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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培训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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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培训体会

特殊教育培训体会范文第1篇

一、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特征

(一)聚焦全纳与文化多样性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和要求人权平等的国家,有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人,学生多样性成就了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多样性。集体和睦共处,人人有权参与,共同互助合作,满足不同需求,这是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全纳教育的出发点是相信受教育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维系社会正义的基础,其核心是忠实的把教育看做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在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中,都将全纳或文化多样性作为项目的主题,讨论了教师应该怎样帮助学生学习全纳教育和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明确指出多样性应该包括残疾儿童、多元文化和语言需要。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是教师准备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评估方法包括直接评估法(例如,观察教学表现)和间接评估法(例如,学生满意度、教师教育项目的教师认知和教师合作)。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有评估实习教师课堂表现的观测机制。当用直接评估法时通常会结合一些影响教师教育项目的间接评估法。例如,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师用以下几项来评估:(a)直接观察实习教师,(b)由监督者评判实习教师的能力,(c)来自监督人员对实习教师与初任教师的比较调查,(d)初任教师的表现评估数据,(e)实习教师的自我报告数据。

(三)合作教学

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都强调合作,但是他们在合作的方法上存在不同,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合作技能知识的不同;教师与教师的合作;学校与教师的合作;学生群体的合作或;前几项的结合。还有一些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主要集中在专业人士与家庭的合作和协商技能上。在许多教师准备案例中,并不描述合作的性质,而是把合作项目描述为活动策划。(四)丰富的实习经验在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报告中,教师描述了要提供丰富的实习经验和严格监督,在职业培训中与实践紧密结合。职前项目要求较早的实习经验、一学期或持续一年的学生教学工作。如何在职业培训中获得知识和技能被集成在实地实习中。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教师师资培养体系,改革教育方案,使教师准备等相关特征成为我国师资准备的重要内容

1.扩大教师知识研究的取向

在我国,教师知识是指教师在特定的教育教学情境中解决问题时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对于教师知识的分类和教师知识结构,我国将教师的知识分为四种: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文化知识。教师本体性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实体部分;教师的条件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的传授起到一个理论性支撑的作用;教师实践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起到一个实践指导作用。虽然教师知识的研究者一致认为教师知识的有无决定了教师教学的有效性,但由于立场的不同,在教师应拥有何种知识上存在着分歧。总体而言,对教师知识的研究有三种取向,一是教师教学的知识基础的研究;二是教师实践知识的研究;三是教师情境知识的研究。通过对比中美特殊教育教师知识的取向以及结构和分类,可以看出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习惯从知识的认识论立场来研究储备教师知识,中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习惯从知识的结构和分类来研究储备教师知识。然而特殊教育教师应拥有各类知识,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一定知识(知识量的要求),其知识还应表现为一定的结构性、具体性。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教师的知识取向也要研究教师知识的结构和种类。

2.聚焦“随班就读”,着力发展全纳教育

随班就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是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与普通学生取得均等教育机会的主要形式,已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办学的一种主体形式。随班就读工作,要求教师在教育工作中面向全体、照顾差异,改变“一刀切”的教学模式,要求加强同学间的互助和合作,这些理念与措施也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开展。全纳教育的产生则要回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全民教育”思潮。由于世界各国经济、政治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全民教育要在短期内实现“满足每一个人基本学习需要”的目标是非常困难的。因而,主要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便率先受到了关注。全民教育希望首先通过对残疾人在内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教育,来实施和推进全民教育的发展。我国随班就读是一个实用主义的全纳教育模式。尽管我国随班就读在形式上与西方全纳教育一样是将特殊儿童置于普通教室,全纳教育背后的一些如平等、个性化、多元等西方的哲学观念以及适当、高质量的教育等原则在我国没有或很少得到强调。

3.强调合作教学

全纳教育理念体现在教学中就是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教师要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并通过教学使他们得到最适合他们需要的教育,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可能的发展。要达到这样的教学目的,课堂教学就必须加强合作,即教师和家长间的合作、教师与教师间的合作、教师与学生间的合作、学生与学生间的合作。美国和中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中都运用了上述合作方式。但显然美国的合作教学的合作面更广,他们把合作作为一项技能而运用在合作教学中,不仅仅要做到合作,而且要知道怎样做到合作,做到更好合作的方法是什么。

4.规范实习时间

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自19世纪末以来一直以缓慢的速度进展着,怎样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各个学校培养师资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一些师范院校会给学生提供短时间的实习机会,但一般时间较短,最长为一个学期。还有一些院校只提供一些见习机会,学生没有真正的融入特殊儿童中去体会和学习。根据各个院校的不同标准,培养出来的学生所拥有的实践经验也不尽相同。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要求教师要有较早的实习经验,一学期或持续一年的学生教学工作。在实习中还要求把职业培训中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教学中,做到职业培训和实践紧密结合,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师资培养情况,规范各阶段标准的实习时间,使学生能够真正融入特殊儿童中去体会和学习。

(二)完善支持体系,为教师准备提供保障

1.加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得益于完备、健全的支持体系和丰富的资源。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策、资金、专业等各方面的全力支持。与此同时,健全、完备的支持体系将为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更广阔的空间。在我国,支持保障体系的欠缺限制了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工作的开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此《纲要》只对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利益的提出支持和保障,未提及特殊教育教师。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相关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制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2.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及学校的专业支持

培养教师是教师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共同使命和责任。近年来,虽然在一些发达城市会定期开展一些教师培训,以求最大限度地支持教师准备的发展,但相关的支持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殊教育不仅需要爱,更需要专业。因此除了要培养教师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每位特殊教育教师都能更专业的诊断、评估和干预每一位特殊儿童。

3.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同

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社会各界的误解和争议成为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最大的隐患。社会各界应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教师价值观,给予特殊教育教师积极的肯定与认同,使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在健康向上的价值观中得到发展。

作者:苏鹏鹏 石学云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二)

一、多元的教育项目

RSP是ResourceSpecialProgram的缩写。RSP教室有专门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还有助理教师,他们不仅要辅导不同年级的学生,还要辅导不同的学科,更要跟不同的任课教师沟通,一天中还要定时进入各个常规班级为个别学生辅导,观察他们在课堂中的表现,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以便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辅导。SDC是SpecialDayClass的缩写。参加该项目的学生是通过测试定性为患有智力障碍的学生,也有个别轻微自闭症者。他们独立为一个班,每班八人左右,专门配备有专业的教学教师、语言教师、助理教师等。学生跟常规班级学习的科目是一样的,但是进度要比常规班级慢,尤其是在数学方面,要落后常规班级一个学年的知识。他们集体教学的时间不多,大多是教师个别辅导,有些有语言障碍的学生,还要每天到语言教师那儿上课。在这些班级学习的学生中,有个别学生在某些科目上的表现还是不错的,比如说科学常识、社会、体育等学科,教师就会让他们进入该科目的常规班级学习,按照常规班级的进度学习。课后,SDC课程教师会跟常规班级的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看看该生是否能继续在常规班级中学习,跟踪其学习的情况。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希望能让这些有着某一方面特长的但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与正常孩子一起学习、合作,从而改善他们的社交和对话能力;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参与合作的形式来发挥他们的长处,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信心。SH是SeverelyHandicapped的缩写,参加该项目的是有着严重智力或生理障碍的学生。他们中有严重多动症和自闭症的学生,也有脑瘫和多重残疾障碍的学生。这些学生也独立为一个班,一般每班有八人左右。由于这些学生在行动和精神方面有诸多不便,所以配备的教职人员也非常齐全,有言语病理学教师、作业疗法教师(OccupationalTherapy,简称0T)和物理疗法教师(PhysicalTherapy,简称PT)。另外,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教师还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进行表达能力、职业技能和体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他们基本以个别辅导为主,所学的内容都是一些基本的知识。

二、专业的教师队伍

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有着各自的教育专业领域,不仅有上述已经提到的专业教学知识的教师,如言语病理学教师、作业疗法教师、物理疗法教师等,还有专门教一些在感官方面有生理缺陷学生的教师,如视力缺陷、听力缺陷或者有移动障碍的。这些教师有的是固定在一所学校里教学,有的是在两三所学校里兼职,还有的是游走在整个学区的几所学校中,轮换对学生进行辅导。搞特殊教育的教师都要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这些证书的获得也要经过一番复杂的程序。就拿我所接触的言语病理学教师MrsChangizi来说吧,她每周在两所学校里教学,周一至周三,她在Blandfore小学的RSP教室中授课,周四至周五,她在Alrodo初中的RSP和SH教室中授课。她主要担任学生的语言课程教师,也就是教学生如何清楚地表达自己想表达的。要成为言语病理学家,她首先要在大学里完成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毕业以后,她要在医院的脑科部门实习六个月,然后在学校里跟岗工作六个月,最后要参加联邦政府举办的相关专业技能考试,才能拿到证书,成为正式的言语病理学教师。每学期,学区特殊教育管理部门都会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定期培训,一般每学期四次,培训的内容都是一些相关理论和学法的培训。今年,美国将实施核心课程标准(CommonCoreStandard),学生们都要利用电脑进行考试。同样,特殊教育也有相对应的课程标准,学生们也要参加州立的统一学业测试。2013年的特殊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利用ipad来进行授课。学区特教部门每两年还要对每名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评估和谈话,对教师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

三、敬业的职业精神

我所接触到的美国特教教师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非常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在我看来,每天与这些特殊学生打交道,肯定是非常烦心且劳累的,因为要教会他们本领,就要付出比正常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同一个内容往往要反复地教,反复地说,而结果也不一定就能令人满意。但是我所认识的每一位特教教师,都非常地阳光和乐观。我曾经问过一位任教SDC课程的Molly老师是否感到这份工作十分劳累。她笑着说:“没什么啊,我很享受这份工作,孩子们都很棒,我和他们在一起非常快乐。”每年当其他教师放暑假的时候,Molly老师还要继续上课,这些学生每天要从早上八点学到中午十二点,因为这些学生的学习就是要不断地复习和巩固,所以他们暑假里如果不上课的话,开学后肯定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与这些学生的相处中,我发现,Molly老师丝毫没有感到厌倦和痛苦,反而从中找到了快乐,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还有一位教师,小小的身子背着bagpack,手里拎着一大堆东西,每天游走在整个学区,服务于周围五所学校,为个别学生进行辅导。这位教师专门教一些在感官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如视力缺陷、听力缺陷或者有移动障碍等,但是在与她的谈话中,我发现她只是不断地跟我说学生们的进步,丝毫没有露出疲倦,看得出她很享受这份工作所给她带来的成就感。

四、专业的个人计划

在美国,参加特殊教育项目的每个学生都会有专家、教师和家长根据他们的测试情况所制订的个人发展计划(IEP)。这种专业个人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首先是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还有相关的家庭信息,如家庭情况、家长就职情况、母语情况等;其次是描述学生无法正常学习的原因。第二部分首先是描述学生的强项或者是兴趣是什么,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有什么忧虑;其次是该生参加州际考试的各项分数,尤其是语言、历史、社会学科的分数,还有学生的认知、语言等能力的描述;最后是描述该生的学习技能,以及语言交流、手工、体育、社会交流、健康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是列举了该生需要参加的各项考试,如语言、数学、代数、科技、写作等,每一项都说明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多数测试是针对二至十一年级的,但是参加RSP、SDC或是SH项目的学生的测试是针对三至七年级的,其中差异最大的就在数学上。这一部分还要求说明学生在参加测试时所需要的帮助,例如教师可以帮助读题,可以适当地延长时间,也可以由学生说教师写等。第四部分是说明学生无法参加加州统一测试(CST)的原因,以及为何运用CAPA(CaliforniaAlternatePerformanceAssessment)来进行测试的理由。假如该生既是参加RSP项目的学生,又是英语学习者,那么该计划中还有专门针对这些学生的一些内容,填写学生是否要母语支持,要为学生提供什么样的ELD学习方式,还有描述在他们参加ELD的测试时,需要在听说读写等方面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或是一对一考试,或是听力读两遍等。另外,还有计对学生学习行为的描述,例如,该生是否有阻碍其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应特别采取何种干预策略支持。最后是与家长协商后制订的学生发展目标,一共有十个目标可以填写,有些家长会针对性地制订三至四个目标,而有些家长就会订十个目标。据RSP课程的教师讲,一般学生很难达成十个目标,但是家长希望孩子达成的目标越多越好。在学生的个人计划中还有会议记录,如对每次IEP会议参与人员的介绍,家长权利的表述,会议召开的目的阐述,学生学业情况介绍,学生学习需求的提出,以及目标的检验和制订等内容,这些都要记录在案。学生们平时的作业和测验试卷也附在了个人计划后,形成了一本学生学习的个人档案。

五、专业的学业评估

在个人计划实施一年后,学校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学生的学业情况有家长的检验,有州际的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指导,还有州际的统一测试,所以来不得半点表面功夫。每年学校会为每个学生组织一次IEP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心理教师、语言学教师、RSP课程教师、一般任课教师、校长,还有学生家长。IEP会议的主题是教师汇报学生是否达成去年所制订的个人目标,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学生目前的情况与家长一起讨论和制订下一年目标。我曾经参加过一次IEP会议,校长首先邀请家长说出对孩子最担忧的是什么?该生母亲表示,孩子的阅读水平很低,理解能力也很弱。接着,校长请各位教师谈谈,该生在校的表现是怎样的?首先,任课教师肯定了学生认真的态度以及友善的性格,也谈到了请班级中的学生来帮助她,但是就目前五年级所学的有关内容来说,该生还是无法跟上班级其他学生的步伐。然后,由RSP课程教师接着说,该生虽然身在五年级,但其实她的阅读和理解水平只相当于三年级,写作水平也很低;至于数学,她能背出乘法口诀,但是却无法应对有关钱和钟的问题,就算她做的题目己经是修改过的试题版本,但是她的水平还是远远低于基础水平。之后,语言学教师和心理学教师也谈了对学生其他问题的看法。会议最后就是与家长讨论学生的个人计划了,RSP课程教师将去年的计划呈现给家长,并且告诉家长该生去年的目标几乎都没有达成,今年这些基础性的目标还要再继续下去,并且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将明年的目标再细化一些。如果家长觉得没有意见的话,就签字认同,等待下一年的检验。特殊教育是美国教育中的重要一块,政府对它的资金投入非常大。常规的学生一年有5600美元的学习经费,而特殊教育的学生一年可能有八千美元左右的学习经费。当然这些经费里面包括了学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教师工资、设备维修、学生活动等。常规学生的经费主要来自学区的税收,一小部分来自联邦和州政府。而特殊教育经费的60%来自联邦政府,其余则来自州政府和学区,所以特殊教育的经费是有充分保障的,而且联邦政府对特殊教育专门立法,所以没有一个机构,没有一位教师敢于违反特殊教育的任何规定。美国的教育经费预算精打细算,小学里的教师都是包班制的,校长和教师都可以是两所学校共用的,但是对于特殊教育,他们决不含糊,有的学生要配备几个教师来帮助他,还有的学生要教师贴身进行辅导。假期工作的特教教师的工资也全部由联邦政府“买单”。由此可见,政府用在特殊教育方面的经费投入是不遗余力的。对于目前国内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来说,美国特殊教育的一些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计对性地制订个人阶段性的目标,进行定期的评估,分层化地专业辅导等,而他们教师的专业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汪丽清 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打虎山路第一小学

(三)

一、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家长参与的内容

(一)提供和获得相关信息

在对孩子采取相应措施前,学校应得到家长的同意。对于那些第一语言不是英语的家长,或者没有流利英语的儿童,地方教育局应提供手语翻译和适合的材料。学校应认真对待家长提供的信息,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家长表达出的担忧,对其保持敏感并及时做出回应。家长应提供关于孩子的各种信息,协助学校或者相关机构对孩子做出正确的判断,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计划;学校或相关机构做出关于孩子教育方面的决定前,要通知并征得家长同意。

(二)参与制定并要求修改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ndividualizedEducationPlan/Project)时,和家长及儿童讨论是重要的一步。家长有权决定孩子是否参加个别化教育会议,有权拒绝接受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并要求修改。在小学和中学阶段,个别化教育计划一年应至少检查两次。更为理想地是,它应该每学期检查一次或者对一些儿童来说更为频繁。理想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应保证检查的连续性。检查不一定必须是正式的,但一定要征求家长关于孩子进步的观点,并作为检查过程的一部分。当家长认为孩子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不符合孩子的状况时,可以拒绝接受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并要求学校修改个别化教育计划。

(三)请求并参与法定评估(Statutoryassessmen)t

当家长认为孩子的需求没有通过基于学校的干预得到满足,或需求很大以至于普通学校不能有效满足孩子时,可以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地方教育局必须执行这样一个请求,除非他们在最近六个月内进行过一次法定评估,或者他们通过检查证据推论出不需要进行法定评估(Statutoryassessment)。儿童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后,地方教育局须在6周内决定是否进行法定评估,同时应马上联系家长,以便于:了解家长需求;确定学生学习参与程度和学校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协议。地方教育局必须通知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家长进行法定评估的日期。如果家长没有提供必须的证据,地方教育局应向学校寻求关于孩子情况的书面证据,尤其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困难的评估,以及学校对已经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的解释。地方教育局应对家长、学校和机构的评估请求进行连续性反应,并对是否确认书(statements)进行公开客观的评价。在考虑到所有可能的一般、特殊问题,并在法定期限内,地方教育局要尽快作出决定。如果地方教育局拒绝家长、学校或者机构进行法定评估的请求,家长有权向特殊教育需要法庭提出诉讼。地方教育局须确保家长了解他们诉讼的权利和提出诉讼的时间限制,同时应告知家长分歧解决服务和家长合作服务的可利用性。

(四)进行上诉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评估中,家长有上诉地方当局的权利。处理家长诉讼的机构有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法庭(SpecialEducationalNeedsandDisabilityTribunal,简称SENDIST)。当有下列情形之一:地方当局拒绝家长进行法定评估的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后,拒绝确认书(Statementsofspecialeducationalneeds);地方政府在6个月后没有进行重新评估,但拒绝家长或学校进行重新评估的请求;决定取消孩子的确认书时,家长可提讼。但家长提讼的时间限制是2个月。这一时间从地方政府向他们通知最终书面决定的时间算起。即使向法庭提出上诉后,家长应继续与地方当局合作处理这些问题。上诉经过法庭注册后,会向家长提供案件指导表格和出席表格。家长要在规定的日期前发送给法庭相关信息。法庭告知地方当局家长的申诉后,地方当局须在32个工作日内做出反应。如果地方当局同意改变确认书的内容,且家长对此满意,可以选择撤诉或要求地方当局以家长同意的方式改变确认书。听证会由一位主席、两位在特殊教育方面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听证会结束10天左右,法庭会寄给家长和地方当局相关决定及原因,地方当局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这个决定。如果家长对法庭决定不满,还可向上一级法庭提出申诉,但要事先得到本次申诉法庭的允许。[5]为保证家长能有效行使该项权利,英国法律部门专门为家长了指导手册。向家长详介绍了上诉的时间、内容、提讼所须的材料、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等各方面的信息。使家长能够切实有效地行使该权利,保障孩子的特殊教育需要。

二、家长参与的主要特点

(一)家长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并存

法律赋予有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参与评估的权利和相应义务。英国关于家长参与的法律规定详细而全面,顾及到了评估中的各个方面,同时还充分考虑特殊家长群体的需求,对不能通过常规方法进行沟通的家长提供各种服务,确保其可获得各种信息以行使权利。但现存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家长认为现存特殊教育方面的规定令人费解,不能有效反映他们的生活现状。这和家庭多种不利因素结合在一起,给家长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提高家长参与的信心,扩大家长影响,充分发挥家长作用,英国教育部在最新的绿皮书里强调,地方当局及其他服务机构要清晰地向家庭传达可享有的服务和提供者;家长可以选择学校;如果地方当局和家长意见不一致,可首先进行调节,用相对温和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非直接进行上诉。

(二)家长参与的专业性

特殊教育需要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工作,为保证家长参与的有效性,专业家长合作服务机构的支持非常重要。1994年,家长合作计划就已经存在,但2001年《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法案》颁布后,地方当局有责任确保家长可以获得家长合作服务(parentspartnershipservice,简称PPS)。地方当局对家长合作服务的标准、资金、资源、管理和监督负责,但并未规定其必须亲自提供家长合作服务。家长合作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内部提供(In-houseprovision)、外包式(out-sourced)和混合式。据英国对全国家长合作服务的调查显示,家长合作服务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其服务水平和它们获得的资助有很大关系。多数家长合作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方式是自评,有少部分是通过家长满意度调查进行评估,且评估主要是总结性的,而非形成性的。但评估获得的数据难以发挥其真正的反馈作用,不能有效影响资金、政策或未来目标。地方当局和家长合作服务在信息分享方面也存在困难。基于出现的各种问题,该报告提出了许多建议:家长合作服务应加强对影响的评估;加强地方当局和家长合作服务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评估数据的价值等。

(三)家长参与中分歧解决的规范性

家长参与特殊教育需要评估时,可能会和专业工作者产生分歧。《特殊教育需要评估和实施章程》规定教育局必须做好准备,以避免或解决政府和儿童家长关于地方教育局和学校在履行其义务时的分歧。地方政府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分歧产生,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分歧,地方教育局可以把家长合作服务作为防止争议发生的主要方法。所有地方教育局须提供分歧解决服务,并向家长、学校等通知该服务的可利用性,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分歧解决服务对其诉讼的法定权利没有影响。分歧的解决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情况。非正式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家长合作服务的协商,此种方式可降低成本,使分歧解决快速有效。当非正式解决方法无效时,家长可上诉到法庭,遵守相应法律规定,进入正式的法庭诉讼程序。分歧的及时解决能够防止长期问题的产生,特别是非正式的分歧解决方法,降低了特殊教育需要法庭诉讼的数量,有利于建立家长和各机构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提高家长参与特殊教育的信心。分歧解决的目的并非分配职责,而是基于孩子的最大利益,使争议各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三、对我国家长参与特殊教育评估的启示

综上所述,英国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提供多种支持以保证家长参与,对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对有特殊儿童的发展和潜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我们也应看到其中的不足之处:如家长和儿童的有关特殊教育需求的意愿未被充分尊重,家长抱怨和专家沟通困难;法定评估的官僚化,巨大的开支和漫长的评估过程,对家长需要反应不够迅速等。结合英国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家长参与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家长参与评估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强特殊教育立法,保障家长的参与权

在现代社会,要真正实现残疾儿童的教育权,法律(包括强制的执行)是最有效的手段。刘全礼在《中国特殊教育中的四个问题》中提出法律方面的问题是法律不全、无良法可依和执法不严。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特殊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加强对鉴定评估的立法工作,可以使评估过程有法可依。家长应作为平等的合作者参与特殊教育评估,家长的权利应有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一些学者指出,我国大陆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内容还比较空洞,可操作性不强,弹性大,一些重要的方面或环节如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别、评估,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并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加强特殊教育立法,保证家长参与的权利刻不容缓。对家长参与权利的规定要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当的弹性,使家长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参与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当家长法定的参与权受到损害,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使家长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参与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地区差异很大,不仅农村地区和城市有差异,东、西部也有差异。成绩的取得和问题的存在与民间文化的变化或某些要素关系密切。各种不正确的影响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观念还广泛存在。许多家长对残疾儿童或者残疾儿童的教育无知、怀疑;读书无用论盛行;男女有别论影响女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在目前状况下,急需改变家长种种错误的观念。除必须的法制建设外,还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种种不正确的文化观念,唤醒家长的参与意识,形成对特殊教育的正确观念。各种专业的支持服务机构可以为特殊儿童家长提供相关培训,对家长进行教育,使其意识到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孩子的评估工作中。

特殊教育培训体会范文第2篇

一、构建家长课程,聆听窗外的声音

1.“请进来”――家长进课堂,举行专题报告会

在学校的引领下,在家委会的组织下,我校许多家长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主动走进课堂给学生授课。这些活动,让学生学到了许多的课外知识,聆听到了窗外的声音,培养了学生的感恩与责任意识。除了进班级讲课,许多家长还积极来学校参加专题报告会。

2.“走出去”――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开阔学生视野

学校许多班级在家委会的发动下,利用双休日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进工厂企业,让学生接近普通劳动者,体会创业的伟大与光荣;组织学生参加“齐鲁晚报营销小明星”活动,义卖报纸,捐献给福利机构或贫困学生;带领学生情暖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偏远山区小学,关爱残疾人员、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进行爱心培养;组织学生参观市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市气象局、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这些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二、开展亲子活动,形成和谐的亲子关系

1.亲子护学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入学放学安全,在学校家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学校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志愿者家长护卫队”活动,各班家长轮流执勤,每班一天,每天不少于10人,为学生的入学放学安全提供了保障。

2.亲子植树

学校家委会组织首届学生、家长开展种植纪念树、亲子树活动。亲子植树活动不仅使学生明白了植树造林、美化校园的重要意义,还使学生体验到劳动的光荣和合作的快乐,同时密切了亲子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家校牵手共建活动的开展。

三、开展双向活动,共同促进发展

1.邀请专家,加强指导,促进发展

为提升家长的育人理念和教育技能,学校经常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加强对家长的指导,提升家长的素养。如邀请“知心姐姐”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团来我校,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朱虹老师为全校一千多名学生家长做了“关注孩子心灵健康”的专题报告,让家长接受了最新的家庭教育理念,学到了为人父母的科学方法、正确方式;邀请无锡市教育专家做了关于儿童注意力培养的专题报告,针对当前学生注意力的特点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阐释,给与会家长很大的启发,为家长提供了有效的施教方法;邀请华夏文化研究中心的专家做“给孩子成长的力量”的专题报告等等。

2.家长督学,保障家长对学校的评议决策权和知情参与权

每学期,学校都利用家长会或家委会会议开展家长问卷调查工作。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学校管理的亮点、不足,如“您有什么好的建议”等,使学校及时掌握家长对学校的综合评价,采纳其合理化建议。在每学期的教师教育教学评价中,也通过家委会家长的评价评出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在“教学开放周”,家长拿着“听课凳”,走进教室,观摩教学,参观校园文化建设,听评学校工作汇报。每年的庆六一联欢会、元旦联欢晚会都有家长委员会委员和学生同欢。学校的每一个教育细节,每一处角落都经受着家长的检阅。

四、来自社会上的效果反馈

1.学生方面

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都非常喜欢,有的学生用文字记录下了他们的感受:“这个学期我们请来了叔叔阿姨给我们上队会课,这些叔叔阿姨有警察、医生,还有公路局、气象局的专家,在这些精彩的队会课上,我学会了通过观察天上的云彩来识别天气,了解了很多的公路知识,也认识了好多的细菌,我知道该怎样预防疾病、怎样防范小偷,这些都是语文老师、数学老师从没教过的啊!叔叔阿姨讲得都很生动,我非常愿意听,我多么盼望有更多的叔叔阿姨来给我们上这样的课啊!”

2.家长方面

学生受益的同时,很多家长也受益颇多。每位学生与家长的收获自不必多言,看看学生的成长与进步我由衷地感到欣慰。活动的开展,让学生家长轮流走进自家孩子的课堂,拉近了家长与学生和教师的距离,密切了家校联系,对打造和培育健康的家校沟通与合作提供了一种良好的可借鉴的平台与有效的育学方式。

特殊教育培训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机制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多次提出“要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等。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小康铺路搭桥”。《意见》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广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这些政策导向引发一系列思考,商业保险公司能否开发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可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对于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政府和残联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能不能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做到全程监督与放大服务效应,从而使商业保险能够成为残疾人“重要的风险保障”?为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们课题组通过广泛调研和试点对建立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机制进行了探索。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课题组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四川、山西、安徽、云南、河南、吉林10个省市残联的配合下,对所辖的21个区、县、市进行了有关残疾人商业保险的广泛调查研究和探讨,认为残疾人商业保险对防范残疾人风险非常重要,也具有可行性。2013年3月受河南省残联授权委托,经过对郑州、平顶山、洛阳等六市和两个特殊教育学院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专题调研,为统筹办理500万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订了方案,组织了共保体。2014年10月受无锡市滨湖区残联委托,全程参与并指导了滨湖区残联为7000余名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的试点。本文从商业保险的本质、残疾人商业保险现状和实践论述如何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商业保险的杠杆作用从而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作为国家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1],前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后者是重要补充。和社会保险一样,商业保险具有保险鲜明的本质特征:①共济性:通过被保险人共同积累的保险基金发挥互助共济作用;②补偿性:由保险基金对事故或风险损失提供补偿;③放大性:事故发生后,保险补偿损失的功能较所交保费可以放大百倍、千倍;④社会性:保险自身对风险事故的补偿作用以及衍生出的各种附加值服务,成为政府、企业和居民风险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对经济运行、社会关系发挥着潜移默化的调节与管理职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①商业保险是经营行为,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②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原则;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③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商业保险通过市场机制和保险的金融杠杆作用,有力保障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商业保险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增加了居民的风险意识,提高了保障水平,调整了居民收入结构,促进了社会稳定,潜移默化中发挥了社会调节管理功能。国务院于2006年和2014年先后颁布《关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两个“国十条”),都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商业保险服务纳入整个社会发展、建立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规划之中,“要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除了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大多数也是通过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让残疾人像普通大众一样过着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2]。因此,商业保险机制纳入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尤其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逻辑。

2残疾人商业保险是短板

自本世纪初,我国启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来,除统一建立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农村普遍建立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外,商业保险已经为居民大病、养老、子女教育、财产、意外等风险提供了有力的补充。然而,商业保险对于残疾人风险保障却是一块短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保险密度为1479元/人(237.2美元/人),保险深度为3.18%。但据对全国10个省市21个区县市的调查,残疾人中拥有商业保险的不足0.5%,人均保费不足100元,足见残疾人商业保险覆盖率偏低,还没有对残疾人建立补充保障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商业保险运作的职工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对残疾人几乎没有涉及,基层残联组织也还没有利用商业保险机制作为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小康的工具来创新服务与保障工作。首先,基层残疾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靠政府,发票子”和“帮困、扶贫”上,仅仅满足于残疾人基本保障“应保尽保”等。对商业保险不理解,也缺乏“通过市场找出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从而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的市场意识与创新意识。其次,商业保险公司对残疾人商业保险需求认识不足甚至误判,认为残疾人“风险高”、“买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残疾人商业保险市场,企业社会责任尚有缺失。近年来,虽然一些保险公司根据部分地区残联的要求,对部分残疾人尝试提供了某些产品,主要是意外伤害保险。但多数收费较高、保障较低,甚至还出现保险公司拒保、拒赔、惜赔、错赔以及在少数人暗箱操作下对残疾人骗保、骗赔或者“阴阳单”等道德问题甚至刑事犯罪。虽然这仅是个别现象,但已极大的损害了商业保险信誉,伤害了残疾人的利益与情感。第三,残疾人由于经济水平低,购买能力较差,因此在商业保险普遍追求利益最大化和严格核保程序的强势面前,供需之间的谈判能力低、信心不足。因此,除了个别省、市或单位为残疾人团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外,残疾人即便有钱购买也是望而却步。因此,残疾人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综上所述,尽管《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明确提出了“鼓励开发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研究制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与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但时至今日,这项工作仍然停留在“鼓励”、“研讨”阶段,或者仅仅推出了单一的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大面积试点与推进。因此,对残疾人来说,从商业保险中获得保障仍然是块短板。

3商业保险创新残疾人服务的实践探索

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充分运用好这一工具,就可以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残疾人需求的多元化服务。比如通过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和依托自身组织与运营管理体系,逐步投资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救助基金、电子商务、健康管理、康复托养、职业教育培训等,从而建设将残疾人多种需求与就业同保险公司、慈善基金、电子商务、医疗健康、养老地产、职业技能培训等紧密联系的一体化系统工程。通过这种形式来整合市场与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服务。可以说,这是通过保险机制为残疾人建立的补充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模型。通过这一体系,可以创新基层残疾人服务与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而且通过保险服务平台,让基层残疾人管理工作更细致、更精准;让残疾人参与其中,促进就业,参与管理,更自信的融入社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与社会化功能,让基层残联组织跳出烦琐的事务性工作圈子。也可以说这是通过市场机制改善政府组织行政职能和提高服务与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无锡市滨湖区在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试点中,总结出了滨湖模式的经验和核心: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办理、统一服务、规范操作、全程监督。首先滨湖区残联在课题组指导下统筹规划保险方案,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公开招标选择承保公司,确定保险服务细则,为近万名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其次是建立了区残联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三方信息互动共享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报案、查勘和理赔服务;三是通过这一平台设立救助基金以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四是联系公安片警到社区对残疾人基层专干和残疾人进行安全防事故宣传教育,大大减少意外事故;五是由保险经纪公司代表残疾人利益,全程参与事故查勘理赔,监督保险公司的服务。试点的宗旨就是必须保证残疾人利益最大化,同时做好风险防范,争取残疾人利益与保险公司利润的平衡,这就是说既要让残疾人买得起,也要让保险公司赔得起。继滨湖区之后,无锡市崇安区残联参照滨湖区模式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残疾人对残联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反应热烈,认为“残联又为残疾人办了一件暖人心的事,为残疾人又增加了一道保障”。滨湖区为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试点虽然刚刚起步,但照此发展可以植入多种保险产品,如大病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人身与财产信托保险、以房助残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植入多种服务,如健康管理、康复托养服务,就业培训以及通过电子商务为残疾人搭建自主创业平台、提供日常用品购买服务等。

4商业保险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特需服务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了“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险险种”。怎样理解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相比于非残疾人,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普遍需要特殊照顾,在生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处于劣势。目前保险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对残疾人来说最缺乏的就是“特需”,因此残疾人普遍感到隔岸相望,可望而不可及。通过访谈我们认为,残疾人需要的特需保险服务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不能套用一般保险条款与“两核程序”,必须根据特殊情况如经济条件、购买能力、残疾状况等为各类残疾人定制保险产品、“两核规则”与特殊保险服务;二是保费要低,保障要高。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后认为,运用大数据对残疾人风险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三是必须引入第三方(按照《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是最好的角色)对保险服务全程监督,以保护残疾人利益;四是必须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专干的作用,通过培训让残疾人基层专干掌握一定保险知识,参与组织残疾人投保、报案、事故查勘、理赔以及安全防事故宣传教育等。残疾人基层专干的参与,可以让残疾人得到更便捷、及时、周到的服务。

5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商业保险服务的长效机制

残疾人需要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也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服务与保障的市场机制,怎样才能促进和保证这一机制持续稳定发挥效应呢?第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增加社会紧迫感,把运用保险机制创新残疾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中。近几年,各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福建、四川、江苏等省、市已经有了为残疾人办理商业保险的尝试与体会,特别是无锡市滨湖区为持证残疾人统筹办理商业保险所创造的模式已经趋于成熟。因此,如何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已经不能停留在“研讨”“鼓励”“倡导”层面上,而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组织推广,狠抓落实。让残疾人真真切切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残疾人在小康进程中迈出新的一步。第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配套政策,保证保险服务供给持续稳定。商业保险公司不是慈善组织,也不是政府组织,商业行为必须保证经营利润和效益。当然,企业也有社会责任,但绝不能据此就苛求他们赔钱做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让保险公司赔得起,残疾人又买得起呢?这是一种双方利益的平衡。做到这样一种平衡,除了保险公司要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进行专门的精细化管理外,还需要争取国家政策配套。正如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服务。对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支持。在国家政策层面,是否可以批准用一定比例残疾人保障金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或帮助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针对残疾人的保险业务在公司营业税和所得税上给以一定的减免;对残疾人自主购买保险产品的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对保险公司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给以财政补贴;对保险公司针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立的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奖励;通过政策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利用其优势开发对残疾人的健康管理、康复托养工程、职业教育培训等。第三、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关爱、支持、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社会氛围。比如将部分慈善捐款转换为补贴残疾人购买保险的费用支出,或慈善组织直接用善款为特定残疾人购买保险,放大慈善捐款的救助功能。不仅可以保证善款使用透明、规范、有针对性,而且服务也有了法律保证。残联组织可以针对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统一设计路径,分出哪些由政府统一购买;哪些以政府出资购买为主,个人出一定比例;哪些以个人购买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哪些由个人购买,基层残联统一组织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残联购买服务、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和保险经纪公司监督服务,形成以保证残疾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总体设计、分类实施、信息共享、规范运营的机制。第四、鼓励现有保险公司专门设立针对残疾人特需服务的机构,专营残疾人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除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外,也可以用其他业务利润平衡公司财务收益。条件成熟时,由残联牵头发起或支持成立残疾人专属政策性保险公司,全面开展对残疾人的保险业务,为残疾人建设补充保障机制,让残疾人在小康进程中迈出新的一步,和全国人民一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小结

通过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可以为残疾人建立起补充保障机制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同时可以丰富基层残疾人服务内容、创新基层残疾人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残疾人组织“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和商业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参与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深度将进一步发展,将有力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曾真.美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