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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总体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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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总体规划设计

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主题;规划设计;城市;发展趋势

森林公园,就是以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以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为人们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游览、度假、休憩、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

1 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当地森林公园的建设才刚刚进入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经过整合,这些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1 主题不突出

主题是森林公园灵魂,主题是森林公园的符号。主题往往是森林公园优势风景资源或垄断资源或地域文化的升华。森林公园主题要与公园提供的旅游产品或服务配套吻合。森林公园主题要与附近其他风景区主题相互补充。问题表现一,主题不明确,不明晰,主题雷同;问题表现二,主题与附近其他风景区主题完全重叠,游览项目重叠;问题表现三,主题不符合现代游客的游览诉求。

1.2 特色不明显

特色是森林公园的生命力,特色是对优势风景资源或垄断资源或地域文化的强化和升华。问题表现一,没有森林公园特色(绿色、自然、生态、野趣);问题表现二,缺少本森林公园的优势风景资源或垄断资源或地域文化;问题表现三,建设项目设置雷同;问题表现四;景点建设和建设项目风格缺泛地域性或民族性特色。

1.3 旅游功能定位不明晰

森林公园的旅游功能主要有:观光游览、休闲游憩、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问题表现一,不切实际的占全旅游功能,吃、住、行、游、娱、购占全,功能设置雷同;问题表现二,重视观光游览、休闲游憩、休闲度假功能,轻视科普功能;问题表现三,旅游功能与附近其他风景区重叠。

1.4 规范性问题

森林公园现有规程、规范、标准尚未形成体系化、专业化,导致规划设计的随意性较强,规划设计成果不规范。规划设计成果专业性不强,规划设计深度不一致,规划设计方案基本不考虑投资回报,规划设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建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单位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和施工图设计,轻视详细规划,一是造成建设方案未能落实总体规划,二是浪费建设资金。

2 总体规划工作

从实际工作的步骤来看,森林公园规划工作分为资源调查分析、编制可行性研究文件、总体规划、方案决策、管理实施规划编制五个阶段。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该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游览、生产、服务等诸方面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地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地满足森林公园的多种功能需求,使各功能区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 森林公园专项规划

3.1 森林公园景观系统

森林公园是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山峰、水流、林地等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采用特殊的设计方式,突出森林景观的优美。因此在进行森林景观规划时,首要的问题是考虑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林木植被资源,对现有林木进行合理地改造和加工,使原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适应森林游憩的需求,突出其森林景观。

3.2 森林公园游览系统

森林公园发展到一定阶段,应该配有适当规模的游戏设施,比如结合当地森林公园的基本景观特点开展森林野营、野餐、森林浴等项目,满足城镇居民的娱乐需求。当然也要考虑本地投入的资金多少,森林公园面积的大小,选择合适并且可行的游憩项目,为森林公园带来最大效益。

4 森林公园道路交通系统

森林公园除了主要客源建立在便捷的外部交通联系外,其内部道路交通必须满足森林旅游、护林防火、环境保护、以及森林公园职工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森林公园道路系统规划中,要考虑到游客游览道路的选线、走向和引导作用,开发符合大众的道路。还可以结合森林公园的具体环境特点,开发独具情调和特色的交通工具。以下是经过资料查询到的我国大部分森林公园规划中道路规划的要求:

1)主干道是森林公园与国家或地方公路之间的连接道路以及森林公园内的环行主道。其宽度为5~7m,纵坡不得大于9%,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30m。

2)次路是森林公园内通往各功能区、景区的道路。宽度为3~5m,纵坡不得大于13%,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3)游步道是森林公园内通往景点、景物供游人步行游览观光的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宽度为1~3m,纵坡宜小于18%。

5 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系统

森林公园内的水、电、通信、燃气等布置,不得破坏、影响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的地带。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工程应尽量与附近城镇联网,如经论证确有困难,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为今后联网创造条件。

6 森林公园旅游服务系统规划

森林公园旅游服务系统主要包括餐饮、住宿、购物、医疗、导游标志等。休憩、服务性建筑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等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统一协调。建筑高度应服从景观需要,一般以不越过林木高度为宜,休憩服务性建筑用地不应超过森林公园陆地面积的2%.宾馆、饭店,休、疗养院,游乐场等大型永久性建筑,必须建立在游览观光区的地带,不得破坏、影响景观。

7 发展趋势

7.1 突出森林公园的特色和功能

重点保护哪些风景资源,重点保护哪些脆弱环境,突出观光游览、休闲游憩、休闲度假、科普中的哪些功能,弘扬森林文化中的哪部分文化。

7.2 强调风景资源的原生性和生态环境的自然性

让游客能够在森林公园内,体验到风景资源的“本底性、无人为干扰状态的本来面貌”。维护好风景资源的原生性和生态环境的自然性,森林公园才能真正可持续性经营,才能真正突出野趣,才能真正形成人与自然谐共处的场境。

7.3 提高便捷性和安全性

强调便捷性和安全性,是人性关怀的具体体现。针对现代人生活节奏快的特点,森林公园需要做到能够快进快出。

7.4 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在增强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条文规定和发展趋势,赋予总体规划更强的法律效力。

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景观设计城市规划

城市夜景观是城市景观在夜间的再次表现。广义城市景观与城市夜景观的概念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城市夜景观概念是对城市景观概念的补充,它使城市景观的含义更加明确。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城市夜景观重视不够,一到夜晚城市环境或一片漆黑或一片杂乱,这正是忽视了它们在夜间的表现效果造成的,所以有必要对城市夜景观进行单独的规划设计研究。

1城市夜景观与夜景观规划设计

1.1城市夜景观是城市自然科学文化与社会科学文化的集中体现

夜晚的城市为夜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如:商业机能、娱乐机能、休闲机能、交通机能,并通过各种高科技演光手段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审美创造,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适的休闲、娱乐、购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环境。城市夜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如:灯光、建筑、广告、橱窗、小品、绿化……一个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反映了这个城市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和整体审美层次。

如果说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是舞台背景,那么社会科学文化表现则是夜景观的主题,背景始终是为了主题的展现而烘托气氛,并随着主题的展开而不断变换。它通过人的各种夜生活行为来展现,如:商业活动、娱乐活动、交通活动、节日活动……同时它还决定着自然科学文化的表现形式。高质量的城市夜景观环境可以通过它的夜间照明水平来体现,但现代城市夜景观环境不仅仅包括高质量的城市照明体系,它更与城市居民的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

1.2对城市夜景观认识的两种误区

误区1:城市夜景观=城市夜景观照明

城市夜景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并反映为城市夜景观照明,但照明在意义上仅属于科学文化的一种表现手法。舞台背景表现得再好,但如果主题的展开却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其总体效果也不算是成功的。城市夜景观与城市的交通体系、文化背景、市民的消费及价值观念密不可分。

误区2:城市夜景观会造成经济与能源的浪费

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节约能源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题,而城市夜景观照明需要大量的电力能源无疑是与这一主题相悖的。过去的教训告诉我们,事故率和犯罪率的高低与之有着相当的关系,现代城市生活不可缺少夜景观照明。另外,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灯光照明技术来改善城市夜景观会对发展城市的旅游观光业、改善居住环境等产生积极影响,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所以,提高城市夜景观环境质量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1.3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思想的具体贯彻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规划师在综合考虑城市的自然经济历史社会和区域发展的前提下,对城市夜环境提出总体的及分区的宏观意向构思,并提出详细要求和限定条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城市建设的不同情况,有两种操作系统:一种是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的独立操作系统;一种是贯穿于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或已建成的城市和城市中的传统街区或城市已建成区域的夜景观规划设计采用第一种操作系统较直接一些,而且见效快;而对于新兴城市或城市某一区域的重新改造,采用第二种操作系统会使城市夜景观特色更加统一、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对城市夜景观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第一种操作系统实际上是对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补充完善。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对城市夜间环境形态作出的合理组织,是城市美学在夜晚中的体现。之所以把城市夜景观从城市景观中提取出来单独加以研究,是因为城市夜晚的景观与白天的大不相同,规划设计者必须熟知这些变化,哪怕是极微妙的一点,如果运用得当,也会创造出令人感动的城市夜空间效果。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不仅要从城市空间在白天的特征这一角度来考虑,还要通过各种方法手段来改变日光下形态很差的空间及相互间没有关联的存在形式。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跨越多门学科,最成功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作品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在美国,主要通过完善的教学体制、法律制度、雄厚的财力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体制来使其夜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付注于实践。在我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与城市不同的建设发展历史给夜景观规划设计实践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将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成果纳入城市规划(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便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实践性、可依据性和政策性。此外,在进行夜景观规划设计时要依据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来进行,所以说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本身也是城市规划思想的具体贯彻。

2我国城市夜空间环境的现存问题

2.1内容单一、缺乏特色

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人们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务机能,如:旅游、购物、散步、娱乐、休闲……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夜空间环境往往围绕着商业机能展开,其中又以购物为主,这样势必造成了城市商业中心明亮一片,而在多数居住区、文教区或其他无明显经济效益的城市片段却漆黑一片。可就是那些夜景观环境较为丰富的城市街道、商业地段,也存在着盲目西化、千城一面的倾向,这些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认为在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突出表现城市的以下六点来形成特色:

(1)自然景观特色

城市自然形体是城市夜景观形成的基础;是背景;是活跃城市夜景观气氛的要素之一,更是表现力极强的夜间标志点,最能增强城市在夜间的可识别性。但在景观利用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生态保护。

(2)季节特色

季节的变化对北方城市街道结点处的水池最有影响,这些水池在冬天大都放空停用,从而改变了该点的夜景观特征,所以在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做出相应的冬季夜景观变化措施。例如,哈尔滨城市街道充分利用冬季积雪,制作成冰雪雕塑,把雪作为突出街道夜景观个性的背景,来形成具有寒冷地区城市特色的夜间景观。其实对于大自然中的季节变化、气候、晴雨天等天赋的因素,只要认真加以研究利用,都会成为丰富城市夜间景观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3)建筑特色

建筑是城市空间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即使到了夜晚也是如此。夜景观规划设计可以通过光对城市空间进行二次设计,考虑到建筑的文脉,从弹性驾驶城市夜空间的管理法规和艺术入手,包括对建成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材料质感、风格及色彩的二次表现。这种驾驶并非是硬性、僵死的,而是弹性、动态、阶段性的,这正是“规划”概念的体现。现代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与以往的城市夜景观照明规划相比,在处理夜间建筑物形态及其组合方式方面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更注重物质形态背后隐含的深层文化底蕴。

(4)科技特色

利用高科技演光手段美化城市夜空间。即便在没有艺术品点缀的情况下,也能达到美化市容的效果,甚至建立独特的空间个性,如各种激光灯的灵活使用等。

(5)节日特色

中国传统节日的确定和节日娱乐的安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才逐步臻于定型,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习俗。每个节日都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渊源,而这些节日的游戏娱乐活动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内容与特色,如舞龙灯、除夕夜、元宵观灯、中秋赏月……这些活动均需要有一定的设施与场所来支持。

(6)人文特色

我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差异很大,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民间活动特色,所以在城市夜景观规划组织人文景观时,可与当地的民间习俗联系起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夜生活”场所。

2.2缺乏尺度感

主要反映在夜间硬质景观的表现上,普遍的问题是宏观有余而细部不足。许多在白天为行人设置的小尺度设施到了夜间反而成为路障,而且灯具无论在造型还是尺度上均缺乏细致的考虑。事实上,城市空间中的各种灯具是联系白天与夜晚景观的纽带:白天可以点缀空间特色;入夜则是人类的“第二只眼睛”,能充分发挥其指示和引导作用,而且其本身的造型也是夜间标志城市尺度与特色的活跃因子。

2.3缺乏整体性

受经济观念的影响,许多行业在夜间不同程度的利用各种灯光技术树立自身形象,这样就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的景观问题。德国哲学家谢林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唯有整体才是美的。”整体概念是审美的基础。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不令人满意的夜景效果主要是由于缺乏城市整体观念造成的。

2.4缺少规划

在许多大城市,单体建筑照明百花齐放,但缺乏统一,具体表现在:色彩杂乱;照明灯具、广告灯箱随意摆放,影响行人的心理舒适度与人身安全;缺少发展眼光,照明技术落后,以至于经常性地进行更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浪费。虽然从另一角度来说,大大小小、色彩纷杂的照明广告(尤其是霓虹灯招牌)也算是一种特殊的景观,但如果在毫无规划的情况下,并不会令人引以为豪。针对这种现象,我认为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面临的任务是如何把无序的混乱变为有序的丰富。

2.5交通不便

城市多数居民的交通工具以自行车和公交车为主。停车场、步行者安全性与夜生活时间成为影响市民夜生活心理与行为的主要因素。

3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的体系构想

如何将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认为,可以把全过程分为三个步骤,即: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城市夜景观景点设计,其中每一步又均可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融。

3.1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从宏观上解决城市夜间景点的分布,景点之间的联系,主次的确立,性质特征及照明技术上的和人文活动的宏观问题,以及节假日夜景观系统问题,即在宏观上对艺术、技术、经济等因素进行限定。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直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以下内容进行:

(1)城市人口、用地规模、规划区范围;

(2)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市中心区位置;

(3)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广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4)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总体布局;

(5)需要保护的自然地带、传统街区等的有关保护措施;

(6)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成果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中,包括总体规划文本和图纸。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时,应对城市夜景观实现所带来的一系列技术、经济问题也有所涉及,并提出其实施步骤和方法建议。

当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与框架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对有关的夜景观总体规划内容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因为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城市夜景观规划实施与实践的直接影响因素。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还有一部分内容反映在城市分区规划中。当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公共设施的分布;城市主、次干道形式;绿化系统、河湖水面、风景名胜的用地界限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后,要对城市夜景观做出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为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这一部分成果也应纳入分区规划文件和图纸中。

城市夜景观总体布局是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是在城市空间结构基本形成的情况下,在市民夜生活的基础上对城市夜间各景区、景点进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使其各得其所、有机联系。城市夜景观总体布局是城市一定历史时期、自然条件、一定的经济、生活要求下的产物,通过城市夜景观建设的实践得到检验,不断发现问题,修改完善。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规划布局所表现的形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3.2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

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某一景区(商业街、校园、居住区……)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应结合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景区的属性、特征、重点和元素(建筑、设施、环境及人文因素)的相互关系,根据属性确立要创造的气氛,根据特征创造特色,根据重点确定主景,根据元素之间的关系确定配景、底景等创造整体效果。

在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过程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的线,就是:结合城市的经济状况、自然条件及历史背景,充分考虑到人对夜生活的生理及心理需求。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成果相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和图纸中;在当前开发修建地区,则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一部分。

3.3城市夜景观景点设计

城市夜景观景点设计是在城市规划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对景区景点的夜景观元素进行具体的设计。景点设计要以造型、美学等为出发点,但与前两部分内容相比较,它更需要与电气工程师的紧密配合。

城市夜景观景点设计成果可以作为城市详细规划成果的一部分。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每一步工作应在充分尊重以下五点原则的基础上进行: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即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受:

城市性质的制约;

城市规模的制约;

城市社会文化和经济能力的制约;

城市发展要求的制约。

(2)城市整体美的原则;

(3)以人为本的原则;

(4)经济性原则;

(5)环境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高质量的城市夜空间环境是城市设计理论与照明技术完美结合的产物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不同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虽然夜景观离不开光,需要通过合理的照明来表现,但光的因素只是景观空间特性中的一种,而且单从光的特性来讲,它又包含了美学与技术两方面的内容。传统城市夜景观照明往往会由于景观设计师与照明工程师之间的互不理解与让步而带有令人遗憾之处。

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范文第3篇

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寨沟自1984年对外开放以来,依据国家对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规划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和要求,编制了《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四川省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在这两个规划的指引下,九寨沟积极有效地保护风景资源、规划旅游景点、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经过30年的发展,在景区的保护、开发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效促进了九寨沟整体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当前,随着九寨沟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游客旅游需求不断变化,社区居民生活质量要求逐步提高,景区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强,对九寨沟景区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认为:在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转变思想、创新理念,打破传统的惯性模式;必须以积极的姿态和扎实的措施,正视并切实解决景区规划建设中存在问题,切实推进景区规划管理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一、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由指定向比选或招标转变。正确选择一个合适的规划设计单位是编制好规划的关键。九寨沟今后深层次的开发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国际先进水平和拥有世界遗产地开发规划的经验,要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与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吻合的设计风格。所以在今后的规划管理中要多方对比、考察和审定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的可能性,尤其要比较各家资质实力(人员组成、专业配备、过去的成果、设备的保证等),还要认真对比各家对规划的时间保障、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等。

二、规划的编制由个体性向社会性转变。九寨沟具有多重身份,其规划的编制、修编或论证关系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规划编制既要勤于“走出去”,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景区先进的建设理念和建设经验,又要善于“请进来”,多倾听专家学者、各层各界人士、景区居民的意见;既要听取赞成的意见,又要善于进行“不可行性研究”;既不能切断历史文脉、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又要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理念,进行一些前瞻性思考,赶上时代潮流。同时为了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和规划工作,在规划之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多头管理造成规划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三、规划制定要从呆板性向灵活性转变。人的认识和学科发展有限,对于短期内发展的事物可以预测,但是时间稍长就很难预测和认识。因此今后制定或者修编景区规划时还要增加一定的灵活性,如果规划过于死板、缺乏灵活性,一旦未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则难以对其进行修改,若要重新编制规划以及实施规划,就将付出很高的代价,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争取规划由指导性文件转变为法律性文件,使规划成为景区保护、开发和建设的法律依据。九寨沟管理局既是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者,又是区内建设秩序的维护者,关键是要拥有并履行一定的管理和控制职能。因此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为了提高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确立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我们需要争取为规划提供必要的保障。一是总体规划,争取人大审议通过后,政府给予批复,赋予法律效力,使规划由一般意义上的“指导性文件”上升为“法律性文件”;二是争取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以保障规划的实施。

五、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梯度推进,避免盲目性。九寨沟要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景区、世界最佳旅游目的地,必须把“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有机结合,力争将“今天的规划”打造成“永世的遗产”。在规划论证和实施过程中,既要努力开拓创新,又要坚持走老建设者和管理者们的足迹,不搞“毕其功于一役”,不因忙中出错而留下历史遗憾。战略上,坚持宏观调控、总体布局;战术上,分轻重缓急,梯度推进,成熟一块,开发一块。

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范文第4篇

在这个万物复苏、春意盎然的美好日子里,我代表*湖建设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市规划局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百忙之中莅临我局考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向各位领带做一个简要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一、我区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规划局的科学指导下,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从无到有,各项工作逐步跨入正轨。我区各级领导历来都非常重视规划工作,把实施科学规划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面对全市上下热火朝天、你追我赶的发展势头,区领导指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区规划编制、管理的工作力度,逐步完善我区的规划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湖实际的规划管理制度。根据这一重要指示,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克服人员不整、资金不足等实际困难,两年来共编制完成各类规划13个,完成规划评审2个,完成规划报批3个,主要有:

(一)《新余市城西*湖片区概念规划》工作

为全面推进市政府确定的“打造现代化城西休闲度假中心”工作,促进*湖各项事业的发展,*年初,市政府决定,由市规划局委托技术力量较强的设计单位,我区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高标准编制《新余市城西*湖片区概念规划》,*年10月,市规划局确定由宁波市规划设计院承担此次规划任务。*年元月,宁波规划设计院项目组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预计年内整个规划将编制完成。

(二)《*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报批工作

《*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于*年修编评审文本完成编制,并于*年10月通过省建设厅主持召开的“*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会”,*年5月,正式报批成果已顺利上报国务院,今年4月份,国办将规划文本签转到了国家建设部、国家林业总局、国家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提出修改意见,5月份,我局按照意见反馈完成解释和修改工作,*年元月,建设部主持召开了部际审查会,目前国务院批复在即。

(三)《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湖环湖东路北片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适应现代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湖景区开发建设步伐,我区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分期分批对*湖肖公庙片区、老码头片区等重点开发区域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两个规划的初步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正积极筹备召开后续的评审、报批工作。

(四)*湖旅游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为全面启动*湖旅游城建设工作,加快项目落户进度,我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对旅游城编制了总体规划,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继续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年7月,规划评审成果正式完成,8月通过了由市规划局支持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目前,规划正式成果正在加紧编制,预计年初就可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湖码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报批工作

*年8月,我局组织市规划设计院专家编制完成了《码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码头片区的开发建设行为。*年11月,正式通过了由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年获省建设厅批复实施。

(四)小城镇规划、规划管理取得新成绩。

*年以来,我局以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抓好十个重点镇、一百个中心村规划建设,推动小康文明村镇建设工程为契机,通过宣传教育、分片实施、规划保障等手段,应用科学规划指导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镇、处编制集镇总体规划。我局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决定》、《*湖风景名胜区集镇、村庄规划管理审批办法》等政策文件,规范村镇规划工作,另一方面,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指导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截止目前,全区所有小城镇总体规划均编制完成,乡镇均设置了规划所,并配备了专人进行规划管理。同时,我局积极引导各乡镇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在我局的指导和督促下,全区共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52个,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打算

我局在执行规划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全区规划体系还不健全,规划滞后建设的现状尚未根本扭转。目前我区景区总体规划已修编完成,整个片区的概念规划也正在紧张编制,但各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还没有展开。

(二)规划控制不能严格落实,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还没有很好地显现。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因其特殊性,导致不能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来执行,规划建设的简易性、随意性较大。

(三)体制不顺。目前我区的规划管理权限统一收归市局,建设项目办理“一书两证”无需经我局把关,导致规划政令不通,不能依法行政。

(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不够。

(五)业务水平发展不够平衡。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后备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脱节,导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难有较大突破和提高,特别是乡镇规划所,虽配备了专人从事规划管理工作,但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造成了乡镇规划管理水平不高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规划龙头,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手段,紧紧围绕科学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这一主题,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完善我区城乡规划体系。*年,我们将抓住全区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埋头苦干,在*湖片区概念规划的指导下,着力开展各分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早日完善我区规划体系。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排查景区内外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一是对景区《*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加强乡镇建设工程督查力度,提高“一书两证”覆盖率。

(三)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全区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我们将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区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与我区理顺规划审批手续,赋予我局一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权限,与高新开发区规划管理模式统一,使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经常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对我区的规划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定期培训,并通过送科技下乡等方式,选派一些技术骨干下乡蹲点指导帮扶,以提高我区基层规划管理水平。

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现代城市 夜景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城市夜景观与夜景观规划设计

1.1 城市夜景观是城市自然科学文化与社会科学文化的集中体现

夜晚的城市为夜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如:商业机能、娱乐机能、休闲机能、交通机能,并通过各种高科技演光手段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审美创造,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适的休闲、娱乐、购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环境。城市夜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如:灯光、建筑、广告、橱窗、小品、绿化……一个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反映了这个城市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和整体审美层次。

如果说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是舞台背景,那么社会科学文化表现则是夜景观的主题,背景始终是为了主题的展现而烘托气氛,并随着主题的展开而不断变换。它通过人的各种夜生活行为来展现,如:商业活动、娱乐活动、交通活动、节日活动……同时它还决定着自然科学文化的表现形式。高质量的城市夜景观环境可以通过它的夜间照明水平来体现,但现代城市夜景观环境不仅仅包括高质量的城市照明体系,它更与城市居民的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

1.2 对城市夜景观认识的两种误区

误区1:城市夜景观=城市夜景观照明

城市夜景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并反映为城市夜景观照明,但照明在意义上仅属于科学文化的一种表现手法。舞台背景表现得再好,但如果主题的展开却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其总体效果也不算是成功的。城市夜景观与城市的交通体系、文化背景、市民的消费及价值观念密不可分。

误区2:城市夜景观会造成经济与能源的浪费

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节约能源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题,而城市夜景观照明需要大量的电力能源无疑是与这一主题相悖的。过去的教训告诉我们,事故率和犯罪率的高低与之有着相当的关系,现代城市生活不可缺少夜景观照明。另外,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灯光照明技术来改善城市夜景观会对发展城市的旅游观光业、改善居住环境等产生积极影响,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所以,提高城市夜景观环境质量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2 我国城市夜空间环境的现存问题

2.1 内容单一、缺乏特色

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人们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务机能,如:旅游、购物、散步、娱乐、休闲……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夜空间环境往往围绕着商业机能展开,其中又以购物为主,这样势必造成了城市商业中心明亮一片,而在多数居住区、文教区或其他无明显经济效益的城市片段却漆黑一片。可就是那些夜景观环境较为丰富的城市街道、商业地段,也存在着盲目西化、千城一面的倾向,这些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认为在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突出表现城市的以下六点来形成特色:

(1)自然景观特色

城市自然形体是城市夜景观形成的基础;是背景;是活跃城市夜景观气氛的要素之一,更是表现力极强的夜间标志点,最能增强城市在夜间的可识别性。但在景观利用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生态保护。

(2)季节特色

季节的变化对北方城市街道结点处的水池最有影响,这些水池在冬天大都放空停用,从而改变了该点的夜景观特征,所以在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做出相应的冬季夜景观变化措施。例如,哈尔滨城市街道充分利用冬季积雪,制作成冰雪雕塑,把雪作为突出街道夜景观个性的背景,来形成具有寒冷地区城市特色的夜间景观。其实对于大自然中的季节变化、气候、晴雨天等天赋的因素,只要认真加以研究利用,都会成为丰富城市夜间景观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3)建筑特色

建筑是城市空间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即使到了夜晚也是如此。夜景观规划设计可以通过光对城市空间进行二次设计,考虑到建筑的文脉,从弹性驾驶城市夜空间的管理法规和艺术入手,包括对建成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材料质感、风格及色彩的二次表现。这种驾驶并非是硬性、僵死的,而是弹性、动态、阶段性的,这正是“规划”概念的体现。现代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与以往的城市夜景观照明规划相比,在处理夜间建筑物形态及其组合方式方面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更注重物质形态背后隐含的深层文化底蕴。

2.2 缺乏尺度感

主要反映在夜间硬质景观的表现上,普遍的问题是宏观有余而细部不足。许多在白天为行人设置的小尺度设施到了夜间反而成为路障,而且灯具无论在造型还是尺度上均缺乏细致的考虑。事实上,城市空间中的各种灯具是联系白天与夜晚景观的纽带:白天可以点缀空间特色;入夜则是人类的“第二只眼睛”,能充分发挥其指示和引导作用,而且其本身的造型也是夜间标志城市尺度与特色的活跃因子。

2.3 缺乏整体性

受经济观念的影响,许多行业在夜间不同程度的利用各种灯光技术树立自身形象,这样就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的景观问题。德国哲学家谢林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唯有整体才是美的。”整体概念是审美的基础。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不令人满意的夜景效果主要是由于缺乏城市整体观念造成的。

3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的体系构想

3.1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从宏观上解决城市夜间景点的分布,景点之间的联系,主次的确立,性质特征及照明技术上的和人文活动的宏观问题,以及节假日夜景观系统问题,即在宏观上对艺术、技术、经济等因素进行限定。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直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以下内容进行:

(1)城市人口、用地规模、规划区范围;

(2)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市中心区位置;

(3)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广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4)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总体布局;

(5)需要保护的自然地带、传统街区等的有关保护措施;

(6)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成果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中,包括总体规划文本和图纸。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时,应对城市夜景观实现所带来的一系列技术、经济问题也有所涉及,并提出其实施步骤和方法建议。

当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与框架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对有关的夜景观总体规划内容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因为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城市夜景观规划实施与实践的直接影响因素。

3.2 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

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某一景区(商业街、校园、居住区……)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应结合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景区的属性、特征、重点和元素(建筑、设施、环境及人文因素)的相互关系,根据属性确立要创造的气氛,根据特征创造特色,根据重点确定主景,根据元素之间的关系确定配景、底景等创造整体效果。

在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过程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的线,就是:结合城市的经济状况、自然条件及历史背景,充分考虑到人对夜生活的生理及心理需求。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成果相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和图纸中;在当前开发修建地区,则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卢谊。“十一五”期间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