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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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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项目迅速发展的今天,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可以说没有高质量的工程就是没有生命力的工程,所以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成为工程管理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工程项目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需要各方面的协调与沟通,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一定要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但是,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注重的往往是技术方面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够重视。认为只要技术提高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就有了保证。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观念,随着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一定要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低

我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也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在这十几年间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而言素质相对较低,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目前许多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都是由刚毕业的大学生担任,表面上学历层次提高了。但实际上这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际经验,并且很多都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专业的知识就很难进行科学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1.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单一

建筑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而且其中会涉及到方方面面,多种技术手段以及多种材料,这样多样的因素如果想要合理的进行质量控制就需要多样的监督管理手段。但是我国质量监督管理多年来形成了单一的手段,以往的质量监督往往只是用手眼判断的方法。这种单一的监督管理手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够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控制。近年来质量监督管理也增加了一些现场的机器勘测的监督手段,但相对而言,手段还是比较单一,还需要探索更加多样化的监督手段。

2.缺少工程质量监督的外部激励机制

质量的监督管理自从起始阶段起依靠的就是政府的行政文件,基本上没有竞争可言。这样缺少外部的竞争就会导致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缺少工作的积极性,也不能够适应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低

随着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政府也对其进行了大力的支持,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性的规范也的确起到了一些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都在降低,甚至有些只成为了空头文件,不能更好地规范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增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意识

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注重的是工程技术方面的管理,而对质量的监督管理重视不够,这样就会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的水平,进而影响工程的质量。要想增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就要从管理员的意识上增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让工程的管理者真正理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只有管理者重视了施工人员才会重视,进而形成整个项目工程队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才能做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人,所以人为因素是最大的也是最不稳定的因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所以一定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在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在选拔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时除了要求较高的学历,还要注重经验,以及有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其次,在平时也要不断地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定期的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设立一些奖励和惩罚的措施,以学习效果好的人带动不积极主动学习的员工的学习,形成企业内良好的竞争机制从而提高整体人员的素质。

(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1.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技水平,丰富管理手段

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科学技术水平是很重要的一项因素。为了适应现代工程管理的需要,要不断的添置先进的机械设备告别传统的依靠手眼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时代。高水平的机械设备,能够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避免一些质量事故的发生,这样就能降低工程的成本。改变过去只对施工场地实物的监督而忽视施工技术方案监督的模式,重点加强对施工方案的质量监督。还要把监督的重点从施工器械的外在转向工程隐蔽部分的监督。从而发现更深层次的质量问题。根据不同的工程环节和部分采用不同的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做到各个阶段的有效监督,这样整个工程项目就能得到全面有效地质量监督。

2.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执法透明度

因为工程项目设计的方面比较多,所以要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会和工程建筑设计的各方产生关系,如果监督过于私密,会产生一些矛盾影响质量监督工作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从工程建设的一开始就让工程建设的各方了解工程质量监督的方式,打造真正透明的监督。这样既能避免质量监督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矛盾,还能使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自觉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因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动都被各个部门看在眼里,不敢有任何的违规行为。

3.树立质量监督为工程服务的理念

工程建设的各种管理手段都是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所以,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一定要是为工程服务而进行的。在这一理念的支持下,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一定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工程建设服务,所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的监督管理。事前就是在工程项目开展之前,综合分析各项因素确保工程建设中能够时刻保证质量。在事中的监督管理当然是最重要的,严格执法的同时如果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地方一定要及时的指出并且积极地寻找补救的措施,及时的纠正以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四)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

正所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管理活动要想有效的开展科学可行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鉴于我国目前许多的工程质量监管的法规都已不能适应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对现代工程管理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然后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的法律法规。有了科学的并且可操作的法律规范,然后严格按照法律的规范进行就能够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地进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十分重要,但是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存在一系列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只有进一步研究分析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并且积极地实施,才能缓解目前的困境。所以,有关的部门一定要继续努力,争取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能力,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喻天波,崔丙浩,徐继强.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09).

[2] .对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若干问题的探讨[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1(01).

[3] 张俊立,张轶坤,孙旭雅.关于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2).

[4] 陈占元.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9(01).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 政府 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靠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机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1. 政府法制建设

在政府对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的层次上,我们要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法制建设重点要做以下几件事:一是制定《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制度是管理市场大门的,也是整个市场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是合同管理。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基于社会咨询的专业工程师对合同的管理,是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是独立有效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全面、有效、正确的合同履行。监督工程师依法实施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同条件,这些规定正是政府工程合同管理核心。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主要是制定有关法规,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和行业协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有微观的一方面,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从2O世纪8O年代开始就抓政府的质量监督,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很可观的监督力量,城市都建立了质量监督站,90%县以上的城市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一些专业部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系列的检测机构。这些机构和人员,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劣质建筑产品流入社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开展政府质量监督,我们还从上到下建立了一套法规体系。这些工作都是在履行政府对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能,而且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的。世界各国政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程序性的监督,一种是实物性的监督。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实物性监督。

2. 政府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那么现在政府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二是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现在是全面在做,如三到位、五到位等。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政府质量监督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但现有的监督人员中大量还是施工方面的人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我们改进这些不足的总体思路是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结构质量为重点,以建立使用许可制度为手段以保证使用安全为目的,实施政府质量监督。政府最关心的是结构安全问题,是不要出现倒房子、塌桥这种恶性质量事故,从而保证人 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什么要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呢?因为,设计文件最重要的是结构安全问题,如果设计有问题,结构受力就不合理,安全系数不够,怎么能保证结构安全。所以,一定要重视结构质量。

3. 政府质量监督制度的要点

第一,实施质量责任制度

坚持建设工程产品质量“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工程质量形成的客观规律,加强政府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建设工程的策划决策一勘察设计一施工准备一施工建设一使用维修,有着必然的互为依据的联系。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是指从建设工程的策划决策阶段质量需求的目标确定到建设工程产品的使用、维修阶段的管理,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是全面、可靠的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保证,是建设工程质量系统管理思想的主要体现。

第二,政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审查设计文件,重点审查有关结构安全、建筑物消防方面的内容,包括地基的承载情况、结构受力分析和计算,通过审查这些内容,证明结构设计方面没有问题了,由审查单位出具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二是监督结构施工方面的关键环节,包括机构施工中的建筑材料,必要时还要对材料进行检测。这个环节的监督不是去对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像旁站监理那样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的客体主要是在建设活动中的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不是按规范进行施工,材料供应商供应的材料是不是合格,监理单位是不是履行职责,建设单位有没有要求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来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重点在这些方面。施工过程完了,审查机构出具关于结构安全的报告。整个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政府要对是否符合验收程序进行监督。最后,由政府出具使用许可证。

4. 改进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手段

基于计算机网络的政府建设工程信息系统,是建设工程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的现代化手段,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是建筑市场国际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需要,政府加大对建设工程管理信息技术投资,是拓展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实现有效监督的手段 。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引言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随着建设体制改革措施的不断落实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它作为建设工程当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过程,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相关内容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同人们的需求以及地区的发展之间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并且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对于人们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等各个方面都具有直接的影响,除此之外,建筑工程项目对于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之间也具有紧密关系,因此只有做好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够进一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生命力。但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工种多、施工周期长、流动性大以及机械设备和材料复杂等众多的特点,这就增加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难度。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发现,一些近年来的新建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平均低于30年,而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完好,从而为其以后的实际应用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现行监督体系有待完善。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当前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当中的需求不能够进行很好的满足。首先参与到建筑工程活动当中的单位数量在不断增多,包含有检测、施工、设计以及勘察等众多的单位,同时随着新工艺以及新材料的不断应用,使得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得到了显著增加。另外,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责任主体的变化相对较快,从而增加了各方主体重组活动以及改革等内容,且人员具有比较大的流动性,加之一部分工程项目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降低投入成本,从而对于工程质量造成不利的影响,而这些方面都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对其进行有效的制约。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人员专业素质有限。建设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单位面积都在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使得监督人员工作的难度和任务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从而要求监督人员应该具有更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但是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他们所具有的知识结构相对不够全面,同时对于实践经验又比较缺乏,如果他们的责任心不强,在实际工作当中注重形式,没有严格的行使国家赋予自己的监督权,从而就会对于工程总体质量造成影响。3.各方安全质量责任主体信用相对比较缺失。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大部分业主都不够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也很少了解建设当中需要依法办理的手续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等等。例如,一些建设单位对于经济效益比较重视,但是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当中就很可能做出违法的行为,或者是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追赶工期,认为监督管理过于繁琐,而不办理相关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手续。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有的单位存在着承揽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或者是无证越级,还有一些中标企业通常都是打着有实力企业的旗号进行投标。对于监理单位来说,超越资质监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还有些监理单位对于成本不考虑,将监理价格恶意的降低,监理合同签订以后,不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安排人员。对于设计单位来说,他们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对于开发商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随意满足,将设计质量标准降低,更有甚者,随意变更设计。这些安全质量责任主体信用缺失的问题都为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埋下了隐患。

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对策

1.完善以及创新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为了能够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得到真正的提升,就需要对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方法进行创新以及完善,从而能够为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而且对于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更好的规范和约束,同时对企业内部网络监督管理系统的构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隐患进行有效的避免。2.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从这一角度而言,要想将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就需要将其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提升。首先,对于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的专业技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并且对于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也应该及时的进行了解。其次,加强相关人员实践同理论知识相结合的培训,对于建设工程施工流程要进行熟练的掌握,同时对于控制的关键点也要详细的了解,在实践过程当中能够将理论知识进行有效的应用,从而将管理水平大幅度的提升。3.增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意识。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展而言,质量是其一个关键的因素,通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不仅仅能够将其使用价值得到显著的增强,同时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增强竞争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只有把握好这一时机,建筑行业才能够将自身的发展加快,建设企业应该不断的进行相关内容的教育,使得员工建设工程质量意识得到增强,从而将其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4.完善建设者责任制度。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开发以及建设单位由于缺乏完善的责任制度,不能够很好的规范以及约束工作过程当中的行为,从而对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为此,需要对于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将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从而使得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能够按照有关的要求严格的执行,从而使得工程质量有足够的保障。5.提供企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在当前背景之下应该通过法律约束以及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来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要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的执行,从而使得市场环境更加良好,对于建设者的所作所为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从而营造出公正以及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6.加强对监管建设单位的管理。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为了使得建设工程质量有足够的保证,政府还需要严格的审查建设单位的资质,并且利用动态管理的形式来对待监理单位,使得其管理水平能够得到显著的提升。除此之外,对于监理单位的总监负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并且定期的对于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以及培训工作。另外,在进行监理单位选择的时候,业主还应该对于其人员的监理水平以及能力给予重视,这样才能够确保监理人员所具有的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五、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其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为此,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应该从多层次多角度来分析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当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将其进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显著的提升,进而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优异的质量。

作者:李天孝 单位:凉州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参考文献:

[1]宋小强.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J].工程质量,2016,10:89-93.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油气田在建工程 转资 存在问题 建议及防范措施

一、 石油工程转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划分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范围

由于固定资产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油田企业在建工程投资项目资本化支出与收益性支出范围划分不明确,基建投资计划中存在一些投资项目,从专业上讲投入的是一种设备,实际上却是某一项设备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形成一项固定资产,如注水泵缓冲球是一种设备,实际为注水泵整体设备的一部分。

(二)在建工程转资滞后,造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直接影响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还会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

1.交付使用滞后:油田企业在建工程形成资产虽然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在建工程验收交付滞后,使达到转资或预转资条件的工程项目,长期挂在建工程科目,既影响资产后续管理,又影响资产折旧计提。

2.竣工结算滞后:原因之一是在建工程项目投资额大,建设期较长,形成资产数量多,项目施工结算资料的编制耗时过长,竣工决算滞后,甚至长期拖延结算;预交付资产存在大量暂估,相关资料提供不齐全,单项资产价值不易划分,预转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原因之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可能由于决算资料上报不及时,工程监管、概预算、审计等相关部门决算结论出具不及时的原因,影响在建工程项目转资。

(三) 在建工程项目转资的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1.更新改造油田工程项目,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将改造部分的价值报废扣减,直接将更新改造部分的价值增加到原固定资产价值之上,从而导致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2.在建工程办理竣工决算,转资形成的整个投资项目价值虽然准确完整,但是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形成的单项工程项目价值分割不合理,从而造成单项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有偏差,账面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四)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验收不规范

在建工程投资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未严格按照在建工程转资管理规定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实物使用部门全程参与,按照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对应现场实物资产逐一进行交接验收,容易出现交不清楚,接得模糊现象。

(五)财务人员工程管理方面知识欠缺

一直以来,财务人员注重的是在建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归集、工程项目款项的结算与支付,然而做好在建工程转资工作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财会知识,还需要了解工程项目管理与预、决算方面的知识,需要我们走出办公室,到现场落实工程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 改善在建工程转资的建议及措施

(一) 统一固定资产认定标准,正确列支资本化支出

单位计划部门与财务等相关工程管理部门要统一固定资产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划分资本化支出范围,申报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资本化支出范畴,从而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下达。

(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在建工程转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相关信息系统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审查,促进在建工程项目转资及时、准确

1.明确在建工程转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竣工验收时限、竣工决算的时限,竣工决算审计的时限,对长期挂在建工程科目未清理的工程项目加收资金占用费(财务费用),对在建工程转资也实行预算符合率控制,并定期对在建工程及时转资率进行考核与奖惩。

2.除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外,还需要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以便摸清在建工程项目家底。

3.财务部门要与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联合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综合监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对达到转资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跟踪监控,直至最终转列资完毕。

4.充分利用油田现有的信息平台,如:油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施工、决算监督与审查,项目招投标,立项、合同、反馈等处理的全过程监控,并与内控管理制度相结合,规定完成的时点限制,并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奖惩。

(三)明确在建工程交接前后相关部门的责任,规范在建工程交付使用程序

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形成资产主要由投资项目管理者负责,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形成资产的管理责任转至资产管理者与资产使用者。必须对在建工程项目形成资产交付使用进行单项验收、专项验收,而且在验收时,投资项目管理者、资产管理者、资产使用者、财务人员等全部到达现场进行联合验收,对照编制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一一盘点核对,达到现场实物与交付清单相一致,交接的清清楚楚。

(四) 加强财会人员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不仅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条件,而且是各类产品生产活动的场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轻者造成返工和经济浪费,影响建设工程产品的正常使用功能;重者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是,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减少或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一直是建筑业以至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首先,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其次,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最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2、质监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大多数质监机构直接招聘应届大学生充实队伍,表面上人员的学历层次上了好几个台阶,但因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3、监督管理机构自我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说到底是一个行政部门,它的职责在于对建设工程在质量方面的问题予以杜绝,同时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而很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时经常性地与施工单位、监理部门的质量责任相混淆。对于很多监督管理工作,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监督站进行执行。而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很多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无法很好地定位自己究竟是政府雇员还是技术执行人员,监督站究竟是执法单位还是一个专业的技术部门,而由于自身的行政职能还不是很完善,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看到对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只能是责令其进行整改却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力。这种不明确的定位也造成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的无法统一,从而使监管的效率严重低下。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2、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及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还要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调整自身定位,转变监督模式

目前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监督还沿袭着以前的做法,实行以工程为终端的点对点的监督模式,这样的监督方法容易导致监督工作的片面性和主观性,不利于发现工程质量管理的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采取小组监督模式,并结合不定期的巡查督察模式,这个监管方法和工作思路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号令文件精神是一致的,既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又能够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最重要的是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工程管理和工程现场所存在或潜在的问题。通过不定期的巡查督察又能够及时地发现监督小组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及时指出及时改正。

4、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5、加快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是今后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全面引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全过程实现有效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可使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处于可控可有效监管的状态,实现监管工作的透明化及监督信息的动态、准确、实时采集,并在各相关部门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时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效率。

6、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制度

传统的三到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监督模式,不仅与监督检查随机性、动态性的根本要求相矛盾,而且容易造成因停工待检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彻底加以改进。建立规范高效的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与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随机抽查,事先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可以避免受检单位做表面文章,监督人员更容易看到真实的情况,通过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控制,有效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同时,可以更加灵活、合理地配置监督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监督工作量不断增大与监督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

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在不断的完善,随着不断的推行相关的制度,依据先进的技术,创新管理的方式,提高管理的水平,进行长效管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修订,提升工程质量的意识,强化管理的力度,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张俊立等.关于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2.

[2]周斌.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