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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9-0065-03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担保基金的杠杆效应,为银行与企业之间搭建了一个融资桥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全面掌握担保公司的最新情况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商丘市多家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及中小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担保公司运作中的积极作用及其发展障碍。
一、商丘市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商丘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50余家,从性质上看大体可分为三类:政府注资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和互担保组织。
(一)政府注资担保公司
政府注资担保公司主要指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注资设立的担保公司。从2005年商丘市第一家信用担保公司成立至今,全市共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0家,合计注册资本金3.96亿元,其中政府直接和间接注资占65%,企业出资占35%。2008-2009年期间,10家担保公司累计为428户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461笔担保业务,累计担保总额10.61亿元,在保总额5.74亿元,担保基金杠杆率为1.32。
当前,政府注资担保公司是为辖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主要机构,其运作模式是通过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由金融机构按其存放的担保基金5-10倍放大,为其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担保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
(二)民营担保公司
民营担保公司主要是指一些民间的金融服务与担保中介,以各类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为主体。大部分民营担保公司资金规模小,注册资金大都达不到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底线,其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信用中介和担保。据商丘鑫惠抵押贷款咨询公司称,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大体包括:寻求并登记资金供应方,然后利用其贷款速度快、还款方式灵活等寻求借款人,再对借贷双方的借贷款项、期限等进行比对,选择合适的资金配对,并据此提供相关的房产评估、抵押、公证等手续,并对放款人提供全额信用担保,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和服务费等。
据调查,民营担保公司开展的贷款中介利率适中(月息一分左右)、贷款效率较高的优势,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全市目前已有各类民营担保公司30余家。据一家民营担保公司透露,其在商丘市一年的贷款额度就高达2亿多元,登记在册的资金更是高达3亿元以上,因其严格的实物抵押(主要是房产)操作,经营四年多未发生过一笔不良贷款。
(三)互担保组织
互担保模式通过把个别信用转换为集体信用,增强了信用约束力,有效地解决了融资双方信用不对称的难题,使正规金融为农户、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地金融服务。截至2009年底,全市互担保机构已达到7家,担保基金总额1400万元,累计担保总额7.27亿元,在保总额2.54亿元,担保基金杠杆率高达18.1,担保效率远远高于政府担保基金。
在互担保组织中,永城面粉行业联保协会备受关注。该协会以会员基金和协会集体信用为担保,农村信用社按照1:10放大比例,向每个会员企业授信100万元――1000万元的额度,协会会员在授信额度内,可随用随贷。由于信贷资金供给及时,推动当地面粉行业大发展。目前,永城市面粉年加工能力超过30亿公斤,拥有日加工小麦100吨以上,的面粉加工企业138家,成为全国最大的面粉生产基地,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面粉城”称号。
二、多重视角下的商丘融资担保业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担保公司视角――担保业务发展不均衡
从商丘市担保公司运营情况看,存在着明显的两大分歧现象:民营担保公司以民间借贷担保为主,政府注资的担保公司则以与银行合作担保为主。
调查中了解到,民营担保公司难以得到银行支持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主营业务大多是民间借贷的中介担保,在《放贷人条例》尚未正式出台前,其业务往往游走在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边缘,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有可能引起很多社会问题。因此,商丘市几家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银行在合作前提中,大都要求担保公司无任何民间借贷中介业务背景。
据调查,担保公司业务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目标不明确,如一些担保公司是在省、市两级政府多方协调和指示下建立,具有很大的被动性,缺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营理念;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全市十家政府注资担保公司中,其中6家担保公司依附于工经委等部门,缺乏商业化运作机制,业务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担保公司运作缺乏独立性,部分担保公司由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拓展业务能力不足。此外,担保专业人员匮乏,注册资本偏低,辖区信用环境较差,优质企业不足等原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
(二)合作银行视角――风险分担失衡
目前,全市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发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等,其中商丘市商业银行是与担保公司合作最多的一家金融机构。该行已与全市19家担保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已经开展业务合作的有16家,已存人担保保证金1.64亿元,担保贷款余额4.47亿元,担保倍率在3倍左右。
在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门槛上,工行、建行均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其他金融机构大多要求在1千万元以上即可。据商丘市商业银行负责人介绍,该行在选取合作的担保公司时,条件相对宽松,对其注册资本并无严格要求,但要求担保公司不得经营民间借贷中介业务。
在信用风险的分担上,担保公司更多地成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排头兵,直接承担主要信用风险,同时也使金融资本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以商丘市商业银行为例,该行目前对担保公司担保的企业贷款利率为月息7.08厘,由于担保公司还要存入保证金,实际占用信贷资源不足3亿元,却可以得到4.5亿元的利息收入,折合利率高达月息一分多,远远高于其他贷款业务收入。
作为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目前担保公司业务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还不健全的情况,也在不断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担保公司业务指导,尽量避免信用风险的形成,以维持担保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以商丘市商业银行为例,该行在与担保公司合作过程中,一是坚持对担保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及时向担保公司提出风险揭
示,同时指导担保公司办理完善的反担保手续;二是以担保公司为依托,积极培养优质客户群体,对于条件成熟的企业则可直接办理信贷业务;三是从业务推荐率、交易履约率、业务贡献率等指标对担保公司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担保基金放大倍率结合起来,掌握与担保公司合作过程中的主动权;四是对担保贷款按月结息或分期还款制度,分析和防范信用风险。
(三)被担保企业视角――担保融资门槛仍较高
从调查中了解到,能够被担保公司担保获取银行贷款的企业在全市只有三百多户,仅占中小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一,可以说这些企业都是现有中小企业优中选优的,其难以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支持的主要原因往往是缺乏不动产抵押。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取银行贷款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其困难一是源于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基层行没有信贷审批权,而上级有权审批部门往往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不感兴趣;二是中小企业由于缺乏不动产抵押,难以实现完善的反担保手续,同时资产评估、公证、抵押等反担保手续费用较高,加上担保费率(一般为贷款利率的30~80%),贷款利率通常达到月息一分以上;三是银行谨慎经营导致信贷审批时间仍然较长,贷款效率偏低。
据调查,华新电子量具有限公司是虞城县钢卷尺产业集群的龙头示范企业,该公司为了融资便利2008年,出资50万元参股成立了金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担保,2009年该公司从农业银行申请到200万元贷款额度,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需求,但由于贷款额度低,实际可用贷款只有150万元,还要缴纳全额的贷款利息,增加了贷款成本。
此外,商丘众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产开发初期,获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难度极大。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产业,也使众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头向民营担保投资公司融通资金。
(四)监管视角――行业监管主体不明
担保业的定位决定了其业务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两种属性,其业务覆盖到房地产、司法、贸易、银行等众多领域,必然涉及多个政府管理部门。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其对担保行业监管部门的认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但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文件,没有明确担保行业监管主体。
从商丘调查情况来看,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工商局和银监局,但其监管也仅局限在推动担保行业协会的成立,防范担保机构非法集资等非审慎性监督,对其业务发展并没有直接的监督。事实上,从当前的担保机构类型上看,民营担保公司与政府注资担保公司主导业务上有较大的差异,监督内容、监管对象也各不相同,两者在管理办法上没有侧重,也给实际监管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现有的担保公司股东监管也存在较多的问题。据调查,目前各县市成立的政府注资担保公司,出资人主要是财政部门,而项目运作大多挂靠在工经委或工商联等部门,在实际运作中或多或少受到一些行政干预,而不能完全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运作。
由于缺乏权威的行业监管部门,担保公司监管实际上处于多头监管而多头不管的状态,行业内部联系松散,造成民营担保公司出现无序竞争,而政府注资担保公司发展极度不平衡的现状。同时也使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合作中处于不利局面,增加了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
三、对促进融资担保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担保业监管主体,提高担保业监管水平
要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监督部门,按照“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急用先行”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做到监督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融资性担保业规范经营、规范发展。要按照民营担保和政府注资担保分开管理的原则,为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重点加强信息、业务等方面的指导监管,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合法开展担保服务,使各担保公司更加规范地发展。
(二)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提高担保机构公信力
充分利用国家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对担保行业的信用评级工作,不断提高担保行业的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能力,提高担保机构的公信力,增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意愿。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损失补偿与激励机制,通过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进一步完善有关融资性担保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抵押质押登记和征信管理体系,协调工商、税务、房管、司法等部门,提高抵押登记、债务追偿的效率。二是扩大担保机构的杠杆效应。要通过加强对各类担保资源的整合,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增强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三是融资担保机构应要在行业管理框架下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信用担保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四)加快推进有利于融资性担保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联合打造的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息查询制度,实现企业信息的共享。推动建立社会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强化社会信用意识,从根本上降低担保风险,为融资性担保体系的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国英.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J].当代经济.2010,(3).
[2]顾海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信用风险的补偿路径研究[J].税务与经济.2009.(4).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6月末,东川区共有5家小贷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昆明市东川区玉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2日正式开业,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最大股东为昆明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员工13人;2010年7月,根据市场需求及小贷公司的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东川区玉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股东8名,其中:法人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6人。最大股东仍为昆明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昆明市东川区环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9名,其中:法人股东1名,自然股东8人,最大股东为昆明市东川环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员工10人。
昆明市东川区瑞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最大股东出资金额9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昆明市东川区祥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自然股东8人,最大股东出资金额9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昆明市东川区荣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7个,最大股东全利矿业有限公司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昆明市裕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昆明乾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裕民融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昆明融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鑫融资担、裕民融资公司属于政府财政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乾贯融资、融流融资公司属于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业务发展情况
小贷公司贷款对象主要是辖区工矿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植养殖户,主要采用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的方式,截止2015年6月末,小贷公司贷款余额21693万元,比年初增加291万元。其中不良贷款5148万元,占比为24%,比年初增加728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132万元,呈逐渐上升趋势;营业税、所得税46万元,资产总额20412万元,负债总额288万元;贷款主要以一年期为主,贷款利率是人行基准利率的1~4倍,在规定范围内。都未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由于当前地方经济形势低迷,小贷公司业务明显下降,不良贷款风险逐步显现。
6月底,4家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142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01万元,无担保违约情况。鑫融资担、裕民融资公司是由当地的财政局牵头组织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其担保项目多是当地的公路、职业成人教育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的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较少。主要以支持提高当地的经济总量起重要影响的项目建设,拉动当地经济建设,增加当地的税收为主要目标,出现风险由当地财政局承担。各家融资担保公司业务与往年相比,明显出现萎缩趋势,其中今年上半年仅新办1211万元,昆明融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13年就没有发生任何业务。由于目前矿业、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风险较大,因此担保项目对矿业、房地产已经拒保,而转向金额小、风险小、周期短的个人消费贷款项目的担保。
乾贯融资、融流融资公司属于商业性担保公司,按照国家的规定,担保额度可以放大5~10倍,担保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向需要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
三、存在问题
(一)对小额贷款及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不明确
银监会和央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称“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城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即小额贷款公司是由省政府指定的省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并承担可能出现的试点失败的损失,但以上主体都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在实践过程中,“相关机构”到底是指哪些机构,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各地对监管主体到底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管没有统一口径。造成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多头监管或监管空白,使监管在操作上失去了可操作性,流于形式。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人行、银监、金融办均负有管理职责,但对管理职责权限范围、如何管理、管理到何种程度缺少全面详尽的规范性制度。
担保公司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担保业在我国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入担保行业、哪一个部门对担保行业的业务规范进行指导和管理,现在都还是空白,担保体系自身也被诸多难点所困扰,信用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机构内部业务操作程序不完善,风险管控制度不健全。
(二)风险控制相对难
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是“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服务对象的规模偏小,他们大都信用等级差,资质不佳。同时,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规章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在面对农村整体信用制度不健全的大环境下,使原本就存在高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显得更加单薄了。另外,由于监管不到位或缺失,现实中,究竟有多少担保公司真正从事的是担保业务,小贷公司是不是完全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不得而知,潜在风险不言而喻。
(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具有潜在风险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管控方面缺乏有效约束,热衷于担保业务之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账外经营,以公司的名义暗地从事高息放贷和高风险投资,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形成较大风险损失;二是资本金不实的风险,尤其是以政府财政部门名义成立的担保公司,大多数存在资本金不实、不到位的情况;三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资金大多数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和利害关系人之间流动,存在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交易风险。
(四)担保公司自身的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难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多数银行为减少偿债风险,往往将担保门槛设立较高,多数银行要求与其开展合作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为实缴资本,同时必须有一定从业经历,达到一定业务量,但大多数担保公司达不到这项要求,业务量造成国有银行难以与其合作。据有关资料反映,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其贷款利率是其通过直接向银行贷款的1.5~1.75倍,沉重的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开支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同时,由于担保公司信用评级等制度有待规范化和标准化,导致许多当地企业无法从当地担保公司获得担保,只能舍近求远,更加剧了企业融资成本。实践中,如果一家中小企业到银行贷款,银行说只要担保公司肯担保,就放贷。但是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企业出现风险,100%全部转嫁给担保公司,银行几乎是无风险贷款。
四、建议
(一)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法律还很不完善,这就要求社会各方面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快《小额贷款公司法》、《担保公司法》的出台。
通过立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性质,规范设立制度,确定具体主管机关、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对公司的准入、公司运行及退出的全部运作过程进行监管,注重各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对其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建立各部门联动监管和行业自律
2014年,东川区政府曾针对东川房地产市场、民间借贷领域凸现的一系列借贷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
由区政府、区金融办、区局、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区地税局、区司法局、区维稳办、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人民银行东川支行、区银监办等各部门参与的规范民间借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民间借贷,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寄售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机构依法进行清理整顿,然而,由于民间借贷活动的隐秘性等特点,因此虽然动作很大,但实际收效甚微。
金融办、商务、公商、税务、公安以及合作银行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联合监管机制,掌握公司资金往来运作的全部信息,发挥合作银行的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把工作重心从机构审批转移到加强监管上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以行业协会等监督方式,对于存在违规经营、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的公司进行有奖举报,调动社会监督和行业协会监督的积极性。
(三)构建稳定的银保合作长效机制
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与银行业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门槛使更多资金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对优质项目担保贷款利率适当下浮,降低担保公司风险,实现银行、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共赢。此外,还要积极推进信用建设,推动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尽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关键词:债务人;财务危机;担保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08-01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担保公司,以河南省为例,现如今担保公司数量已增至500多家,仅今年一季度,就有100多家公司注册。这无疑给中小企业解决了门槛高、融资难的问题,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担保公司获得借款。但担保本身就是一项风险业务,债务人的任何财务危机都会给担保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害。因此,对债务人财务危机可能对担保公司造成的风险以及担保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或降低其对担保公司的危害。
一、一般担保公司(以河南华商为例)在担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担保公司规模小,经营品种过多。基于盈利的目的,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担保公司,但这些担保公司大多是盈利性的私人制公司,规模一般较小,注册资金低,公司结构简单,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过宽。河南华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除了管理层,只有员工不到二十人,却设立了民间业务部、票据部、银保部还有拟设立的工程担保部等几个业务部门,分别经营不同的品种,以至于经营面过宽、人员少造成了经营精力分散,出现了众多的问题直至后来撤销了票据部门。
(二)担保过程不规范,合同不完整。担保过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和审批阶段。首先由被担保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受理,对企业提交的有关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担保公司对企业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接受担保,整个过程都要严格规范的进行。河南华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担保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例如担保公司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很少去考察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企业的调查也只限于对企业的存在性和经营的表象性进行确定,很少深入地调查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信用情况。合同的签订也较随意,一般只是把担保的基本情况填一下,合同上面出现较多空白。有的合同只有盖章,而没有负责人签字,担保过程很不规范完整。
(三)前期缺乏科学有效的调查,对风险的评审不缜密。担保作为一项风险业务,对担保项目进行缜密的风险评估,确保担保的可行性,是从源头上防范担保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作出正确担保决策的前提。河南华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多项担保的案例中,由于缺少对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的科学分析,缺乏对企业真实情况的客观调查,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和方法,对风险的评审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结果因为承担连带责任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正是对被担保企业缺乏调查,对风险的评审不缜密带来的后果。
(四)期中缺乏持续有效的监督。企业的运营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被担保企业可能会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出现财务危机,因此做好对被担保企业的期中持续监督对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很多担保公司都缺乏这种动态的监督,河南华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也不例外。
二、针对债务人财务危机担保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一)根据公司规模确定合理的经营品种。由于担保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小,不宜开展过多业务,所以担保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规模选择合理的经营品种,重点开展一项业务并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样不但可以降低经营风险,还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确立在担保行业的竞争地位。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人员素质和数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再考虑适当开展其他的辅助业务。
(二)完善担保公司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担保的规范性。为了降低风险,担保公司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行担保。首先,要确保被担保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审查文件、资料的种类是否完整、齐全。其次,要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文件、资料以及申请的担保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最后,要对被担保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必要时可以向被担保企业的商业往来客户、供货商和其他债权人询问被担保企业的资信情况,核对财务报表和主要凭证,查看库存等,以获取真实的资料。
(三)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担保项目的可行性。担保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担保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准确地评估,降低整个担保风险。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应坚持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结合、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对影响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科学、客观的分析。担保公司应选取合适的指标,并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合理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使评价指标体系真正有效地服务于风险控制。
(四)加强对债务人状况的动态监控,建立专人跟踪负责制。在做好对被担保企业前期的调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对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跟踪观察,及时了解被担保公司的动态和发展趋势,以分析公司承担的潜在风险。这些工作可以由参加前期调查工作的专人进行负责,并排除他和被担保公司的关联性,建立专人跟踪负责制。通过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早发现问题,并对经营与财务状况恶化的被担保企业及时做出说明和处理,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总之,担保就是经营风险,任何担保业务的开展都是担保公司和被担保企业之间的风险博弈。但是有风险就会有收益,而且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手段去规避。通过上述对风险类型以及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只要采取合理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就完全有可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值,从而使担保公司获得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
作者简介:马丹(1989-),女,汉族,河南沈丘人,郑州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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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信用担保公司信用风险度量与控制”课题组.论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基于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的调研[J].农村经济,2011,01.
1.1规模较小、担保能力不强、风险增大
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仅17家,大部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下。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如固镇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于2002年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的,担保基金500万元。2000年底,全省各地建立的担保机构只有10家,但至2008年4月底,担保机构已膨胀到217余家,且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2投资主体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
随着安徽省担保机构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注入担保领域,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政府出资109家,非政府资108家,这表明了安徽的担保行业正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主体多元化转变。从担保资本金形态看,有货币资本,也有实物资本,其中主要以货币资本为主,大约占60%。
1.3缺少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连动机制
担保行业的特点是高风险、低收益,低成本。目前,我省各担保机构的资金均为投资者一次性投入,对于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都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仅靠收取少量的担保费,根本无法维持担保的生存和发展。在业务正常开展的公司的担保业务中,协作银行都将贷款风险全额转嫁给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承担了全责风险。加大了担保业务的整体风险,一旦担保贷款发生损失,就要从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中全额扣除,在担保公司资金补充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影响了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1.4对担保机构的多头监管造成监管乏力
目前,担保机构的管理可以说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认可的监管部门。担保业实际上处于一种“多头监管”状态,财政部门、发改委、经贸委、人民银行、劳动部等都有权管理担保机构,分头监管导致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规定,存在监管真空。
1.5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不健全
从目前安徽省的担保市场看,缺少担保从业资格准入和失信惩戒机制,缺乏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缺乏既熟悉会计、审计业务、又懂金融、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在保证合同中,对债务人的义务约束不够,个别也有人情担保现象,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担保机构的发展。
1.6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现有的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管理和工作人员大多是由政府指派的,没有进行培训而缺少相关知识,不利于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政府常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的干预担保业务活动,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政府在建设相关信用担保业的法律法规滞后和政府部门在提供融资软环境上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现象;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担保行业的发展。
1.7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
安徽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良的企业,但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惩罚制度。有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规范;有的缺乏偿债意愿;有的采取非正当手续“逃、赖”债务。2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对策
2.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打破国有银行独大的局面,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减少对担保业务的直接干预,坚持“管理法人化、运作市场化’,加强对担保公司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尽快成立全省性担保行业协会;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担保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和返还,直接增强担保机构的实力;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齐全的民营企业信息库,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支撑。
2.2加强和健全担保自身建设
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专门培训机构,培养专业化人才和学习国内外担保机构的先进经验,加大担保公司间业务交流和信息传递,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给予的关于发展担保公司的政策,不断提高担保公司业务能力。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加快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
2.3创新担保的形式和品种
目前,我省担保机构开展的业务基本上以贷款担保为主,还可开拓更广阔的担保领域。如证券担保、履约担保、退税担保、政府采购担保、进出口信贷担保等等。
2.4建议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
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各商业银行和经推荐的中小企业召开“政银企”协调会,为有效益、有市场、信誉好的中小企业解决在申请贷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联动机制,化解和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
信用担保是一项带有政策性的业务,因此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很有必要,建议政府同级财政每年按担保总额的一顶比例给予预算安排,用于建立担保风险化解补偿基金。信用担保业务风险较大,信用担保机构难以独立承担担保风险,应当适度引入政府、银行、企业的联合支持,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实现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风险比例分摊;政府应促进蚌埠的商业银行与市担保公司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2.6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的区域合作
目前,我省融资担保业整体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县(区)的担保机构,因其资本规模较小,银行审批环节多等原因,业务普遍难以开展,有些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开展区域合作十分重要,应整合资源扩大业务,通过分保、共保等多种形式,发挥各机构优势,打破按市、县(区)自成体系封闭运作的低效模式,从总体上扩大担保量,发挥整体效益,实现担保机构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潘有典,田昆,王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政策建议[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1).
[2]任文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亟须完善[J].现代工商,2005,(3).
[3]刘满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J].甘肃科技纵横,2007,(4).
关键词:民间 投资担保 发展 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资金问题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极为突出问题,“融资难”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融资能力,成为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举措。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8月颁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加快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财政部也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政府也注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建设。2003年1月生效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指出信用担保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从而充分发挥其在缓解就业压力和拉动民间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担保行业法律保护力度,为我国的信用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提出建设中原经济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新机遇的河南省,目前已经有担保公司近60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有166家,其余均是以企业法人注册的民间担保公司,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从最初的凤毛麟角,到如今担保公司数量不断创新,经过近10年的发展,河南担保行业已经由探索阶段逐步走向了成熟。但有些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1.民间担保公司的“资质”问题。
目前以河南省为例在工商系统注册的500多家担保公司,真正拿到担保机构备案证的只有264多家。也就是说有过半担保机构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是个案,可见蓬勃发展中存在着巨大隐患。备案证是自2008年开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开始,主管部门对监管的认识加强从2009年开始发放的。自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管部门将对已经具备担保机构备案证的264家担保机构进行筛选检查,合格的担保机构将其担保机构备案证由国家工信部制作更换为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则不予更换。也就是说,今年5月31日之后,是否具备国家工信部制作的经营许可证将是判断担保机构是否正规合格的一个明确标准。
2.民间担保公司经营趋于“同质化”竞争特点。
何谓同质化竞争?它主要是指同一系列的不同品牌的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性能、使用价值、包装与服务、营销手段上相互模仿,以至于产品的技术含量、使用价值逐渐趋同。“同质化产品竞争”形式在民间担保市场上愈演愈烈。从目前来看,民营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缺少与银行合作、担保产品较为单一,市场竞争激烈,担保公司的同质化十分严重。近八成的民营担保公司开展的基本上都是传统的融资信用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类的业务在公司业务占比中很小甚至没有,行业盈利能力整体不强。
3.从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亟待加强。
从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看,担保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少,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技术跟不上,代偿率逐渐上升,特别是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很大挑战。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生存下去,或者保证长期的发展,民营担保机构亟须突破自己,跳出重围,首先就要创新。创新不仅体现在业务上、产品上、管理上,还要体现在未来的战略布局上。面对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只有创新发展才能赢得市场,才能避免恶性竞争,取得良性发展。
一、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近几年随着担保行业的迅猛发展,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担保业务的供需面已然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担保市场已进入充分竞争的成熟市场。在“百家争鸣”的局面下,各个公司的业务基本相同,要想取得公司客户量的长盛不衰,价格和服务水平在本行业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已经成为担保公司成败的关键。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更好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优秀的团队。综观目前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由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财务、法律等诸多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他们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金融行业知识和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熟悉银行业的相关流程和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懂得如何规范运作和如何正确地审视金融政策,能够紧跟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时刻关注行业变化,及时做好各种应对策略。在这个团队里管理者要有榜样作用,以身作则;员工的态度和自身素质要不断提升,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企业文化会约束员工避免一些错误的发生,同时也让这个团队拧成一股绳。“全国首期担保经理培训班”于2009年在河南郑州举办,担保经理是在担保机构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所掌握的担保知识、所具备的担保经验和综合组织运作能力,在担保企业承担信用管理岗位的中、高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首期毕业的上百位担保经理无疑给诸多担保公司注入"优质的新鲜血液”。
2.诚信。担保公司本身就是从属于服务性行业的信息平台,它成立的宗旨就是更好地为中小企业、个人提供融资、贷款、理财服务,平台的信用就成为客户选择的重要指标,所以担保公司应该以诚信作为公司运作的基石。诚信更多体现在对融资业务风险的把控、对投资客户的承诺。严格的风险把控既是对自身业务平稳发展的要求,也是对公司品牌的维护,对投资客户的变相承诺。#p#分页标题#e#
3.专业。公司的业务都是与钱打交道,在办理业务时对业务项目的任何不确定或者是迟疑,都会对客户的信任感造成巨大的挫伤,所以,在带领客户办理业务时一定要做到对所办业务所需的各类证件、手续了然于胸。这就要求公司业务员的专业性一定要高,要做到术业专攻。不少公司一直秉承“三不原则”,即“不摸钱原则”:担保投资客户的资金直接打入融资方账户;“一对一原则”:担保投资客户一对一签订合同;“不高息原则”: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利率;以诚信、稳健、安全、优良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4.完善。完善售后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已经成为各个行业必备的成功信条,客户盈利单及时、准确地送达,交息日的及时提醒等是不可缺少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