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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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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常识

公共场所安全常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城市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12-1602-03

重大体育事件对地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我国各地政府的共识,但随着规模扩大和场次的增加,安全保卫难度也随之提高,成本也不断扩大;以奥运会安保费用为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几百万美元到雅典奥运会已经突破10亿美元,防范区域也从场馆、奥运村周界,一直扩大到城市圈。如何应对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话题。

1城市重大体育事件的界定

虽然重大体育事件能为举办地创造高层次的旅游、提升当地的声誉、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是目前国内外许多地方政府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但目前关于重大体育事件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重大体育事件的内涵迄今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也没有系统的研究。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城市重大体育事件:是指的以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公共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单次参加人员在10 000人以上的群体性活动,是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事件,其规模和形式受竞赛规则、传统习俗等多种因素制约,对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旅游等多个领域发生冲击影响,包括体育比赛、体育展览展销、以及含有竞技色彩的民俗活动,如划龙舟等。

2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

2.1群体械斗事件重大体育事件既为人们提供了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但也成为情绪宣泄群体械斗的导火索,如足球骚乱。足球骚乱一旦发生,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甚至数十万人卷入集中,规模巨大,不仅不利于足球运动的发展,而且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欧洲甚至出现了“职业的足球流氓”。他们不仅脏话连篇,殴打裁判,焚烧座椅,抛掷石块,砸掀警车,非法闹事,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严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和其它观众的情绪。这些足球流氓每到一座城市和足球赛场,就会制造和引发骚乱和灾难,已成为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除了足球骚乱,在我国一些地区每年一度的龙舟竞渡风俗,也成为种族之间积怨宣泄争斗的途径。龙舟的竞技需要各参加人员齐心协力,通过集体合作才能取得良好成绩,通过划龙舟活动,宗族团结合作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同时,龙舟竞技的胜利也可显示宗族的强盛。因此在划龙舟期间,宗亲意识普遍高涨,一些小摩擦易迅速升级为大的冲突。如温州瑞安地区于1981年6月6日因划龙舟纠纷而引起了械斗事件。其时双方参与斗殴人数达15 000人,致伤128人,不同程度毁坏的房屋有155间,遭受严重破坏的企事业单位16家,损失12万元(时价),导致区社机关、公安派出所等被围攻,成为震惊全国的“6・6”事件。

2.2拥挤践踏事故重大体育事件中由于观看比赛或展览的观众通常具有聚集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数量众多、人群为临时性、缺乏约束力等特征,极易因为一些自然因素、火灾、恐怖事件等偶发因素导致人群互相拥挤、践踏,出现大量的伤亡。如1988年3月12日,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的一场体育比赛中,突降冰雹,因躲避冰雹的球迷涌进被锁死的出口,造成相互挤踏,至少93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2001年4月11日,南非约翰内斯堡体育场因近万人冲破拦截的铁丝网涌入球场,将正在看球的观众挤到,后面又不断有人涌入,堆成座座“人山”,许多人当场死亡。在我国各地举行的体育事件中拥挤性挤踏也时有发生。

3重大体育事件公共场所安全保障战略和路径设计

3.1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为联盟的安全保障主体目前,我国举办重大体育事件几乎都是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安全保卫,由于举办大型活动频率越来越高,使基层倍感警力不足;而大型活动的抽调势必影响日常工作,甚至出现脱节。此外参加大型活动的警察加班加点,也易诱发过度疲劳。同时参与管理的单位往往既有市局指挥部、治安总队、交巡警总队、消防局、体育局、交通局,也有分县局等相应职能部门。如果是水上比赛,往往还需涉及海事局、港航局等部门。这种一个部门处理一个问题的模式,在面对复杂的公共场所安全危机时常常出现“管理重叠”或“管理真空”的混乱局面。

此外,由于对重大体育事件的界定标准不一、尺度不一,使得各级审批、管理权限不清;常常出现市局、分局层层管理,甚至市局领导也亲自抓,造成众多部门的管理,多头把关,程序过多,效率不高。

而重大体育事件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不仅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运动,也是一个复杂的事件管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因此在强调政府在是安全监控主力军的同时,应避免政府万能的观点,设法建立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各类组织和社会成员参与其间的组织框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管理机构也应从以往的“分而治之”转变到“合而治之”,构建能承担多重任务的网络式组织单元,以有效解决涉及多重领域的安全问题。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应将市场机制导入安全,并与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此外还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使企业更加积极地、持久地投身到这场运动中,成为政府的永久伙伴,分担政府的一些责任和精力。同时政府应该鼓励强调道德秩序、人的良心和相互信任的非营利性组织成为安全保障的重要力量。具体操作中,可依据事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力量组合;如对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庆典等政治性强的类似奥运会等体育事件,公安机关应全面负责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保安公司派员参加。而对于规模巨大,参加人员众多,易引发治安灾害事故的活动,如F1体育赛事等,可采取协管法,形成以公安机关牵头,保安出力协作的模式。而对于专业人士为主、规模较小、安全系数较大的体育展览会,可采取全面使用法,即以保安人员为主,公安机关只负责活动的审批、业务的指导、安全的检查和发生案件的调查。

3.2构建灵活有效的危机安全防范体系在SARS后,我国各地危机防范意识明显加强,也纷纷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但由于重大体育事件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事物,危机安全防范也处于不成熟状态,在实际运转过程中,效果不甚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预案过于抽象,只是单纯设置了一些职能部门,但对责任的具体履行没有明确规定,对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无详细界定;致使工作出现缺位和相互扯皮。有些地方应对措施仍留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强调采取人海战术。在事件过程中,所有政府职能部门都派员参加,无论是工商、税务、还是环保部门都无例外,以期形成管理强势。但是这些管理人员既不熟悉管理流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没有处置权,造成所谓“空转”现象;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造成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搁置。

此外各地政府部门少有演习,防范力量未能充分整合,出现问题后仍然手忙脚乱。公安机关的预案往往因缺乏演练而无法应用。如2002年发生的西安3.24球迷闹事中,虽然比赛前公安机关针对球迷的闹事问题制订了工作预案,但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使得事后无人拍板处置,致使事态蔓延扩大。

因此一个相对完整的危机管理体系,不仅应包括危机管理的组织机构、危机决策机制、危机沟通机制和危机控制机制等四部分。还需注重各子体系的锻造,使四者既自成一体又相互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危机管理体系。

最后应按照事件的生命周期可将危机管理体系中的控制机制划分为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前馈控制也可称之为预防性控制,反映到体育事件危机管理过程中即常规危机管理,包括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制定危机反应与恢复计划以及开展反危机演习与培训等;实时控制也称之为实时控制或现场控制,反映到体育事件危机管理过程中,包括危机开始阶段的应急管理、危机发展阶段的反应管理和危机结束阶段的恢复管理。在体育重大事件中,现场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制高点的监控。现场周围一定区域内的制高点,往往是暴力犯罪分子实施暴力和破坏活动的地点。警方必须选择必要的制高点,配备警力、严加戒护。2001年,十强赛期间,沈阳公安机关便在五里河体育场的各个制高点派专人进行控制,使用监控设备,对体育场进行全防卫监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反馈控制也可以称之为事件后危机处理,主要是指危机事件结束以后对整个事件危机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然后把评价结果反馈到危机管理体系之中,以期得到改进和提高。

3.3加强公众安全防范教育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安全教育体系,广大民众对风险意识不强,也没有紧急情况下应对常识,同时对自身的行为规范要求以及求生、救生常识不十分了解,缺乏最基本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危机教育多处于非规范状态,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实践中有相当盲目性。危机教育主要以官方为主,缺乏与企业、高校、非营利组织、基金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危机教育的内容过于陈旧、安排也缺乏系统性、大多处于随机状态,无法做到连续性、系列性。教育的方式大多比较传统,略显死板,未引进一些先进的教学理念。政府对危机教育环节未予足够的重视,无论是从人员还是从经费上,危机教育往往捉襟见肘。资金上不足严重困扰着危机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我国危机教育还存在以下难点:不同单位和社区,存在着不同的危机问题,如何做到有的放矢。由于很大程度上国内还存在条块分割、单位各自为政的社会现实,许多相关工作无法介入。

因此有必要逐渐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安全防范教育体系。安全防范教育过程中各子系统以及各个层次,明确自己的目的、方法和内容,同时各教育机构之间,教育项目之间等关系协调、步骤一致,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教育对象对危机的理解从朴素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系统的理性认识,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自觉地、有效地配合或推动危机教育开展,使人从无形到有形都有所改变,以达到减少事故灾祸的发生。

3.4注意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细节设计控制和防范重大体育事件过程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注意以上战略设计外,还有许多细节值得进一步完善。如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设计。场所的不确定性是重大体育事件的一项重要特征。在具体活动,往往需要依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安排不同的场所;有的是临时搭建的活动场地,有的可能是临时租用的场地,如果举办单位忽视安全、公安机关又监督检查不力,则容易发生活动现场设施塌陷、坠落事故,造成人员恐慌,导致挤压、伤亡事故,在活动过程中也有可能由于各种矛盾的激化,导致群体闹事的发生等。同时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建筑设计也是防范危机的重要一环。群体性挤踏事件一般发生在出入口、狭窄的过道、看台、楼梯等处。如果这些地方宽度骤然缩小,将导致人群在快速的行进中因地形的原因出现意外。另外,公众聚集场所疏散走道的路面设计不当也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重要原因。路面不平、摩擦系数小或使用台阶、斜坡不仅会降低人群行进的速度,而且会因为某个个体行进速度减慢,或摔到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这要求公共场所的设计一方面根据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对这些重点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另一方面设计人员应将危机意识导入设计具体细节,如足够疏散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流通。

总之,体育是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精神的载体。重大体育事件作为一个国家、地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既需要解放思想,精心谋划,积极打造赛事品牌,努力塑造城市名片;同时也需认真防范风险,为全面推进体育强国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吴穹,徐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1-11.

[2] 诺曼・R・奥古斯丁.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8-50.

[3] 薛澜,等.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J].中国软科学,2003(4).

[4] 胡燕雯.事件旅游:都市旅游竞争的制高点――以京沪为例,地域研究与开发,2004.8.

[5] 戴光全,保继光.西方事件及事件旅游研究的方法,旅游学刊.2004.8.

公共场所安全常识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各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堂安全工作,认真汲取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食堂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突出重点,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堂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检查

集中时间深入开展食堂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重点检查食堂房屋建筑安全状况,是否属于老旧危房,食堂设施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各类(电、蒸汽、燃气、电磁、导油)加热锅、压力锅是否存在该检未检、超检期使用,使用“三无”产品,设备安全距离不足,维护保养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备等问题。液化气用户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使用过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是否使用不合格燃气具,重点是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是否超期使用燃气具、软管,软管连接是否牢固,液化石油气减压阀接口处、软管与燃气具连接处、燃气具有无漏气现象等安全隐患。电气线路方面,重点检查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的房间是否安装防爆灯、防爆排风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输送管道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擅自拆除、改装、牵引、暗埋燃气设施和超载荷用电、私搭乱接电线、线头、线路不检测、配电箱不能上锁并不可靠接地等问题。消防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备足,能否正常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污水管网方面,重点检查是否通畅,是否能存在老旧排污管道污物积集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溢出等问题。

公共场所安全常识范文第3篇

根据省州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__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李宏才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罗国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和永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综治办、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国彪兼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相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

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宿舍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1月—5月)。自本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人员聚集场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检点进行通报和工作部署。各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制定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5月1日前,各单位、各乡镇要将专项治理组织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26222)。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8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此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聚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属于宾馆、饭店、旅馆、商场、市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向专项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9月)。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抽查监督阶段(10月—12月)。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文化、工商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10月22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五、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治理第四项第一款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八)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__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交警、民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板报和报刊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公共场所安全常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0)29-0096-02

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密切,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抓好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经验对如何改进和加强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论述。

1、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1.1 临时性建筑多。可燃物品类别多

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有些是在固定性建筑中举行的,但更多的是在临时搭建的建筑中进行的。临时搭建的建筑多采用可燃性材料,加上摊位大多相邻较近,防火分隔差,耐火能力极低。易着火、易蔓延。

临时性集贸市场和展销会一般都是综合性的,经营的商品包罗人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各种物品。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燃物品。并且绝大部分未设置专用的库房,有的也仅以板棚、偏厦暂存,因而物品混杂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大多不能分类存放和隔离存放,不能保持堆放的间距。火灾负荷大,隐患比较严重。

1.2 人员众多密集、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差

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的参观人员众多,且密度大,吸烟者有之,乱丢废弃物者有之,因此而埋下火灾隐患。一且发生火灾,众多的人群易惊慌失措,一片混乱,因而给疏散带来难度。

临时性集贸市场和展销会大都是由成百上千的小摊位构成的,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摊位多各自为战,有些经商者又带有临时思想和经常流动或更替经商主人,摊商之间无密切的整体关系和全盘思想,构成了一个各顾各的松散临时性整体,通常只顾经济效益而防火安全意识淡薄。很多摊商文化水平不高,极为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发生火灾后应变能力亦差。

1.3 用电负荷量大、电器线路不规范,违章用火现象较普遍

汽车电影院、大型集会、临时性集贸市场、展销会、灯会,尤其是灯会用电量极大,往往临时安装一些照明灯具、装饰性的彩灯、霓虹灯和电动模型等,用电负荷量增多。由于具有临时的特点,电器设备施工安装往往比较粗糙,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因而带来了一定的火灾危险陛。另外,由于电器线路的敷设除了装修布置时安装进去的以外,营业后临时接拉的电线、插座很多,有的棚摊内液化气罐、火炉“同室操戈”;有的棚摊从附近居民家或单位拉线“代电”;还有的直接从附近的高压线或配电盘上私自接线,无任何保险装置,用电量大,易超负荷运载,起火的危险性很大;违章用火现象普遍,因此,明火烧火煮饭,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用火用电器具以至液化石油气应有尽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火灾隐患。

1.4 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消防设施薄弱

室外群众性活动一般都有主办单位、出租场地单位、承租单位、参展单位和参展个体等。参加单位众多,且思想素质不一,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同时部分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无消防组织,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也不健全,形同虚设;另外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平时只是进行业务管理,而消防安全却无人过问,造成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由于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缺乏统一规划,形成乱搭乱建,影响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火栓情况严重;集贸(展销)摊位无消防器材或数量不足,摆放的位置比较“冷僻”;室外消火栓没有明显标志,遇有火情,水源很难保证。加上经营者消防意识差,不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1.5 装修布置期间,材料种类多,工序复杂,火灾危险性大

举办大型集会、灯会及展销会等往往需要制作各种展板、展台、展柜、展箱、模型和展览厅的间隔装饰等,这些设施多数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布置期间,有木工、电工、焊接、油漆、喷漆、粉刷等多种工序交叉作业,火灾危险性较大。

2、切实加强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1明确消防管理职责,措施步步到位

1)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临时性集贸市场、汽车电影院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应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公安机关对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进行审批。主办单位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暨消防责任人,其主要措施是: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3)组织人员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组织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2)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依据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应按照自然区(片)划成管理区(片)或组。同时消防监督部门应与主办单位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主办单位要与区(片)或组负责人签订消防责任书,区(片)组负责人应与摊(店)主签订消防责任书(状),做到层层签订,层层落实,并与奖罚挂钩。

2.2 完善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1 成立防火管理机构

每个室外公众聚集场所都应成立防火管理机构,并由公安派出所或治安管理小组配合.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防火管理机构的领导应由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并由工商、治安及区(片)或组的负责人组成。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2.2.2 组建义务消防队

组建义务消防队,并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等,从组织上形成防火和灭火的完整体系,并明确其职责,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

2.2.3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

室外公众聚集场所应根据活动性质和物资种类的防火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安全常识范文第5篇

创卫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3、继续强化爱国卫生工作。

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6、大力开展创卫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

创建文明城市对市容市貌的要求: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街道整洁卫生,无乱张贴(包括牛皮癣)现象;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