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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养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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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养调查报告

职业素养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在《市场调查报告》教学中,以培养学生职业岗位能力为目标创设职业情境,以项目任务驱动为主要手段精心设计教学过程,运用多种信息化教学手段突破重点、难点,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

市场调查报告;信息化;教学设计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普及并飞速发展,基本的读写技能是每一个职业人和社会人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不能应付日常生活所需的写作,能不能写好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应用文,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市场调查报告》课,从课程定位、内容选择、教学组织设计、教学方法选择与运用、教学资源五个部分来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引导学生将基础知识转化为实际职业能力。

一、课程定位

《应用写作》课程是学院设置的公共必修课。本课程按照实用写作指导与塑造职业能力的新型课程方向开发设置,在设计思路上,注重与专业对接、以培养塑造职业能力为重点。以情境创设为手段、以任务驱动为动力,综合考虑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使学生掌握写作技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渗透人文素养、塑造学生职业能力,为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好基础。

二、内容选择

1.简要介绍教材

《市场调查报告》选自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语文教研室教师编写的《应用写作》(湖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版)教材的内容,共2个学时。

2.教学目标

本课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知识目标:①市场调查报告的概念、特点、用途;②掌握市场调查报告的写作格式、写作要求、写作技巧。能力目标:①能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各类问卷设计与调查;②能够对市场调查所得到的各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最终写出规范的市场调查报告。素质目标:①能够将知识转化为职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未来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②培养调查研究精神和科学研究思维。

3.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调查问卷设计;调查与市场调查报告的特点、写作格式、写作要求。教学难点:调查问卷设计;调查报告的规范写作。

三、教学组织设计

1.教学准备与时间

①教学准备:课前项目工作任务的布置与调查,布置成立学生创业公司文种写作项目。课前作业布置:根据你对本市或者校园内市场需求的了解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对创立何种形式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市场需求,作一番市场调查,为自己进行创业做准备。②教师准备多媒体教学资源、案例、课件。教学过程:二课时(90分钟)

2.教学策略与设计

①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根据“职业能力”要求,以项目驱动为手段,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②将写作教学与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密切结合,根据专业特点,创设“工学结合”教学情境;③运用项目教学法,教、学、做一体,理实一体化的教学;④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采用案例引导进行基础的应用写作练习,采用工作任务的实际项目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培养,及综合素质拓展;⑤借助多媒体、新媒体等教学资源,采用情境模拟、工作现场等多样化教学环境,形成多样化、综合性、立体型教学模式。

3.教学组织安排

本课根据项目教学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市场调查——获得资料——案例分析——写作实践——检查评估——完成工作任务的顺序组织教学内容。①教师在上课之前根据项目教学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将每班分成4个项目小组,通过讨论确定各自市场调查和应用写作任务;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在课前开展市场调查;③收集并整理分析调查材料,让学生提炼观点并进行阐述;④在课堂上教师导入企业真实案例,进行情境模拟,明确调查报告的相关知识及写作技巧;⑤学生小组讨论,明确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和技巧,进行课堂写作训练;⑥最后教师对各项目小组的调查报告进行点评,指导学生完成工作任务。以上教学程序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同学之间通过交流、协作不仅完成了学习目标,还促进了团队协作、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综合能力的提高。在教学中做到学生为教学的主体,教师与学生通过探讨交流达成共识,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4.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按照7个阶段进行组织。①第一阶段是:导入新课(5分钟)。本堂课采用“校园书屋”创业成功的案例导入新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思考如果要成立学生创业公司,从应用写作的角度出发,需要做哪些文书准备工作?从而明确进行市场调查和写作调查报告的重要性。②第二阶段是:导入企业真实案例,情境模拟(10分钟)。给学生展示一份撰写规范的调查报告,使下一阶段的知识讲解更有针对性、更形象。③第三阶段是:调查报告知识讲解(10分钟)。依据教师提供的案例进行知识讲解,了解市场调查的作用、特点;明确调查报告的写作格式和要求,使学生掌握调查报告的写作技巧。④第四阶段是:各项目小组根据讨论确定后的创业项目,依据课前的市场调查问卷收集及分析的结果讨论并写作市场调查报告(40分钟)。此阶段采用思维、表达、合作三位一体的捆绑式训练方法。针对新课导入时创设的情境,学生分成4个小组合作完成项目任务。各学习小组根据课前的市场调查情况及整理分析获得的资料,通过讨论,最后拟定一个创业公司项目,每位同学完成各自的市场调查报告的写作。教师巡视指导、随堂答疑。⑤第五阶段是:各学习小组交流展示市场调查问卷、调查情况和市场调查报告(15分钟);⑥第六阶段是:教师总结点评(8分钟);⑦最后是:布置作业,进行课外延伸(2分钟)。每个项目小组将本次市场调查的经过和市场调查报告做成PPT的形式,在下节课由各项目小组的负责人向全班同学进行讲解市场调查的过程,展示市场调查的结果。

四、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

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及今后任职岗位要求收集一些实际的案例、包括写作典型案例、企业真实的案例、学生作业中的优秀案例用于教学。本堂课导入了企业的真实案例,并且所选案例专业特点鲜明,有较好的针对性,适应于学生今后任职岗位。

2.情境教学

为学生创设职业情境,让学生置身今后工作的职业环境中来进行写作训练,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本堂课设置了职业情境,在职业活动中提高学生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人际交往沟通能力,潜移默化中塑造了学生的职业素质。

3.项目教学

本课程以“成立学生创业公司文种写作”这一项目,让学生直观地了解职业岗位工作状态、环境,通过合作完成特定项目任务达到了教学目标。从创业公司负责人的角度去考虑成立学生创业公司在应用写作上应当做哪些准备,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完成项目任务,最终将基础的写作知识转化为实际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

4.小组研讨

将学生分成项目小组,由每组组员选出小组负责人,各项目小组通过共同研讨、团结协作,完成市场调查和调查报告的写作任务,最终制作PPT文稿在课堂上进行演示汇报。这种协商交流、分工协作的形式调动了学生积极性,培养了协作交流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了学生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综合能力。

五、教学资源

本课最后推荐学生课外利用网络、参考书目等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1.职教新干线教师主页。

建立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学生可以在交流平台探讨课程内容并向老师请教,教师可将一些个人感想、写作经验、作业要求供学生浏览,实现师生互动和课后的进一步学习完善。

2.学院应用写作精品课程网

将课程相关教学资源在校园网上公布,实现课程资源共享,学生可以自由浏览网页,进行自主学习。

作者:范果 单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职业素养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作为国际公认的刑事司法准则之一的审前调查制度,在考评犯罪并予以刑罚借鉴中的地位日趋明显,其有利于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被认为是量刑科学化、合理化的体现,是犯罪人处遇个别化的出发点[1]。我们虽不应盲目追崇所谓国际领域先进的司法制度,但理当遵循法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国际司法的一般趋向,来审视审前调查制度的合理性,并为我国司法实践借鉴推广。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审前调查制度已成为当今各国少年刑法中的通行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尽管我国对这种制度没有实现立法化,不过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这方面内容有所涉及。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指出:“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值得关注的是,用司法解释这样的规范法律文件形式来确立审前调查制度在我国尚属首次。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不同形式的审前调查报告、审前调查笔录等,已在客观上对刑罚裁量有一定影响作用,而对于审前调查制度的生命力如何体现,无疑还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审前调查制度的一般解释

审前调查制度,被我国许多学者称作社会调查制度或者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对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的评估,然后将调查与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一种制度。审前调查报告,即为审判前的调查报告,鉴于我国定罪量刑的程序没有分开,那么审前调查报告自然应当包括足以影响犯罪事实认定和影响量刑适用的因素;当然,审前调查以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既有利于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也有利于保护犯罪人人权,其实质归宿与量刑调查无异。从应然角度看,审前调查涵盖入罪认定和量刑适用两方面的内容;从实然角度看,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模式将犯罪和刑罚紧密结合,以品格证据质疑犯罪构成的可能性前提并不存在,审前调查则与量刑前的调查无异。从美国的量刑前调查制度来看,审前调查报告包括犯罪人情况报告和犯罪行为情况报告两方面的内容:以前的犯罪和少年违法情况、犯罪行为的描述、被告人职业和工作历史、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资料,被害人是否对其有伤害、可能适用的量刑指南条款等。可以说,现代的量刑前调查,既是缓刑的重要依据,更是整个量刑考虑的重要依据;我国的审前调查本身就被广泛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尤其能在对未成年人刑罚处置的轻缓化上发挥特殊的功效。

审前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在刑罚原则的理论中也呈现了其必要的价值。未成年犯罪人“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已被各国法律制度认同,随之引发的未成年犯再社会化的命题也是针对未成年人社会化进程的谬误而来,而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刑罚个别化原则更是教育和再社会化理念演绎的结果,同时也是实现教育刑及再社会化理念的必由之路。审前调查制度正是配合实现刑罚个别化原则的重要支撑。现代犯罪和刑罚的新观念认为:犯罪原因既有社会原因也包括自身的原因,刑罚责任上有社会的责任也有个人的责任,各国的刑事政策上普遍表现为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并重。其中,刑罚的个别预防要求刑罚的个别化,要求刑罚应当与罪犯的个人情况相一致,法官在适用刑罚时,不仅要充分考虑行为人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也要适当考虑其人身危险性大小。从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看,立法精神和司法运作来看实际上已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意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处遇,正是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具体展开。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审前调查制度,存在的价值可见一斑。

二、审前调查报告的审前形成

2006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检、司四家单位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审前调查的主体、职责、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2010年4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专门会同江苏省司法厅就《办法》的修订进行了座谈,对主要问题深层次地予以剖析。

(一)法院对调查机构的选择确定问题

《办法》对调查主体明确为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此规定对本地籍贯的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审前调查没有丝毫影响,但对于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调查问题,矛盾比较突出。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除流动作案的人员,多为随父母来到本地工作、生活的,随父母来本地的租住地容易变化难以确定经常居住地,选择社区矫正机构来调查就形成了困扰;属流动人员的又要其户籍所在地出具调查证明。调查机构是否健全、调查人员是否专业、调查结果是否到位,都存在一定的忧患。

(二)审前调查评价结论的客观性问题

《办法》要求审前调查由县(市、区)的社区矫正机构统一扎口,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评价报告和两级量刑建议。这些结论意见的作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因而这些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社会经验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所作出的调查结论影响甚大。然而,基层司法所及其所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精力上、时间上、业务能力、敬业精神上往往不能适应《办法》要求的相对专业化的需要。有的调查机构和人员根本未经认真、全面的调查而简单、草率地作出结论;有的为减轻其今后需承担对矫正人员进行矫治的工作负担,不加区分,故意作出不宜适用非监禁刑的结论;更有甚者,某些地区极个别调查人员还可能与被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在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评价上存在金钱交易的嫌疑。审前调查结论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将直接影响到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恰当量刑。

(三)委托审前调查制约法院正常审理节奏的问题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20日,普通程序为45日。按照《办法》的规定,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后3日内向相关社区矫正机构发出委托调查函,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分别在接到委托调查函的5个和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价报告并提交委托法院。在等待调查报告回复的漫长过程中,案件审理的期限却日日缩短,从业绩考核以及对未成年人全面负责的层面说,都是回避不了的难题。

(四)审前调查报告结论当庭接受质询的问题

《办法》规定,人民法院要对调查评价报告当庭质询的,应在开庭前三日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收到开庭通知后,应当指定调查人员出庭并做好出庭准备工作。同时《办法》也对调查人员出庭接受质询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作为法院量刑参考依据的调查评价报告,虽不属于证据的范畴,但法院应当对其客观性进行审查,而作出结论的人员当庭接受诉讼参与人的质询,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审查方式。但调查人员当庭接受质询却很难进行实际操作。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官本位观念影响,一般不愿当庭接受质询;二是外地调查人员因路途遥远等客观因素不能到庭接受质询;三是受审理期限的限制,有时开庭审理时审前调查评价报告尚未提交委托法院;四是调查人员出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考虑,不同意当庭接受质询。再因《办法》规定可以当庭对调查评价报告进行质询,在当事人或其人、辩护人向法院申请后,法院通知后调查人员实际未到庭,反而陷于被动。

(五)法院判决结果与调查报告结论不一致的问题

法院基于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全面审理,根据案件事实、对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定罪量刑,这是对案件审理的职权和职责。但作为量刑参考的审前调查报告结论有时与法院拟作出的量刑结果不尽一致,由此可能带来的一些现实后果以及对法官的无形风险也不可避免。如调查报告结论建议适用监禁刑,法官作出了相反结论适用非监禁刑的,在刑罚执行时社区矫正机构的态度暂且不论,一旦该未成年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社区矫正机构可能将责任转嫁于法官。如调查报告结论建议适用非监禁刑,法官依法判处监禁刑的,则可能会引发被告人亲属无理纠缠的现象,给承办法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压力。

综上,从我省的实践情况及我们所了解的其他省市的情况看,我国目前的审前调查报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报告名称不统一,如审前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情况等;二是调查对象不完全,一般只适用于未成年人,如丰台区法院等个别法院才有对未成年人的探索;三是调查目的不宽泛,更多是为了考虑适用缓刑的效果,便于非监禁刑犯进入社区矫正,对可能判处实刑的调视程度不够;四是调查的主体不确定,有检察、审判机关直接调查的,有基层司法所调查的,也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委托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五是调查内容不规范,一般涉及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除了北京门头沟法院引入社区评价、苏州平江法院考虑帮教条件外,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酒精史、药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诊断等影响量刑的因素极少评判。为使审前调查报告更具有实践操作性,就以上几个方面,进行统一的论述。

1.调查报告的名称

在我国有着各种名称的审前调查报告。判决前的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化。[1]按照我国目前的状况,应当说,有什么样的制度名称,就应该有什么样的报告形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既要查明犯罪事实,又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让其认识自身的犯罪原因及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就要求少年法庭需要掌握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其在诉讼中的表现。[2]如此看来,最高法院李兵所提出的“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调查报告”名称是能够被借鉴和贴近实际的。

2.调查报告的对象

既然未成年人是需要被特别保护和关注的对象,虽然我国的审前调查制度在立法上未有强制,但司法解释对审前调查已作出授权,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广泛运用审前调查报告,就符合了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待审前调查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时,再在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推广,现有形势下的审前调查,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一律适用,对成年被告人鼓励适用。

3.调查报告的调查主体

依据现有规定和做法,调查报告来源于司法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有关社会团体、社会调查员等多种渠道,究竟由谁来承担审前调查的主体,也存在一定争议。如有学者主张,调查报告的主体应该是法官。从法理上来说,调查结论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委托他人调查难以确保其结论的真实性。法官作为刑罚裁量的主体,为保证量刑适当,应当对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亲自调查,这种调查本身就是形成量刑结果的过程。[3]但司法机关直接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有不少弊端:如在侦查环节的警官同时承担社会调查任务的,其对犯罪主观的判断容易误导调查报告的内容;如检察官,社会调查制度要求其积极介入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甚至内心世界,查明其中能够影响法官定罪量刑的情节,这些要求似乎与其指控犯罪的首要职责不相协调。[4]调查过程的“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的弊端,则有可能对法官公正判决产生影响。而由辩方担当社会调查主体,调查内容可能有失偏颇,调查报告极易沦为脱罪的工具。由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的调查,是各国审理少年刑案采用的常见形式。[5]社工等社会团体组织人员,不仅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亲和力,且相对独立于各方当事人,所做社会调查报告更具客观性,还可弥补司法资源紧张等缺陷,是人民参与司法的具体表现。[6]所以,我们建议从立案起,调查工作就应伴随刑事诉讼的展开而启动,这样可以减少批捕、的案件数量,也有利于提高审判的效率。

我们不妨参照一些法院尝试的由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聘请的社会调查员(审前调查员)来进行审前调查的做法。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审理前已经先行形成调查报告,而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时再根据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等充分利用自由裁量的特点,也反映出对审前调查报告科学、客观性的认可。另外,如果在未成年人犯罪案发进入刑事诉讼阶段,调查活动就能伴随辩护权的行使,无疑也是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体现和尊重。社会调查员全面直接参与调查,选拔时应要求其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背景,并掌握一定的审前调查技能,如面谈与沟通的技巧、制作和分析人格调查量表、撰写分析透彻的调查与评估报告等,再适当地对其进行培训。为保证调查结论的科学性,在必要时,还应委托专业机构及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医学、心理学及精神病学等方面的鉴定。这样做既解决了困惑我们的审限问题,也解决了调查员的出庭问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报告的质量。在逐渐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后,调查报告的正确使用也有益于教育、说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使法官真正摆脱外界的干扰、专心办案。

4.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

目前,审前调查报告中均涉及家庭背景、个人特点(包括个人经历、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况、自我认识、社区评价、帮教条件六个内容:

(1)个人情况和性格特征。

个人情况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性格特征上要注意是否有生理和心理疾病(包括精神病)、是否有吸毒、酗酒、赌博、网瘾等不良表现,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

(2)犯罪情节和个人表现。

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个人表现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

(3)家庭背景和教育环境。

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正常完整、父母自身的言行情况和对孩子是否存在管教不当等情况。教育环境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学校的管理秩序和全面教育情况等。

(4)生活环境和帮教条件。

生活环境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邻里关系等。帮教条件包括社区矫正机构的完善、矫正人员的配备、矫正措施的得当等。

三、审前调查报告的审判运用

长期以来,定罪量刑捆绑在一起成为习惯的方式,在立法没有修改、现行诉讼程序不改变的前提下,审前调查报告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罚处罚上,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如何较好地把握审前调查报告,是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谦抑刑罚的法律精神、并得以实现量刑均衡的重要环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61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同时,随着近年来非监禁刑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扩大适用以及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处遇方式的发展,是否选择非监禁刑,以及选择何种非监禁处遇方式,均依赖于审前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个体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因此,在量刑阶段突出审前调查报告的作用,对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个性化矫治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调查报告仅作为量刑的参考

在审判实践中,审前调查报告主要反映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被指控罪行的主观与客观因素,是少年法庭据以查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动机的重要依据。有人认为,根据调查报告本身的内容及其作用,从理论上而言,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具有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中品格证据的属性。[1]传统观念认为,证据必须与犯罪事实联系在一起,也就意味着证据只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部分,从庭审程序上说属于犯罪事实的调查,只限于根据犯罪构成来判断定罪与否。在这样一个程序中,牵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这些品格事实是在定罪即判断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时所禁止的。例如有关被告人平时自私、爱占便宜的品格证据,不应作为被告人犯盗窃罪的根据。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构成何种犯罪,都应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加以判断,不能以不良品格“入罪”,同样也不能以良好品格“出罪”。只有当被告人的品格证据能够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能够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其他犯罪事实,相关证据涉及品格问题,或者使用品格证据对污点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进行质证等情况下才能使用品格证据。[2]由于审前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有很多是与犯罪无关的,但是又影响量刑的,而这些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的品格和习惯,容易在事实问题的判断上造成事实认定者的偏见。有学者提出将量刑程序从定罪程序中分离出来,保障法官既不会因为与犯罪无关的事实影响自由心证,又能适当量刑的前提。进入量刑程序、量刑听证时,应当提交包括了与犯罪无关的信息的量刑调查报告。[1]伴随时间的推移,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相分离的模式正被试行并有逐渐推广的趋势,审前调查制度将更大程度地为世人关注。

(二)审前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的出示

2001年4月1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中指出了调查报告的提交者为控辩双方、必要时由法院委托或自行调查。为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各类的调查报告,有关其认识和在法庭审理时的出示时间、方式、效果,都不尽一致。更有呼吁社会调查报告从理论上应当视为证据的观点,[2]但同时又提出调查报告只能作为量刑的依据,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如果从证据角度来说,只能在法庭对犯罪事实调查时出示,且一般均为与诉讼程序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提供,这种方式的市场比较广阔,值得深思。

根据最高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要求,量刑程序要相对独立,由此,审前调查报告作为影响刑罚裁量的重要因素,在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的量刑程序中即大有作为。我们通过对当前一些定罪程序、量刑程序相分离的庭审观摩,清晰知晓庭审调查的事实部分已经由单纯整体的犯罪事实转变至定罪部分的事实和量刑部分的事实。在定罪程序中,法庭调查的仅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譬如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都纳入量刑事实部分加以调查,列举证据,在这里审前调查报告便可以自然作为左右量刑的因素之一,从幕后走向台前,在法庭调查阶段作为量刑事实出示,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对审前调查报告的判断也由法官的自由心证转变为审判程序的合法环节。出示审前调查报告时,可以参照个别法院引入“适合成年人”出庭一般,鼓励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作为一个类似专家证人的社会工作者,其仅对其调查报告所载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和生长环境的客观、真实负责。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据此作为从重、从轻的量刑辩论,从程序和实体上都能达到一种平衡。从效果上看,既阐明了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今后应注意的问题,也足以揭示了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符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诉讼要求。

(三)审前调查报告的量刑评析

由于通过审前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该被告人的品性、能力、性格等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征,因此,审前调查是获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罚个别化的重要途径。人身危险性“表现为犯罪可能性或犯罪以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是以行为人的犯罪倾向性和人格为基础的”,[3]对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个人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刑罚,要实现立法上的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

审前调查能够影响量刑的具体因素非常多,在此无法用所谓量刑基准来简单说明。我们这样认为,一是要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理由。这些原因在犯罪学上整体概括为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的原因及在个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要查清楚适合何种处罚进行教育改造的条件,才能达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而与此相关的条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现、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评价和容忍度。以上内容有些既是从宽或者从重处罚时需要考虑的理由,也是是否适合某种刑罚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两者同时要考虑的因素。

在审前调查制度被落实、具有相当经验的社会调查员公正获取客观资料,经法庭质证后由高素养的开明法官自由裁量,是能够借助法庭审理教在场者信服,还可以借助文书制作让公众者认可的。

四、结语

职业素养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如何成功开展中职语文教学,促使中职语文教学回归本位,避免出现被边缘化的现象,应引起社会关注。随着各界积极倡导语文教学改革的呼声和实践,语文教学重点和形式出现了众多变化。“语文教学的改革,关键在贴近生活,这是‘根’,是语文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而中职语文教学,它的改革,关键也在贴近生活,这是中职语文教学的“根”。美国教育家华特?科勒涅斯曾说:“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他的话精辟地道出了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向生活化演变。

一、中职语文教学生活化的意义

1.语文源于生活。因为语文课标明确指出:要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和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将语文教学与生活紧密相连是语文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现实的生活背景之中进行教学活动,以此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强烈愿望,让他们的学习生活化。老师和学生平时的生活感悟和生活阅历都将会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产生影响,都会成为他们教学活动的手段、方法和标准。这对于领会教学目标、理解教学内容、掌握活动内容以及调节课堂气氛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老师和学生平时的生活与教学活动相联系,对教学进程、效果和效率都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语文是一门得天独厚的课程,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也要尽可能地联系生活、贴近生活。我们知道老师和学生都带着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和体验进入学校、进入课堂,他们的生活阅历和感悟包括诸如对人生、社会、他人和事物的认识和态度,也包括诸如知识、意志和情感特征,它们会成为师生展开教育教学活动、探究问题的基础,也会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有所体现。语文本身具有贴近学生生活、实现他们的生命活动、心灵活动的可能性。听、说、读、写就是实现生命活动、心灵活动的生活形式和主要渠道,因而语文教学应把听、说、读、写这种学习形式自然地变为学生的生活形式,即使学生在语文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实现个体的成长和自我的不断完善。

3.语文教学活动对学生掌握知识、培养情感、形成实践能力能起到积极作用。融入生活会缩短学习的主体学生与学习内容之间的距离,可以激感、培养兴趣,使其对学习产生热爱情节和主动态度;还能引起学生的注意,使学习内容的意义和价值被学生关注,从而使学生内在的心理活动得以调动,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主动地去研究,从而使其学习的独立自主性明显增强。创造不是无中生有,它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实践,现实生活就是学生创造的源泉,只要走进学生的生活、贴近生活,就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因此,中职语文教学活动必须紧密联系学生的现实生活。

二、实现中职语文教学生活化的策略

1.转变观念,正视学生的语文基础,使语文教学“生活化”

例如,在讲授《南州六月荔枝丹》时,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课文的说明顺序和说明方法,训练学生有条理地向别人介绍某种事物,我特意带了一些荔枝到课堂上,请个别学生用所学知识向同学们有条不紊地介绍手中的荔枝,并挂出与他们汽修专业有关的汽车发动机图片,让学生向大家介绍说明,学生参与积极性高。可见,用学生熟悉的事物接通了他们并不熟悉的抽象知识,激发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

2.加强与专业的联系,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

(1)根据职业需要,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对学生进行自尊与自信、责任与诚信、敬业与乐业、创造与创新等职业素养的教育可以渗透在语文教学的方方面面中。例如在应用文“调查报告”教学中,我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亲自了解本专业在社会中的实际应用。一位幼师专业的学生调查了当地的几家幼儿园、托儿所,她在调查报告中感叹:“幼儿教师不缺,但太缺合格的幼儿教师。”很多同学由此清除了“学非所用,学而无用”的疑虑,进一步增强了专业学习的荣誉感、紧迫感、使命感。

(2)针对专业特点,按需施教。中职语文教学应该本着“语文为职业服务”的思想,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按需施教,有的放矢。例如,文秘专业的应补充“礼仪致词”、“会议讲话”等内容;财会专业的应补充“协商对话”、“商洽答询”等内容;幼师专业的要突出训练她们讲故事的能力,吐字清,形式活,富于感情变化。

(3)融合专业知识,优化语文教学内容。中职语文教学内容应该融合专业知识,适时调整。“从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教学内容可以有一定的弹性。”例如,幼师专业有手工课,制作布娃娃、小花蓝、小帽子等是幼师学生的拿手好戏。在说明文写作课上,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的制作》。这下学生的写作兴致可高了,有的介绍花串的制作,有的介绍贺卡制作,有的介绍小帽子的制作……五花八门,说明顺序清楚,说明方法多样。这样,既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又使学生对专业知识“温故而知新”。

3.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未来的职业生涯,注重语文教学的实用性

(1)突出口头表达能力的训练。中职学生学习语文的目的是能够将语文运用到生活中、运用到职场上,能更好地工作、生活。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下,学生很难将语文用到生活中。许多毕业生连会议通知、申请书等应用文都不会写,说话语言也缺乏“艺术”。在毕业应聘时,见到面试官,做个自我介绍都显得语无伦次。试想,这样的学生怎么能进入职场为工作打拼,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呢?

所以,我们应该将比较多的课时用在每单元的情景口语训练中,如自我介绍、恰当汇报、如何打破僵局、如何赞美、巧妙提问、如何回答等,激发学生重视口语交际训练。在说话训练中也可以联系汽车维修服务、电子电器销售、社交礼仪等专业学科进行相关情境教学训练,培养学生即兴讲话、与人沟通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应变能力。

职业素养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笔者作为一名从事多年职高语文教学的教学工作者,认为采用生活化的教学方式进行职高应用文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应用文来源于生活,所以必须学会从生活中学习,然后再重新审视生活,服务生活,在学习中生活。陶行知先生早就说过:“我们要活的书,不要死的书;要真的书,不要假的书;要动的书,不要静的书;要用的书,不要读的书。”总的来说,生活化的应用文写作教学方式,其实质仍是实践教学。换言之就是要求我们职高老师“要以生活为中心的教学做指导,不要以文字为中心的照本宣科。”

一.职高语文教学大纲对应用文教学的要求

职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把教学内容分成三个模块,即基础模块、职业模块、拓展模块,各模块对应用文的要求也各有侧重。基础模块:“掌握便条、单据、书信、启事、通知、计划等常用应用文的写法,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简洁。能够根据学习、生活、职业工作的需要恰当运用。”职业模块:“掌握调查报告、说明书、广告词、策划书、求职信、应聘书等应用文的写法,做到格式规范,语言简明、得体,内容符合要求。”拓展模块:“能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写作总结、说明书、记录、海报、简报等应用文,做到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正确,内容符合要求。”

在具体实施教学中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规范施教,认真施教,不能因为是职业学校的学生就对他们降低要求,甚至忽略不讲。教师在施教之前要研究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目标明确,事半功倍。分析这三个模块的要求,是同中有异,各有特色。共同点都强调了格式规范和文字表述问题,不同点在于基础模块和学生当前生活联系密切,职业模块在这方面没有具体阐述,拓展模块则从学校生活向职业生活转变。从深度来看对文字表述能力要求逐步提高。

二.职高应用文写作教学目标的生活化

应用文写作教学目标就是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素质,培养社会生活需求的高素质技工人才服务的。当前,技工人才相对匮乏,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持续高速的发展势头,中央为此在2005年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高职类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明确指出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人才。

为培养具有突出专业能力的学生,我们需要贯彻以专业课程为主,以文化基础课程为辅,两者相辅相成的教学理念。而职业高中学生又同普通中学学生有所不同,他们大多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将来技术的劳动者,实用性和实践性是其对专业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提出的共同要求。职高生的语文学习,必须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和渗透,必须加强语文知识运用和具有语文实践的作用。只有这样,职高语文教学才能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既具专业技能又具人文素养的人才。

三.职高应用文写作教学内容的生活化

应用文教学内容都直接来源于生活实际。在教材内容的编排上,选用的应用文都为生活常用文体,比如专用书信、求职类文体,工作中常用的计划、总结等等。由于今后工作与生活的需要,选用的应用文体大多贴近生活,贴近专业。那么我们在实践教学中,就必须审时度势,紧随时代步伐,紧贴生活实际,选用与生活、工作、专业紧密结合的文体进行教学。

在应用文教学内容的选用和实践中,教师应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尤其要结合实际,联系学生专业与升学需求实际,要简化理论,凸显实用,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陶行知指出:“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所以我们要将日常生活题材当作教学的最佳资源,开发生动的教学课题。比如,为学生提供符合专业特色的案例,举办迎合学生就业口味的应用文写作活动等,在学生的亲身实践、动手操作的过程中实现学生素养的提升。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通过将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同应用文写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之便讲解规章制度或者说明书的阅读与写作方法;文秘专业,可以通过让学生为校办、团委、学生会等组织担任文书,全权负责撰稿等形式来提升专业水平和写作水平;旅游专业,可以通过导游实践来提高演讲稿、解说词的写作能力。当我们将专业实习、实践活动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的时候,实际上也就是在践行陶行知先生的“实践教学”和“生活教育”的教学理念。

四.职高应用文写作教学形式生活化

教学的形式上也要以生活化为目标。但现在的教材基本上还多停留于理论的讲述上,尽管近年来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其编排模式仍旧侧重于范文分析加原理陈述的形式。那么,对于很多职高的教师来讲,就很容易导致照本宣科、无从下手等情况的发生。我们发现,学生所上的应用文写作课程索然无味、课堂气氛沉闷的现象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其实,教材是死教材,教师才是活教师。如果要使课堂变得生动有趣、活泼新颖,就必须采用活的形式,也就是根据不同的文体,选择不同的案例,设置不同的情境,来调动学生的思维,作出合理的安排。

职业素养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设计

作者简介:张华(1975-),女,河北徐水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基础部,副教授。(北京100016)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PHR201108456)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0-0068-02

五年制高职学生,是大学生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入学年龄大约在十五岁左右,正处于对社会积极探索的阶段,好奇心强,思维活跃,情感容易激发,参与意识较强;但学生由于年龄偏小,所以认知程度较低,自控力不强,普遍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面对特殊的教育群体,如何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引导下,针对学生特点,科学进行课程整体设计,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语文教学,是摆在高职院校语文教师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课程定位及目标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是一门面向五年制高职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与高中语文相比,它的知识结构体系更完善,内涵建设更有深度,对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培养更为突出;与普通的大学语文课程相比,它弱化了理性思辨内容,突出了实用性,彰显了职业特色;与三年制高职语文相比,它更注重“兴趣引导”、“习惯养成”,在“低起点、等标准”的学情基础和要求上,小跨度,多台阶,更强调学习的循序渐进性。

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本课程严格遵循“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设计思路;面向五年制高职学生,立足于语文综合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同时渗透优良品德、美好情操、科学精神、职业理想等方面的教育,突出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应用性、人文性、审美性四个特性,把课程打造成为融知识、理论、实践于一体的立体化课程;为职业教育培养高级技术型、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以上理念,五年制高职“语文”教学的目标包含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三部分。

知识目标:学生了解鉴赏文学作品的方法和技巧,领会口语交际规则、策略及其他相关知识,掌握常用应用文写作知识。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阅读鉴赏技能、写作表达技能、摄取整理信息的技能,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高尚的人格情操,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与人文修养,铸造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二、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的编排上,笔者依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需求,根据语文课程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中所占的权重进行系统设计,按照“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低到高”的顺序,将课程内容分为“语文基础模块”、“语文职业模块”和“语文拓展模块”三个学习板块,积极构建开放式的高职语文课程教学平台。

“语文基础模块”立足于通识教育,着眼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重点对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训练,以处世美德、古韵词赋、人生感悟、科学精神、职场起点等人文主题来组织篇章;力图通过对文学范文的深入品读,锻炼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进而对同学们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产生积极影响,帮助学生打下良好的人文素养基础。

“语文职业模块”安排口语交际与应用文写作两项内容,它是适应学生职场需求的职业语文模块。此模块通过介绍、洽谈、接待、主持、汇报等职场口语交流的情景训练,培养学生的倾听、表达等口语交际能力;通过求职、调查、请示、策划、招标等职场写作训练,培养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在应用文写作教学中,笔者力图通过这些情景训练,培养学生在职场中的听、说、读、写技能,促进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职场交际能力、职业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

“语文拓展模块”是综合应用语文知识、锻炼语文实践能力的拓展性学习环节,它贯穿于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之中。因为课堂学习时间有限,所以笔者就充分利用课外时间,依托选修课、二课堂活动、学生社团开展学习。目前,开设了“《诗经》的艺术魅力”、“《红楼梦》赏析”、“话剧欣赏”、“外国文学作品赏析”、“企业文化”等选修课,并开展了“中华经典诵读”、“书法竞赛”、“人文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子衿”文学社等社团进行拓展性学习。

本门课程在内容设计上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编排,设计了“兴趣培养、习惯养成―能力提高、实践训练―拓展强化、综合提升”三个阶段,“小跨度、多台阶”地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达到学习目标,以适应社会及未来职业的要求。

三、课程实施

在教学过程中,学校主要运用了三种教学模式,即任务式教学模式、链接式教学模式和研讨式教学模式。

任务式教学模式即利用特定的任务驱动,以实践应用情景为导向进行教学。例如,在对学生进行语文应用能力训练时,可设定这样的任务:模拟求职。学生为了完成这项工作,就必须了解如何撰写求职信和个人简历,如何求职应聘。学生依据任务,分成小组,共同查找资料,进行学习,掌握求职信、个人简历的写法,学习求职面试的技巧。之后,小组成员分别扮演求职者、面试官等角色,完成模拟求职的学习过程。“任务驱动――实际语文情景演练”,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了他们的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职业意识,为将来的择业就业做好了准备。

链接式教学模式即在语文教学实施过程中,找准语文课程与专业知识相互联系的关节点,进行学科链接。这种教学模式在语文学习的同时,激发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从而实现语文教学与专业技能学习最大限度的交融。如在对广播电视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将课文内容改编成课本剧进行表演,并在表演过程中添加音频视频效果,学生就会充分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及相关软件进行编排剪辑。这种教学模式,既加深了学生对语文内容的理解,又锻炼了学生的专业能力。

研讨式教学模式即挑选一些难度较小或容易激发学生思维火花的章节,先让学生自学,上课时安排学生主讲,然后大家共同讨论,最后教师做总结评论。这样,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进行了综合实训,锻炼了自学思考能力、表达交流能力,培养了自身素质。

教学中,在综合采用上述三种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笔者还根据教学要求合理运用诵读品鉴法、情境创设法、讲授理解法、小组合作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围绕目标展开教学,并鼓励学生掌握“质疑―探究―发现―应用”的学习方法,使“教师教”与“学生学”形成积极的双边互动,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在应用文写作之调查报告的教学中,笔者主要使用任务式教学模式。学生(通信网络专业)首先领到任务单,调查ADSL客户在使用宽带过程中遇到哪些技术故障并归纳总结,指出解决方案,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格式如何,有哪些写作技巧,这是教师要教授的内容(“教”),也是学生需要学习掌握的内容(“学”)。随后,教师要根据学习内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训”),如调查问卷的设计、报告标题的拟定、主体内容的结构等等。在学生掌握了理论性知识之后,教师将其分成小组,以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做”),之后展示成果,师生共同评价总结(“评”)。

总之,在教学过程中,笔者积极探索适应高职模式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以行动为导向,力争融“教、学、训、做、评”为一体,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文学素养和职业技能。

四、课程资源

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以及需要达到的语文水平,学校选用了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的《语文(基础模块)》《语文(职业模块)》以及《应用文写作》教材,并且选用了与之配套的练习册作为学材。教师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媒介上课,课堂信息密度大、容量丰富。同时,笔者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环境、电子阅览室,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下,便于学生自主性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体现教学活动的开放性和自主性。目前,本门课程正在积极进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此外,教师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人文景观、校企合作单位等资源,积极开展“大语文”学习。

在课程资源方面,从课本到多媒体讯息,再到网络平台,最后扩大到整个社会生活,学校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教学资源平台。

五、课程评价

在语文学习评价过程中,学校还原了考试的本来面目,把它作为促进学生学习的一个有效手段,将结果性考核转变成“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加大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学校依据高职教育“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技能培养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核心”的价值标准,在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基础上,加强了实践环节的考核力度,鼓励学生参与语文实践活动;并通过奖励加分的方法,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在评价主体方面,学校改变了以往考核主体的单一性,采用教师评价、小组评价、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激发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自我反思意识。

具体操作方法是在期末考核中,将学习过程成绩、语文实践活动折合在一起,共占总成绩的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在期末测试中,加大对语文综合能力、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考查,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评价。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能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运作的高级技术型、应用型人才。高职“语文”课程要遵循职业人才培养目标,认真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在培养语文基础能力上,突出实践应用性和职业特色。教师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模式及方法开展教学,改革考核评价方式,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