投入的国有资产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铁道部、国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实现铁路效益最大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各国铁企业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办理企业产权转让、无偿划转、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审查和申报、国有资本运营的监控评价等工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产权管理职责,接受铁道部财务司的指导和监督。
按照上述分级分工管理,可有效的实现政企合作,分工合作,达到国有资产有效运转、有效监督的管理目的,更好的实现铁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㈡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为做好国有资产的评估管理,铁路企业贴合实际制定了铁路系统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具体表现为:(1)铁路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2)铁路企业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授权职责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授权职责的机构报告。
对于各类国有资产的处置,依照“相关部门提出计划,财务部门审核,上级部门审定,批准后实施”的程序进行办理。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资产评估,并切实构筑防火墙,以防止资产流失。例如:对于大额资产或特殊资产进行处置,必须加强信息披露或进行公示;对于资产处置收益,由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收缴;对于资产转让,一般通过产权市场进行运作。对铁路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运用的管理,切实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
㈢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铁道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国铁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行状况接受国务院和财政部的监督, 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进行的审计监督,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审批报告、财务监察、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管报告等制度,履行对铁路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本金的监督管理。铁路企业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应当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经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资产运营、财务效益等经营成果,进行定量及定性对比分析,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为铁道部对国铁企业实施间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制定行业政策和考核企业管理者业绩提供参考依据。铁路企业依法实行厂务公开,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任何单位和职工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铁道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铁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国铁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出资全资子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控股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铁路国有资产投入、营运、收益及相关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资产管理、规范基础工作,以路局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为中心,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结束语
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在当前我国铁路大力发展之际,铁路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越来越大,需要从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和监督上层层把关,步步落实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需要我们这些基层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秉章做事,严格执行规范,用一颗高度负责任的心去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1固定资产权属不清、资产权证不完整
权证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比较细致且复杂的工作。在权证管理中部分固定资产存在权证名称不符、资产“两证”不齐和土地性质变更等问题,一部分是由于管理体制变革、政府主管部门变迁、原始资料遗失不全等历史原因造成,资产管理部门未及时变更或办理相关权属证明,或因资料不全而无法办理;一部分是在发生新增资产或资产变动时,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或变更。此外,部分领导对资产权证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给资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的违规问题留下空间。
1.2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变更不及时,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
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帐帐不符、账卡不符。由于资产的使用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未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和账务处理,便会造成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不一致,管理脱节的现象。此外,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或资产管理台账不完整,也是造成账实不符的重要原因,如资产管理部门对已长期无法使用的部分资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1.3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程序不到位,资产闲置现象比较严重
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程序的执行、采购手续的完善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二是暗箱操作、关系采购等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仍偶有发生。三是盲目攀比、重复采购等现象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已长期无法使用的资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二是资产处置未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三是资产处置的过程中存在随意处置、私下交易、低价变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未按规定与资产处置对象签订正式合同等,形成潜在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这些问题造成了固定资产违规购置、资产闲置增多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利益和企业的形象。
1.4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在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领导往往更加重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费用”等经费的管理,而容易忽视对固定资产加强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存在资产管理部门“重采购、轻管理”,财务部门“重账面,轻实物”,而使用部门则“重使用、轻保管”,固定资产的实物登记台账、领用记录等资料不全,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而如果企业缺乏强而有力的监督,对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则会使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更加淡薄,人为因素导致的资产损耗浪费更多,最终造成资产使用寿命和企业生产效率的下降。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2.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首先要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既要重视资产价值管理,也要重视实物管理,形成制度管理和自觉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通过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促使管理层级上下贯通,各部门职责明确、定岗定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固定资产管理,为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2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和核销,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国有资产在变卖、报损、报废时的报批程序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3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根据固定资产的特点,利用计算机技术,构建一套适合企业生产经营且易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将资产采购、领用、转移、处置等信息融入系统中,实现数据共享、挖掘和决策分析,对固定资产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2.4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