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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城市;规划;要求;要点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世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世界目前已有一半人口生活在城市中,预计2025年将会有2/3人口居住在城市。在城市中集中了大量社会物质财富、人类智慧和古今文明;同时也集中了当代人类的各种矛盾,产生了所谓的城市病。诸如城市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地面沉降、噪音污染;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宅短缺、土地紧张,以及城市的风景旅游资源被污染、名城特色被破坏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城市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如何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是目前国内外城市建设共同面临的实际问题。只有做好生态城市规划,才能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1生态城市的概念
生态城市ecologicalcity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狭义的讲,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经出现,立刻就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关于生态城市概念众说纷纭,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的定义。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市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城市是应用科学与技术手段协调现代城市经济系统与生物的关系,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提高人类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修复、维持和发展的能力,使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互惠共生。
2生态城市规划的特点及目的
生态城市规划的关键在于把生态观念作为一种设计思维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联与相互作用,以及保持和维护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利用自然生态过程循环再生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实现此目的,在做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时,应遵循生态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
3生态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第一,在进行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时,要力争做到布局合理,并综合考虑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气、地质等条件及长远发展的要求。第二,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要坚持环境保护原则,从源头避免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造成的化学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第三,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维持原有的地理环境,以保持原有自然环境不被破坏,并得以延续。第四,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环境质量的优劣又是从人类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评价的,所以必须以环境为本。第五,遵循大自然生态制衡、循环再生与自我调节规律,用生态观念去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第六,积级推广道路、园林、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坑塘湖河的坡岸绿化,大幅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4生态城市规划的要点分析4.1遵循生态优先原则。生态优先原则为人类活动方式和强度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定义了一个生态健康的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优先权。生态优先原则在城市规划中的首要任务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在以生态规划方法编制城市规划中应控制生态敏感地区范围,确定基本农田、河流水系、绿地走廊、林地、湿地等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先将其保护、控制起来,确定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制定空间管制措施,再行安排城市建设用地。这样,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不因城市的发展扩张而减少和损坏,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4.2实现城市生态化发展,要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特别是领导决策层的观念转变过来,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不断增加人们对修复和维护生态系统的紧迫感,树立“把建立世界生态系统多样性作为21世纪发展的首要问题”的意识。同时,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科学的资源观、发展观和消费观教育,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绿色消费运动中来,共创生态文明的新家园。4.3确定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绿化、生态交通、生态建筑、生态能源、生态文化、生态社区建设的理论和方法,这些涉及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等领域,需要各学科专家之间相互交流,互为补充,构建出和谐、高效的城市生态关系,为城市的定位、城市的土地合理利用制定科学的策略。
4.4做好街道、园林、生活环境的绿化并将色彩运用其中。彩色树种在国外园林中的运用已比较广泛。在国内,近几年从欧美各国引种栽培的彩色园林树种就达数十种之多,这在提升我国园林绿化建设水准和文化内涵等方面显示了卓越的成效,其产业化开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彩色园林树种的推广应用正在迅速崛起,呈现出一片可持续发展的广阔前景。在路旁行道中的运用。行道树是以美化、遮荫、防护为主要目的的,要求选择抗性强、树冠大、荫浓、落叶迟,并且有观赏性的高大乔木。在园林、广场造景中的运用。公园是人们休憩、放松的场所,园林中植物的选择搭配可丰富多彩,形式不拘一格。彩色树种可零星点缀在大片绿色背景中,起到引人注目、画龙点睛的作用;也可栽植大片彩色树种,给人一种层林尽染、漫山红遍的美感;在草坪中点缀一些小灌木类彩叶树种,让游人感受到强烈的层次感,从而丰富园林景观。在庭院、小区绿化中运用彩色树种,能够提高绿化档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人们仿佛置身于大自然的美景之中,使城市规划上一个新的台阶。
4.5进行城市发展的区域分析,了解城市的生态特征、生态过程、生态问题和生态趋势,认识城市环境的生态潜力和制约因素,以及城市中人类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调查和研究与城市有密切联系的区域范围内的资源利用与分配,经济条件的变化发展;对生产力布局和城镇间分工合理化的客观要求,寻找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的科学依据。
关键词:城市;强制性要素;城市规划;编制
一、引言
我们在对城市规划发展趋势进行探讨的时候,总是习惯在原有体系的局部进行渐进式的改进,而在当前面临的诸多挑战与矛盾分析时,发现原有的体系已不能承受这般变化,建 立起一个新的规划体系已大势所趋。认识到强制 性要素提出的重要意义,如何建立一个强制性要素的规划体系,是现代城市规划发展中根本性变革的一种较为理性的选择。把强制性要素在城市规划中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对规划管制能力得到强化,已成为现代城市规划中面 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强制性要素的概念
城市整体的强制性要素,既不同于强制性内容,也不同于强制性条文,它是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中刚性最强的部分进行了提取,是对城市健康、安全、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包括了强制性的措施与要求(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方法等内容)。
三、强制性要素对城市规划转变的作用与意义
加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与科学性是规划体系改革中的重点内容,一定要遵循法治的原则,使一般政治行政与规划技术行政适度分离与互相制约,最大限度对各级政府首脑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盲目决策得以制衡。强制性要素的产生不仅只是为了约束被管理的一方,而更加重要的是约束了管理上存在的随意性,使管理者的责任得到明确。把城市发展职能和控制职能相分离,通过引入强制性要素,建立起一种更加清晰职能的城市规划体系,由强制 性规划进行编制,建立城市规划的管理底线,而具有充分灵活性与未确定性的具体建设项 目的管理,需要吸收建设者更多的看法,使建设者设计的权利得到保障。
我国现在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时期,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革,对面临的变化与挑战已有充分认识,理解城市规划的社会作用,对推动城市规划纳入强制性要素转变非常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基于强制性要素的总体城市规划体系构想
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体系中,最为常见的划分方式是根据行政区域或空间区域划分,另外一种为法定规划体系与非法定规划体系的划分,其中的法定规划体系是根据规划层次划分,除此之外,也可根据规划涉及的专业划分为综合性规划和专业性规划,而基于强制性的城 市规划体系可分为强制性规划和非强制性规划,而并不是在原有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出示强制性内容,即是把规划中的灵活性和限定性相分离,避免原有规划体系内容的涵盖不断增加、体系日趋复杂等问题,促使强制性要素规划能够真正站在公众的立场上进行编制。
强制性要素的规划层次需限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中,对城市宏观长远发展影响的战略问题有明确控制,而不把详细规划的内容涵盖在内。现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法定图则,特别是法定图则是在详细规划阶段引入相关法律要求,促使城市规范管理在详细阶段的控 制能力强过城市总体阶段,引起城市局部控制僵硬过死,反而在把握城市全局上失控,并导 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规划管理委员会忙于应对具体事物,在应当发挥城市自主发展能力方面管制过度,经常有规划赶不上时展之感,而编制强制性要素规划却能够起到以不变应万变的功效。
五、基于强制性要素的总体城市规划的编制方法
1.以目标为导向的城市规划编制逻辑体系为转变
在现有的规划体系中,它具有十分明显的主观色彩格调,其强调通过人类的理性思考,建立一个属于未来的发展蓝图,并通过各种建设活动使未 来发展目标得以实现。是人类通过主观能动性实现未来城市发展的唯心思想,具有静态性与单一性,否定未来的难以预测性,所以其修编之日就是规划编制完成之时,由于人们思想的变化及任意一个外部条件的改变,均会导致大幅度的修正规划,从而本身的合理 性与稳定性将不复存在,而违反规划反而成 为一个合理的选择。其通常的逻辑关系如下图:
现行规划逻辑体系 强制性要素规划逻辑体系
2.建立地方城市发展的技术准则与政策
法律法规是强制性要素制定的基础来 源,而省级的法律法规或国家对于空间的管理上,是难以适用于每一个不同的城 市,所以有必要针对不同城市制定出技术标准与政策,在目前各个不同城市出现的各种白皮书,显然代表了城市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所以,该项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涵盖了城市规划、法律、社会学等多方面人员参与其中,并符合法律的制定程 序与要求,这些都是城市执行强制力的法律依据。
3.强制性要素体系和控制指标的建立
在强制性要素统一的框架下,建立起城市的强制性要素规划体系,体现城市发展控制的差异化与各个发展时期的城市的控制要点,促使强制性要素的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与针对性。按照不同的强制性要素能够进一步划分不同的强度,实现更加精准的控制,例如对建设用地的控制,考虑可划分为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对城市发展的边界进行划定,从而加 强约束城镇空间的增长。城乡规划一定要发挥对规划区域范围划定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与引导开发的功能,该三个方面的功能是同等重要的,不能重开发、轻管制。该体系不包括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城市职能等发展性要求,而应体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控制性指标。
对强制性要素的控制一定要明确,需寻求能够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对该项强制性要素的控制效果,从而建立起一个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如对生态间隔区的保护,可以用空 间功能有效性、完整性等指标衡量,并可以对导致损害后进行评估,使得具有更强的科学 性实施该项的要素。
4.强制性要素数据库的建立
可以运用现代先进的空间管理手段,利用成熟的地理信息系统强制性要素纳入数据库的组织之中,第一它能够有效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能,以及提高对各种信息的管理能力;第二是可以通过数据库本身的特性提高强制性要素的唯一性与统一性,减少成果之间的互相矛盾与混乱,同时能够实现动态更新成果,保持持续有效的数据库;第三可以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网络把城市强制性的信息与要求对外公布,便于市民的查询与使用,从而使城市规划的公正性有所促进,减少管理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对城市规划领域中的腐败得到有效避免。
5.建立持续改进的编制程序
规划设 计是一个相对较稳 定的动态过程,外部情 况总是会发 生实时的变 化,改进现 有的编 制模式,通 过科学的技 术手段实 现强制性要 素的稳定更 新,促使城 市规划和社 会发展密 切的结 合起来,避免规 划从编制到实 施出现脱 节,应当对规 划改进的周 期进行缩短,每 年可以进行检 讨强制性要 素的规划实 施情况,制定对 应的改 进计划,有效的实 现要素的动 态管理。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要素;建筑节能
现代城市设计的发展要与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建筑设计相匹配,还要分析城市的自然生态平衡、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城市建设的实施结果等。城市规划设计的要素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互为补充并有机结合的整体,其共同的目的是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 城市规划设计要素的概述
1.1 城市规划设计的概念及任务
城市规划设计是研究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布局以及综合安排城市中的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根据我国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的政策、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各个城市所在地的自然条件等来布置城市的体系;确定城市性质、城市的规模;统一进行规划、合理的利用城市中的土地。此外还要综合部署城市的经济、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以保证城市有秩序和协调地发展,使城市建设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1.2 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规划设计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方针,采用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少占农田。同时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中各项建设用地,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以及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做到主次分明,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要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协调,这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此外,安全原则也是城市规划设计中重要的指标体系。要在编制城市规划设计时考虑到防火、防爆、抗震、防洪等要求,特别注意高层建筑的防火防风等问题。
1.3 城市规划设计要素的分类
城市中一切看到的东西,都是要素,例如建筑物、道路、植物、照明设备、广告等等。国内学者把城市设计的要素分为城市空间体系、城市天际线及制高点、城市边缘与入口、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视线走廊以及水系和绿化措施。笔者认为,把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要素可以划分为土地使用体系、城市交通体系、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和城市景观体系几个方面。
2 城市规划设计要素的分析
2.1 城市土地的使用要素的分析
城市规划设计主要侧重于对土地使用的复合性、整体性以及立体化的研究。土地的使用要综合研究不同区块之间的整体关系,结合城市的公共空间、历史保护、城市景观等方面的整体要求,来促进城市土地使用的高效率。结合城市三维立体形态以及城市空间的环境发展的要求,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提出相应的要求,包括土地开发的强度、建筑的密度以及建筑的布局等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把抽象的土地使用指标同城市空间的环境建设联系起来。
2.2 城市公共空间要素的分析
城市的公共空间由要素由城市的街道、城市的广场、城市的公园、建筑内部以及地下公共空间等空间的单元所构成。城市空间的一体化是现代城市设计的研究重点,城市公共空间的一体化要建立在城市的公共空间系统构成的认识基础之上,强调对城市公共空间所构成的单元的系统化研究和城市公共空间内部城市构成要素的综合处理等,以促成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性与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高效率性,进而发挥公共空间体系的总体效益。
2.3 城市交通要素的分析
城市交通体系是城市运作的“命脉”,交通体系直接影响着城市的运作的机能。城市交通的可以引起城市公共空间性质的转变,城市交通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交通流线以及交通节点。从城市的交通网络内部运行的元素来看,主要包括交通工具和人两个部分。城市设计中交通体系研究的重点包括城市交通方式内部的体系化研究,例如公交车的布线与站点的设置,城市轨道中的交通布线、自行车线路的布置、步行流线以及人流集散的体系化等多个方面。
2.4 城市景观要素的分析
一个城市的景观体系研究主要是指城市的视觉景观的品质以及总体的构成。城市景观体系的构成包括城市中的实质景观要素,例如城市自然景观要素,包括城市总体的地形地貌、城市的水体、城市的绿化情况等;城市人工景观要素,包括建筑的形式与建筑的体量,城市环境的设施等。城市景观的构成要素还包括“活动景观”要素,例如各种城市的公共活动而形成的城市活动的景象,商业活动、休闲活动、节庆活动以及观光活动等。
3 设计中的节能思想与措施
建筑行业作为耗能大户,其节能的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节能的思想体现在城市的规划中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尤其在城市空间的规划中提倡紧凑型的城市布局。此外,绿色环保的交通方式也是不错的理念。对单体建筑的能源优化设计也要采用节能建筑所倡导新型的能源概念。
3.1城市规划中节能思想
一是对单体建筑的能源优化设计采用节能建筑,倡导新型的能源概念,二是.在城市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中提倡偿还原则,三是城市布局的规划要紧凑,要提倡绿色环保的交通方式。
3.2城市规划低碳节能化
随着全球范围内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快速消耗,能源供应日趋紧张。从资源消耗来看,全球约1/6的资源消耗和建筑行业直接相关。因此,作为耗能大户的建筑,其节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改善建筑护构件的保温性能,尽量避免热桥,同时采用新技术,加强外墙保温。如复合A心保温墙体、外贴聚苯板保温墙体等。改善门窗设计,尽可能将窗面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采用高效节能玻璃加强密封,尽量减少热量损失。
3.3 科学有效利用各种环保和可再生资源
现代建筑要以最少的投入来换取最大的产出,在消耗最少能源的前提下提供高舒适度的生活环境。要从根本上改变能源消耗的被动状态,积极开发新型的可再生能源。例如对太阳能的开放与利用,在建筑设计中如果能将太阳能充分加以利用就可以节省大量的常规能源,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之,城市规划关系到人类社会的最终发展结果,它可以增加社会文明、提高城市素质。只有合理的把以上三点要素纳入到城市规划中来,才能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使人类城市与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共同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代琳. 浅论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 山西建筑.2005(10)
[关键词]空间管制;城市规划;“成长管理”理论;“反规划”理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对城市所在区域的土地和空间利用的战略指导作用越来越体现出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在从事城乡规划工作时, 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思考各类区域的划分?如何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空间管制仅仅就是城市土地的空间区划和管制?有没有更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和方法?本文带着这些疑虑对城市空间管制问题进行了如下探讨:
1 传统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从源头上说,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为模式的物质空间规划。作为城市政府建设管理城市的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在指导城市健康有序、公正公平发展和平衡城市政府短期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传统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上的缺陷,导致城市面临诸多问题(如城市边界无限蔓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等)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传统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存在哪些缺陷呢?
1.1 城市发展规模预测与城市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基于现行规划编制方法的城市空间发展规划是一种建立在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之上的空间布局。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快速的城市化,城市规划在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的预测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很多城市在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时,往往掌握资料不全面,预测方法欠科学。同时,由于城市人口流动性大,统计口径不统一,而用地规模预测又带有很强的主观臆断性,往往造成要么规划期末城市用地突破规定指标,要么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虽然城市规划对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控制对防止城市过度扩张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现行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及人均用地指标确定的科学性仍然值得思量。
1.2 对城乡空间区划的空间管制重视不够
现行的规划体制偏重于城市建成区的用地布局和控制,并对城市用地进行安排,一般划分为九大类用地,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细分。无论是哪一层次的规划,规划都对用地性质、规模等指标进行了严格控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每一地块都给出了具体的数值。但在现实社会中,一块土地往往以一种功能为主,兼顾其他功能,其他功能的用地怎样操作控制呢?就算对每一用地都赋予数值(上限或下限),而这个数值的科学性又在哪里呢?是否与当地实情相宜?这些问题均值得商榷。同时,城市土地具有商品属性,规划时应给予投资者一定的选择权,过度的控制必会抑制投资者的热情,从而导致城市土地无人问津。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加强,执法力度的加大,过死的规划控制必然造成城市的实际开发建设受阻,最终影响城市健康发展。
1.3 环境保护利用规划严重滞后
不明智的土地利用和用地布局对城市用地结构和功能提出了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城市生态景观支离破碎、自然水系污染严重、生物栖息地和迁徙廊道遗失。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的扩张和市政设施建设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认识到,土地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是有结构的,有不同空间格局和不同生态功能的有机体。协调城市与生态系统的关系绝不是一个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空间格局和质的问题。因此,当前城市规划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如何在有限的城市土地上,建立一个战略性的既能充分发挥每块用地价值又能为人们生活居住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生态环境,为城市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以保护城市文化和构建安全的生态网络。
目前,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考虑比较科学,而对城市所处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显得比较苍白。往往仅把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这种被动的补救式的规划方式,显然不能适应城市有机发展对生态环境的渴求。城市应该是所在区域内整体生态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区域生态的和谐,就没有城市存在的基础环境保障。因此,仅从城市内部考虑是不能解决城市整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
针对以上问题,近年来,规划界和学术界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有益探索,均试图在现行的规划体制下寻求问题的突破,从而提出了城市空间管制这一论题。然而,这种基于城市土地区划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方法是否科学?依据是什么?区划与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弹性有什么关系等问题则值得我们探讨。
2 城市空间管制规划对策
2.1 对策一:以“成长管理”和“反规划”理论为编制空间管制规划的理论基础
研究城市规划编制中城市空间管制的目的是:针对传统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方面的上述问题,通过对区域土地的空间整体使用战略划分和微观层面的用地控制,以解决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城市发展空间的弹性问题。在这一方面,源于美国的城市“成长管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其思想核心是把握城市开发的地点、时机和程度,在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坚决制止生长,在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控制开发的量和度,两个方面相辅相成。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该理论在北美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与“成长管理”理论同出一脉,很具相似特点,目标导向均为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空间弹性问题,只是侧重点不同的是“反规划”理论,其重点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反规划”是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一种新方法,即城市规划与设计应该首先从规划和设计非建设用地入手,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反规划”理念是相对于传统城市规划理论而言,它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城市设计中的“图―底”关系。如果把“城市与生态环境”比作“图―底”的话,传统城市规划理论是将城市作为“图”,着重研究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将生态环境作为“底”;而“反规划”则是“图一底”互换,将生态环境作为“图”,先行研究非建设用地布局规划[1]。
值得强调的是“反规划”理论的生态学内涵,它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实践模式。其生态学理念是:在自然生态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生态敏感性分区及生态适宜度分区,对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加以保护,在规划、完善非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再安排建设用地布局规划[2]。即先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作为维护城市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基础加以保护,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为建构城市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打下基础。
从以上两种理论模式可以看出,其研究思路是:城市规划应对不可逆的城市环境(即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进行严格控制,对城市建设用地(即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进行适度的开发建设,并对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合理保护。笔者认为,规划师首先应该转变常规的规划思维模式,对传统的规划编制方式进行调整,让其转变为:首先对城市及周边环境进行宏观的空间管制,其次是对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微观强制性要素进行严格控制,最后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规划模式(即“性质―规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模式)。
2.2 对策二:建立完善的城市空间管制体系
2.2.1 空间管制内涵
管制是现代管理的延伸和发展,它强调多层组织机构或多集团的对话、协调与合作,促进跨区域协作、多行业合作发展,有效补充政府管理调控与市场运行的不足;管制可全面综合改善社会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权益分配规则和行为规范;管制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和部门性。城市空间管制是指对城市内部及周边事关全局或不可替代要素,特别是弱势要素进行的强制性或引导性的规划控制,具体体现为:对城市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它是协调城市内部与周边要素的关系等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政策,是城市空间协调发展的基础。
2.2.2 空间管制内容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各种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协调和引导各要素在城市空间内合理布局,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整体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城市空间管制是伴随城市规划而来,是对城市规划要素进行度和量的控制。因此,城市空间管制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城市空间资源要素,如土地、水体、植被、矿藏等;城市土地利用属性,如性质、范围、开发强度等[3]。
2.3 对策三:寻求科学的编制方法和成果
对城市所在区域用地进行全面的资源评价,制定空间资源区划,确定分区发展和保护的区域;在空间资源区划基础上制定空间利用区划,并对各类区域从用地使用功能角度进一步划分,进而对各类功能区提出管制要求。
2.3.1 加强空间资源区划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原则性的规定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四大空间区划类型。但每个城市、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考虑到分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和研究层面进行更为具体的划分。空间资源区划一般从城市及周边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生态敏感区和土地利用现状4个方面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并从宏观层面确定可供城市发展的空间和生态保护范围,从而引导城市建设在一定的合理空间内进行,并与城市生态保护相互协调。城市空间资源区划一般分为生态敏感区、生态缓冲区、开发控制区和强制控制区等四个区域与编制办法规定相对应[4]。后两者是城市的发展区域,生态敏感区是生态保护的范围,生态缓冲区为两者之间的过渡区域。
2.3.2 强化土地利用区划
空间资源四级区划是从资源管理角度对城市整体空间使用做出的方向性规定,而土地利用区划则是在空间资源区划的基础上确定用地的使用功能,以便指导具体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土地利用区划应坚持以下原则:(1)协调原则: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为宏观层面的城市空间管理提供理论支持;(2)粗线条控制原则:在宏观尺度上对城市空间进行用途划分,不追求过于细致的分类,为土地使用留有一定弹性和余地;(3)强化控制原则:以有效保护环境和引导建设集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非建设用地的管理与控制;(4)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城市的自然和人文属性,按照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遗产优先原则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5]。如对城市适建区内用地再次划分为工业集中区、商业中心区、居住区和城市公共绿地等,并对每个区域进行建设强度的规划控制。
这种逐级划分和分层控制的规划思想解决了城市规划编制中用地规模确定缺乏弹性的问题。它在结合城市实际发展条件的基础上,提出用地规模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及土地利用的最大范围,为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的增长留出了弹性,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了城市空间拓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这种宏观意义上的空间管制方式在城市规划成果中的体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空间管制图(城市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区划图)和城市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图(容积率控制图、建筑密度和高度控制图、绿地率控制图等)。
2.3.3 加强对强制性要素的控制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在2002年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提出的。强制性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它们是正确处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市的强制性要素,既不同于强制性条文,也不同于强制性内容,它是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中刚性最强的部分进行的提取,是对城市发展中各类空间要素的概括和总结,是保证城市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包含了强制性的要求和措施。
通过对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本文从众多的城市要素中选取最为重要的作为城市的强制性要素,并通过对各要素的量刚(每一要素对城市发展影响力与作用力大小)评估,筛选出以下四大类强制性要素:自然生态保护要素、文化遗产保护要素、基础设施要素和公共服务设施要素[6]。
针对不同的强制性要素,城市规划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管制措施,而对于城市管理而言,微观的空间管制措施可以概括为控制线管理,将不同的强制性要素统一纳入空间控制线的控制管理之中,即为常规的六线控制图。传统的控制线规划图,往往只是简单的对每类要素进行宏观意义上的控制,强调每类强制性要素的重要性,多只有技术措施,而没有具体的刚性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实施效果较差。因此,为加强城市空间管制效能,规划中的六线控制图必须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必须要具体界定出每类控制线的范围、面积等刚性指标,而控制线内的每类指标则可上下浮动,以体现出城市规划的弹性和与城市管理的适应性。
3 结语
城市空间管制所涉及的内容繁多而复杂,而传统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往往只限于宏观层面的研究,缺乏微观层面的要素控制,更没有提出可行性的量化标准。因此,实施难度大,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城市空间管制应是宏观区划和微观要素控制相结合,应对每一层次的控制提出具体可行的量化指标、实施原则和措施,并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强制执行,这样才能体现出城市空间管制的作用和意义。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成长管理”和“反规划”理论的实践要义,并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规划弹性留出了余地,最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刘海龙,程进.基于生态基础设施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城市规划,2005(9):76-80
[2]俞孔坚,李迪华,韩西丽.论“反规划”.城市规划,2005(9):64-69
[3]孙斌栋,王颖,郑正.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空间区划与管制.城市发展研究,2007(3):32-36
[4]吕斌,陈睿.我国城市群空间规划方法的转变与空间管制策略.现代城市研究,2006(8):18-24
[5]吕斌,陈睿.实现健康城镇化的空间规划途径.城市规划,2006增刊:65-74
关键词:城市;生态规划设计;措施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0.252
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生产及生活的外部环境,不仅需要提供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种功能,同时还需要重视人们的人文精神需求。因此在城市建设设计中不仅需要重视形象建设,也需要重视文化方面的传承,同时还需要从生态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生态规划设计和建设,从而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市与文化继承和发扬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健康发展的城市综合体。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需要建立生态环保发展理念,创造一个宜居及顺应自然发展规律的生活环境。
1 生态城市规划的表现形式
1.1 环境方面的生态化表现
在开展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及建设中不应该以破坏自然为代价,反而需要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做好城市建设与环境影响要素之间的矛盾处理,促进二者之间实现有机结合和互为促进,在最大限度确保城市绿色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条件下,实现城市的建设发展。在开展城市规划设计时,需要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系统建设有机联系起来,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更好的优化生态结构,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水平,有效防治由于城市生产生活所带来的环境破坏问题,加强在废弃物方面的回收和再利用水平,倡导人们进行生态消费和生态生活,提高物品的利用率水平,推动人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1.2 社会方面的生态化表现
在开展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及建设中还需要引导广大人们养成及顺利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自己抵制不良的生活方式及行为,共同建设一个生活环境良好的绿色生态城市环境,潜移默化的形成市民自己开展环境保护及生态发展的意识。从而,建立健全城市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城市、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城市生活生态环境。
1.3 经济方面的生态化表现
开展城市生态规划设计不仅能够有效推动经济的生态化,而且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发展的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的转型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优化社会资源,促进自然资源的有效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同时,在经济生态化发展的同时促进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降低废物排放量,提高资源利用率,使得能源使用更加绿色化和节约化,逐渐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促进人类社会的生态化发展步伐。
2 生态城市规划措施
2.1 科学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
自然生态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自身有着较强的修复能力,在开展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中首先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设计和规划,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健康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尽可能的减少人为的自然环境的破坏,避免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从而建设节约型的生态城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生态环境要素,进行合理的保留及再加工与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可能的保护现有的原始的生态环境,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实现人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在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护自然。
2.2 科学分析,认真规划,保留自然景观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中,需要坚持科学分析、合理规划的设计建设原则,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可行性的分析,制定切实科学的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的设计原则基础上,充分兼顾和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实现统筹发展,科学合理规划。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现有的自然景观如山川、河流、林地等自然要素以及历史文明古迹等文化要素,在不影响城市建设的情况下,要尽可能给的加以保护和继承与发扬,使其与现代城市发展相融合,体现当地城市建设特色的基础上,有效保护这些原始自然景观及文化要素,推动古今文明的有机融合、人类文明和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有机融合及一体化发展。乡村,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平衡发展体系,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既要体现现代化元素,同时要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及传统人文文化要素的有效保护与传承和发展,使得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既有现代化气息也有传统文化氛围,同时符合宜居的生态环境发展要求。
2.3 大力发展生态化交通系统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我国在汽车拥有量方面逐渐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随之而来的是汽车尾气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在开展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中还需要加强对生态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促进公共交通设施的发展,在城市交通工具选择中优先选择绿色、环保、节能的交通工具,推动公共交通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建设生态化的交通系统。同时在城市交通道路O计与规划等方面,也需要融入生态发展的理念,积极发挥建筑设计师的创意,引入绿色设计理念,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发展需求的现代化的城市交通系统。
3 结语
总之,在现代城市设计及建设中,需要坚持和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发展理念,重视环境与人类及城市发展之间的相互融合,走城市生态规划设计与建设之路,更好的推动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文静,孙丽云,杨牧茏.生态城市规划初探[J].河南科技,2015(14).
[2]于艳辉.城市规划中生态城市规划设计之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