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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绥中县位于辽宁西南部,地处辽西走廊西端,东邻兴城、西接山海关、南临渤海、北枕燕山,素有“辽宁西大门”之称。绥中是辽宁沿海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重点支持区域。全县总面积2,765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14个镇,有汉、满、回、蒙等16个民族,总人口63.5万。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集石化、电力、港口、旅游、农副产品、机械加工为一体的能源港城,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随着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人为工程活动日渐强烈,各类地质灾害也日渐突出。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笔者曾参与了该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县区工作,就绥中县地质灾害现状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建议,旨在对该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意义。
1.地质环境条件
绥中县处于南温带亚湿润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9.1℃。一月平均气温-8.3℃,最低气温-23.3℃,北部-24℃;七月平均气温24.3℃,最高气温36.7℃。 年平均降水量645毫米, 无霜期174天。
河流有六股河及其支流黑水河、王宝河。此外,还有九江河、狗河、石河、猫眼河等大小河流百条。一般都源短流急,季节性比较明显。
绥中县呈“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山地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3,较高的山峰有平顶山(海拔925米),龙门山和三山,中部为起伏平缓的丘陵,东南为平原和低洼地,地形条件复杂。
区内出露的地层有太古界建平群,元古界长城系、蓟县系,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其中第四系分布于东南部沿海及低山及丘陵区的山麓、沟谷地带,其它地层分布于西部和北部。大地构造单元为中朝准地台-燕山台褶带-山海关台拱-绥中凸起部位。区内古老的结晶基底广泛出露,决定构造形态以断裂构造为主。区内断裂十分发育,大小断裂有数十条,构造地质背景十分复杂。
区内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东南部平原区及山间谷地为淡水、南部沿海为咸水、)和基岩裂隙水(淡水)。岩土体的地质类型分为坚硬岩石(坚硬块状侵入岩岩浆岩组、侵入岩岩浆岩组、坚硬块状变质岩岩组)和松软地基(松软均一结构较好地基工程地质类岩组、松软多层结构特殊地基工程地质类岩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
2.绥中县地质灾害现状[1]
由于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该县地质灾害发育的主要类型有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和海水入侵三种地质灾害。是辽西地区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区县之一。其中不稳定斜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西北部低山丘陵区的几个乡镇,海水入侵灾害只分布在南部沿海乡镇。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境内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造成5人死亡、损毁房屋11间,损失山羊15只,直接经济损失36.75万元。经统计,区内共有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水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168处,受威胁人口5538人,公路42925m,受威胁财产5521.70万元。基本稳定斜坡和泥石流(水石流)地质灾害点180处,(人口4597人,公路4900m,财产3587.35万元)。海水入侵总面积为104793.3亩,每年每亩地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00元,每年海水入侵造成的区内经济损失约为209.8651万元(不包括其它社会损失)。海水入侵导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困难,大部分居民仍在饮用咸水,患病率增加,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另外,土壤盐渍化严重,导致耕地减少,农作物减产,沿海防护林受到威胁,已出现大面积枯死。计算结果表明,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一般以中小型为主,多发育于人口居住密集区、学校和交通干线,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给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的各项方案和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灾害的发生。
3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建议[1]
绥中县境内地质环境近几年虽然有所好转,但相对辽宁各县应属于较差行列。植被覆盖率较低,人类工程经动较强烈,比如人工切坡、过度放牧等,虽然易发生的地质灾害较少,但目前西北部存在大量的潜在的不稳定斜坡。东南部沿海地区海水入侵灾害有发展蔓延的趋势,已造成了部分居民的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引起重视。随着县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公路新线以及城镇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县内的地质灾害还将进一步增剧,对县内的社会安定、经济建设都极为不利。因此,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的保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实施减灾防灾措施,已成为本区建设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任务。鉴于此,对本区地质环境的合理利用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作如下建议:
3.1 行政管理措施
3.1.1 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职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措施,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层层负责制,层层落实,万无一失,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1.2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并有效督促。县政府国土(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国家、省有关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基础上,结合绥中县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具较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1.3 合理规范建设用地行为,矿山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1.4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地质环境保护意义和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采用各种媒介(如电视专栏、报纸、传单、文艺节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市县政府颁布的相关地质灾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使人民群众逐渐树立地质一生态保护意识,清楚地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知识和能力,自觉保护地质一生态环境。加大对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的力度,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学习地质灾害管理知识、方法,使其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要求。
3.1.5 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制止掠夺性开采、开发行为。绥中县自然资源丰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能为绥中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严格禁止以牺牲地质一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掠夺性开发的恶劣倾向,做到规范开采各种矿产资源,在保护地质与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经济利益。
3.2 技术措施
3.2.1 科学规划,科学施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之前,必须申请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产生及造成的损失。
3.2.2 完善监测手段、加强监测,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链群规律,做好综合防治。
3.2.3 施工设计必须依据地质灾害客观实际,整治工程优质高效。工程治理的灾害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施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人员的设计实施,保证工程质量。
3.3资金保障措施
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其运作经费列入专项计划考虑,计划比例可按当地财政支出适当考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专项资金充实县防治基金,使地质灾害的调查整治得到保证。制定鼓励地质灾害防治的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谁治理谁受益”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多方筹措防治资金的办法,保证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来源。
3.4抢险救灾措施
地质灾害发展到预警状态、临灾状态阶段实施。实施的原则是行政领导负责,组织有序,群策群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由分管县长组织实施,小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由所在乡(镇)领导组织实施。
4.结语
绥中县脆弱的地质环境性和人为强烈工程活动,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决定或导致了该县的地质灾害和新城衍生地质灾害较为普遍。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并成为制约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下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的各项方案和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灾害的发生,是绥中县一项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也是全县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只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在保护中建设,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政策,才能达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前的调查。落实防灾责任,做到群策群防的监测、应急措施和地质灾害排查,从汛期值班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入手,加强监测责任,及时预警预报,快速应急处理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认真履行镇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全镇的28个地质灾害点能安全度过汛期。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明确责任,健全监测责任制,做到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与避让相结合,重点抓好预防、躲避、撤离、治理四个环节,对各隐患点实地观察,提出具体疏散路线,应急抢救措施、组织隐患点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疏散演练。危险区内设立警示牌,公布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切实抓好汛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三、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加强对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村(社区)要对隐患点的群众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明确灾害发生时广大群众采取的各种自救措施,要求各隐患点的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清理排查,因采矿活动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企业、业主,同时禁止在地质灾害区采矿、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废弃物等活动,对违者要严格按照《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让灾害易发区的广大群众更多懂得临灾预兆和躲避灾害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二)严格农村建房选址审批。农村建房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农村居民宅基地选址,可以按乡镇为单位分批分次,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资质单位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简单评估,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的产生。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一)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应加强巡查监测,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居住在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住户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水库、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临时工棚、施工工地、旅游景区等,其管理者或所有者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
(二)做好汛期安全转移。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险制宜,及时做好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明确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地点、受威胁对象、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及转移方案。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的群众可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来落实避险场所,投靠亲友确实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村帮助解决。在持续强降水或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乡镇、村居可以采取腾出位于安全地带的村部、学校、厂房等较大建筑物,集中安置转移的群众。
(三)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建设。我县已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4个,有关乡镇应巩固这些达标所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这些达标所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排险加固工作
各乡镇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地质安全隐患点的排险加固工作,分期分批逐点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险加固工程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以住户为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开展治理;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应采取工程措施,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险加固治理。
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1现状评估
根据现场调查与访问,拟建场地及邻近地区未见其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地面塌陷、含水层破坏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现状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为斜(边)坡和跳蹬河岸坡的稳定性问题。
(1)斜(边)坡现状评估根据现场调查,拟建场地周边主要存在2处自然斜坡(编号XP1~XP2)和9处人工边坡(编号BP1~BP9)。依据斜(边)坡稳定性判断方法判定斜坡XP1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斜坡XP1、BP1~BP9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损失小,危险性小。
(2)岸坡现状评估拟建桥梁段属河流冲刷阶岸坡地貌,该段总体地形平缓,地势开阔。东岸坡向365°,西岸坡向75°,一般坡角5~13°,岩土界面倾角3~8°,第四系全新统松散堆积层广泛分布,一般厚度0.5~3.5m;临近河床地段为河流冲刷陡坡地貌,切深约2.0m。现场未见岸坡变形迹象,斜坡处于稳定状态。由于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桥台采用挖孔桩接承台基础,岸坡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综上所述:评估区现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损失小,危险性小。
1.2预测评估
(1)路基段预测评估根据拟建道路工程的设计方案,场地平场地后,将会形成15处临时性填方边坡YBP1~YBP15),边坡最高15.6m。根据边坡放坡设计,对高度小于8.0m的边坡,采用1:1.5自然放坡,高度大于8m的填方边坡采用分级放坡,第一级坡率为1:1.50,第二级坡率为1:1.75(每级设置宽2m、内倾2~4%的马道)。边坡经设计放坡后,都将处于稳定状态,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2)桥梁段根据桥梁设计,拟建桥的0#桥台、1#桥墩、2#桥墩和3#桥台在桩基础施工时会形成临时基坑边坡,上覆土层厚度0.5~4.5m(主要为残坡积积层)。其中,0#桥台、3#桥台位于桥位岸坡,若采用人工挖孔桩,开挖后将形成临时基坑边坡,土质边坡高度为0.5~4.5m,在降雨工况下,易发生垮塌,造成周围建筑物和工程本身的破坏,其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损失小,危险性中等。东、西岸坡桥台开挖将形成临时基坑边坡,特别是西桥台基坑边坡开挖,将形成顺向临空基坑边坡,容易引发顺向滑坡,其诱发地质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大,损失小,危险性中等。综合以上分析得出,拟建工程按设计方案兴建后,形成的地质灾害问题主要为填方边坡和桥台基坑边坡失稳问题,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损失小,危险性中等。
2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分区
根据以上论述评价得出,拟建场地存在的地质灾害问题主要为现状斜坡的稳定性问题及场平边坡、桥台基坑边坡失稳问题。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将左侧K0+200~K0+279.5段、K0+279.5~K0+356.5段、K0+356.5~K0+610段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划为次重点防治区;其余各路段全部划为一般防治区。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及防治难度,将左侧K0+200~K0+279.5段、K0+279.5~K0+356.5段、K0+356.5~K0+610段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划为次重点防治区,其余各路段全部划为一般防治区。
3防治措施建议
根据上述地质环境问题,建议防治措施如下:
(1)建议加强对场区周边斜坡的支挡及安全监测工作。
(2)建议施工时加强边坡的支挡工作。
(3)建议对场地整平时的填方边坡进行分层压实,防止不均匀沉降。
关键词: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四川省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bility Sichuan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lack, the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further perfected,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technical support unit, recommendations as soon as possible to carry out research, relevant standards to establish monitoring institution building, staffing and structure, funding and equipment support, business premises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curity measures, policies,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efficiency, speed up the preven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ten County construction pace", provide a solid guarante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ur province the management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to a higher level,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s;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apacity building; Sichuan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TU761
四川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与服务能力,对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环境管理决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省有174个县(市、区)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目前,还有 90 个县(市、区)尚未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同时,地质灾害监测属艰苦行业,加之政策、环境等因素,近年来,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困难。特别是广大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更显薄弱,严重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旦临灾,严重影响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
1.2 专业应急装备欠缺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我省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在装备设备上不能完全满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基层站,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应急抢险及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加之地质灾害本身一般发生在山区、峡谷地带,交通、通讯困难,大部分基层监测站还普遍缺乏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及装备,不能满足应急调查与处置快速、及时的要求,影响政府救灾决策。
1.3 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省内各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视频通讯以及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等需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处于起步状态,跟不上电子政务及信息化服务的步伐,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卫星应急通讯系统、无人机遥测等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的手段还未能充分应用到实践中,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精准度还有待大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现场快速反应、信息畅通,影响管理决策。
1.4 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欠缺
受汶川特大地震及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明显增多的影响,传统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评价预测和防治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防灾工作的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以及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显得十分迫切。
1.5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受地方财力限制,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以及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广大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亟待加强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适时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
1.6 经费保障程度差
目前,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保障差别较大,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站,既有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的,甚至有近40%县(市、区)级监测站未明确经费来源。同时,受地方财力所限,目前我省仍有大部分县(市、区)级政府未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度低,影响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2 对策与措施
根据震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紧紧抓住各级“十二五”规划和发展的有利时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步伐,同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政府提高监测站建设标准,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体系完备、机构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装备先进、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1 完善机构、配齐队伍
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健全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落实队伍编制,抓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确保技术力量和水平,优化公平竞争及良性发展环境。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防灾形势,建议:省级监测站应不少于1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高级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市(州)级站应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县(市、区)级站应不低于3人。
2.2 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
保障经费来源、加大经费投入是确保我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的重要保障。各地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经济发达地区提高保障标准。
2.3 加强基地与装备建设
重点加强省级和市(州)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初步建成省、市(州)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视频通讯平台,逐步完善市(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办公场地以及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办公设备的配置。
省级站在现有装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级远程应急会商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加快全省应急会商指挥系统网络集成和无人遥测飞机装备及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州)级站配备应急抢险车、卫星电话以及数码摄像照相机、便携式手提电脑和打印传真机等应急装备,并配备与省级站联通的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单兵系统和应急动力保障设备;县(市、区)级站配备应急调查车辆、卫星电话以及相应的应急装备,同时保障必要地办公场地、设备及网络配置。
2.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和基础网络建设,以电子政务、网络数据中心、信息中心以及专业平台建设为依托。各级监测站的信息建设应当适应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提高各级监测站信息化服务水平。
2.5 加强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
建议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一轮监测站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及业务培训。充分依靠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单位的专业优势,利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场镇、学校、厂矿、聚居点及在建工程等人口集中地群众识灾、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积极探索防灾知识进课堂。
2.6 加强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与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在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3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水平,是完善我省地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级政府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决策水平和效率的先决条件。通过对四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现状的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对策及措施建议。
参考文献
1 肖常贵.进一步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建议[J].浙江国土资源.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