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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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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建议

建设项目管理建议范文第1篇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去年以来,新昌县审计局在对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要表现为:超计划投资部分未重新进行报批;部分工程未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消防设施验收等手续。

(二)招投标活动不规范。一是该招标的未招标。如某单位建设的路网工程,对第一段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而对占总路网面积59%、造价为1240万元的延伸段工程却未进行重新招标,直接指定给了原中标施工单位施工。二是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设计、监理、材料采购和一些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三是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漏算、多算现象,有的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四是招标活动组织不严密。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招投标法》规定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如果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而有的单位在招标时存在投标单位只有两家,甚至只有一家的现象,起不到充分竞争、降低造价的作用。五是背离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有的单位在组织招标中,不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而是与另一家投标单位签订了合同。有的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变更费用要按合同价与标底价同比例下浮,但在签订合同条款时却不再下浮,改为按定额规定结算或综合费用按百分之几结算。有的在组织材料招标中,按合同规定招的应该是主材价,但在实际操作时变成了含人工、利润、辅助材料等在内的综合价,致使材料价格成倍增加,严重背离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混淆了工程造价结算依据,使工程结算产生纠纷,给审计带来很大风险。

(三)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有的因项目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提高装修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的承包商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来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如某工程批准概算是944.9万元,而实际投资达到1588万元,超概算达到68%。

(四)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有的未请社会监理;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出现“儿子”监理“老子”的怪现象;有的监理或建设单位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施工单位未经设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取消部分工程项目。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在未实行社会监理的情况下,只有一人签证;签证内容不全,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高估冒算工程造价。主要表现为重复计算、变更减少部分未扣除、未按招标规定比例下浮、甲供材料未剔除、高套定额或建设单位高价签证等。去年,新昌县审计局共完成16个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总投资额1.8亿元,未经招标和变更的工程造价为601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130万元,平均核减率达18.8%;核减率40%以上的有8个项目,占总送审项目的50%;最高的核减率达56%。如某校建设的教学综合楼工程,送审投资额76万元,经审计核减43万元。

(六)基建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一是核算不规范。有的对工程项目在单位财务账中核算,未单独设账;有的列支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有的旧房拆迁收入直接抵冲工程款,致使不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投资情况。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直接以现金支付工程款。三是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对方漏缴税费等等。

二、成因分析

审计认为,造成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主要原因:

一是建筑市场不规范。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相继出台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但缺乏统一规范,建筑市场要素体系仍不健全,导致项目设计、招投标、签订合同、工程建设等方面还比较混乱,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是建设资金紧张。建设资金大多来之不易,有的建设单位为了省钱,该办的手续未办,该请监理的未请,该缴的税费未缴。特别是在请监理的问题上,费用比较大,而且在有的建设单位领导眼里,特殊的工程监理不了,简单的工程又无需监理,请不请监理意义不大,花这个钱觉得冤枉,忽略了质量管理的必要程序。

三是工期要求紧。由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工期一般都比较紧,上面又催得急,建设单位领导为了赶工程进度,在操作上图方便,往往不注重建设程序,致使工程建设管理上出现诸多问题。

四是少数工程相关人员素质不高。有的施工单位,在私利的驱动下,违规制假,以谋取多计工程款。有的监理人员睁只眼、闭只眼,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有的预算员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作为其劳务费的提取基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往往是临时抽调,且非专业性,缺乏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知识,而施工单位却又十分内行,两者信息极不对称,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甚至有极个别的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袒护造假行为,慷之慨,谋取个人私利。

三、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建设项目管理既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又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问”。从审计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来看,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切实提高对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没有规范就没有质量,不规范就很难保证不出问题。作为建设单位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法规,了解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工程建设知识和基本程序。

(二)要按工程建设程序操作。工程建设应遵循其本身所特有的建设程序进行,概括地说,应先计划后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具体地说,在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用地和建筑施工等方面的许可证;确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应着重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在竣工阶段,首先要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施工单位要编制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要做好竣工决算,并用书面形式告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

(三)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从方便审计而言,资料应从四个方面来分类整理:一是与建设程序有关的资料;二是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资料;三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四是有关财务收支方面的资料。为了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资料整理应按施工中落成实体同步进行,并做到图物相符,不得在工程竣工后补充。

建设项目管理建议范文第2篇

1建设项目投资失控的原因

1.1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在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设计深度不够是主要原因。设计深度不够会造成大量的变更设计,一条铁路线Ⅱ类变更几十项、新增安全补强工程等投资增加几个亿不等。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这是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根本所在,但现有的铁路建设体制,建设单位对设计阶段的管理参与力度又远远不够。1.2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手段招标书条款在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方面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采取先降造再招标是一种有效手段,避免出现织毕项目几乎无降造费的现象再次出现。1.3加强合同管理。在对合同条件的拟定、招标方式的选择,承包金额的协商过程中,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切实控制投资,保证取得合理的最佳成本效益。从同管理可以看出,表面的低价,往往导致偷工减料或频繁的索赔。合理地制定标底,既保证了承包商的合理利益,又有益于建设项目的的顺利实施。1.4加强项目施工环节的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设计如有变更,一是要尽量提前变更,因为变更越早,损失越小;二是在每一变更设计之前,必须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经各方同意,杜绝先实施后补手续。为了严肃变更签证手续,应采取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代表现场联签的方式,保证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避免出现不合规现象。

2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措施

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主要是事前系统策划、项目实施期间的全面管理和过程控制。针对目前建设项目出现投资失控,严重超概算,对各个环节,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建议如下:2.1设计阶段。加强施工图审核力度,避免设计根据2000比例图尺出施工蓝图,否则将出现大量的施工图与现场不符,就行变更设计,造成大额投资增加。对施工图审核单位采取奖惩管理,切实做到真正的审核施工图,不只极限于审核施工图几何尺寸。2.2招投标管理。成立投资控制管理小组(具体管理办法需各部门参与补充完善),加强招投标工作,避免出现以往的该招未招,不该招的招了。设计单位提供的招标概(预)算需经概算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拟定建议先行降造率提交投资控制管理小组审定。2.3概(预)算管理。根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降造费、预备费使用台账和变更设计台账、建设过程中政策性调整等批复台账,及时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并及时刷新降造费、预备费使用台账,并动态掌握建设项目已招标、未招标情况,对超概算项目应及时报上级审批。切实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使用情况。2.4合同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招投标结果(含个别合同谈判),及时办理相关合同签订,确保先签合同、后实施。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收集合同签订依据、起草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及交付等相关要求;合同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原则上各类补充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原合同相关约定(尤其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约定内容实施完毕后,无论合同价款比照原合同是增加还是减少,均需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尤其是个别单价合同),以便后期清理概算能有一个确切的合同价。2.5计划管理。无论是季度计划还是年度计划,均需结合动态实施性施组进行动态调整,并且要在已签或可签合同金额内结合可完成并验工计价情况制订下发实施,以避免为完成计划而超验、虚验。施工单位上报的季度计划和年度计划必须经监理单位、指挥部标段分管工程师按上述原则严格审定后实施。2.6征地拆迁管理。地方来函要求施工增加的沟渠、地方道路修复、建筑垃圾清运、炮损补偿等,均应由监理牵头、建指人员参与,在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并报总公司批复后增加投资。对无监理牵头、无建指参与、施工单位自行支付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避免清概过程中增加巨大投资2.7变更设计管理。变更设计管理严格执行原铁道部铁建设[2012]253号《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指挥部制订下发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原则上“先变更、后实施”,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个别特殊情况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同步及时完善变更手续,但需投资控制管理小组同意,切实杜绝清理概算期间再办理变更手续。Ⅰ类变更设计严格按程序审查、上报,待批复后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办理;Ⅱa类变更设计严格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审查后上报铁路局,再根据铁路局审查纪要、设计单位编制概算送第三方审价后,按审价结果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办理。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II类变更设计的统计汇总工作,当变更设计增减金额达到合同约定限额且该变更设计施工完毕后半个月内,施工单位应按变更设计管理程序向监理提出申请,超过半个月的监理将不再受理该IIa类变更设计的申请。监理、建指在收到申请后半个月内完成该IIa类变更设计的核实、审查及向设计院发委托函等工作。设计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IIa类变更设计的编制工作,如达不到合同约定限额不构成IIa类变更设计的,设计单位也应在1个月内给予书面回复Ⅱb类变更设计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根据设计单位编制概算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几方会审后形成“变更设计通知单”,施工单位再据此根据合同约定结合施工进度纳入风险包干费计价。岩溶整治工程需分阶段进行清理,对超概算暂定投资部分需及时上报,争取获得总公司批复。在岩溶处理的过程中,如遇跑浆、漏浆,实际注浆量超设计注浆量或水灰比变化等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汇报,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无设计单位的核实签认及相关纪要,超设计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8材料价差管理。甲供物资招标采购需严格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根据建设项目概(预)算中甲供物资价值实时对照招标采购情况,形成的价差需按规定及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审批,以免超概(预)算。同时也为甲供物资后期的清理概算工作创造好的条件。2.9验工计价管理。验工计价严格依据合同、计划以及实际进度据实办理。所有费用均需办理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原则上“先验工、后计价”。监理单位和指挥部标段分管工程师需严格审查验工计价,尤其是对审查签认的验工(包括已完合格工程、已完合格工作)负责,严禁超验、虚验。计财部需每季度对验工计价进行核查,可根据相关条件进行抽查。对超验、虚验的建设项目上报投资控制管理小组,对建设、监理、施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为准确反应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验工计价必须建立健全台账,每季度刷新一次,并与财务季度决算核对,确保一致。2.10财务管理。财务拨付款项必须严格依据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除预付款外,进度款必须严格依据验工计价办理,并需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等尾款。财务季度(年度)决算必须以验工计价为依据,不计预付款。每季与验工计价工程师核对,确保财务决算数据与验工计价数据一致。建设单位管理费(含建设管理其他费、建贷利息)计价数据每季末由财务提供给验工计价工程师编制计价表。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要求以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为主线,以建设单位为主,兼顾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各方,有效实施投资控制与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作者:张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管理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建设项目;目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4-0041-03

传统的项目管理学理论认为,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包括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而现代项目管理理论认为,项目管理应满足或超越项目有关各方对项目的要求与期望。现代管理学理论的发展要求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应充分重视利益相关者分析。国际上,利益相关者分析已经成为世界银行进行项目研究的一种重要工具。1993年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评价指南中明确要求项目决策时必须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我国在2001年,国家计委正式发文推荐使用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也提出了投资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可见,利益相关者整体满意度已经日益受到重视,成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这对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及实现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的识别

弗里曼在《战略性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中把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任何能够影响或者被组织目标所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弗里曼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虽然概括得很全面,但如果实证研究将所有利益相关者放在同一层面进行整体研究就很难进行,因此,有必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细分以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运用组织资源去应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关于利益相关者的识别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文结合Ckarknam(1992)提出的“是否存在交易合同关系”和Clarksen(1995)提出的“与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两种分类标准,对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进行细分,将建设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分成三类(如图-1)。

主要利益相关者。主要利益相关者与建设项目有正式契约关系,包括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用户方、咨询机构、材料及设备供应方、信贷机构等。他们与建设项目关系紧密,对项目的关键问题如造价、工期、质量起主要作用。他们之间既相互合作又彼此转嫁风险,共同对项目的目标和结果施加影响。

次要利益相关者。次要利益相关者与建设项目虽然没有正式契约关系,但是有隐性契约关系,包括政府、项目所在社区、环境保护部门、教育医疗机构、交通部门等众多的利益相关者。项目在满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后还要考虑次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潜在利益相关者。潜在利益相关者主要指受建设项目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影响的其它主体,他们不需为建设项目带来的收益支付费用,也不能因项目带来的损失而得到赔偿。对于这些潜在利益相关者,应通过建设项目管理使项目多一些外部经济性,少产生一些外部不经济性。

必须指出,这些项目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影响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项目的运行,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支持水平是动态发展的,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和理念的变化,利益相关者的范围会发生变化,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关注度也会发生变化。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建设项目管理目标的转变

(一)传统建设项目管理目标的缺陷

首先,传统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忽视了利益相关者对建设项目的期望。传统的项目管理理论认为,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包括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只要实现了“三大控制”目标,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就实现了。这种理论是片面的,比如一个建设项目实现了“三大控制”,但是作为利益相关者之一的使用者对其功能不满意,那么这个项目就不能界定为一个成功的项目。反过来,如果一个项目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即使是投资超标、进度落后,也不能评定为是一个失败的项目。典型的实例就是悉尼歌剧院项目。在悉尼歌剧院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费用超支和进度落后的问题,若以“三大控制”作为项目管理的目标,显然是失败的,但是悉尼歌剧院项目落成后成了澳大利亚的标志性建筑,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的自豪,从这个角度讲,它又是成功的。

其次,以“三大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目标不能适应现代项目管理发展的要求。项目管理经历了从传统项目管理主导模式向现代项目管理主导模式的转变,最终形成了现代项目管理作为主导模式的范式转换。现代项目管理不但突破了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局限,还建立了项目集成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成本管理、时间管理、质量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和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完整体系。“三大控制”把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局限在项目施工阶段是不全面、不科学的,会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整体满意度。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建设项目管理目标的转变

现代项目管理理论认为,开展项目管理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满足或超越项目有关各方对项目的需求与期望”。每个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要求和期望是不同的,业主方的主要期望是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施工方的主要期望是以最小的工程成本获得最大工程利润;材料供应商的主要期望是获得更多的销售收入;项目所在社区的主要期望是对社区建设带来正面影响;政府部门的主要期望是提高社会福利、扩大就业等。这些期望有的是相互促进的,有的是相互博弈的。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建设项目管理应努力使这些不同的要求和期望很好的得以实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超越全体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期望,实现项目价值的最大化、合作成本的最小化和利益相关者利益分配的合理化。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途径

(一)运用价值管理构建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目标体系,追求项目价值最大化

价值管理(VM)是系统化、专业化的研究过程,是对价值分析(VA)和价值工程(VE)的拓展与延伸。通过价值管理,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提高建设项目价值,进而满足项目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建设项目目标构建的过程就是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项目建设功能对应映射至项目建设目标体系的过程。从对象选择、功能分析、功能评价到方案创造、方案评价,均以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依据,最终通过功能分析和功能评价确定功能目标,使之完全符合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以达到项目价值的最大化。运用价值管理(VM)构建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目标体系路径如图-2所示。

(二)通过全过程造价管理促进利益相关者形成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合作成本最小化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一种基于高度信任,伙伴成员间共享

竞争优势和利益的长期性、战略性的协同发展关系,它能对外界产生独立和重大的影响,并为合作各方带来深远的意义。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要求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战略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的形成需要建立几种关键机制。

1.通过全过程造价管理建立建设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机制。合作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共求发展的基础上。博弈论中囚徒的困境说明缺乏相互信任就不能建立合作关系,而信任的基础是信息的平等。建设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由于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同,专业不同、对市场情况的掌握水平不同,彼此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为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需要平衡利益相关者间的信息。通过全过程造价管理,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建设项目造价数据的收集者、加工者和提供者,利益相关者可以借助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弥补自身信息的劣势,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图-3、图-4比较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前后信息流通的区别),能让利益相关者之间保持有效畅通的信息沟通,减少相互猜忌与风险转嫁行为,进而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形成战略伙伴关系。

2.通过全过程造价管理建立建设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项目管理就是关系管理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和实现的过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下,咨询方虽然也是利益相关者之一,但是咨询方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特殊。因为从合同关系看,咨询方不仅为业主——设计——施工这一纵向的关系提供决策支持,同时由于它的中立性和专业性,又可以为多方横向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专业方面的服务,比如政府、信用机构等,但是它们在建设项目管理的合作伙伴中与大家同样是平等的。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咨询方提供的服务直接或间接参与项目决策、管理和实施,从而提高合同关系主体间以及非合同关系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有效的协调与沟通是战略伙伴关系形成的重要条件。

3.通过全过程造价管理为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科学支持。建设项目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受契约的作用,服务于同一项目,但他们之间往往是由独立合同构成的交易关系。比如业主单独与设计方签定设计合同,又单独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方单独与材料供应方签订采购合同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沟通渠道,比如设计方关注的是业主的需求和功能设计,对设备、材料的前沿发展缺乏了解;设备、材料供应商为推广新产品,必需花费巨额的宣传费用甚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实现;施工方以按图施工为根本,不关心建筑产品在施工阶段的改进,使利益相关者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这些损害有些必须在项目后期花费时间、资源去弥补,有些则无法逆转。建设项目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又存在相互冲突。当各方利益没有协调一致时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可能为相互转嫁风险、争夺利益而明争暗斗,这种由于组织间的对抗、沟通障碍以及不同思想文化的冲突对建设项目管理是极为不利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中,造价工程师为项目决策提供支持,他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评价各种行动方案,提高建筑产品价值。比如他们可以在决策时提供价值分析、财务分析,提高决策者决策的科学性;在设计阶段为材料与设备的选型提出意见和建议,使设计紧跟市场前沿,还可为限额设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在施工阶段及时审查和评价工程变更对项目价值带来的影响。这些都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消除无效资源消耗,提高建筑产品价值。

建设项目管理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作用

所谓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尽享组织、知道、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影响着建设工程的实施进度,只有对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建设工程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设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设合同管理必然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设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2.1 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5]。

2.2 合同管理对建设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设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设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设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2.3 合同管理对建设投标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在合同协议书中,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规定。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单项工程的价格。它们由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报价单来定义。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的报酬。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这由图纸、规范、合同条件、工程量表来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据建设施工企业自身条件合理有效的减少投标风险系数。

3.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速,我国建筑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条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认识,重视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风险,增加建筑企业的利润。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对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增加建筑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树立建筑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与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特殊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54.

[2]于瑾莹.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07.53-54.

[3]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81.

[4]祝贺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管理观察 ,2009.1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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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风险导向 水利工程 跟踪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6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日益扩大,项目管理也日趋复杂,而且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非常普遍,迫切要求加强审计监督。传统项目审计主要定位于决算审计,以投资“审减”为主要目标,对于项目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等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而且水利建设项目的固有风险较高,决定了项目审计也具有高风险性。本文提出了以风险为导向的跟踪审计模式,通过项目事前、项目事中和项目事后的审计,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动态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目的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降低审计风险。

一、项目审计的工作内容

(一)实施审计监督。

1、项目建设程序审计。

项目建设程序审计主要是审查工程立项、投资概算及执行情况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是否经过批准以及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是否有突破投资概算的现象。

2、项目投资成本审计。

水利项目投资成本审计主要是审核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移民安置费用等投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虚列成本、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等现象,是否存在转移资金等问题。

3、招投标和合同审计。

项目合同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计的重点是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合规,工程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要积极介入招标投标过程,审查合同的招标投标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开展审计服务。

1、财务管理服务。

水利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建设资金的合理运用方面,如何合理、高效地使用建设资金,是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审计部门和人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包括建立概预算制度、计划部门和物资部门对账制度、扣款制度、工程款审批制度等;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财务账目处理进行审计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2、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

控制测试指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控制运行有效性强调的是控制能够在各个不同的时点按照既定设计得以一贯执行。控制测试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执行是否完整与有效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在了解了项目管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后,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则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包括执行询问、观察、检查等审计程序,以验证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判断是否正确。审计人员如果在对内部控制了解和测试的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者执行存在重大缺陷,则需要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建议,帮助业主对内部控制进行整改。

二、审计风险分析

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对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出具了不正确的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固有风险是指不考虑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下,发生重大错误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是指与被审计业务有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预防和检查出重要错误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方面出现问题所导致的风险,如审计人员经验不足、审计程序运用错误等。

(一)固有风险。

投资项目大都是由政府投资的,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由于政府决策权非市场配置与监督有时缺位等缺陷的存在,政府投资和管理的低效率问题非常普遍和严重,因而存在较高的固有风险。其原因可以概括如下:第一,国家建设项目的决策权配置方式属于行政配置,易造成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更容易发生腐败与合谋营私问题;第二,由于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和管理权分别由政府官员等行政人掌握,其直接与市场主体签定大量的经济合约,并有较大的决策权力,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第三,国家建设项目生产特点和其中存在的复杂的委托关系,决定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高信息不对称性,较易造成委托与之间的腐败与共谋问题;第四,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上是大型工程,其特点决定了进行综合跟踪审计难度大、审计证据多、取证难,且需要多方专业人员及时配合。

(二)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是以预防、发现和纠正错误和舞弊风险为核心的,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了解内部控制的。但是,由于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如控制受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因此控制风险始终是存在的。控制风险的不可消除性,说明了审计人员在决定审计策略、安排审计程序的时候,不能完全信赖内部控制,而且不能完全依赖控制测试程序。而必须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由于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具有公益性投资性质,针对项目所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容易被架空,因而决定了项目审计的高风险性。

(三)检查风险。

目前,我国大多数项目审计只是在项目结算阶段才开始介入,只注重投资金额的控制,关注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对于项目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关注不多,具有事后审计的特征,时效性很差,有些项目审计往往需要好几年才能最终下达审计结论。审计介入时间晚,不能有效发挥审计的预防,而且传统审计以报送审计为主,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相对于一般事项审计,项目审计检查风险更高。

三、工程项目决算审计风险控制

由于水利建设项目审计的高风险性,要求审计部门在制定审计策略、安排审计等量齐观的时候,以风险为导向,加大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实施更加严格和更为有效的审计程序。

(一)以风险为导向安排审计策略和程序。

鉴于项目的高风险性,项目审计具有不同于其他审计的特点,有必要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和跟踪审计模式。舞弊审计属于特别审计,需要考虑选派专业知识、组织能力和道德水准较高的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风险导向审计,是基于战略观和系统观思想,通过综合评价企业各种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的审计方法。

(二)加强内部制度建设,降低控制风险。

根据审计风险模型,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呈反向关系,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一定的情况下,控制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则越低,需要实施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则越多;反之,如果控制风险越低,则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则越高,需要实施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则越少。因此,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角度考虑,宴审计人员总是希望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因为被审计控制风险的大小又与项目管理单位的内控制度直接相关。因此,审计人员应当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从而降低检查风险。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降低检查风险。

项目审计对象复杂,具有高风险特征,采用一般的审计程序和方法,难以发现其中的问题,无法应对审计风险。这就要求项目审计配备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采取特殊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如更多地依赖实质性审计程序,实施更多的详细测试程序等。

(四)实施跟踪审计,实施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跟踪审计是指将项目建设过程分解为若干个具体的阶段,然后由审计人员对每一个建设阶段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方法。在审计实务中,一般把把建设项目分散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然后由审计人员分别对这三个阶段的审计事项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与传统的事后结算审计不同,跟踪审计主要有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增加了审计频率,跟踪审计对整个项目建设期间进行了细分,并以此为基础实施跟进审计,增强了审计监督的及时性;二是审计介入的时间由建设项目竣工之后提前到工程建设之中和之前,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三是审计方式以现场审计为主,审计人员可以深入到施工现场,能够亲眼观察到材料物资的进出、设备安装等具体过程,可以及时评估设计变更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