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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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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范文第1篇

实际上,这25.5%在全世界来看还是属于比较低的水平。我们刚才在去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目前在全世界还属于低水平的,像韩国、美国、日本和欧洲这些发达国家都在70%以上。所以,中国互联网发展有非常大的前景。

从IP地址申请上来看我们还是比较少了,虽然有3.8亿用户,但是IP地址只有2亿。增长还是比较快的,但是还是不够的。当然,我们的国际带宽已经达到了700多G。这里面增长最快是在奥运会开幕前,2008年6月之前增长非常快,从2008年6月以后,尽管人数在增长,但是带宽在下降。基本上和几个运营商的沟通来看,用户人均流量带宽增长非常快,比人数增长还要快。这是最近几年互联网发展的情况。

实际上,现在的互联网尽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互联网面临的技术、问题和挑战还是非常大的。从如何实践应用发展来看还有很大挑战,主要有五个技术方面是比较重要的。

一是可扩展性,这是现在互联网面临的最大技术挑战。把连接计算机和人的互联网扩展到连接物体,把世界上所有能连接的物体都连接起来。这不是简单的把IP地址扩展就可以做到的。这么大的空间怎么能够快速找到,这是非常大的技术问题。

第二,就是互联网的安全性问题,这是一个老问题,到现在为止没有根本性的进展,互联网的安全事件在世界上不断发生,而且对于人类的损害越来越大,所以,互联网安全问题变成未来互联网发展的最大问题。

第三,就是高性能,特别是端到端的高性能。互联网的最大用户就是为用户的各方面应用提供了开发的平台。应该说,互联网提供的基本服务是端到端的服务,如果不能够实现高速的端到端服务的话,运用就得到了限制。

第四,就是实时控制。这个挑战也限制了互联网的很多应用,对于未来来说有些重大应用,如果在实时性问题上不能突破很多应用就不能实现。

第五,就是移动性。现在需要把所有移动设备连接起来,不仅仅是把3G,甚至以后的无线通信设备都需要通过这个系统连接在一起,要把互联网所有设备连接在这些。这些挑战对于互联网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是互联网技术人员多年来都致力于解决这些互联网的重大技术问题。

但是,对于中国来说,互联网除了一些技术挑战之外,对于中国来说还有一些新的挑战。互联网对于中国最大的挑战就是现在目前互联网的普及率只达到了25.5%,如果跟发达国家70%水平相比的话,在未来十年或者二十年或者三十年,将来要有7亿网民。这样的话,我们还得再建2-3个当前的规模,这对中国是非常大的挑战,这样的问题在世界其它国家是不能碰到的。

第一,就是我们的IP地址空间,如果要建这样大的互联网的话我们只有IPv6,怎么能够在这样环境下实现这样大的容量确实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第二,就是在连接这么大规模的网络里,设计、管理和运行问题,在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第三,在整个互联网的过程当中,我们还是要有创新的能力,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在这么大的互联网中做技术工作的话,恐怕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到目前为止,互联网所有的贡献都是由美国发明创造的。我们在互联网的技术方面,还很少有发言权。

在未来面临这么大规模,全世界最大的网络下,还保持这样技术实力是不能满足我们要求的。所以说,我们国家的创新能力,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开放的创新能力对我们是最大的挑战之一。

当然,要有足够的钱,现在互联网的上网人数很多都是比较有钱的人,还有7亿多的人们,目前可能没有计算机,他们怎么上网,怎么找到更便宜的方式来上网,也是一个重大技术挑战。所以,中国面临着世界上其它国家所没有的很多难题。

综观一下互联网发展历史。早期的发展历史,在这当中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发明发现不是一朝一夕,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把1969年第一个网络的诞生作为网络诞生的话,那真正运行IPv4的第一个是1986年。在这个过程当中,除了网络技术发展以外,应用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比如说,90年代初期的时候我们发明了WWW浏览器,使得互联网应用一下子得到了发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的应用,这包括了多种多样的传输手段。另外有一个重大贡献,就是互联网给用户提供了开发应用的平台,在早期的网络不可能有用户的参与。互联网最大的好处就是为用户开辟了一个平台,在这样一个大平台下,全世界许多技术人员参与新技术、新应用的开发,使得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像最有名WWW的发明,以及最后Google公司诞生的新技术,以及后面QQ、MSN、博客等。

这些应用都是革命性的创新。所以,我们看到在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上,网络从小到大,通过创新不断发展,应用也是从最基础的应用到现在的应用。所以,创新贯穿了互联网整个历史,没有创新就没有互联网。

在这样的创新背景下,我们怎么去发展新一代的互联网?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这些年来全世界很多技术力量都集中在新一代互联网的发展上,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大课题。

在这里面有许多叫法,有叫下一代互联网,有的叫未来互联网,总的想法就是把现在的互联网满足未来人们的需求,解决互联网的技术问题。现在大概几方面的进展比较明显,一方面的就是学术方面的,一些学术网在全球逐步连成一体,而且支持IPv4,同时支持IPv6,试图为先进的互联网和未来互联网搭建一个平台。

另外,就是互联网的标准化。在IPv6提出来以后,使得它逐步能够在互联网能够运行。这和解决互联网的重大技术挑战是完全一致的目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业界是做了非常大的储备,这些年来全世界大的互联网设备公司都提供了IPv6的设备,以前找这样的设备还非常困难,今天所有的设备供应商都提供这样的设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另外,还有一个突出的进步就是主机。主机的软件现在已经全面的支持了IPv6的协议。像微软早期的XP,新的VISTA等提供了IPv6,而且后面的操作系统都把IPv6作为基本构架。现在很多终端的终端还不能够提供IPv6,计算机已经可以提供了,我相信手持各种终端能够提供IPv6很快就会出现。

总结一下。有两种技术路线:第一种技术路线号称是革命性的,就是要彻底重新设计。经过几年的研究,人们发现找到一个新的更好的互联网不是容易的事情,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没有找到就不可能再建一个新的平台。

第二个路线就是渐进性的路线。互联网本身就是在创新和演进当中不断的发展,IPv4地址不能够满足互联网的扩展,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使用新的IP地址空间来满足未来的互联网发展已经成为共识。实践证明,转换不仅大大提高了互联网的效率,而且也跟很多端到端互联网基本拓展带来致命弱点,另外,在安全上也是有弱点的。因为,在转移这个地方很容易出问题。如果不能很好保持安全性的话互联网的犯罪将会更多。虽然说,这段有很多研究人员试图尝试做这个工作,但是不是主流。

还有一个主流就是双栈体,就是把现在互联网变成一个同时提供IPv4和IPv6的。我们分析这些年的发展,在双栈上,基本上是不用IPv6,还在用IPv4。如果把IPv4关掉的话,IPv6不能运行。所以,根本没有在IPv6上下功夫做独立运行的实验以及各种技术验证。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是不是还有第三种技术路线?就是我们是不是一步可以达到,建设一个纯IPv6的网络,为互联网的演进搭建一个新的平台?如果是这样了话,可能IPv6会有新的发展机会,这是三种不同的技术路线。

这三种技术路线也和历史的发展有关系,也不是突然能够想出来的,是从早期逐步出来的。总的来说以不同的技术路线来做下一代互联网的研究。尽管IPv4还在不断发展,但是IPv6规模已经达到相当规模,这里面很多是放在一块,这里面指的是真正能够访问的已经有相当的规模了。

在中国来说,我们在互联网引入方面,我们经过了三个阶段。1994年互联网进入中国,到今年已经整整15年的时间了。在这15年当中,早几年是学习互联网的技术,来建设、应用和推广互联网,经过了几年的时间。经过这样的发展以后,技术人员不满足于只是来使用,我们也试图是不是我们也开发这个互联网技术。在90年代末期在国家支持下,有很多科研项目来了解互联网技术本身。经过了四、五年的时间,我们也研制了核心的路由器,把互联网真正的解剖了。

在此基础上互联网的应用得到了很大发展。新的应用是层出不穷,除了在纳斯达克上市中国许多新互联网公司以外,中国也创新了很多新的应用。像QQ,据说现在是中国互联网应用产值现在以后是超过了其它所有的产值,这个软件是中国的科技人员自己开发出来的。这也是中国科技人员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发的新应用,所以,我们做了很多初步的研发工作和一些创新的工作。

但是,随着时间的成熟,我们对互联网技术已经有相当了解以后,我们就要想,是不是可以参与解决互联网面临重大的技术问题这样的科技活动。刚才说了很多难题,我们在想能不能解决这样的难题?我们可不可以在技术方面我们自己也能够参与到互联网当中,我们现在是互联网大国,我们也想成为互联网的强国。

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对于未来互联网的发展投入了很多力量。像自然基金的项目,科技不有“973”,另外还有“863”,还有科技支撑平台等,都做了大量的研究。以及最近启动的CNGI的项目,国家更是动用了更大的投入,来支持面向未来互联网的研究。在这些研究当中我们确实有一些经验和体会,也愿意跟大家分享一下,像CNGI这个项目我们多次做过介绍,这个项目在去年年底做了阶段小结。

应该说,我们还是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这个项目实际上有8个部门参与,总投资已经达到了20多个亿人民币,其中有一半是国家的投入,国内几百个单位投入了另外十几个亿参加这个项目。这个项目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建一个大的网络,所有的运营商都参与到其中的建设,在全国建设的59个网络核心节点,这样大的网络在全世界很少见,这些网络都提供IPv6的应用,并且这个网络和国内外都是互联的。

第二部分工作,在这个上面开发面向IPv6的网络技术和应用。另外,国家也号召和鼓励把这些技术应用推广到产业界,进行产业化转移,这是非常大的一个项目,从2003年开始,到去年第一阶段结束了。

最后建成的网络在全国有相当大范围的覆盖,在北京和上海有两个交换节点,分别接到全世界IPv6的网络中。这个网络的规模应该说是世界上非常大的一个网络。其中,有CNGI―CERNET2,第一代的还在继续运行,第二代网覆盖全国20个城市25个节点,同时有一百个高校接入这个互联网,还有一百个高校自己参与其中的,所以一共是有200多个高校。

在建设过程当中,我们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主要是在建设过程当中,我们不想走第一代互联网的路子,想有自己的创新。我们经过分析,认为建一个纯IPv6的互联网是中国向未来互联网过渡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这其中,现在建设了世界上最大的纯IPv6的主干网,这个网络从2003年开通以后,到现在已经发展到差不多200万个独立的IP地址,这在全世界是非常大的规模,在这当中要解决一系列的技术难题。

第二、第三阶段主要是解决互联网面临技术挑战的问题。我们找到了关于互联网安全性的问题,在以前我们也说过,目前互联网安全性最重要的根源是互联网现在所有的分组不管目的地址,所以很多信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个漏洞对于互联网来说带来很大难题。

我们想这个技术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一下解决它?在这个过程当中,得到了国家很多项目的支持。最后,在大网络上做最后的规模试验,在这个试验上提出了为未来互联网安全性奠定很好的基础。我们和国外著名厂商合作,花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在IPv6上成立了一个工作组。

一开始的时候有争论,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事实,但是中国为什么这么积极要做这个事情,好象有什么政治因素。当时我们讲清了道理,我们想解决世界互联网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技术问题。经过两、三年的沟通大家都达到了共识,所以在2008年成立了一个专门工作组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CERNET2下实现了地址验证的技术,经过两年多了努力,也变成了一个正式标准,这方面的工作还在继续进行。

第二点,想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过渡。怎么把现在的IPv4上所有应用平移到IPv6上面去。这一点大家没有分歧,我们在2006年就发起成立了工作组,在这个工作组中现在已经有两项标准,这两项技术标准都是以大陆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把很多技术在CERNET2上进行验证以后才变成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一般作为标准协议一定要有三个实现才能够让它成为标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经验,就是对于国内多厂家设备怎么能够连到互联网上。早期的时候,很多大的运营商都是赞成一个厂家的设备。因为,一个厂家的设备对于大互联网的运行和管理比较容易。在未来互联网里面怎么实现多厂家设备连接是一个重大问题,在这其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

这是一些主要的经验,还有一些经验就不一一介绍了。总的来说,经过我们的研究,我们确实感觉到互联网的创新是无止境的,而且人人都有机会。我们的科技人员有了条件,也有了基础,有可能在互联网创新各个当中发挥我们的作用。

这是一个主干网,对各种各样的厂商,像思科、华为等这样的设备都在一块运行,这样很多设备操作性、管理性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这对于所有厂家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对于推动IPv6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经验。

在现在的互联网上,IPv6的过渡方面我们走的比较快。最近国家又进一步投入CNGI的第二期。首先,在一百所高校全面升级到IPv6,这个投资也很大。我们初步感觉到经过前五年的工作,对于现在高校过渡到IPv6都没有问题。一般情况下,所有用户可以随意访问IPv4和IPv6的资源。

另外,我们也对一些个别情况,比如说有些校园网只有IPv4,或者只有IPv6,不是双栈的,我们也开发了过渡的技术来满足这样的要求,这些技术也基本成熟了。从过渡上来说,很多问题都在迎刃而解。所以,对于中国过渡到IPv6我们还是充满信心的。

在整个应用方面,除了基本的技术进步以外,大规模的应用也在上面开发。比如说,这是在IPv6环境下跨境的表演、在线协同工作等。另外,像Sensor,像煤矿的矿井,交通的控制,还有医疗很多都是有Sensor的背景。另外,还有基于IPv6的远程通信系统,它不是3G,而是除了3G以外的设备怎么得到连接以及家庭网络。现在很多家电未来都支持IPv6的功能,所以它们怎么能够让IPv6访问都是非常重要的。像海尔这样的家电厂商在其中都做了大量的试验验证。还有交通的控制,有一部分用的就是IPv6的监视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我们首先开放了,不光是有一批IPv6的应用,而且也开发了IPv6的官方网站,就是跟搜狐的合作,向全球的IPv6展示奥运的精彩,这也得到了国际上很多专家和用户的肯定。总之,我想用几句话结束我的演讲。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仍在迅速的扩展,扩展的速度非常快,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并且将会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所谓,三网融合,现在看来都以IPv6为核心来融合。

实际上,互联网的历史就是一个创新和演进的历史。所以,创新应该是互联网的灵魂。在互联网能够创新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不光应用可以创新,搞网络技术的科技人员也可以创新,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无论是下一代的互联网演进计划,现在名称有很多,是不是还有NGI,还有NGB,这些名词都是适合于自己各自的特点提出来的。总体来说,这些项目和技术都是为了解决目前互联网所出现的技术挑战,这些技术路线是不同的。但是,效果也会不同,我们应该在这其中认真做甄别,找到合适的,好的技术路线快速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技术。

最后一个结论,就是中国将面临着除了一般国家互联网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外,我们还有新问题,我们应该在互联网发展过程当中坚持创新,而且要为互联网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这就是我的结论。

吴建平简介

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专家委员会、网络中心主任,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973计划项目“新一代互联网体系结构和协议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

先后主持研制成功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IPv6核心路由器和全球最大规模的纯IPv6下一代互联网CNGI-CERNET2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一项;还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

1998年,国际互联网协会用互联网先驱和技术大师乔纳森・波斯塔尔的名字命名该项奖励,每年评选一次,以表彰为互联网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在每年国际互联网工程组织IETF大会上颁布,是国际互联网界的最高奖。从1999年开始,国际互联网开创性人物先后获此殊荣。他们先后有:Jonathan B. Postel本人;国际互联网技术先驱Peter Kirstein和Bob Braden;IETF前任主席Phill Gross;日本村井纯等。2009年,这一奖项颁给了创建互联网前身ARPANET并为现代互联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美国计算机科学网CSNET。今年7月28日于荷兰举行的第78届国际互联网工程组织IETF大会上,国际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决议将2010年乔纳森・波斯塔尔奖(Jonathan B. Postel Awards)颁给中国科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吴建平。

互联网的发展范文第2篇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及现代化通信技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务运作、管理或者信息交换。

(一)电子商务的流程

电子商务更加注重买卖双方的业务流程,在买卖双方中合成为交易前的准备、贸易的磋商、合同的签订及资金的支付等环节。

1、交易前的准备

在电子商务模式中,交易的供需信息都是通过交易双方的网址和网络主页完成的双方信息的沟通具有快速和高校的特点。

2、贸易的磋商

电子商务中的贸易磋商过程将纸面单证在网络和系统的支持下变成了电子化的记录、文件和报文在网络上的传递过程,并且由专门的数据交换协议保证了网络信息传递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合同的签订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协议和电子商务应用系统保证了交易双方所有的贸易磋商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并且在第三方授权的情况下,这些文件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作为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仲裁依据。

4、资金的支付

电子商务中交易的资金支付采用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电子钱包等新式以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

(二)电子商务的影响

1、与传统的商务相比,电子商务给买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为买主可以考虑更多卖主的产品和服务。买主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时和卖主联系,有些买主需要得到大量的信息,有些买主需要少量的信息,电子商务可以使顾客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获得信息的多少。有些产品(软件、声音等)甚至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来销售,这样就减少了买主的等待的时间。

2、电子商务的好处将惠及整个社会,互联网可以安全、迅速、低成本的实现税收、退休金、和社会福利的电子结算。另外电子商务比支票结算更容易审计和监督,这可以有效的防止欺诈和盗窃。由于电子商务可以让人们在家里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缓解交通拥挤和环境污染带给社会的压力。

二、对网络营销的认识

网络营销是指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通讯技术等带来的便利,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以扩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的利润的过程。

(一)制定网络营销的步骤

制定一个网络营销至少需要七步,如果公司已经制定了营销计划,网络营销活动应该与公司目前的计划不相冲突。特别是当网络营销战略涵盖了当前各个过程的时候更要注意这一点。

1、进行情境分析

首先,审查现有的营销的计划以及其他任何有关于公司及其产品品牌的信息;其次,审核环境因素;最后进行市场机会分析。

2、确定最终利益相关者

3、确立目标有些目标是全球性的,而有些则适用于具体的目标。

4、设立营销组合战略以实现目标

5、设计行动计划(完成战略的战术)

6、制定预算

7、制定评估计划

(二)网络营销的优势

网络营销是销售方式的改革,与传统的销售方式比较,其优势体现在很多方面。

1、营销活动的高效率

计算机网络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传播的信息量大,信息的互动与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及时,信心的更新花费时间短。企业能在第一时间内,依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进行诸如产品内容、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以及优惠信息等相关信息的、变更、调整。如通过传统的营销方式进行营销将消耗很长的时间,导致信息传递的落后。

2、营销成本上的优势

一是,网络营销通过剔除原有的连接生产商与消费者的中间商这一环节而降低营销成本的。在传统营销模式中,中间商一直起着连接生产与消费者桥梁的作用。甚至在一些营销渠道中存在着多层中间商。二是,网络营销相比电视广告营销、报刊杂志、收音机等方式,花费大量的时间不说,人力、物力成本花费极大。而网络营销则极大的降低了人力花费、印刷等物力成本。三是,网上营销实现了“无店面化”销售,这在降低营销成本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总之,网络营销的费用相比传统营销费用较低。

3、由打破了时空的局限性

网络营销可以覆盖到任何一处有网络的地方,可一全天24小时,具有全球性和全天候特点。网络营销这一特点使得,企业进入国际不再是跨国公司和一些大公司的专利,一些小企业也有机会进入全球市场。

4、有利于市场拓展,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网络营销突破了传统营销的地域限制,将信息到网络所能触及到的所有地方,与传统营销模式相比,使企业突破了年龄、种族、性别、、风俗习惯等,为企业开拓了更大的消费空间。因此,网络营销,一方面,扩大了企业的影响领域和营销宣传覆盖面;另一方面,扩大了客户消费者市场。网络宣传有利于市场开拓,扩大了影响力,提高了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了企业软实力。而且网络营销互动性强的特点,使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了解企业自身在产品、服务方面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产品设计的优化,调整企业的营销战略,改进在营销服务方面的不足,以获得到客户最大的满足,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企业发展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意识问题

部分企业的领导者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营销在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对网络营销的认识程度还不够,片面的把网络营销和网上销售划“等号”,而且看见部分企业在网上销售的亏损现象,就是去对网络赢下的信心。实际上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网上销售来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加强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对外企业的信息等都是网络营销。

(二)安全问题

一个安全、可信的通信网络是企业进行网络营销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确保企业与客户间的交易安全、快速的进行,保证数据安全、正确的传递,防止黑客“有机可乘”。但是,对于我国绝大部分企业来说,网络产品全部是“进口货”,其本身就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再加上网络技术不是很先进,这样在网上交易中不安全因素凸显。

(三)信息化问题

企业信息化程度的高低是实现网络营销的重要条件。企业要想做好网络营销,必须投入大量的技术,全方位的实现企业的信息化,再加上,受我国上网技术,如:上网费用高,网速“不给力”,网络宽带不足等等的限制。如果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企业要想实现网络营销那简直是“那蛤蟆吃天鹅肉”。所以,企业要想没有“阻碍”的发展网络营销,就必须加大企业的信息化投入,全面实现网络化,构建好网络营销的技术平台。

(四)网络支付问题

目前,我国的网络支付没有统一,这对实现网络营销造成严重的影响。而网络营销的核心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流,最后实现交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支付手段要不断向电子支付靠拢,例如:电子货币、电子信用卡等。但是,很现实的问题是我国正处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种网上支付手段还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的网络营销。

(五)创新问题

现今网络营销存在网络结构雷同,产品信息雷同,区分度不高,很少进行数据的更新和维护等问题。究其原因,都是缺少创新。因为直接借用已有经验信息,省事、省钱、方便,但从长久发展考虑,努力创新,提高区分度,吸引客户,形成品牌才是王道。

四、在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发展网络营销的对策

由于我国还处在网络营销的初级阶段,企业还没有充分利用网络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的营销优势。因此,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网络营销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该根据网络营销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网络营销模式。

(一)企业产品决定营销策略

由于网络营销的优势明显,许多企业利用网络技术在网络营销上获得了巨大成功,使得很多企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网络营销策略一定是新时期适应于每个企业的万能模式。事实上,矛盾具有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理论告诉我们,没有万能的良药,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网络营销不是万能的良药,众多企业中也不乏失败的例子。企业决定是否运用网络营销策略,应该看清楚自身所处的行业和产品,以及现阶段所处的规模,来决定其是否适合网络营销。

(二)转变营销观念,加强对网络营销的宣传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消费对商品或者服务可选择的范围也变得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就应该适时转变企业的营销策略,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制定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营销策略,全方位的满足消费者的心里需求。俗话说:“顾客是上帝”,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网络营销的宣传力度,建立“顾客占有率”的销售模式,通过对企业的产品、服务不断改进来培养“回头客”。

(三)建立适合自己的网络促销手段

在线促销的巨大效益之一就是为企业的电子数据库搜集客户的信息,企业在连续不断的促销活动中使用这个数据库,就可以与潜在的和现有的顾客建立长久的“关系”。首先、运用电子优惠卷形式促销。优惠卷是一笔兴隆火爆的在线生意,新优惠卷到货时企业根据数据库搜集的信息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从而建立品牌的忠诚度。其次,可以使用试用品形式促销。企业可以通过网站允许用户在购买前试用其产品,并适时在网站上公布试用结果,使潜在的客户参考甚至使用,从而可以发展更多的客户和数据需求。

(四)积极构建顾客网络建设

企业通过构建顾客网络,将自己的目标市场连接成一个巩固的顾客网络,从而进行网络营销。首先,通过对网络市场进行细分,从而确定目标顾客。目标市场是需要细分的,细分的目的是把握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从而按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为顾客广泛接受。其次,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理念,利用情感来抓住客户。网络营销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网络营销的关键在干人本主义的核心理念,这不仅仅是销售部门的问题,而且是贯穿在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五)十分注重网络营销中网络广告的设计

网络营销一个非常关键的职责就是网络广告的,商品的介绍。要抓住客户上网心理,十分注重这个环节。

1、标题必须简单明了,引人入胜

尽量用一句话说明白您的产品和商机,避免写的太长,短小而够吸引力的标题能够吸引客户点击,客户会点击仔细看详细描述的。

2、把握好产品的详细描述

详细描述是因为脱离了事物,顾客要对所选商品有足够的了解就必须依靠详细描述了。这里的详细描述需要注意几点:一是,详细描述不是胡乱将产品信息堆砌,而是经过分类,有条理展现在客户面前,否则过多的杂乱信息或是重复信息的,会造成客户的不信任感,也会严重影响客户继续了解的心情;二是,注意采取高质量的图片,如果有必要可以结合视频展示。客户在网上无法看到实物,图片或是视频能提升客户的信任感。

3、及时更新

网络营销对于产品信息的调整与更新还是极为便捷的,但很多企业还是忽视了这一点,产品信息没能及时与时更新。试想如果一个客户给通过电话才知道网站上的产品已经不生产了,他会是什么感觉。

4、关键词的重要性

很多时候网名是根据关键词搜索所需信息,关键词的确定就关系到产品能否被客户搜寻到,网络营销能否产生作用。一般情况下,建议关键词中包含产品的专业名称,略微更宽泛层次上的名称,这样能提高被搜索到的机会。

互联网的发展范文第3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保险行业逐渐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向,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进行公司管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国内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顺应互联网金融的趋势纷纷设立相应平台开设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成为拉动我国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互联网保险,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2016年,我国共有117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比2015年增加了7家,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有76%的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经营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在保费上,去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347亿元,较2015年增长了5%。电子商务热潮的来袭,使得互联网保险开始进一步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商业模式,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近几年来,电子商务颠覆传统的理念,与此同时网购规模呈几何式增长,更加激发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快速兴起,互联网保险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互联网保费收入整体呈现迅速增长的形势。

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品种繁多,主要涉及寿险、财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创新性险种,互联网所具有的信息化、交互化、虚拟化等特征与保险行业产品特征、营销需求吻合,互联网保险降低了保单在销售过程中的空间制约,使保险公司突破了上门营销的地理限制,对于投保人来说也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交通成本,可以随时在网站上挑选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互联网保险的线上交易模式使客户可以直接将自己的需求传递给销售人员,保险企业可以与客户保持持续密集的交流。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可以确切的分析客户真实需求,真正做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满足客户的个性化保险需求。

三、我国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

信息系统是支撑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技术基础,目前支撑互联网保险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还不成熟,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会带来很多技术应用上的风险,易造成线上客户信息的泄露,使得客户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作为完全无纸化办公的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其可靠性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程序漏洞、网络故障、操作失误等都可以直接影响到系统的可靠性,导致系统的崩溃,用户的数据一旦被破坏,则难以恢复。这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来说是灾难性的。

(二)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其发展速度远超于现有的法律制度,当前没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规范网络保险业务。同时,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机制也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的监管要求,互联网保险不仅需要有保险行业的监管,还要有对于互联?W的监管,只有将互联网和传统保险有机结合起来的监管才是符合市场发展的监管。互联网本身巨大的创新的速度,使得法律的制定往往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要求。

(三)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险种主要集中在意外险、车险、理财险等标准化产品上,产品种类不多,结构单一,同质化严重,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习惯等个性化产品方面,尤为缺少。互联网保险产品不是简单的将传统的保险产品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根据互联网的特点并结合客户的需求将原有产品进行改造或重新开发新的产品。目前,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都大同小异,并无大的差别,大多数公司是将简单的意外险和财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网络客户在购买时也易于理解产品类型,而对于较为复杂和高端的保险产品还无法通过互联网销售,不能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

四、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网络安全建设,提供风险防控水平

保险监管部门要适时推出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从制度上对网络信息安全做出统一的部署和明确规定。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风险防控系统,加强技术研究,完善安全措施,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检测体系,动态检测网络安全状况。要进一步加强对支付系统的完善,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客户及公司的信息安全。

(二)尽快构建互联网保险相关法律体系

互联网保险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大势所在,但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性,使得传统保险的相关法律不再适用,只有尽快的建立起适用于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将互联网保险纳入《保险法》中,增加对互联网保险的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并针对互联网保险面临的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互联网保险在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方面都有法可依。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结算、电子签名、数据获取等规章制度,对互联网保险发展在制度上做出明确规范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的发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 征信

【中图分类号】 F490;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3-0099-04

一、互联网金融征信的相关理论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虽然产生于国外,但国外学术界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主要基于实践对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基础、范围、特征等方面予以归纳、形成共识,强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以计算机金融、电子金融为前提的,更强调金融服务业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3A服务;同时指出了互联网金融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缺乏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

国内学者之前一般将其称为“网络金融”,大致分为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结算、网络理财和网络信息等[1];谢平和邹传伟[2]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其他研究则重点讨论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细分行业以及独立的案例和实践,总的来说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不成体系。

(二)关于征信以及互联网金融征信

国外关于征信的研究始于美国,19世纪中期美国民间以信用服务机构的实践操作为基础自发研究信用体系建设问题;20世纪60年代,信用交易的扩大和征信机构的不断发展促使美国学术界开始将目光集中到法律的建设。之后,研究的焦点又从法律建设转移到征信模式,重点研究公共征信模式与私人模式的异同,分析一个国家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征信体系建设模式。

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征信的研究分两个阶段:即互联网金融概念诞生之前和诞生之后。在互联网金融概念诞生之前,大部分的研究是在论述其他相关问题的同时间接性涉及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著名学者阮德信[3]最具前瞻性地总结了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受阻的原因,提出了网络信用的体系架构,对如何构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具有一定指导意义。之后的研究只是在研究互联网或电子商务征信体系问题的同时间接性地涉及到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问题,都是基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的视角进行研究和提出对策建议。

在互联网金融概念明晰之后,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征信的研究也更具针对性。针对目前征信系统存在的诸如信用信息滞后、缺少前瞻性综合预测信息等问题[4],一些宏观领域的对策被提出,其中吴晶妹[5]提出以金融征信为核心的互相补充和各有侧重的三大征信体系的设想,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系统等[6-7]。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对社会生活的日益影响,研究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愈发显现。但是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结论多停留在理论层次、宏观层面,对于如何建设,建设的模式、架构并无较为系统和具体的成果。

二、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普惠金融与互联网金融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强调“金融权即人权”的理念,即所有人都有权利以能够承担的成本获得公平、合理的金融服务,力求均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大小企业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的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权利的公平和“普惠”。这与传统金融以效率为先导的逐利性显然是有分歧的。

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出现,使普惠金融获得了爆发式增长,究其原因在于使普惠金融找到了可持续性的商业模式。根据长尾理论,互联网平台能有效实现“聚沙成塔”,能有效整合过去被认为是边缘化的市场或客户,这与普惠金融的性质及其发展诉求都是十分契合的。因此,创新性的互联网普惠金融降低了交易成本、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更多的人获得金融服务,更多的借贷交易得以发生,使过去的“边缘市场”――即使不能从传统正规金融渠道获得借贷资金的低收入群体获得了信贷机会。

(二)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与征信

普惠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紧密契合无疑改变了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对征信提出了更紧迫的需求。一方面,开展普惠金融意味着客户端的下移――小微企业和个人,使信用风险相应加大;另一方面,以P2P和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呈现较为典型的“自金融”特点,其关键环节就是投资方能在信息充分披露基础上作出自主决策[8],这就要依赖信用评估、征信服务作为其发展的基础设施,即征信是普惠金融的生命线。

与此同时,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亦将推动征信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首先,普惠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客户拓宽了征信对象的范围;其次,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依托的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产生的交易行为、关联关系、支付信息,通过云计算、搜索和数据挖掘等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这些信息加以搜集、处理,扩大了征信数据的征集范围和渠道,使征信趋于全面和完善。

(三)互联网金融征信与传统金融征信

互联网金融征信是对传统金融征信的有效补充和完善,共同构成完整的金融征信体系。较之传统金融征信,互联网金融征信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征信对象不同,传统金融征信的对象是有着丰富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对象则主要是信用记录匮乏、原本没有被传统征信体系覆盖的企业和个人;二是依赖的数据源不同,互联网金融征信中采用的传统信用数据所占比重仅占40%,其余为诸如网络数据、社交数据等非传统信用数据;三是信用评估的主要方法不同,传统金融征信采用的变量较少,主要进行回归逻辑分析,互联网金融征信则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采用机器学习模型数千个变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的同时降低了风险违约率。

总之,互联网金融征信使普惠金融成为现实。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的根本动因在于原本在传统金融征信体系下被忽略、忽视、抑或是“歧视”的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亦有权利获得公允的征信评判,进而以适度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的“金融权”。

三、美国互联网金融征信经验借鉴

在此选择来自互联网金融的发源地――美国、均创立于2009年的两家开展互联网金融征信业务的企业作为案例展开分析,以期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的运作以及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一)开展个人征信的ZestFinance

ZestFinance创立的宗旨是为缺乏银行服务的低收入人群创造有利的贷款和信用环境。它首先将客户群定位为FICO信用分值低于500分,即在传统征信中被评判为信用能力最低一档的个人消费者,认为这类人群对信贷的需求极为迫切,通常取得发薪日贷款,但是信贷成本太高。

ZestFinance模型的核心是谷歌大数据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一方面对海量、大数据进行挖掘和处理,另一方面对社交媒体进行深入挖掘,竭尽所能地拓展借款人变量。ZestFinance网站宣称,其通过模型对每个借贷申请人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一般能得出超过7万个的行为变量指标,整个过程不超过5秒。即ZestFinance能更高效、更精准全面地评估个人消费者的信用风险,并期待随着模型的日臻完善,这一基于大数据的评估方法将取代传统征信成为唯一的评估标准。

(二)开展小微企业征信的Kabbage

Kabbage以预付款形式向其数万个需要获取资金的小企业提供500―40 000美元不等的资金,然后向其收取相应额度的报酬。对这些企业,尤其是网商的征信,Kabbage是第一家将社交网络分析纳入信用评价的金融服务机构,构建了一个以非传统信用维度为基础的大数据信用评估体系,包括商业规模、从业时间、交易量、社交媒体活跃程度以及卖方信用评分等多元化数据。Kabbage不仅重视社交网络数据,而且不断进行征信创新,既鼓励网商将Facebook或Twitter的数据链入Kabbage,促进了网商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还根据网店的综合信息生成信用评分报告,鼓励网店为增加贷款额度而积极改善信用评级。Kabbage的坏账率约为1%,大幅低于美国银行业5%~8%的平均水平。

(三)经验借鉴

上述两家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创立至今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概况如下:

(1)客户定位清晰。上述两家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自创立都将客户定位为在传统征信方式下信用状况较低、甚至最低的消费者个人和小微企业,明确了其与传统金融征信在市场定位方面主要呈现互补关系。

(2)发展路径明确。第一步,以单一业务作为切入点,比如ZestFinance的发薪日贷款业务和Kabbage的预付款业务;第二步,随着主营业务的开展,强调依靠非传统信用维度变量、利用大数据技术逐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信用评估体系;第三步,待发展初创期(一般为5年)后,信用评估体系日渐稳定、成熟,逐步拓宽业务品种,扩大经营规模,使盈利模式更加清晰。

(3)不断进行征信创新是持续发展的关键。如前所述,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对象往往处于“长尾”末端,其信用信息越来越表现为其参与的网络交易、社交网络等,更为零散、多变,这就对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在信息收集、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时效性、广泛性、关联性的要求,唯有以技术为支撑的征信创新方能实现。

四、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模式选择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的历史机遇

征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①。征信是互联网金融业务流程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健康、繁荣的互联网金融征信是互联网金融负债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独立第三方征信平台,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属明显的央行主导型征信机构;第二类是北京安融汇众征信有限公司的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MSP),属行业内会员制征信机构;第三类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类互联网金融机构旗下的芝麻信用为代表,属典型的市场化、商业化征信机构。总的来说,随着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业迎来了无论是宏观政策,还是中观行业层面都利好不断的发展契机。

1.宏观政策层面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将“互联网应用信用建设”列入“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培育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理念,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大力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纲要》无疑从宏观层面为网络信用、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指明了发展方向。

2.中观行业层面

互联网的发展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风险控制;对传统金融的冲击;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

一、对互联网金融的几点认识

(一)互联网思维不等于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就是在互联网生存法则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来实现资金的融通。这种模式下,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改善,资金供需双方交易成本大大减少。它通过数据分析、技术模型处理了解用户的金融服务需要并设计金融产品喂给投资者,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中介的作用在这里被弱化或边缘。

互联网发展不仅在改变我们的思维,而且也构成一场产业革命。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决不是触网这么简单。否则只是金融互联网而已。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更多的应该放在是否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摒弃传统金融机构主导的行为上――风险控制的机制与要求。

从当下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支付、信贷、理财三大业务影响看,尽管会造成金融脱媒,但要动摇传统银行的根基,在短期可能很难。

(二)金融中介的发展更加突出了风险控制的机制与要求

在市场经济中,储蓄-投资转化过程是围绕金融中介来展开的。金融中介从储蓄人手中获得资金并将它借给需要资金的企业。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了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而制度、法律和技术则构成了中介演化的现实条件。

如今在互联网经济的大背景下,不能因为交易成本的降低,而降低风险控制的要求。或者因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有云处理技术的能力使风险定量化模型的解有可视化的可能,就使得金融中介的作用在不确定性、风险等面前可能边缘化或弱化。但互联网会让信息不断的透明化,让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对称所掌握的信息优势,而且互联网让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更加的扁平化,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由于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所以也有可能出现金融中介日益被摒弃的可能性的。但目前国内用互联网思维作金融的阿里金融尽管采取的是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形式,却恰恰是在互联网金融中反映了金融中介的作用和理念。

(三)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在于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现代金融从14世纪开始并得到快速发展,是因为交易双方都信得过的金融中介交易的发展。而珍贵的诚信和信任的背后是金融中介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分析当前国内最为流行的互联网金融P2P模式和阿里小贷,我们应该看到风险控制体系在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作用。

第一,P2P模式的风险控制方式是跟互联网毫无关系

P2P这种模式从它诞生的一刻起,就都在寻求解决互联网化的风险控制和评估手段,努力让点对点的交易更安全。目前在国内,这个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还无法解答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审核这个核心问题。国内P2P公司基本上都是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甚至附加自身的信用,成为了担保公司或变成了传统上银行,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全球最大的P2P公司的宜信,发展到现在有将近30亿美金的交易额,但采取的风险控制方式是跟互联网毫无关系,仍然是按照传统金融机构的模式,进行人工的上门核查,人数超过三万人。它同样体现了道德风险、运营风险。P2P从原先的撮合匹配借贷双方交易,直接演变成了“影子银行”。P2P在里面扮演的是吸储和放贷这两个角色合一,其实就是银行在做的事情,但是却又不受到和银行一样的严格监管,就使得风险更大。

第二,阿里小贷风险控制方式有互联网金融的特性

阿里金融的核心风险控制的作法是走一条量化放贷的道路。即阿里巴巴依托自身在网络体系内的巨大客户数据优势,进行有效的数据整合,将自身网络内客户的一系列有利于进行风险判别的数据,例如交易数据、客户评价度数据、货运数据、口碑评价、认证信息等等进行量化处理,同时也引入一些外部数据,例如海关数据、税务、电力、水力等方面的数据情况加以匹配,从而形成一套独特的风险控制标准,意图建立起纯粹的定量化的贷款发放模型。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数据库模型、进行数据库跟踪管理等等以达到去中介化的目的。这个量化贷款模型的好处是不仅大大提升了放贷效率,而且让金融中介在其中的作用得到了弱化,从而为在体系内去除金融中介构建基础的可能性。

这种量化交易安排,排斥了对单个人的定性化分析,通过标准的筛选,大大降低纳入范围内客户的违约概率,保证贷款的质量。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对传统金融的冲击

在我国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或起步阶段。它在经济社会中有一定的生存发展空间和积极作用,同时与传统金融的竞争性质是同质化的竞争,并且是风险容忍度的竞争。这种竞争很容易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会不断加剧金融的不稳定性,需要正视。从目前来看这些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冲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弱化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钱等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代购机票与火车票、代缴电费与保险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并已经占有相当份额。这类互联网支付总额以300%还多的年增长率迅猛增长。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金融产业,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二是冲击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性、广泛性、低成本等特点,以及对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可以直接向供应链、小微企业、个人进行融资,既弥补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传统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及其盈利。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阿里金融仅2013年新增贷款就接近1000亿元,几乎占全国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总量的一半。

三是加速金融脱媒。金融脱媒是中国金融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和必经之路。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场,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将不断下降,这是一个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优化的表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第三方支付以及由此衍生的资金归集等现金管理业务,特别是中小企业网络贷款、P2P贷款业务等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脱媒的进程加快。但互联网金融要彻底颠覆现有的金融业还为时尚早,这是因为商业银行依然具有许多比较优势。

四是增加了央行当局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互联网金融具有调动并运用社会闲置资金的能力,具有扩张基础货币的能力,对监管当局提出了货币政策调控的挑战。就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来说,由于无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使存款准备金等货币调控工具等在这一类机构中不起作用。这类金融还具有类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由于未计入M2和社会融资总量统计范畴,也导致了当前我国货币供应量被低估;由于其特性会加速货币的流动,使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与可测性下降,加剧货币乘数的不稳定。总之它改变传统金融市场的运行及传导机制,特别是融资行为“脱媒”,从银行信贷渠道而言使货币政策传导中的重要性下降,可能削弱数量型货币工具的效力。

五是引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由于网络方式的虚拟性、行业门槛低,且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管条件下,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双方资信难以完全认证,欺诈和欠款不还造成的风险不能小视。如若管理不善,可能进一步引发流动性风险甚至系统性风险。在对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风险管理问题上,应看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的冲击、融合刚刚开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不断加强对它的了解和认识、研究和关注。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

互联网金融在满足小微企业和普通民众的金融服务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的发展时间短、基础比较薄弱,并涉及诸多现行的制度规定。在这个法规制度的空档期,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和产品越来越复杂,因此对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表现

一是监管规则不一致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定位在形式上还比较模糊,需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予以明确。也有部分新型业务边界不清,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一些互联网金融活动同时涉及到股权、信贷、支付等多种的法律关系。如何从多方面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再如,注册资本一个亿的小贷公司,受到严格的监管,最高负债只能做到1.5亿,而注册资本一百万的P2P公司,却可以做到几个亿的规模,却没有金融监管主导,这是典型的监管不一致,规则不一样。

二是业务欺诈风险。部分互联网金融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比较低,风险管控的能力比较弱,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投资者掌握信息的真实性难度比较大,引发经营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有些网络金融平台公司公布虚假信息以创造虚假的资金供求,在没有实名制情况下,借贷双方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欺诈非常容易;有些网络金融平台公司本身就存在欺诈行为。

三是信息技术风险。资金市场、资本市场的运行具有实时性高、连续性强,相关参与方相互频繁交集等特点,必须全面依赖信息系统的基础支持。而互联网更易遭受到攻击,信息更易被窃取和篡改,给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很大的挑战;个别公司对用户信息保存不当,导致投资者信息泄露的事件,暴露出互联网环境下的敏感信息安全保护存在的风险隐患。而这类风险的防范更需要大量的投入。

四是信用评估风险。我国信用评级没有得到很好的推推广和利用。网络金融平台公司提供的担保、资金募集使用等服务客观上使得该类公司承担了信用风险。依托网络金融平台公司自身的评估体系,难以有效评估借款人真实信用状况,缺乏相应的抵押品导致难以有效控制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据统计,目前网络信贷的逾期贷款率普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

五是流动性风险。如网络金融平台公司通过非标准化或标准化的金融产品来归集并使用资金,导致资金借贷双方存在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同时,网络金融平台公司都要求投资人通过平台本身来转让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其转让渠道相对限制和二级市场容量规模较小,也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原则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我们要真正分析和认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确立支持、鼓励发展的宗旨,并通过可行的立法技术对它加以规范和引导。

二是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则制度,应该在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确立尊重每个参与者即每个网民意愿的基本原则。

三是应该自觉摈弃传统金融巨头的利益影响,站在历史的高处,通过制定鼓励性的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是为了保护谈判能力较弱的网民利益,监管制度也需要对网站、金融服务提供者强化监管和处罚。

在上述原则框架下,同时需要从制度规则、业务管理规则、技术信息安全管理规则、风险管控规则、信用信息共享规则等方面制定细则进行风险控制和监管。

第一,对于坚持独立运营不介入实际交易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并给予政策扶持。这样的金融交易平台,属于金融创新的范畴,监管的核心在于交易平台上标的物的真实性的监管。

第二,对于那些介入交易的金融平台,要参照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本质是担保公司的就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如涉及资产证券化的就按照券商要求进行监管;对于有构建资金池等行为的,严格按照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第三,对于那些通过技术创新去金融中介化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的核心是量化交易安排所体现出来的风险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安全性、稳定性。

参考文献:

[1]张静敏 著:《互联网络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56934,2010年12月.

[2]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年12期.

[3]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金融务实2013年第5期.

[4]《P2P成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着力点有问题》。虎嗅网2013年6月4日.

[5]谢平:《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移动的数据》。和讯网2013年6月24日.

[6]《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国网2013年9月13日.

[7]李良:《厘清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的边界与本质》。银行家2013年9期 .

[8]《互联网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ISBN 9787510815447,2013年10月.

[9]李炎琰 张鑫:《商业银行将因互联网金融而再生》。上海证券报2013年11月29日.

[10]刘新华:《建议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新浪财经,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