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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规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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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规划设计方案

园区规划设计方案范文第1篇

总体规划

基地位于主要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东南角,用地南侧为拉萨河。规划将医院主体建筑分解为4层的门急诊医技楼、9层高病房楼和2层裙房,总图布局简洁明快。高层病房楼布置在用地东南面,病房楼远离城市道路同时临近河道,有利于隔离道路噪音,并充分利用沿河自然景观资源布置病人休闲疗养空间,同时在病房楼北侧留出较大的开敞空间。门急诊医技楼布置在用地西侧,布局方正。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处设有绿化停车场,形成开阔舒展的环境空间形态,减少大体量建筑的对城市空间的压力,优化城市空间形态。

交通流线

整个院区沿贡布塘路设有两个出入口:西侧主要作为门急诊医技楼的出入口;东侧主要作为住院部的出入口。院区内沿用地设置主要消防环路,医院建筑内部出入口沿着医院环路布置。

空间及景观

本次规划布局中保留场地上的原有树木,着力搭建现代化绿色医疗平台。住院部入口广场是院区标志性的空间节点,方案在入口广场上结合保留树木,设有集中绿地,营造入口对称方整的形象,在医院的城市形象面上凸现出了绿色花园式的医院风貌。门诊楼内采用中心大厅串联东西庭院的手法,增加建筑与环境的接触融合,创造园林化的医疗空间环境,使主要的医疗空间最大化的与绿色庭院相互渗透,同时保证了更多功能用房的自然通风采光,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建筑设计

(1)门急诊医技楼:门急诊医技楼地上4层,中部为门诊大厅和公共交通空间,东西两侧串联了由门诊及医技科室形成的若干支空间。具体功能布局如下:一层门诊大厅内为挂号收费和门诊用房;东侧为影像中心和急诊急救中心;西侧为儿科门诊和具有独立出入口的感染门诊区,感染门诊严格实行医患分流制,防止交叉感染。二层西侧为外科和内科门诊;东侧为输液大厅和检验科及CCU,输液大厅在夜间通过独立的楼电梯与急诊和急救区相连。三层西侧为妇产科和五官科,东侧为功能检查和病理科,其中病理科通过电梯和连廊与病房楼2楼的手术区相联系。四层北侧为皮肤科和藏医理疗科,东南侧为产房,并与住院部位于4层的产科相连,西南侧为办公区,办公区设有单独的出入口。门诊医技用房采用二次候诊模式,医护用房位于外侧,区域相对独立。

(2)病房楼:一层为住院部大厅,大厅内为出入院处和病员服务中心;南侧为医院中心配液室,和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二层为手术区:设有5台手术,苏醒室设有5床位,手术室采用洁污廊模式,中间走廊为清洁区,走廊为非清洁区。手术中心与中心供应、血库和病理均有直接连系。手术中心位于病房楼2层,与病区联系紧密,方便住院病人以最短的距离,最短的时间到达手术室进行手术。手术部医护人员内部用房充足,医护人员经专用入口,经换鞋、更浴通过二次换鞋进入手术区。三至九层为病房标准层。每个病区设有标准病房16间。其中床位数可以根据实际使用调整。病区医患用房分区明确,流线互不干扰。护士站位于病区入口处且靠近病区中部,既方便管理,又有利于缩短护士工作距离,提高工作效率。靠近病区入口处还设有病人活动用房和家属接待区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生活交流空间。另外在端头设置晾晒平台,满足衣物晾晒的需求。病房标准层垂直交通分区明确:在病人区域设置3部病梯供病人及探视家属使用;在医护区域内,设药梯一部、污梯一部、污梯兼做消防梯。医患、洁污分用,安全高效。

(3)裙楼后勤楼:一层为营养中心,二层为中心供应,其中中心供应靠近病房楼的污梯和手术区的污廊,一楼设有专用的污物出入口。

园区规划设计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重庆园博园;景观;地域文化;呈现

1 重庆园博园总体规划体现地域特色

园博园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核心地区的龙景湖片区,占地面积220hm2,其中湖面53.3hm2。基地原状为丘陵地貌,山体高差起伏较大,山势坡度较陡,这是典型的山地地形特征,也是园博园规划设计的关键所在。

园博园的总设计师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景观分院院长冯一民根据基地现状,提出了园博园规划顺应山水之势造景,充分体现山地城市的地域特色,打造“大而有势,大中见博”的规模宏大的自然山水园。设计团队在规划中因地制宜、应势成景,巧妙的利用了地形,创造竖向上丰富的空间层次,形成“沿水而展”、 “一轴两星一环”的格局,体现了山地园林的地域特色。

2 展园区内区域划分展现了地域特色

展园区根据规划设计的用地要求,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对展园作了区域划分。其中包括北方园林、江南园林、岭南园林、闽台园林、现代园林、荟萃园、西部园林等10个展园区,汇集了包括中华不同流派园林和充满异国情调的国际园林在内的127个展园。其中北方园林展区突出北方园林建筑景观雕梁画栋、色彩艳丽的特点,展示北方园林的雄伟壮美、恢弘大气;江南园林展区采用江南园林理景手法,充分体现江南园林淡雅柔美的水乡氛围和小中见大、巧妙精致的园林特色;岭南园林展区选取了岭南园林构园的景观元素,凸显其浓厚多彩的地方色彩;现代园林展区通过简洁理性的现代园林设计手法,营造多种空间感受;荟萃园展区利用多种园林手法和景观要素,打造以传统园林为核心的景观园,展示中华南北园林的精粹……不同的展区都代表了不同的地域特色,折射出不同的地域文化,使园博园景观具有文化厚重感。

3 园区内重点景园的设计折射出传统地域文化

园博园重点设计沿水展开,形成"一轴两星"的格局。它是传统园林的展示轴,也是园博园的精神轴。在此轴线上布局有主展馆、巴渝园、荟萃园等重要景点,这些景点也展示出了传统园林、山水园林、巴渝园林等地域文化特色。主展馆是园博园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和景点,主展馆以山体走势为建筑空间构架基础,结合山峦之势,依山而建, 使建筑与山体融为一体,展现山地建筑的艺术特色。巴渝园突出传统园林特点,把不同的园林要素自然地融入院落空间,丰富园林景观层次,以街道和院落的形制,再现巴渝的风土人情和古典园林的意境,呈现出浓厚的地域文化特色;荟萃园则以中华传统园林为灵魂,结合山势,打造园林精品,成为园区内中华园林展现的核心点,是园区传统园林的精华所在。

4 独立展园传达出城市文化个性

中国古典园林讲求源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造园理念,擅长“小中见大”的造园手法,缩移再现咫尺山林的自然景观,各个城市的独立展园就是在“小空间”做的“大文章”。独立展园通过建筑及园林特色的符号化提炼,在最小的使用面积内演绎出一个城市最核心的文化外显特征,做到巧妙自然,形式美观,体现出中国传统园林的精髓。在园区内独立的127个展园中,每个展园都是一个城市的浓缩景观,代表了一个城市所特有的地域文化特征,传达了丰富的城市文化个性。下文中试举两例,加以浅析。

4.1 天津园

天津园位于园博园的主景观轴之上,与巴渝园隔水相望,区位十分优越。在设计时,天津园以津门曲苑、鱼龙百家为设计主题。通过对联、彩绘等景观元素来表达天津市最具盛名的戏曲、曲艺内容,体现天津市作为北方戏曲之乡的地域文化特色。在展园的空间布局上,以“一楼拥三庭,一径通帆台”为空间布局理念,从而迎合天津作为中国北方山海之城的特征,使得景观地域文化凸显。

4.2 宁波园

宁波展园的设计方案本着对大自然返濮归真的设计理念,意在营造一个融入宁波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意境,体现诗情画意般的“忆明州”的主题。宁波园设计中提炼出以天一阁文化和港口文化为主要思想,设计上运用天一阁的麒麟璧,用仿古的材料及古典结合现代手法表现,体现现代宁波的历史源远流长,使“忆明州”以一幅水墨山水画的方式展现在大江之滨,描绘出一幅宁静、恬美的水墨江南画卷,传达出了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

5 结语

重庆园博园充分地展示了中华传统园林精髓及不同城市园林景观的地域特色,扩大了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也很好地传播了园林文化。在后园博会时代,园博园将成为一个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生态公园,它留给山城人民的是生态文明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 秋雁.天津园惊艳亮相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博会[R].中国风景园林网,2011(1)

2 秋雁.重庆园博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展示[R].中国风景园林网,2012(1)

园区规划设计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规划;规划设计

1 工程概况

1.1 地理位置

慈溪市综合商贸城是以服装小商品交易为核心,兼营日用百货、皮包皮具、家纺布艺、家俱装饰等业态,服务于泛慈溪的一站式小商品购物中心。项目位于慈溪市已规划的现代商品市场园区D单元C26区块,该区块东临园区36m宽主干道,西为规划水域河道,南为园区防护绿化带和河道,北与园区辅道(兼货运道路)毗连,总用地面积42930平方米,约折合65亩。

1.2规划条件

依据《慈溪市商品市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主要指标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m,以六层为宜;停车以地下为主,地上为辅。

1.3工程概况

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本地块规划条件,本方案设计由一幢七层主体建筑和四层辅房以及一层地下室组合而成的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24.6㎡,地下31522㎡,容积率2.8。建筑占地面积22076.9㎡,建筑密度51.4%,一至七层分别为20020㎡、19379.5㎡、19670.4㎡、18929.7㎡、13746.9㎡、13789.2㎡、13458.2㎡,出屋面面积为1030.6㎡。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框架结构、六度抗震设防,建筑防火按一类高层商业建筑标准设计;地下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为二级。

2 设计依据

慈溪市规划部门对本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意见;慈溪市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慈规条字(村)【2011】号);慈溪市商品市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慈溪市综合商贸城投标方案、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合同编号:2011-JD-195)。主要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5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 总平面布置

3.1总体布局构思

慈溪现代商品市场园区是慈溪市政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总体环境水平“十二五”期间开发建设的城市功能区块之一的现代服务示范区。园区位于慈溪中心城区东北部,是中心城区与杭州湾新区之间的重要地段,总用地面积229.49公顷,四周道路畅达,交通便捷,可直通杭州湾跨海大桥。

园区规划以“一核、一带、两轴、多心”为结构形态。综合商贸城位于贯穿于园区南北的滨水景观带(即“一带”)和纵横于东西南北的主要道路(即“两轴”)的南端,扼园区南向门户之咽喉,位置十分重要。园区规划共八个相对独立的专业市场和多个配套服务区域(即“多心”)。综合商贸城是园区“多心”中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中较小的一心(占园区用地1.9%)。综合上述因素,着眼于整个园区均衡合理的布局和总体形象,着眼于小商品市场一站式相对集约的购物环境,本方案为与购物环境和园区总体形象相对协调,建筑布局、建筑形象以整体、简约为主,彰显南向主入口建筑区域地位。

3.2建筑退界与竖向设计建筑退界

依据规划技术指标,建筑东侧退让规划道路15米;南侧、北侧退让用地红线21米。竖向设计:主体建筑地坪比室外地坪高0.300m,比道路标高高0.100m。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10(暂定)。

3.3交通组织和停车

交通组织是商品市场总平面布局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交通顺,市场旺,交通乱,市场衰”。本工程位于园区纵向主干道南入口,南北分别与园区次干道和园区支路毗连,其中园支路也是货运干道,南向跨越园区支路即是园区河道和绿化隔离带,跨越河道和绿化隔离带,即与园区南端36m主干道中横线相接,中横线南是慈溪规划中的高架轻轨交通,其中东南向为轻轨站。本方案交通组织在顺应园区规划道路框架的前提条件下,采取如下措施:

(1) 人流组织

建筑南北两端分别设建筑主次入口及人员集散小广场,通过广场与南端的园区次干道和北端园区支路相连;鉴于本方案配套服务用房设于辅房四层,南广场一侧设直通该层的入口和电梯,以方便该层的对内对外灵活使用。建筑四周设本方案安全疏散出口,也可兼人员备用出入口,辅房与主体之间消防通道贯通南北主次广场和中央景观带。

(2) 物流组织

建筑西北端设本方案物流出入口,货物通过园区次干道,即货运干道入本方案物流集散场地和货梯进入商贸城各楼层,物流集散场地与北入口广场之间用绿化带隔离。

(3) 车流组织

依据园区规划和相关规范,机动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设0.8个停车位设计,本工程共需机动车位962个,根据设计任务要求,主要以地下停车方式解决。本方案设计地下室31522㎡,停车位875个,地上87个,满足停车需要。地下车库南北两端结合建筑南北入口共设三个双车道车辆出入口,皆与建筑保持一定距离并以绿化带隔离,驱车进入市场的客流,可以在南北主次出入口市场下车进入市场,也可通过地下地下室电梯、楼梯进入市场。车流与出入口组合,既有机统一,又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干扰。

(4) 非机动车停车

本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在地面结合道路及绿地在适当的地方布置。考虑到顾客的流动性较大,员工非机动车停车位与顾客非机动车停车位分开设置。

3.4绿化与景观

美化优化环境是慈溪现代商品市场园区规划中的一大亮点,也是提升慈溪城市总体水平重要举措。本方案地块西侧濒临贯穿园区南北的水系和滨水绿化带,南侧则直接与园区南向绿化景观带相连,环境十分优美。本方案南入口广场直接与园区南向绿化带结合,隐现于绿化带中的南入口广场环境灵动、优美。

中央滨河景观带是慈溪现代商品市场园区规划的点睛之笔,本方案建筑西向与之毗邻,方案设计采用四层辅房与景观带相邻界面以柔和的曲面形式与之衔接,三层滨河区域收退一跨,以空灵的平台和种植屋面,使建筑与景观和谐结合。建筑东西侧与园区道路相接的界面,利用室内休息平台各设计两组竖向景观节点,使建筑总体与景观整体相通相融。鉴于本工程南向规划有轻轨,东南向为轻轨站,故本工程屋面均为种植绿化屋面,以改善“第三立面”的观赏效果。

园区规划设计方案范文第4篇

一城市规划引领城镇化建设

城市设计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支撑,一个城区的布局,从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城区的发展水平和对外形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就需要对我区新型城镇化发展高起点规划。新型城镇化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依托和强劲动力,我区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要求在规划城镇布局、整合政策资源、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推进和谐城中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在全市乃至全省城镇化建设中做表率。

二提前完成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我区城市规划要注重提升市域发展定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规划品位,打造建筑精品,构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齐备、产业集聚、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区体系。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全力以赴,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月底以前完成小孟工业园区效果图、城市化效果图设计,在月底以前必须形成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三有机统一工业强区和都市新区

要充分结合工业强区、都市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城区。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密度,明确各类区域的总体功能和发展定位,使各功能区合理分布、有序发展、优化布局。充分考虑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开发的问题,必须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最大的竞争优势来保护,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加快培育以绿色环保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解决人口增长与土地使用面积少的矛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实施安置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失地农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体系建设,解决交通出行问题及拥堵问题。要充分考虑地上地下规划,充分利用有限城市空间,论证超高层商住楼的相关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品味,强化人文环境。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细化城市管理标准,促进我区北部商贸区与老城区充分融合,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便利。

园区规划设计方案范文第5篇

一、认真把握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原则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点多面广,对规范规划管理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首先要把握好建设工作的集中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必须着重突出“五项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实现城市建设科学规划,使城市整体布局更加合理;坚持“适度超前、城建带动”的原则,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共进,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以适度超前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坚持“量质兼顾、建管并重”的原则,在城市建设上既要大手笔规划拉大城市框架,同时又要注重规划建设质量的把握,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平;坚持“城乡统筹、持续发展”的原则,既要注重城区规划建设,又要全面把握县域规划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范报建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1、推行网络化审批,规范项目的报建和管理程序。凡土地出让、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验收结算等有条件的一律通过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除特别批准外,不使用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县政府将不予受理,招投标中心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信息中心应抓好网络的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网上办理、流程管理和限时办结,查处违规办理行为。各单位要确保办公网络系统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及时办理协同事项,急件随到随办。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工作延误的,县委、县政府将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绩效问责。

2、加大协同规范项目选址和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审批和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定办发〔2010〕29号)要求执行,控制审批流程,跟踪审批进度和状态,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用地分类管理范围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来安排建设项目,做到项目选址与县城规划总体布局相一致,与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相协调,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要求相符合。在项目选址审批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科学把握项目选址安排。

3、分责管理,完善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分市政、公共设施规划、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产业园区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和私人建房规划四类进行管理。

(1)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市政、公共设施由业主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提交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环保、水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重大项目经向县四套班子会议征求意见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土地受让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严格按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规划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3)产业园区内企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企业业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初审,园区管委会审查,并报县规划部门审核后,由园区管委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园区和城市建设的领导审批。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应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

(4)城区私人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不予批准私人建房。城区安置地、危房改造、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私人建房,要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建筑层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立面效果必须符合县城城区区域建筑风格要求。设计方案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4、提升监管,深化施工许可证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必须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相关报建材料到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为强化建筑市场的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许可联合验证制度,凡报建手续完备的项目由规划建设部门发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明,作为施工过程中余土搬运、水电安装、建筑材料供应的前置条件。

三、规范公建工程招投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招投标审批程序。凡经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决定并行文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凭县委、县政府文件到县发改委直接立项,由县级批准的,县发改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项目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到县招投标中心从已入围的招标中选择招标。招标做出工程预算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根据项目情况所涉及的设计、勘察及施工费用逐步予以审核,县财政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审定批复。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的项目和国家规定不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研究并经项目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凡实行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施工造价须按财政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2%后进行发包,并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发包手续。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和不允许邀请招标及直接发包的项目,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开始实施后,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程序核拨款项;非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负责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核拨。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压缩招标时限,时间为3-5天,编制标书时间为7-15天,公示中标结果时间为2天。新增加项目,一律凭县政府批准文件并按上述规定程序操作。

2、严格工程量变更管理。工程量有变更的,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控制工程增量暂行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发[2011]5号)要求进行管理。工程增量累计在3万元以内的,由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向县监察局申报,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工程累计增量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且小于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向县监察部门书面请示,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准;超过中标价的10%或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先行报县政府批准。

3、严格控制BT工程的实施。慎重使用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从严控制和减少政府负债。凡采用BT模式建设的,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严格管理,由县委、政府按程序集体决策。未按程序审批的,不得进行规划设计审批、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报建。批准的BT建设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并明确变更工程量的条件和计算方式,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

4、强化责任追究。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监理、招标等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克服和减少工程量变更的产生。凡因监管失责(包括遗漏应同时建设的工程内容、工程设计的缺失、选用建筑材料明显失误等)造成工程造价增量超过中标造价10%(不含10%)和同一项目出现三次及以上增加工程造价的一律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问责,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失责责任;对负责审批工程规划设计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和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处合同造价额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因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存在缺陷或错误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除。

四、规范公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为加强对施工单位建造师及“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的管理,行业招标办应即时督促中标单位将建造师及“五大员”的证件原件交县招投标中心保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招投标中心领取。凡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施工单位的建造师和“五大员”实行每月指纹机考勤扣分制度,考勤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时奖惩及列入招标办“黑名单”的依据。

3、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业主单位应即时督促监理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监理员资质证书原件交县招标投标中心押证,待工程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须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实行工程验收委托中介机构检测制度。凡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含BT工程项目)的房建、道路、公路工程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抽样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审计结算须依据检测报告进行结算。房建工程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前、道路公路工程完工一个星期内,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随机取样检测验收。房建工程主要抽检框架柱、剪力墙、主梁及楼板,每层各取3-5个样,抽检层数为总建筑层数的30%;道路、公路工程采取随机取芯检测,每公里单幅路面取4-7个样。

5、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社会监督。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公示及竣工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工程开工后,在项目建设地点醒目位置以公告牌的形式,将项目建设立项批准机关、建设规模、合同造价、招标方式、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项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建设地以永久标志碑(或标示牌)形式,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责任人等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

1、严格建设时序管理。对有明确规定单位工程施工时序的,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建设。

2、严格建筑外立面管理。为达到统一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外立面须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明确的效果图实施,使用的涂料、墙瓷、门窗等材料、构件在使用前需先送样品到县规划部门审核备案。

3、严格建筑节能实施管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节能与节水、节地、节材并举,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屋面、外墙及门窗的建筑节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严格分户验收质量管理。为确保每户房屋工程质量,防止渗水、裂缝等质量通病的存在,须先进行分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严格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为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的建设品味,凡涉及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须按照规划审批时的要求实施到位。

六、加强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1、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难以执行的,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城市管理与服务指挥中心是打击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协调机构。县国土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特别是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已收储用地行为的查处。县林业部门负责对滥伐林木,非法开挖林地的查处。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队的作用,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巡查情况,并负责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未按规划建设现象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侵占城市道路、公共设施乱搭滥建行为的查处。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历市镇政府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心城区外违章建筑行为和“城中村”改造点、安置地非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城区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建筑行为的监管力度,共同做好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供水、供电监管。供水、供电部门在受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正式申报用水、用电安装手续时,广播电视、电信、燃气安装等单位在办理安装申请时,均要先查验申请人是否持有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出具的准予施工证明,没有证件的一律不予安装。供水、供电部门要加强查处私拉乱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把握,认真执行,对审验把关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七、强化河道、山体、城区街道保护,维护县城优美环境

加强城区河道保护和城市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所有涉及河道的建设项目报建时,必须符合河道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由水利部门前置审批。提倡依山就势建设,严格限制山体开挖,防止水土流失。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护坡复绿治理保证金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由水土保护工程在报建中实行前置审批,并根据护坡复绿治理工程量收取相当数量的治理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将水土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设护坡复绿设施的,由水保部门用保证金进行建设。凡涉及城区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均应到县城管局进行申请,县城管局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进行审批,批准后才可施工,县城管局负责全程跟踪管理,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恢复原貌。

八、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推进农民新村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要十分重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

1、科学规划选址。要大力推行联村联组建新社区,在规划选址时要坚持“三不选”原则,即联户少于5户处不选,山边有塌方危险处不选,河道有洪水隐患处不选。

2、严格建房审批。农村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审核。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转送所在镇规划管理所。由镇规划管理所牵头组织国土所、村委会、村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由县规划建设局审查并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