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渔业安全生产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镇政府有健全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组织网络,组织领导机构未建立的扣3分;未建立渔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扣2分;未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的扣1分。镇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未研究解决海洋渔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
二、责任制落实(5分)
镇政府与渔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少一家扣1分;未层层建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少一份责任书扣1分。
三、硬件设施建设(10分)
镇政府未建立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的扣5分;镇政府对所属渔船未纳入渔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有一艘扣5分;镇政府对所属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明确负责人和奖惩考核的扣5分。
四、规章制度健全(5分)
镇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宣传和上墙公布的扣3分;所属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上墙公布的扣2分。
五、宣传教育培训(10分)
每年至少一次召开全镇由全体老大参加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未组织召开的扣2分。每年安全生产月、冬季生产开始前未利用宣传车到港口、到渔村,组织人员到船头进行安全宣传的扣2分。每年未组织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的,培训率达不到90%的扣2分。
六、渔船编队结对(10分)
未根据船只大小,作业类型进行编队结对出海作业的扣2分;编队结对未明确队长奖惩的扣1分;海上编队结对形同虚设,不发挥作用的扣1分。
七、渔船渔民保险(10分)
出海渔船未参加船东互保的,有一艘扣0.5分;出海渔民未参加保险的,且渔民保险理赔额达不到20万元/人的,有1人扣0.2分。
八、应急救援演练(5分)
未制订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未组织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和老大参加的消防、救生安全生产演练的扣2分。
九、信救助网络(20分)
镇未设立海上信电台的扣2分;未与渔船建立健全定时话联系制度的,渔船不出来答话的,有1次扣0.2分;渔船自救、互救网络不健全的扣0.5分;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报告的,发现一次扣2分。
关键词:渔业安全 安全生产 管理 监督
作者简介:张维东(1963年11-.),男,山东省莱州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山东莱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渔船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海岸渔业已进入匮荒期。随着近海渔业资源的日渐减少,许多渔船都逐渐进入较远的航区从事渔业生产,对渔船的安全生产形成了严峻的考验。加之内陆地区到渔船打工的人员大量出现,对渔业知识匮乏以及部分船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这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保渔船安全生产,必须从多个环节入手,层层落实,严格把关,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管理体制科学化,把安全工作方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主管部门从自身做起,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要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并逐步形成省、市(县)、镇、村(或单位)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层面,使渔船安全管理形成一个网络化管理模式,时时、处处有监督、有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真正把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引入安全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熟悉渔船分布、渔船状态和出海作业规律的优势,真正实现对渔船的适时监管。
二、强化督查与渔港签证,提高渔船检验质量。
1、渔港水域检查。须重点检查渔船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船员和职务船员是否按规定配足,号灯、号型、安全航行设备是否按规定配齐。尤其注意检查号灯的数量、安装位置、角度是否符合要求。必须杜绝形式主义,强化纠正。
2、海上监督检查。海上检查是确保渔船安全适航的重要且有效的监督手段之一。通过采取“海上查、港口堵”的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渔船处于安全适航状态。
3、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进出港签证是掌握渔船动态和装载情况,保证渔船安全适航的最后环节,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对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船,坚决不予签证出海,直至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适航条件为止,同时本着“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增强签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真正发挥进出港签证应有的监督管理和保证作用。
4、渔船法定检验。认真全面地检验好每一艘渔船是确保安全的基础。对船体、轮机、电气、舾装等方面严格检验,对捻缝、焊接工艺严格要求,对锚、缆、安全设备要逐项检查登记。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纠正或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为止。
三、从安全素质教育出发,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是安全培训。船长、轮机长分别是渔船驾驶和轮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全船人员的安危。因此,培训机构要加大师资投入,保证教学质量,考试机构要严把考试发证关,杜绝考试作弊或替考现象。对考试成绩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证。另外,要把先进的通讯、导航仪器如卫导、雷达、单边带的操作和简单维修作为一项培训内容,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船操作,使他们在以后的渔业生产中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先进仪器,减少和避免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普通船员特别是一些内陆雇工,对海上生产常识知之甚少,更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实际作业时,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此可见,对普通船员的培训是刻不容缓、不容马虎的重要工作,授课内容以普通船员必须具备的常识和技能,如海洋气象常识、航海常识、海损事故应急措施及处理、值班职责及操作规程、海洋防污、海上求生、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与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应知应会内容,并以海事案例为教材,结合教学内容重点讲、详细讲,不断提高普通船员 的海上生活常识和生存本领,减少因不懂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其上船工作。
再次,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不仅要反映在口头上,实践在行动中,要从思想深处引起高度重视。船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麻痹大意,往往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一定要从内心深处来重视安全生产,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坚决贯彻“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科学组织、强化保障。
1、编队增安全。要以村或一个公司未为单位,将渔船组织起来同出同归,相互照应,既可以防止单船出海遇难后无法实施救助,又可以共同抵御一些外地不明身份船舶的侵袭。
2、奖惩励安全。对在一些较大海上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确保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在海上交通事故中无私救助、贡献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突出重点,深化渔业生产的安全监管。为做好我市今年渔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沿海各镇必须高度重视,确实加强组织领导,马上行动起来,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把渔业防汛工作做为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指导思想,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逐级抓好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预案,认真组织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做到“领导组织到位、人员设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责任意识到位”,对辖区内的渔业船舶、养殖场、防坡堤、拦海大坝及渔港码头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不安全因素消除于萌芽之中。
二、做好防灾部署,落实救援措施
沿海各镇要按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要求,依法加强汛期防汛期间的监管工作,强化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精心安排,妥善做好停港渔船疏散避风工作。沿海各镇(区)渔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的抢险救灾队伍,备齐砂石、编织袋及其他抗灾救灾物资,做到品种、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六落实”,确保关键时刻能拿得出、运得上、堵得住。依法加强防汛期间的监督工作,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生产,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章、违规现象。渔船要严格执行停港值班制度,养殖生产单位要重点加强养殖堤坝、设施的加固和维护,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值班,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沿海各镇和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渔船编队船队长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制度,明确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管辖区内渔船,及时传递风情、汛情等信息,随时掌握海上生产和渔船停泊的动态,指导渔民做好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及防汛工作,及时应变突发事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规定,在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及时报海洋与渔业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我们洋口镇作为沿海重点渔业镇之一,一直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几起海难事故发生以后,我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严要求,狠抓落实,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镇下海作业的渔船,特别是农业村的渔船、小船比较多,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暨滩涂管理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度重视,我们也深感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重、压力大。今天会后,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到位,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
一、责任明确到位
到目前为止,我镇已与相关村、用滩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今天会后,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村、用滩企业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和层层签定责任状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企业、每一条船、每一辆车、每一个下海人员,认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管理规范到位
我们深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马虎不得、松懈不得,一丝一毫的疏忽,就有可能引发大的事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各项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台帐。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整改记录”,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并把各种制度公布上墙。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要求各相关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强调编组作业。会后,我们将对全镇的下海渔船、拖拉机和人员的编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明确专职安全员,确保所有渔船和拖拉机都实行编组出海作业,一旦发生险情,可实施互救。
三、措施落实到位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我们将利用伏季休渔期间,组织用滩企业、所有下海拖拉机手、出海渔民,进一步学习海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高渔民的自救自助。我们将严禁未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的渔民下海作业。二是进一步推行人身保险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所有出海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严格做到:凡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渔民,不得下海作业。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我们将组织对全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必备的安全设施,要求相关村和企业尽快安装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海上应急救援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救援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救援预案能快速有效实施。
四、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