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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是民俗文化传统维护的最重要的手段,也是民族特色保持的最可靠的路径,民俗艺术作为民俗文化的有机部分,自然也以传承为其存在、延续和发展的前提。传承既包括随纵向的时间线索的不断传习,也包括在一定横向空间范围内的接受与传播。它一般以时间为标杆,以同地域、同种族的前后传习为主要运动模式,同时也因文化触染和交流认同而具有跨地域、跨种族的传承可能。民俗艺术传承的对象与领域包括作品、题材、主题、风格、技艺、语言、色调、工具、方法、场域、审美、信仰等诸多方面,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相承相接、相沿相习。人作为主体和传承的第一要素,不仅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享用者,也是延续文化艺术传统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民俗艺术的传承体现为主体、客体和中介三者间的相互运动,其中,主体是人,客体为民俗艺术作品,中介是风俗习惯、审美情趣、信仰观念、艺术市场和其他的动态过程。主体决定着客体的存废与发展,也决定着中介的有效与无用。民俗艺术的传承主体是长期生活在一定民俗氛围中的民众,其中的从艺者和从业者,以及研究者和爱好者构成了传承人的浩荡队伍,不断推动着民俗艺术的持续传承。就传承人的身份性质来说,他们有直接传承人和间接传承人的区别,但共同汇成了传承大军,展现着艺术传承中的主体阵容。
(一)直接传承人
民俗艺术的“直接传承人”指民俗艺术的从艺者们,他们承继着历史的传统和前人的技艺与经验,坚持着地域的特色和行业的规约,延续着各自艺术门类的功用和门派的风格,不间断地从事艺术的创作、展演与生产,尤其是以带徒、演示、教习等方式培养后辈,使民俗艺术的品类和技艺得以薪火相传、延绵不绝。民俗艺术有民俗造型艺术与民俗表演艺术的门类区分,它们在传承方式与传承规律方面也有所区别,它们的直接传承人或从艺者的传承活动自然也各具特点。拿民俗造型艺术的直接传承人来说,坚持从艺,坚持制作传统产品并创新题材和工艺,以满足俗民社会的文化与生活需求,这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传承。同时,撑持作坊,带徒传艺,培养行业的继承人更是传承的基本方式。民俗造物艺术涉及材料的选择和加工、艺术产品的设计、工艺流程的制定、工具的使用、技术手段的运用、行业信仰和行规的遵守、行话的掌握、民间知识和风俗习惯的深入了解、民俗审美的领悟、产品功用的开拓、艺术市场的把握等方面。此类传承主要在作坊、工场等空间展开,围绕民俗艺术品的制作流程,通过眼观、耳听、嘴问、手动、心悟,在具体实践中掌握技术要领、基本方法,领悟民俗传统和文化精神。直接传承人既是从业者,也是授业者,构成民俗艺术传承、发展的主要因素。拿民俗表演艺术的直接传承人来说,他们从事民间小戏、木偶戏、皮影戏、傩戏、讲经宣卷、唱山歌、讲故事、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杂耍、吆喝等表演,主要以语言、动作构成民俗艺术的要素,以过程性为其展演特点。与民俗造型艺术有形的物质形态相对照,民俗表演艺术以无形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为主要存在方式。民俗表演艺术的直接传承人未必都是专门的从业者,他们可能是农民,也可能是市民,不少人另有职业,从事民俗艺术的表演乃出于兴致和对民俗氛围的热衷,大多不作为谋生的手段。他们不论是常年的表演,还是季节性、节日性或伴随某生产环节的自娱性表演,总因民俗艺术的应用与传布,成为实际的传承人。他们也带徒传艺,但更多的是在观赏、模仿、参与和教习中培养自己的后继者。直接传承人既亲自参与民俗艺术活动或民俗艺术品的制作,又以带徒、教习的方式传授他人,在传统的延续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间接传承人
民俗艺术的“间接传承人”指民俗艺术的非从业者或非专业人员,但他们与民俗艺术的传承、保护密切相关,他们关心、热爱、参与、学习、研究、推介民俗艺术,从而强化了民俗艺术的存在,推进了民俗艺术的传承。民俗艺术的“间接传承人”包括民俗艺术的收藏者、研究者、工作者、出版者和爱好者们,这些人员或机构所组成的庞大阵营构成了民俗艺术传承主体的重要方面。他们从各自的关注点出发,为民俗艺术的传承创造了条件,虽不直接介入民俗艺术的生产过程和传习活动,但为其传承构成了良好的主体背景,成为间接的传承因素。民俗艺术的收藏者们以木版年画、纸马、泥人、剪纸、风筝、皮影、红木雕件、木雕构件、玉石雕刻、紫砂茶壶、拴马石、油灯、玩具、饰品等民俗艺术作品为收藏专题,他们的收藏与展示扩大了这些民俗艺术品类的影响和传播,荟萃了各地域的相关信息,促进了文化艺术市场的活跃,并带动了这些民俗艺术品的生产,从而推动了民俗艺术的传承和保护。除了个人收藏者的单一品类的收藏,一些民俗博物馆、民俗艺术馆的多品类的征集、陈列与收藏,往往与地域文化、馆址氛围相联系,也为民俗艺术的传承营造了背景。民俗艺术的研究者们以民俗艺术为研究对象,经过实地踏查、走访座谈、作品采集、文献审读、现场体验、活动记录、市场观察、统计分析等,对某一民俗艺术类型做出历史的、功能的、审美的、价值的、应用的、市场的,以及其他理论与实践范畴的研究。或者,他们从宏观的理论出发,对民俗艺术志、民俗艺术史、民俗艺术论做出学科性质的理论阐发。这些研究成果将推进民俗艺术的创作实践,帮助人们深刻认识民俗艺术的历史发展和基本规律,并引导民俗艺术的传承、发展、保护和应用。研究者们以理论层次的介入,使他们实际上已成为重要的间接传承人。
民俗艺术工作者指民俗博物馆和民俗艺术馆的工作人员、民俗艺术行业和产业的管理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民俗艺术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他们既不是民俗艺术的直接生产者和展演者,也不从事民俗艺术的传授和讲习,但他们以民俗艺术为工作重点,或者说,他们的日常工作围绕民俗艺术而展开。他们的管理工作使他们介入民俗艺术的传承,也客观地融入了传承主体,成为又一支间接的力量。
民俗艺术出版者指涉及民俗艺术书刊的编辑者和出版者,他们以民俗艺术研究的论文、调查报告、专著、图册、杂志、丛书、光盘等为工作对象,以文字成果和音像制品介入了民俗艺术的当代传承。至于民俗艺术的爱好者们,人多面广,散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其主要构成是普通的农民和市民。他们坚持贴年画、玩花灯、逛庙会、看社戏、放风筝、唱山歌、打社火、扭秧歌、贴窗花等,并用木雕、竹雕、石雕、刺绣、编织等民俗工艺品装饰居室和环境。由于他们的广泛参与,民俗艺术活动才长盛不衰;由于他们的喜好,民俗艺术品才得以在生活中广泛应用,长期承传。民俗艺术的爱好者,是享用者,也是参与者,他们也构成了民俗艺术传承的主体基础。直接传承人和间接传承人同作为民俗艺术传承的主体,存在着交叉联系的关系,他们对于民俗艺术的传承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凸显了艺术传承与发展中的人的因素,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民俗艺术传承的时空要素
民俗艺术的传承离不开时间与空间的要素,时间与空间构成了它的传承条件和背景。任何艺术形式都是时间的艺术过程,不存在亘古不变的形态,其盛衰消长正是从时间的向度所识得。在内容方面,时间的投影则更为清晰,题材、主题、思想、心理、情感等莫不与时迁化,因俗异变。至于空间,作为艺术创造、展示、传承、传播、应用的场所,制约着艺术的发展,并构成艺术地方性、区域性和国别性的重要因素。时间与空间的联系与思考,是宇宙观形成的基础。艺术包括民俗艺术是一定时间与空间的产物,本身就包含着宇宙哲学的成分,故而使艺术传承问题也带有哲学思考的意义。
(一)时间要素
民俗艺术的传承就是要将民族生活中所共享的传统艺术形式、艺术手段和艺术精神传习下来,这本身就是基于时间因素的考虑,是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相连相贯,是将其沿着时间轴线的线性推展。传承作为承前启后的运动,以既往为对象,以现在为坐标,以未来为愿望,其中的时间构成了传习的脉络和基准。就民俗艺术具体的传承状况说,时间的要素主要体现在传统年节、庙会活动和文化节庆等方面,它们一般都有固定而明确的时间限定和岁时特征。与这些节日或活动相联系的民俗艺术,其展示或传习自然就带上了时间的印记。拿传统年节来说,所谓“传统年节”,就是从古代延续下来的各种民俗节日和节气,主要包括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等。在这些节日的民俗活动和民俗风物中12有不少民俗艺术的成分,它们也随年节而承传,并成为这些节日不可或缺的文化符号。如春节中的门神、年画、门笺、窗花、春联、花灯;除凶纳吉的傩戏、傩舞,以及跳灶王、跳财神的街头舞蹈;带着纸扎的凤凰、麒麟,敲打着锣鼓,挨门逐户的唱春人;跳马灯、跑驴儿、踩高跷、荡湖船、舞龙灯、打莲湘等元宵节的户外表演;灯市、花市等新春艺术市场,等等。它们与新春佳节紧密相联,在艺术审美和功能满足的背后,是对时令的认知和对节日的提示。此外,清明节放风筝、戴杨柳;端午节的龙舟、钟馗图、天师符和端午符;七夕节姑娘们的“陈针巧”、《天河配》的木版年画和剧目、用凤仙花汁染红指甲的美甲风俗;中秋节的《嫦娥奔月》图画、“兔儿爷”的泥塑、木版印制的“太阴星君”的“月光马儿”;重阳节插于重阳糕上的刻纸角旗,赏的活动;冬至节启用的《九九消寒图》和数九的歌谣,等等,都以民俗艺术的应用展示传统节日的岁时特征,突出了这些艺术符号所隐含的时间要素。拿庙会活动来说,所谓“庙会活动”,是指与道教、佛教、民间宗教及其他相联系的祭祀、出巡,以及娱神乐人的仪式和表演,它们有固定的期日、固定的祭祀对象和相对固定的空间,每年周而复始地举办,形成地域性的文化传统。庙会活动除了祭神的香火,还有民俗艺术的表演和展示,在当地民众的心目中,庙会往往具有节日的性质。例如,南京高淳县凤山镇永城村祭祀刘猛将的“大王会”,每年在阴历三月十八日前后举行,它以村民舁神巡游为中心,其行进序列为:长杆牙旗,锣鼓队,巡牌,角旗队,唢呐队,刘猛将军,华盖伞,鸾驾队,祠山大帝,龙头三太子,锣鼓队,大扇,神舆等。其中,面具、魁头、唢呐、锣鼓、华盖、銮驾,以及仪仗等,都具有民俗艺术的性质。此外,江苏姜堰清明节的“溱潼会船”,是以为战死者“添坟”祭扫为主旨的大型的水上庙会。庙会上的“会船”有五种,包括篙子船、划子船、龙船、供船、花船,前两种用来比赛争先,后三种是表演用船。除了这五种“会船”本身具有民俗艺术的性质,舞龙灯、挂纸灯、演小戏、挑花篮等也都是民俗艺术的项目。“会船”的出现在当地成为点画清明时令的标志,并使娱人的功能超越了祭鬼的主题。拿文化节庆来说,这类并非传统的新兴会节活动,往往出于地方文化旅游、商贸活动或其他纪念性、公益性的需要而设立,它们具有岁时性的特点、明确的主题、社会性的公共空间,以及主办人官方的或半官方的色彩。这类文化节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民间艺术博览会、各种文化艺术节,以及与当地物产相联系的梅花节、茶文化节、油菜花节,等等。在这些会节中,少不了民俗艺术的表演、民间工艺品的陈列与展销、民俗艺术作品和民间艺人的评奖等活动,往往借助舞龙灯、舞狮子、威风锣鼓等营造开场气氛。民俗艺术实已渗透在新兴文化节庆之中,具有表现时间要素的符号意义。
(二)空间要素
民俗艺术的传承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中展开的,传承空间与传承人、传承机缘、传承路径、传承方式等一起构成了传承的要素。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大到地区、省份和国家,小到具体的场域、场所,对某一民俗艺术类型来说,其传承空间多是寻常可见的有限空间。可以说,任何民俗艺术种类的传承都少不了空间的要素,空间构成了文化传承的必要前提。传承空间根据范围和性质,可大致分为“活动空间”、“区划空间”和“文化空间”三种。所谓“活动空间”,指民俗艺术的某一形态或品类的自然传承空间,作为生活或生产的需要的反映,它往往因地制宜地在动态传习中被加以利用。这类活动空间包括作坊、宅院、场馆、广场、街道等。民俗艺术的各个类型对空间的依赖是不相同的。造型类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主要是各种大小不一的作坊、工场,它们以家族式的传承和带徒传承为主,一般规模都不大,常常是独自经营,主要用以满足周围人群的生活需要。不论是羽毛扇的制作、泥人的捏制、风筝的糊扎、彩蛋的描绘、竹器的编织、蓝花布的印染等一般民俗艺术产品的生产,还是刺绣、玉雕、牙雕、漆器、银器、微雕等较精细、贵重的品类,其传承空间大多是狭小的作坊或规模不大的工场。表演类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则主要是田头、场头、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它需要向乡民或市民展示,因此其展演和传承的空间是开放式的。诸如,唱山歌、演小戏、跳马灯、打腰鼓、扭秧歌、舞龙灯等,都需要一个开敞的或可行进的空间,让观者围观或参与。开放的公共空间就成为表演类民俗艺术的一个显著的传承要素。所谓“区划空间”,指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在较大的空间范围里加以认定和类归,一般按行政区划做市别或省别的空间划分,或者按经济与社会结构做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划分。例如,民俗艺术中的苏绣主要在苏州地区制作、传承,紫砂工艺品的艺术传承地主要在苏南的宜兴市,泥泥狗出在河南淮阳,唐卡艺术主要传承于青藏地区,二人转盛行于东北,花儿传承于宁夏、甘肃一带,作为“抬阁”类的“水上飘色”流行于广东地区,等等。它们都在一个相对固定而又较广阔的地区传承,并成为特定的区域性文化符号。至于城乡二元的划分,尽管大多民俗艺术形态具有城乡互动的历史趋向,然亦有局限于或城或乡的传承状况。譬如,在春社或秋成以后唱草台戏,在傩祭、傩仪中搞面具出巡和家家路祭,在田间劳作时唱山歌或赛山歌,除夕日在猪圈、牛棚贴“猪栏之神”、“圈神”、“牛栏之神”一类的版印纸马等,就明显只传承于乡村的空间。此外,办灯会、办花市和办灯市,在元宵节进行提灯踩街游行,端午节邀好友、携酒壶去熙游名胜,中秋节民家纷纷占酒楼玩月,人们按季节不同分别举办诗会、酒会、曲会、赏荷会、蟋蟀会、灯虎会等,则明显是在城市里传承。所谓“文化空间”,指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不受原地传习和自然需要的局限,甚至能突破地域和区划的空间,以及民族的与国别的界限,它以文化同源为背景,以影响型传播为基础,以语言的、文字的、信仰的、工具的等文化圈为范围。所谓“文化圈”,系指具有相同文化因素的区域,作为一个地理上的空间概念,它是文化因素聚集和传播的结果,也是文化中心的文化丛扩散的结果。①例如,与中国的婚冠丧祭相联系的礼仪和风俗,使用夏历的岁时节令和年节民俗艺术活动,以土木为结构特点的建筑艺术传统,以稻米为主食的农耕生产与稻作艺术活动,讲究方块字书写与应用的书艺、书道等,均主要传承于汉字文化圈。“文化圈”这一文化空间既是文化传播空间,也是艺术,包括民俗艺术的传承空间。举例说,中国木版年画在汉字文化圈中就多点传承,除在中国的东南西北都有产地外,在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也见传承。其中,越南的东湖年画至今仍在印售、传承,题材有老鼠娶亲、鲤鱼图、猛虎图、骑龙乘凤图、渔樵耕读、牛郎织女、富贵荣花、娃抱金蝉图、蛤蟆讲读、母猪图、母鸡图、耕牛图、牧童图、舞龙灯、金玉满堂、游戏图、相扑图等,题材大多来自中国,表明了共同的文化圈属性,及其文化传承空间的通连与宽广。
三、民俗艺术传承的生活要素
民俗艺术的传承有赖于生活需要,它总是在民俗生活的层面上展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出于文化功能的推进,另一方面,它又受文化惯性和自身传统的驱动。在民间的婚嫁习俗、寿诞礼俗、家居建筑,以及成长礼俗、社会交际、娱乐活动和民间信仰等方面,都有民俗艺术的应用,并在其传承中显现出生活要素的作用。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充满着艺术,民俗艺术传承在日常生活、经济商卖和审美教育等领域中展现着传承的活力。
(一)日常生活要素
民俗艺术大多是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和传习的,它服务、美化和补充着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完全深入到民众的生活之中。拿婚嫁礼俗来说,其中的艺术品类和传统装饰,就体现了古今相贯、雅俗交融的传承规律和生活逻辑。婚礼中始终以红色为基本色调:新娘涂口红、搽胭脂、着红装、顶红盖头,新房的门窗贴剪纸的红双喜,室内使用红窗帘、红桌围,洞房内燃着一对大红的龙凤烛,行交杯酒礼用的葫芦杯一律漆成红色,众人让小叔子戳开窗纸来“听房”取乐的工具是十把红漆筷,等等。红色成为婚庆礼俗中的主色调,也是相关民俗艺术的基本用色。此外,新娘用的凤冠霞帔、迎亲用的花轿、喜堂中挂着“和合”图的中堂画,以及伴随着婚礼仪式不时唱响的喜歌,诸如《进门歌》、《坐床歌》、《撒帐歌》、《戳窗歌》等,也都是不同形态的民俗艺术。它们渲染了婚礼的喜庆气氛,强化了辟凶就吉的心理追求,寄托了传宗接代、早生多育的愿望,突出了“永结同心”、“百年好合”的生活主题。拿家居建筑来说,门饰、瓦饰、脊饰、顶饰、砖雕、石刻、壁画、花墙、漏窗、门窗木雕、地面花街、室内摆饰等,其图样大多取自民俗艺术的传统题材,同时又满足日常生活和艺术审美的需要。例如,苏中地区的瓦屋脊饰,有“金鸡报晓”、“双狮盘球”、“丹凤朝阳”、“二龙戏珠”、“龙凤呈祥”、“福在眼前”、“长青富贵”等吉祥图样,表达了太平、富贵、祥瑞、久长的生活愿望。再例如,山西常家庄园的影壁、花墙的砖雕,有吉祥语词、祥物的单独使用,更有它们的组合、迭加运用。除了“福”字“、寿”字、“禄”字等吉祥文字,以及日月、祥云、瑞兽、祥禽、名花、珍果、宝物、器用等的单用,我们更多看到的是祥物的组合运用,并由某些固定的搭配而形成名称不一的吉祥寓意。例如,鹿、鹤刻在一起,叫做“六合同春”;松树、仙鹤同图,叫做“松鹤延年”;喜鹊在梅枝上,叫做“喜上眉梢”;鲤鱼、龙门同图,叫做“鱼跳龙门”。此外,还有“三星在户”、“太平有象”、“多子多福”、“室上大吉”、“锦上添花”、“麒麟送滋”、“瓜瓞绵绵”等,使建筑带上了福善嘉庆的信息。
(二)经济商卖要素
经济商卖活动虽以效益、利润为追求,但它能通过市场和商品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并在一些方面注意民俗艺术的应用,不仅在装修、促销等方面可借助民俗艺术来美化环境,创造气氛,同时也能以耳熟能详的传统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从而产生彼此的认同感和亲和力,最终促进商卖的兴隆。例如,不少店堂的装修,尤其是茶馆、酒楼、饭店等处,普遍选用古旧木雕窗扇或仿古木雕作品装饰墙面,也用皮影、剪纸、面具、风筝、刺绣、竹刻、木版年画等作品做室内装饰,还用中国结、蓝印花布、农民画、拼贴画、扇面、雨伞、独轮车、石磨盘、老油灯、蓑衣、斗笠、红辣椒、玉米棒、升斗、大秤杆、古井栏、小石桥等民俗艺术品和旧时的生产、生活用具,以及能反映主题背景的公用实物和特色农产品作为文化符号,装点店面和环境。经济商卖活动一方面借取了民俗艺术的成果来带动营销,同时又为民俗艺术的应用注入了商机,使装修用的民俗艺术构件和产品的生产在近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因此形成相关的产业和产业链。此外,商业活动中的民俗艺术的表演也逐步增多,一些标榜地方与民族特色的民俗餐馆和景区的旅游饭店,常见有民俗歌舞的表演和民族乐器的演奏,有的还到游客的餐桌前以民歌演唱或说吉祥话以劝客饮酒,使民俗艺术表演成为商业活动的一个部分。另外,民俗艺术的一些技艺在商业活动中扩大了演示的空间,例如,当场表演人物剪影,捏泥像,雕木像,表演编草虫、打绳结、塑面人、吹糖塑等,加上舞龙、舞狮等室外的开场表演,民俗艺术在当今的商业活动中有了广泛的应用。这既反映了民俗艺术的坚韧活力,又表明它对经济商卖要素的接纳和化用。
(三)审美教育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