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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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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市场营销

畜牧业市场营销范文第1篇

2008年舞阳县生猪出栏达到105万头,比2007年增长23%;肉类总产量达到7.6万吨,同比增长10%;禽蛋产量达到1.8万吨,同比增长12%:奶类产量达到13.5万吨,同比增长12%;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比2007年提高3.2%。

一、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

建立完善的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行为,实现畜牧业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同时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市场营销的全程监管,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二、抓好畜禽疫病防控,提高防控能力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实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技术、执法和法人”六位一体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健全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全县设5个中心站,14个乡镇兽医院,全县397个行政村,划分44个防疫组,有132名防疫员。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防疫队伍,充分发挥动物防疫体系的作用;完善畜牧疫情应急体系,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等防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加工、贮藏、运输、营销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综合防控水平,为畜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饲料、兽药管理

为使《兽药治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落到实处,舞阳县畜牧局对县辖境内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商进行拉网式检查,逐户宣传有关条例及文件精神,对饲料生产、经营户所生产经营的饲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并签订书面承诺书,对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发展规模养殖,加快生产方式转变

以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为重点,促进散养户向规模养殖场(区)集中,逐步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实现养殖方式的转变。要把发展规模养殖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规模养殖。2008年该县新建成1个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每个乡镇要新建成2个标准化养殖场(区)。鼓励支持佳源乳业等企业投资兴建高起点、高标准的集约化、集团化大型养殖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养殖,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时,要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扶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动作用

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应向畜产品加工业倾斜,积极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该县把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突破口,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增效。着力抓好奶业加工,支持佳源乳业等企业快速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舞阳,重点引进和新建乳制品、禽肉、牛羊肉等精深加工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养殖业的发展。

六、落实扶持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

舞阳县畜牧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切实加快畜牧业发展。2008年,舞阳县政府继续加大对奶牛养殖业的扶持力度,对通过双汇产业化工程验收的新建奶牛养殖场(区),在市里奖补的基础上再奖补5万元。同时,县政府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投放扶持奶牛养殖贷款,并给予贴息一年,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奶牛养殖发展基金,扶持奶牛养殖业。

畜牧业市场营销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把畜牧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生猪产业,大力发展牛羊,积极发展家禽和特色养殖。转变生产方式,加快以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规模养殖为主要内容的基地建设步伐,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做到畜产品数量和质量并重。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畜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和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把畜牧业建成我市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市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2、发展目标

到20*年末,生猪存栏61万头,出栏65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1.5%和12.2%;牛存栏14.5万头,出栏3.5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6%和14.5%;羊存栏18万只,出栏13.2万只,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16.6%;禽存栏160万羽,出栏195万羽,分别比上年增长3%和12.6%;冻配牛5500头、羊3800只,推广优质母猪7100头,推广杂交猪67万头,出栏三元杂交猪45万头。发展优质畜禽示范小区42个、示范养殖大户5000户以上,培植2家龙头企业。种植优质牧草2.2万亩,推广有机配合饲料2万吨。水产品产量950吨,禽蛋产量3800吨。肉类总产量达6.6*万吨,畜牧渔业总产值7.0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7%。

二、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

(一)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示范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和养殖场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发展2个示范养殖小区(书记抓1个,乡镇长抓1个),畜牧局抓4个。

示范养殖小区建设的指导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依托、保护和改善生态为前提,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项目捆绑、各记其功,政府引导、业主经营。

示范养殖小区建设要求:圈舍修建(或改造)科学合理,养殖规模达标,饲养品种优良,饲养方法科学,使用优质安全饲料,环境卫生良好,有消毒池,成立养殖协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圈舍改造、统一优良品种、统一防疫消毒、统一新法饲养、统一使用工业饲料和种植优质牧草、统一销售,达到规范化程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养殖效益较好的要求。设置小区标志牌,载明小区名称、规模、饲养品种、协会、挂帮领导和技术干部等。

示范小区规模标准:⑴养猪小区15户以上,每户常年存栏猪20头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猪50头以上,或养外二元母猪5头以上。⑵养牛小区连片10户以上,每户养牛5头以上;⑶养羊小区连片10户以上,每户养羊20只以上;⑷养禽小区连片10户以上,每户年出栏禽200羽以上;⑸养鱼小区连片20户以上,每户发展稻田生态渔业2亩以上;⑹特种养殖小区15户以上,每户年收入1万元以上。

抓好养殖大户和养殖场建设。巩固和发展示范养殖大户5000户以上,加大对养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巩固现有规模养殖场的基础上,重点培植2个龙头企业,着力抓好2-3个规模养殖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支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发展畜牧业中的用木、用水、用电作为农业用木、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对待,各级各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

2、抓好基地项目建设

今年内完成优质肉猪基地和赤水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任务。抓好优质肉羊基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和酒糟过腹还田工程前期对比实验等相关建设项目,市财政按照上级要求匹配有关经费,畜牧局和有关乡镇认真组织实施。立足仁怀资源优势,做好生态畜牧业项目库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

3、抓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省、遵义市的要求落实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稳定队伍,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畜牧站定岗定编,把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畜牧系统,逐步实现畜牧系统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控制和扑灭措施,动物防疫经费全额纳入市乡财政预算。二是扎实推行“集团作战、整村推进”的动物防疫工作模式,落实行政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双保”责任制,春秋两防与常年月月补针相结合,使禽流感、五号病、猪瘟和鸡新城疫免疫率和猪牛羊防疫后的耳标卡注率达100%,对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炭疽病等动物疫病因病设防。三是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抓好种畜禽场免疫工作和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申报工作。四是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严厉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5、抓好畜禽品种改良

一是抓好1000头外二元母猪规模养殖推广和面上外二元母猪的发展。探索公司+农户的外二元母猪推广和营销公司与外三元猪养殖小区的订单销售模式。二是抓好示范小区建设的指导、引种、培训以及相关优质畜禽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巩固提高原有的品改点,抓好新建品改点,对品改点周围2—3公里范围内的劣质种畜进行强制淘汰,抓好“输精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三率”。四是抓好种畜禽场建设的指导、许可、登记和建档工作,切实做好良种工程。五是调整种猪场养殖行业结构,稳定生产外二元母猪,巩固发展外二元母猪规模养殖,大力推行外三元仔猪生产和外三元商品猪规模养殖。

6、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

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是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抓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才能切实打通销售渠道,提高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养殖效益。各乡镇要把申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人负责,解决好必要经费抓好此项工作。实施优质畜禽养殖项目实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年要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

7、抓好渔业及水上安全工作

抓好春季禁渔工作,严厉打击电、炸、毒等违法捕捞行为。发展稻田生态渔业工程,加大名特优水产品的推广。抓好水上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渔业发展规划,抓好天然水域的承包养殖。

8、抓好饲草饲料工作

积极引进饲料厂商进驻养殖小区,建立饲料厂商与小区养殖户的直销网络,降低饲养成本。抓好示范小区种草、秸秆氨化和青贮工作。加强饲料市场监管。

9、加大法制宣传和畜牧执法工作力度

加强畜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畜牧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屠宰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私屠滥宰和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及违禁药品进入市场,切实抓好“放心肉”工程。二)、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畜牧系统全力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严格奖惩,从人力、物力、财力和项目等重点向畜牧业倾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要切实落实好乡镇领导和技术干部包示范养殖小区责任制,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各抓1个示范养殖小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对示范小区建设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完成建设任务,效果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政挂帮领导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年度畜牧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乡镇和单位及有关人员,除市委、政府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外,取消本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示范小区目标任务低于80%的,对挂帮该示范小区的行政领导予以惩罚。二是对示范小区建设任务完不成的乡镇,取消本年度畜牧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完成80%以下的乡镇,取消本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三是畜牧干部负责包示范小区发展的技术指导,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效果较好的进行奖励,反之给予惩罚。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方式。考核分值向示范小区倾斜,注重考核小区发展效果、协会的运行、品种改良、订单生产与销售等情况,加大对领导抓重点、亮点和关键环节的考核力度。

3、增加经费投入。

继续实行畜牧养殖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贴息贷款的发放重点向示范小区倾斜,全市发放贴息贷款2000万元,用于示范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对全市每个新建示范小区给予1万元的直接补贴,重点用于小区内大户的圈舍改造和购买外三元仔猪的补助。市级重点抓4个高标准的示范小区,每个小区投入3万元,对圈舍规范化改造、统一购买外三元仔猪和推广工业饲料给予一定补助。良种推广补助,实行直接补贴。扶贫资金重点投入畜牧业,各乡镇畜牧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报市畜牧局审查备案,规划、圈舍改造和引种情况要报市畜牧局,畜牧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和验收。建立20万元的市级养殖风险基金,由畜牧局专户管理,对养殖场、示范小区、规模养殖大户因灾损失严重的给予一定的补助。各乡镇示范养殖小区的规划,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四在农家”相结合,按照项目捆绑,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有关部门的项目进行捆绑实施。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给予一定补助。

4、强化技术培训。

一是聘请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畜牧专家作为我市畜牧养殖技术顾问。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培训主要以乡镇组织为主,由市畜牧局提供师资力量,重点培训外二元母猪和外三元商品猪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和养殖节本增效等内容。市畜牧局重点负责组织专业性和针对性较强的课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转变畜牧生产方式,示范小区内全面推行“六统一”。四是抓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把懂技术、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畜牧队伍,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五是推行畜牧专业人员包养殖场责任制,专业人员负责对养殖场的规划建设、经营理念、发展模式、疫病防治、市场营销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植2家龙头企业。二是要抓好市场营销、关键技术等方面的调研,有针对性地组织必要的考察,根据市场需求来指导畜牧生产和经营。为畜牧养殖提供全程服务,做到生产发展有指导、生产过程有服务,产品销售有渠道。三是整合营销组织,壮大经营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要指导营销组织进行整合兼并,培植1-2家市场竞争力强,经营诚信度高的营销企业,促进畜产品的有序流通,打通销售渠道,解决养殖户畜禽销售困难的问题,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四是各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新建和完善好规范的畜禽营销交易市场,为畜禽流通提供必要的场所。五是在示范小区内推行统一购进仔猪,统一销售商品猪的订单产销合同,提高养殖比较利润。

6、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

畜牧业市场营销范文第3篇

1 发展现状及模式

1.1 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远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远安县畜禽养殖户合作经营意识日渐提高,逐步实现了由“独斗”、松散的单家经营模式向“抱团”、联合的集体经营模式转变。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全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驶上了快车道。截止2011年底,正式注册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达18家。其中,生猪类型9家、肉牛类型2家、山羊类型3家、家禽类型3家、特色养殖类型1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畜禽饲养量、出栏率均占全县总饲养量、出栏率的1/3强。

1.2 发展模式

1.2.1 “带头人+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由畜禽养殖大户、贩销大户等致富带头人牵头发起组建,依托带头人的资金、销售网络、管理经营等优势进行联动。

1.2.2 “协会+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发挥协会人员信息、技术等优势,在提供生产技术、拓展营销网络、提供融资担保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3 “支部(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集体)作用,将分散的养殖户联合起来,帮助散养户向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产业化养殖方向发展,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1.2.4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以公司为龙头,以合作社为纽带,以众多的专业农户为基础,通过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结成经济共同体。

2 存在问题

组织化程度低、服务功能较弱、人才经验缺乏、经济基础薄弱是当前远安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瓶颈。

2.1 机构不稳定,运作不规范,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属于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合作团体,普遍存在组织结构稳定性差问题,往往是有机构无人员,机构形同虚设。章程、制度不健全,即使有章程和制度也都只是写在纸上,各项工作和人事任免不按章程、制度办事,抉择的随意性较大,致使专业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从而影响合作社的形象和社员的经济收入。

2.2 信息不对称,融资不畅通,合作社健康发展受到制约

大多数畜牧业合作社未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未设立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基金,缺乏相应规模的资本实力,以合作社为借贷主体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发展遇到瓶颈。

2.3 管理不协调,政策不给力,外部环境影响合作社发展

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畜牧兽医)、工商、民政等多部门都参与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够,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少数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对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在农村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未能及时、足额到位,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3 对策及建议

3.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府及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应严格按照“指导不包办,参与不添乱”原则,积极派员指导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督促其尽快掌握设立登记、成员组成、机构设置、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同时,还应根据畜牧产业发展情况,建议专业合作社适时增设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做到“人人有责,个个干事”的和谐氛围。

3.2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制度,提升每名社员的个人素养。调动全体社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共同修订完善好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社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行为规范、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目标考评等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3.3 加强社员队伍建设

首先,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办社宗旨和目标。其次,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社员学习畜牧兽医等相关法规知识,使每名社员特别是理事会成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第3,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应聘请畜牧兽医等各类专家为合作社成员进行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市场营销等技术和知识培训,解决疑难问题,提高其生产技能。

3.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带领一方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应整合资源,积极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解决水、电、路、用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行“典型引导、实地指导”等方式方法,帮助专业合作社扎实抓好基础建设。畜牧兽医部门应积极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合作社做好畜(禽)舍规划设计、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资金扶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对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金融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放宽借(贷)款限额,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做大做优做强,带领社员发家致富奔小康。

畜牧业市场营销范文第4篇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已经发展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畜牧业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处在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50万吨、18万吨、18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96亿元,饲料、兽药、畜牧装备等畜牧业相关产业产值突破150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畜牧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

(一)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快发展草食畜禽产业,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优化肉禽产业,推进奶业生产,积极发展特种养殖。各地要突出特色,选准重点,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优质饲草种植,加快推进由粮经二元种植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转变。突出抓好以玉米秸秆青贮为主的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力争到2012年全市秸秆青贮总量达到160万立方米以上。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对新建规模养殖场(区)要进行合理选址,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环保治理,对原有场(区)要加快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积极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和集养殖、种植、沼气、太阳能于一体的“四位一体”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模式,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2012年全市累计新增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区)1000个,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15000户;发展品牌村800个,专业乡镇达到30个。自然养猪法生态养殖覆盖率达到50%;无公害肉、蛋、奶比重达到50%。

(三)培植壮大畜牧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扶持10家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其迅速扩张生产经营规模,尽快成为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标准高、规模大、产品新、外向型的龙头加工企业,着力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到2012年全市新增市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50家,通过各类质量认证的企业增加60个,“进京入沪”企业达到50家。

(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建立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紧密联接、互利双赢的运营机制。引导建立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养殖户组织化程度,使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通过畜牧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及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至2012年,全市新建或规范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100家。

(五)全面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的自主创新,结合技术引进,不断提高畜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快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加强渤海黑牛、洼地绵羊、鲁北白山羊、德州驴等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完善基层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和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技术研发和推广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强化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健全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立畜禽良种引进、繁育、推广和管理服务体系,严格执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种畜禽管理。深化种畜禽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联合育种。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合理布局和完善家畜改良点,建成以市为中心、以县为重点、以乡镇为基础的家畜改良网络。落实国家畜禽良种补贴政策,逐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力争到2012年全市猪、牛、羊的良种改良率达到90%以上,良种畜禽自给率达到80%以上。

(二)进一步健全畜牧业投入品生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市、县畜产品检测机构和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检测及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做强做优饲料、兽药工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大型饲料、兽药企业,重点支持新型环保饲料添加剂和蛋白质饲料原料以及安全、高效兽药的研发生产。强化饲料、兽药管理部门的职能,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全程监管,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有害物质,基本控制兽药残留超标现象。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加大对畜产品市场和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防疫、检疫工作的执法监督,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号),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县、乡两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预防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的免疫、监测、扑灭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充足的物资储备。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动物防疫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加强和规范执业兽医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推进兽医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四、进一步完善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增加财政对畜牧业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畜牧业的政策,并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对畜牧业投资力度,重点用于落实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生猪、奶牛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优质后备母牛补贴等补贴政策、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及畜禽场粪污综合治理等。

(二)加强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畜牧业担保公司,为养殖户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融部门要结合畜牧业发展特点,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保险政策,在推进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增加政策性保险的品种和范围,逐步完善政策性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落实养殖业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20号),搞好畜禽养殖场用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所需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饲料储藏用房等设施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用地使用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规模养殖小区(场)用水免收水资源费,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畜牧合作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资本、产品等要素参股龙头企业,鼓励畜牧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各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工商部门为申请者免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手续,各级税务部门落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推进畜牧龙头企业建设。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扶持畜牧产业化发展,并重点扶持新建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以上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研、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时,对发展畜牧业要给予大力支持。

五、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发展畜牧业摆在重要位置。各级要进一步深化对畜牧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把畜牧业发展任务目标纳入各级经济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每年对县(区)畜牧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畜牧业市场营销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生态畜牧业 专业合作社 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016-01

近年来,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常牧镇拉德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始终坚持走“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的路子,因势利导,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牧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使之逐步成为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和引导牧民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

1 基本现状

拉德村是一个纯牧业村,是贵德县高效畜牧业示范基地、全省生态畜牧业建设示范社。全村总面积37万亩,可利用草场32万亩、其中:冬春草场5万亩、夏秋草场27万亩,饲草料基地4000亩。共有牧户242户1317人,劳动力673人。存栏各类牲畜26956头只,其中:牛3355头,羊23601只。全村母畜比例达到55.26%,繁活率、出栏率、商品率分别达到79.83%,41.57%和39.33%。2012年全村农牧业总收入达到 838.07万元,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3370.98元。

2010年,为适应现代畜牧业经济发展需要,拉德村组建了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专业合作社实现入社242户,入社率100%,入社牲畜达26956万头(只),入社率100%,能繁母畜比例分别为60.18(%牛)和55%(羊);整合草场32万亩,整合率达100%。2013年,拉的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示范社予以扶持。2013年,合作社现已育肥出栏绵羊2000只,实现利润30万元,直接带动了合作社其他社员的养殖积极性。

2 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拉德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联户经营,合作社活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了牧民组织化程度

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主体,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联合起来,提高了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由于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畜产品价格,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了全村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

2.2 立足资源优势,加快了畜牧业结构调整

按照“建立藏系羊繁育基地”的结构调整思路,充分利用本村丰富的藏羊资源,加快建立高原藏羊核心群和饲养示范点,做大做强藏羊产业。

2.3 组建了联户经营制合作社,实现了组织方式的转变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了以联户合作制为主的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原来村社组织管理的基础上成立实体引入市场管理机制。合作社在草场承包经营权和牲畜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草场和牲畜作价入股的形式入社推进了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4 创新了经营机制,实现了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确立了联户经营的发展模式,打破了以往以家庭为主的小而散的生产方式,牲畜、草场入股后,把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合,对草场和牲畜实行规模经营、集中管理,达到了规模效益。草地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利用,无畜户和少畜户的草地资源发挥了作用,使无畜户和少畜户成为大畜户,小规模变成大规模,初步构建了资源集约化、资产股份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协作化、营销市场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最终达到了生产效益的最大化。

2.5 实行用工按劳取酬,利润按股分红的分配模式,实现了分配方式的转变

过去的单纯按劳分配的旧格局开始转变为劳动、草场、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格局,采取用工按劳取酬、利润按股分红为主的分配模式。这种分配模式不仅能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且还能调动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激发一切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2.6 推行以草定畜,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变

积极推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措施,完成了减畜任务,使载畜量趋于合理,积极开展划区轮牧和舍饲半舍饲养殖,缓解了冬春草场的放牧压力,有效保护了草场资源,草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拉德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冬春草场产草量比08、09年分别提高35%、7%;夏季草场产草量比08、09年分别提高8%、0.6%;全年理论载畜量比08年增加3293个羊单位,提高24%;比09年增加577个羊单位,提高3.5%,有效恢复草地生态植被,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

2.7 解放了牧区劳动力,加快了劳动力向非牧产业转移

通过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解放了生产力,使很大一部分牧区劳动力从草地畜牧业上转移出来,入股牧民可以凭股份按年从合作社领取不低于常规畜牧业纯收入的红利,使牧民收入得到了保证,解除了转移劳动力的后顾之忧。此外,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也能给合作社放牧或从事其它非牧产业和进城务工,拓宽了牧民增收渠道,形成了多元增收的格局。拉德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劳动力中, 59%的劳动力从传统畜牧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转移后的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生活、经济增长等四种方式发生质的转变,牧民精神面貌明显改善。

2.8 促进了牧区二、三产业发展

合作社社员在县城购买定居住宅楼56套,总面积4480平方米,用于学生上学、县城劳务输出等。

3 存在的问题

虽然拉德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资金积累有限,内部运作不规范。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发展阶段,合作组织实力较弱,自身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不少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资金积累和风险保障等制度体系。

二是管理水平不高,成立目的不明确。管理者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的紧缺制约着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4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对策建议

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4.1 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目前,贵德县拉德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发展步伐缓慢,组织化程度低。因此,要树立扶持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牧业、扶持牧民的观念,把发展牧民合作组织作为牧区改革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作为推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最有效的手段来抓,作为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切入点来抓,加强对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抓好一批章程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完善、机构比较健全、利益机制比较紧密的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4.2 规范运作程序,推进多元化发展

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鼓励以多种要素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多元化发展。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强化档案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4.3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组织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参与合作组织培育与发展工作。举办专题培训,培养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辅导员队伍和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能奉献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使合作组织的主要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4 增加投入,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