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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019-1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它不仅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以及高度农药,这些名词被大家所熟知,并一再的敲打着人们的神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而在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宣传培训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发动全社会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为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上升提供保障。
1 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也就是说要制定详细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标准组织生产。标准化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和重复的规则活动。我国现阶段已经制(修)定了相当数量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以咸阳为例,围绕“粮、果、畜、菜”四大主导产业,组织专人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农产品生产标准60项,累计达810项,初步建立了“无公害、绿色、有机”三大标准化体系,累计修订葡萄、苹果、油桃、黄瓜、番茄、梨、生猪、鸡蛋等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达73项,如此全面的标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推广和实施,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认知程度决定农业标准化推广和实施的程度和速度,这就需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力度,只有宣传培训做到位,农产品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和对农业标准化的认知度才会提高,农业标准化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推广和实施的阻力才会急剧减小。
2 有利于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我国的农业投入品分为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国家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三种,政府部门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教育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按照农业标准化进行生产操作;规范国家限制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和使用途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政府的监管需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配合,只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意识提高了,才能更好的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提高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意识,相关部门对其不断的进行普法宣传、技术培训是关键。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决定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对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和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有深刻的认识,是否对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有所认识,是否深刻了解自身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中职责和义务。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认识越深刻,越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越有利于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3 有利于规范农产品市场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现状是农产品销售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所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把关不严,甚至在运输途中乱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化学物质,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另外,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在购买农产品时不在意农产品的销售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证件是否齐全等,甚至贪图便宜,这就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带来了多条销售渠道和广阔的销售市场,进一步纵容了销售者和生产者不按相关标准生产、经营,贪图效益的行为。而宣传培训工作是教育引导农产品销售者了解自身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中职责和义务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就能自觉履行职责,对所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严格把关,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加快我国农产品市场走向正规化的步伐。
4 有利于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来
对消费者的宣传培训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而可以通过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又能通过消费者的要求,带动农产品经营者,进而促进生产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以此来弥补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方面的不足。因此,各级农业部门和媒体在着重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宣传培训的同时,应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培训力度,使消费者明确在购买农产品时需要查看和保留哪些票据和证件,进而促使销售者向生产者索取相应的票据和证件,最终促使生产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和销售,这样消费者就会成为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监督员,自觉的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建了一条从餐桌到产地的反向管理途径。
4月1日上午,河南农垦信息化培训班暨心连心农产投入品创新应用座谈会在新乡市九州宾馆举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农业局(委)主管工作负责同志,地方直属扶沟农场、罗山农场等负责同志及河南农业专家组成员90余人参加会议。《农家参谋》杂志社、河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于会报道。
会上,新乡市农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乐毅代表新乡市农业局向长期关心新乡农垦发展的省农业厅农场局领导及专家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省农场管理局农业产业发展科戚兴科同志介绍了河南农垦信息化进展的基本情况;省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科吕宏元科长就春季麦田管理相关工作做了部署;要因地制宜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技术服务两大方面特提出全省农垦小麦春季田间管理意见。具体从五个方面重点抓好关键措施:1.普遍进行中耕。2.控制汪长,预防倒伏。3.因苗、因觞分类管理。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止晚霜冻害。5.加强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病虫草害。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农场要重视春季麦田管理工作。一是要组织好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好麦田苗情、墒清、病虫情的调查工作,科学指导农工搞好麦田管理。二是抓好技术培训与宣传工作,把麦田管理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的作用,使春季麦田管理关键技术措施真正进村入户到田。三是要以高产创建为载体,抓好各项小麦增产技术的示范推广与落实。会议主要围绕落实高产创建措施,做好春季麦田管理为中心,落实关键技术措施,控旺促弱转壮,促进苗情转化升级,搭好丰产架子,确保今年全省农垦夏粮丰产丰收。
上午10点30分由河南省心连心肥业有限公司主办的心连心农业投入品创新应用座谈会如期举行。河南省心连心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孙洪女士发表了会议致辞。河南科技学院茹振刚教授就小麦良种繁育这一课题作了重要讲解,河南省科技厅农业处原处长田利民代表专家组作重要讲话,拟成立河南农业咨询专家组,专家成员由杨会武、田利民、乔国宝、苗长海、张伟、胡清荣、王继发、曹锡武、李照河、翟心田、朱中锋、牛云生等组成。下午,全体于会人员来到心连心肥业、河南科林种业万亩示范田及刘庄镇参观考察。心连心公司是农业部确定的测土配方施肥定点企业,公司于2000年成立了全国最大的农化服务中心,农化服务队常年扎根农村,为农民进行科技讲座、测土化验、科学施肥指导等,解决种田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科林种业主要从事小麦、棉花抗病虫育种研究,公司多次荣获“河南省种子诚信企业”称号。考察结束后,全体人员在心连心有限公司合影留念。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山东邹城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9-0354-01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邹城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现状
(1)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邹城市总面积1 613 km2,总人口114万人,辖16个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92个行政村(居)。近年来,邹城市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积极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重点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频振式杀虫灯、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2009年有3家企业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2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2家企业7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家企业45个产品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三品”认证总量达67个;另有2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3个产品获得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称号;新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1处、济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8处,香城长红枣完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2010年1月5日,邹城市被列入农业部公布的2010年26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市)名单。目前,全市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48个、面积1.61万hm2,其中平阳寺镇食用菌、看庄镇分别被认定为山东省农业标准化基地,平阳寺镇生态渔业养殖基地被省海洋与渔业厅命名为“山东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6个,绿色食品认证14个,有机食品认证19个;华源食品公司的“孟子”牌双孢菇、兰谷园艺公司的“孔孟”牌黄金梨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名牌农产品。
(2)加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邹城市农业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1 800人次,培训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多人次,对300家(累计)农资网点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完成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抽检样品127份。立案查收农业违法违规案件26起,结案26起。组建了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及农业环境的检验检测,初步形成了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重点基地、重点市场、加工企业自律性检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同时,针对种植业千家万户分散种植,产品质量难控制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通过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存在的问题
(1)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不愿花钱购买价格高、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2)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脱节严重。当前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难以统一规范。大部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造成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相对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近年来,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设施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雷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要求;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转化不快。
(5)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邹城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强制认证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督抽查制度,因此对农产品质量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对单个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初级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监管等还难以有效到位。
3对策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平台,以提高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
核心,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从而构筑山东省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2]。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台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3)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邹城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向种植户发放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和质量监控,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在全市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
(4)深入宣传,强化组织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邹城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一是认真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检测快速检测站和产地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6)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转变;实现从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的转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
4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胡传峰.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初探[J].河南农业,2001(2):34.
[2] 杨小明.都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0(1):42-44.
[3] 王月勇,王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河南农业,2010(3):36-37.
[4] 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27(1):49-54.
2存在的问题
(1)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不愿花钱购买价格高、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2)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脱节严重。当前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难以统一规范。大部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造成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相对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近年来,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设施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雷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要求;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转化不快。
(5)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邹城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强制认证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督抽查制度,因此对农产品质量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对单个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初级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监管等还难以有效到位。
3对策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平台,以提高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
核心,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从而构筑山东省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2]。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台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3)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邹城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向种植户发放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和质量监控,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在全市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
(4)深入宣传,强化组织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邹城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一是认真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检测快速检测站和产地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6)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转变;实现从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的转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
4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胡传峰.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初探[J].河南农业,2001(2):34.
[2] 杨小明.都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0(1):42-44.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流通;主体优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7日
一、引言
作为衔接“小生产”和“大市场”的农产品流通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些年,农超对接、农产品直销等流通模式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但由于我国农村耕地分布广泛,使得部分农产品生产规模较小,流通不顺畅,频繁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这些问题都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发展提出新要求。21世纪是网络经济时代,提出“互联网+”,更是将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引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同时深度影响农产品流通过程。流通主体作为农产品流通重要组成,其发展程度对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具有重要影响。目前,虽有学者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主体进行分析,如研究农产品流通主体结构合理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途径进行研究,研究推动农业合作组织建立的可行路径等。但这些研究都是建立在传统农产品流通的基础上,而对“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流通主体优化的研究十分匮乏。因此,根据农产品流通主体存在的问题,基于互联网对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影响,提出优化农产品流通主体的相关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农产品流通主体发展现状及互联网对流通主体的影响
农产品流通主体指参与农产品流通过程并获得收益的组织或个人。由于地区要素禀赋不同,各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及主要流通主体不尽相同,本文选取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和批发市场,研究这三类主体的发展现状以及互联网对各流通主体的影响:
(一)农户作为流通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流通效率。目前,我国农户在参与农产品流通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我国土地较分散,农户的生产方式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学习并运用新技术的平均成本较高,限制了新技术的推广,制约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提高;第二,单一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而且农产品品种及质量标准化程度较低,在竞争激烈的农产品市场上竞争力十分有限;第三,我国农户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多为初中及以下水平,导致其接收新知识和运用互联网的能力较弱,不利于掌握国内外市场的最新信息。互联网对农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村村通网络”,农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掌握农产品供需信息,使得农户合理安排生产。互联网还使得农民足不出户便可掌握世界先进观念,从根本上转变了农户的价值观。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为农业合作组织,是指农民自发组织并参与,在农产品流通技术、信息、资金、生产、零售等方面相互提供帮助,以提高成员利益的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组织是农户组织化发展的一种形式,合作组织改变了单个农户的弱势地位,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我国的农业合作组织在1980年以后得以发展,主要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据农业部经管总站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量为4,10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量的16.4%。合作社的农产品流通量所占比重逐渐提高,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地位日益加重。但目前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作用的合作社较少。就现有农业合作组织的自身结构来看,存在着规模小、经营标准不统一及信息化程度低等特点,而且对于政府的依赖程度高。互联网对农业合作组织的影响体现在组织管理者可利用网络系统进行成员管理及信息,而且组织内成员可运用组织内部信息平台获取最新农产品供需信息、新型技术信息等,从而进行生产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
(三)在我国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储存、交易的重要场所,集商品价格形成、商品买卖、供需信息传导和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身。各地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包括各级批发商以及终端零售商,如摊贩、水果生鲜超市及小部分消费者。就目前我国批发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批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仍不完善,频繁发生恶性竞争以及毁约现象,破坏了农产品供需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得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严重影响农产品供需平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不健全、交易场所及设施较简陋,并且普遍采取的对手交易方式,需要农产品需求者对农产品质量、价格进行逐一对比,并进行协商谈判以达成合作,效率低下;批发市场的需求者信息不明确以及流通多环节,使得农产品安全方面无法得到保障,信息化缺失使得质量追溯系统难以构建。互联网对于批发市场的影响体现在互联网支持的线上谈判、自动生成合同以及网上支付等手段提高了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以及资金周转效率,而且利用互联网可以追溯农产品来源,为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增强了批发市场的信誉度,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
三、互联网背景下优化农产品流通主体政策建议
虽然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互联网对农产品流通各类型主体的影响,但将互联网纳入到农产品流通尚处于萌芽阶段,因而互联网时代下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在参与流通过程中将面临很多挑战。为确保农产品流通主体在互联网背景下充分发挥作用,不仅需要政府对农民职业化培训给予扶持,还要促进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化发展,推动批发市场运用互联网经营等。
(一)培育现代化农民,强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业现代化需要有文化、懂技术的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农民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及价值观都实现现代化,主要强调生产现代化,包括先进技术的学习与运用,土地高效率可持续利用等。培养现代化农民需要通过系统的职业培训过程,而我国之前的农民职业化培训大多是单一技术培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培训体系不完善。因此,强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要以政府为主导,并划拨专项资金,采用“网上授课+线下指导”的培训模式,在培训的师资选择上要选取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员,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互联网的运用、农产品信息搜集、农产品生产技术的运用等。并且为了培育出高质量的现代化农民,还要进行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考试以及农民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资格认证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可查询,这样有助于评估农民教育培训的效果,还对拥有职业资格认证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加以保障,有助于农产品的销售。
(二)强化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及其对互联网的运用。各地方政府要在政策上扶持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化、专业化进程,并鼓励大型合作组织兼并重组小型合作组织,从而增强带动力和影响力。农业合作组织要在各环节灵活运用互联网技术,如在农业合作组织内部设立农产品流通信息数据库及平台,由组织管理者实现信息的收集和汇总,通过平台向组织内成员农产品供需信息,并对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定时更新。同时,在农业合作组织中发展B2B模式,该模式是商家对商家的在线交易模式,可实现网上买卖,线下交货的交易形式,提高资金周转率,使农产品从生产者直接流向消费者,减少损耗。
(三)发展现代化批发市场。近些年,我国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但是批发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程度仍然有待于提升。批发市场一方面应运用网上交易、网上信用评估、电子信息查询、网上金融等手段实现现代批发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并且对衔接国际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批发市场应建立网上农产品安全检测和追溯系统。由于成本原因,我国批发市场对农产品安全的检测主动性较差,并且检测标准仅为当前农产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而对于长期内将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有毒物质检测几乎没有,因此批发市场要强化农产品检测程序,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使得消费者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通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陈耀庭.农产品流通中的各主体优化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8.
[2]纪良刚.农产品流通主体结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3]杨广宁.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与战略转型的重要性[J].商业经济,2009.6.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抓好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不留死角,乡党委政府组织建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书记陈胜利任组长,崔伟彪副乡长任组长,农技站王拥伟站长,各办事处主任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技站,由王拥伟兼任主任。
二、加强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安全农产品知识
1、采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在各村显眼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禁止销售和使用“两高”农药的通告》,在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在人口集散地张贴宣传标语。编印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材料分发至各村及种养大户,努力营造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2、组织农业技术骨干,以办班形式重点抓好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其中杨梅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山地蔬菜生产、吊瓜生产技术培训人数800余人次。
在宣传培训过程中的几个结合:一是与“农培工程”相结合,二是与送科技下乡咨询服务,再起示范指导相结合;三是与“农业在线”服务相结合,四是与“两表一卡一承诺”的农产品产地编码工作相结合。宣传培训方式方法力求灵活多样,相辅相成,确保安全农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会。
三、加强基地,组织体系建设,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1、建立杨梅、吊瓜、高山蔬菜、土鸡、波尔山羊等绝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杨梅基地主要集中在敏寮等村,高山蔬菜基地主要集中在板桥等村,吊瓜基地主要集中在前杨等村,莳药基地主要集中在翠东村,对基地建设加强了技术指导,做好基地内农户地块的登记造册、建立庄稼日记,建立农技人员联系基地制度,坚持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基地认证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着手完善南山杨梅专业合作社、清泉吊瓜合作社等组织。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民办、民受益”原则。引导种养殖(植)大户组建生产者合作组织,鼓励创办专业合作社,引导合作组织拓宽服务领域,实行质量标准,产品品牌、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方面统一服务。到目前为止,我乡已相继创办了南山杨梅合作社、清泉吊瓜合作社等十家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