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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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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

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近年来,国有企业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预防和惩治腐败,各种腐败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廉洁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解决好当前遇到的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细致地分析廉洁风险形成的原因,认真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每一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做到潜在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类易发生腐败的风险,最终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

一、分析廉洁风险形成原因,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应从分析企业廉洁风险形成的原因入手,把好脉、开好药方、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做到有的放矢。纵观近年来企业发生的腐败案件,特别是从这些腐败案件当事人的忏悔录中不难发现,他们都曾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过一定贡献,但是在面对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种种诱惑的时候,慢慢放松自我约束,从自认为不是问题的事情做起,从小到大,一点一滴从量变到质娈,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也正象俗语说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些腐败问题的发生,往往是由一般性问题逐步发展转变为腐败案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除了主观自律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风险防控意识淡薄、不注重党纪法规学习等因素外也有客观因素如:风险防范宣传不到位、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或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制度建设有漏洞、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也是腐败问题发生、发酵、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产生廉洁风险点的主要原因。找到病因,就能开出良方,因此分析这些导致廉洁风险的主客观因素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

二、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环节,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任务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腐败发生在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风险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全,建立防控机制就会缺乏针对性、丧失实效性。因此,必须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点,找准防控的路径和着力点。在查找廉政风险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三种方法:(1)全面查找。首先是列出单位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全方位查找本单位所有岗位及权力行使所有环节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点;其次是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入手,梳理每一个流程节点,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从大额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供应、生产、销售、利润分配等环节逐一梳理。采用这种方式能较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的风险。(2)科学查找。针对举报和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腐败诱因,确定廉洁风险防控点;同时,突出查找重点,把领导岗位、管理岗位、重点岗位以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作为查找重点。(3)全员查找。从上到下都要结合岗位特点与工作实际,人人查找、相互查找、公开风险、评议风险,集体研究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建立廉洁风险点信息档案库,逐一分析固化。查找风险点越具体,防控措施就越有针对性并越行之有效。

三、搞好思想风险意识教育,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起点

坚持教育在先,积极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范教育,培养员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是员工廉洁从业最基本、最关键、最可靠的保障,是反腐败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廉洁风险防控的起点。因此,要把党风廉洁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党政工作同步安排、检查、总结和评比表彰。同时,廉洁风险教育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不但要注重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还要注重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寓教于乐,突出实效,使之达到思想受教育,行动受约束的效果。如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廉洁风险教育中,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针对广大员工思想动态,从“四个结合”入手,即把廉洁风险教育与重要时节教育相结合;把廉洁风险教育与党员轮训工作相结合;把廉洁风险教育与重点岗位培训相结合;把廉洁风险教育与中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洁风险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强化廉洁风险责任意识,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重点

为了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企业要把推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主要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企业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格局。如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时,突出强化了廉洁风险防控责任意识:首先是在每年工作安排中,公司纪委紧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制定下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分解成几个方面,细化成若干项,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一个部门既是牵头部门也是责任部门,通过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其次是在每年年初,公司纪委针对不同部门和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与司属各分公司、各车间党政主要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这样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既是推行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的指挥者,又是实施者。他们带头查找廉洁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了“一岗双责”的实施,确保了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而且在年终还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通过自查和年终检查等方式,对廉洁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以上措施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立。

五、切实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洁风险点,切实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构建起严密的廉洁风险防控网络:(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以防控工作制度化推进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期化,这是有效防控廉洁风险的关键,是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2)把廉洁风险防范与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达到“以廉促管”的联动效应,避免出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各抓各的“两张皮”现象。(3)把视野、触角和措施,落实到那些重要环节和关口的具体岗位和每个责任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具体环节。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风险防范任务就落实到哪,保证风险防范措施跟得上、跟得紧、能管用、见实效。(4)要形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加强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厂务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允许员工参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监督,培养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提高监督力度。

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强化预防和监督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对预防腐败工作实行系统化、科学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超前预防、全程监督、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到2010年底,局系统基本建立以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为重点、覆盖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权力的规范和制约,认真分析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梳理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健全防范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动员教育(9月1日至10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思风险、讲自律、尽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进行社会测评和座谈。局机关将发放社会测评表及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重点了解管理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个阶层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措施。三是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悉心学习先进人物事迹,透过典型案例闻警自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确定廉政风险(9月10日至10月10日)。一是梳理职权。局领导、各科室、单位对个人、科室、单位所分管和拥有的工作岗位中的职权进行梳理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职权法定、职责明晰。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对每个岗位、每个科室、每个环节特别是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按照岗位自查、科室自查、单位自查的程序,逐一排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见附件)。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注意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力求把风险点找全、找准、找实。三是划分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采取单位干部职工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岗位风险等级,明确监管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岗位,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岗位,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岗位,确定为一级风险;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岗位,确定为二级风险;其他岗位确定为三级风险。领导班子副职岗位风险等级的划分,按照其所分管岗位的风险等级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确定。局党委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定的廉政风险内容和等级。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需要,不断修订风险识别标准,及时调险内容和风险等级。

(三)健全防范措施(10月11日至11月10日)。针对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同时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以权力制衡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纠错机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监督重点突出、防范措施得力,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举报、效能投诉、电子监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明察暗访和巡查等多种手段,对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五)严格考核追究。局班子成员应采取自查、互查和社会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不廉洁行为的,按照业务分工及时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

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范文第3篇

一、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发动

根据县纪委《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学习发动、组织排查、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等阶段,科学筹划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副局长和价检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所、中心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以及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职工统一“三个认识”,即:认识到有岗就有权,有权就有责,有责就有廉政风险;认识到每个岗位上的廉政风险都是潜在的;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对岗不对人。解决好什么是风险岗位、为什么要实行风险岗位廉能以及如何排查廉政风险点等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对实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人人有责、主动参与”的共识。

二、梳理岗位职权,划分风险等级

一是认真梳理岗位职权。按照工作职能,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

二是仔细排查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实每个工作岗位、每名工作人员相对应的廉政风险点,是制定防控措施的前提。突出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领导机制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到个人排查“准”,科室排查“全”,重点排查“深”。

查找风险点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查找领导班子岗位风险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存在的廉政风险;第二个层次是查找科室廉政风险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分析出风险的表现形式;第三个层次是每人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和执法办案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一个认定: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党总支进行专题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由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查找出的所有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进行排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备案存档。

三是准确划分风险等级。首先是自行申报。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及每名工作人员根据排查的廉政风险和行使权力大小、与企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按A、B、C三类申报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局党总支成员的风险级别根据分管科室的最高风险级别确定,制定自我防控措施,分别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申报表(科室)》、《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个人)。其次是民主评议。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和个人申报的廉政风险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相互点评,查漏补缺。评议结果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是党总支审定。召开党总支会议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和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划分进行逐个讨论、审核修改,最终确定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和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根据分工科室的最高风险等级确定局领导成员的廉政风险等级。

三、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针对查出来的风险点,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和具体原因进行分析,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和个人的防控措施。针对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风险,由分工领导和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全体人员一起分析形成原因,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针对个人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价检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中心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取得成效及下步打算

我局实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宣传发动、梳理制度职权、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过程,也是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自觉不自觉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风险点时时发挥着“警报器”的作用,提醒着行使权力的人;防控措施发挥着“消火栓”的作用,能及时将廉政风险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范文第4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1、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各项财政财务指标、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2、任期内部门、单位账务收支情况。审查预算内外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情况。审查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其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3、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4、任期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5、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效益情况。6、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有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问题,遵守国家廉政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审计查出的任期内单位、个人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方面等问题,确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经济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计划安排不够切实。一些人事组织部门没有本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原则进行安排,而是采取“批发”的办法,凡有调整的领导干部“一揽子”委托审计,造成审计机关任务过重;有的人事组织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已被提拔的领导干部委托审计,甚至把不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也委托审计,造成审计机关难以实施,潜在审计责任和风险。

2、审计实施不规范。现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可依据的操作标准只有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范围广、时效性强的特定工作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基层审计部门只能依照《暂行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自我探索,形成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具体表现为:一是各地操作办法不统一。经调查,各县(区)审计机关都有自定的操作规范,而且各地在做法上也不尽相同;二是实施形式不统一。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有的是单独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则是同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对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还是对审计组本身的各环节工作都带来了不便;三是审计结果报告格式及内容要素不统一。目前,审计机关向政府和组织部门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没有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要素,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的操作规范化和应有的严肃性。

3、审计评价不规范。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难把握的问题: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缺乏具体评价依据。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究竟应建立哪些内控制度才是健全的,如何执行才是有效的?仅凭审计人员经验判断难免有疏漏,会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正确性;二是审计评价缺乏统一适用的量化指标。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评价时,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性质、生产规模、财会和统计数据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审计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很难把握,最终给审计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带来了难度。

4、审计结果运用不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并不明显,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一些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有的该诫勉和打招呼的,没有诫勉和打招呼;有的该调整岗位的,没有调整岗位;移送有关部门的经济案件线索,也未能得到及时查处。这些现象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浪费了审计资源。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1、对人事组织工作机制进行创新。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探索任中审计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任中审计,前移经济责任审计关口,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作用;三是配备配齐机构人员。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并不是权宜之计,必须在各级审计机关设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齐审计人员,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所必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步发展。

2、完善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注重多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首先,在审计的内容上,无论何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审计,都应该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审计,否则就会使审计内容显得较为零散,影响审计质量。其次,应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不可擅自简化或更改审计程序,使审计程序能够环环相扣。第三,在运用审计方法时,应注重多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比如,进行函证查询和外调延伸工作。另外,还可以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

3、积极采取措施,把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的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在审计成本和审计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加大审计力度,以降低审计风险。三是强化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

4、利用好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能否正确运用和处理,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干部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审计结果,使其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问题的原因不清楚不放过、问题的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的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认真执行重大问题审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人事岗位潜在廉洁风险点范文第5篇

(一)基本框架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已形成了内外结合的廉政制度框架。其中,外部的廉政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行业自律机制和劳动力市场机制,内部的廉政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稽核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见表1)。

(二)主要特点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制度总体上具有以下5个特点:

1.综合协调的廉政制度体系。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已形成了综合协调的廉政制度体系,不同廉政机制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防止职务犯罪的作用。以香港交易所为例,风险管理部制订了廉政风险内控政策,人力资源部依据该政策制订员工守则和防止职务犯罪计划,各部门对员工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内部稽核部则跟进监督廉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2.廉政职能分散执行。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不设专职的廉政职能部门,而是将廉政职能分散到各相关部门执行,如香港证监会的廉政职能分散于人力资源部、主席办公室和各部门,香港交易所的廉政职能分散于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稽核审计部和各部门。

3.以“防止利益冲突原则”为制订廉政制度的依据。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制订廉政规章制度时都依据“防止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它们用这个原则来判断已有廉政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另一方面,它们也用这个原则来判断那些未列入规章制度的员工行为是否应该被禁止。即如果员工的行为可能对他执行公务构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则该项行为必须被禁止;反之则被允许。

4.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比较完备。为防止员工在廉政方面出问题,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在内部设置了若干道针对职务犯罪的“防火墙”,包括招聘时的背景调查、签约时明确廉政责任、制订手册规范员工的行为、定期开展廉政培训、建立申报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等,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文/兰邦华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多次出现员工违法违规的事件,如何加强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话题。而我国香港,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来约束其证券管理机构(本文指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下同)员工的行为,有力地保证了香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拟对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制度进行介绍,希望从中找到一些启示。

5.自律管理和严厉惩罚有机结合。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廉政工作很注重员工的自律管理(如主动申报),除非接到举报投诉或出现责任事故,一般不会对员工展开专门调查,但是,一旦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

二、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外部廉政制度

(一)法律制度

香港政府为了打击贪污犯罪行为,专门颁布了《防止贿赂条例》,并由廉政公署负责监督执行,此外,《证券及期货条例》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也进行了规定。由于廉政公署的职责已经涵盖了所有公营机构的廉政工作,香港证监会就不再对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的廉政工作进行管理。廉政公署不仅查处贪污犯罪案件,还深入到政府和公营机构中开展反贪检查和教育。比如,廉政公署每年会到香港证监会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看其业务运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权力的制约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和滥用权力等。检查结束后,廉政公署会向证监会的管理委员会出具检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和纠正意见,管理委员会如无异议,则需落实整改。

(二)行业自律机制

行业自律组织在证券业廉政建设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香港证监会按照国际证券监察委员会组织所制订和认可的原则,以及对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经营至为重要的其他原则,制订了“实践性”很强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让从业人员在日常业务运作上有所依循。香港的证券业学会协同香港证监会、廉政公署共同编写了《证券、期货及投资界专业道德实务指引》,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统一规定。

(三)劳动力市场机制

香港有一个信息比较发达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声誉机制能够有效地激励和约束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香港证券机构在招聘时,往往要求应聘者提供以往从业经历的证明人及其推荐信,如果应聘者有职业品行不良记录,将难以获得好的评价,其职业发展会受到很大限制。

三、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内部廉政制度

(一)风险管理制度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5条,香港交易所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它负责就香港交易所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风险管理事项制订政策。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处是风险管理部,它负责监督、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订的政策,并要求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由于廉政风险也是总体风险的一部分,风险管理部会要求人力资源部制订《人力资源手册》对员工行为进行指引,有时候还要求人力资源部制订减少员工职务犯罪的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廉政建设职能,这些职能体现在各个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

1.招聘时的背景调查。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在招聘时很注意应聘者的背景调查,它们除了要求应聘者出具推荐信以外,还会向应聘者以前的任职单位和以前的上司做电话调查。在香港,这种调查所获取的信息一般比较真实可信,因此那些有不良记录的应聘者将被排除在录取者之外。

2.签约时明确廉政责任。香港证监会的新员工到职时,都会收到一份《董事及职员操守准则》,它详细规定了处理利益冲突的指引和披露投资的规定,香港交易所的员工雇佣合同中也有类似的廉政条款。新员工在签订雇佣合同时必须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这些准则或条款,员工一旦签字承诺,就意味着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制订手册规范员工的行为。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依据《防止贿赂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制订了详细的员工行为准则,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如香港证监会制订了《董事会及职员操守准则》,主要内容涉及个人投资信息披露、处理利益冲突、信息保密等方面。这些手册的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为员工自律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参照标准。

4.定期开展廉政培训。香港证券管理机构会定期与廉政公署合作开展廉政培训,重点讲解有关的法律条文,使员工明确哪些情况下实施或不实施哪些行为是不廉洁的,以及发生不廉洁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香港证监会一般是在新员工到职时邀请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来开几次讲座,香港交易所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培训。

5.强制性休假制度。为了排查并发现潜在风险和员工违纪行为,香港交易所对员工实施强制性休假制度。其中,敏感性岗位一般是要求必须连续休假两周,而一般性岗位至少要求休假一周,员工休假期间的岗位工作将由其他员工接替。

(三)稽核审计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有一套健全的稽核审计制度,对组织的管理层及各部门进行监督。

1.香港证监会的稽核制度

香港证监会设有稽核委员会,其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复核年度财务报表,审查管理层的程序,以监察会计及内部监控系统所发挥的效用;就委任外部核数师向证监会提供建议;审议及核准证监会内部监控审核计划及跨部门稽核计划;复核外部核数师的致管理层函件所载列的稽核结果及管理层对该等发现的回应等。香港证监会没有专职的内部稽核部门,它通常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开展稽核工作。一方面,稽核委员会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内部稽核,另一方面,为了弥补外部稽核的不足,香港证监会每年还实施了跨部门的内部稽核,其做法是从各部门抽调2~3人组成稽核小组对内部部门实施交叉检查或专项检查。接受外部稽核和内部稽核的部门实行年度轮换,但不管外部稽核还是内部稽核,最终的检查报告都需要呈交稽核委员会审批。

2.香港交易所的稽核制度

香港交易所承担稽核职能的机构是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委员会和行政总裁下属的内部稽核部,其中,稽核委员会是决策机构,内部稽核部是稽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内部稽核部具体负责对香港交易所的业务及运作进行独立评核,以协助稽核委员会确定香港交易所有足够的内部监控,稽核及评估范围包括财务、运作、规则遵守及资讯技术,有关结果及建议会直接向稽核委员会汇报。如在稽核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不妥善之处,内部稽核部会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做出改进,并监察有关的修正过程。

(四)日常管理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对员工的平时监督检查主要依靠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制度有申报制度、回避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和纪律处分制度等。

1.申报制度

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的最主要的一项制度是申报制度,凡是可能违反“防止利益冲突原则”的行为,员工都必须向其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申报。申报制度贯彻的是一种“充分信息披露”的理念,即当员工难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规时,通过申报方式让自己的行为公诸于众,以接受他人的监督。常见的申报内容包括有价证券的持有情况、有价证券的买卖情况、收受利益情况、兼职或讲学情况、亲属任职情况等。为便于员工申报,证券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部还在办公网上公布了申报专用表格。

2.回避制度

香港证监会、交易所员工在处理证券监管业务时,如果涉及配偶、子女所在单位的利害关系,必须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在与监管对象私下接触时,同样要以避免利益冲突为原则。香港交易所还规定董事须申报所有涉及的利益冲突;若有需要,董事还须避席不参加任何涉及其占重大利益关系事项的讨论或放弃有关表决。

3.举报投诉制度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鼓励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投诉渠道向管理高层或监察部门举报贪污舞弊,以及早发现违规情况。一旦接受举报,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跟进所有投诉并对违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分。如果怀疑个案牵涉贪污、诈骗或其他罪行,还应向监管机构或有关执法部门(如廉政公署、警务处)作出举报。

4.纪律处分制度

香港交易所将员工违纪行为分为两类,如果性质不严重,只是操守问题,由交易所内部处理,如果违纪行为已经构成触犯法律,则需要转到香港证监会处理。内部稽核部会就员工的违规行为做报告,由管理层决定处理方式。

四、对中国内地证券管理机构廉政建设的几点启示

香港的政治体制、市场环境、人口素质等条件和内地有较大的不同,对其廉政制度我们不能简单照搬。但是,它们的管理理念、制度设计、具体措施上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以“防止利益冲突”为制订廉政制度的首要原则

防止利益冲突,是香港廉政法律和各类组织内部行为操守的一项重要原则。香港证券管理机构的每位员工,无论从事职务活动,还是日常生活,不管是涉及本人,还是涉及工作对象或亲友,不管是在职期间,还是离职之后,其一切行为,都以此原则为前提。目前内地没有《反腐败法》,《证券法》有关规定也不详细,但从这一原则出发,就可以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员工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能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

(二)制订可参照性强的证券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无论是香港的法律,还是各类组织的内部规章制度,其规定和文字表述几乎到了“繁文缛节、不厌其详”的程度,但具有很强的参照性,当遇到问题需要对照条文进行判断时,很容易“对号入座”。参照香港制订《证券、期货及投资界专业道德实务指引》的做法,我们认为,应组织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力量,制订一部内容全面、可参照性强的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这对于提高整个证券业的廉政水平将有积极的作用。

(三)明确个人在廉政上的法律责任,加强信誉机制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力

香港证监会和交易所对员工的廉政教育并不频繁,每年只开展一两次,花样也不常翻新,只是印发有关操守准则和请廉政公署人员讲解有关法规或进行情景考试。简单的做法却能奏效,主要原因是它们强化了个人在廉政上的法律责任和声誉机制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力。它们的做法给我们如下启示:首先,廉政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使员工真正熟练掌握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上,可以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引入“情景测试”等手段来逐步提高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其次,应把职业操守承诺纳入到劳动合同中来,利用法律工具提高员工廉洁从业的责任意识;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特别是要将员工在职业操守方面的不良表现记入档案中,从而有效提高其违规成本。

(四)完善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机制的建设

香港证监会与交易所虽不设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但在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方面却有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这套体系把触角伸向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角落,深入渗透到各项业务的运作当中,从根本上防范了各类风险、堵塞了漏洞。由此看来,全面加强证券管理机构的稽核审计体系,提高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可能是今后须进一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