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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及意义,合作途径及机制和一体化的进程及可行性等方面,就研究水平而言,要低于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可能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一体化的推进程度有关。
【关键词】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文献综述
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以香港、广州和深圳等为核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和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经济区,这三大经济区已然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而京津冀地区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一体化的程度都要明显落后于其他两个经济区。因此,无论从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还是生态安全的角度,都存在着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一体化的客观需求。
1 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及意义
郭岩峰和王晓利(2011)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但仍然存在着合作机制不完善、发展定位存在较大趋同性、三地产业存在较大相似性以及三地发展落差较大等诸多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一套有效的协商合作机制,合理定位三地在一体化格局中的位置,根据各地的比较优势来进行合理分工以及建立区域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的对策。崔冬初和宋之杰(2012)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能够促进三地更好地发展,而且能为周边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带来持续的影响,并提出了要建立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逐步完善基础条件,促进区域错位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及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刘新建(2010)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我国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已经到了成型的关键时期,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的产物,认为应当慎重的看待天津作为北方经济中心的定性,还认为要努力实现区域多层次、多方面的均衡发展。唐茂华(2005)认为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要充分发挥北京和天津的双核心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要素自由流动,城市形成网络的发展格局。吕中行和谢俊英(2007)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速度落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其原因在于该区域内经济联系较弱有直接关系,而不管从国家战略的需要还是从社会稳定、生态安全以及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加强京津冀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必然。
2 合作途径及合作机制
张淑莲(2011)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京津冀区域经济协作的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了分析,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必须走合作博弈的道路,因此要树立互利共赢的利益观,建立区域协调合作组织以及建立利益的平衡机制。梁晓林和谢俊英(2009)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演变、现状以及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缓慢,因此需要重点解决明确京津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向,在共同利益明显的领域首先建立统一的市场环境和机制以及建立区域合作项目实施保障机制和相应制度三个方面的问题。刘晓春(2010)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缺少强有力的区域协调管理机制和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内部产业发展差距过大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所以要在区域主导产业和基础产业发展、区域统一大市场建设、区域主要城市之间的错位发展以及区域城市的网络化发展等方面注意加强协调与交流。孙久文和邓慧慧等(2008)从实证的角度对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现状和进程进行了分析,认为要实现更高层次的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关键。
3 一体化的进程及可行性
张建峰(2008)认为京津冀区域中较低的城市化水平已经影响到了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所以应当大力推进京津冀区域中的城市化水平。孙久文和丁鸿君(2012)选取京津冀区域内的主要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以及特征,认为一体化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其区域产业分工、合作水平得到了提高,市场整合的程度不断提升。巍然和李国梁(2006)论证了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可行性,认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广泛和深厚的合作基础,但也存在着政府职能需要转变、规划不尽合理、产业需要优化升级、环境保护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的问题。崔和瑞(2006)从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充分地论证了京津冀地区将成为我国新的增长极的可能性。
4 结语
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国内有了相当丰富的文献,主要体现在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及意义,合作途径及机制和一体化的进程及可行性等方面,就研究水平而言,要低于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可能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一体化的推进程度有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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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失衡;现状;原因;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国民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来越凸显,最为明显的就是东部沿海的发达与中西部地区的落后。当前为了改善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问题,国家政策越来越倾向于中西部地区,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还没有消失,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区域经济失衡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历史因素、自然因素等,这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探讨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可以说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使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为现代化大国。但在全国经济形势大好的情况下,区域经济的差异越来越明显,出现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这又会制约整体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失衡与市场经济有关,市场存在偶然性,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导致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别。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失衡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人均生产总值和工业化水平、城市发展差距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均生产总值差距拉大,虽然东部人口密度高,西部人口密度小,但西部人均收入水平很低。从工业化水平来看,西部地区还存在工业化初期,东部地区进入工业化中期。从城市差距看,东部城市化进程快,西部城市化进程慢。
其实我国政府早就意识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为了组织差距拉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改变了我国经济的整体格局,改善了西部投资环境,但差距还是存在。
1. 东部经济发展现状
东部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主要包括东部沿海地带。随着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结构问题凸显出来,这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必须优化产业机构,不仅发展工农业,第三产业也在加速推动东部经济发展的步伐。一直以来,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成上升趋势,但在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东部经济发展减缓,后来虽然经济整体还在增速,但发展速度放缓。
2. 西部经济发展现状
西部大开发战略给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再加上东部沿海城市的技术、资金支持,西部区域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推动了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渐缩短了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与东部相比,西部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如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西部地区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现阶段西部地区的基础建设已初具规模,这为西部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西部人才的匮乏,观念的落后,产业机构的不合理,导致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异还很大,这必会影响到西部经济发展。
3. 中部经济发展现状
中部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东部,国家意识到中部地区发展面临的困境,开始调整中部发展现状。中部地区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际化水平也比较滞后,与东部相比差别较大。中部地区企业现状不乐观,活力不足,阻碍了经济的增长。同时中部产业结构属于密集型的,使得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发展不充分,不能有效的利用各种资源,导致了城市化与就业增长之间的矛盾。中部地区是连接我国最为发达和最不发达地区的桥梁,但没体现出自身优势,因为中部地区独特的枢纽地位,国家给予了政策支持,这对中部地区的发展必会起到推动作用。
二、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原因
影响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因素是多样的,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如历史原因,自然原因等。
1. 历史问题
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历史的影响。东部沿海城市由于地理优势很早就占据了贸易中心地位,承担着贸易港口的重任,所以沿海城市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东部沿海具有先进的贸易设施,改革开放后这为沿海城市吸引外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由于外资引入的加大,很多人认为是政策的倾斜促进了东部地区的发展。其实东部沿海只是借助现有的贸易设施,人们更便于从事贸易行业,由此东部沿海成了贸易中心,带动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东部地区产业发展较早,当时有四个经济特区,选经济特区并不只是从经济方面考虑的,而是从全局出发的,国家希望通过这些经济特区的发展,带动周边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
2. 自然因素
区域经济的发展与自然条件有着密切关系,因为自然条件会对劳动生产率带来影响,条件较好的地区劳动生产率会高,条件差的地区劳动生产率水平会较低,进而劳动生产率又影响区域经济发展,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目前,自然条件对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会影响产业结构。自然条件会决定第一产业的分布,而农业又会影响第三产业的分布。二是区域资源不同,经济地域空间结构也会有所不同,这又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三是自然条件会影响区域教育,教育水平又与人力资源密切相关,并体现出区域经济的发展中。
3. 地理优势
改革开放后,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沿海地区更具有发展优势。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设立了经济特区,主要目的是要吸引外资,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完善了基础设施。东部沿海城市作为经济特区有自身的地域优势,沿海更接近外界,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有可以直接用的贸易设施。因为中西部地区没有完善的贸易基础设施,所以外国投资者直接选择在沿海地区开拓市场,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些设施。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者,所以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而产业发展离不开原材料的供给,对企业来说,把企业建在沿海地区能提高供给的效率。所以,东部地区的地理优势明显高于内陆地区。
4. 产业结构不平衡
产业结构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重大,一方面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产业机构不合理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就会对产业结构提出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过去我们忽视了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的作用,认为经济增长主要是受资本、劳动力、科技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合理的产业结构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将会影响经济发展。
5. 政策扶持
改革开放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干预减少,主要起指导与监督作用。改革开放为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力量,政府鼓励不同区域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贸易。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是立足在全国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的,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国家经济一体化。我国经济由原来的中央集权转化为市场调节,这更有利于区域间的贸易往来,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由竞争。沿海地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成为连接国外市场与内陆地区的纽带,政府也希望通过沿海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再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从而推动全国经济的发展,但在实现整体经济发展之前,经济政策的倾斜会带来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三、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受基础设施的影响较大,中西部地区贸易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该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所以要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就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而基础设施建设中又应当首要解决交通问题,需要加大对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的投入。中部是联系东部与西部的枢纽,交通位置非常重要。同时还要加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与东部相比,中西部地区通讯设施落后,这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加大投入,完善相应的设施,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
2.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当前,人才因素是非常重要的,东部沿海地区聚集了大量的人才,有力的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而中西部地区人才匮乏,这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我国是人口大国,但人口整体素质偏低,尤其是内陆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还有一些人认为没有必要接受更多的教育,结果导致很多学生辍学。与中部相比,中西部地区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力量有限,这必会影响到人才培养。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落后的教育会制约经济的发展步伐,所以中西部地区应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变陈旧的教育观念,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培养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为中西部的发展贡献力量。
3.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当前,经济体制已不能满足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需要,所以要适当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为了推动经济的全面发展,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都要积极的发挥作用。产业结构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中西部要调整产业结构,解决产业结构不平衡问题,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在全球化背景下,要发展与新型工业化相符合的产业,发展资本与技术密集的新兴产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大力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4. 加大经济政策扶持
经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政策的倾斜会给区域带来发展机遇。政府部门要从宏观的角度调节收入分配,吸取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数量等来确定政策扶持力度。近年来,国家意识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缩小了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但中西部内部的各个地区也存在差异,要区别对待中西部地区里的不同地区,用特殊经济政策扶持经济最不发达地区,最终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5. 加强区域政府协作
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合作,主要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不同区域间政府的协作等。国外发达国家如美国规定地方政府要援助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并要求地方政府承担管理者的职能,这样能促进援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我国政府也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6. 继续推进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成为国家对外贸易中心。为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应加大内陆对外开放的力度,建设国际陆港,打开中西部地区通向世界的大门,这也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崛起的保障。国际陆港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我国内陆中心城市为了发展对外经济开始建设国际陆港,这缺乏科学的规划,带来资源浪费的后果,因此应科学规划陆港建设,使之满足贸易发展的需要,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带来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因此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是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关键。当然要改变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随着对中西部地区扶持力度的加大,中西部地区的经济面貌得到了改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必会逐步得到解决。(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参考文献:
[1]刘建军,张祥建.市场化进程中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分析[J].学习与探索,2004(6)
【关键词】经济问题 高等教育 区域经济发展 人才缺乏\
许多研究表明高等教育应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指出,美国经济在1926~1957年实现60%“没有解释的”增长,其中30%~50%的经济增长源于教育程度的提高。德里克.博克明确表示服务社会是现代大学的责任。国内学者也有类似的表述,如刘珂珂认为,社会服务是地方大W的主要职能,因为大学已经成为“近现代社会的轴心机构”,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动机”,国家、政府、民族的复兴都要求大学要服务社会。可见,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伴随着改革开放,江西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进入21世纪之后,江西经济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但通过横向对比,江西经济远落后于沿海发达区域,经济发展遇到许多困难,相对落后的高度教育是主要原因之一。高度教育必须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从而推动江西区域经济进一步的腾飞。
一、江西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2014年第一季度,江西省GDP达2948.38亿元,同比增长9.3%,超过全国增速1.9个百分点。然而,对比2013年同期,经济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2015一季度,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放缓,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消费品零售额、用电量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经济潜在增长能力减弱。
(二)工业企业生产集中度较低
龙头企业培育、重工园区发展、新兴产业的大力扶持是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但是在企业规模方面,我省工业企业规模小,生产资料难以集中,很难形成可观的规模经济,从而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在企业数量方面,规模企业数量少,例如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江西省为8997家,湖北为15894家,安徽为17688家。江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灵敏远远少于湖北与安徽。再者,企业经营困难较重。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普遍反映订单不足。企业融资仍然困难,中小企业竞争力普遍不强,没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和核心产品。企业“招工难、稳工难”现象仍然存在。
(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有待增强
虽然我省加快了创新驱动的步伐,但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基础仍较为薄弱。具体表现为:一是长期以来,江西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在全国处于落后形势。所谓“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指每万人拥有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研产出质量和市场应用水平的综合性指标。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环节较为薄弱。虽然科技入园工程已实施多年,但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仍亟须提档升级。
二、基于人才视角来分析和解释江西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江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是什么呢?客观地说江西省作为一个中部老区省份,既没有沿海的地理优势,也没有丰富的资金技术。但因我们可以更多地基于人才视角来分析和解释。
实践经验证明,经济繁荣靠科技,科技发展靠人才。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得人才而兴,失人才而衰。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江西经济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发展期,围绕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圈的构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振兴,昌九一体化等重大战略规划的完成,同时大力推动创新产业的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但所需要的创新人才、高层次人才的不足,制约了江西产业转型升级。例如,江西金融业发展缓慢,与金融人才严重不足关系很大。同样,很多新兴产业缺乏所必须的优秀职业经理人和技术人才。
另外,江西经济的落后难以吸引外地高素质人才,甚至无法留住本地人才。江西本地企业的技术含量不高,大部分是那种加工性的企业,因此,技术性工作岗位的需求不多;另一方面,由于大学毕业生的能力水平有限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岗位又适应不了。所以江西培养的学生很少留在本地的工业园就业而是外深圳、广州等沿海城市跑。
三、相对滞后的高等教育是人才缺乏的主要原因
解决江西人才问题的方式有两种,第一是适当地引入外地人才,第二是自主培养所需要的人才。江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外来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人才才引进难度较大。因此应该以第二种方式为主。然而,目前江西滞后的高等教育落后并不能满足江西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综合型人才。
(一)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不高,办学层次较低
新世纪以来,江西高等教育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成效。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近16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大众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大增加了江西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省高校办学层次低,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目前,江西只有一所“211”工程大学。没有一所“985”院校。在学校内涵建设方面,江西高校在博士点、硕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院士数量方面在中部省份都居于较后的位置。由于我省缺乏全国一流大学,每年高考最优秀的学生被省外高校录取,毕业后只有极小一部分学生回到家乡,而江西高校的学生里大部分都留在了沿海发达地区,这意味着尽管江西高度教育规模年年递增,但培养的大部分人才外流,并没有为江西的经济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二)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之间严重缺乏有效沟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高等院校的重要产品之一是科研成果,但只有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才能促进现实的经济发展,带来有效的经济利益。当前江西大量的高校科研团队独立于企业之外,长期形成了科研与经济分离的局面。科研成果偏重理论性的多,没有立足市场来追求学术价值,导致科研成果不能符合生产实际的要求,许多科研成果根本没有向生产领域转化,很难实现商品化。高等院校不能给企业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生产技术,无法成为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知识的源泉。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深度合作。
从高校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来看,在国家重大创新项目、攻关项目方面尚无首席科学家,在全国三大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方面成绩也有待提高。2016年1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全国共有120所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了2015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174项,江西省的三所高校,即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分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而南昌大学硅衬底led项目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有67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59项,江西无一所高校。
(三)高等教育的结构不够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不紧密
江西高校当前的层次结构、学科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我省高校的人才培养、专业设置方面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的供给不能符合当前社会的需求,尽管高等教育发展较快,高校规模同步扩大,大学生数量稳步增长,但同时由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导致人才难以充分就业,高等教育资源浪费。
从人才培养层次方面看,专、本、硕三种不同培养方式分布不均衡。江西高校中专科人数所占比例大,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只占一小部分。不符合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要日渐增长的要求。专业设置方面,大部分高校在培养研究生的时候都是以科研为主的传统培养方式,很难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上一味追求升本,专业设置上忽略了高职院校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高职生毕业后缺乏足够的适应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
四、科学发展高等教育,推动江西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一)加强我省高等院校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使高等教育成为建设和谐江西的强大推动力
第一,以质量立校。经过近年来跨跃式发展,江西高等教育硬件条件发展较快,校园环境及设备水平极大提升,许多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有些学校的校园环境放眼全国乃至全世界也颇为可观,前不久北大党委书记对此赞叹不已,但是一所大学其魅力与影响力,并非来自于校园之美、高楼之高、学生数量之多,质量才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要提升我省高校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必须坚定不移抓质量。首先,牢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其次,坚持以内涵建设为中心;再次,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同时,借鉴省外名校先进经验,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如选择1-2所高校(如财经大学、南昌大学)作为创建一流大学的突破点,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优秀建设特色学科,培养颇具特色的人才,从而在短时间里取得可喜的成绩。
第二,突出学校特色。特色是一所高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淀下来的、被同行和市场所认可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自身优势,从根本上增强江西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各高校同时根据国家与江西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优先发展所需新型学科,并迅速抢夺该学科发展的制高点。重点建设有强大影响力、有突出优势、综合水平高的优势学科,致力于在全国取得瞩目的成绩。假如每个高校都能建成一些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名列前茅的优势学科,那么江西高度教育就能拥有一批优势学科,从而提升了江西高等教育在全国的地位)第三,以人才兴校。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人才强校是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战略选择。各高校一定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教、人才强校之路。一方面要完善引进、聘用和稳定拔尖创新人才的优惠政策,引进集聚一批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另一方面不能忽视对现有人才尤其是中青年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省里可以因此设立相关拔尖人才引进与培养基金会,从我省各个高等院校中遴选出适宜的人才作为先锋领军人物,同时鼓励其赴国外名校深造学习,研究重大课题问题。
(二)完善高等教育结构及学科布局,促进江西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首先,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立足于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江西高等教育需要寻找一个新的突破点。为此,应该对江西高等教育做一个完整的全局部署,包括江西高度教育近期发展规模、目标、结构、速度以及经费。加快调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致力于提高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数量和比例,满足江西省经济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对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圈起主导作用的优势学科专业群、适当增设林业学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等特色性学院。在我省若干急需某方面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地方与区域设立该所需科类与学科,努力将该学科建设成为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使该地方与区域高等教育层次及科类与学科布局更加合理(立足于我省某些急需高层
其次,江西高等教育在合理规划发展层次和定位上需进一步的完善。目前江西江西各大高校格局类似,缺少创新意识。南昌大学向着高层次、多专业、多数量的综合类研究性大学方面发展,曾经以工科出名的南昌航天工业学院的学科建设类似,包含语言、经管、法律等多种学科,忽视了自身优势特色的建设。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层次科学定位。高校从发展层次上有以下四类,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并重),省重点大学(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研究生为辅),一般高等院校(以培养本科生为主,专科生为辅),高职教育(培养专科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
(三)加强“产学研”联合力度,促进高等教育与江西经济双赢发展
第一、鼓励省内大学与科技界、产业界建立长期、紧密与稳定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大“产学研”联合力度,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模式建设,如大学科技园区模式、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积极探索工程研究中心模式和继续工程教育模式。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为项目载体,(加强产学研究结合,如大学科技园结合模式、企业博士后工作)成立教育、经济与科研的联合体。
第二,各高校要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意识,提高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进程。高校应利用自我学科和人才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立足国家和江西主要经济问题,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系,创建一批高水准的咨询研究机构,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增强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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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性贸易协定(RTA)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
随着在WTO范围内关税的削减和一般非关税壁垒的逐步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壁垒。在RTA中,TBT相关条款也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内容,不仅发达国家关注TBT等问题,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重视TBT相关问题,纷纷在其签署的RTA中对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环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实现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障国家基本安全的同时,有效实现市场准入,减少各种可能伪装的贸易壁垒。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步伐,目前已与东盟、智利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如何利用TBT相关条款扩大对外贸易,避免可能的损失,争取更多利益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智利作为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方面经验比较丰富,其中关于TBT相关条款的设定也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本文比较分析了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TBT相关条款(包括TBT、SPS和环境条款等)的内容,以期对我国今后签署区域性贸易协定时在TBT相关条款的安排方面提供参考。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2002年5月17日,由15个成员国组成的欧盟与智利政府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包含内容广泛,并将人权等政治和社会问题包括在内,协定明确规定双方将推动包括尊重人权和个人自由等在内的民主价值观的实施;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涵盖政治、贸易、经济和金融、科学、技术、社会、文化和合作等领域,经双方同意也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
该协定在第四部分具体贸易及贸易相关内容部分,第83-88条规定了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内容,第89条规定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的内容。
(一)TBT条款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TBT条款声明其目标是在考虑成员国的立法目标和非歧视原则下,通过削减和防止不必要的贸易壁垒来便利和扩大货物贸易。条款涉及TBT协定下的货物贸易的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SPS问题和政府采购问题不在此列。TBT协定附件1所列定义及有关国际标准、指南的TBT委员会决议也适用于本协定。签约双方应确保在TBT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作及其他措施来加强对TBT协定的执行。
在具体措施方面,成员方应加强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双边合作,以通过增强共识、理解以及相关体系的兼容来促进相互的市场准入;在合作中应注意识别哪些机制最适合特定问题或部门,这些机制包括法规合作方面、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或等效性、向国际标准看齐、依靠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以及使用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和互认协议等;根据双边合作进展,成员方应就采取何种具体安排来执行所选择的机制达成一致。为此,成员国应就良好的做法达成共识,包括:准备、采纳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透明度;以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对实现立法目标无效或不合适;技术法规的执行和市场监管行为等。为此,成员国间应加强合作,对于度量衡、规格、检测、认证和认可等达成共识,以更好的支持技术法规;通过交换信息、经验和数据等来加强法规合作;促进和鼓励双边机构、公共及私人部门之间的TBT合作;充分参加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制定;增强双方在相关国际机构和论坛中关于TBT的合作。
此外,成员国间还成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特别委员会,来实现本部分的目标,并应就下列问题负责:监督和评价本部分的执行和管理;为成员国间讨论和交换有关TBT体系的信息提供平台;为成员国间解决不必要的贸易壁垒提供磋商和解决问题的平台;鼓励、促进并方便成员国的机构、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在TBT方面的合作;提高成员国的市场准入度。
(二)SPS条款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SPS条款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在通过充分执行WTO的SPS协定来保障公众、动物和植物健康的同时,通过SPS立法来便利贸易;另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考虑动物福利标准。
当处理SPS问题时,联盟委员会应由双方负责SPS的代表组成,并成立SPS措施联合管理委员会(JointManagementCommitteeforSanitaryandPhytosanitaryMatters),其职能在附件4第16条列明。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是在遵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24条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规定的前提下达成的,主要由前言、24章基本内容和3个附件构成,涵盖了协定总则、名词释义、国民待遇与货物方面的市场准入、海关管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投资、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与国营企业、知识产权、劳工、环境、透明度、协定管理、争端解决、例外条款等项内容。
在协定的前言中规定了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主要目的,即加强美国与智利之间特殊朋友关系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世界贸易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合作,为双方的商品和服务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市场环境,避免双方之间的贸易扭曲,促进双方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双方企业的创新精神,在劳工方面加强双边合作,保护环境和劳工的合法权利,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6章是专门的SPS条款,其中对SPS的范围、一般条款、卫生与植物卫生事务委员会、有关定义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7章是专门的TBT条款,内容涵盖TBT的范围、对WTO《TBT协定》的确认、国际标准等内容。第19章是环境条款。
(一)SPS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SPS条款涵盖一国所采取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成员间贸易的SPS措施,该条款不影响其在《SPS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任何成员不得因本协定中SPS条款所产生的问题而求助争端解决机构。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成立SPS事务委员会,由双方负责SPS事务的代表组成,目的在于促进成员国《SPS协定》的执行,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加强双方在SPS领域的磋商与合作,便利成员间贸易。协定规定SPS事务委员会应为下列事务提供论坛或平台:增强相互间对SPS措施及相关立法的理解;对一国发展或者采取的、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贸易的SPS措施进行磋商;对WTO的SPS委员会、各种法典委员会、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其他关于食品安全和人类、动植物保护的国际或区域公约的议题、日程等进行磋商;加强SPS方面的技术合作;提高关于执行SPS协定的双边理解;总结回顾成员方SPS措施的进展。
(二)TBT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条款涵盖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成员间货物贸易的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但仅适用于中央政府机构,且不包括政府采购和SPS部分内容。TBT条款的目的在于通过改善执行《TBT协定》便利贸易,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双边合作。为此目的,双方应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或等同性方面开展合作,以国际标准为准绳,依靠供货商的符合性声明,对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以及互认合作。
在技术法规方面,如果一成员方接受另一方的技术法规与其本国技术法规等同,而另一方不接受,则应提供拒绝接受的理由。
在合格评定方面,成员方认识到可以通过下列机制方便合格评定结果的接受:进口方依赖供货商的符合性声明;成员方境内合格评定机构之间的自愿性安排;相互接受对方境内机构依据具体法规采取的合格评定程序结果的协议;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程序;政府指定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合格评定结果。如果一成员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合格评定结果,应对方要求需解释原因。任一成员方在认可方面应给予另一方合格评定机构不低于本国合格评定机构的待遇,如果拒绝认可应解释理由。
此外,任一成员方应允许其他成员方的人员参与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并且不能低于给本国人员的待遇。
在TBT通报方面,一成员方在依据TBT协定通报其采取的TBT措施时,应同时将相关的TBT措施电传给另一方,并给予至少60天的评议期。应另一方要求,一成员方应提供其采取或即将采取的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的目标、理由等相关信息。本条款应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执行。
本条款还对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TBT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规定,如监督本条款的执行和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合作,便利政府和非政府间合格评定机构的部门合作,交换关于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非政府、地区或国际论坛信息,应成员国要求就本章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磋商,根据TBT协定的发展重新修订本章内容等。
(三)环境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19章环境条款规定,本章的目的在于促进贸易与环境政策的相互支持,促进资源的最优使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加强成员国贸易与环境政策的联系,通过加强非歧视措施、避免隐蔽的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扭曲等方法,实现本协定扩大贸易的目标。
本章内容丰富,包括保护程度、环境法的实施、建立环境事务理事会、公众参与机会、环境合作、环境咨询、环境备注、程序规定、与环境协议的关系、共同工作的原则以及定义等11个方面的内容。
协定规定,各成员国有权确立其本国环保水平、环境发展政策和优先权,有权采用或修改环境法,各成员国应确保其环境法能提供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并应不断完善这些法律。在执行环境法方面,不应为鼓励贸易或投资而减弱国内环境保护水平。同时,协定规定一成员国当局无权在另一成员国境内实施环境法执行行为。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经过5轮磋商,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协定除规定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等内容外,还对TBT和SPS内容进行了规定。协定第7章是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条款,第8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条款。
(一)SPS条款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7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条款规定,本章的目的是促进和便利双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同时保护公众健康和动植物健康;促进双方履行SPS协定;为处理双边的SPS措施提供相应论坛,解决由此产生的贸易问题,并扩大贸易机会;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迅速高效地解决卫生和植物卫生问题。
本条款强调双方在SPS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一缔约方应确保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在本国领土和另一缔约方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缔约双方将尽可能协调其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有科学依据,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通过风险评估;这些措施应适应地区条件;且这些措施应以透明形式制定,并适时通报,在生效前应给予适当时间的适应期,但SPS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本条款也强调了成员国在国内立法方面的权利,规定在符合SPS协定的前提下,缔约双方有权以国内法形式制定或维持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给予进口方对动物、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核查另一缔约方的认证程序、控制和生产工序等机会。
在透明度方面,规定缔约双方应致力于信息交换,包括需采取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程序,以及不符合进口方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情况,并不得有不合理的迟延。缔约双方应及时交流本国境内的卫生与植物卫生状况信息,并提供进行风险评估和等效性进程的必要信息。在缔约双方依照SPS协定建立的卫生与植物卫生咨询点间设立双边机制增进沟通和透明度,一缔约方根据请求应向另一缔约方提供通报的法规全文副本,并给予对方至少60日评议期。
此外,本条款还规定成立卫生和植物卫生事务委员会,推动缔约双方负责卫生和植物卫生事务的主管部门之间现有的或将来的关系发展,确保本章所述目标的实现。同时,委员会还应提供论坛,以便于增进对缔约双方彼此间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了解,包括相应的管理程序;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双边贸易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磋商;对于SPS委员会,各类法典委员会(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或区域性食品安全、人类、动物和植物健康的论坛会议的议题、立场和日程安排,进行磋商;协调卫生和植物卫生领域的技术合作计划;增进对SPS协定具体执行问题的相互了解;审议缔约双方主管部门之间处理卫生和植物卫生问题的进展状况;并且就涉及卫生与植物卫生事务的争端进行磋商,且此磋商构成本协定第82条的磋商。
(二)TBT条款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8章SPS条款规定,本章目标是通过缔约双方更好地履行TBT协定,消除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增进双边合作来促进和便利双边贸易,并实现本协定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TBT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国际标准、贸易便利化、技术法规的等效性、合格评定、透明度、技术合作、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及信息交流等方面。
本章规定,缔约双方应以国际标准或其相关部分作为制定国内技术法规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除国际标准或其相关部分对于缔约双方实现合法目标来说是无效的或不合适的之外。缔约双方应在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增进合作,以便利双方的市场准入;尤其应当首先针对具体问题、在具体领域开展双边合作。
关于技术法规的等效性问题,双方应积极考虑彼此将对方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即使这些法规不同于其国内技术法规,只要缔约双方确信这些技术法规足以实现与各自国内法规相同的目标。如果未将对方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应对方要求需解释原因。在合格评定方面,缔约双方应保证在要求进行符合强制性合格评定时,一缔约方对原产于另一缔约方的产品适用下列条款:缔约双方同意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启动互认协定(MRA)可行性研究,并在任何可能情况下参考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框架;公布或经要求向申请人通报每一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标准或预期完成时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另一缔约方通报强制性合格评定产品清单。通报使用英文并附带八位或八位以上海关编码(HS编码);对于原产于一缔约方的产品,在进行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所征收的费用上,不得高于对同类的任何非成员方产品所进行的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所征收的费用,且上述费用应限制在服务的近似成本内。对进入另一缔约方领土前需授权程序的产品,特别是已被拒绝的,缔约双方应及时交换信息。为便利合格评定程序和结果的接受,可以采取如下机制:缔约双方领土内的合格评定机构间达成的自愿性安排;针对具体法规,达成协议,相互承认对方领土内的机构实施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对于在一缔约方领土内实施的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另一缔约方予以承认;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程序,并促进在国际互认安排下对认证认可机构的承认;以及官方指定合格评定机构。
在透明度方面,除有关TBT通报的规定外,对于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信息中心通报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缔约双方应推动各自的标准化机构向对方提供。此外,双方还应相互提供各自主管部门的最新信息,并相互通报各自主管部门结构、组织、内设部门的重大变化。
在技术合作方面,一缔约方应另一缔约方要求,应当按照缔约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向另一缔约方提供技术性的建议、信息和援助,以提高另一缔约方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相关活动、程序和体系的水平;向另一缔约方提供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缔约双方感兴趣的领域的技术合作计划。此外,还要对自愿性和强制性认证之间的联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加强这方面的交流,以便利市场准入,特别考虑诸如ISO9000、14000体系等国际标准及风险分析。
本章规定双方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监督本章的执行和管理,解决一缔约方提出的涉及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采用、实施、执行等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指定和改进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方面加强合作;为加强缔约双方领土内的政府和非政府合格评定机构的具体领域合作提供便利;对于标准化、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内非官方、区域性和多边论坛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采取缔约双方认为有助于执行TBT协定和促进双边货物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措施;应一缔约方要求,就本章项下的任何问题进行磋商;从TBT协定的相关发展来审议本章内容,并以此来制定对本章内容的修改建议;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费用交换信息等。
此外,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还就双方在各领域开展合作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经济合作,科技研究合作,中小企业合作,教育文化合作,劳动、社会保障和环保合作,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等。
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比较分析
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都表示尊重成员国在WTO的TBT协定和SPS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基础,重视合格评定方面的互认;在具体内容方面则各有特色。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非常重视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合作内容的规定比专门贸易条款的规定更多,内容更为充实。例如在SPS方面的合作包括:旨在加强卫生与植物卫生控制系统的技术援助,尽可能促进等效性和互认协议;在环境保护方面重视贫困与环境的关系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关注土地使用管理问题,开展加强智利环境结构和政策的项目等;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合作包括使消费者立法更兼容,以避免贸易壁垒,对危险品建立和发展交互信息系统和早起预警系统,组织培训和技术援助项目等。在TBT条款的规定方面,重视基本度量衡、规格、检测等TBT基本问题,强调通过合作来实现在标准、合格评定等方面的互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将动物福利标准问题明确提出来,作为协定SPS条款的目标之一。
美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条款的规定比较详细具体,涉及TBT和SPS的实施细节和规则,在TBT相关条款别强调了合格评定制度方面的内容,为各国间合格评定的互认和认可制定了详细的规则。其环境条款规定的内容也比较多,特别对环境法的执行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成员国不断提高环保标准,不得以降低环保水平来吸引投资或扩大贸易。此外,美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还特别把劳工标准列出来,具体规定了劳工法实施及有关劳工的各种制度,试图以此加大贸易与劳工标准的联系,通过贸易协定不断提高劳工标准。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TBT条款的规定与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TBT条款的规定非常类似,而在合作方面,则与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条款规定类似,但内容更简单。总体而言,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两个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有关TBT和SPS内容的规定相对公平合理,对加强中国和智利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区域经济;农村银行类机构;面板数据;综合经营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2-0048-04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已有的发展经验看,发达国家均普遍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农村金融业务经营趋向综合化,经营管理趋向专业化。另一方面,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发展,区域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更为迅速,农村经济结构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农”,产业结构已实现了从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转移,非农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现代农村经济需要的是全程式、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而现行农村银行类机构功能单调,局限于单一的存贷款服务,难以充分满足“三农”的多元化需求。
本文的农村银行类机构特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选择长三角地区作为本文研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选定地区;通过93家农村银行类机构发放问卷486份并全部收回,搜集93家法人农村银行类机构2001―2007年的财务数据合计651个,其中可供模型使用的有效数据584个。
二、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及金融服务需求
(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结构仍然存在缺陷,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银行类机构的主体
长江三角洲作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从产业结构看,长江三角洲地区二、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较高,对金融服务的规模、结构、方式有着更高的要求,农村产业结构已基本实现了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转移。农林牧渔业在整个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较小,且呈下降趋势,农村非农产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长江三角洲地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初步改变了农村金融功能混淆、利益冲突、机构单一的局面(详见表1)。
表12007年长三角地区农村银行类法人金融机构构成单位:个、亿元
注: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正处于筹建期,预计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元;浙江省村镇银行正处于筹建期,资产规模尚未统计。
然而,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金融结构依然存在着不少缺陷,如:缺乏为农村经济金融进行广泛服务的保险、担保、信托、租赁、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形式;市场垄断程度高,竞争不充分,活力不强等。据统计,长江三角洲地区共有农村银行类法人金融机构共172家,资产规模1227.94亿元。分机构类别看,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银行类机构的主体,占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总数的59.3%,农村合作银行的占比是24.42%,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占比则分别是5.81%、1.74%和8.72%。从资产规模来看,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呈现三分天下的态势,分别占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资产规模的35.50%、33.30%和31.19%。
(二)贷款依然是农村地区客户的主要需求,但其对中间业务的需求不容忽视,绝大多数农村银行类机构认同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长江三角洲地区93家农村银行类机构486位客户问卷调查显示,仅有极少数客户(3.3%)从事传统农业(种、养殖业),现阶段客户的主要需求仍然是贷款(占比47.1%),但其对理财、结算等中间业务有需求的客户超过了15%。另一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客户认为,农村银行类机构提供证券、保险、信托、金融衍生等产品很有必要,并会首选农村银行类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农村银行类机构拓展业务范围不仅能带来新的利润来源,也可以为改善产品结构、实现资产多元化、增加金融服务种类、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创造条件。调查显示,88.17%的农村银行类机构认为“综合经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有13.98%的机构表示“有迫切的需求”。对于综合经营的方式,62.37%的农村银行类机构表示“将与保险或证券公司进行战略合作”,20.43%的机构表示“将自身打造成金融控股公司”,还有16.13%的机构表示“将在法律障碍破除后,直接从事证券或保险业务”。值得一提的是,有45.16%的农村银行类机构认为,实现综合经营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会加大。另一方面,对农村银行类机构而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稀少(85%)和业务操作系统等开发成本高、难度大(77.4%),是当前拓展业务范围的主要障碍;中间业务(93.6%)和小额信贷业务(63.4%)是农村银行类机构拓展业务的主要需求。其中,对于开展中间业务,农村银行类机构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理财业务(92.5%)、网上银行业务(76.3%)、开展基金托管和代销基金业务(58.1%)。
三、长三角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赢利可持续性的模型分析
农村银行类机构的综合化经营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主体的金融诉求,也是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此次问卷调查显示,86.02%的长三角农村银行类机构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存贷款利差将逐步缩小。由此,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测算利差变动和中间业务收入对农村银行类机构净利润的影响,完全可以印证这样的判断:在并不遥远的未来,农村银行类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寻找新的方向。
(一)面板数据(Panel data)模型的构建及说明
1.变量选取。选取净利润(profit)作为因变量,实际利差①(rate)和手续费收入占比(fee)作为自变量。其中,实际利差=(利息收入/贷款余额―利息支出/存款余额)×100;手续费收入占比=(手续费收入/总收入)×100,用来衡量机构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
2.数据说明。本文采用2001―2007年93家机构(上海1家,江苏38家,浙江54家)的年度数据, 合计为具有651个数据的面板数据集合。
3.方程设定。采用面板数据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减少异方差的影响,对每个变量取对数(lprofit为净利润的对数值、lrate为实际利差的对数值、lfee为手续费收入占比的对数值),不计算原始值为负数的变量,实际可用数据共584个。回归系数反映了各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弹性关系,即自变量每变动1%,因变量响应变动的百分比。方程式为:
ln(profit) =i+ 1ln(rate)+ 2ln(fee)+it,
i = 1, 2, …, N;t = 1, 2, …, T
4.计算方法。分别采用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两种计算方法估计模型系数,结果互为对照,并通过Hausman检验来确定哪个结果更优,计算软件为Stata8.0。
(二)面板数据模型回归结果
1.长三角地区
(1)样本描述性统计:此样本中包含93家机构(上海1家,江苏38家,浙江54家),每家机构有7年的资料,因此对于每一个变量共有651个数据,模型有效数据584个(详见下表)。
(2)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分析
1)随机效应模型结果
Random-effects GLS regression Number of obs =584
Number of groups =92R-sq:within=0.4663
Random effects u_i~GaussianWald chi2(2)=383.06
corr(u_i, X)= 0 (assumed)Prob > chi2=0.0000
2)固定效应模型结果
Fixed-effects(within) regressionNumber of obs=584
Number of groups=92R-sq: within=0.4765
F(2,490)=223.04 corr(u_i,Xb)=-0.298Prob>F=0.0000
2.江苏地区
(1)样本描述性统计:此样本中包含38家机构,每家机构有7年的资料,因此对于每一个变量共有266个数据,模型有效数据248个(详见下表)。
(2)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分析
1)随机效应模型结果
Random-effects GLS regressionNumber of obs=248
Number of groups=38 R-sq:within=0.4666
Random effects u_i~GaussianWald chi2(2)=167.36
corr(u_i, X)=0(assumed) Prob>chi2=0.0000
2)固定效应模型结果
Fixed-effects (within) regression Number of obs=248
Number of groups=38R-sq:within=0.4843
F(2,208)=97.66 corr(u_i,Xb)=-0.2252Prob>F=0.0000
3.浙江地区
(1)样本描述性统计:此样本中包含54家机构,每家机构有7年的资料,因此对于每一个变量共有378个数据,模型有效数据336个(详见下表)。
(2)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分析
1)随机效应模型结果
Random-effects GLS regressionNumber of obs=336
Number of groups=54R-sq:within=0.4685
Random effects u_i~GaussianWald chi2(2)=233.18
corr(u_i, X)=0(assumed) Prob>chi2=0.0000
2)固定效应模型结果
Fixed-effects (within) regression Number of obs=336
Number of groups=54R-sq:within=0.4714
F(2,280)=124.86 corr(u_i,Xb)=-0.2054Prob>F=0.0000
(三)回归结果检验和分析
1.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长三角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实际利差的均值为5.03%,手续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平均只有0.5%。其中,江苏辖内机构实际利差的均值为4.43%,手续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为0.55%;浙江辖内机构的实际利差的均值为5.45%,手续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平均为0.48%。这说明:目前长三角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实际利差比名义利差平均高出1.7个百分点,机构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
2.计量模型的整体表现较好,无论是随机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还是各个自变量均能够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模拟结果相当稳健。同时,分别针对长三角、江苏、浙江三地的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参数估计方差的差是一个非正定矩阵,因此sqrt(diag(V_b_V_B))一项均为缺失值,由此可认为三个随机效应模型的基本假设均无法得到满足,固定效应模型优于随机效应模型。
固定效应模型显示:实际利差对净利润的弹性为3.66,中间业务水平对净利润的弹性为0.46,即实际利差对净利润的弹性为3.66,中间业务水平对净利润的弹性为0.46。模型的结果和前面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是一致的,即自2001年以来,实际利差每下降1%,净利润会下降3.66%;而中间业务规模每下降1%,净利润只下降0.46%,从这个结果看,中间业务目前对农村银行类机构利润的贡献度还相当小。
3.利差变动的远期影响:从前期对93家农村银行类机构的调查显示,有86.02%的机构认为在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利差将逐渐缩小。因此,运用模型结果对实际利差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做定量估计(详见表2)。
表2苏浙两省农村银行类机构实际利差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
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如果实际利差在现有基础上下降4个百分点达到1%左右,那么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净利润要下降200%以上,也就是只有目前水平的28%左右。江苏地区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利润对利差的变动更为敏感,是因为当前江苏辖内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实际利差平均较浙江辖内低,因此,实际利差变动一个绝对量时其相对量的变动更大。
四、农村银行类机构综合经营的路径分析和前景规划
(一)短期规划:中间业务是综合经营的基础和起点
首先,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实施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已正式出台,这对农村银行类机构发展中间业务给予了政策支持。其次,农村银行类机构开发的中间业务,关键是要适应农村、农民、农业经济的特点,要注意做好市场调查和研究工作,不断开发真正满足市场需要的中间业务品种。再次,农村银行类机构要未雨绸缪,加强对中间业务的营销宣传,要在利差没有降下来之前,提前准备、积蓄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中间业务,提高整个社会的认识,刺激社会需求,进而带动中间业务发展,争取主动。
(二)中长期规划:走综合经营之路是可行选择
首先,金融创新是农村银行类机构走综合经营之路的主要途径。而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一般是通过业务经营形式的融合、组织体制创新这样的方式,在法律界定的空白点上进行突破。如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过程,就是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美国联邦法律限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和地域限制而采取的组织创新过程。农村银行类机构应大胆借鉴这一经验,积极探索政策法规没有禁止的开展。比如产品融合、战略合作和股权投资等,同时还可以凭借实际效果的取得,以争取进一步的政策支持,从而实现对法律与政策的逐步突破。
其次,组建战略联盟是农村银行类机构走综合经营之路的重要途径。通过设计统一产品和技术网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战略联盟实现综合经营,在国外已经得到快速发展。与金融控股公司和全能银行模式相比,组建战略联盟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现实可行性,不仅受法律限制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也有利于银行在实现资源互补的同时,更专注于金融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从2000年开始发展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银保合作业务证明,农村银行类机构完全可以通过银证联盟、银保联盟以及与外资金融机构联盟的形式,从低层次联盟着手,由低至高,逐级推进,最终实现综合经营。
再次,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将会是农村银行类机构实现综合经营的长远选择。在打造战略联盟的基础上,农村银行类机构要实现进一步的综合经营,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全面修改相关法律限制,发展成综合性银行;二是允许金融机构投资新公司,从事其他金融业务;三是允许跨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以上三种模式各有优势,但从微观层面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规避管制,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可以获得协同效应、分散金融风险优势;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更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性,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通过“防火墙”制度的有效隔离,防范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因此,部分有条件的农村银行类机构,可以率先向金融控股公司方向发展,成为此类机构今后发展的龙头和样板。
参考文献:
[1]蒋定之.继续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J].中国金融,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