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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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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于如何将特殊教育引入到高校教育教学中的研究,首先要弄清楚特殊教育的定义,科学地界定特殊教育的定义,是深化特殊教育研究的必然要求,同时还需研究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以及如何将特殊教育施加于针对大学特殊群体的教育教学中。

1关于特殊教育定义

第一类关于特殊教育的基本定义,即把特殊教育看作是相对于普通教育而言,具有不同教育对象的教育,其教育对象在身体上有某些“困难”而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不仅仅在于它的教学原理、教学方法或教育态度的差异,关键还由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限定。特殊教育所面临的是不适应或适应上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而其功能在于协助他们重新适应。第二类关于特殊教育的定义,承认特殊教育是相对于普通教育而言具有不同的教育对象的教育,但认为教育对象不限于在身体上有“困难”,同时把天才等也做为特殊教育的对象,并提出了狭义特殊教育和广义特殊教育的定义。第三类关于特殊教育的定义不仅继承了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观点,同时又有所发展,认为特殊教育不仅教育对象特殊,而且教育内容(课程)与方法也特殊,明确指出特殊教育是一个独立的系统。第四类关于特殊教育的定义,认为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或特别设计的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青少年所进行的达到一般的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1,2]。

2开展特殊教育改革中需处理的关系

2.1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无论根据特殊教育的哪类定义,特殊教育施加于的对象都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开展特殊教育改革中与一般教育相比较,家长在其中起着较大的作用。对于学校而言,要向家长提供学校教育情况,交流教育经验,共同制订教育计划。特殊教育改革中家长工作的重点是改变教师与家长的角色关系,形成合力,共同认识孩子的特殊需要,重新认识学校和家庭,重新认识教育。

2.2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虽然师生关系在任何形式的教育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而针对特殊教育而言,针对其特殊性需要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对象的教育需要,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中师生关系应该由教育指导转变为师生互动。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变教师的教育要求为对学生的行为引导;变教师对课程的刻意安排为创设促进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变教师是教育行为的指挥者为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合作者。特殊教育中师生的互动关系给教育带来的直接好处是教育中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学习需要,使个体内差异比较大的特殊群体得到相应的发展。师生的互动还包含了个性化人文关怀,能够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学校中师生互动的方式使特殊对象成为教育的主动参与者,有助于开发潜能。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为师生互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搭建了平台。2.3学生与学生的关系。在特殊教育中应该设置有利于学生之间互相交流的环境和条件,提倡同学间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获得同伴间的情感依恋,促进社会性的发展,同时通过实际活动能够学会帮助和关心同伴的技能,提供机会使同学间有合作学习的可能,学会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向同学学习优点和长处,认识到彼此的差异,取长补短,还可以通过榜样示范和教育激励的方式促进同伴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同伴之间交往带来的好处,体验到同伴交往的快乐[3,4]。

3将特殊教育引入高校教育教学中

3.1大学生特殊群体的特点。关于大学生特殊群体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应该包括着经济困难群体、心理异常群体、情绪型群体、网络成瘾群体、贵族群体等不同群体,这些群体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当然这些群体实质都是会发展到心理层面的问题。比如经济困难群体,这一群体往往学习勤奋、个性独立,学习上非常自信但生活上非常自卑,不太愿意与其他同学相处,对课外的一些社团等活动参与不积极;网络成瘾群体也实质是心理上的一些问题,太依赖网络,对网络和现实的界限认识模糊,一味陷入网络不能自拔,尤其是大学生完全脱离父母,学校对其管理也不严格,学生自制力又差,从而深陷其中,不要说学习,有的甚至吃饭、睡觉都不能保证。贵族群体则出自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学生,他们会形成自己的一个小群体,不愿意与群体外的其他同学交流,自成一派,主要心思没有放在学习上,对非主流的东西较为热衷。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范文第2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

第二条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本市特殊教育现状,制订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办法。

第三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普及和发展本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班就读是指在普通教育机构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随普通班接受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使残疾儿童少年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得到相同的教育。

第四条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既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环境中得到应有的发展,又有利于普通儿童少年理解帮助残疾儿童少年,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共同提高。

第二章目的任务

第五条随班就读的对象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对他们的教育既要有与普通教育一致的基本要求,又要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包括康复训练、矫正补偿等特殊要求。

第六条实施随班就读的目的是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能在适合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中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的劳动技能,并使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为他们今后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建立*市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落实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成立*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负责本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为学校提供师资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八条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校必须成立由分管领导、有关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研究随班就读生的合理安置及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具体管理。

第四章入学

第九条凡是低视力、重听、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残疾、情绪和行为障碍、病孩等特殊儿童少年都可以纳入随班就读范围。

第十条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受这些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这些学生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安排的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须由家长申请并取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鉴定同意,再由学校提出意见,在每年12月1日前上报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经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核准后,方可确定为随班就读生,学校予以登记注册。根据教育部要求,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第五章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对随班就读生实行双学籍卡管理,即:一张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学籍卡;另一张为随班就读学籍卡。对随班就读生的学籍卡要注意保密。随班就读生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已能跟上班级正常的学习进度,且考试成绩合格,经家长申请,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审定可取消其随班就读生学籍,视为普通生。

第十三条随班就读学生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随班就读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第六章教育教学工作及教材

第十四条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学校及班级的德育工作要求,根据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

第十五条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严禁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重视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第十六条教学要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使之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多元智能发展。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业测试应同普通学生有所区别。在学科抽测、中考时,随班就读生不列入学生基数,但所取的成绩可列入计算平均分的总分。

第十七条教学应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

第十八条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方案应贴近残疾学生补偿效果、语言交往能力、智力发展水平、原有知识基础以及家长参与程度等实际,具体应遵循适度性、补偿性、互补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十九条坚持个别教学。随班就读的主要特点是以个别教学活动为中心。在全班整体教学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围绕课堂集体教学内容,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学内容的课前预习个别引导,教学重点的课堂个别指导,教学难点的课后个别辅导。每份随班就读课教案至少设计一个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环节。每节随班就读课,都至少落实一项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措施。

第二十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使用普通学校同年级教材,教材可以作适度弹性处理。也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材,或按规定使用随班就读校本教材。

第七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一条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逐步推行专职教师持有特殊教育培训证书的上岗制度。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持有市特殊教育培训证书,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不同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教学效果。

第二十三条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工作。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要将随班就读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纳入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各种内容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从而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校要在充分肯定既完成集体教学任务,又使残疾学生取得良好身心缺陷补偿和文化知识学习效果的教师工作业绩。在表彰先进、晋升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八章档案管理及资源教室建设

第二十五条普通学校要对随班就读的学生逐人建立《成长档案袋》,妥善保管好学生的残疾检测原始资料、教育鉴定、个别教学计划、辅导记录、学习成绩考查和素质发展方面的其它材料以及与家长的联系记录等,随学生就读学校的变更进行交接。残疾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其《成长袋》交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统一保存。

第二十六条各小学、初中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按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分别建立花名册。除此以外,对听残学生还要尽可能储存听力语言发展情况的音像资料。

第二十七条各随班就读学校必须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做到专人负责并发挥其作用。

第九章经费保障

第二十八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学校也可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为残疾儿童取得所有经费(包括专项资金及各类募捐所得等)必须专项用于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事业。

第二十九条市教育局在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时对随班就读学生可放宽额度。同时对考核合格的随班就读学校奖给专项补助经费,此项经费用于相关教师的超工作量补贴以及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费用等,学校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章考核评枯

第三十条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对随班就读学校进行一次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范文第3篇

昆明学院 陈 晓

【摘 要】文章结合国内外融合教育发展现状,通过对云南省190名幼儿教师以及534名在高校就读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生进行访谈、调研,了解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的现状,经分析研究提出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的思路与策略。

关键词 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5)14-0018-03

一、学前融合教育

“融合”,美国教育部(2007)定义“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正常发展同伴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旨在强调提供特殊需要幼儿一个正常化的教育环境而非隔离的学习环境”。学前融合教育,指有特殊需要的0~6岁学前儿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和教育。

二、国内外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现状

从美国“回归主流”运动的开展,以及“零拒绝”“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的提出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美国3~6岁的特殊儿童基本都在普通托幼机构接受教育。英国的Warnock Report、The Green Report、DFEE等法案、报告,为英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调查结果表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融合教育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已经关闭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入普通学校就读。

国内,《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指出“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部分幼儿园已在开展学前融合教育,专业师资的培养与培训也已提上日程并逐渐实施。

三、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现状

1.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现状。截止2011年,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共20132名。其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和设置的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14966名,占总人数74%,已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学龄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远远落后于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的受教育程度。

2013年以来,云南省在重点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开办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但因学前教育未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且云南省多地教育资源匮乏,因此未把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上工作日程,直接导致残疾儿童入园难的问题。通过调查、访谈发现:幼儿教师对融合教育的认识、理解模糊,招收残疾儿童无法教育。部分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不仅引起普通儿童家长的强烈反对,还会因不了解残疾儿童特点导致教学事故的发生,综合多种因素许多幼儿园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园。

理念模糊、融合教育师资的短缺,成为剥夺特殊幼儿学习机会的理由,也成为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瓶颈。

2.云南省幼儿教师问卷调查。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是否会遇到特殊儿童,是否需要掌握融合教育知识,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为详细了解这些情况,本文以改编的事实性问卷为研究工具,对来自不同地区的19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90份,回收182份,回收率96%。调查的对象来自于昆明、文山、临沧、德宏等地,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表1显示:调查对象,52%在26岁至35岁之间,47%教龄在5年以下,学历在大专、本科的均达45%左右,67%为学前教育专业背景。来自不同地区的190名幼儿教师,具有年轻化、教龄短、学历高、专业性强的特点,但其中无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幼儿园教师。

图1显示,99%的调查对象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知识,60%的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遇到或教育特殊幼儿的经历,遇到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智力落后、情绪和行为障碍类型的儿童较多,遇到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超常三类儿童的几率较小。46%的幼儿教师曾经被家长询问特殊幼儿教育问题。

一名合格的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研究者就融合教育课程问题对190名在职教师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职教师对《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课程内容了解较多,而在职教师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

四、云南省高校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现状

1.云南省各师范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云南省师范类院校有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院、保山学院、楚雄师范学院、大理学院、曲靖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院、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红河学院、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等。通过调查显示,云南省各师范类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均开设教育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在其课程设置中并未发现开设学前融合教育相关课程。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尚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

2.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关于学前融合教育的问卷调查情况。本文对昆明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10个班级,其中包括六个本科班以及四个专科班开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534份,有效回收512份,回收率为96%。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2,调查内容相关情况如图3、图4所示。

调查显示,253名大学生认为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有区别,225名大学生认为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有很大区别,二者占总人数的93%;285名大学生认为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特教知识,217名大学生认为幼儿教师非常需要具备特教知识,二者占总人数98%。

昆明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大学,非常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昆明市以及昭通、文山、临沧等各州市实习、见习机会较多。调查显示,昆明学院大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遇到特殊儿童比例相对较高,其中遇到较多的是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学习障碍以及智力落后儿童,这与对幼儿教师的调查结果相吻合。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大学生接触特殊教育相关课程较少,大学生希望接触、学习的特殊教育相关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课程。

五、讨论

纵观国内外,学前融合教育已经成为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是推进教育公平,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内容。

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师资是推动其快速发展的关键。研究者通过调查190名在职幼儿教师以及534名在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结论如下:第一,无论是在职教师还是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其工作、实习、见习中,均有遇到或教育特殊儿童的经历,遇到较多的是多动型注意缺陷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学习障碍以及智力落后儿童;第二,在职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均希望可以学习特殊教育相关知识,以便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特殊儿童;第三,无论在职教师还是在高校就读的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六、意见或建议

1.高等院校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的培养。

(1)加大融合教育的宣传力度。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师范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师范类专业的培养。然而,云南省各类师范类高校尚未把学前融合教育内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建议云南省高校可以通过开展特殊教育专场讲座、残疾人艺术团巡回演出、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以及在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做义工等形式,让大学生了解特殊儿童,提升对融合教育的认知度。首先培养在校大学生对融合教育的积极态度与专业认知,使其在工作中遇到特殊儿童不会束手无策、冷漠,而是用专业的态度去关心、教育特殊儿童。

(2)开设融合教育相关课程。在对幼儿园教师、在校大学生开展问卷调查中发现,希望学习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有《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病理学或康复学》。因此,各高校在开设学前融合教育相关课程时,可以考虑将三门课程知识进行整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大量的见习、实习机会,可以安排学生参观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早期疗育机构等,让学生对各类障碍儿童有更直观的认识。开办特殊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例如:昆明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临沧师专,可将两个专业资源整合,实验室资源共享,使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生可以深入学习、实践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此外,建议师范类院校可以在公共必修课中,开设一至二门融合教育课程,例如:《融合教育研究》、《特殊教育概论》等,在师范类高校学生间普及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相关内容,使未来的一线教师面对特殊儿童不再陌生,这对于推动云南省融合教育具有重要、长远意义。

2.康复机构专业人员培训。早期干预对特殊儿童具有特殊意义,建议康复训练机构、早期疗育机构整合医疗与教育服务体系,在机构中开设学前班、早教班,在为孩子提供康复训练的同时,为特殊儿童提供恰当的教育。双管齐下,促进特殊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师资问题,早期疗育机构可招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进行入职培训,使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康复训练知识,这样既可为特殊儿童进行适当的教育,同时又可进行简单的摆位、语言训练、作业治疗等,教育康复整合使特殊儿童在与时间赛跑中看到曙光与希望。康复机构、早期疗育机构培养融合教育师资,缓解了特殊儿童入园难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云南省融合教育师资短缺问题,促进云南省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亚,赵丽娜.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的态度和压力研究——以有融合教育经验的普幼教师为对象[A].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

[2]周念丽.学前融合教育的比较与实证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冯雅静.国外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的经验和启示[A].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

[4]张文京.融合教育与教学[M].广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5]杨志成.云南省特殊教育现状与发展报告[Z].2013.

[6]王建颖.在2012年度全省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EB/OL]. ynjy.cn /chn201010201505186.

[7]杭州市区普通幼儿园学前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问卷[EB/OL]. sojump.com /jq/240387.aspx.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范文第4篇

 

一、特殊儿童面对的社会现实

 

学前教育作为学龄前儿童的启蒙,是培养儿童认知、情感、性格和社会化习惯形成的关键阶段,尤其对于特殊儿童而言,基础教育是促进其思维、语言、价值观等形成的关键时期,我国大多数家庭在面对特殊儿童时,往往会处于自卑或顾虑而放弃孩子的受教育权利,由家人进行简单教育,从而使孩子错失了人格养成和融入同龄儿童团体的最佳机会。

 

1、特殊儿童的基本概念

 

特殊儿童不仅包括在身体上有明显缺陷的孩子,还包括其他与正常儿童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特殊儿童在智力、感官、情绪和行为等多方面和所谓的正常儿童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智力和行为上的差异包括发展显著低于正常儿童,也包括了高于正常智力发展的儿童群体,其中智力发育明显快于同龄儿童的情况因为自身具有较高的知识接受能力因此在其未来的教育学习过程中并没有受到过多的阻碍,反而获得了社会的关注和良好的教育环境,而我们需要研究的,主要是针对智力较低、身体有明显缺陷以及性格上有能明显病症的这部分特殊儿童。

 

狭义的特殊儿童群体可能存在着智力、听力、视力、肢体残疾,语言障碍或者情绪和行为上的障碍,身体和心理上的缺陷可以在发现残疾后及时进行教育和训练,达到成年以前的最佳康复水平,减少残障造成的不良后果,促进儿童更好的融入社会,得到全面的发展。

 

2、特殊儿童的教育现状

 

特殊儿童因为自身能力的不足而在教育过程中受到排斥,同等条件下,特殊儿童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才能达到与其他同龄儿童同水平的学习效果,大多数的教育机构不愿意接收特殊儿童入学,另一方面,显著的心理和身体缺陷使特殊儿童在同龄人面前受到嘲笑和不公平对待,心理层面的自卑感会促使儿童和家人选择放弃参与共同教育学习的权利,通过简单的家庭教学完成儿童的教育和提升,但往往缺乏效果。特殊儿童在教育情况存在的不足,是涉及个人、家庭和社会团体之间多层面的意识缺失的结果,一方面,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相关机构和学校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存在内容上的缺失,多数普通院校没有针对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资源和内容开发,针对特殊儿童的专业机构和组织却又是挂着羊皮卖狗肉的市场状态,不科学的教育内容和急于求成的教育方式使特殊儿童教育效果不强。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大众和舆论的压力让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在心理上出现了明显的自卑感,外界不接受特殊儿童的融入,而孩子和家长也普遍选择消极对待的态度,通过封闭的方式以求保证孩子不受到外界舆论和误解的伤害。

 

二、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的重要地位分析

 

特殊教育是针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区别于普通课程,能够最大程度满足社会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教育形式,不同于偶同的学前教育形式,特殊教育的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需要针对不同病症和障碍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方案。

 

首先,对于特殊儿童而言,特殊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显著的直接效益。特殊教育从儿童心理学出发,帮助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在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建立全面发展的基础,通过对特殊儿童心理上的开导和自信心的建立,充分的挖掘特殊儿童的潜能,有效预防特殊儿童学前第二障碍的出现,在习惯养成和价值观形成的前期对儿童进行引导。

 

其次,对于特殊儿童的家庭而言,特殊教育具有重要的间接意义,任何一个特殊儿童的家庭多多少少对于教育会存在误解和偏差,良好科学的特殊教育能够有助于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关联,认识到孩子的特殊需求,促进家长积极的产遇到教育过程中,帮助孩子的成长,引导孩子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并且还能有效的减轻家庭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负担,为特殊儿童的成长和家庭环境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支持。

 

再者,对于社会发展而言,特殊教育的发展是社会效益的提升,作为社会不可磨灭的个体存在着的特殊儿童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应该受到全社会范围的关注和帮助,而通过特殊教育使儿童迈入正常的成长阶段,能够为社会的发展减轻残疾福利的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殊儿童的教育发展更对社会教育质量的一次强而有力的探讨和提高,通过特殊化的教育需求,探讨更为科学和适合不同年龄不同需求受教育者需求的方法,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提供了实践性的案例,也充分的表现了教育的公平性。

 

三、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

 

1.、早期防范

 

当前,世界范围内对儿童教育越发趋向于幼龄化,早期教育的开展趋向低龄,针对特殊儿童的教育更应该突出“早”,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方针和政策保证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和干预,加强对儿童在婴幼儿时期的早期诊断和医疗,争取使用科学的方法和及时的措施把握最佳的治疗时机和教育实践,以使他们获得最佳的发展。

 

2、教育体系变革

 

实现特殊教育体系的转变,以促进社会教育体系的变革,特殊教育不应该与普通教育做出分离化和独立化的划分,特殊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知识传授和心理治疗的方法引导特殊儿童回归社会主流,因此,在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不应该将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进行划分,应该尽可能的实现两群体的一同学习,通过正常儿童带领特儿童融入社会和团体。普通学校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上也应该尽量满足不同能力儿童的需求,为儿童的自身特殊需求提供特殊的社会服务。

 

3、整合教育资源

 

受主流儿童学习和教育理论的影响,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成为了教育资源在分配时考虑的重要因素,特殊教育的资源投入应该更大力度的得到支持,摒弃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在整合观指导下的特殊儿童教育资源正在受到社会和学界的普遍关注,教育资源的投入会促进特殊教育从分科到整合的转变,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

 

四、结语

 

特殊教育的开展是教师、学校、社会、家庭和儿童多层面的共同努力,从传递知识的课堂教学转向引导儿童主动参与、探索和创造的灵活性、创造性教学,而特殊教育对孩子的引导、家庭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对整个教育事业更是具有深远的学术地位和现实意义。国家、社会和民众层面一方面需要纠正对特殊儿童的歧视态度,提高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则更需要从各方面团结力量,整合资源,促进特殊教育的开展和特殊儿童参与教育的程度提升,提高特殊儿童的教育质量,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引导特殊群体能够快速的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特殊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特殊儿童

一、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落伍。

特殊教育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很多有别于普通教育的独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对特殊教育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有充分了解。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与普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很大的区别,这就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绝大部分来源于普通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而且目前还没有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特殊教育师资水平,同时也限制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水平的提高。这一直是一个困扰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难题。

与此同时,由于现代特殊教育发展较缓,特殊教育对象差异巨大,特殊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薄弱,可借鉴的经验不多,导致特殊教育学校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举步维艰,整个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落伍。

2.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滞后。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受生理缺陷的制约,身心发展具有滞后性,理性思维尚未充分发展,文字理解能力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特殊教育者往往没能充分考虑到特殊儿童的年龄特征和接受水平及当前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等现实情况,制订出高不可攀的政治和道德标准,使特殊学生丧失了实践的信心、兴趣和动力。由此,他们没有办法将成形的标准内化成自身的行为动机和道德素质,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其次,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一般都是以某一个先进人物或英雄模范为榜样,说明和提倡一种道德要求。课文中的人物和事例,一般来说都是真实的。但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或某些因素,特殊学生对这些人、事往往有一种距离感、陌生感,激不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和社会实际。像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超出了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对学生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则使学生难以做到,使他们觉得德育不真实、不可信。而学生真正关心的问题在德育内容中却没有体现。

再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存在问题。外在的教育只有通过个体内在的自我认同,才能促进个体的发展。品德的发展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只有当教师讲解的道德规范、道德标准被纳入到儿童的道德价值结构中时,才会被内化为儿童自己的道德准则。然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主观武断使德育效果事倍功半,使学生产生严重逆反心理,学会了夸夸其谈,形成双重人格。强制性是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另一特点,其主要表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满堂灌”,以致形成教师在教育中的简单命令和严厉惩罚。一味要求学生听话、服从的教育,是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学生十分反感,往往反其道而行之。

3.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的需要出发,让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实现自我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日常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指导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使他们由过去的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细致的、严谨的,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把学生真正看作是“发展中的人”,而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则是鼓励和引导。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都是具有一定缺陷的特殊孩子,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范式是由封闭的观点支配的。它把特殊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视为一个封闭的、孤立的系统,使学校的德育工作与外部世界丧失了复杂性联系,减弱了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对不断发展变革、关系日趋复杂、利益分配频繁调整的时代,如何有效开展特殊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思政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4.特殊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脱节。

特殊儿童离开家庭、父母进入学校,开始在交往中获得友情,获得关爱,同时也从中获得大量的社会性经验。但由于生理的缺陷,他们无法与一般人进行沟通,难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想法,不懂得一些必要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因此,学校往往限制他们在社会进行相对自由的交往,怕他们上当受骗或养成不良习惯。由于生活范围和交往范围狭窄,自身社会常识贫乏,学生往往相信老师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讲的一切,并按照这一切进行社会交往,结果使自身不良行为增多。

孩子有任何方面的缺陷,对父母而言都是震撼的,但是父母却是接触身心障碍儿童时间最多,最了解他们的人。因此,在帮助特殊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的地位及重要性绝不亚于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他们的角色与作用也不是他人所能取代的。许多特殊儿童都没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早期教育,因此家长们的一言一行都在他们的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家长们对他们的生活照料、学习指导及社会交往等都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成长。

二、现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途径

1.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特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必须具备很高的思想素质。然而,有些特教教师对自身的角色定位存在模糊认识,再加上社会上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评价普遍比较低,导致特教教师的自我评价消极,对所从事的工作缺乏认同感和热情。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应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和引导特殊学生。

其次,特教教师的人格和行为对于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特教学校的教师不仅要在学识方面当学生的教师,更要在道德、情操、品行、作风等方面成为学生的楷模,做到育人先育己。他们的道德思想、所言所行对特殊学生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力量。

2.净化德育环境,营造健康的思政教育氛围。

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承认,对残疾人存有偏见、对残疾人事业不予重视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有人把残疾人看作是“累赘”、“包袱”,认为残疾人不可能有什么作为,看不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甚至有人把残疾人推向社会的边缘,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和社会的不稳定。

因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认识和觉悟,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问题势在必行。让社会和人们充分认识到,特殊人群与我们一样具有尊严、权利和价值,同样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特殊人群正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认知和改造世界;特殊人群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条件并不是什么“福利”和“照顾”,这只是对他们客观要求的最基本的满足,是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当前任务是增进社会和特殊人群之间的理解,广泛开展人道主义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创造友爱和谐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使全社会深刻理解这一事业,真诚地关心、支持这一事业,使人们普遍重视特殊人群工作,进而尊重、理解、关心、帮助特殊人群,维护特殊人群的尊严和权利,激励特殊人群实现自身价值。

其次,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创建健康的思政教育氛围是有力推动和促进特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和保障。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历来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使这一载体和平台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开展“氛围管理”,把校园文化内涵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机地融合起来,发挥校园文化建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作用,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当然“氛围管理”毕竟只是手段,必须始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文化是丰富的,也是复杂的,应当学会区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因此,实施“氛围管理”,在形成主导文化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倡导文化的多元化,为“氛围管理”培植一种健康、向上的环境,进一步保障特殊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展开。

3.将学校、家庭教育相结合,提升特教质量。

由于沟通障碍,家长无法顺利与特殊孩子交流,难以走进孩子的心灵,思想政治教育更无从谈起。家庭作为特殊学生的一所永久学校,对特殊孩子道德素质的培养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而许多家长却以沟通不便为理由把家庭教育责任推给学校。所以,家庭教育对于大多数特殊孩子来说是个空白。而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家都非常重视特殊学生的康复教育与技能培养,而忽视了特教素质教育中最基本、最薄弱的思想政治教育。随着特殊学生接受文化教育层次的提高,他们在智力、情趣、道德修养、意志情绪、人际交往方面都对自己、家庭、学校、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渴望得到信任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良好的引导和培养。有鉴于此,学校对特殊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这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尝试,旨在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法,让学生的心灵受到震撼,法制观念得到增强,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因为身处纷繁复杂和充满诱惑的社会中,特殊学生由于智力和听力的缺陷,往往更容易误入歧途。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人群,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应设身处地地站在特殊学生的立场上感受和体验他们的内心世界,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和各种需求,充分理解和接纳他们,帮助他们学会客观、正确地认识自己、评价自己,勇敢地面对现实、面对生活,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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