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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20*年,我县区域内降水量明显高于往年,并呈现出雨期长,降水集中,暴雨频繁的特点。4月18日,渔峡口镇枝柘坪陡降暴雨,因过水溶洞排泄不畅,造成上千亩农田被淹;8月14日,我县龙舟坪、高家堰、磨市、鸭子口、都镇湾、贺家坪、大堰、榔坪、渔峡口共9个乡镇遭受暴雨袭击。其中,龙舟坪、磨市、高家堰等几个乡镇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为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灾害;9月18日,高家堰镇魏家洲由于暴雨造成二处弃渣场溃坝,直接威胁16户4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受强降水的影响,导致了地质灾害集中高发,鸭子口乡康家包滑坡和渔峡口镇灰堡岭滑坡一次性动迁20户60人和11户49人。据统计,20*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49处,其中人类工程诱发20处,搬迁农户105户263人,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分别为滑坡35处、崩塌9处、地陷3处、地裂缝2处;按引发因素分类分别为自然原因29处,人为20处,分别占59.3%和40.8%。
截止到20*年底止,我县现有地质灾害点471处,其中隔河岩、高坝洲库区3*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点有402处,其中两库249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总人数为18009人。全县现有地质灾害监测点135个,其中被列入县级以上的监测点30处,乡镇确定的监测点105处。因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务必高度重视。
二、2009年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特征和局部强降雨的特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的地质灾害是我县防治的重点。预计在下列区域可能出现较频繁的地质灾害:
(一)隔河岩、高坝洲库区两岸。隔河岩、高坝洲水库两岸共有地质灾害点3*处,稳定性差和稳定性较差的有161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不稳定斜坡和崩塌为主,这些地质灾害点在库区水位消落和降雨的作用下,处于一种渐进式的变形过程,一旦失去平衡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二)沪蓉高速、宜万铁路、川气东送一线。该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所通过区段狭窄,弃渣场多建于冲沟和斜坡上,且汇水面积较大。有山高谷深的地貌条件,若在瞬间集聚超量水源(特大暴雨),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由于工程建设开挖坡面坡脚造成边坡失稳,引发滑坡的可能性大。
(三)矿山所在区域。我县古城、赵姑垭、马鞍山、双龙、小峰垭、落雁山等矿区采矿历史长,现已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将日益突出,地质灾害多以地面塌陷和山体开裂为主。
(四)其它区域。我县有多处地段基岩倾向与坡面一致,地表多为第四系坡积物,这些区段主要有贺家坪至榔坪沿318国道一线、资丘至渔峡口清江北岸一线、枝柘坪部分地段、黄柏山部分地段,这些区域在强降水作用下极易产生滑坡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上述分析的地质灾害点发生的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五、六、七、八4个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地质灾害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暴雨中心迭加地区必将是重灾区,这一时段为重点防范期。
(二)次重点防范期。2月至4月为冰雪解冻和地温上升时期,容易出现陡岩表面危石掉块,坡地悬石滚落等现象,在9月至10月,由于地下水下降,地表土石收缩(热张冷缩),也容易出现斜坡变形等地质灾害,该段时期为次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前巡查、汛中调查、汛后检查工作,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区;对每一处地质灾害监测点都要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制定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奖惩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卡、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充分利用气象资料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到监测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四)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交通、安监、建设、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已建水库库区及干支河流岸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部门要做好矿山尾矿库、矸石堆放场及建设单位弃渣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大型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监督管理和督办落实工作。
(五)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管理。不当的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之一,各乡镇必须加强对工程活动的监管,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作,根据客观地质条件做好工程选址(线)设计和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
(六)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成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和预备队,落实通讯联络人员,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交通车辆和通讯畅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开展救灾并及时疏散群众;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指导救灾工作,确保汛期不发生因灾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一)地质灾害易发生的时间段及主要类型
预计2009年全年降水量在1600毫米左右,预计春季(3~4月)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梅汛期(5~7月)降水量略偏少,降水分布不均匀,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受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叠加影响,短期集中强降水,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以上或连续降雨两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地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盘山水渠下方坡体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遇持久性强降雨天气,极易诱发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类型以土质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乡镇
根据《*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凉棚—岭根、大头—石梁地带,即地质灾害重点乡镇石梁镇、九华乡、七里乡、航埠镇,这些地区地层古老、岩性破碎,加上劈山修路、削坡建房等人为因素致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提高。类型以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三)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个(详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其中市级重点防范点2个:九华乡凉棚村程根福屋后崩塌、石梁镇大俱源泥石流;区级重点4处:航埠镇王家畈地面塌陷、石梁镇寺桥兰塘土质滑坡、九华乡大侯村下方新洋坞土质崩塌、九华乡大后源泥石流。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门
1.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方案编制制度,及时开展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认真配合当地政府核查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倒房户落实重新建房用地;同时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制定并落实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5.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非易发区重要工程建设的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6.督促检查辖区内水利、交通、建设(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制定的本部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水利部门
1.明确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有防灾措施。汛期之前,对病险山糖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地面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
2.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受毁工程修复方案,发动群众抢修受毁水利工程。
3.督促辖区内新建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修建公路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使用。对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汛期前要编制好防灾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雨天必须进行灾情巡查。
(四)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村集镇的规划建设必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农业、林业部门
1.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灾害隐患点、滑坡体上的水田要改为旱地,不能种植高大树木。
2.灾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洗苗追肥,加强田间管理。
(六)旅游部门
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确保游客的人生财产安全。在旅游项目开发时对险要的景点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旅游)、农业、林业、环保、经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期前制定出本乡(镇)的年度防灾方案,开展险情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重点灾害点所在乡(镇)必须要做好灾害点的防灾方案,对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灾应急措施,并进行必要的防灾演习,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中心国土所要协助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要成立防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四)采取积极措施,对隐患部位进行应急处理。采取挖沟排水、裂缝填埋、减轻荷载、建造加固挡土墙等措施,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五)结合“明白墙”的制作和“明白卡”的发放,做好群防群测的宣传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乡、镇政府要把下山脱贫与消除灾害隐患结合起来,对灾害危及到的农户要在汛期前及时搬迁,异地安置。
一、成立领导小组
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领导办公室设在城区国土资源所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面指导安排部署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和治理措施。
4、负责监督检查、巡查、防灾、减灾规划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的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做出中、长期预报,对其所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并提出治理措施。
2、负责组织建立地质灾害预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检测网络。
3、负责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巡查,定期检测,编制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制定巡查、预报、检测制度。
4、负责及时汇报灾区的灾情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5、与辖区内的砖厂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巡查制度和巡查队伍,作到灾害信息上下互通。
二、地质灾害分布概况
街道办事处六工庙村范围内因近年来取砂量较大,容易造成地面塌陷,根据气候条件、地壳运动和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正在向不稳定的方向发展,时刻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管理档案,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与工作明白卡,积极组织和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开展搬迁工作,在地质灾害点圈定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标志
(二)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提高各族群众自测、自防、自救及躲避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队伍建设。由办事处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村主任、三级网络信息员及砖厂、砂厂、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形式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培训学习班,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方法,提高对此项工作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村级信息员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的监督,对边坡开挖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施工,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其采取预防措施。
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治任务。
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 和 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 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年至2013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