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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地质灾害概况
*年,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涉及5个村,涉及人口160户627人,危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案外时有零星滑坡。
*年汛期来临前,乡政府下发了《防治方案》,并与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措施,并对各村进行了巡查、督促、检查。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都建立了群防点,落实监测责任人,疏散责任人共14人,下发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动员了4户受威胁群众撤离险区,重建家园。
去年,我乡地质灾害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受威胁农户搬迁工作缓慢,政府无资金援助。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我乡灾害以中型滑坡为主,*年隐患点7处,辖5个村,危及民房160户,农田210亩。
1、大神山坎下崩塌(青山村5社)1户;
2、吴家沟崩塌(互助村3社)4户;
3、望牛石坎下滑坡(互助村4社)2户;
4、南阳碥滑坡(天鹅村1社)138户;
5、堰塘湾滑坡(灯塔村3社)9户;
6、薛家沟滑坡(灯塔村5社)16户;
7、丁家坝滑坡(凉丰村6、7、8社)农作物。
灾害发生时间:5?D10月汛期。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可能造成房屋被毁、农田变形、耕地受损、水渠冲断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点村、社组织抢险小分队排查险情,做好了一切防治工作。
三、*年防治方案
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村、社、农户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
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乡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宣传的高度来抓,成立了以副乡长肖中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乡党政办公室,电话。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各村主任要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2、加大宣传,群测群防
各村要广泛宣传和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会议宣传地质灾害发生时间,诱发因素等,增强村、社干部和农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位于灾害点的村和农户,要建立日常观测制度,搞好登记,将明白卡发到社、农户。对可能发生灾害危险点的村社,必须落实专人观测,做好预报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躲避措施,对疏散路线、时间、疏散安置地、预警方式进行周密安排,确保灾情发生时不造成人员伤亡,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各村社要加大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观测、监测、预防、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把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村及村民。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中图分类号:P6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地质灾害会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务必重视地质灾害工作,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1.工程区概况
汶川县龙溪乡黄家坝崩塌位于汶川县龙溪乡联合村,地形坡度陡峻,崩塌整体近北西-南东向展布,边坡总体走向约160º,倾向约250º,边坡以基岩出露,植被少,陡坡为主,局部直立,甚至倒倾,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破碎呈块状、板状,常产生崩塌破坏。边坡横向长480m,高度50~325m,坡面面积约0.1km2,为切向坡,分布高程在1530~1855m之间。黄家坝崩塌范围较广,地形较复杂,危岩特征形态多样。危岩段WD01位于场区北侧,在平面上呈不规则状,分布高程为1604m~1614m,相对高差10m,临空方向约为280°,危岩段长约10m,高5~10m,厚6-8m。危岩段处于坡顶位置,下部以陡崖、陡坡为主,方量约450 m3。主要威胁对象为下部农户及乡村公路。
2.灾害体概况
2.1灾害体所在位置及交通
汶川县黄家坝崩塌在行政区划上属龙溪乡联合村,崩塌区前缘紧邻杂谷脑河,改建后的国道317线,从崩塌区前缘穿过,有公路与原317国道线相连,通往羌人谷和龙溪乡政府的公路从崩塌区北侧通过。目前正在改扩建汶马路,场地交通条件方便。(见图2.1-1)。
图2.1-1交通位置图
2.2崩塌区特征
2.2.1崩塌堆积斜坡基本特征
崩塌堆积于场区南部,海拔在1530~1595m之间,高差约65m,坡长约200m,宽约70~120m,面积约0.015km2(图4.1-1)。斜坡两侧以山脊为界,前缘以乡村公路为界,后缘以危岩段为界,平面上大致呈不规则的梯形,该堆积坡度约35°~45°,坡向约248°,岩层产状354º∠75º,属切向坡。
该斜坡主要由崩塌的结构稍密~中密的块、碎石土自然堆积形成,堆积层厚度约2~10m,表层0.5~1m为松散堆积层,斜坡在地震以前未曾发生滑坡、滑塌等不良地质现象,整体处于稳定状态; “5.12”地震时,斜坡上部岩体发生崩塌,崩塌物散落在斜坡上,形成新的松散堆积层,崩塌物主要以块碎石为主,块碎石粒径约5~50cm,一般10cm。地震时大部分崩塌物停落在斜坡上,少数滚落至坡脚乡村公路附近。斜坡在地震中未发生整体变形,仅将坡体表层原有危石震落至坡脚。
图2.2-1 崩落堆积体
3.水文地质条件
勘查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受地层岩性、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网切割程度影响,各含水层、隔水层的展布受地质构造的控制,区内地下水按赋存条件可分为二类。
3.1松散岩类孔隙水
主要分布于杂谷脑河两岸第四系松散堆积层中,其水量、分布受大气降水、地形条件、岩土层性质控制,属季节性上层滞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沿斜坡径流,水量贫乏,以蒸发、下渗方式向杂谷脑河排泄。
3.2基岩裂隙水
主要赋存在基岩裂隙中,水量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松散岩类孔隙水补给,不易富集,较贫乏,主要沿基岩界面及基岩裂隙向下运移,最终排泄于低洼的杂谷脑河中。
4.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
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变形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4.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4.1.1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4.1.2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4.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4.2.1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4.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4.3.1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4.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5.地质灾害的治理
5.1突出重点,对地质灾害威胁大,面积广的地灾点政府应拨出专款,在汛期进行专人检查,易便在制定预案、落实责任人、简测人以及抢险时做到有的防失尽量减少意外损失。
5.2加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做到家喻户晓,各级部门要把地灾防灾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防灾意识深入到每个村民心中。
5.3着眼于长远,防患于未然,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应进行建设用地地灾危险性评估,必要可提前进行防灾治理,减少隐患发生。
5.4增加财政收入,添属必要的装备和增设隐患点标志,警示牌上标明灾害地点、灾情类型、规模和危机范围,标明安全撤离路线等。
5.5加强地灾防灾抗灾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引进人才组织专业培训,制定应急方案真正建设起各部门,各层面的快速反应机制。
5.6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要长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门督查组下到各乡(镇)进行防灾督查指导,检查汛期地质灾害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执行情况,指导排除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进行集体规划和研究等。
5.结语
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地质工程勘察、检验监测及设计施工与灾害防治技术实用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2007-11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8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址要作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防灾常识宣传普及,增强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80%的国土面积为山地、丘陵,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要加强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工作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的技能培训,提高区县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村委会、各责任单位要对所负责的区域已出现或可能发生的地质点进行全面认真调查,准确掌握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受灾面和影响农户情况,并将情况即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开裂滑坡。
(二)村湖淌地陷。
(三)库区两岸共17处地质灾害,主要是因水库形成,长时浸泡形成不稳定山体滑坡和岩崩。
(四)矿山开采区域,主要因采矿形成大面积采空区,造成地陷、滑坡或泥石流。
(五)南线公路、“王渔”公路一线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汛期(五至八月)和冰雪解冻期(二至四月)为多发季节,在这一时段各区域所在村和主管单位必须进行重点防范。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一)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官守国同志为组长,副书记林茂荣、副乡长徐可贵同志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由钟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灾点防治所在区域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隔河岩库区滑坡防治责任单位为乡移民工作站,其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移民工作站站长为具体责任人;矿山开采区地陷、滑坡、泥石流以及公路沿线等地质灾害防治,其责任单位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其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经发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属人为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进行防治。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三)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国土资源部门对重点地灾点区域农户要发放避险明白卡;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防灾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进行防灾预案知识宣传;移动通讯部门要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对已出现地质灾害点设立固定警示牌(尤其是公路、人行路两旁)。
(四)认真落实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
各责任单位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必须落实专人进行监测,发现灾情后两小时内必须上报,上报电话固定为,其监测所需经费由乡人民政府根据各灾害点实际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监测人员名单以及联系电话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完善修订抢险救灾预案
乡成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队长由同志担任,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由乡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要修订好抢险救灾预案,落实好抢险救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