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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4月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1个,支店22个,员工924人,资本金3116亿日元。2004年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32669亿日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16869亿日元,占比51.6%。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1960年到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要,日本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1975年到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60.3%;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24.7%;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4.9%;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10.1%。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20年,最长可达55年,平均贷款利率为3.89%,其中1998年度为1.77%。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lO亿元,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虽然宁夏渔业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机构体制等问题,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未得到有效体现,表现在良种覆盖率低,养殖模式落后,大水面生态养殖产出率低,养殖基础设施老化,渔业生产管理滞后,效益提升乏力,市场竞争力下降,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养殖水域生态安全问题突出。1.养殖主导品种效益低,引进名优品种无规模池塘老化严重、养殖模式陈旧,单产水平低(池塘养殖亩产374千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0千克),效益下滑(亩效益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00元)。近年来,随着高速交通运输能力增强以及农产品绿色通道开通,运输成本大幅下降,极大推动了全国水产品流通。我区水产品区域优势逐渐丢失,尤其冬季出现外鱼内销的局面。而先后引进的46个新品种,重引进、轻技术,技术消化吸收能力不到位,示范推广效果不佳,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优势。2.良种供给体系不完善,养殖基本效益难保障在良种供应方面,我区没有形成有效的良种供应体系,长期落后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不符合农业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区基本没有开展水产主导品种的良种再引进和选育工作,良种更新换代缓慢;主导品种基本无良种选育和供应单位,亲本来源五花八门;良种自繁供应能力严重不足,质量参差不齐,鱼种性成熟提前,养殖周期延长,病害频发,养殖风险明显增高。3.大水面养殖技术落后,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十一五”以来,我区大水面面积增速很快,目前全区拥有大水面接近44万亩,为我区生态渔业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但规划水平低(开挖较浅),杂草丛生,水质堪忧。养殖技术落后,导致资源利用效能不高,单位面积产出率较低(大水面养殖亩产为86千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千克),基本没有形成稳定的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市场营销局面。4.先进设备装备率不高,现代渔业生产水平低同种植业、畜牧业相比,渔业产业存在管理水平低、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近年来,养殖技术、资源配置、市场经营发生着快速变化,而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等跟不上现代渔业发展需求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渔业劳动力源日益紧缺,而养殖规模的不断增大,对养殖机械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依赖度日益增加,但我区渔业先进设备装备率和生产水平很低。5.稻蟹技术执行不严谨,综合优势体现不充分宁夏近几年大面积稻田养蟹取得了很大成功,实现了一水两用、一地双收,但也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面积推广应用过程中,部分养殖单位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围栏面积过大、投喂严重不足、管理粗枝大叶、逃逸现象严重,造成商品蟹回捕率不理想,上市规格偏小,生态种养综合效益未能充分体现。
二、宁夏渔业科技研发与工作进展
针对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品种退化、养殖模式落后、养殖基础设施老化、渔业生产管理滞后、市场竞争力下降等关键问题,“十二五”开局之期,围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实用技术服务生产需求的目标,针对渔业产业发展的急需技术和紧迫问题,开展了主推技术的创新与示范推广,为本区渔业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作用。
1.主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1)特色经济鱼类资源开发、良种选育与繁育技术:根据自治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精神,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挖掘地方特色鱼类资源,在攻克黄河鲶等土著经济鱼类人工驯养、人工繁育技术难题的基础上,综合应用传统选育技术和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开展黄河鲶、黄河鲤等优良新品种选育,为宁夏渔业这一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2)养殖主导品种良种体系建设:针对我区渔业良种(特别是主导品种)供应严重不足的瓶颈问题,采取良种引进和自繁相结合的方式,即鲤鲫鲶以自繁为主、草鱼鲢鳙以引进为主,探索建立鲤鲫鲶育繁推一体化的三级良种推广技术体系。重点对区级以上良种场选择培育生长快、适应性好、抗病力强的黄河鲶、黄河鲤、异育银鲫“中科3号”等水产良种亲本,经电子标记后向市县水产良种繁育场供给可追溯良种亲本,提升全区水产苗种质量。2013年已向各市县水产良种苗种繁育场供应黄河鲤良种亲本5000多组、“中科3号”良种亲本3000组。(3)主导优良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结合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以标准化改造的池塘为重点,更新主导品种良种推广养殖新模式、应用微生态制剂调控水质、推广池塘底部微孔增氧技术,大力推广黄河鲤、黄河鲶、“中科3号”、优质草鱼等主导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实现亩增产100~200千克、亩增收2000~3000元。(4)名优新品种健康养殖技术:选择适宜本地区、市场前景较好、养殖技术成熟的斑点叉尾、墨鲤、锦鲤、红草鱼、丁、河蟹等名优新品种,开展本地区技术熟化与池塘精养、混养试验示范,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养殖经济效益。(5)稻田河蟹生态种养技术:针对宁夏稻蟹生态种养的发展需求,大力推进稻蟹生态种养技术,通过养殖工程、水稻栽培、蟹苗培育和稻蟹共生等关键技术的集成组装,实现一水两用、一地双收,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6)大水面生态养殖技术:针对大水面养殖技术基础差、水体富营养化、产量低、效益低等问题,集成推广水质工程治理、水生植物治理、微生物调控和鱼类增殖养殖等技术,建立湖泊湿地水体富营养化综合防控、渔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良性养护模式。
2.现代渔业技术创新与示范(1)池塘养殖“三节一减”技术:池塘养殖总产量占我区渔业总产量的90%。针对池塘养殖水资源浪费大(水产养殖用水占大农业用水量的30%~40%)、养殖环境不可控等问题,利用土壤、人工介质、植物、微生物,模拟自然湿地的人工生态系统,对水体中的营养物质进行消化吸收分解,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引进国内池塘纳米微孔高效增氧技术,有效解决传统增氧方式只能提高上层水体溶氧水平,而难以为底层水提供充足氧气、养殖容量难以提高的问题。通过以上技术的综合推广应用,达到节水、节地、节能和减排(“三节一减”)的目的。2年示范应用显示,节水60%以上,减排50%以上,节省电费约30%,产量每亩提高10%,综合效益提高20%~60%。(2)池塘鱼菜共生技术:针对池塘水质富营养化、养殖水产品品质不高的局面,探索示范鱼菜共生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通过本技术的实施,实现鱼菜双收、净化养殖水环境、保障养殖水域安全、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和池塘养殖综合效益的目标,每亩可增加养殖效益200元以上。(3)盐碱地生态养殖技术:针对区内大面积长期闲置荒芜的盐碱地及现有盐碱池塘养殖产量低、病害频发的局面,开展耐盐碱鱼虾类本地区适应性筛选、盐碱地区水质综合调控技术研究,改变盐碱侵蚀农田、盐碱池塘养殖效益不高的局面,缓解土地次生盐碱化程度,改善生态环境。(4)现代渔业生产管理控制技术:针对目前生产劳动力和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日常生产管理有效性低下的问题,建立投喂精准化、增氧自动化及监控可视化为一体的池塘养殖数字化管理系统,试验示范池塘机械化捕捞技术,探索“四化”(装备工程化、技术现代化、生产工厂化、管理工业化)养殖技术,提高管理和生产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养殖经济效益。
三、宁夏渔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规制经济学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国家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如何对市场微观经济体进行干预管理的产业经济学分支,经济性规制主要研究政府在约束企业定价、进入和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如渔业中的许可证制度就是经济性规制。
规制经济学发展至今经历了规制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规制经济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以及激励性规制理论五个阶段(周慧许长新,2006)。通过对其发展过程的研究,范合君等(2007)总结出西方规制经济学发展的特征,其中规制内容从经济性规制到社会性规制演进,规制手段从传统规制手段到激励性规制手段演进与渔业规制相关,特别是规制手段的变迁。传统的渔业规制没有改变过度捕捞的激励,而基于产权的渔业规制如可转让的个体配额(IndividualTransferableQuotas,ITQs)就是一个激励性的渔业规制。
2渔业规制目标
渔业政策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经济上的和环境上的。一方面,政府应该保证渔民获得应有的利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护海洋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在现实社会中,渔业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具有非排他性和可耗竭性的特点,随着捕捞者的增加,拥挤成本也会越来越大。渔业的这种开放获取的性质主要带来了以下问题:①经济上和生物经济上的无效率。与私有产权相比,开发获取导致付出较多的捕捞努力但是获得较少的收益。并且,高水平的捕捞努力使得生物经济学的均衡鱼存量低于最大持续产量。②过度捕捞。由于渔业几乎没有进入的技术障碍,因此人人都可以进入该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渔民总是试图捕捞更多,因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别人也会这么做。这就产生了“捕捞竞赛,导致渔业资源的迅速减少甚至耗竭。
尽管有学者认为水产养殖是一个避免过度捕捞并且满足不断增加的对海产品需求的好方法,但是它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首先,发展水产养殖可能会毁坏海岸的地貌,破坏某些生物的栖息地。例如,在我国,许多红树因为水产养殖而遭到砍伐,而由此整个红树林生态系统也遭到了难以修复的破坏,这些损失难以弥补。另外,过多的水产养殖会降低水质,而修复水质,清洁沉积物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因此,要解决渔业资源开放性获取所带来的无效率和过度捕捞,在经济与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仅仅靠用水产养殖业来代替渔业。政府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管制措施来纠正开发获取带来的问题,弥补市场失灵,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渔业规制目标。
3主要渔业规制手段
根据渔业规制的经济学理论,渔业规制可以分为:产出控制(限额捕捞、个体配额)、投入控制(许可证制度、个体投入控制)和技术措施(休渔制)。
3.1渔业许可证制度和限额制度政府主要通过对控制渔船和捕鱼工具,发放许可证和捕捞限额来管理海洋渔业。从1989起,政府就开始对渔船的数量和它们的总功率进行控制,以此来限制捕捞力。限额由农业部分配到沿海各省。当地的渔业管理部门
负责根据配额控制渔船数量和功率。在我国,在已经实行限额制度的海域捕鱼或是捕捞已经对其捕捞数量进行限制的鱼种,捕捞者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为了更好的实施“双控”制,渔业许可证制度也开始实施了。
2002年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中将渔船分为三类:海洋大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441千瓦;海洋小型渔船,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且船长不到12米;海洋中型渔船。各类渔船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审批以及发放。大型拖网、围网,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协定的共同渔区、南沙、黄岩岛海域作业以及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这三类渔船的许可证需由农业部进行审批,委托农业部各海区渔政监督管理局发放。远洋渔船的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发放,其它渔船的由地方部门进行审批发放。《规定》还指出使用期一年一上的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审,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期为两年。同时规定,我国的渔业捕捞许可禁止进行交易和转让。
1999年,政府宣布每年的总捕捞量应该实行“零增长”。在此之后的第二年,新修订的《渔业法》出台,宣布实行对捕捞量的配额管制。这种对产出的控制将某海域内的目标鱼种的最大捕捞量限定在与前一年大致相当的数量上。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实施了“零增长”之后的2000年起,到2005年,总捕捞量基本保持在145万吨,增长率在0%处波动。
3.2休渔制休渔制既包括休渔期,也包括休渔海域。休渔制是在一段时期内在某个特定的海域禁止捕捞特定鱼种或是禁止使用特定的方式作业。休渔期一般是在夏季,因为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在该时期进行休渔,可以保护主要经济鱼种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渔业资源得到修养生息。在8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实行休渔制度对特定的鱼种进行保护。①1981年,从4月1日到7月31日,北纬32°到34°,海岸线以东至东经122°30’海域禁止使用拖网作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大黄鱼和黄花鱼。②自1988年起,渤海海域全面禁止拖网作业。③自1989年起,为了保护带鱼,从5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在带鱼产卵区(北纬28°30’到30°30’,海岸线到东经124°30’)作业。
全面的休渔期制度始于1995年,首先是对东海和黄海两大海域,1999年开始在我国其它海域实行。由于每年的环境、气候等情况不同,各年具体的休渔日期不尽相同,2003年农业部对休渔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强调所有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每年不得少于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并报农业部和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时间开始前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从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动。
4对我国主要渔业规制的评价
我国的渔业规制主要包括许可证制度、限额制度和休渔制度。但是,这三种制度都仅仅是在限制或是禁止,没有实施激励性的规制手段。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的捕捞限额制度还没有真正实施的情况下,捕捞许可证制度和休渔制度会导致“捕捞竞赛”,一方面“激励渔民在渔汛期为获得尽可能多的份额而激励竞争”,另一方面,“激励渔民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或扩大其捕捞生产能力”。休渔结束以后,强大的捕捞压力和“捕捞竞赛”使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陈卫忠的研究中,也提到休渔制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海洋鱼类的数量恢复几乎无所作为。尽管如此,作者仍旧对我国的渔业规制持乐观的态度。王海峰等(2006)用带有虚拟变量的计量经济模型考查了“零增长”、休渔制度、“双控”制和加入WTO对海洋捕捞产量的影响。结果发现“零增长”、“双控”制和休渔制度影响显著,但是仍需要改进。其中,“双控”制度在投入控制方面的成果还不稳定。一方面因为它“没有控制机动渔船的吨位”;另一方面,“机动渔船的千瓦数也在临界值,随时可能超过合适的渔船千瓦数”。
总的说来,我国的渔业规制尚存在激励不足,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地改变资源耗竭的状况。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渔业的规制起步较晚,仍有很大的空间进行改进,相信通过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我国的渔业规制可以得到改进,渔业可以沿着可持续的道路发展。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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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渔业进入“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尤为快速,在规模小幅扩大和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产值增速超过了产量增速,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渔业产业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河南渔业与发展现代渔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受到了严重制约。
1.生产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全省的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公司数量很少,即使在集中连片的主产区,绝大多数都属于个体养殖户和小型养殖场,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相差很大,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质不一,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极高。
2.龙头企业数量不多,产业化进程缓慢。全省现有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不能起到明显的产业带动作用,无法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无法有效拉长产业链条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影响了行业整体效益的发挥。
3.缺乏名牌战略意识,品牌效应不突出。目前全省有部分企业已经初步意识到了品牌的重要性,形成了各自的品牌,并因此而受益。但品牌所代表的产品规模和知名度很小,影响力和竞争力较低,还没有创出具有省内广泛知名度的品牌和全国名牌。
4.渔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养殖产量中鱼类占比过高,一、二、三产业的产值比例为1:0.19:0.57,呈现严重不协调的情况,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形成了“瓶颈”,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5.投入明显不足。包括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等资金和项目投入很少,外来资金引进很少,投资渠道需要积极开辟,投资环境必须大力改善。
6.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执法职能交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已经颁布数年,而相配套的细则至今未出台,给基层具体执法造成许多困难。此外,鱼药、鱼饲料和水生动物检疫等管理和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埋下隐患。
二、必须尽快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渔业产业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渔业资源优势的主导产业,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依靠科技进步和龙头带动,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形成产加销、渔工贸、教科推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够有效地促进渔业和渔村经济实现两个转变,达成渔业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是发展现代渔业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尽快确立河南渔业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地采取市场拉动、科技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带动、中介组织带动、品牌(或主导产品)带动等多种渔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调整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和养殖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同时,注意处理好规模扩张与内部挖潜、产量增长与效益提高、单位产出与资源消耗、产品质量与劳动者素质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当前,全省的渔业工作应紧紧抓住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关键,从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科技、管理支撑,以及规模、标准、品牌、装备等方面寻求突破。具体包括:
1.搞好行业规划和产业布局。应牢牢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粮食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调整或重新制定河南省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进一步挖掘资源潜力,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品种和养殖模式特色,推动规模化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劳动生产率和行业整体效益,尽快形成渔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2.强化龙头企业的建设与管理,使之尽快形成经营机制新、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市场覆盖广、带动能力强的经济组织。以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活服务的综合功能。同时,大力扶持优势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大力发展渔业行业协会和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与渔户的重要中介,是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变我省渔业生产经营小而散的重要手段。通过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与各相关部门及乡、村服务组织相结合,上下左右紧密衔接的社会服务网络,做到产前提供信息,产后统一收购、加工、贮运等,提高渔农适应和驾驭市场的能力。
4.转变观念,延伸渔业产业链,发展多功能渔业。渔业不仅仅是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未经加工产品的第一产业。渔业也是能够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多功能产业(例如食品、药品、文化、生态、科技、装备、信息产业等),其二、三产业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5.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创新主体,建立鼓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重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力度,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渔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和推广不应仅限于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还应包括先进的管理和装备。
6.积极培育市场体系,重点建设好专业批发市场。应遵循“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因势利导地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渔民和客商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形成贯通城乡的专业性批发市场,拓宽市场空间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全市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康养殖为主攻方向,以现代渔业建设为抓手,鼓励创业主体充分利用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理优势及本市优越的地理环境,全面提升创业增收能力,使我市渔业向规模化、健康化、特色化快速发展。
二、主要服务措施:
(一)、改造1400亩标准化池塘,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加大现代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力度,对现行的养殖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改善鱼类生长空间和水质调控、净化功能,为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争取今年改造1400亩池塘,使我市传统性池塘逐步向标准化池塘发展。
(二)、改扩建1个年繁殖能力5亿尾以上的主要水产苗种扩繁场,提升水产良种繁育能力。积极化解当前我市水产良种繁殖能力不足的问题,利用现代渔业建设项目,在现有水产良种繁殖场基础上实施改扩建工程,为广大渔业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鱼苗,为渔业增产增收作出贡献。
(三)、建立7家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扩大健康养殖示范效应。在创业服务主体中,选择一批养殖效果好和生态效益佳的单位,进行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扩大健康养殖示范效应,争取年内培育7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
(四)、举办3期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班,提高创业主体健康养殖技能。为全市水产养殖户提供养殖管理、病害防治等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培训,力争年内全市举办3期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训养殖户200余名,提高全市渔民健康养殖意识和技能。
(五)、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搞好水产苗种检测检疫。水产技术人员与渔业企业、养殖大户及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实施挂钩服务,对渔业创业主体生产中所使用的饲料与鱼药实行规范化指导与监督,对其引进的水产苗种质量进行检疫,确保鱼苗高效优质。
三、保障措施
围绕实施方案,结合省局“六个一百”服务活动的开展,将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方案由市水产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水产站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