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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将在我市召开全区新农村新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这既是对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发展契机,同时也是对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检验和考验。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动员会其目的就在于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力度,齐抓共管承办好这次盛会,推动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开好会议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做了大量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素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力的发挥了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作用。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农民群众的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市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把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坚持教育人、培养人、提高人,促进了农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一是围绕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看到中央和省、市委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看到党和政府对农民切身利益的深切关怀,看到农村发展的美好前景,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围绕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对农村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广大农村牧区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市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干净人家、精把媳妇”的评选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促进了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三是围绕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积极引导农民自觉摒弃陈规陋习。
(二)加大农村牧区文化建设力度,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几年来,随着中央、自治区、市委解决“三农”问题重大举措的实施,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相继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乡镇宣传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条件。全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大力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多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乡镇苏木宣传文化站和村嘎查宣传文化室建设。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的带动下,各旗县区普遍重视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有的地方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已达90%以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文化阵地网络。各旗县区以文化阵地为依托,组织时事政策教育,开展集中文体活动,举办科技知识培训,把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办成了思想教育的阵地,法纪教育的场所,科技培训的课堂,文化活动的园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活跃了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农民群众精神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全市以提高农村牧区文明程度为目标,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环境面貌改善,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打造“北疆文明大通道”。近几年,我们重点抓了110国道、丹拉高速公路、固查线、五乌线、临赛线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硬化路街巷,绿化、美化、净化村庄,重点清理城乡共建示范点上的破墙烂院、柴草杂物、污水垃圾,解决乱搭乱建、坑洼不平等问题,努力实现“生态文明村”建设目标。二是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市文明委抽调130个单位,分成30个组,由组长单位负责,共联了30个村,由几个单位联合起来联建一个村,三年之内将所联村庄建成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示范点的基本框架要求是“五改五建”、“三通、三化”(改水、改电、改院、改圈、改厕;建新房、建青贮窖、建沼气池、建养殖小区、建大棚;通油路、通有线电视、通电话;村庄绿化、巷道硬化、庭院净化)。三是创建生态文明村。近几年,我市以建设文明生态村为目标,把发展生态经济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认真实施“生态家园”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启动了54个示范引领型村庄建设,建成乡村油路1913公里,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沼气入户2.6万户,完成中低产田改造64万亩,农田水利配套262万亩。四是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不断深化。各旗县区把创建文明村镇作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按照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特色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科技文化健康发展,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的目标,全面加强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五是连片创建出现了良好发展势头。各旗县区重点重点抓了主轴线沿线及两侧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中心小集镇及建制镇的创建工作,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由点到线、由线到面不断深入,逐步显现出连片创建格局,日益发挥整体效应。通过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临河区新华镇、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公田村2005年获得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9个苏木建制镇获得1-6星级文明镇,34个嘎查村获得1-6星级文明村。
(四)坚持多办实事好事,农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多年来,全市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每年办一些实事好事,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精神文明带来的实惠和好处,自觉参与到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中来。一是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全市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宗旨,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奔小康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三下乡”活动,不断扩大“三下乡”活动的实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二是认真实施“万村书库”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把“万村书库”工程与科技兴农、科技兴牧,与扶贫和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在全市已建成个乡镇苏木图书室、个村嘎查图书阅览室。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市所有的自然村实现了通广播电视。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帮助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务公开、卫生保洁等项制度,推动了这些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总的看,近年来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领导对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力度越来越大,农民群众参与面越来越广,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效果进一步明显。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对照中央、自治区、市委的要求,目前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发扬成绩、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目标,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我区及我市新农村新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已步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要做好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城带乡等文章。要围绕构建核心价值体系,抓住提升农牧民素质这一根本,围绕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激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围绕构建和谐农村牧区、解决好民生问题这个重点,围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牧区思想文化这个阵地。要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打破城乡发展二元结构,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城乡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现代文明加快从城市向农村牧区传播普及。要正确处理好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的关系,促进农村牧区精神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对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把握重点,全面落实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目标,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以完善文化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城乡共建、多办实事为重要途径,以活动为总载体,从抓试点入手,以点带面,连片创建,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着力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提升农村牧区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全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l、大力提高农民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牧民。
农牧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新牧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着眼于提高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大力培育新型农牧民。培养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合格主体,是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农村牧区各项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要着眼于提高农民素质,突出培育新农民这个主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一要大力加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和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要广泛深入宣传“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和重要部署,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要深入进行艰苦创业精神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不断增强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市场意识、生态意识,不断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要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农民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二要抓好农牧民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培养新型农牧民,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文明礼仪知识培训,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和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帮助农牧民提高综合素质,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三要广泛开展“五进三争”活动。“五进三争”活动的基本内容是:道德规范进农家、政策法纪进农家、科技知识进农家、卫生健康进农家、文化活动进农家,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文明村镇。这个活动载体基本上涵盖了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涉及的主要任务,涵盖了农民、农户、农村三个层面,抓住这个总载体,广泛开展多种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要把开展“五进三争”活动同农村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创评文明村户、文明生态村和好媳妇、好妯娌、好婆婆、好农民评选结合起来,广泛吸引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以“五进三争”活动为总载体,多种创建活动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创建格局。要通过多种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把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送到农村牧区,促进农牧民素质提高,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工作,使农牧民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市场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和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农村牧区适用人才。
2、选准突破口,推动全局工作。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突破,带动全局。当前,我们要把完善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促进农村牧区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一是抓好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有利于提高广大农牧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农村文化设施是发展农村公共文化的重要依托,目前农村文化设施严重滞后,必须着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建设一批乡镇宣传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发展一批文化中心户,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使文化资源向农牧民倾斜,逐步改变城乡文化资源失衡的问题,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二是抓好农村牧区文化活动。要积极抓好农村牧区群众文化活动,把丰富多彩的民族和地域传统文化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创建活动载体,不断充实、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的文化生活。要依托农村牧区文化活动室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要抓好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要创新文化活动形式,培育内容积极健康、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不断充实、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要教育引导农牧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乡风乡俗。
三是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必须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入手,狠抓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五改五建”、“三通、三化”(改水、改电、改院、改圈、改厕;建新房、建青贮窖、建沼气池、建养殖小区、建大棚;通油路、通有线电视、通电话;村庄绿化、巷道硬化、庭院净化)。要引导和帮助农村完善公共环卫设施,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较大改观。要把发展生产、农牧民致富和治理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以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牧区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
四是以文明村镇建设为重点,推动农村区域性连片创建。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以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以点带面,形成农村牧区域性连片创建的工作新格局。要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区域性片性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区域性连片创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强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要抓好文明乡镇苏木、文明村嘎查、十星级文明户等常规性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方式。确保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水平。
3、切实建好试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抓好全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既需要宏观指导、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又必须抓好试点、培养典型、搞好示范,要通过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各旗县区、乡镇都要选择一批经济发展、组织建设、工作基础和自然条件不同的村嘎查作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的试点。要根据创建文明村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切实抓好试点的创建工作。要发挥好试点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试点的创建经验,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的地方提供学习借鉴。要搞好典型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一批特色鲜明、时代感强的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创建品牌。
4、服务农牧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服务群众、多办实事是搞好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件一件的实事抓起。要把创建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农牧民群众从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实惠。要特别关注农村的困难群体,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对于安排了的实事,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按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要求,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根据各地创建规划,与试点村结对帮扶。一个或几个文明单位帮扶一个试点村,重点帮助农村牧区建设文化活动室、改善文化条件,建设公共设施、硬化村中道路,治理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开展文化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等。要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作为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和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努力使结对帮扶形成长效机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全力开好这次盛会
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大局,实践表明,“以会促创”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推进战略,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载体。自治区党委、政府之所以把全区新农村新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放在巴彦淖尔市召开,就是为了更好地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展示已有的工作成就,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更好的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途径、新举措。因此,这不仅是巴彦淖尔市的一件大事,也是自治区的一件大事。
l、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全市上下、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经验交流会作为推动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紧迫任务、头等大事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对别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结合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明确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目标、重点,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城乡共建、各方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2、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是一个历史进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要着眼于农民的全面发展,重点规划一批造福于农民的教育、科技、文化项目,使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近期内可以选择一批经济条件好、文化基础好的试点,把重点放在培养新农民、建设新村庄上,在促进乡风民俗树立新风尚、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健全新机制等方面抓出一批特色示范点来,充分展示我市农村牧区精神文明的成果。各项创建工作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热情,形成合力。
2014年,是我省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起步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了总结评价好今年工作,现就开展2014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内容
(一)对2014年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主要考核各地领导重视、组织推动、专项投入、机构建设、帮扶落实、档案管理情况等。
(二)对2014年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检查。主要检查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填报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和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放大效应倍数等。
(三)对2014年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检查。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总体要求,开展好2014年度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县、市对省级重点村补助项目的绩效考核,检查补助项目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6个方面、14项;省对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情况整体绩效评价。
二、检查方法步骤
验收检查主要是采取重点村自查、县(市、区)自查、省里与市州抽检复查的形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实地检查和查阅帐目、资料等进行逐一对接核实。检查验收从2014年12月10日开始到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重点村自查。到10月15日,省级重点村要抓紧完备今年相关工作,未完工项目要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做好工程决算,做好资金拨付,健全账目和票据。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检查材料准备,主要材料有:绩效报告、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表、省财政拨款指标文、重点村生态环境情况说明、农民满意度调查表、重点村项目申报书、补助项目账目和票据等。
第二阶段:县(市、区)检查。从12月6日到12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辖各重点村工作进行总体检查、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要规范履行好省级重点村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年度工作评价的相关手续,总结和起草好本级工作报告,完备相关检查资料。
第三阶段:省、市(州)联合检查。从12月13日开始,省新农村办会同各市(州)新农村办、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联合检查,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听取各地工作汇报,与重点村逐村对接核实,深入现场抽查,对各县(市、区)、各个重点村工作做出验收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各级新农村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二要认真准备。这次验收检查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资料和表格,各地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做到不漏内容,不疏忽环节,不流于形式;要建立健全绩效数据采集、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分析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规定和政策,实现验收考核评价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关键词:城镇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
Key words: Urbanization;Reverse urbanization;Re-urbanization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着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稳定后所产生的城市问题,给我们以警示,让我们不得不深思我国城镇化该如何发展的问题。如何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将不仅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还会关系到我国城镇化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国国情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如何避免城市化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问题,避免欧美城市化发展的覆辙,就更显得迫在眉睫。而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所以,对国情的分析就成为了我国城镇化发展分析的出发点。
首先,我国的城镇化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问题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1)人口众多:我国拥有13亿人口,比目前北美和欧洲的人口总和还要多;(2)可利用资源相对贫乏。虽然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在现在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利用、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占了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3)基本资源的短缺。如我国人均淡水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这些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
其次,我国的政治体制与西方欧美国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不同,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建设,都有很强的计划模式。虽然我国正在努力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但是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是永远不可能被替代的,这决定了我国的城镇化的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是同步的,是有很强的行政手段来推行的,而不是主要顺应市场需要自然发展的,这使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更有可能避免城市不良问题的产生,保障城镇化健康持续的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城乡关系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系统中最重的一对关系。我国城乡发展的历程表明: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相互开放,必然推进国民经济的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反,城乡之间的隔离甚至对立,则会导致国民经济的失衡,甚至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停滞不前。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体制和“城市偏向,工业优先”的战略。改革开放后,尽管这种制度有所改变,但要根本消除二元结构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还需要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而城乡“二元”结构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呈现出城乡分割,人才、资本、信息单向流动,城乡居民生活差距拉大,城乡关系呈现出不均等,不和谐发展的情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对我国城镇化的影响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策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提出,国家的工作重点由城市转移到农村,工业开始反哺农业,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这无形之中产生了一种吸力,与城市就业紧张、环境恶化所产生的推力相反,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的速度是必会延缓,甚至出现人口的回流,尤其是今年众多大城市多次出现用工荒的情况下事实,更加证明了人口回流趋势的必然性。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农村和城市的差别也仅仅是理论上居民从事产业的差别而以,城乡的界线在现实中被打破,最终呈现出城市无处不在而又无所在的景象。
“广亩城市”
“广亩城市”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建筑师赖特提出的。赖特认为,现代的城市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也不能代表和象征现代人的愿望,城市应该是无处不在而又无所在的。他在出版的《宽阔的田地》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广亩城市”的理论,认为在汽车和廉价电力遍布各处的时代里,已没有将一切活动都集中在城市中的必要,而最为需要的是如何从城市中解脱出来,发展一种分散的、低密度的生活居住与就业结合在一起的新形式,这就是“广亩城市”。在城市中,住户周围都有土地来生产供自己消费的食物和蔬菜,居住区之间由公路连接。同时他还写道:“人不需要有人来帮助建造广亩城市,它将自己建造自己,并完全是随意的。”
综上所述,如果说赖特提出“广亩城市”理论的动力是汽车和廉价电力的话,那么信息通讯技术和电脑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则更有可能使“广亩城市”的构想变成现实。总结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这些年来的城市建设,证明,城市化并不是单纯的指城市的扩张,那种传统的“摊大饼”,无限度扩大,平摊城市规模的城市化模式,是不适合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的。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实施和完成,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我国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象也将消失,城镇和乡村的界线被彻底打破,形成一种新型的、具有中国元素的城镇化模式――中国特色的“广亩城市”。这种城镇化模式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我国未来城镇化的最终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 冯飞:重视“新型城市化”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2] 叶齐茂:如何引导中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对德国城市环境规划师Juergen Paulussen的采访《国外城市规划》2004年12月.
一、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政策建议
(一)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必要性
1、新农村建设资金供给不足,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据统计,1999年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总额约为1200亿元,而国家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1999年为1085.76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8.23%,2004年为2357.89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8.28%。也就是说,尽管从绝对额看已经增长了不少,但从相对比重看几乎没有变化,而且2000年至2003年间还呈逐步下降趋势。(表1)2004年财政开始加大农业支出力度,这还是在近几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大好形势下实现的。由于现行税制客观上约束未来财政收入不可能长期保持大幅增长,因此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保持国家财政用以农业支出的较快增长,难度是相当大的。面对这种形势,如果不寻求新的资金来源,将难以保证如期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
2、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2004年达到2357.89亿元,较上年增长34.39%,大大超过当年国家财政支出增长15.6%的速度,2005年和2006年及以后要继续保持高增长速度,表明国家财政用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确实有了大幅增加。但是,可以说,这些资金量目前还仅仅是用以能够维持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最基本的义务教育等最核心的公共品的基本供给,还有大量的资金需求缺口无法满足。如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保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卫生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生产技术改善等等,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根本无法得到满足。这些本来应该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的公共品,在完全取消农业税后,如果寄希望于主要通过所谓的农民自主、自愿或自治等方式解决,其结果只能有两个,要么回到税费改革之前,繁重的农民负担再次反弹,要么筹集不到资金,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不论那种结果,最终都将导致新农村建设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因此,从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角度看,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是非常必要的。
3、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早在20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曾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而20世纪八十年代初,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也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其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经过近20年的努力,1998年我国的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为44.5%,农村居民为53.4%,分别达到和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小康标准。但是,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要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客观地说,农村问题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与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或未得到足够重视有根本联系。“十一五”规划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再次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希望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没有持续足够的资金支持,恐怕难以做到。因此,从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看,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
4、“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战略部署,要求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城乡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城乡经济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5年我国城乡整体的基尼系数已逼近0.47。“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缩小城乡差距是推动未来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工商税收体系主要是对城市第二、三产业征收,新农村建设特别税采取对现有主要工商税种征收附加税形式征收,能更好地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可行性
1、“十一五”规划为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提供了制度铺垫。“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得到广大人民的普遍认同,使纳税人在思想上有了较充分的准备,认识上容易统一,纳税人的服从度较高。
2、坚持宽税基、轻税负原则,纳税人容易接收。选择现行增值税、营业税等征税对象为税基,税基尽可能宽些。实际税负设计控制在2%左右,这样不至于给纳税人增加太大税收负担,容易实施。
3、税制设计技术和征管技术可行。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可设计采用附加税形式,对现有增值税、营业税等应纳税额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不会使税制复杂化,征管成本低,易于征管。
4、韩国乡村发展特别税的成功经验可借鉴。乡村发展特别税为韩国应对乌拉圭协议挑战、克服金融危机和推动“新村运动”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至2004年10年间为韩国政府筹集了约15兆韩元的税额,使乡村经济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继续得到较快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为韩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韩国国会将“乡村发展特别税”的征税时间延长10年的决定也表明该税得到政府和纳税人的认可。实践证明,韩国的乡村发展特别税是成功的。而韩国乡村发展特别税开征的背景与我国现在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韩国的乡村发展特别税可为我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提供许多成功的有益借鉴。
5、我国过去“两金”的征收为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积累了宝贵经验。我国分别从1982年和1989年开征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到1996年全面停征,由税务部门负责征集的“两金”共2444.59亿元,为缓解我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紧张状况,筹集财政资金,平衡财政预算,减轻中央财政压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这种曾经征收专项附加税的传统,使纳税人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有较好的熟悉度,征收机构也有相关经验。可以说“两金”的征收为我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保障措施
1、宣传保障。开征前应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尤其是对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对未来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的重大意义要重点宣传,要让广大纳税人深入理解和接受。要让每一个纳税人明白,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不仅仅是为了“农业、农村和农民”,而是涉及每一个城乡居民未来生活进一步改善的重大举措。
2、单独编制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资金,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筹集的资金仍然是很有限。因此,对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所筹集到的资金必须事先进行科学规划,确定不同项目对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确保税款的有效使用,每年单独编制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全面系统地公开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情况,给纳税人一个清楚的交代,让纳税人放心纳税。当然,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的前提条件是要科学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规划好了,才可能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款使用制度。
3、完善税款使用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由于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属于特别目的税,其税款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新农村建设特别预算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由各级人大制定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并实施监督,明确税款使用责任,使税款使用依法进行。
二、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税制设计构想
(一)征收目的。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目的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战略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筹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应在制度上保证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正常支出基数不但不减少,还要随经济发展有所增加,这样才能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是用以补充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不足,而不是取代现有财政用以农业的支出,只有这样才能因开征新农村建设特别税而实实在在地增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投入。
(二)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设计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征税对象为征税对象,以上述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列入征税对象主要出于“宽税基层、低税负”的考虑,而将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列入征税对象主要是出于调节贫富收入差距的考虑。计税依据:设计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这样便于征管,节约成本。纳税义务人: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新农村建设特别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税率。按低税负要求,税率设计为附加税率10%,实际税负为2%左右。就是说,如果以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等七税种的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的话,以2005年上述七税总计约17839亿元(增值税为国内增值税部分)收入计算,附加税率10%即可每年筹集2000亿元左右新农村建设特别税收入。而10%的附加税率,如果按七税种的征税对象计算,实际税率只有2%左右,实际税负很低。
(四)税收征管。新农村建设特别税应归国家税务局征管,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专门用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简化税制原则,采用附加税形式,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和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时,同时缴纳新农村建设特别税。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