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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新环境下,网络道德教育是个相对滞后但又十分重要的领域。传统道德观念和方式明显滞后于先进的网络技术,传统道德规范已不能约束新环境中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化解网络社会面临的新矛盾。而在很多情况下,大学生网络犯罪、网络不良行为都是在不知法或不懂法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研究是新时期道德教育的迫切要求,是与传统道德教育并举的另一把利剑。
1、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一直以来,人们对网络、对大学生上网的态度否定多于肯定,指责的声音多于引导的声音,造成了网络道德教育的不良现状。如何将网络道德教育融人当前高校课程体系,如何及时干预制止井消除网络道德危机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甚至是恶劣后果,如何确立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创新网络社会道德教育途径已刻不容缓。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现状更是让人堪忧。
高校教师与管理者对此缺乏重视。网络社会的到来,使思想活跃,对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大学生欢呼雀跃。同时大学生们在网络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道德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思考。但当前许多教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很模糊,有些专业课教师更是认为网络道德只是德育教师的职责。
道德教育观念跟不上网络发展速度。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在于帮助学生自主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形成完美的人格。面对网络的挑战,高校教育应当从目标出发有针对性地重新设计德育内容,彻底更新道德教育观念,以适应全新的、变化中的教育环境。总是停留在没有针对性的搞几次网络知识与道德讲座,安排辅导员找个别人谈心这样的老路上,要想取得良好的网络道德教育效果也绝非易事。
部分教育者对网络道德内涵把握不准。网络为新道德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广大的教育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网络道德呈现的新特点。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的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部分的充分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要求网络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历史的内在逻辑联系,又要强调现实性和历史性的和谐统一。
2、网络道德教育中高校教师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目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为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一一教师,又是如何认识的呢?在具体实施中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网络道德教育内容不只是德育的范畴。很多教师有意无意忽视了在自己课堂中渗透网络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他们认为网络道德教育只是德育教师的内容。其实高校的德育工作只是网络道德教育中一个小部分而已,这是因为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很宽泛。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互联网与德育工作、网络建设与网络管理、互联网与校园文化、网络立法与网络安全等方面。将德育工作渗透到网络中、运用网络开展德育工作,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内容的建设,将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上网,运用网络这个载体拓展德育工作;另一方面,建立起由德育处为中心,由网管、团委、班主任、计算机教师、政治教师协调配合的网络德育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信息辨别教育、自我防范教育、信息伦理、道德、法制的教育,通过向学生推荐有益的内容和开展丰富的活动,建立学生积极向上的网络观。
第二,网络道德教育的对象不只是针对部分学生。长期以来网络道德教育的对象大都被界定在青少年群体,但是也不能忽视网络对共他使用人群以及其他使用人群对青少年的影响。儿童和成年人也是这个群体的一部分,特别是成人。因此,生活在网络社会的每个人都是网络道德教育的对象。
第三,网络道德教育的效果不只是着眼当下。目前网络道德教育已经滞后于网络机能教育,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在网络日渐深人大学生生活时,作为高校的主要教育者——教师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现今对网络道德的教育已经在各个教育环节开展,这是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但网络道德教育不可能立刻有明显的效果,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作为高校的教育者不能仅仅看到眼下有所成效,从而放松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我们应着眼未来,把这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3、高校教师在网络道德教育中应发挥的作用
首先要纠正认识,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意识。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意识。“网络社会”的急速发展,改变了传统道德基础,价值取向已经成为道德教育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还用封闭的、单一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去衡量开放的、多元化社会中个体的道德行为显然行不通,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意识,把握方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精神和民族品质,坚定我们的理想和信念。
其次要以身作则,创设正向网络道德的榜样。高校教师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网络的使用率也非常高。因此,作为大学生的直接指导者,自身应以身作则,为学生创设正向的网络道德榜样。学生可以从老师身上学到网络道德的规范,从而转化为良好的道德行为。
再次要亲身实践,及时发现网络道德的问题。高教教师在自身实践中,必然能发现在网络道德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交流,及时纠正不道德的网络行为。这样,可以防止学生深陷其中。
基本上,“都市圈”是由一个大城市向外拓展的单核结构;“城市群”可以只有一个“都市圈”,也可以是多个“都市圈”构成。
美国汽车交通下的都市圈规模:
洛杉矶都市圈面积为1.25万平方公里,近似看作100公里见方的范围(实际上是若干狭长带状),这大约是汽车交通所能蔓延的最大范围。
美西海岸大城市群,就是由加州南侧的洛杉矶都市区和北侧的旧金山湾区都市区组成,但它们之间的距离足有600多公里,开车足足要6个小时,往返坐飞机比较便捷。其实,两者联系并不太密切,两者之间的地区也没有被带动发展起来。
日本在地铁与城际铁路为主的轨道交通下的都市圈规模:
东京都市圈,面积约1.34万平方公里,大约是以市中心为圆心画一个半径60公里见方的圆形,这大约是地铁与城际铁路支撑下的最大范围。
在高铁的联系下,东京都市圈与名古屋都市圈(静冈、名古屋)和大阪都市圈(京都、大阪、神户)共同构成了狭长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
这些都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都市圈,非常了不起。
然而,中国的画风却不是这样的……
虽然以单核为中心的都市圈蔓延还在继续,但是,中国正在同时“自上而下”地搭建一个完整的城市网络框架――
从“四纵四横”到“八纵八横”,驰骋超过300万平方公里、超级巨大的城市网络。
从另一个侧面可以佐证城市网络正在形成。
2017年,由住建部、发改委等19个部委联合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国家中心城市”这一概念。国家中心城市是指位于城镇体系最高位置,且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的城市。
除了北上广深,天津、重庆、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杭州、青岛、郑州、厦门也位列其中,一共15座中心城市。
这个提法其实有些奇怪:既然已经在国家战略上强调了“城市群”的概念,后续也应该继续按照城市群来布置政策才对。
如果要示意城市间的高低次序,那么已有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等行政级别也已经足够。
为什么要从城市群的“面”倒退一步,去强调单个城市的“点”呢?
答案是,唯有将“中心城市”放在全国城市构成的网络当中,它们的“引领、辐射、集散功能”才会凸显出来。
在高铁的作用下,前面说到的城市群之间的虚线联系,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关联,构成了全国性的城市网络。这些中心城市的枢纽作用,就像地铁的多线换乘站一样凸显出来。
同时,中国的城市网络是向下兼容的,各地的地铁、城际铁路也可以衔接到这个网络上来,并不影响城市群内部交通的建设。
高速公路建设以珠三角为代表,按照10公里间距的密度在铺。
当地乡镇人民都过起了周末开车游遍广深港澳的有车族生活,向美国西海岸看齐。
城际铁路建设以京津冀为代表,仅去年批复的《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总里程就接近1100公里。其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京津石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一小时通勤圈。
地铁建设以长三角为代表,各地同时都在建设。至2017年初,全国通车里程达3700多公里,已批复未建成的则是其两倍之多。长三角一小时通勤已经基本建成。
想象一下,在下一代人看来,相邻的中心城市之间不过是2―3个小时的车程,一个上午就到了。
论文摘要: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我国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带来极大的影响,而青少年网络道德缺失问题也日益凸显。但相对应的网络道德教育却在很多方面还是空白,传统的家庭教育还未真正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其中。为此,从家庭教育入手,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并提出了针对培养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家庭教育方法。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网民数量也急剧增加,其中青少年是主力军。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网民已达6000万。然而,青少年在使用网络、体验新的生活方式的同时,却较少受到网络道德教育,特别是在家庭教育中,网络道德教育还很不成熟,从而使青少年受到了许多消极影响,导致诸多网络道德问题的产生。
一、青少年网络道德问题凸显
如今提起电脑黑客,大多数青少年持有一种不辨是非的崇拜心理。2006年的“熊猫烧香”病毒肆虐网络,令几百万电脑用户深恶痛绝,其制作者李某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熊猫烧香”事件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计算机网络的顺畅流通需要一定的网络秩序。就目前来讲,青少年网络道德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网络人格缺失问题。“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句话曾流行一时,它形象地说明了互联网的“隐蔽性”。由于目前还无法对网民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借助网络传播的腐朽信息,因其内容广泛、刺激性强,对缺乏分析辨别能力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多重陷阱。“网上聊天”对青少年具有特殊的吸引力,许多人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和刺激,故意隐去各种真实的背景资料,在网络中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地尽情“发泄”,一旦过度放纵,就会丧失最起码的责任感,置道德规范和法律于不顾。
二是网络犯罪问题。有些青少年以“黑客”身份,恶意制造计算机病毒,修改电脑程序,传播黄色图片,散布一些偏激言论和暴力信息,盗用他人密码,偷看他人信件,暴露他人隐私,甚至实施性质更为恶劣的网络犯罪,比如之前的“网银大盗”、“熊猫烧香”等,都已经触犯了法律。
二、家庭网络道德教育缺失的原因
(一)过分倚重学校教育
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一直是教育的主要方式,而社会和家庭仅仅是作为教育的辅助力量。但正是由于对学校教育的过分倚重,其整齐划一的道德教育模式非但无法因材施教,反而严重压抑了学生的个性。而网络的特点正是自由、无拘束,充分尊重个性,为个体提供展示自我(无论是“本我”或“超我”)的平台,这使得青少年们对网络趋之若鹜。本来社会担负着重要的教育功能,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商业经济的大行其道对道德教育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普遍看重的是孩子的智力教育,至于其他的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在学校教育中都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又怎么去要求家长呢?因此,家庭教育中道德教育的不足造成了家长们对子女网络道德教育的疏忽,从而使青少年在网络里没有方向,缺乏正确的引导,在网络世界中自然如脱缪野马。
(二)家庭教育中父母威信的缺失
父母的威信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一种积极的、肯定的相互关系。建立这种关系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的尊重与子女对父母的爱戴。它排斥了训斥与听命、支配与服从的专制式的威信,也排斥了父母为了提高地位而人为制造的权威。日常生活中,父母的关怀与帮助,对青少年人格的尊重和信赖,能引发孩子内心深处的真诚感激,从而使得父母对子女提出的合理要求能被子女积极、自觉地接受,并在实际行动中努力按照父母的要求做事。日久天长,父母与孩子之间就会形成自觉并且是亲密的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建立在威望基础上的巨大的教育价值和教育力量。在家庭教育中,最让教育者难堪的就是被教育者的逆反情绪,只有建立了正确的威信,家庭网络道德教育才能更好地进行。马卡连柯认为,父母的威信至少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其一,威信如同校风、学风一样,是一种无形的精神上的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难以量化的,但在家庭生活中,在父母与孩子的共同生活和活动中,威信又是无处不有、无所不在的。父母对孩子所说的每一句话,所给与的每一条指令,甚至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威信无不隐约渗透其中。其二,从父母角度看,威信是一种威望和信誉;从孩子角度看,威信是一种尊重和信从。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尊重和热爱成为一座架设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桥梁。马卡连柯进一步指出:“威信在家庭里是必需的。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在子女心目中拥有一定的威信是不可或缺的。如果父母在子女面前毫无威望和信誉,子女对父母没有适当的尊敬、信任和听从,那么,合理的网络道德教育就无法得到保证,就不能提高教育的效果。可见,威信是父母对子女有效地进行教育和子女自觉地接受教育的重要条件之一。马卡连柯指出,每一个家庭的父母都可以建立起威信,但不是每一个作为教育者的家长都可以建立起教育的威信。教育的威信是正确的威信,它具有良好的基础,其产生依赖于正确的教育方法。有些父母在错误的基础上,运用不正确的方法去建立人为的威信,这是虚假的、错误的“威信”,在现实中,许多家长只凭主观判断来树立自己的威信,不但收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三)亲子间文化冲突致使网络道德教育困难重重
第一,一元化文化与多元化文化间的冲突。在当今网络发达的时代,文化的广泛交流与渗透使得现实社会环境中文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已成事实。而亲代成长于社会相对封闭、稳定的环境,承继了社会传统文化的价值观;而子代对于外来文化的吸收总是表现得积极主动、敏感而迅速,他们往往以来者不拒、博采众家的姿态在现代社会文化中定位自己的文化价值观。正如美国社会学家阿尔文·托夫勒认为,进入网络时代,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成了新的价值观念,例如健康价值观、时间价值观、知识成长价值观、情绪价值观、财富价值观等。生活在网络时代的年老一代和年轻一代都在经历着这一转变。相对而言,亲代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一元化文化,对于变化和发展的接受有很大的J隋性,而子代成长于社会日益开放、瞬息变化的转型时期和网络时代,他们能够迅速地接触、认同网络时代新产生的知识与价值,也就更易于接纳有别于传统文化的多元文化。这种多元文化中包含的知识和价值观念与亲代习惯的知识和价值发生碰撞时,亲子间的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和冲突导致了道德教育的矛盾和困难。
第二,教育观念和相处方式的冲突。在传统文化氛围相对浓厚的社会中成长的家长,他们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对子女进行强行移植,更有甚者对子女进行体罚。这些都是专断管理的表现。这类家长往往采取“权威、灌输型、命令式、单向要求型”的教育方式,试图决定子女的思想和行为。而在网络时代,子代的观念更新、知识获取、眼界开阔程度大大超过亲代,他们形成了自己无定式、无偏见的道德评价体系,因而更不能忍受父母权威专断的管理,两者的文化冲突更加激烈,使得网络道德教育困难重重。
三、家庭网络道德教育的方法
(一)家长应该为青少年多创造社会交往情景
根据教育心理学的观点,青少年的品德发展应该特别重视同伴、社会情景的作用,在共同的生活中,儿童逐步认识并且学会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过程,也就是他们品德的发展过程。皮亚杰认为,要使儿童从自我中心中解放出来,最重要的途径是与同伴发生相互作用。只有在与同伴的交往中,儿童才会把自己的观点和别人的观点相比较,才会认识到同伴的行为也许会被别人以不同的方式所理解,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正是在与同伴的交往中,他们开始相互尊重、共同协作、发展了公正感叫;科尔伯格也认为儿童仅仅接受他人的劝告或者作为一个没有相互交流作答的一员,是绝对不会引起道德发展的。伯格同样也认为,只有创造出真诚相处、相互理解、彼此尊重的人际关系,才能使人格得到完满的发展并达到自我实现。由以上分析可知,青少年发展应该处在一个真实、复杂的社会关系当中,而网络却使人际关系枯燥、生硬与被动。正是情景的失真,使得沉溺其中的青少年得不到健康的发展,造成一系列的网络道德问题。家长应该在孩子空闲时为其安排或陪同孩子参与到复杂的社会情景中去,这样才能够使青少年用更积极、健康的心态来面对遇到的各种情景,包括在网络上。
(二)家长应提高网络信息素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家庭网络道德教育要收到好的效果,家长就必须具有一定的网络信息素养。网络信息素养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人们所必须具备的信息素养,也就是使用和创造网络信息的能力。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只需要有一般的文字识别水平和算术水平就可以胜任一般的家庭教育,然而,正如唐·泰普斯科特所说的那样,随着网络的兴起,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都与其父辈相去甚远,如果家长不及时更新观念,依然我行我素地实施教育,那么其效果只能是与家长的初衷南辕北辙。
一、工商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紧迫性
当前,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工商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面对网络监管挑战,已经从研究要不要管、管什么转变为思考如何履职到位问题。
(一)新“三定”方案的职能赋予,是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内在需求
新“三定”方案规定: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明确赋予了工商部门网络监管的新职能。有了职能就必须履行,履行职能必须到位,否则,一旦发生网络经营严重事故,工商部门将面临“行政不作为”、“问责风暴”等职能风险。
(二)网络经济的飞跃式发展,是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现实渴求
据CNNIC(中国互联网中心)统计,目前中国网民数已超过3亿人,居世界首位,网络购物人数达8788万;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调查,2010年中国网购金额将达1.4万亿美元,将成为亚太最大的网上购物市场,大有与传统市场“二分天下”之势。如何为网络经营营造公平、健康的交易秩序。是工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扶持新经济增长的应有之义。
(三)网上违法的日益泛滥,是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社会诉求
由于网络交易特有的开放性、虚拟性,网络经营诚信、监管欠缺,网络违法行为愈演愈烈。网上售假行为泛滥,已形成“网上、网下”的“一条龙”制假售假利益链:网上传销屡禁不止,令成千上万百姓深受其害;网上无证照销售食品、药品现象多发,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网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损害着市场秩序和百姓利益。网络经营的无序状态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担忧,呼唤着工商部门积极履职。
(四)树立工商高端管理权威,是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时代要求
目前,对网络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如美国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设立“网上欺诈投诉中心”,澳大利亚及其他国际市场监督网成员合作开展“互联网国际大清扫”行动。面对当前我国网络经营的现状,工商部门应顺应现代化管理的时代要求,以积极到位的履职,为网络经济保驾护航,树立工商高层次管理权威。
二、影响工商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内在瓶颈
自1999年网络交易平台登陆中国以来,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地工商部门即开始介入对这一新经济行为的监管。十年磨剑,工商部门对网络监管的探索主要取得了“三拓”成效:一是从“主体监管”向“行为监管”拓展,目前工商部门的网络监管已涉及广告、消保、合同、商标、市场、办案等多个职能领域;二是从“手工巡查”向“智能巡查”拓展,一些地方工商部门创新“以网管网”技术手段,初步实现了网络主体信息“自动搜索”、违法线索“自动发现”、违法证据“自动锁定”等功能;三是从“游击作战”向“正规部队”拓展,不断走向监管流程“制度化”、监管机构“稳定化”、监管职能“日常化”之路。但目前从全国整体水平而言,相对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而言,工商网络监管的实效依然远远落后于网络市场的客观需求,距离履职“到位”尚有相当大差距,集中体现在四大内在瓶颈和突出矛盾:
(一)结构性瓶颈:监管需求迫切性与人力资源滞后性之间的矛盾
面对网络交易市场的迅猛发展,目前工商部门内部对网络监管的整体重视度不够、资源投入偏少、监管实践迟缓,与网络市场的巨大影响力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滞后”:一是观念滞后。目前工商干部对网络监管这一新兴职能,普遍存在畏惧心理、观望心态,大多地方未纳入日常职能履行范畴,理论研究多、付诸实践少。二是机构滞后。尽管一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直接进行网络监管。但相对于网络经营的发展现状而言,工商部门整体的网络监管机构、人员配置难相适应。三是人才滞后。目前。工商部门内部缺乏兼通法律、网络的专业人才,缺乏网络监管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影响了网络监管职能的到位。
(二)地域性瓶颈:网络经营无地界与工商履职有地域之间的矛盾
网络经营具有“无地界”、“跨区域”的显著特征,而目前网络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工商部门竞相推出监管新举措,网络监管标准百花齐放,令经营者难以适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经营准入标准差异较大,导致“有令难行”。目前,在“淘宝”、“易趣”等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上的经营者遍布全国各地,而不同省市关于网络办照、亮照的规定存在差异,使同一网站上的经营者要面对不同要求,导致网站异议不断,工商有令难行。如有的地方规定除“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商品,且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个人”外,网络经营均需办理营业执照:有的地方则明确“对尚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特殊人员,以及临时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人员,由网站主办者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和管理”,无须办照。二是网络经营概念理解不统一,导致逃避监管。网络经营伴生了不少新现象、新概念,而各地工商部门对此认识不一。监管执法标准差异明显。如对“网络广告”,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将搜索引擎链接宣传文字定义为网络广告,有的地方则狭义理解网络广告内容,易使经营者难以适从或选择管辖、逃避监管。
(三)经济性瓶颈:网络监管高成本与监管实践低效能之间的矛盾
网络监管的成本投入和实效产出不平衡,成为制约工商部门网络监管职能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人工巡查”模式下,人力资源成本投入高、效能低。不少地方的网络监管依然采取人工网上巡查方式,需花费大量人工成本,而网上违法行为发现率较低、工作效能不高。二是在“电子巡查”模式下,资金成本成为难以承受之重。互联网经营无地界,而目前尚无全国性的网络监管平台和软件,省市级统一的网络监管平台也较为少见,而各地开发的网络监管平台设计不尽相同、难以共享;白行开发一套网络自动监测软硬件系统,动辄数百万元,令一些地方工商部门难以承受。三是在网络发展态势下,目前的网络监管平台使用范围过窄。当前工商部门使用的网络自动监管系统,功能多限于违法线索搜索,且受开发商限制。与工商业务有
所脱节,实效尚不显著。同时,一些网络经济发达的地区尚无网络自动监管平台,部分网络监管技术先进的地区在全国网络经济中占据的份额不高,难以改变网络监管整体效能偏低的现状。
(四)方法论瓶颈:网络经营复杂化与监管手段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目前,网络经营日益复杂,各种新型经营形态层出不穷。而工商部门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尚处于初级阶段,方法、手段运用较为单一。呈现“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浅尝即止多、深入监管少。当前,各地对网络监管的整体方向感较为模糊。深入、持续、有效的监管不多。二是单一监管多、综合监管少。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监管,应该是依据法律和职权,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监管。但目前不少地区对网络经营的监管集中在广告监管和违法查处,对其他工商职能领域涉及不多;大多数地方工商部门对占据网络交易总额绝对数量的B2B交易经营缺乏监管。三是事后查处多、事前规范少。总体而言,目前工商部门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偏重于违法查处,柔性指导、警示教育、诚信自律等手段运用较少。对网络违法行为的事前防范明显不足。
三、实现工商网络监管履职到位的对策建议
要实现工商网络监管职能的履行到位,需做到法律依据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履职行动到位和监管实效到位。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法,以工商部门的自我提升,服务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以“统一、补缺”为原则,加快网络监管“制度创新”
明确、完善的法律规范,是监管到位的前提和基础;统一、规范的管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现有法律法规可直接适用于网络监管已成为共识。但一些网络特殊性带来的制度盲区尚需明确。建议尽快结束当前各地为政的局面,以扶持发展、促进规范为价值追求,统一全国网络服务监管规则,通过制度创新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制度创新在内容上要侧重“四统一”和“一弥补”。四统一是:统一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建议从“降低门槛”出发,明确长期、以赢利为目的网上经营者以及涉及前置许可的网上经营者,应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以电子版执照副本“亮照经营”;允许以个人住宅作为注册地;对偶尔销售商品的网上交易者,以在网站实名、备案加强管理。统一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制度。立法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负有审查经营者主体资格、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等义务,明确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通过网站自律有效弥补工商监管力量的不足。统一“分类管辖”制度。建议对网站的日常指导、规范,统一由网络平台提供者(网站)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对网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则可采取商品(服务)经营者所在地管辖为主、网站所在地和消费者所在地为辅的管辖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有效监管。统一网络监管证据规则。明确网络违法行为查处的证据形式、证据效力、采证规范,消除一线执法人员对网上证据效力的争议和疑惑。一弥补是:积极弥补当前的网络监管立法空白。要在直接适用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网络监管的基础上,将网络特有现象纳入法规体系。如将以网络域名、“埋字串”等形式侵犯商标权等行为定义为不正当竞争,将一些特殊形式的网络排名定义为广告,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经营行为的规范力度。
制度创新在流程上可进行“两步走”:第一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规定,使网络监管工作统一、有据;第二步,推动国务院进行网络监管行政立法,推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网络特有违法、特需保护纳入现有法律框架。
(二)以优化配置为基点,加强网络监管机构创新
一方面,要进行机制创新,构建“专业+综合”、“固定+机动”的网络监管立体模式。建议根据网络经营发展程度的不同,采取“分类设置”的网络监管机构形式:在网络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区(县)级工商部门设立网络监管中心。负责网络经营主体的日常综合管理、网上集中巡查监测、统一受理和处理网络申诉举报和违法案件,并视情分派违法线索;检查支队、工商所根据网络监管中心的分派,处理相关网络申诉、举报和违法案件。在网络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可在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网络监管中心,区县根据分派负责相关申诉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处。从而达到网络有效监管和节约人力资源的双重目的。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专才+通才”、“法律+网络”的网络监管人才队伍。可加强对网络知识、经营特点以及国内外法律法规、经验做法等资料的汇总,编写“工商网络监管辅导手册”,必要时引导干部进行网上购物体验,促使更多干部破除思维障碍,使网络监管进一步从探讨走向现实、从小众走向大众。可采取专家授课、到网站实践、招募专业人员等方法。进一步汇聚懂法律、懂网络、懂管理的“网上红盾”高素质人才;要将网络监管绩效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促进职能履行到位。
(三)以精细、高效为目标,加大网络监管方法创新
只有创新监管方法,才能进一步实现网络监管履职到位。建议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三种监管,切实拓展网络监管领域,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延伸触角,推进精细化网络监管。建议完善网络经营者的“电子户口”,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客观分析网络交易发展态势、存在问题,确保监管对症下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监管”,从经营主体、商标、广告、市场、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维角度,全面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大力拓展网络监管领域,进一步深化传统商品的网络交易监管,探索对网上经纪、网络代购、无形商品等新型交易的研究和规范;灵活运用“分类监管”方法,对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违法问题多发的重点网站,实行高频度巡查;对网上传销、欺诈、售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重点监管、大力规范。
二是立足防字,创新柔性化网络监管。除了对网络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外,更要立足防字做文章,最大限度节约行政成本,扶持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创新行政指导方法:紧抓“网络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环节,促进网络自律规范:推行“网上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网络平台提供者与网上商品经营者以民事合同形式,约定经营者不售假、不欺诈、诚信保证金等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加强网上远程指导:借助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手段,随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如工商浦东新区分局通过远程指导,平均每月帮助网站阻击违法网络广告50余起,有效促进
了网络市场的规范。
三是巧借外力,探索社会化网络监管。工商部门的力量有限,而人民群众的力量无穷。尤其网络经营具有隐形性、跨地域等特性,借助社会力量协助监管无疑将事半功倍。建设“网上红盾维权联络站”,在各主要电子商务网站设置维权平台,及时受理申诉举报,法律法规、警示案例,加强“网上消费者教育”,广开网络社会监督渠道;与相关行业协会联手互动,提前介入行业规则、网站注册协议等文件制订,提前防范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招募和发动“网络监管志愿者”。帮助工商部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帮助搜寻网络违法经营者的主体信息、证据材料,共同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四)以共享、联动为追求,加速网络监管技术创新
高科技的网络经营监管,离不开现代化的技术手段。针对当前各地网络监管平台分散建设等现状,建议适应网络经营无地界的需求,在整合现有平台优势的基础上,开发全国性、统一化的“工商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共享软硬件资源,真正实现低成本、高效能的“以网治网”。
一是直接面向网络经营者,提升“对外管理”效能。网络监管平台应至少具有五项功能:一是网上受理功能。网上受理营业执照申请、核发电子版营业执照。受理网上格式合同备案,网上消费者申诉、举报等。二是网上验证功能。网上验证电子版执照真伪。三是网上指导功能。网络监管指导意见。网上解答经营者、消费者咨询。四是网上教育功能。法律法规、网络消费注意事项、警示案例、诚信信息等。五是自动监测、取证功能。推行统一的“网络经营监测软件”。对网站经营者主体信息进行自动搜索,对网上违法线索进行自动查询和网上取证。
关键词:私有多信道;接入策略; MAC; UWB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8-31599-02
A New Application of Distributed Network of Private Multi-channel UWB MAC Protocol Design
XIAO Zhi-hong,WU Yao-hui
(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Ningbo 315100,Chian)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have conflict and withdraw when the network load is heavy in the single-channel MAC protocol. This article proposed a design for new private multi-channel UWB MAC protocol applied distributed network in the background of UWB applied in wireless local network in this paper. This protocol nor only solve the hidden terminal and exposed terminal, but also distribute channels effectively and improve network performance.
Key words: Private Multi-Channel;Access Strategy;MAC;UWB
1 引言
目前,单信道MAC协议在网络负载较重时的冲突和退避,造成信道带宽浪费而使得协议效率不高。因此,把信道进行逻辑划分可以更好地避免冲突,提高协议效率。理论和仿真都证明双信道协议效率要高于单信道协议,并且可以彻底解决暴露终端问题。同时,各种扩频技术(DSSS, FHSS等)的成熟,将带宽从逻辑上分为多个信道,每一个信道用一个码字进行标识。如果信道数目相对于网络规模足够多,可以给每一对需要通信的节点分配一个信道来进行通信,从而减少冲突,提高网络吞吐量和协议效率。
但这种多信道划分方式并不是资源分配的最优方式,它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在无线个域网络中,各个终端节点存储和计算能力普遍较低,信道特性变化非常复杂,要灵活实现高质量服务将增加MAC层协议设计难度,所以MAC协议设计应充分发挥UWB物理层特性,克服高速率、低功耗等带来的复杂性。
2 网络拓扑结构
考虑在一个UWB微微网内部,用户数一般不超过10个,随机分布于网络中某一区域,以固定通信半径R互相通信。各个节点仅有一部收发信机,按照协议设计的多信道方式工作。
在网络建立之初,需要做初始化工作。初始化阶段,各个节点进入网络之后,会周期性广播自己所选用的码字信息。码字的生成不仅跟码多项式有关,还跟节点设备号及网络ID号有关,因此每一个用户所选择的码字都是唯一的。各节点所选码字加上节点其他相关信息作为网络内部的一个ID号对节点进行标识。广播信道是全0码字信道或是全1码字信道,这样就可以和网络建立之后所使用的其他码字信道区分开来。每个节点加入网络后,都会在广播信道上进行搜寻,获取网络初始化的相关信息。因此网络中各个节点可以接收到其他节点的MAC ID信息,即包含有其他节点所选用的码字信息,保存在各自MAC控制缓冲区内。网络建立之后,若有新节点加入,也会重复搜索过程,直到获取网络内部各个节点相关信息。各个节点处于空闲状态时,周期性地在广播信道上进行搜索,更新自己网络内部相关信息。
在接入过程设计中,假设网络初始化结束时,各个节点都已获得同一MAC区域内其他节点MAC ID信息。协议接入过程的描述都是建立在这一假设的基础之上。
3 接入策略分析
整个协议设计的目的就是在异步分布式网络结构中,当每一个微微网内部用户数较少时,用码字来区分用户和信道,达到多信道多对节点同时通信的目的。在这个协议中,信道的分配是基于接收节点的,理论和仿真结果证明基于接收节点的分配会更加有效,而且这种信道分配只有在有通信请求时才会在发送和接收节点之间进行。
如图1所示,当B节点需要跟A节点进行通信时,B节点在A节点私有码字(Code (A))信道发送一个请求信息,A节点收到此请求信息后,在B节点私有码字(Code ( B ) )信道回应回复信息,并告诉B节点数据信息传送的码字信息(Code (A-B))。 B节点和A节点在双方指定的码字信息(Code CA-B))信道进行数据传输。此时当有其他节点需要通信时,过程类似于A, B之间的通信过程,在各自私有码字信道进行协商,然后指定其他空闲码字信道进行数据传输,这样网络中就可以实现多对节点同时通信而不互相干扰。当然,协议没有采用载波侦听机制,其他节点可能不知道A节点正在通信。当有C节点需要向A节点通信时,它会在A节点私有码字(Code ( A ) )信道发送一个请求信息,可能在A节点产生冲突。此时,A节点也不能正确接收B节点数据信息,向B节点回送一个没有正确收到数据的信息NACK,而对于C节点的请求信息不会做任何处理。B节点收到NACK后,启动重传机制开始数据信息的重传,C节点等待一段时间后没有收到A节点的回复信息,自动退避一段时间,然后重新发起通信请求。
采用私有码字信道传输请求信息、回复信息及确认信息,进一步降低了碰撞冲突概率。由于采用网络ID号来区分不同微微网,因此在此协议中只考虑10个用户的情况,降低了设计的难度,但是增加了网络在初始化过程中相关信息传输,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网络开销。
协议程序实现流程图如图2所示。
图1 协议流程图
图2 程序实现流程图
4 仿真结果
4.1 理想状态MAC层仿真结果
考虑在一个UWB微微网内部,各个用户节点随机分布在一个MAC区域内,都可以进行直接通信。由于一个微微网内部用户节点数目相对较少(如10个),总可以找到一组正交码字满足通信要求,因此在本协议中可以认为信道资源是理想的。假设所有控制信息(包括请求信息,回复信息和确认信息)的包长固定(如200bits ),控制信息的传送速率为网络可提供速率的最小值Rn。在协议仿真过程中,为了方便比较,其他协议所采用的相关参数与上述参数取值相同。
在仿真过程中,假设业务到达服从参数为兄的泊松分布,用户数UserNum=10;数据包长PacketLength=1024x8bits,控制信息的包长ControlLength =200bits。网络可以提供的数据速率有[50, 110, 200, 480 7 Mbps四种可供选择,数据传送随机选择速率,这样可以模拟实际网络在MAC层加入数据速率控制机制后选取传输数据速率的功能。如果信道不理想或者是其他冲突导致数据包在接收端没有正确接收,则采用重传机制:而其他各个相应冲突节点进行退避,采用的退避算法是二进制指数退避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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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3、4中可以看出,采用本文提出的私有多信道UWB MAC协议后,在ad hoc网络场景下,吞吐量一直保持在一个比较理想的水平,成功传输包数与仿真发送包数相比,可以达到87%以上,且网络时延没有持续增加。若考虑本协议应用最恶劣的情况,网络中仅有一个码字信道可以提供数据通信,网络的吞吐量虽然下降,但仍然可以达到65%左右,时延也没有大幅度增加,说明协议具有一定的健壮性。
图3 业务量-吞吐量仿真结果比较
图4 业务量一时延仿真结果比较
通过与其他几个经典无线网络MAC协议比较,使用相同的网络环境和设置,统计量采用相同的量纲,可以看出本文提出的私有多信道UWB MAC协议性能要优越,特别是网络负载较重的情况,大量数据需要传输时,这种协议所体现的性能仍然非常好,成功传输包数比其他几种协议多。这主要是因为信道资源进行私有化码字设计之后,相对非常充足,只要通信双方节点都处于空闲状态就可以并发进行通信;而其他几种协议都只允许网内有且仅有一对节点相互通信。
此协议与其他多信道协议的最大不同在于私有化节点的协商控制信道(包括请求信道、回复信道和确认信道)。当有多对节点需要同时进行通信时,若采用其他多信道协议,节点需要在某一控制信道上进行协商,此时可能产生冲突而使节点无法获取空闲数据信道资源进行通信,浪费了系统资源。而采用本文提出的私有多信道UWB MAC协议,各个节点通过获得私有控制信道码字,同时进行通信协商时不会产生互相干扰,最大可能地降低了冲突概率,提高了系统性能。
4.2 MAC/PHY联合仿真结果
仿真条件如下表;
表1 联合仿真条件参数设置
由于联合仿真数据量相当大,一般微机很难处理。因此对数据包长和仿真进行了简化处理,因此得到的仿真结果只能认为是近似解。另外,由于所用的码字仅仅是16位的walsh码,其性能并不是最好的,因此整个仿真结果只能从大体趋势上反映协议的性能。若改善仿真条件,将会得到更加精确的结果。
仿真结果纵坐标是成功传送的概率,横坐标是单位时间节点产生的包数(反应全网总业务量)。可以看出这种新型的UWB MAC协议能够达到很好的性能,成功传送的概率非常高,因此网络的吞吐量也将比较好,也进一步验证了上一小节MAC层仿真结果。
6 小结
本章提出了一种新型私有多信道UWB MAC协议,利用码字在逻辑上划分多个信道,且通过码字与用户节点某些特定信息相联系,私有化了各个节点的控制信道和业务信道,进一步降低了系统碰撞的可能性,提高了系统吞吐量性能。并且,多信道划分从根本上解决了无线网络中隐藏终端和暴露终端问题。各个节点
对于此新型的UWB MAC协议,下一步要做的工作是完善其接入策略,设计网络初始化所需要的步骤及工作,去掉一些理想的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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