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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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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

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心”药一: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报告,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风险警示。2011年,鼓楼区预指委与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首次在全国职务犯罪心理预防调查报告。在预防调查过程中,共深入监狱对47名职务犯罪罪犯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对近200名职务犯罪罪犯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150份。该调查对职务犯罪心理的构成特征、职务犯罪心理的演变过程、职务犯罪心理的外化模式和职务犯罪心理的演变规律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职务犯罪的心理防治建议,实现了职务犯罪心理提前预警。

“心”药二:构建权力监督、流程监控、心理防治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2012年4月,鼓楼区预指委与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分会、江苏省心理学会在职务犯罪心理预防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职务犯罪心理防治研讨会暨成果会,邀请心理学专家学者和纪检、检察实务人员、驻区单位代表,一起研究论证职务犯罪心理防治方案,努力构筑以“盯权”、“盯事”与“盯人”为内容的职务犯罪立体预防格局。

“心”药三:推出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教育干预行动。鼓楼区预指委启动了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教育干预行动,提出“四个结合”:即净化环境与增强心理免疫相结合、严肃纪律与强化心理威慑相结合、心理辅导与提供心理干预相结合、诱因控制与心理风险控制相结合。2012年以来,根据下发的《职务犯罪心理防治方案》,建立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机制,邀请南京大学专家在南京大学、国电南京自动化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等20余家单位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教育干预,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心”药四:心理研究成果运用到办案和侦查的实践之中。在侦查收费员杨某挪用公款案件时,发现杨某实施挪用公款犯罪可能与她畸形的消费心理有关。为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并有效分析其犯罪原因,检察官邀请心理学专家一起讯问杨某,疏导杨某的心理,让她感觉自己的不健康心理给她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真心悔过自己的犯罪行为,促进了侦查办案的顺利进行。同时,掌握了解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获得了第一手的预防资料,从而使案件预防工作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

“心”药五:推出职务风险认识、评估、调适手册。鼓楼区预指委在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预防调查和防治实践的基础上,和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设计心理调查问卷,科学设定分值,对职务犯罪风险进行自我认识、测试和评估,并对自我调适提出指导,最终形成了该手册。手册经江苏省电力公司和6个金融单位试运用,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正进一步扩大运用范围,同时对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下一步在各行业系统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预防工作做积极准备。

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1.1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力调度机构:指_________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局/所,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

1.1.2 电厂:指位于_________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共台,分别为号机组mw、号机组mw、号机组mw、号机组mw,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 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 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进行同期连接的第一天。

1.1.5 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并入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6 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

1.1.7 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generationcontrol)。

1.1.8 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voltagecontrol)。

1.1.9 rtu:指远动装置(remoteterminalunit)。

1.1.10 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运行的发电设备与电网的电气联系中断。

1.1.11 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电厂或电网接线方式不同于正常方式的运行安排。

1.1.12 机组可用容量:指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的出力。

1.1.13 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备用期内的状态,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和停机备用等。

1.1.14 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15 强迫停运:第1.1.14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16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7 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8 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机组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19 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等效非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本协议中仅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运。机组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20 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力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的用于确定电厂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的曲线。

1.1.21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出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22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的规程。

1.1.23 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4 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乙方的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5 购售电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电厂所发电量的购售及相关商务事宜签订的合同。

1.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2.2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 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 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第2章 双方陈述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双方义务

3.1 甲方的义务包括:

3.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根据电厂的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厂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 负责所属电网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

3.1.3 以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 合理安排电厂的设备检修。

3.1.5 支持、配合乙方对相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的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包括pss)、agc及调速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1.6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相关的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电厂相关的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的电力调度信息。

3.1.7 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的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相应规程、规范。

3.1.8 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电力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3.1.9 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2 乙方的义务包括:

3.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3.2.2 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3 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4 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5 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2.6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3.2.7 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3.2.8 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电力调度机构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参加电力调度机构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3.2.9 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第4章 并网条件

4.1 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入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条件。

4.2 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的有关约定。

4.3 电厂调度自动化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的有关约定。

4.4 电厂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的有关约定。

4.5 电厂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XX)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4.6 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具备投运条件。

4.7 电厂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部分应与所在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

4.8 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9 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的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电厂接入运行的条件。

4.10 双方针对电厂并入电网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5.1 乙方电厂并网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受理后按照要求的方式并入。

5.2 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电厂(机组)首次并网日的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的基本概况、验收情况、并网电厂(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的资料。

5.3 并网申请的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拖延。

5.3.1 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机组首次并网日_________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通知。

5.3.2 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确认的理由。

5.4 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电厂并网的具体事宜作好安排。

5.4.1 甲方应在已商定的首次并网日前日向乙方提供与电厂相关的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电厂相关的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的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或限额)。

5.4.2 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员(包括有调度发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系方式。

5.4.3 乙方应在收到确认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力调度机构商定首次并网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5.4.4 甲方应在电厂首次并网日_________日前对乙方提交的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 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_________。

5.5 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_________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 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 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 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 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 对仅属电厂自行管辖的设备进行可能对电网产生冲击的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 将并网调试电厂纳入正式调度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 根据电厂要求和电网情况编制专门的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电厂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具体调试计划通知电厂。

6.2.3 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情况,经与电厂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 电力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或支持。

6.3 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第7章 调度运行

7.1 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 电厂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7.1.2 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电厂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 属电力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电厂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电厂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2 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厂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_________分钟(min)通知电厂值班人员。

7.3 电厂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电厂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_________小时(h)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_________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条件的机组调整幅度基本相同的原则,兼顾电网结构和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安全、优质、经济地安排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4.1 调峰: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双方商定为。

7.4.2 调频: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为第调频电厂(机组)或非调频电厂(机组),应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号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7.4.3 调压: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电厂失去电压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4.4 备用:如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应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5 甲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厂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电厂,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6 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7 电力调度机构应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第8章 发电计划

8.1 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电厂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电厂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_________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 根据购售电合同,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3 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电厂完成发电量的进度和电网近期的负荷情况,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或国家法定节日_________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_____日前将其编制的下一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 根据第8.3条制定的月度发电计划、电网实际情况和电厂提供的数据(电厂须在每日_________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发电机组的最大可用容量或可用容量的变化情况,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以及机组agc的投入状况),电力调度机构编制电厂次日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在每日_________时前将次日计划曲线下达给电厂。

8.5 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行。

第9章 设备检修

9.1 并网运行电厂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 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

9.1.2 经双方协商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纳入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2)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3)在国家法定节日_________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_____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9.2 如果电厂需要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_________时至次日_________时)消除缺陷,应在当日_________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并及时修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9.3 检修申请与批复

电厂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1 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_________日前提交给电力调度机构。

9.3.2 检修申请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检修内容、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3 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电厂,并说明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 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 电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_________日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电厂检修计划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电厂;确实无法安排的,电厂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力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 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 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电厂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电厂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电厂。如果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 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电厂设备检修(或停机备用)相配合。

9.6 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 设备检修完成后,电厂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力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厂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厂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电厂。

(5)指导和协助电厂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_________份给乙方。

10.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电厂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力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厂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力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力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_________份给电力调度机构。

10.3 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3.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

10.3.2 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4 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_________%。

(2)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_________%。

(3)故障录波完好率≥_________%。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_________%。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_________%。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_________。

10.5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电厂自动化信号的接入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11.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电厂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5)装有ag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发电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g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gc系统。装有av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电压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vc系统。

11.3 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 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_________%。

(2)遥测量准确度误差≤_________。

(3)机组agc可投入率≥_________%。

(4)机组avc可投入率≥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_________。

11.5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 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 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 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 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_________%。

(2)设备运行率≥_________%。

12.7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 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XX)、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13.3.1 在威胁电网安全的任何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确保和恢复电网安全运行,包括调整电厂发电出力、开停机指令、对电厂实施解列等。

13.3.2 如果必须将电厂或其任何机组解列,电力调度机构应在该紧急情况结束后或已经得到补救后,将电厂或机组恢复并网运行。

13.3.3 电力调度机构应在事后向乙方说明电厂或机组解列的原因。

13.4 发生事故一方或双方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反事故措施。事故责任方应按照调查结论承担责任,并及时落实反事故措施。

13.4.1 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由甲方调查分析的,涉及乙方时,应邀请乙方参加。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2 对于发生的电厂事故,由乙方调查分析的,涉及甲方时,应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3 对于涉及双方的网厂事故,如果起因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并达成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3.4.4 任何一方的事故或双方事故的调查报告都应公布。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事故责任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等。

13.4.5 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涉及对方时,应经对方认可。

第14章 不可抗力

14.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14.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4.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4.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_________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章 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2 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3条所列方式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第4.9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不能正常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3条、第5.4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2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违反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机组)超出其运行能力或本协议约定进行调峰、调频、调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电网一、二次设备因甲方原因整定或控制错误,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因可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发生第9.4.3款所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因甲方处理不当,在执行第13.3.1款的约定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其他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5.3 甲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乙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乙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4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5条所列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未按照第4章的有关约定完成并网准备工作,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2条、第5.4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电厂一、二次设备异常或故障,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未按照第7.4条的约定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或备用。

(7)因乙方原因导致检修期限变动,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9)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达到第10.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或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及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未达到第11.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电厂调度通信系统未达到第12.6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5.5 乙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甲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甲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6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对违约电厂(机组)实施解列。乙方无权就此类解列后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1)电厂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开机并网或停机解列。

(2)在紧急情况下,电厂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3)在紧急情况下,电厂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4)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_________。

15.7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

15.8 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确认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次性违约金部分应在损失认定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3)造成电量违约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9 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6.3 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6.1条。

17.2 双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7.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本协议内容与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7.4 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_________日后终止本协议: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_________。

第18章 争议的解决

18.1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9章 适用法律

1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20章 其他

20.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 协议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

附件二: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三:电厂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协议目的协商确定。

20.3 协议全部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合同和协议。

20.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被确认已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所有通知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下列地址。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应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20.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6 继续有效

本协议中有关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0.7 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略)

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OA 办公自动化;实际应用;管理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TP317.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类管理系统带来了方便的管理改革,如信息共享,缩短搜索时间,通知即时显示;廉价的电子管理系统。有些单位是广西OA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利用电子技术,适应时代和办公室管理软件开发的应用程序,以促进管理有一个显着的作用。如何在实际管理中,如何处理好规模和管理方式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应用程序需要注意什么问题,OA办公自动化系统如何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将成为讨论的焦点这项研究中,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应用经验和全面的点对点通信使用的反馈信息,借此增进下一步改革的资料完善度。

1 OA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内容与作用

OA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利用Internet / Intranet技术,基于工作流的概念,使管理人员方便快捷地共享信息,高效地协同工作,改变过去复杂,低效的手工工作,实现迅速,全方位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1][2]。OA 自动化办公系统具体包括:

个人办公:待办事宜、日程安排、工作日志、通讯录;

网络通讯:Internet 邮件管理、内部邮件管理、即时通讯公告;

(3)工作流流程设计器:流程任务管理及查询、流程任务分析统计;

公共信息:知识管理论坛、在线调查;

该系统功能逐渐消失,应增加用户的需要,通过三个阶段前后了较为明显的创新,由一个单一的文件处理到今天的集成管理,是现在使用的系统已经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用户的需求,包括个人数据的收集,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而且还可以进行及时的论坛和调查,利用公职资源等,以满足时代的需求,综合性极强。

2 OA 办公自动化系统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2.1 工作人员具有电子信息化观念

传统的文件传输是通过介质材料纸,上面有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公章及签名。 OA系统消除一手交货的过程中,需要传输文件直接领导批准,并需要阅读,签署,情况会后阅读电子信息反馈给相应的管理人员。过程快速,易于使用,但也特别的东西,需要紧急处理的负责人的情况下,它可以非常快速和容易的解决方案,得到的答复意见或指导的结果,只要转让程序可以标准化,以避免每一级的传输。这就要求那些人不太愿意改变观念的人使用电脑,以提高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解,接受电子信息,感受它带来的方便和快捷,否则它会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实施带来障碍。创建一个宏的气氛和相互学习的感觉,改变态度是没有问题的。

2.2 工作人员具有网络安全与道德意识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良性和不良行为开始作战信息传输介质的使用,网络管理应注意这个安全问题,是否使用不良份子OA办公自动化系统资源,敲诈和哄着,并采取预防措施。管理人员,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防止外来人员信息泄露的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并采取补救措施,以遏制它再次发生,一旦发现,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向有关当局提交调查报告。由于资源共享,利用组织内的人事管理可以了解各种信息,一类人,因为某些事情不满,而采取个别人员或部门机密资料外泄,发送脏话攻击行为。实时监控内部使用亵渎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意识,引导和规范使用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

2.3 工作人员具备积极的关注性

OA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转移过程中的东西,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部门的文件传输系统应时刻关注是否有新的信息,做出相应的反应和传输接入工作,而不是一天的关注,一旦原快的事情延迟,从而影响了工作的进程,甚至人们对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不良的印象。程度上积极进取的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促进良好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建立明确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帮助大,有条件的部门或机构的动机,可能会采取这样的措施,以改善工作流程实施,认真办公自动化系统将限制管理制度,奖罚分明。倡议,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以提高用户的良好印象,推动改革进程的快速发展。

3管理改革 OA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需求与动向

3.1 资源共享性

资源共享是计算机处理技术的使用有一定的参考的数据平台坛用户访问存储在一个特定的规范数据,提高数据的利用率。 OA办公自动化系统有此功能,管理员的信息平台,供内部使用,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检索,同时还提供了多个客户端访问相同的信息空间,更方便,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耗费排序检查过程时间。易见的份额,同时也考虑到共享的安全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时,应考虑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保护和权限管理后,任何用户都必须严格控制自己的权威,管理层不定期检查,共享数据资源,以确保安全性,充分利用资源的作用。

3.2 信息传递快速性

时间代表有效和快速的信息传输,它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人员进出信息的时效性的需求。快速的信息传递,同时也为员工减少工作时间压力的负担,工作总时间不变,但转移过程中原方法需要两个甚至更多,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可以实现,但短短几分钟,毫无疑问,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时间来更快地抓住时间差做更好的工作质量。快速的信息传递需要的人员,但也主办方希望看到的结果,快节奏的社会,高效率的解决方案渠道的发展。

3.3 管理有序性

过去的管理模式,有是一个杂乱的,推卸责任,效率低下,难的问题,如数据汇编,和办公消耗和成本始终稳定,并有逐步上升趋势,不仅浪费资源,将会给工作的同事的埋葬未知由于之间的摩擦引起的劳动分工,是不是有利于建立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出去工作审批和处理的文件和日益复杂的耕耘与积累,并出席什么样的优先级, 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可实现远程办公,管理人员可以在提交的文件所需的处理时间表示的重要程度,缓解工作压力。尤其是那些操作大量的信息收集机制,大大增加了额外的劳动负担。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够满足大家的需求,根据载于定期报告的原则,减少了错误的发生率,以达到差异0规范化管理。

3.4 成本效益性

传统使用的纸和电话通知,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会限制信息的传播的方法,使作为介质,并且需要更高的成本。 OA办公自动化系统将采用电子形式传播出去,尤其是在沟通过程中通知的传统方式节省了长途电话,传真,复印,打印成本,无纸化工作形式,整合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凸显社会发展的现代化管理的标志,销售额增加了一倍,降低消耗,减少投资办公室的原始成本。管理做法,如出版,发行的上级和学术信息等, OA办公自动化系统保存的文件来实现这一功能所发出的文件,用户将需要长期保存信息到个人文件柜,不会销毁,削减传统的传输过程中进行交换后打印的麻烦,成本是不言而喻的。当然,那些要打印归档文件,也可以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是好的,电子操作解决实际办公室之间的矛盾。

结论:

本文表达了成熟的电子管理系统,符合发展需要的时代,可有效分割的管理思想和实现和谐共处,共同促进的目的。 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具有强大的开发价值和医疗信息,水库,电力和管理的大学和其他企业应用和推广,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实用的应用程序需要更新一些老同志,并加强他们的学习意识和沟通意识,为他们提供新的思维和新思路。产品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个更加宽容的态度接受,但还大胆地应用到相关领域,充分发挥其价值和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高玉斌.标准化在编写 OA 办公自动化项目文档中的应用[J].信息系统工程.2009.8.8:37-39.

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最近,全球第二次仓库运作年度调查报告的研究结果表明,仓库确实正在经历着一次变革,特别是在仓储预测、失误纠正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不是以前所谓的“库存”,而是现在被赋予的一个最为恰当的名称――“配送中心(DC)”。名称的改变也意味着仓库功能的革命,配送中心在仓库功能基础上的不断完善,不仅能够更好的管理货物,并且可以大幅缓解甚至消除库存积压问题。

增值服务成规范

据研究报告统计,80%的客户正在以某些形式进行配送中心的增值服务管理。增值服务作为客户规定的一种特殊需求,涉及到产品或订单的额外处理工作,并非简单地进行货物或订单的分拣。据调查显示,增值服务要求正迅速成为一种标准,而非客户的一种期望。举例来说:沃尔玛超市(WalMart)一直要求在供应商的货物托盘上贴上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电子标签。另外,合并后的Home Depot and Lowe's公司也要求在其商品上贴上特殊的标签。其他的一些经销商和零售商都对商品的外包装提出苛刻的要求,即包装必须适于上架展示和促销之用。随着增值服务的不断兴起,小型生产商不可避免地要对只具有单纯的存储和配送运作等简单功能的仓库进行重新设计,而且,仓库经理也必须要学会使用一些必要的“生产手段”,尤其是在工作站设计和人力资源规划及平衡等方面。

增值服务需要小数量、高频率的货运服务来支持。事实上,客户的小数量订单迫使许多配送商“沦落”到需要按件拣货(Piece-Pick),因为在此之前,大多数配送商基本上是按盒或按箱进行拣货。据一些配送企业的负责人表示,60%的客户已经开始在配送操作当中“从事”分货或按件拣货的运作。不可否认,因为需要更多的人力,按件拣货无疑增加了配送操作的复杂性。但在大量的出货进货需求的情况下,更复杂、更先进的操作设备也正在改变着配送中心的运作。

然而,并非仅仅这两项操作改变驱使仓库或配送中心发生变革,通过物流管理咨询(Logistics Management)2007年底对全球750家物流企业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认同配送中心运作是未来仓库管理的发展大趋势。那么,以下将就配送中心发展现状、仓库运作流程的改变、生产率回报的重要性、对仓库技术重要性的评价,环保对仓库操作的影响,以及物流人才如何应对配送中心的未来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私营配送中心占多数

通过对各个物流企业的数据统计,可以对配送中心的发展现状做一个简单的概括:典型的配送网络由一个仓库建筑构成,占地总面积为10万到24.9万平方英尺,仓库的一般净高度(占40%的物流企业)为20到29英尺,一些仓库建筑(占32%的物流企业)的存储高度甚至达到30到39英尺,并且,据业内人士估计,这种高度也是大多数配送中心仓库建筑最低高度的发展趋势。

从图1的数据来看,私营的配送基础设施仍然占据绝大多数。其中34%的设施属于制造商;32%为配送商所拥有;而零售商运营着12%的设施。据不完全统计,13%的配送基础设施为公共设施,且由第三方物流提供商(3PL)负责运营。大多数物流企业配送中心定义的运营范围不仅仅只限于区域性货运,而是全球性的。因为跨地区配送运作将能够激发国际物流服务商更多的需求,特别是海运港口、空运港口和国际货运集散运营商。

然而,配送仍然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需要200多名以上的员工才能完成跨地区配送的整个运作。从下表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一般物流企业员工的平均作业量可以达到12500SKU(库存管理单位),中位数达到3800SKU。平均值和中位数的差异清楚地表明,少数公司拥有很高的单位库存量,从而带动了整个配送行业的平均单位库存水平的提高。

一般而言,大多数配送中心的年库存周转率在3.0和5.9之间。从对典型行业的库存周转率来看,食品零售行业的库存周转率在24.0以上;而医疗保健行业的库存周转率在12.0到18.0之间;零件销售行业的库存周转率为1.0以下。(见图2、图3)

操作仍以人工为主

从目前的物流企业运作来看,69%以上客户的收取货物形式为整托、整箱甚至散箱货物进入到仓库。而他们也同样整托、整箱甚至散箱货物地运出。尽管对单位货物的处理非常复杂,但只有20%的物流企业采取某些机械化手段进行拣货,10%的采用机械化方式进行收货。大多数企业还是按照传统的方式,采用人力方式进行货物的分拣和收取工作。就目前情况来说,通过传送带,对整箱货物和零箱货物进行人工处理可能会节省成本,但是,对于整托货物来说,最好还是采用传统的托盘车和叉车进行处理。

目前,配送中心采用最普遍的订单履行技术仍然是按单个订单进行拣货,约占所有物流企业配送中心操作的79%。从定义上来看,按单个订单拣货要求拣货人员单独完成整个订单的拣货流程。尽管分批拣货、交叉配送和区域拣货可以大幅提高运作效率,但仅有不到40%的物流企业采取这三种操作方式。

增值服务对配送中心具有深远的影响,图4显示了增值服务中普遍采用的服务类型。这说明所有服务要求必须要能够整合应用,才能实现配送中心整体运作生产率的最大化,从而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瓶颈。

评估员工绩效

据调查显示,35%的物流企业并没有对员工的生产率进行评估,55%的企业通过仓库管理系统(WMS)和其他系统自动收集的数据对员工的效率进行评估。其中,企业对员工效率的衡量指标主要为每小时完成订单数(采用企业占41%),其次为每小时完成流水线数(占37%),然后就是每小时完成货物箱数(占22%)。

实际上,大多数物流企业(占统计企业的47%)不愿对员工采取激励措施。因为管理层认为开展员工激励计划需要耗费大量的工作,包括人力和财力。而且还必须有一套针对管理人员和员工比较公平的绩效评估系统,即能够收集到及时有效的数据,为个人或团队的工作情况给予量化。不过,对于处在复杂环境下不同职能的员工来说,很难对其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估。

另外,约34%的物流企业有相应的员工激励计划。并且,这些计划已经初见成效。团队可以从中发现自身的弱点,形成自我监督和学习的团队。目前,在企业中最为流行的激励方式就是奖金激励,采取这种方式的企业约占统计企业数量的69%以上,其次就是休假激励(约占22%)。

技术:“坐以待毙”

一谈到技术,配送中心经理往往就表现出“坐以待毙”的心态,他们并不能确定如何主动去拥有技术,何时采用技术最为恰当。据不完全统计,约80%的企业仍然采用传统方式,而不是自动化或机械化方式接收和处理订单。同时,61%的物流企业还在运作流程中采取纸质方式,而非条码、RFID、声控或光电导向等现代技术。

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成本和对技术的“惶恐”。由于对技术的成本节省很难界定,因此形成一套针对技术的投资收益率的评判规则十分困难。而且,多数企业很难把握纠错、确定损失库存等成本是多少。对于一项工程计划来说,投资收益率因素是最难确定的,但又是项目投资之前必须了解的。

对技术的“惶恐”是表现在如何恰当地使用系统,这种“惶恐”的心态很难被克服,尤其是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私营公司而言。据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约有23%的物流企业没有使用仓库管理系统,而到2007年,这一问题已经有所改善,比例降低到20%。因为多数公司已经认识到仓库管理系统对实现高效运作和降低运营成本的重要性。而且,只要员工和管理人员得到良好的训练,一些小型运作也能在较小规模的信息系统支持下持续多年正常运转。

未来:注重环保因素和远景规划

随着沃尔玛不断加强对配送中心运作过程中环保因素的关注,多数物流企业的经理也开始考虑如何在配送中心管理中实施环保措施。据统计,大部分(约占54%)物流企业逐步转而使用灯光和电扇进行仓库冷却,38%的企业使用更环保的叉车。电力驱动卡车的使用代替了内燃机卡车的使用,这样不仅改变了内部运作的环境,而且在对整个能源需求评估条件下,有可能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据不完全统计,70%的物流企业已经开始或即将在未来一年当中采取环保措施,而7%的企业似乎觉得“绿色”措施的作用不大。

电力自动化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业控制自动化 技术现状 发展趋势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信息技术时代的来临,我国逐渐走上了工业控制自动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如何走好这条工业控制自动化之路,如何提高工业控制自动化水平成为了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工业控制自动化发展趋势的多元化也对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多种技术联合共同推进工业控制自动化的进程。本文将通过对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的简要概述,对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趋势做出了详细的介绍。

一、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概述

所谓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就是一种综合运用了自动控制理论,计算机控制技术,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信息控制技术实现对工业生产的自动化控制的技术。它可以不断提高工业生产的产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消耗,实现安全化、自动化、规模化生产,从而达到增加企业竞争力,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它主要包括工业自动化软件、硬件和系统三大部分,是现代制造领域中最重要的技术之一 。企业要想实现“五个正确”,即在正确的时间,将正确的信息以正确的方式传给正确的人,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就必须加大对自动化生产方式的改造,大力发展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

工业控制系统产品主要包括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工业PC机以及其他数控系统和仪器仪表等,其中PLC是工业生产自动化的三大支柱之一,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但国内PLC产品仍以国外产品为主,并以Siemens、Modicon、A-B、OMRON、三菱、GE的产品为主。工业控制自动化从下往上主要包含三个层次,依次是基础自动化、过程自动化和管理自动化,其核心是基础自动化和过程自动化。目前绝大多数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都被PLC和DCS所垄断,其中一些过程自动化和管理自动化部分多通过进口的过程计算机或小型机组成。

二、以工业PC为基础的低成本工业控制自动化将成为主流

基于传统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其基础自动化部分基本被PLC和DCS所垄断,后来形成了PLC、DCS与IPC三足鼎立之势。但是PLC以其能适应工厂环境、工作可靠、通用性与经济性兼顾、体积小、功能强、用途广等特点占领市场比重最大。目前在中国PLC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公司有德国西门子公司、日本OMRON公司、莫迪康公司(施奈德)等等,目前美国GE公司、日本FANAC合资的GE-FANAC的90-70机是很引人注目的。据介绍。它具有25个特点。诸如,用软设定代硬设定,结构化编程,多种编程语言,等等。它有914、781/782、771/772、731/732等多种型号。现将国际市场上PLC、DCS与IPC的销售情况对比如表一所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以工业PC、I/O装置、监控装置、控制网络组成的PC-based自动化系统的到迅速发展,成为了一种实现低成本工业控制自动化的重要途径。基于PC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系统基友更易于安装和使用,有高级的诊断的强大功能,而且PC控制系统维护成本低,受到了中小型企业的青睐,因此它的迅速推广也给PLC形成了巨大的的冲击。PC-based具有强大的运算能力和开放标准的系统平台和PCI接口,精美且低成本的显示技术和组网能力 正在一步一步的占领更多的国内国际市场,尽管高系统的可靠性略差,程序的循环周期比PLC较慢,但是工业PC为基础的低成本工业控制自动化势必将成为主流。

三、PLC在向微型化、网络化、PC化和开放性方向发展

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是PLC发展最快的时期,年增长率一直保持为30~40%,PLC在国内外已广泛应用于机械、冶金、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电力、电子、食品、 交通等行业,在工业自动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西门子的s7-300/400具有完整和全面的产品系列、规范的程序设计结构。使用方便的编程软件、极高的可靠性,使它成为大中型PLC的老大。有市场调查报告称S7-300、400在国内中型PLC的市场占有率为80%。2012年PLC市场规模达到79亿元人民币(含DIO),同比去年下滑9.2%,由于受OEM行业低迷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2013年,PLC的单品价格现在只有去年的1/4-1/3,随着自动化产业热潮不断升温,2013年预计市场规模将达到90亿元。2009-2015年中国大陆PLC市场的增长趋势如下图所示。

当前,在工业自动化市场发展极为良好的情况下,PLC技术呈微型化、网络化、PC化和开放性方向发展。

微型化:原有的PLC具有体积大而且价格昂贵的缺点,近年来PLC开始由整体结构向小型模块化结构发展,增加了配置的灵活性,降低了成本。很多有名的PLC厂家相继推出高速、高性能、小型、特别是微型的PLC。三菱的FXOS14点(8个24VDC输入,6个继电器输出),其尺寸仅为58mm×89mm,仅大于信用卡几个毫米。

网络化:Ethernet技术的扩展是过程控制领域最大的发展趋势之一,PLC也开始开始提供Ethernet接口,开始向网络化方向发展。

PC化:随着软PLC(Soft PLC)控制组态软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PC-based以其低成本正在逐步提高其控制的市场份额。

开放性:现在开发以PC为基、在WINDOWS平台下,符合IEC1131-3国际标准的新一代开放体系结构的PLC正在规划中。

四、面向测控管一体化设计的DCS系统

DCS是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的简称,国内习惯称为集散控制系统。DCS系统是一项综合了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显示(CRT)和控制(Control)等,实现分散控制、集中操作、分级管理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典型的DCS系统共有三个分级,第一层过程控制级主要是通过PLC或I/O模块实现对现场设备的基本控制;第二层控制管理级是通过监控计算机实现对流程设备的上位机监控;第三层生产管理层是通过计算机、服务器和局域网等实现和监控计算机相连,从而达到随时读取现场信息目的,实现上层的生产管理。DCS和PLC的区别主要如下表二所示。

DCS系统在一些大型工业项目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其中在发电、水泥、化工等领域中的作用明显。当前工业自动化控制与节能理念的推动,DCS市场再次迎来一个较大的市场机遇。2012年DCS系统发展势头强劲,市场营收超过2008年的峰值,但预估2013年销售订单会有所减少。DCS的主要发展趋势:向综合方向发展;向智能化发展;向工业PC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将工业控制网络进一步引入DCS,将其完全网络化 ,是DCS系统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

DCS主要生产厂家集中在美、日、德等国。如美国HONEYWELL的TDC3000\MICROTDC3000,TDC3000X等;FOXBORO的I/AS;WAILEY的NETWORK90、INFI90;日本横河的CENTUM、CS;YEWPACK的MARKII;德国SIEMENS的TELEPERM;ABB公司的MOD300、SIPAOS200等等。目前,我国的小型DCS系统已投入工业生产,大中型系统已在国家大型石化、冶金、电力等行业的百多个工程中推广应用。

五、控制系统正在向现场总线(FCS)方向发展

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和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过程控制系统也逐渐由DCS发展到FCS(Field bus Control System)。现场总线的出现标志着工业控制技术领域又一新时代的开始。现场总线(FCS)系统是一种采用智能化现场控制设备实现开放式、数字化和网络化结构的新型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力发展FCS系统可以实现现场仪表、设备实现智能化统一控制,控制更加全面、智能、高效、自动,符合控制系统的技术发展趋势。FCS系统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和将强的网络适应性,连接性,而且成本较低,组合安装较为简单方便,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传统控制系统结构与现场总线控制系统结构之间的结构差异如下图一所示。

现在的我国的FCS165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已经具备了先进的DCS系统的全部功能,是符合国际发展潮流的新一代控制系统,它不仅填补了国内的空白,而且技术更先进,运行更加稳定,质量更加可靠,整体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未来FCS系统应该从改善系统实时性,克服本安防爆对总线中节点数和电缆长度的限制,实现可互操作性和信息处理现场化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努力将FCS系统发展到更高水平。

六、仪器仪表技术在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方向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仪器仪表技术发展迅猛,已经有了很好地发展基础和发展水平,这也为实现工业控制自动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我国的仪器仪表技术较一些发达国家来说还是相对落后的,我国生产的仪器仪表多处于中低档水平,与世界上先进的仪器仪表技术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国际上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的产品逐渐成为主流,而我国的高档次的仪器仪表多依赖于进口,一些关键性的仪器仪表生产技术也完全依赖于国外。

最近几年,我国工业安全事故频发,作为在这些领域扮演重要角色的仪器仪表行业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合格劣质仿制品仪器严重制约了中国仪器仪表市场的发展。仪器仪表技术应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测控设备的PC化的方向发展。有重点的支持部分重要行业仪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发展。

七、工业控制软件正向先进控制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市场规模在2013年将会达到1311亿元人民币,整个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在12%左右,预计到2015年将增长到3875亿元,市场前景十分可观。在这种情况下工业控制软件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应用。工业控制软件是一种伴随着PC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应用软件,它是工控软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业控制软件可先实现对工业控制系统的自动化和人性化管理,控制软件越先进就会使自动化控制程度越高。未来工业控制软件的发展必然是向先进控制方向发展,在先进控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向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开放性方向发展。

八、结语

近年来,国际上FCS、DCS、PLC、IPC、NC以及各类嵌入式控制装置正处在快速发展之中,而我国的发展速度更位居于世界前列。因此我们要对我国的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各方共同努力使我国在工业控制自动化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宽广。尽管一些技术正在不断交融,不断创新,给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仍是呈着不断发展的态势,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开拓创新,加快工业化、自动化的步伐,实现产业化,不断提高我国的工业生产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鑫.我国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电气时代,2003,12:46-48+50-52.

[2]石磊.IPC推进工业自动化进程[J].现代制造,2005,14: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