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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 节能措施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日趋严重。在能源紧张的今天,节能降耗越来越重要,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更是如此。城市污水单位水量运营费约为0.35元/m3~0.55元/m3,主要包括员工工资、设备维护费用、药剂费用、办公费、电费等,其中电费约占其中的40%,是运营费的最大支出。很多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因为无法解决巨额的运行费用而不能正常运转,使国家投巨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发挥它的社会效益,致使我国的水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因此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电气节能是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1、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可以从灵活布置变电站,相应减少供配电级;合理选择变压器,提高供配电的效率;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1灵活布置变电站,相应减少供配电级
污水处理厂内耗费的能量是电能,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灵活布置变电站,相应减少供配电级是关键。在污水处理厂中,变电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变电站的布置应灵活,尽量布置在负荷中心,负荷中心是污水处理厂中供电、供气、供热量较大较多的地方,这样可降低供电电缆的初始投资及线路损耗,从而可降低供电总成本,与此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在供配电级方面,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总用电负荷为1000~10000kW,应尽量减少配电级数,降低由于配电级数过多造成的电能损失。
1.2合理选择变压器,提高供配电的效率
合理选择变压器,提高供配电的效率,也是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污水处理厂配电系统节能措施中,合理选择变压器是指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在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时,应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情况计算负荷,根据负荷的计算值进行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公式如下,
对平稳负荷供电的单台变压器,负荷率一般取85%左右。即:β=S/Se式中:
S———计算负荷容量(kVA);
Se———变压器容量(kVA);
β———负荷率(通常取80%~90%)
根据用电性质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运行台数,使所选用的变压器能经常处于经济运行状态,减少变压器轻载导致的电能浪费,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在提高供配电的功率方面,功率因数是电力用户的一项重要技术,功率因数可以衡量供配电系统是否经济运行,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减少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的需要量,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1.3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
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是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的有效途径。谐波不仅会使系统的功率因数下降,而且在设备及线路中产生热效应,导致电能大量损失。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中的高次谐波是指非线性光学现象产生的光波。随着污水处理厂非线性负载的增多,污水处理厂电气系统产生的高次谐波的危害问题也随之增多,正确认识热效应,及时抑制高次谐波,对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节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污水处理厂供配电系统中,可以通过谐波的测量和计算,合理的设计选择交流滤波装置,减少谐波对电网的影响,抑制和治理谐波。
2、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
2.1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用电需求不断增加,以及人们生活用电需求也在日益增长,因此对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即电气负荷、电缆及导线截面和供电线路三个方面。在电气负荷方面,负荷的三相不平衡造成的线损是很大的,电气负荷应严格按三相负荷平衡的原则进行布线,尽量保证三相负荷的平衡,达到三相供电平衡的目的。在电缆及导线截面方面,必须按照导线及电缆的经济电流截面,正确合理地选择输电导线的型号和截面,保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在供电线路方面,变电所应尽量靠近负载中心,光缆耐张尽可能设在线路转角处,减少供电线路的长度,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线路损耗,而且还保证供电电压质量,促进污水处理厂电气线路的节能。
2.2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还包括低压配电系统无功补偿的优化
无功补偿可分为集中补偿和分散补偿。分散于就地的无功补偿有以下好处:简单可靠,因为只要在用电设备上并联一台合适的专用电容器就可以满足,不需要外加其他保护装置;能提高低压电网的功率因数;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低压线路的功率因数,减少末端电压波动。污水处理厂的负荷一般比较集中,低压配电房选在负荷中心位置时,优先采用低压配电集中补偿。
3、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要把握好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选择节能型变压器;另一方面要选择高效电动机。变压器作为污水处理厂电力主要变电设备,在选择节能型变压器方面,通过对变压器容量的计算和型号的选择,以及不同变压器节能和价格差的回收年限计算,尽量考虑选择损耗较小的节能型变压器。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呼声的日益高涨,在电动机的选择方面,污水处理厂还应选择高效电动机。高效电动机是指比通用标准型电动机具有更高效率的电动机。对污水处理厂而言,由于电动机的损耗分布随功率大小和极数的不同而变化,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出发,节能型高效电动机对污水回处理厂尤为重要。高效电动机从设计、材料和工艺上采取措施,降低各项损耗,提高电动机效率,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电气设备节能的要求。
4、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
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点,一是选择变频调速节能设备;二是合理选择控制系统。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在选择变频调速节能设备方面,由流体学相似定律可知,功率与转速的3次方成比例,要利用流量与转速的比例关系,采用具有节电率高,改善用电质量,设备回收期短等特点的新型智能化节电设备,实行优化运行数据,适时调节风机的风量或水泵的流量,使其随负荷的变化而同步变化,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耗。污水处理厂自动控制系统的节能设计是建筑节能所倡导的,污水处理厂自动控制系统有运行可靠性高、稳定性强、安全;性价比高等诸多优点,而且其兼容性和开放性良好,满足并优化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工艺和管理,因此该系统具有矢量精确控制,便于调试安装等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耗,能够对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的节能起到很好的节能效果。
5、结论
总之,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措施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污水处理厂进行电气节能,应把握好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电气线路的节能措施、电气设备的节能措施和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污水处理厂电气节能工作的开展,进而有效降低电能损耗,实现供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内部管理;税务;实践;要点;风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13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01
因为教学改革的推进,各高校的涉税收入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工资,同时像实验设备外借、场地租赁等都会增加学校的税收类型,税务管理工作的内容也随之变得更加多样化,增加了该项管理工作的难度。如何对高校内部的税务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目前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各高校想要保证税务管理的工作质量,首先应对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研究,以确保准确找到该项工作的开展要点。
1 各高校税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1.1 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
任何税务工作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且很难杜绝发生的概率,高校的税务工作也是如此,而税务管理岗位能够有效规避工作中的风险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的财产安全,在税务管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部分高校仍然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单一的认为两者之间的工作内容是相通的,还是由财务人员兼职,且没有对财务人员的税务能力进行考察,致使高校内部出现了税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及管理效率较低等方面的问题,对高校的税务管理质量形成了直接的影响,很容易使高校进入较为被动的局面,增加了高校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1.2 税务管理信息化不足
税务信息化在我国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发展至今已经得到了极大的进步,尤其是云计算技术的应用,更是加快了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步伐,已经成为了目前税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开展方式。各大高校也开始使用将信息技术运用到了税务管理的工作之中,但因为客观因素的限制,高校税务信息化的开展速度始终不太理想,始终还有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高校税务信息化应用程度不足主要反应在没有构建税务信息数据分享平台,校内不仅是税务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像学校领导以及财务部门等也需要对税务信息进行相应的查询,无法及时、快速的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这就加大了税务管理的难度。税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才能得到相应的税务信息,开展税务管理工作,这样不仅增加了税务管理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学校工作的效率,并不利于各大高校的发展。
2 高校内部税务管理工作的实践要求
2.1 对税务管理理念进行更新
高校相关领导必须要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认识,明确税务管理工作对于高校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最新税法作为标准,本则及时纳税的原则,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工作理念进行调整,使其能够满足高校改革标准的各项要求,保证高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2.2 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针对部分高校内部没有设立专门管理岗位的问题,鉴于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各大高校必须设立专门的岗位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从而使高校即使是在新经济时代也应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管理岗位要进行高校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申报营业税等内容的工作,确保各项涉税工作的执行质量,同时要保证税务管理工作开展的独立性,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在设置专门管理岗位之后,相关工作人员才可以对所有的税务工作内容统一进行管理与控制,为税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2.3 强化与税务部门的交流
我国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一直在进行改进,但随着经济形式的变革,始终还是存在的问题,一些问题概念的界定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就为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在实际的税务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很容易遇到难易进行划分的法律法规,而且各地的税务开展方式都不仅相同等,这些问题都使税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陷入了被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高校税务管理人员可以积极与当地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联系,按照税务部门的指导对模糊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根据本地的税务工作具体开展要求,制订出合理的税务管理计划,准确确定纳税实践及纳税相关事宜,避免高校承担偷税、漏税的风险,在社会中建立良好的纳税形象。此外,要对本校涉及上税的活动进行公开化处理,使税务单位能够及时对本校的税务工作进行审查与指导。
2.4 构建税务信息共享网络
高校要对自身的税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信息系统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处理与完善,并在此基础之上,打造税务信息的共享网络,使高校内部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以便高校领导层准确对本校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大高校可以聘请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对本校的税务系统进行改进,并对校内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加固处理,按照本校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税务查询权限,以确保内部税务信息的安全性。同时,要设置信息自动处理功能,使系统可以自动对税务信息进行分析,当税务风险可能出现时,会及时向税务管理人员报警。
3 结 语
各高校要认识到税务管理对于高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对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正面地对目前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按照税务工作的开展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税务情况以及当地的税务相关要求,准确对本校内部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优化,为高校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供电公司 创新提升 农电企业 财务一体化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国务院批转改委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县级供电企业要实行“政企分开”,即趸售县供电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原则上应上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代管。在产权关系上看,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受地方政府委托,对趸售县供电企业(以下称“农电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履行出资人义务,实行“代管”,其所属的绥化供电公司按照要求,认真履行的代管职能,并针对农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确立了“夯实基础,狠抓落实,讲求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从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规范。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集约化、扁平化、规范化”管理理念,为深入落实“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按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和实施县供电企业及供电所管理提升工程”的目标要求,绥化公司以坚持深化应用“六统一、五集中”为主线,打破“代管”壁垒,紧扣专业延伸管理主旋律,把握统一、规范关键点,制定财务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将省公司规定动作落实与管理创新有机结合,与国网专业工作同检查、同部署、同总结,创新财务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1+2+3”的财务管理目标,一个中心:财务管理集约化;两个目标:风险防控、价值引领;三个落脚点:夯基础、改状况、稳增长;辅以实施“四维”财务管模理式,即:一维信息系统建设、二维基础工作创优、三维要素集约管控、四维同步评价提升(同业对标),农电企业一体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深化农电企业体制改革和实现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实施背景
(一)农电企业面临的形势分析
1.外部环境因素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农电体制改革将在“十二五”末完成,这意味着农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实施上划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如何在代管的过渡阶段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将是摆在代管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于电力生产经营关系到国计民生,属于基础性行业,具有公益事业特点,受国家政策制约影响较大,在履行企业盈利职能的同时,还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电力行业的经济特征使得社会各界对电网企业的监督逐步强化,规范有序的经营理念的植入和有效实施成为必然。
2.内部环境因素
绥化公司农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多年的“代管”中逐步走向规范,但其财务状况也存在“二高三低”(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高、盈利能力低、资产运营水平低、融资能力低)的问题。资产规模庞大管理效率低下、内部控制虚而不实、经营风险加大、盈利能力走弱、权益被亏蚀,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使得电网持续稳定发展困难重重。依笔者之见,农电企业在谋划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上要从着力抓好财务管理入手,要更加注重财务基础管理,更加注重成本费用控制,更加注重财务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财务资源运作。
(二)创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意义
多年来,通过各级财务部门的共同努力,绥化公司代管县供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基础差、底子薄、体制机制复杂等多种原因,代管县供电企业在依法治企、规范经营、财务管控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要实现取得根本性的变化,必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是政策原因的争取政策支持,是内部体制原因的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是管理因素的规范精益管理,关键是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推进财务管理机制创新。
对农电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创新,是贯彻国家和网省公司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是夯实代管县供电企业财务管理基础、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代管县供电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成果的内涵和做法
绥化公司本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评价总结闭环管理思维实施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结合农电企业的实际和网省公司加强农电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在抓深、抓实、抓细、抓严上下功夫,打破“代管”壁垒,创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引入了“四维”管理模式(图1),提出了“1+2+3”的财务管理目标(图2)。
经过一年多实践运行,绥化公司对农电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取得了实效,拓展了现阶段财务专业延伸管理的维度,加快了实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与国网接轨的步伐,实现了预定的管控目标。具体做法如下:
(一)信息系统建设
1.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软件现状
2013年以前,绥化公司农电企业财务核算软件是远光核算系统2.1(单机版),地市公司不能及时地掌握各代管农电企业的财务核算信息和经营状况,对农电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年终财务决算的审核也只是达到“以表审表、层层汇总”的状态,无法行之有效地行使对农电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
2.农电企业应用财务管控系统的必要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代管县供电企业实施财务管控项目,就是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先进的财务核算系统,实现对代管县供电企业财务数据的动态实时穿透查询,促进地市公司有效提升对代管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全要素的财务管理水平。既是推动农电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经营的现实需要,也是做实地市公司、切实履行对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更是农电企业管理提升要求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全省范围内农电企业应用财务管控系统十分必要。
3.农电企业财务管控系统应用实践
(1)项目启动
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从项目筹划、制定实施方案到制定全省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绥化公司全程参与了财务管控系统建设的各阶段工作。由于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区别于国网系统的核算内容,在创建科目体系的业务中没有成型的体系可以借鉴。绥化公司充分发挥对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全面掌握的优势,将业务经验与会计核算规则有机结合,构建有农电企业特点的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为在全省开展会计集中核算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绥化公司将财务管控系统核算理念与远光2.1版会计核算软件的差异和“管理对象”以及业务分类”等财务管控系统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归结出来,为系统应用的关键工作――静态数据的收集和动态数据的对应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和理论支持。并在2013年6月至7月,绥化公司组织所属农电企业开展了72人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要点。
(2)项目运行
绥化公司集中辖属的农电企业开展项目应用试运行工作,有序开展了系统应用环境的搭建、关键用户权限的收集、报送、导入、使用、统一会计科目下静态数据的收集、整理、植入(共收集了单体工程451个、往来单位3125个、组织机构487个、银行账户57个,共计4120条静态数据)、2013年动态期初数据的对照、录入、核对、2013年已发生业务的凭证补录、数据核对、报表关键数据来源的设置,顺利实现了农电企业财务管控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
(3)项目总结
绥化公司通过对2013年会计业务在财务管控系统(图3)试运行工作的实践,有效开展了运行过程阶段性分析评估,一方面查补财务管控系统功能需补充、调整、完善的内容,另一方收集农电企业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成了项目试点应用总结,共提出包括静态数据收集、动态数据对应、会计科目正确使用等10余项注意事项,有效避免“进去一串垃圾数据,出来一张垃圾报表”的状况,为下一步的推广应用打好了基础。
(二)基础工作创优
会计基础工作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随着管理提升、依法治企等工作的开展,绥化公司实施了“四步工作法”,实现了农电企业的会计基础与国网同步推进。
1.深入调研摸清状况
不打无准备之仗。绥化公司按照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要求,开展了以会计政策的执行、会计科目的使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等主要内容的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调研工作。在调研中发现,农电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方面不统一,有的农电企业是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有的农电企业采用“直接核销法”核算坏账,即平时不计提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损失直接核销。通过调研摸清了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结合“六统一、五集中”财务集约化管理进行了差异分析,为执行统一政策、规范管控夯实了基础。
2.整章建制贯通应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精髓是“集约”,严格执行通用制度和标准是实施集约管理的有效途径。绥化公司在贯彻执行国网公司通用制度的同时,集中组织培训了《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管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创造性地针对农电企业的管理需求,制定并执行有特色的适合管理实施的绥化供电区财务通用制度,对指导、规范农电企业经营行为管控和经济业务处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3.费用核销典型设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根据会计核算规范性和报销管理的有关要求,针对近年来内外部检查提出的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绥化公司对成本费用报销和工程其他费用报销业务进行规范,实行典型设计,即结合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管控,研讨形成了农电企业“成本费用业务核销规范”和“工程其他费用核销规范”,并将上述两项规范作为“操作指南”深度融合了原始凭证规范化、费用审批、流程管控的要求,形成了以规范促提升的良性机制。
4.严格审核防控风险
居安思危,才能防患未然。在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实践中,绥化公司在统一规范了29种原始凭证单据样式的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财务审核规范,做到“四不通过”:没有业务预算的不通过;审批手续不全的不通过;原始凭证不齐全、不合规的不通过;业务流程不规范的不通过;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以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为重点的财务稽核常态运行机制,对公司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稽核监督,确保公司在资金运营、核算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依法合规,从而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三)要素集约管控
国网公司提出的农电企业“双提升”工程,从财务专业角度看,贯穿了财务集约化实施的过程。绥化公司在现有的体制下,以“五集中”的内容为要点,创新财务管理工作,实现了资产、负债、成本、收入及利润的全要素管控,推动了农电企业财务管理集约深化。
1.率先生成“一键式”报表
按照国网公司要求,2013年度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的代管县供电企业要应用财务管控系统生成“一键式”报表。绥化供电公司辖属10家代管县供电企业作为试点单位首批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8月24日正式生成“一键式”报表,对农电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绥化公司结合农电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的实施,充分研讨,统一了科目体系,并在此前提下静态数据的收集和动态数据的对应以及财务管控系统的应用进行的“一对一”的集中培训,应用“数据收集与业务核算相结合”、“会计核算与集约管控要求相结合”机制,确保了系统如期上线。“一键式”报表生成后,省、地公司可以通过财务管控系统这个平台,进行实时数据查询,实时生成该试点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简化了数据生成、归集、传递流程,在“统一”的前提下,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一键式”的生成,跨越体制限制,实现了农电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准集约”(图4)。
2.严控预算执行
一是严控可控费用。绥化公司针对可控费用的经济特点,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企”的原则,细化了预算集约调控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国网绥化供电公司农电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了可控费用预算的执行管控工作,实行了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二是动态监控预算执行。通过实时生成的“一键式”财务报告信息为反映基础,动态监控农电企业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管控落到实处;通过财务建立健全预算指标管理的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制度,杜绝了预算外支出,提高了可控费用管理的实效性,提升了成本管理水平,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刚性原则,实现了农电企业预算集约调控的“准集约”。
3.资金集约管控
绥化公司严格落实省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要求,着力推进资金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的创新。一是严格控制银行账户数量,加强账户开立审批和撤销备案制度执行,持续压降农电企业银行账户数量,农电企业银行账户数量由最初的145个压降到目前的65个。二是依托中电财结算平台和服务力量,研究搭建农电企业资金池,提高了农电企业资金集团化管理水平,实现资金归集率95%以上。三是加强农电企业资金运作,提高资金效益。2013年以来,鼓励供电区内的农电企业积极参与省公司的资金运作,使得闲置资金的收益在无风险条件下实现最大化。四是持续应用农行“三级账户”管控,加强资金在线监控,在财务管控系统全面应用的基础上,优化资金月报,提升了农电企业月度资金分析功能,加强日常在线稽核和监控,强化预算管控,防范了资金风险,实现了农电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准集约”(图5、图6、图7)。
4.资产精益管理
绥化公司从农电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在实现财务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电企业的财务状况,创新资产管理业务,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查、规范、发展”的原则,遵循“尊重历史、依法确认、实事求是”的总体工作思路,经过制定方案、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现场鉴证、报告出具、账务处理6个阶段,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底,历时7个月全面完成,共计清查所属农电企业资产盘亏、资产盘盈及资金挂账的净损益共计280.31万元。通过清产核资,在改善财务状况的同时,实现了账实、账账、账证的“三对照”,为下一步实施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绥化公司在不断改善优化农电企业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引入并适应性调整“电网投资能力测算模型”,测算电网投资能力趋势,为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了农电企业资本集中运作的“准集约”。
5.风险集约管控
农电企业由于现有的治理结构影响,经营风险在一定程度普遍存在。绥化公司在客观分析农电企业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突破体制限制,利用现有资源,借助内控系统平台,实施资金支付管控和在线稽核,积极构建适合农电企业特色的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应用“三级账户”管控系统管控重大事项业务的资金支出,通过制度固化农电企业没发生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农电企业资金支付在履行内部集体决策后,上报地市公司审批执行,并要求农电企业在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发生时,须提供经过审批的单据,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复核人员方可办理业务复核,款项才得以形成支付。这是一种将业务发生与系统应用相结合的管控方式,创新性的业务实施和风险防控的常态融合机制,实现了农电企业风险在线监控的“准集约”。
(四)同步评价提升
绥化公司深入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工作的同时,以专业延伸管理为契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开展了农电企业财务评价。以同业对标为手段,有效促进各项集约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实践中的融合和转换,切实促进“双提升”、切实服务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切实为农电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第一,坚持科学有序开展。前期工作突出了“两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宣传到位。首先按照网省公司的专业延伸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管理对标体系架构,实现管理对标的目的;其次,就管理对标体系的应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对指标定义、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和具体提升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做好了管理对标工作的深入到位宣传;最后建立了定期联络、信息报告、督导检查、管理提升、工作评价考核机制等五个工作机制,确保农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有序展开(图8)。
第二,坚持促进管理提升。绥化公司以县供电企业及供电所管理提升工程为有效载体,克服基础差、底子薄、体制机制复杂等困难阻碍,全面强化财务专业延伸管理,促进农电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强化财务管控系统应用水平,集中组织了农电企业财务人员20余人进行了程序的培训、测试,为对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二是持续动态监控日常考核的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积极提出完善提升建议,找短板、强管控,同步提升对标水平。
第三,坚持积累典型经验。在农电企业财务管理对标体系建设过程中,绥化公司充分发挥农电企业管理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抓重点、找难点,深入剖析,全面总结,努力在同业对标深入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工作亮点,树标杆、抓典型,实现以对标促管理提升,以管理提升促对标水平提升的双保双促机制。
三、成效
绥化公司通过创新财务管理模式,实现了预期的财务管理目标,农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在财务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后,提升了财务集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管理手段的导向、约束、凝聚、融合和辐射作用。
第一,会计基础进一步夯实。统一了科目体系和会计政策,进一步夯实财务管控基础;以财务管控系统成功应用为依托,逐步实现财务核算规范化;对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等重点业务规范会计核算进行了逐一分析,有效地保证了省公司“一本账”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经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了农电企业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营效率。深入开展资产清理处置,加强资产效用分析,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不良资产管理,重视账销案存资产清理追索,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提质量、调结构、保安全”的资产集约管理手段的实施,农电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全区综合的资产负债率由2012年的75%优化到2014年6月30日的37%(不含农网改造因素)。
第三,预算行为进一步规范。绥化公司在农电企业树立全面预算“一盘棋”的理念,逐步强化损益性预算管控,全面完成省公司下达的损益性预算指标,并同步严把资本性预算的“立项关”。对农网工程项目预算的管控引入并适应性调整“电网投资能力测算模型”,从测算结果出发,综合平衡规划需求、利润目标、后续效益因素,优化投资结构和时序安排,2013年投资计划比2012年下降1.69亿元,2014年投资计划比2013年下降0.53亿元,以量化数据引导预算行为,使农网工程投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
第四,风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完善为保障、系统实施为手段,形成了资金管控与业务管控常态风险管控机制,强化了风险管控意识,2013年绥化公司共受理重大事项报告涉及的资金支付申请188份,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业务处理的管理责任,有效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
关键词:水利水电;新技术;传统施工技术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由于发展速度过快,不可避免的会伴随着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尤其是工程施工技术方面。找出施工技术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对整个工程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笔者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水利水电施工出现的新技术
提高从业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能力,加快推进新技术,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的同时,必然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1 GPS定位技术
GPS定位技术的出现,使得测绘定位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GPS定位技术凭着其独特的特点(高速度、高效率、高精度),不仅颠覆了传统的常规地面定位技术(以测角、测距、测水准为主体),更将全球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覆盖。新技术为工程测量提供了便利,因此其正逐步淘汰旧的测绘定位技术。此外,随着GPS定位技术不断完善,其已经由静态向动态转变,从而扩宽了其应用范围。由于GPS定位技术能够显著提高测绘工作效率,因此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
2 AutoCAD 辅助设计技术
20世纪80年代初期,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id Design简写CAD)开始出现在人们面前。随着其不断的发展、改善,CAD大大提高了在水利水电工程方面的工作效率,因此逐渐在水利建设领域推广开来。此外,它还能得出更准确的计算结果,为工程施工提供了便利。由于传统的水利水电工程涉及的计算较为复杂,空间解析几何、不同体形连接处的交线等十分繁琐,无法在短期内得出计算结果,且结果的准确度不高,一般仅仅凭借老技工多年的经验。CAD通过与AutoLisp语言的相互结合,然后编制出常用的计算程序,为水利水电的复杂计算找出了一条便捷的解决方案。以此同时,CAD还可以建立数字化模型,将测量资料计算用简明直观的图形计算方式表示出来。还有,工程测量的工作强度及工作量最主要的就是各种工程横断面、纵断面图的绘制,以及断面面积的计算和其它一些需要图纸的绘制,CAD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大大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压力。
3 数据库技术与GIS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工作正逐步实现自动化,测量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也是其中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积累的大量测绘信息不好管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工程建设,测量工作者必须找到最有效的方法整理、管理好这些测绘信息。目前利用数据库技术或GIS技术,建立数据库或信息系统管理这些繁琐的信息较为便捷。其工作原理是分类存储采集数据,然后建立三维数字地形模型,这样就能有效的查看、分析、分发及管理这些数据,提高其利用率的同时,还能减少人力资源,最终实现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近几年来,GIS也开始在水利水电中推广,它能够运用三维全景虚拟显示施工总布置,直观反映组成部分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相互关系,并实现各种信息可视化查询、分析、统计计算,实现建筑物施工全过程动态仿真演示。
二、强化传统施工技术
1 混凝土的大面积碾压
由于混凝土的碾压技术造价低、效率高,研制出后便迅速得到推广。混凝土的碾压技术适用于大面积碾压,通过充填土坝石的一种大型运输,对干硬的混凝土混合物进行碾压,然后浇注来完成整个施工。碾压混凝土的材料很普通,主要由胶凝材料、砂石骨料、水以及一些空隙气泡所组成。但由于碾压混凝土采用薄层铺料,混合后的物质较干硬,且碾压后混凝土表面很结实,因此碾压混凝土优于常规混凝土。另外碾压混凝土的组成材料含量比例较为特殊,因此才可在各种建筑工程中广泛运用。
由于施工方式不同,对碾压混凝土的要求也有所不同。碾压混凝土在碾压过程中,会出现最薄弱的地方,由于碾压混凝土的碾压方式是薄层,因此最薄弱的地方与工程质量有直接关系。
2 施工导流及围堰
施工导流只有在修建闸坝时,才会出现。在制定导流方案时,必须做出全面、细致的设计,因为它决定整个工程的质量、成本造价及安全度汛。做好施工导流最先考虑的应该是修筑围堰。
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施工导流发挥着主导作用,不仅全面调控着整个河床水流,还决定了整个工程工期。对于大型的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导流工程还对防洪、灌溉、发电、供水等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施工导流是每一位作业者不能忽视的问题。在制定施工导流工程方案时,应先了解施工当地的地形、地质、降雨、气温等自然条件,因为导流工程也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此外,各地的自然条件相差很大,临时的导流工程与造价、工期有关,因此应避免在干燥少雨季节施工,避免对大量的土石方和混凝土施工,减少工程量。施工导流与河流息息相关,更与工期紧密联系。不管是导流时段的划分还是方案与措施的选定,都必须根据国家标准来进行。在经济方面,在地形及自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选用分期围堰导流。
围堰主要是针对在干燥的地方施工、检修的临时性坝工,能够阻挡一定的水量。通常情况下,围堰都必须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修建起来,围堰的范围根据工程的规模决定。在大型水利枢纽的设计和建设中,为了保险起见,可运用水利模型试验来验证其平面布置。科学的围堰平面布置可大大减轻工程的繁杂性。
三、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迈进,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也与国际接轨,不断的发展、完善。国际的水利水电施工技术发展很快,种类较多,本文只介绍了几种。我们应全面掌握各种施工技术,了解它们的适应性,熟练、灵活地让它们在各种水利水电工程中施展“拳脚”,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安全性,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当然,我们也不应满足现状,应对现有的施工技术不断钻研、完善,使它们更加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工程要求,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参考文献
[1]田土豪,周伟.水利水电工程概论[M].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2]钟汉华,冷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 [M]. 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瑕疵;成因;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引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误差和纠纷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通常有下列几种:
一、文本歧义引起的纠纷
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根据《合同法》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所作出的双方约定,提出合同条款或者修改条款的一方实际是向接受条款的一方提出了邀约,相对的,接受条款的一方向提出合同条款的一方做出了承诺,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就明确了相互的权利义务。
然而,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涉及到的施工细目非常繁杂,仅从专业角度考虑,就设计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水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水利工程材料、水工钢结构、水利工程经济、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工程水文、工程测量、水利水能规划、水工建筑物、水电站、水利工程施工、结构CAD等十类专业学科,要将这样一项工程表述得完整、全面,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涉及到了,也会由于理解的偏差,导致合同履行的瑕疵。如设计图纸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不符,导致成本发生变化,要么变更成本,要么更改设计,但是这两种后果都将带来复杂的申报、批复和执行程序,因此实际操作中,经常引起纠纷,如施工方停工,要求追加成本,发包方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要求施工方如期完工,双方僵持不下,甚至提讼。无论如何,双方的行为既耽误了工期,又使彼此蒙受了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间接引发偷工减料的现象,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这类瑕疵,一般通过三种途径来预防:一是尽可能将合同条款精细化,尽量不用笼统和模糊的语言,对可预期的细节要做到绝无遗漏;二是合同中未约定或未完全约定的条款,如果有政策、法规以及约定俗成的行业标准或规则存在,应无条件服从政策、法规以及约定俗成的行业标准或规则;三是在格式合同中,如果某一条款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而第三人从专业角度亦难以认定,应根据《合同法》采用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一方的解释。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如洪水、台风、地震、罢工、暴乱等等,《合同法》明文规定,这类不可抗力带来的履行违约是免责的。
在水利水电工程现实施工中,对这类违约却常常未按照免责进行处理。发包人会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如罚款、暂停计量支付等,尤其是施工中遇到的塌方、沉陷、地质断层等,一般承包人不仅不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应追加工程费用,相反却对施工方进行处罚,承包方只能自认倒霉,承担亏损。
我们认为,任何合同约定都不能超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必须予以免责,不被免责一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提出施工索赔。
三、市场规律产生的震荡
主要是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施工成本较大范围的变化,影响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进展。
最常见的是材料费上涨,一份固定总价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在被执行的过程,突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一旦超过赢利临界点,承包商不但没有任何盈利空间,甚至要亏本施工,这样往往就造成停工,或其中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对方给以予经济补偿。例如2011年11月份,江西南部地区水泥价格呈现大幅上涨态势,当地的P.C32.5水泥价格450元/吨,高于全国平均价格近100元/吨。如果承包方在上涨之前中标,混凝土工程赢利空间换算为水泥使用量每吨赢利10元,那么现在就要每吨亏损90元,对于一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来说,承包方巨额亏损就不可避免。
这类风险的防控是在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把市场规律产生的震荡充分考虑进去,以专门的条款来规避双方风险,为了保证合同的公平,可以约定如果材料、人工、机械费用价格超出或降低合同预算价一定比例,将增加或减少施工成本,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
四、规范标准带来的变化
现行的《水文仪器安全要求》、《小水电站机电设备导则》、《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将随着科技、经济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往往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影响已经规划设计的项目,但作为强制使用的参照规范标准,有时业主单位及上级部门为适应新标准会做出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期、成本、施工条件乃至施工资质的变化。
这种变化如果是政策制度层面必须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该予以配合解决,顾全大局,兼顾双方权益,对造成损失的一方给与必要的经济补偿。如果是非必须的,是发包方的单方意向,就必须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引起纠纷时,发包方可以提出施工赔偿。如果施工合同中能提前评估此类风险,约定解决方式方法,是最佳的选择。
五、业主程序导致的紊乱
施工合同中,由于业主、发包方工作流程出现紊乱,如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滞后、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造成拖欠工程款、压缩工期等,如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应由业主或发包方承担责任,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及合理工作进度内完成的工作,因为业主或发包方流程紊乱被停工、拆除、重做的,业主或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事前同意重新约定的除外。重新作出的约定应作为双方施工合同的新增附件,尤其对主合同做出修正的部分,要具体明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一般来讲,水利水电工程因合同履行瑕疵引起的纠纷,解决渠道跟普通施工合同纠纷一样,即依照合同正确履行、双方磋商协议、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渠道,涉及索赔的,应在规定期限(一般为28天以内),知会监理单位。总之,解决施工合同履行瑕疵问题,双方应该立足合同,尊重事实,分清责任,寻求证据,合理协商,努力妥善解决争议和纠纷,为水利水电建筑市场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