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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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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第1篇

传统中秋佳节和国庆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25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上市食用农产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放心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监管,把好产地准出。各地要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关口,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禁用、限用和淘汰农业投入品目录和范围的宣传工作;要加大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监管,加快实施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加快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强制推行;加强基地农产品上市前监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产品进入市场。

二、突出关键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各地要根据省政府通告要求,大力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有“三品”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证明)的外省农产品实行免检,其他外省产品必须经市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同时,要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各市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三、强化例行监测,抓好产品溯源。各地要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重点要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蔬菜农药、畜产品“瘦肉精”残留开展定量定点的检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完善应急机制,防控突发事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涉及跨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各地要及时沟通,加强协调,保证事件及时处理。要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活动,确保公众充分享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第2篇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管理者和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深入宣传,提高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标准实施,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普遍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必须把住农业投入品质量这一关。严防违禁农药、不合格的化肥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的监管,保证种植业生产不受污染。(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大蔬菜产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进入市场蔬菜农残检测,全面掌握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正确指导生产和消费,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完成全年检测任务,蔬菜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动物防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做到早防严控,防患于未然;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率必须达到100%。(责任单位:兽医站)

(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开展农药市场安全检查,推进五种剧毒农药替代工作,推进病虫害防治专业化。(责任单位: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

(七)水产品监管。加强渔药市场管理,配合上级查处无质量安全说明书、无标签的产品和禁用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品。(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八)加强家畜家禽检疫。加强生猪收购管理,收购生猪必须持有合格证和消毒证,对病、死猪要做到“不贩运、不加工、不销售”,进入屠宰厂生猪必须持有两证,检疫人员要对生猪从宰前到出场进行全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抽查,从严把好肉食品检疫关,做好外来畜禽的检疫和查证验物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肉食品。(责任单位:三产办、兽医站)

(九)农业科技推广。推广无公害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植企业、大户和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户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推广少用或不用化学投入品的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到人。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基本原则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要求,镇街政府承担对本街镇生产基地的指导、监督职能。要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在镇街农业办公室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3、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力争10月底前大圩镇率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挂牌和检测站建设任务,淝河镇、烟墩街道在11月底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站和机构改革挂牌任务,机构、编制到位。

二、建设内容

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依法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蔬菜农残定性检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工作等。

1、建设主体

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大圩镇、淝河镇、烟墩街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挂牌和检测站建设的具体实施。

2、编制要求

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每个具体实施的镇街要配备2—3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农残检测工作),承担本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定性检测任务。所需编制在镇街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人员须经培训上岗。

3、建设要求

按照“五有”、“四统一”(即: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统一持证上岗、统一专人检测、统一工作台帐、统一抽样方法)要求,保证农残检测工作的有序运行。检测站(室)的建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检测站(室)的办公、检测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

(2)检测站(室)按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所必须的要求,配备速测仪、打印机、电脑、冰箱、空调、恒温箱、振荡器、电子天平、操作平台等设备;

(3)检测站(室)必须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并将制度、规范、标准等上墙;

(4)检测站(室)要建立相关档案,规范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科学、合法。

4、补助标准

(1)新建的农产品检测站(室)建成达标后,一次性奖补5万元(在市财政奖补基础上,区财政补齐;如市财政不予奖补,区财政全额承担)。

(2)对正常开展检测的检测站(室),每年每站(室)各安排3万元,用于检测样品的采购、检测试剂购置和设备维护等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5、考核评估

新建成的农产品快速检测站(室),由区农林水务局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于12月中旬上报市农产品监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考核验收的内容具体见附件《市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室)建设验收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镇街要把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建设工作开展,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街镇财政预算。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第4篇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屯监管机构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二、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管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19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三、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抽检工作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四、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

珲春市2019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管;对策

应该说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现阶段的质量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其自身立法以及法律法规已经逐步走向成熟。而且自动上世纪70年代以后,国家陆续颁布了《农业法》以及《动物防疫法》还有《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虽然如此,但随着近几年,我国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由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相应的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导致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1.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执法协调

应该说,依据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质量的具体规范都是依据我国《农业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因此相关的农业部门在日常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但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因农产品自身特殊性以及繁琐性,所以导致在流通过程中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像作物种植以及养殖牲畜以及产品加工还有生产销售等诸多内容,所以在其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往往也会涉及到国家相关的卫生部门以及农业部门还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诸多管理部门或机构。这就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形成了一个“多人管理”的局面。进而导致了虽然有4个以上的相关政府机构对农产品种植进行监管,但其生产出来的一些农副产品还是在农药用量以及重金属还有抗生素等方面存在着严重超标的情况。虽然有多个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养殖业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出了众多“结实奶”以及“问题蛋”等情况。这种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得监管职能相互交叉,责任不明确,又缺乏相应协调性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就会造成“有利乱作为”等现象。

2.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质量监督这个环节中做的不到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当前在产品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之后,一些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执法人员也没有就此二受到相应的追究,久而久之就导致一些执法机关在面临一些公共安全时就会显得十分淡漠,有时甚至会在执法过程中即使接到一些群众的投诉或者举报也表现的无动于衷。

3.检测机构其自身置不合理,缺乏先进检测设备

现阶段我国政府内部的相关职能机构在对相应的检测机构进行分级设置时层次过多,导致在一些质检以及农林还有渔业等诸多方面。设置的检测机构其自身的检测力量相对比较分散,而且分布区域极不均匀,像一些对部分产品检测能力相对较强的专业检测机构和部分一般都会集中在一些中心城市。而且在项目布局以及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还有投入等方面都缺乏一定的整体规划性。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诸多重负建设。此外在一些检测机构或者部门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所需要检测的项目相同,而导致所需的检测设备出了扎堆使用的情况;还有一些检测项目其自身的一些检测能力相对比较薄弱,而且所使用的检测设备相对较少。此外,在对一些农贸市场还有大型的专业超市中的相关农产品进行检测时,一定要做到准确、快速,但就目前来讲,我国现在使用的一些检测设备还有检测方法都不能有效、快速的满足这一要求。而且由于政府内部在一些集贸市场安设的检测项目种类过少,因此根本无法在检测过程中将产品上附带的农药以及金属残留等充分的展现出来。因此导致在检测时漏检和错检的指标过多,进而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4.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省级农业部门中的相关农业机构主要对现阶段的一些无公害产品进行认定以及评鉴工作,而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则主要负责对一些无功害产品的认证工作。但尽管如此,在现实当中却仍然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政府内部的相关机构对一些无公害产品进行认定过程中,往往过于重视认定,而忽视对其的管理工作,导致在认定过程中,其自身的监管工作没有做到到位,从而使得检测机构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5.信息服务相对比较落后

自始至终产品质量问题就一直贯穿于产品的生产、收割以及加工和包装还有消费等多个环节当中,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势必就会对食品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要利用现代比较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以及管理方法来做好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当前,我国已经逐步开展和实施了一些以中心数据库以及所需农药还有饲料、农机等内容为主的纵向监管系统,并在部署相应检验检测系统的基础之上,进行产品检测过程中的产品认证认可以及相应产品目录登记还有标签编码等诸多信息化建设。

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1.对安全监管其自身的协调机制进行不断完善

在我国现行的一些质检模式上,有一部分人始终认为,我国可以去借鉴和学习一些欧美国家的食品执政法模式,在实际应用的基础之上,将传统的多头管理转变成较为先进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就能在行使职能过程中,避免出现了权力真空以及权力交叉等问题。应该说在现阶段的安全监管过程中,主要由有政府带头,企业全程参与,并在对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和配合的基础之上,切实做好统一集中管理工作。

2.构建一个相对统一、相对合理的执法责任制

我国现阶段农产品其自身安全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同当前的行政执法以及监督等都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由于我国在执政法这方面,其监督主体大都是一些行政机关还有舆论媒体等。而且就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制定因出现食品安全隐患而对相关负责检测、审查的执法行政人员进行追究的责任制。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依据当前农产品现状,来制定一个相对完善和统一的执法责任制。

3.对产品检测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和健全

在这个环节中,可以充分将我国各地的相关检测资源整合起来,突出重点,并在分析层次以及布局的基础之上,来构建一个相对完善以及合理的检测机制。另外依据当前现状,争取构建一个以产品检测为中心,以相应的检验检疫机构为主,以省级理化测试、检验为基础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网络。

4.对农产品进行相应的安全认证

现阶段通过对一些产地环境以及农业投入品等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来及时纠正以及处理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在日常的检测过程中,通过对一些上市农产品进行相应的检查以及追踪,来实现我国当前农产品质检监管由以往的被动转变成为现在的积极主动。

三、总结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加上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比如农副产品质量问题、农业结构不合理等等。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阶段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对如好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的探究与讨论。

参考文献:

[1] 施海萍,王驰,李大文,陈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的思考[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