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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是关键
传统的农耕时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发展现代农业则显得格外重要。而现代农业就是要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改造中低产田,加快农业标准化种植和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健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推行农业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人所共知,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保障。因此,稳定并完善土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的必须选择。
但是在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45亩的关中地区,要依靠这点儿土地发家致富是不可能的,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不现实的。所以,要破解这道难题就必须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依法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就是说每个家庭所分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名义上仍然属于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可以将这个经营权进行流转,从而获得流转经营权带来的相应收益。流转后的土地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集中连片种植,从而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承包流转后的集中连片土地的农户可以靠此实现生活宽裕。这样既稳定了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确保了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稳定,也为这些农户离开土地从事其他产业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实施现代农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依法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首先是进行土地规划(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按照土地自然形成的条块,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自然形成的整片土地的各村民小组共同协商,对该片土地整包规划,整包开发利用。规划利用要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对该地区的整体规划。其次要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推进。整包规划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在相关农户,要引导、宣传农户自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对自愿参与流转农户的土地要按照其亩数和土地品质及近几年来土地收成情况,合理估测全年粮食产量。在此基础上,协商每年有偿的粮食数量或按每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折合的现金数量。并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除了有偿流转的条款外,还要加上如果需要帮工优先从流转农户中选用的条款。对不愿意参与流转的农户可在其他地块与愿意的农户对调土地。再次对流转土地进行招拍。按照该片土地的规划,公开对流转土地承包开发权进行拍转,拍转对象不限定在该片土地所属的村民小组内,但是在同等拍价的情况下,流转土地的农户具有优先权,其次是村民小组内的农户,然后是行政村内的农户,最后是行政村外的农户或其他自然人。拍转期限以10年为宜,最少5年,这便于竞拍者作长期投资,作长远打算。
同时,要着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此,首先要科技包扶。各地县政府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为整包开发的农户提供全程的科技支持,明确专人包扶,免费检测土壤成分,根据土壤成分提出粮种配方,同时根据作物不同的生长阶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提出施肥配方、施药配方等,使整包开发的土地能够按照农业标准化种植,确保粮食生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其次要兴修水利,改造中低产田。关中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多数农民是靠天吃饭,能够灌溉的土地有限,而灌溉多采用大水漫灌形式,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低下,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政府要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整包开发农户,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兴建集雨水窖设施和采用节水灌溉设备,把整包开发的土地变成旱涝保收的粮仓。其次,要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减少务农人员的比重。要切实兑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鼓励整包开发的农户积极购买农业机械,提高农业作业速度和水平,减轻农业劳作的强度,为深度开发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也为逐步减少农业人口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这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民增收是目的
党的农村政策只有一个:就是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出台的一系列劳务输出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劳务输出工作,特别是对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要认真进行登记,要根据性别、年龄、特长和劳务输出愿望等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在案,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以便有组织地实施劳务输出工作,确保每户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有一至两名劳动力转移输出出去。这里要注意:年轻人劳务输出的去处重点在外省、在沿海地区,年纪较大的人劳务输出的去处重点应该放在就近的关中城镇。因此,关中地区的各级政府要出台有关政策,即本辖区的各单位在劳动用工上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劳动力,特别是适合农民工的岗位要优先安置流转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户。这对确保农村的成功和未来中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要积极开发公益型岗位,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关中地区有中心城市8座,建制镇405个,城镇化水平达到40%,这为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从关中城镇群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的城镇存在脏、乱、差的状况(尤其是背街小巷),绿化覆盖率较低,城镇管理水平较差,人居环境亟须改变,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因此,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健全机制,确定专人,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才能取得长期效果。那么这里面可开发的公益型岗位一定不少,除了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外,应该主要用来解决农村愿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的就业问题。城镇道路的养护、绿地林木的种养护,也都可以采取这样的办法安置流转出来的农户。同时城镇里面的大商场、大饭店、大宾馆也有农民工可干的工作,有关部门不妨有组织地进行开发用来安置这些农户。
另外,围绕关中城镇群,开展“一村一品”工程。“一村一品”工程是陕西省委、省政府狠抓农村经济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关中农村要立足关中城镇群,树立配套城镇、服务城镇和城镇人的思想,开展“一村一品”工程。首先政府有关部门既要掌握城镇群需要什么配套、需要什么服务、城镇人需要什么服务,还要掌握农村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文化民俗资源等情况,取长补短,引导、开发、培植、服务于城镇群的“一村一品”工程。比如:根据城镇人的饮食需要,培植种养业,养猪、养鸡、养肉牛奶牛、养兔子鸽子、养鱼蟹虾青蛙等,种植杂粮、豆子、蔬菜、水果等,当然培植种养业需要农业科技的支撑,这样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一村一品”工程才能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成为农民致富的一个渠道。还可根据城镇人对改善环境的需要,培植花卉苗木业,用花卉盆景装点装饰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根据城镇人的文化旅游需要,培植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生态农业游、瓜果采摘游、农耕体验游、民俗文化游等,并配套以品尝农家饭菜,使城镇人节假日有个好去处,农民有个好收入。当然,也可根据城镇产业发展的需要、基础建设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需要,开发培植“一村一品”工程。总之,要下大力气、想方设法开发“一村一品”项目,使之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整治村容乡貌建设生态家园
农民生活质量如何,与农村卫生环境不无关系。因此首先应重视做好村庄的远景规划。建议关中各地的县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规划,结合村庄实际,帮助村庄制定高起点的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这是村庄建设的目标和蓝图,是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此,也应该成为全体村民共同的念想。这是建设整洁美好家园的前提。
其次要抓好村庄道路的硬化。农村道路大多是土路,一遇下雨下雪就泥滑不堪,不仅影响老百姓的出行,进而影响老百姓的经济收入,也直接影响村容村貌。因此,硬化村庄道路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选。目前,政府出台了农村道路建设资金补贴政策,但对某些农村而言,自筹部分仍然有困难。这就需要村干部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以资源换资金解决这些难题,推进农村道路建设,为建设整洁家园奠定硬件条件。
同时重视抓好沼气池建设。沼气池建设对解决农村生活用能、促进农民生活方式改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治理畜禽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五”期间,陕西省户用沼气池建设总数达到37.5万口,占到全省农户总数的5.3%,2006年又新建户用沼气池15万口,累计总数达到52.5万口。2007年全省户用沼气池建设的任务是20万口,比前几年建设总数的1/3还强。但是,仅靠户用沼气池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村生活用能、粪便污染和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等问题。还应该建设规模更大、众多农户共用的沼气池,这样的沼气池不仅可以处理人畜粪便,还可以处理庄稼秸秆、落叶、瓜果蔬菜等生活垃圾。这样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供生活用能,还可以为生态农业提供有机肥料,作为一个产业来经营。有关部门不妨就此加以研究,进行示范试点。
另外要积极开展绿色家园建设。目前陕西省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的以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和村周一片林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已经启动,102个试点村的作业设计方案全部完成。关中地区未纳入试点村的村庄,应该参照试点村的作业设计方案,根据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方案。庭院林木应以果木为主,配以花草等观赏性植物。村庄应以观赏性林木为主,并点缀必要的花草植物。路渠和村周应以用材林木为主,即可获得经济效益,又可起到防风固土的作用。绿化所需的种苗应统一供应,管护可实行村庄绿化与路渠、村周林木捆绑式责任制,林木收益与管护效果挂钩的办法。
当然,结合陕西省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十分匮乏的现状,关中还要加强集雨池塘的建设。这对村庄绿化和农作物灌溉都有好处,这样的集雨池塘还具有湿地作用,对调解局部小气候有很好的作用。建议大的村庄(800户以上)应设计两处集雨池塘,小的村庄(500户以下)有一处即可。下雨时,能使全村的雨水都流入集雨池塘;下雪时,可成为全村堆放积雪的场所。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34-02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重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这一重任,关键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这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和农村的组织效益。“三农”问题最本质的部分是农民权力缺失,而农民权力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太低,这已成为当前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推动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就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本文首先分析了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值,然后指出了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发展建议,以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现状
1.1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互助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联合社和专业联合会。
1.2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
(1)是农民自愿选择的合作。其组建方式都保留了农民的经营自。
(2)合作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成员既是利益的共有者,又是风险的承担者。
(3)组织的目的是互利合作。合作组织对内服务于每个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统一经营,直接进入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
(4)组织成员主要通过业缘关系结合在一起,合作者之间出现明显的同业性。
2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
目前,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我国广大农村中蓬勃发展,这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农业的发展规律,而且也是现阶段及以后一个时期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种较为现实的选择,它对促进农业成产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2.1 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农业生产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及时有效地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购销、资金、加工、储运等多样化的服务,在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租用,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组织创新。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两亿多农户组织起来,真正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2.2 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生活宽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能够为农民批量购买生产资料、降低其生产成本,而且能够推动规模经营,降低销售成本。其次,它能为其成员提供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能力。同时,它能为生产提供所需的信息技术,使科技力量转化为生产力,这就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增加农民收入。
3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3.1 部导和导和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清
一些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不高。相当多的乡村领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作用缺乏认识,工作中不够重视。就农民而言,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可以通过合作组织的方式进入市场,这是造成其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3.2 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较低,阻碍合作组织的发展
当前,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因此整体素质还远未达到现代化农业所需要的要求,这就给组织结构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同时,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观念保守,思想相对落后,使得技术推广较慢。因此,要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制度改革的进程,必须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3 政府的扶持欠力度带来发展欠动力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资金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等。但相关的落实措施却没有全面到位,合作组织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而且农业保险服务普遍没有开展起来,地方税务部门给予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又非常的有限。这一系列的落实措施不到位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发展的动力。
3.4 “公平”和“效率”的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重公平又重效率。长期以来,合作组织一直把“公平原则”放在第一位,每个成员平等的参与管理和决策。但是,一旦这种“公平”强调的过大,必然会导致整个组织运行效率的低下,而组织效率的低下则必然会导致整个组织经济利益的下降,这样就达不到预期的帮助农民增收的目的。因此,如何调节好公平和效率这两方面的问题,是组织管理者应优先考虑的问题。
4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几点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面对市场经济,我国农民的利益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面貌仍然得不到根本的改善。因此,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创新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4.1 规范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一般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公司是以资本作为企业运营和利润分配的核心,是资本雇佣人支配劳动,是为了钱:而合作经济组织则是以“人”为核心,注重人与人的共同合作、平等,使资本服务人,是为了人。正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世界各国大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如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美国的《农产品销售合作法》等这些合作立法为其本国的合作组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而我国《宪法》、《农业法》等法律虽然是对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给予鼓励和支持的,但却没有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形式和登记办法,也没法对农民专业合租经济组织给予法律支持。因此,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迫在眉睫。
4.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为了使合作经济组织与企业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发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国内的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相当多的优惠条件。作为我国政府来讲,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定位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以宏观调控、服务、规范、指导和扶持为宗旨,通过政策措施、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推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制定和实施支持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1)依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合作组织,可以实行增值税减免优惠或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
(2)加大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1)减免合作组织注册时各种手续费用,降低合作组织的入门门槛。
2)鼓励开展对合作组织的农业保险业务。搞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致使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展业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国家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补贴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使其愿意开展针对合作组织的农业保险,以保证合作组织在遇到重大困难时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3)国家应在资金投入、资金安排、计划管理等方面向农业倾斜,增加国家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份额。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资金问题。
4)各级财政增加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对合作组织兴办的项目贷款贴息。财政支农还包括支持农村生产性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农村救济及其他。同时优化支农结构,增加公益性支出,明确投向,集中使用。
4.3 把握好几个原则
(1)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我国各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同,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模式。各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的原则。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等,都要和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市场需求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有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相适应。
(2)坚持的原则。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在的基础上,农民加入其组织后,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
(3)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依照市场机制运作。既重视“公平”原则,又要提高“效率”。
4.4 大力培养现代农民
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进程,因此应当大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民组织化发展。
(1)转变农民观念。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经济合作组织知识教育,使其认识到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
(2)科技下乡,培养农业技术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高水平的管理精英,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进程。
(3)开展农民职业教育事业。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严重制约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通过开展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劳动力转移,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其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培养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平稳、快速发展。
一、要制定好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村都应制定好发展规划,这是子孙后展的大计,一定要重视起来。各地可利用农闲季节组织村级班子培训,通过播放发达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音像资料,参观、学习试点工作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以及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二、要配备项目村委会副主任
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应该说这是个非常精干的班子,但如果一个村有两个自然屯,而领导又相对集中的话,那另一个屯的领导力量就相对弱了,特别是并乡之后,乡里幅员面积广,工作量大,这样的村抓起来就比较吃力,人心也比较散。为此,建议有条件的乡可选配2-3名项目村委会副主任(不享受工资待遇)。村委会副主任由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养殖大户、种植大户、加工大户担任。可由村上推荐,乡里任命。这样做有几点好处:一是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二是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据我们了解,现在农村最难开展的工作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意见分散,思想难统一。如果配好项目村委会副主任,这个工作就好开展了。三是有利于村级班子建设,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三、要动员各方面力量
――争取外援组建农村信息网。现在省内各大单位淘汰下来的电脑很多,可低价收购一些,再组织捐赠一些,从而把我省农村信息网络建起来。
――争取外援把农村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好。目前下面已有一些乡土人才,有的地方已与大专院校建立了较好的联系,政府只需帮助那些落后的村解决好人才问题。
――争取外援获得更多的资金项目支持。好的乡镇村屯要拿出好的规划来,包括项目开发区、集市贸易区、蔬菜种植区、养殖区等等都应考虑进去。好的规划可以吸引投资者,村级的发展也应放在大格局、大市场、大循环、大气候中去考虑。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对外来的投资者要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
――动员高收入群体、民营企业家开展扶贫活动。现在是工业反哺农业,高收入群体回报社会的时候了。多数人都是乐善好施的,有的人把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投入寺院,为什么不用来扶贫呢?这更是积德行善的好事!主要是政府缺乏引导、缺乏组织和宣传。我们对到农村投资上项目发展的、确实有突出贡献的,要立功德碑或集中建功德牌楼。在乡里可任项目副乡长(不享受工资待遇),可与其他乡干部一样享受应有的政治待遇。这样有利于项目落地生根,做大做强,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7-0040-02
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1.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的实现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超过6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土地资源稀缺且呈逐渐减少的趋势,而且相对于有限的耕地资源,农村人口还在不断增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深入,农村耕地所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这与不断增加的农村人口互相矛盾,使得农村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从而阻碍了农村生产发展,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从事非农产业后,农村人口减少,有效解决了目前突出的人地矛盾,促进了农业内部劳动力、土地和资金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而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非农就业所得的工资性收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收入,近年来,来自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而对于农业内部,由于解决了人地矛盾的冲突,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大大提高,农民收入增长,从而有利于新农村“生活宽裕”目标的实现。
1.2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当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后,农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从而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建立新农村新风尚。转移出去的农民在城市接受了城市精神文明的熏陶,接受各种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技术和思想,这些转移出去的农民当他们回乡创业时也影响着周围的人,从而逐渐改变现有农村中传统、落后的不良面貌,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貌,从而有利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2 新农村建设中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的对策建议
2.1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小城镇建设,合理有序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发展县域经济,重在发展中小乡镇企业,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发展乡镇企业是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乡镇企业投资规模小,投资方向和投资形式灵活多样。另一方面,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健全农业调整体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
目前我国的小城镇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基础设施不足,而有些地方盲目扩展小城镇建设,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了很大负担;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投入不足,农村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的落后,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设施严重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差,农民生活环境、生活条件得不到有效改善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小城镇的建设。因此,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要根据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的特点做好小城镇建设的规划,突出重点,优化乡镇企业的布局,通过小城镇建设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土地、农业内部劳动力和资金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本和资金资本,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和投资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
2.2 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农村规模经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和就业
改革开放以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但这种以劳动力的高投入为代价的小规模、分散化地经营模式阻碍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整体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已越来越大地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而对于我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来说,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农民把土地视为安身之本,立命之所,以均田制为基本特点的满足了世世代代农民对土地的渴望,但人地矛盾十分尖锐的现实,使得中国农民一方面不得不流动,以求改善生活条件,同时又不得不担心失去土地后缺乏生活保障,致使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完全转移出去,在流动的同时仍然保留土地,这种转移使得农村土地不能集中经营,甚至出现农村土地抛荒的现象,农业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发展缓慢,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困难。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已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我们必须在稳定的前提下,在巩固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放开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机制,加强土地流转,这既可以照顾目前农村均分土地的现实,又可以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实现土地的保障功能,还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加快土地流转,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把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把有条件转移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就地转移,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2.3 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的有效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低,造成了农村第一、二产业发展落后,无法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要求。发展农业产业化,一方面能够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力生产率,有效增加农户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况,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农业进一步发展,加快农业资金积累,为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发展资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结构的提升和优化,提供新的结构性劳动岗位,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创造有利条件。发展农业产业化,要从资源条件出发,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的建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主导产业规模优势的形成和不断壮大,使城市的先进技术、科技人才、资金、经济信息等生产要素不断流向农村,优化、提升农村经济结构,使科学分流、配置农业剩余劳动力具备可靠的农业经济结构条件。
2.4 开发利用转移中劳动力的“反哺”作用,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当前,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人才外流,青壮年劳动力缺乏,老弱妇女成为农村的主要劳动力,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困难。而转移出去的劳动力经过城市经济和精神文明的洗礼,经过合理的引导与教育,能成为农村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为此,政府应鼓励和引导农村在外打工的优秀青年在积累原始资本的同时,积极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回乡独立创业创造资本和技术条件。这些较高素质的农民工返乡后,不仅带回了多年打工积累的资金、市场信息和全新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技术,他们的回流将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就业机会,还因为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人相处,促进了城乡文明的沟通,将农民工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淳朴厚实的作风带到了城市,将新思想、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带回农村,促进了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基于此,政府各级领导应因势利导,对农民工的回流予以积极的鼓励和扶持,为他们提供政策服务,吸引他们回乡创业。回乡的劳动力通过在外不断学习,积累知识和财富,当他们回乡后或想想承包土地,通过使用农业机械化和先进的农业知识致富,或想回乡创业办企业,他们对于以前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是比较排斥的,因此,政府各级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应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发展农业产业化,同时政府还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努力为他们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而这些回乡创业的农民工通过自身的努力,一方面带动了一直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积极向上,另一方面也通过他们的创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为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好的建设环境。
3 结论
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大量农村劳动力数量与有限土地资源的突出矛盾,我们必须认识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不仅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经济能否走出发展困境,而且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是与上述问题密切相关,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有赖于县域经济的发展,灵活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同时还要发挥回乡劳动力的“反哺”作用,只有合理有序的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三农”问题才能顺利解决,我国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村物流;医保;农村信息员;收入
一、农民的收入问题
从社会的角度看增加农民收入是扩大消费、拉动整个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因此增加农民收入迫在眉睫。
二、农民的职业教育问题
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就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农民掌握就业、创业的基本技能。这是促进农民增收最基本的、最快捷的通道,也是农民的迫切要求。要因人、因户制宜,分类指导,采取综合措施,抓好教育与培训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农民都能充分就业,有创业本领的人都能实现创业。
三、农村物流业的发展问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村的物流量会成倍增加,要求农村物流快速向现代物流发展。而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核心,因此在农村物流要实现现代物流理念,大力推进农村物流的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
1.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投入。当前应把农业信息化纳入整个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体中,同时,在国家的主要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到农村信息化,给予必要的支持。把信息扶贫作为促进我国中西部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农民提供一定的物流信息。
2.加快建设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是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在我国农村通信普及还不完全、整体信息网络还未建成的情况下,当务之急就是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
3.建立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要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农业信息化队伍建设。
4.各乡镇可以招聘应届的大学毕业生作为农村信息员,充实农业信息化队伍。
5.另外在乡镇可以鼓励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开办信息中介,有偿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
四、农民的医保及养老问题
1.农民的医保问题
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合作医疗基金融资和筹资渠道;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行为。
2.农民的养老问题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结构,推进城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
2.1 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比如: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与制度设计之间的矛盾;养老保险费率过高与资金供给困难之间的矛盾;农民工养老保险落后的理念。
2.2 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
第一、实行全国统筹
如果该制度实行全国统筹,使其与地方财政脱钩,收支不影响地方财政,也就比较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同时会增加农民工投保的积极性。
第二、推进立法
强化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促使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保证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三、养老保险网络的信息化建设
要以建立地市一级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为基础,逐步实现社会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 加强社会保障的理念宣传
政府要积极的加强法制宣传,改变农民工对养老保障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改变他们依靠家庭养老、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消除他们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