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项目履约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本补充意见,适用于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附属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
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开工手续,由于工期原因确需提前开工的项目必须在30天内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必须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是否与中标承诺和合同中明确的人员相一致,督促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六大员”认真履行职责,对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账,并按日进行记录。发现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不一致时,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报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开标前,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按《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合同总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交纳1.5%;工程合同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交纳1%,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将工资支付情况公示七天。确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建设部门才给予退款。
3、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保障,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通过审计结算前,工程款拨付不得超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70%。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风险主要来源于设计技术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自然及环境风险、政治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合同风险、人员风险、材料设备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这些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复杂、外部联系广泛的生产过程。在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常常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大,风险所致损失也随之增大,甚至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因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的龙头,没有一个完善的设计,无从谈及招标及合同。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索赔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工程招标之前应尽量完善设计工作。只有避免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招标,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 设计方案是否确定应做为是否开展招标工作的先决条件,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应研究施工方案,因为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自然及环境风险包括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是不可抗拒自然力,另外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界定,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自然及环境影响对工程的影响。对不可抗力如何界定是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政治社会风险表现很多,项目管理人员除了要求具备丰富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还需具备政治头脑。例如,国内某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但此时政府投资方却发现整体投资规模过大,要求重新调整工程规模,工程开标半年以后仍未定标,投标书早已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另一BOT引水项目,招标工作业已完全,但由于连续干旱,水源馈乏,政府不得已迫使该项目流产。按《招标招标法》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招标人要给予投标人予经济补偿,因此招标人应为此付出代价。以上两个举例在工程实施中不在多数,但以上两案例却是事实,这不得不提醒招标人在招标时应慎重。
工程担保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于招标人来说,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做为投标人来说,政府为保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而设立的业主支付担保无疑给处于买方市场激烈竞争中的施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些担保做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必须精心设置,总结为以下几点:
(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方式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没有中标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也可以要求按照与第二标投标报价的差额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保证金的两倍返还中标人。
(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为了保证承包人因经营状况不良或某些原因挪用、转移预付款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应工程内容而采取的措施。预付款担保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至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有效,担保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情况而递减。
(3)承包商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引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对于履约担保,如果是非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一是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三是按合同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建设工程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项目组织具有必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工程项目风险,有利于减少因项目组织决策失误所引起的风险,这对项目科学决策、正常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种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它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
[摘要]建设项目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加强建设项目风险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详细分析了建设项目实施各阶段中建设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抵御措施。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面临着诸多风险,这些风险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然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取得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单位就要善于对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建设项目实施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对策,避免、控制和转移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项目目标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偏离程度,控制资金投入的盲目性和资金浪费,从而起到降低工程造价的作用。
1.项目决策阶段的风险
1.1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准确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质量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投资决策水平。有些建设单位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人为地压缩项目投资数额,夸大项目的经济效益。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结果,要么导致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资金缺口严重而不得不停工缓建;要么在项目完工投产后,因经济效益差,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影响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造成经济损失。
1.2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违反基建程序,工程项目不报建;不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随意变更工程范围,提高工程标准,制定不合理工期;随意支解工程,非法分包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很可能导致投资难以控制和质量难以保证,而且一经发现,还面临着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的风险。
1.3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很可能造成设计不充分、设计错误或设计进度拖延。拿设计任务书来说,是设计依据的基本条件,目前许多设计任务书条款过于简单,可执行性差,不能为设计阶段提供基本和良好的设计环境,造成设计工作不应有的反复。另外,有些地质、环境资料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设计错误,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2.勘察设计阶段的风险
2.1设计单位职业责任
风险设计人员特定的职业要求其承担重大的职业责任风险,这种职业责任风险主要体现在:
(1)设计质量责任。设计质量不高、深度不够或施工设计图纸错、漏、碰、缺,都可能铸成重大责任事故,不仅影响工程质量,也导致工程变更增多,增加项目的投资,给承包商也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2)投资控制责任。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设计合同,设计单位应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设计单位应对其完成的设计概算的准确性负责。如果工程实施后实际投资大幅度超出其概算,则造成投资浪费。
(3)设计进度责任。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工程建设进度和交付使用的时间拖延以及费用的增加。
2.2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行为不规范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设计任务;盲目竞争压价,导致设计粗制滥造;转卖资质,非法转包分包;设计人员不执行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推荐关系单位的材料和设备;剽窃、抄袭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给建设单位造成风险。
3.招投标阶段的风险
3.1承包商投标报价策略风险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上,承包商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都会采取一些策略,如不平衡报价法、敞口报价法等。这些报价策略都加大了建设单位的管理压力和风险,一旦管理不当就可能会使整个项目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3.2合同风险
一方面,合同客观上就存在着风险,而且从合同条件规定来看,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比承包商要多。另一方面,由于建设单位的主观原因,如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致使某些合同条款不严谨或有漏洞,实施过程中又常常发生超出预见的情况,给承包商的索赔创造了机会,使工程实际造价远远高于合同价款,从而加大了建设单位的风险。
4.建设实施阶段的风险
4.1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
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是常见的。由于承包商(指定分包商)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施工技术方案考虑不周等原因,导致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工期滞后的情况,不仅加大工程开支,还会因项目推迟投入运营而影响投资效益,特别是涉及到人员安全事故,其损失和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4.2监理工程师失职主要表现在:由于监理工程师业务水平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过失,给工程造成损失;某些监理工程师缺乏应用的职业道德,如、拿原则做交易,使建设单位蒙受损失。
4.3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
由建设单位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或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时,一方面,由于有关部门对生产厂家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使得劣质建材(设备)充斥市场,严重损害工程质量;另一方面,材料(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致使工程停工待料,由此导致工程质量差或工程延期,承包商不仅不承担责任,还会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4.4异常气候和不可抗力风险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会影响正常施工,增加工程投入。由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如地震、洪水等灾害虽然出现机会较低,但一旦出现,造成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
5.建设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抵御措施
5.1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评估和可行性研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各种潜在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可能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和估量,制定出风险的防范和抵御措施,以使工程项目正常地运转。
5.2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承包商、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是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施工质量好、信誉高、工期较短、报价合理的承包商,不可片面追求低报价和短工期。选择监理单位时,则应侧重其业务能力、资质业绩等方面,利用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技能、管理经验处理工程中存在的具体风险,以利于工程顺利的开展。
5.3认真编制合同文件,加强索赔管理
首先,合同条件要严谨,避免疏漏,不给承包商的索赔留有可乘之机。其次,要善于利用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责任的明确划分,合理地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各方。另外,建设单位也应加强索赔管理,包括预防和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以及建设单位的反索赔。其中,预防和减少索赔,加强反索赔是避免和减少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两项重要的措施。
5.4建立健全信用担保制度
(1)建立投标信用担保制度。投标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而做出的一种承诺。当前宜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和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建立履约信用担保制度。履约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建筑企业履行承包合同而做出的一种承诺。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
5.5办理工程保险及专业责任保险
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保险或检查督促承包商的工程保险工作,以转移风险。另外,由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失误,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造成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而他们的赔偿责任却很小,不足以弥补建设单位的损失。建设单位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要求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购买专业责任保险,这样,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造成的损失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结束语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中加强风险管理,做到事前充分预测和分析,事中积极讨论和调整,事后及时处理和总结,主动采取各种措施来避免、消除和转移风险,从而有效地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风险费用,真正降低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卢有杰,卢家仪.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2]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以及工程的招投标直到工程的开工,由于该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有如下几方面: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2.王火利、章润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3.何佰洲、周显峰,《建设工程合同》,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6月第2版。
4.胡文发、何新华,《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5.李伟、章泽华、水明星,《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6.任志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3月。
7.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年01月。
8.张云清、王铁、
吕宗斌,《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06月。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