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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农村小微企业;集群发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8.004
所谓农村小微企业,主要是在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注册地在乡镇、农村地区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式作坊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15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提出包括现代农业、创业创新等在内的11项重点行动。我国农村小微企业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发展农村小微企业是破解“三农”问题,打造精准扶贫强力驱动器的有效手段。农村小微企业可以提高人们的就业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致富;农村小微企业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是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农村小微企业可以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社会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农村小微企业还可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有效推动农村小微企业发展,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驱动下,利用“互联网+”技术,破解“三农”问题,完成精准扶贫,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 我国农村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量的小微企业孕育而生,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力量。当前,我国农村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产业层次低,多以种养殖、粗加工为主
农村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生态区位优势特点,如适宜气候、土壤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发展特色生态种养殖产业,进入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往往存在跟风现象,处在产业链的低端,不能在深耕产业链,集群发展。
1.2 农村小微企业管理制度欠缺,融资困难
农村小微企业多是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一般多依赖本土优势资源如农业资源进行种养殖、初步粗加工,附加值低,产品结构单一;大多数农村小微企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缺少技术和财务管理、融资等知识,没有可以抵押的资产,在融资渠道和担保体系上存在天然的缺陷。
1.3 人员素质较低,人才短缺
农村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多是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当地有经济头脑和掌握一定种养殖技术的农民、退伍军人和少数大学生、企业白领等。农村小微企业员工多是创办者家人和当地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也缺少业务、技能培训,很难吸引到懂技术、会管理、有战略眼光的人才加入。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缺少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如网页制作、网络营销和网店运营等。
1.4 信息不对称造成“销售难”
淘宝、京东等农村市场的拓展,我国加快了农村网店、农业网站的建设和发展,但由于农民自身素质、网站更新内容不及时、不能吸引访客兴趣导致网店、网站等不能发挥作用。同时,农村小微企业扎堆种植农产品,集中在收获季节上市,供应相对集中,而销售能力有限,虽然有网站、网店的销售,但信息的不对称造成“销售难”。
1.5 缺乏发展电商的基础条件
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知识背景,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欠发达限制了农村物流,网站、网店等信息资源交易平台难以发挥作用,交易安全因素,农产品交易不规范,农村电商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制约了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1.6 市场占有率低,抗风险能力差
农村小微企业大都规模小、投资少,重复建设多,导致农村小微企业间争抢市场,且农村小微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形成自己的独立品牌,导致农村小微企业市场占有率低。缺少资金,管理机制欠缺,人才短缺,销售难,农村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
2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电商的必要性
2.1 “互联网+”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借助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结合当地特色农业资源,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电子商务的进入农村,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打通信息壁垒,为农村、城镇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驱动农业“跨越发展”、助力农民“弯道超车”、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2.2 “互联网+”现代农业可在农村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根据农业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返乡创业农民创办小微企业23.7万家,农产品加工企业45.5万家,休闲农业各类经营主体18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147.9万家,农民创业创新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3 “互联网+”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创设农村小微企业,能够带动信息、技术、物质、资金、人才等流向农村,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稳定经济增长。如为农村群众代购、代销的形式,解决农村买、卖难的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2.4 农村电商带动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引进淘宝、京东等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积极普及农村电商知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激发广大农村创业者的电商创业热情,探索如何结合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农资平台和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生产经营模式的创新,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3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
3.1 服务升级,发挥政府综合服务职能
政府应多办法、多渠道提供多方位服务,一是落实针对农校小微企业发展电商的税收、土地、政府采购、工商注册等优惠政策,为农村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二是加强银行、农村小微企业沟通,为农村小微企业打开融资通道。三是充分发挥政校企联动效应,聘请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根据当地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农村小微企业培训。四是加大农村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为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电商奠定基础。
3.2 “一村一品”,明确农村小微企业电商发展新方向
“一村一品”运动起源于日本大分县,一个村子的居民,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或因为龙头企业带动,或培育市场主体,或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一村一品”。农村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和打造茶叶、蔬菜、水果、黑山猪等特色种养业,建立产业基地。通过成立指导中心,研究院,开发一些新品种,同时对农民进行一些培训,将整个产业链进行延展,借助本地优势逐步提升品质,通过各种媒体,打造国际的知名度,提高综合的实力。
3.3 依托农村特色,发展农村小微企业集群
农村小微企业以本地资源为切入口,依靠本地资源型禀赋,延长产业价值链,以“一村一品”的空间聚集发展模式,根植地域特色,促进农村小微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催生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品牌效应。一是要充分发掘本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二是重视种子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效应;三是加大对集群的资金投入力度。
3.4 苦练内功,努力发展农村小微企业自身
农村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学习互联网经营理念,定位准确,找准目标客户群体,充分了解需求,逐步打造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首先,认清电子商务是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新守旧观念,转变经营理念。其次,农村小微企业开发具有天然地域特色的特色产品,准确定位,通过电商渠道,推广宣传,逐渐扩展知名度,以满足生产的需要。第三,通过网络培训、实地考察、创业培训等形式,特别是创业者,需要不断学习和创新,掌握农村电商和小微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第四,农村小微企业还应积极主动寻求国家在技术、资源、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还有来自京东、淘宝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第三方企业的支持。第五,科学制定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规章制度,规范经营,增强企业活力。
总之,在“互联网+”背景下,农村小微企业要发展,应以当地特色自热和人文资源为纽带,打造“一村一品”,培育和引进种子企业和龙头企业,在政府的税收、土地、融资、创业扶持等多方位服务下,逐步形成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农村小微企业集群。发展农村小微企业,是政府、市场、企业自身等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在“互联网+”、双创驱动的背景下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农村微型企业的成长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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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君,蔡翔,赵书松.农村小微企业集群的基本特征、发展因素与管理策略[J].农业经济问题,2015,(1):73.7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村商业银行;电子商务
进入“十三五”时期,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盈利模式及一些传统业务等诸方面的冲击日益明显。一直以来,互联网金融凭借自身牢固的客户基础、较低廉的交易成本、前沿的信息数据技术以及广泛的服务范围等诸多优势,开辟了新的金融业态,也进一步巩固了传统金融业的基础地位。面对复杂的金融形势,农村商业银行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发展现状,有效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
1面向农村市场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
农村商业银行是基层商业银行,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具有较为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群体。为此,农村商业银行完全可以把业务延伸到电子商务领域,以发挥其独特的金融优势。
首先,要为广大农村居民打造一流便捷的电商平台。构建这一平台旨在谋求更可观的市场份额,绝非追求短期的盈利。如今,农村商行不但要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强大冲击,还要时刻提防同行业者的竞争。基于此,银行要善于从内部攻破“堡垒”,简单地说就是要壮大自己以抢占先机,把那些有着强烈的电子商务信用贷款需求的客户从其他银行挖掘过来;同时还要防范第三方支付企业侵蚀本行业务,这样做的直接目的是为坚守商行已有的市场份额。其次,积极开发利用手机银行,努力扩大移动支付的市场份额。当前,已有不少农村居民开通了网银,并逐步普及开来。与此同时,手机银行也成为各农村商业银行大力宣传、推广的焦点。谁能在手机银行领域夺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无疑对于减少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是大有帮助的。再次,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同电子商务企业取得密切合作,要把银行的线上业务与客户的线下消费有机统一起来,加强与实体商户的联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范围,使客户获得全新的金融体验。
2加强内、外部的整合
2.1树立互联网思维带动内部整合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将创新力的提升摆在突出位置。要以产品创新体现市场竞争需求,凸显互联网金融特征,加大技术研发和科研投入,把新技术和金融业务的各方面统筹考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为客户的参与拓宽渠道,以更好地体现和满足客户的各类消费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一流的金融配套服务。例如,可打造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平台,以实现客户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在已形成的战略联盟的前提下,提高上下游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效率,形成互补前进、合作双赢的生动局面。其次,要结合互联网逻辑,创建专属金融架构,推动农村传统金融与网络新型金融组织架构的和谐共生。再次,要拓宽营销和服务渠道,由传统意义上的网点营销转变为移动互联营销;树立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化程度,不断创新营运思维,推动互联网移动化进程。
2.2加大与同业机构间的竞争与合作力度
商业银行要加大与同业机构的合作力度,推动互联互享互通,以提升行业整体市场竞争力。首先,要与城乡互联网企业取得密切合作,促进优势互补,以占领更广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其次,要与各移动运营商取得合作机会,力求把控移动支付的新模式,拓宽移动金融的服务范围和客户覆盖面。再次,要推动同业机构之间的产品营销与信息传递进程,防范业务上的壁垒设置和资源重复性建设。此外,还要与其他商业银行展开对话与合作,逐步减少客户资金跨行流动的成本,推动银行账户间的互通互联,从根本上缓解第三方支付企业“抢夺”客户的现象。
3变革和创新各项业务
3.1中间业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的进程,使更多的金融行为由线下转移到线上。为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农村商业银行要把握互联网信息脉搏,以满足客户需求,转变以往的运营模式,拓展中间业务的范围,提升业务效率;在支付业务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要以增强业务便捷性为突破口,守住被互联网支付业务所“垄断”的C2C业务;在客户开发方面,商业银行要善于摒弃传统的服务模式,特别要降低推动型产品服务规模,着力构建拉动型服务,从客户的便捷性和市场需求出发,善于与客户将心比心,使业务更为直观地体现客户需求。
3.2负债业务
在存款利率方面,商业银行要千方百计提升资本收益,以防存款负债业务的日益流失。在支付平台的建设方面,商业银行要密切与电商企业的合作,积极吸引信息技术领域的优秀人才,强化自身在网络风险及信息技术方面的建设,建设专属支付平台。在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商业银行要借助庞大的客户群体优势,在互联网金融未普及的区域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以巩固和扩大市场。互联网金融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改变复杂金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那些收益较高、风险较高的组织产品,则要由银行供应。农村商业银行必须整合已有的新技术和业务,锐意创新,着力提升自身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使复杂金融产品的客观群体更为固定。
3.3资产业务
在大数据时代,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发信用交易数据信息库,加大对农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帮扶力度,深挖客户群体以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要依托大数据的体系化运作,加快信用贷款业务的普及。构建一体化的信用贷款服务平台,推动客户管理的网络化趋势。
4将农村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改造成为社区银行
首先,要积极改造农村地区广大金融网点,主要包含国有银行在农村建立的各大营运网点等,因其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消费资源,也具备必要的机构场所,因此,适合于改造成全新的社区银行。其次,要使农村信用社转变为社区银行,由于信用社在农村的历史较长,具有牢固的群众根基,且擅长经营信用贷款业务,因此,将其改造成为社区银行,可推动农村金融业的繁荣。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商业银行必须精确捕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态,树立创新意识,积极调整营运战略,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的主要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从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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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农村经济;问题;对策
吉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近几年来农业经济发展倍受关注。当前吉林省农业发展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农业发展没有形成产业链系统,农业现代化程度依然很低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和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如何持续、稳健地推动“互联网+农业”高效发展,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1“互联网+农业”发展中面临的现状与问题
1.1从政府层面来看,缺少对“互联网+农业”的整体规划将现代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给农业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是传统产业进行升级的一个契机,是现代科技进步的一个载体,更是我们国家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战略机遇。但是,是机遇也是挑战,如果不能从政府层面把握机遇,必须会导致“互联网+农业”昙花一现的结局。从目前吉林省“互联网+农业”现状来看,缺乏政策上的统一规划指导,没有形成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的态势,普遍存在着各乡镇一哄而上、各自为政的片面性、局部性发展现状。这无疑大大削弱了“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力度,降低了互联网对农业发展的贡献。1.2从金融层面上看,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撑“互联网+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就是资金支撑。“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少不了营销渠道的发展。而营销渠道的发展又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吉林省农村现有的农村市场营销渠道是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模式。各级批发商、零集商及村民之间的付款模式都是以赊欠为主,这也是农村存在的普高现象。而“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电商企业可以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将产品和服务打进农村,但这种赊欠式的付款模式,是大多数电商企业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因此,农村“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必须有各级金融机构的支持,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到“互联网+农业”当中来,从而促进农村“互联网+农业”的快速发展。1.3从农民层面上看,存在观念上的抵触毫无疑问,农民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主体,因此农民对这场变革的态度与接受程度,直接影响到互联网与农业是否能真正的融合,也直接关系到“互联网+农业”在吉林省农村未来的发展态势。因此,能否对农民进行互联网知识的普及、对市场经济知识的普及,把农村建设成“新农村”、把农民培养成“新农民”,是这场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而现阶段的农村,虽然互联网正在逐步普及,但从农村受教育的情况来看,农民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民,他们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大多数农民没有把农业和市场经济联合起来,他们缺乏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看不懂市场走向,不懂如何做出市场预测,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决策。更不要说把互联网与农业生产销售相联合。另外,互联网安全问题也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做为普通农民,他们本身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就较弱,其风险承受能力也低,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案件令他们对互联网产生恐惧,习惯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营销模式突然变成鼠标键盘的操作,这些都是令他们难以接受的。任何一个小小的网上操作失误可能会使其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这一点无疑会增加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普及难度。另外,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对于这种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和违约也是农民无法承受的,因此很多农民对“互联网+农业”的营销模式存在观念上的抵触。1.4从农村基础设施来看,缺乏支撑“互联网+农业”必要的信息设备农村“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从全国目前情况来看,普高存在的现象是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全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不到30%,没有通宽带的农村数目达到5万多个,家庭拥有计算机的数量比例则更低。没有用过互联网、甚至不知互联网为何物的农民数量更是高达70%。从这些数据来看,我国要发展“互联网+农业”确实是任重而道远。从吉林省情况来看也不容乐观,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也比较低。大多数会使用互联网的都是出外打工的年轻人,这些不利条件限制了吉林省“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另外,还存在着农业数据资源不健全、利用效率低、数据分割严重等现象,大多数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有一定距离。
2吉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的几点建议
2.1从政府层面制定吉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规划。政府要从管理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发展战略,从而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首先要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农业”的政策规划,从政府方面的扶持、税收方面的减免、金融机构的融资等多角度推动其发展。过关农村信息化网络平台和服务中心的建设,积极推动农产品在生产流通领域的互联网化,建立农村大数据应用中心,对各类农业信息进行汇总和开发。其次就是要推进吉林省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要把“村村通”工程落实到底,二要加快研发适合农村使用的低成本智能终端机器,三是集中一批具有电脑知识、电商知识和懂市场营销管理的人才,对农民开展有计划地培训,使农村在技术上掌握互联网的同时,在思想上认同“互联网+农业”,将“互联网+农业”打造为能够切实推动国家经济社会持续、高效、稳定发展的新引擎。
2.2深度融合产业链,创新农村互联网发展模式。传统营销模式销售面比较窄,销售成本高,品牌知名度也受到一定局限,农产品虽然好,但是由于分散经营带来的品牌优势不突出。当前,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正深刻改变着农业的生产、销售、服务、资金等产业环境,集农业电子商务、高品质绿色食品原产地直供、体验式旅游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模式将给农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产生农村休闲旅游、体验、民宿、产品销售等复合型新业态。“互联网+农业”实现的是农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不再只是简单互联网接入农业,或者农业融合互联网,从而实现去中间化,提升效率等旧有模式,而是成功地将互联网与社会资本带入驱动农业发展的轨道中。一方面,“互联网+农业”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互联网+农业”通过便利化、实时化、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为农地确权、农技推广、农村金融、农村管理等提供精确、动态、科学的全方位信息服务,正成为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
1 引言与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等金融模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代~2005年左右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 - 2011年前后的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以来至今的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本文围绕众筹、P2P网贷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模式,探讨其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的动力分析。
我国目前处于农村向城镇化转型的重要阶段,判断一个区域是否达到城镇标准的重要指标来源于人口指标和经济指标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指标都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息息相关。根据发改委报告我国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6.1%,比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49.7%上升了6.4%,城镇人口增加数达到8755万人,从这一数据可以间接看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之快。地区经济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和居民的增收,在农村一直处于资金借贷困难和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无疑给农村地区解决资金需求提供便利,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给农民增收提供有利的渠道。
很多学者已关注互联网金融对农村经济或农业发展提供的机遇,范琳、王怀明(2015)通过研究农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析农村地区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风险偏大且融资成本高,可抵押资产匮乏等现状,认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基于大数据的小额贷款、点对点融资、大众筹资等模式能够满足农业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江维国、李立清(2015)通过分析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创新,表明互联网金融拓展资金供给新渠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具有契合性,提出应优化互联网金融融资软环境的建议。李国英(2015)通过研究“互联网+”与现代农业产业链与商业模式的关系,得出互联网将转化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产品电商及农村消费品电商加速现代农业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以上研究可以看出,相关学者从两个方面研究互联网金融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一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农村资金需求提供新渠道,一是互联网平台为现代农业产业提供发展动力,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分析互联网金融模式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2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农村地区资金需求的满足一般来源于自己财富的积累,即今年所需农业生产投入来源于往年农产品销售收入,这笔资金还要满足农民日常生活和农业企业经营所需,这种资金循环使用模式就是内源融资模式,内源融资最大的缺陷是影响扩大再生产。随着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化农业产业对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挑战,需要农民改变传统仅依靠手工作业的生产模式,引进更加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资金问题就成为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的障碍。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贷款数量较少,原因主要是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民还款的保障是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如果遇到当年气候灾害和意外事故,农民不能按期还款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就是可抵押资产的困乏。对于农民个体来说,土地公有制度基本决定了其没有抵押物;农业企业的厂房和设备价值相对来说偏低,对于借贷资金数额微不足道;传统银行借贷渠道对于农户和农业企业苛刻,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众筹、点对点借贷方式扩展了农村地区的资金来源。
3 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众筹是指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共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是一种较新的创业投资代表,其资金来源不再局限于银行、基金等传统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成为主要的来源,具有注重创意、进入门槛低、操作简便等特征。点对点融资即大众普遍了解的P2P( peer to peer) 网络信贷模式,该模式对现有银行体系进行了有益补充与完善,避免了传统金融体系在选择贷款受益方时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的问题。根据2016年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结果,排在前10位的P2P平台截止目前成交额分别达到:红岭创投796999.15万元、网信理财482531.79万元、鑫合汇333344.42万元、PPmoney329028.65万元、微贷网283868.32万元、链家理财193767.1万元、团贷网188309.24万元、小牛在线187595.47万元、翼龙贷139759.40 万元、宜人贷133791.63 万元。
通过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互联网金融为农业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平等的、低门槛、便捷的融资平台。在该网络平台上,农业中小企业只需完成注册便可以平等地获取所需的发展资金。从点对点融资模式来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职责是审核每一笔贷款申请,在对申请者的管理水平、经营效益等方面考察后再进行贷款发放。对于众筹模式来说,资金拥有者亦是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的网络平台对自身较为感兴趣的项目与创意进行投资,将社会闲散资金聚集起来。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通过哪种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可以有效的帮助信用好、有规划的农民及农业企业获得所需资金,为满足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和建设现代化农村奠定基础。互联网金融除了满足农民资金需求,在现代化农业产业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农业生产源头生产资料、到生产成品农产品的销售,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模式—即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产品流通带来极大的支持。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就是农民或农业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运输至农贸市场,或者直接销售给批发商或零售商,自己能赚取的利润很少,中间商把产品拿到市场以高价销售获取大量利润。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让农民能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没有中间商在其中剥削利润,农户能够得到销售直接收益,消费者也能获得更物美价廉的农产品。从目前大众使用广泛的电子商务平台来看,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开始销售农产品。从最初就涉猎农产品的淘宝网、一号店,到转型增加农产品销售的京东商城、当当网、亚马逊,包括现在超市电商平台如大润发超市的飞牛网、以家用电器为主的苏宁易购和国美在线等都开始涉及农产品。
4 结论及建议
农村地区生产经营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传统农村借贷存在固有的困难,由于缺乏信用记录,征信难,难以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获得服务;单笔借款金额小而分散,成本高,难管理;无担保,缺乏抵押物,纯靠信用;这些都是农村地区农户和企业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原因。农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农户和企业提供新的思路,农户和企业规划出有创意的发展方案可以通过众筹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创意,有兴趣和有资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或者通过在P2P平台通过注册表明自己资金需求,能承担风险的投资人把闲置资金使用权让渡,通过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有了资金的农村地区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扩大再生产的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渠道收回资金,这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良性资金循环模式。
为了加快农村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协同创新,错位竞争,共同创造互联网金融新生态,互联网金融理念认为,用户是核心,一种金融产品的产生首先源自用户的需求,当某种需求在具体场景中被发现后,再反向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并最终将产品嵌入到场景中。所以只有将传统金融的深度与互联网金融的广度相结合,才能创造农村金融新生态,最后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以大数据为基础建立健全互联网征信体系,推动农村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在农村互联网金融领域,征信的基础支撑作用显得格外重要,当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将推动征信行业的发展与成熟。做好金融监管,构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随着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推广,传统风险控制和互联网风险控制的有效融合,在这一过程中风险控制是最核心的环节。控制好金融融资风险和第三方支付信用风险,大力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区域差异;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8-65 -03
一、问题与框架
“互联网+农业”主要是指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计划、劳动过程、农产品销售等,以改造传统农业生产和销售模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标准化生产、形象品牌化、科学化管理、创新化销售等几个方面的特点使其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随着“互联网+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及应用,如何创新“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路径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目前,“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尚在培育与探索阶段,多数研究还处在对其定义、特征、模式及对策等方面。李敏(2015)认为“互联网+农业”是指发挥互联网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使互联网技术与农业发展实现深度融合的方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蒋融(2015)认为我国“互联网+农业”处于摸索的时期,其在农业生产各环节、领域的应用还相对有限,但它给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夏青(2014)提出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几种发展模式,如智能农业模式、电商模式、产业链模式,通过融入互联网技术,从生产、营销、融资等环节优化农业生产,创新产业链,成为克服传统农业弊端的新型经营方式。刘玉忠(2015)根据我国“互联网+农业”的现状,提出依据国情做好顶层设计制定战略规划、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等多项对策。梳理相关的“互联网+农业”文献,发现学者们基本上认同“互联网+农业”的发展道路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提供良好的契机。对于“互联网+农业”的定义、特征等问题阐述得比较多,多为定性分析,实证和案例分析较少。“互联网+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学者们提出从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资本投入、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入手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互联网不是农业的灵丹妙药,要对“互联网+农业”冷思考。
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首次提出竞争优势理论,其认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可以拥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基本竞争优势,一种是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另一种是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如果企业参与所有市场活动的累计成本低于其竞争对手的成本,那么它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低成本优势;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给客户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具有独特性的产品,那么它就在市场竞争中拥有差异化的优势。低成本竞争优势主要是指以特殊资源为基础的资源经济优势(如特殊的物产资源、较低的原料成本和廉价劳动力等),可以视为一种较低层次的竞争优势。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主要是通过创造更契合客户需要的差异型产品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由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更难以模仿,可以将竞争优势较长期的保持下去,可以将其视为较高层次的竞争优势。波特将获取不同层次竞争优势的方法总结为低成本战略和差异化战略。
“互联网+农业”,既符合规模化的农业经营发展路线,又融合了新兴的互联网科技技术,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经营形式。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可以将不同区域的竞争优势建立在不同的层次上。采取低成本竞争优势的发展路径,必须发现和开发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着重降低成本的运行空间。因此,可以选择以电商模式为基础的发展路径,利用互联网优势将农贸市场向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培育新型的互联网技术人才,使农民参与进来。“互联网+农业”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就是要实现互联网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使其区别于其他的农业经营发展方式,独具匠心的营造高技术含量的农业发展潮流,以自身的竞争优势发展智能农业模式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二、“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原因分析
目前,“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模式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在农村地区生产建设中的推广应用,越来越多的农户接受“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模式并逐步开发以“互联网+农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截至2013年底,我国农村地区使用互联网的农民已经达到了1.77亿人,同比增长了近2000万人,增长率为13.5%① 。大规模的农村网民增长以及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给“互联网+农业”的农业发展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相关的涉农网站也在不断增加,并农业市场的供求信息、更新农业优惠政策、提供各类农业资讯服务及建立农产品贸易电商平台等,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寻求更大的突破。
首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状况。2013年东部地区GDP总量为32.2万亿、中部地区12.7万亿、西部地区12.6万亿,东部分别是中、西部的2.5倍;人均GDP东部地区为6.24万元、中部为3.54万元、西部为3.45万元,东部地区分别是中、西部的2倍;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1万元,较中部地区0.84万元、西部地区0.68万元有明显优势② 。东部较好的经济发展水平,带动区域内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使农民接触互联网的机会增加、成本降低,冲击农民保守的观念,推动农民创新“互联网+农业”的建设渠道和积极性。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市场开放程度不高,“互联网+农业”的培育度和成熟度低,相关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降低农户发展“互联网+农业”的意愿,造成“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规模小、速度慢。经济的发展状况影响了发展“互联网+农业”的规模和速度,信息、技术等应用水平也制约“互联网+农业”的培育和发展。
其次,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也是影响“互联网+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整理《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3》可以得出2012年各地区农民的文化水平具有明显差异,大部分的农民处于初中文化水平,西部地区三分之一的农民文化水平是小学程度。就各地区的差距来看,东部地区高中及高中以上教育程度的比重远远大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在全国各地区遥遥领先,东部地区农民的教育文化程度普遍较高;西部地区大部分的农民教育水平处于小学和初中程度,高中以上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0个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1.52人,远低于东部地区的21.89人;中部地区比重与整体的平均受教育程度相当。总的来说,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民更容易接受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因此,相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发展“互联网+农业”更具优势。
第三,各个地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及通讯设备的建设和配备水平存在差异。发展“互联网+农业”,离不开最基本的网络基础设施和通讯设备。东部地区凭借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为完善的网络配套设施,形成了配备较为齐全的农村网络,网络在村的覆盖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同时,网络技术应用必需的通讯设备设施也较为齐全,先进的通讯系统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支持。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网络基础设施较差,互联网技术并没有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基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素质高低等因素,一些地区的农民很少涉及“互联网+农业”的知识和应用技术,甚至从未真正了解互联网技术如何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导致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还相对迟缓,导致农业现代化发展也落后于其他地区。
三、竞争优势与“互联网+农业”发展的路径
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可以结合差异化的区域资源禀赋,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农业”的低成本发展路径
1.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网设施建设与信息技术是制约中西部地区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难点。“互联网+农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普及度在农业农村领域大范围扩张这一重要前提。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如电脑、宽带设备等还相对少、普及慢,基础设施的建设仍相对薄弱。电脑等设备的户均拥有量远远低于其他地区,懂上网、熟网络的农民还不多,互联网普及率低于30%,甚至70%以上的农民表示不太会使用网络。因此,国家应该在创新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和在实践引导层面予以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及政策优惠,吸引电商企业或网络商扎根农村,推动“互联网+农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同时,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推广电商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懂技术、会管理的互联网技术人才投入到农村互联网发展建设中。
2.农贸市场向电子商务平台转型
“买贵卖难”的困境经常出现在以往单一的农产品销售模式中。由于产销信息不对接、流通环节繁冗等问题,新鲜的各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出售到市场、市民手中和餐桌上需要多重环节。通过电商平台能有效地共享各类农产品销售供求信息,减少流通和交易成本,减少环节缩短时间,实现农产品与顾客的精准对接。中西部地区结合区域内资源丰富的特点,努力创新区域特色的“互联网+农产品”电商平台,推动农产品电商由简入繁的从小点上到大平台转型,打造一批O2O的直销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是打造一批如淘宝、京东等综合类农产品电商平台,构筑区域内农产品的“网上农贸市场”。另一方面努力开创新的提供综合服务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如成都的“菜易通”,实行大宗农产品网络销售与技术推广相结合。
3.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目前,互联网人才短缺是造成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信息化通讯网络较以往也得到不断完善,各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但该地区互联网相关人才匮乏,农民对“互联网+农业”的知识不了解,互联网营销人才严重不足。因此,中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与村委会要鼓励农村的年轻劳动力以及下乡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新生力量敢为人先投身“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中,开创电商平台融入农业生产中;利用财政拨款和政策优惠,吸引外来资金和互联网人才参与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选择与地方大专院校合作,对农民进行互联网技术培训,教会农民相关电商技术、技能,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型;鼓励涉农类院校的毕业学生到农村开创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等。面对人才匮乏的现状,有针对性的将思维活跃、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培训成为拥有互联网思维、能掌握信息化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以种养大户、返乡创业农民为主要对象,打造区域内具备竞争优势的互联网电商大军。
(二)东部地区“互联网+农业”的差异化发展路径
1.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农业生产各环节
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基本上根据农民个人的主观经验进行播种、施肥及灌溉,耗时费力,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危害。改变传统农业种植方式,东部地区通过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途径,采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数字化把控,使农业生产种植变得更加及时、有效、精准。互联网技术进入种苗培育、水利灌溉、机械化收割、后期加工处理等农业生产环节,都受到严格的标准控制,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专业化及精细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采集数据并进行分析,了解市场信息,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和水资源,规划农产品培育时间,制定农产品贸易时节等,形成农业数据资源平台,对农业生产各环节进行合理的整合和改善,使农业生产高效、智能、安全。
2.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应用中的深化
运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把控制的端点从人延伸至物体上,通过采集信息、传播信息,让人与物、物与物相连,从而实现实时、有效、远程及智能化的操控,即物联网技术。东部地区发展“互联网+农业”,在物联网基础上对传统农业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利用大数据资源,融合为“互联网+农业”的全新路径。东部地区利用经济、科技、人才等先天优势,构建物联网平台,开发出适应农业生产的农产品质量检验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土壤质量监测系统等,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农业生产各环节实时监控,收集信息并分析处理,将智能化理念应用于农业发展中,加快智能农业发展的实现。将收集的数据信息与政府相关部门、农科站等采集中心实现共享,有利于指导农业进行农业生产,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智能化,这也是未来东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互联网+农业”融入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主要手段。
3.利用互利网技术发展智能农业
东部地区拥有领先其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要创新各种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智能的农业生产设备,如研制和利用智能节水灌溉系统、组建智能温室监测系统等;通过遥控无人飞机来取代传统人力施肥喷药,利用数据与实际状况控制其对作物喷洒的位置和量;利用先进的采摘机器人替代传统的人工采摘,利用传感器、红外扫描设备来获取果实的信息并判断其成熟度,据此考量是否采摘。这一系列的高新技术正是未来东部地区发展“互联网+农业”的趋势所在。以互联网技术和高新技术为基础,集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一体,实现“智慧”与“农业”连线,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品质和效率,逐步实现信息化与现代农业的深度结合,是东部地区“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未来趋势和现实路径。
四、结束语
中国区域广袤,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单一的“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不适宜地区差异化现状。根据区域差异的客观事实,运用竞争优势理论,结合区域内可获得本土资源、经济水平和互联网基础设施选择“互联网+农业”不同的发展路径。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可以选择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以获取区别于对手的竞争优势实现“互联网+农业”的快速成长。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则可运用低成本的发展路径来培育“互联网+农业”,鼓励农户利用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发展“互联网+农业”。
参考文献:
[1]李敏.“互联网+农业”视域下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J]. 创新科技,2015,(06).
[2]蒋融.我国互联网农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J].经济论坛,2015,(08).
[3]夏青.用互联网思维做农业[J].农经,2014,(08).
[4]刘玉忠.“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研究[J].创新科技,2015,(07).
[5]朱启臻.互联网不是农业的灵丹妙药[J].中国农村科技,2015,(09).
[6]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7]石盛林,薛锦.竞争战略与技术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J].技术经济,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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